是否享受不满一年生育保险缴纳者的生育津贴?

天津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又是多少?以下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天津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生育津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一、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享受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 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以及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相关费用,按照在职职工待遇的50%享受。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2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即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条件。其次,必须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累积满一年,对于女职工而言,在生育期间必须保持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

在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的女职工;

对于男职工,必须在其配偶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年,而配偶需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配偶若为非农业户口者,还需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根据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支付。具体比例如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生育保险基金将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费。然而,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费(包括自费*品和营养*品的费用)将由职工个人负担。

对于女职工生育后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将负担相应费用。而其他疾病的医疗费将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因病需要休息治疗,将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上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地点3

哪里可以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地址如下:

您可以直接前往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电话:6876712150879089

徐汇区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电话: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天山路38号,电话:62512333

普陀区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电话: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电话: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电话: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江浦路736号,电话: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陆家浜路265号,电话: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电话: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11号,电话: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友谊支路238号,电话: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莘松路385号,电话: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博乐路69号,电话: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朱泾镇健康路271号,电话:57313749

松江区社保中心:*北路荣东路口,电话:57716059

青浦区社保中心:公园路200号,电话:69717054

南汇区社保中心:惠南镇城西路61号,电话:58024030

奉贤区社保中心:南桥路262号,电话: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城桥镇*路207号,电话:5962085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