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形,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有着明确的处理措施。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一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二是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三是支付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四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立即支付被侵害劳动者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会要求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有具体规定:
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以及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的情况,除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外,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支付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情况,需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额外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重病和绝症的情况下,医疗补助费有额外增加。
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样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情况下,被裁减人员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额外的50%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特别是对于按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低于企业平均*,将按照企业平均*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领取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能以此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对于长期病假且无法从事工作的情况,劳动鉴定机构根据疾病程度做出相应评估,确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以上是对《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条款和具体规定的详细解释。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
摘要: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方式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是双方一致同意,法定解除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情况,无需一致同意,而约定解除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的可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考虑赔偿问题。非过失*辞退时,根据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支付医疗补助费。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在经济*裁员情况下,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需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除全额支付外,还需支付额外50%的经济补偿金。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解雇方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赔偿,维护双方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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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终止劳动合同3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编辑本段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依法续订或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约定工作完成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合同因目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后,合同即终止。
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因继承人或第三方的继承或转让而继续存在,具体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理退休手续后,合同即终止。
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终止。
编辑本段终止劳动合同需要重视或正确处理的问题: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是违法的,合同期满即终止,确定续订需征得双方同意。
合同到期后,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会损害双方权益,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
双方当事人在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如未经劳动者同意代为续订,续订合同无效,对企业会带来损害。
编辑本段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结束,除任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