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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劳动的论文范文

篇1:劳动合同法论文

1问题的提出

[案例]7月22日,熊某、马某与重庆市某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7月23日开始上班,8月起参加了工伤保险。同年8月20日被告在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显示本人身体健康。9月11日,熊某被诊断为尘肺一期。4月8日向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经专家鉴定,208月20日在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检查所摄X光片,非熊某、马某本人所摄。煤业公司为此以熊某、马某入职时以欺诈手段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1]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熊某、马某入职时确有以欺诈手段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者有无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和第28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第28条也仅仅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没有明确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的效力问题,笔者将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的效力问题进行分析。

2劳动合同无效与劳动关系效力的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双方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为前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的用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的结果。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指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劳动关系需要劳动合同来体现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事实上有劳动合同并一定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也不一定签订了劳动合同,二者并不要求同时存在。因订立劳动合同过程存在瑕疵而无效,是否对劳动关系的效力产生影响呢?

2.1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无效的法律后果只规定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法》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与《合同法》中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致。上述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中处理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对比《合同法》中处理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规定,显得十分不足,劳动法没有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作进一步的说明。

2.2劳动合同无效与劳动关系效力的关系分析

实践中出现不少像本案中熊某、马某的状况,因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欺诈行为致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却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将如何认定呢?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应当再考虑劳动关系成立与否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因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事实行为,从用工之时起就已经建立,既然已经建立了,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讨论成立与不成立的问题,而应当考虑其效力问题。在劳动法中仅有对劳动关系建立的表述,对因劳动合同无效中劳动关系的效力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仅从劳动关系的.产生原因来看(自用工之日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使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只要有用工的事实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请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依照劳动法进行维权。若双方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未实际履行,即没有产生事实上用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2]这样看来,劳动关系的效力似乎与劳动合同的效力无关。

3确认劳动关系无效的必要性及建议

目前的合同中,双方签约时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根据现行的合同法理论,不管是撤销还是确认无效后,都产生合同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双方之间被视为从订立劳动合同之时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工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发生了,你不可能否认劳动者没在用人单位上班的事实,既然上过班肯定就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才出现了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而劳动关系有效的结果。但是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没有规定劳动关系无效呢?[3]就本案而言,笔者认为主要从三点考虑:

第一,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员工作为弱势群体,只要新的用人单位同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先前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及法律风险自然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员工故意欺诈还是无意隐瞒,劳动关系都应当有效。

第二,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担的先合同义务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应尽的注意义务。熊某在进入煤业公司时,单位就有义务对该工人入职体检、面试等进行考查,如果单位出现了审查不严,责任理所当然由单位自己来承担。

第三,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对工伤保险基金而言,即使熊某不到重庆市某煤业有限公司上班,之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仍然要对两人患尘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熊某在本案中并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就算熊某以欺诈手段参保(即之前的单位没有参加保险),但是从社会和谐以及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考虑,仍然要认定劳动关系有效,使劳动者获得保险赔偿。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考虑片面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一方面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助长社会不良风俗,严重破坏了人类长期以来建立起来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笔者建议用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被确认无效。在劳动合同法加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自始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无效。主要理由有三:首先,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带有一定的人身性质,这种性质好比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但是由于建立时的违法性,法律可以对其效力予以否定。[4]其次,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理论,这种行为可以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或变更。最后,劳动关系确认无效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种完善,能够强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诚实信用度,建立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永法民初字第07599号民事判决书和第07598号民事判决书(即重庆市永兴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诉熊心兵、马科金劳动合同争议案).

[2]徐志强.欠缺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法律补正———以“用工”为研究基点展开[J].理论导刊,(3):99-103.

篇2:劳动合同法论文参考

【摘要】: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的关系、以及定位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八周的学习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与了解。

【关键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章制度、劳动者

一、引言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1994年7月5,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1995年1月1生效实施。当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劳动关系初步出现紧张状况。但是,经过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劳动合同法》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6月颁布,20xx年1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纳入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9月份,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 1

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法有了全新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二、正文

经过八周的系统学习,我们小组三个人对于《劳动合同法》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二方面是我们对于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Ⅰ、《劳动合同法》对于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鉴于在中国,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缘故,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制定了《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一条就说:“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明确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其中尤为重要的 2

就是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合法的三个原则就是:1、主体要合法。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在自用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新调整,主要体现在强调合法原则、强调用人单位建章立制、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将合法原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二是《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要建章立制。用人单位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达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和公开、公示三个要件。三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Ⅱ、《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有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2、《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

1、《劳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

ⅰ、试用期不再成为“廉价期”。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合同期限越短,试用期越短。《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3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为试用期工作确立了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ⅱ、“先就业,再择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对于大学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尽管还受到一些争议,但对于作为人的毕业生个体的幸福和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言,这样的观念显然是积极而正义的,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且《劳动合同法》颁布显然也表达了立法者对这种就业观的肯定和鼓励。

2、《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 《劳动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xx年经济蓝皮书》指出,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高校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蓝皮书认为,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量的供给仍然大于供求。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可能会使大学生就业形式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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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劳动合同法论文参考

一位研究人力资本的并购专家给出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全世界75%的并购最后都是令人失望甚至彻底失败的结局。这其中,由于资产处理失误而导致的失败凤毛麟角,大部分是由于人员及其人员管理的整合失败而导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中国继199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来最重要的劳动立法,并且其对社会生活尤其是企业运作所带来的影响都是空前的,也必将对于企业并购中员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带来重大影响,同时也会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带来新的启发。

关键词: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并购及企业并购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企业的运作、企业制定规章制度。

引言

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劳动法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其对社会生活尤其是企业运作所带来的影响都是空前的,也必将对于企业并购中员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带来重大影响。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是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基本保证,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限制更趋严格。企业如何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防范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已成为企业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1目前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的主要问题:

1.1并购的劳动法律属性界定不清:

根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兼并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股票或者债券等支付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由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并购本身对于劳动关系整体是否造成履行的影响,这与资产的处置既有关联又有区别。事实上,这两者并无法律上必然的因果关系,众多员工的这种集体心理预期,都是由于并购中对劳动关系的.长期误操作所造成的。因此,虽然从资产处置的角度,我们已经建立了系统的并购制度,但是从劳动关系处置的角度,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其中首要的就是对并购在劳动法上的属性进行界定。

1.2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随意性强:

由于并购在劳动法尚缺乏准确的界定,因此在劳动关系处理中并购常被双方当事人所滥用。用人单位一方借并购、重组的机会与员工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以此达到裁减人员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这是目前造成群体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并购与否以及如何并购员工并不能发表任何有影响力的意见,因此员工在并购中常处于被动的局面。

1.3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相关文件庞杂:

由于我国30年来市场经济改革的特殊性,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文件和政策都在改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在劳动关系领域。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并购所要求的大而统一的市场,透明的政策、法律,都与传统文件、政策的形式相去甚远。劳动关系所特有的地域性和持续性特点对劳动关系处理方案广度、深度方面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1.4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的管理缺失:

我国的集体劳动关系不发达,劳动关系处理中缺乏集体谈判的机制和传统,因此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就变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也是倾向于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疏于集体劳动关系的规范,因此造成劳动行政部门在对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的管理中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只能借助于个别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而在个别劳动关系的解除中,劳动行政部门无法在前期介入或者参与,只能在纠纷或者冲突发生后进行管理和监督,这造成管理的滞后。

2新《劳动合同法》对并购在劳动关系处理上的影响:

2.1稳定劳动关系将成为重要的处理原则: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立法目标就是稳定劳动关系,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劳动合同履行中的稳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全国性劳动立法中第一次提出了“继续履行”的概念。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2.劳动关系处理的成本受到法律规范: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拉平了终止与解除的经济待遇,客观上影响了解除待遇的合理性。《劳动合同法》提高了终止的成本,必然造成解除的成本也水涨船高——虽然法律规定并未提高。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对高收入、高工龄的劳动者又做出了经济补偿的限制,其“三倍”和“十二个月”的封顶规定,使得管理层畸高的经济补偿金得到公平的限制。

2.3劳动关系处理的程序要求民主化:

《劳动合同法》虽然一方面大大增加了并购中员工补偿的成本,但是更重大的影响在于《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主体意识、集体意识的增强。随着劳动者主体意识、集体意识的增强,劳动者对于主张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方案乃至并购整体方案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的积极性都将大大提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不仅规章制度,还有“重大事项”,都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这对于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的程序公正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3 几点建议和对策:

3.1加强劳动关系的调查和梳理;

3.2加强劳动关系处理的程序民主;

3.3加强与企业管理文化的融合。

4防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

4.1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桥梁和监督作用:

企业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充分协商,讨论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实施时,要尊重职工个人或代表及工会的修改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监督作用。

4.2依法制定,确保合法有效: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合理且程序完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实践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在衡量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时,往往会认为,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4.3严格执行,依章治企: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是行之有效的。企业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意见经常表现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正,就是对违反规章制度职工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实施规章制度时带有非常大的人为因素,从而造成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反感。

4.4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及时修改、重建与新《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内容,完善法定程序。

4.5提升企业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实现企业与职工发展的目标、行为统一,在劳动者身上体现企业精神,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篇4:劳动理论课论文

小学生劳动的论文范文

一、督促企业推行与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动员作用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制度性措施,在推行过程中,工会组织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做好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动员工作,使更多的职工志愿加入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中,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首先要做好企业单位领导们与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企业单位领导的思想觉悟是关键,领导人员要自觉做到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位置,这种制度不是作为权宜之计,更不是应付上级要求的无奈之举。其次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认真行使自身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地监督领导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另外,要确立厂务公开制度中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先实行定期、定向公开,然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上主要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问题、必须向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让职工真正有知情权与发言权;财务管理运营、人员调动、干部任免等的重要问题、必须向职工公开,增加了透明度,让职工及时了解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参与管理与监督;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待遇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在职代会上由职工集体商讨讨论通过,让职工知晓并有决定权;最后如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落实情况,也必须向职工公开。公开的形式可以丰富多样,首先是职代会,这是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还可以康健运用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厂情发布会、公开栏、党政工联席会等形式实施公开,总之一条,让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真实的信息,特别是真正关系自身利益的敏感问题。

二、促进企业加强和创新职代会制度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凝聚作用

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广大职工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方式,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中职代会作用重大。职工代表大会许多企业一直以来都有,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而不只是流于形式,应付差事,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创新职代会制度,就需要更多地职工群众去参与职代会,将职代会真正建成维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机制。

要想提高职代会实行质量,县工会组织必须与企业工会组织联手,在群众中做好宣传与动员,必须以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与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提高职工对于职代会的态度与认识,正确认识职代会职责与职权,真正地关心并参与职代会,不要让企业出现职代会“虚有其名”或行政“叫板”的现象,这样就更容易使职工对企业职代会形成“望而生畏”,“敬而远之”,大大削弱职代会在职工中的作用与意义,削弱企业的凝聚力,从而不利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效地推行。其次,督促各企业规范职代会内容与程序,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一年举行一次职代会,县工会组织出面,通过上级政府组织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必须制定《推行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重大决策审议、职工代表竞选制、工资集体协商等真正体现群众权利地内容明确地制定相关的制度。同时,规范职代会的运作程序,每年企业的职工代表人选先由各部门组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以保证职工代表最能代表群众民意,职代会分组讨论期间,各代表团长手持职工代表名册,按先职工后领导的顺序点名发言,为职工代表充分提供了发言的空间,让其畅所欲言,更多地听到了每位职工代表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环节,当场发放评议票,由职工代表集中投票,并不记名方式提出对领导人员的意见与建设,使评议工作务必做到真实、客观、公正的好效果。此外,县工会组织还可以在下辖企业中推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由各企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对于企业厂务公开开展情况、职工劳动保险、工作生产安全等与职工利益相关问题,进行有重点的、并定期的巡视检查,较好地发挥了职工代表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同时,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恳谈会制度,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积极有效发展。

三、促进企业探索职工董(监)事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协调作用

所谓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其实是指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些职工代表,使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并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建立职工董事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法定形式,由于职工董事都是扎根来源于广大职工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较为熟悉,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参加董事会,有利于企业的科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目前,各企业在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正在逐步探索实施职工董(监)事制度。县工会组织可以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职工董(监)事制度制订细则》与《职工董(监)事制度实施办法》,对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设置问题特别是产生方法及方式,人数名额及人员资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督促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一定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民主程序上不能有任何简化、专断、形式化的现象。县工会组织一方与企业工会组织携手积极向全体职工去宣传职工董(监)事制度,让其积极地参与职工董(监)事的选举活动并支持并监督职工董(监)事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职工董事的人选中起协调作用,让真正有能力并愿意代表民意又能关心企业发展的人成为职工董事,还考虑要逐步建立职工董事向职代会述职等形式探索职工代表履行职责报告制度,以切实地把公司制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落实好。

四、鼓励企业探索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促进作用

区域(行业)性职代会是指在同一区域(如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或者同一行业以及性质相近的企业,建立联合职代会协商解决带共性问题的民主管理制度,这是区域(行业)内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对于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促进区域和行业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建立与发展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对于区域(行业)职代会这种制度,各企业也正处于探索阶段,正考虑与本企业性质相同的若干个企业一起,或者同一地域区域内的若干个企业一道实施这一民主管理制度,县工会组织应与企业工会组织一起积极促进这一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首先应当规范区域(行业)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职工代表的选举应首先以单个企业为单位,由成员企业工会组织职工无记名投票,推荐候选人,报区域(行业)性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以确保每个单位至少应有1名职工代表。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将主要负责听取区域(行业)内企业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并制定中,重点关心职工群众中带有共性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和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情,并对区域(行业)内集体合同、专项协议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以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总之,工会组织只有引导和保护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企业内部利益矛盾关系,以考虑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才能在企业内创造和谐融洽的氛围,并将企业创建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篇5:小学生劳动表扬信

尊敬的校领导:

贵校XX于20XX年6月1日来我单位(写你们干了写什么活),劳动中他们不怕脏不怕累,发扬了吃苦耐劳的雷锋精神,特此表扬.

XXX

XX月XX日

篇6:小学生劳动表扬信

xx年x月x日,我校三年级二班XX同学,在学校楼梯口,捡到了十元钱,他立刻把钱交到学校政教处。

XX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一名小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XXX

20XX月XX日

篇7:小学生劳动表扬信

三年级二班的xxx,xxx,xxx,xxxx等同学干活的时候非常认真。拖地的时候,他们拖的又快已干净,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把垃圾瞬间秒杀的干净,一点儿也没有残留,常常受到老师的一番夸奖。擦玻璃的时候,他们也擦的又快又干净,任何一个细小的地方也不放过,简直像一个没有玻璃的地方。他们擦墙壁时也是一丝不苟,一点污点都不会放过,一点儿也不马虎。

因此,我们班的卫生常常做得非常棒。常常收到学校的表扬。 xxx,xxx,xxx,xxxx等同学——三年级二班的`劳动先锋,你们做的贡献真多!

XXX

XX月XX日

篇8:小学生劳动表扬信

xxx是三年级二班生活委员,非常辛苦.每一天她都会安排端菜端饭的同学,督促同学扫地。有时候还自己拿着扫把扫。

李湘,每天都会在吃饭前站在门口检查同学是否洗手。

丁智睿,陈天扬每天中午都会有条不紊的把筷子一双双的递在同学手中。xxxx,李湘,丁智睿,陈天扬是我们的劳动楷模,是老师好帮手。

希望我们班的学生多向他们学习。

XXX

20XX月XX日

篇9:小学生作文劳动

秋天,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来到了家村老家.田里,那金灿灿麦子此起彼浮,就像大海上的波浪,一波三折.火红的'荞麦在微风中跳着欢快而轻盈的舞蹈.那一个个硕大的玉米正站在玉米杆上极目远望,等待着农民伯伯的收割呢.

那天,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跟着爸爸妈妈还有大爸大妈来到了玉米地旁边.妈妈对我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包米!”话音刚落,”话音刚落,我便立马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兴奋,我想:掰包米这种事我从来都没干过,一定比抓蚂蚱然后烤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我十分顽皮地说:“遵命妈妈长官。请您给我半个时,我绝对搞定半片地!”爸爸说:“你连怎掰都不知道,就那么有信心?”,“哼,不就是掰个包米吗?有啥难的!”说罢,便开始了我的行动。我三下五除二便折下了一个玉米,我像对待敌人一样,使劲将它的皮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这顶多也就用了十五秒,照这样计算,别说半片地,就是一片地也绰绰有余。

我兴奋地举着那个剥好的玉米叫道:“看,这是我剥的,怎么样,技术还不错吧!”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妈妈却说:“你掰得不对,应该把玉米穗掰下来,将它的”外套“留在玉米杆上。”我转过身去,对着那些玉米轻蔑地说:“我就不信,你这小玉米有多难对付。”说完,我便又埋头苦干起来了。

也许是玉米生气了,当我把它掰下来时,却带下来了两片外套。于是,我便看大妈是怎么掰的,希望能学点儿技术。

只见大妈先把“外套“从玉米的身上一层一层地脱掉,然后一只手抓住玉米棒,再用力一掰,玉米便听话的掉了下来,我也学着做了几次,慢慢也撑握了窍门。

一个早上过去了,虽然我才掰了七穗包米,可双手却已是生疼生疼的了。可是,再看看大爸他们那双粗糙的、长年与农活打交道的手,似乎忘怯了什么是疼了。

回家后,我吃着那一穗穗黄澄澄玉米,似乎比平日里吃到的肯德基快餐更加香甜,因为,这里不但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更有着我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功劳。

通过这一早上的劳动,使我懂得了:学习和种地一模一样,只要先播种下目标,再加以不断的辛勤耕耘,便会有丰厚的收获。更懂得了劳动中能体会到无比的快乐!

篇10:小学生劳动作文

“悠悠,悠悠,起床了,不是说好帮妈妈去地里干活吗?”我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服时想起昨天和妈妈说好今天要下地锄草的,哼,锄草有什么难的,我拿起我的小锄子当小助手兴致勃勃的去地里锄草。

我们来到了田里,映入我眼帘的是嫩绿的杂草,密密麻麻的,还有一些没有被太阳蒸发的露珠,我根本分不清哪是草,哪是刚长出的玉米苗,我蹲了下来,心想:你们这些无名的害草们,让我来“替天行道”消灭你们吧!接着我挽了挽袖子,刚想要拔,妈妈却说:“草要连根拔起,然后把根部的泥土抖掉,摊在地面上,这样,草容易晒死除尽。”说完,妈妈给我做了示范。

我在妈妈旁边,小心翼翼地锄着、拔着。拔草的手被露水打湿了,满手都是泥,凉凉的,怪难受的。我焦急地说:“太慢了。”将锄头用力地抡下去,锄头落了地,我生气地说:“这锄头怎么不听使唤呢?”妈妈说:“不是锄头不听使唤,是你没掌握技巧。”妈妈一边比划着一边说:“你看,前腿要弓,后腿要蹬,腰要朝前弯,手要攥紧锄把,对准草往下抡,锄入土后再向后拉,这样既除了草又松了土。”妈妈又做了一次示范动作,我记下了。

我照着妈妈的要领去做,果然,我锄下了一大棵草来,我十分高兴。于是我拿着锄头一下一下的锄着,头上豆大的汗珠一颗颗地掉下来,我也顾不得擦,这回我才真正的体会到汗如雨下、骄阳似火是什么滋味。一会儿,我回头望去,我身后好大一片草都无精打采地摊在了地上。妈妈表扬了我:“你学会了,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在回家的路上,我扛着锄头走在前面,边走边唱。这次我亲自下地劳动,才知道每天田间劳作的辛苦,以前只是在书中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今天确实理解了他的真谛。也让我明白了,我每天坐在教室里学是多么的幸福,而我却有时不认真听讲,现在真觉得有点惭愧,此时此刻的我更深刻体会到妈妈每次拿爸爸和姨夫为例子给我讲没知识和有文化的区别,现在的我有着最好的学习环境,更有最优秀的老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有句话说的好,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有机会成功,现在的我要更加为美好的将来而努力加油!

篇11:小学生劳动广播稿

主题:《五一劳动节》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叶:当温润的春雨滋润着整个校园,

季:留住一缕清风,拨撒出明天的希望;

叶:付出一份真诚,打造一个爱的世界;

季:送去一片笑容,愿我们永远同行!

叶: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

季:在这朝气蓬勃的日子里,

叶: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季:我是五(4)中队的唐雨婷。

叶:我是五(4)中队的叶紫璇。

今天由我们俩给大家主持本期的红领巾广播。

一、五一节的来历

叶: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季:这可考不倒我,明天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

叶:“五一”节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五一”节这个节日?

季:这个——我不太清楚,相信广播前的同学们和我一样好奇吧!

叶:下面由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吧。

“五一国际劳动节”,它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

它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

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

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

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特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

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想知道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哪一年吗?

季:想啊。

叶: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在195月1日。

二、世博专题

叶:明天的五一节可是个与众不同的节日。

季:怎么与众不同?不是五月一日吗?劳动节。

叶:明天是上海世博会正式开幕的第一天。

为了迎接世博会,我还特意写了一首歌呢?想听听吗?

季:好啊!

叶:可不许笑话我啊,听好了!

水调歌头 迎世博

明日何事有?

世博开园天。

恢宏可比宫阙,

此时胜往年。

我欲乘兴游去,

纵览奇楼异宇,

高阳驱春寒。

阴雨无踪影,

其乐融人间。

建千阁,

修万户,

常无眠。

动迁无恨,

只为中华美梦圆。

多元文化聚合,

播种友谊无缺,

此景今成全。

半载不为久,

世界共婵娟。

怎么样,这首词改得不错吧!

季:真是你写的?

叶:当然不是啦,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我相信这首词现在正可以表达我们每个人的心情。

祝愿上海世博会能取得圆满成功。

三、一周校园动态

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关心一下本周的校园动态吧!

季:周一下午放学后,我校的全体教职员工集聚多功能厅,参加20XX感动二小年度人物的颁奖典礼!学校领导分别为获得“感动二小”提名奖和“感动二小”年度人物的四位教师职工颁奖。

主持人为他们奉上了评委会授予他们的颁奖辞。

伴随着激昂的音乐,全体教师热烈的掌声,四位获奖教师倾吐了他们的心声。

叶:周三,操场上,彩旗飘飘,多媒体教室里,人头攒动,我校正在承办太仓市“学会学习”数学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上午,由我校的陈晓丹老师,爱心学校的张晓燕老师,实验小学的陆晓红老师,分别给同学们我校的二年级同学上了一课,使他们既获得了知识,又体会到了学习知识的方法。

季:周三的晚上,本学期第四期家长学校活动如期开展,我们的心理辅导老师马璇老师为到场的六年级家长,作了《创建和谐的家庭氛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的主题讲座。

篇12:小学生劳动广播稿

甲:当温润的春雨滋润着整个校园,

乙:留住一缕清风,拨撒出明天的希望;

甲:付出一份真诚,打造一个爱的世界;

乙:送去一片笑容,愿我们永远同行!

甲: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

乙:在这朝气蓬勃的日子里,

甲: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

甲:我是主持人( ),

一、《“五一”节的来历》

甲:( ),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

乙:哈哈,这可考不倒我,明天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

甲:那你知道“五一”节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五一”节这个节日呢?

乙:这个--我不太清楚,相信广播前的同学们和我一样好奇吧!

甲:“五一国际劳动节”又称“五一节”,在每年的五月一日。

它是全世界无产队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

这个节日啊,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

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

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特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

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1920年5月1日。

节日里,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乙:哦,原来“五一”节是经过无数工人流血斗争才争取来的。

真是不容易!

甲:是啊,所以我们在享受“五一”假期时,也要学习劳模,把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化为我们勤奋学习的动力!

(播放歌曲《劳动最光荣》)

二、《奥运来了》

甲:奥运圣火在世界面前点燃

乙:我们心潮澎湃

甲:北京被世界人民关注

乙:我们骄傲自豪

甲:是的,这是人人期盼的一年--20XX年

乙:是的,这是我们中国的一年--20XX年

合:20XX北京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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