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上的宴会”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应付职工薪酬年末调平,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应付职工薪酬年末调平,希望大家喜欢。

篇1:应付职工薪酬年末调平
问题:大部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工资薪酬采取当月计提、下月发放的形式,那在年底时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即当年12月份计提并准备在次年1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酬,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呢?
分析:我们都知道会计处理遵循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凡在本期内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本期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费用进行处理。所以,对于会计来讲当年发生的工资薪酬就应该作为当期费用计入发生年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根据该条规定企业跨年度支付的工资薪酬,只要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实际发放给职工,就可在上一年度的费用中列支,并在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但是,根据国税函[]3号规定,企业工资薪酬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我们通过上海12366国税热线了解到,上海对于工资性费用的扣除是选择的收付实现制,即计提的工资应在发放年度扣除。
从长期来看两者对所得税没有影响,我们举例来说明一下:一家企业20年底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10万元,1月份发放,20底应付职工薪酬余额12万元,1月份发放。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年第34号公告》的规定,只要在5月31日之前实际发放给职工,就可以在上一年度的费用中列支。那么该企业在2011年和年均不需要对工资性费用做纳税调增。但如果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工资性费用只能在发放年度扣除,则该企业2011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12万元,调减10万元。
结论:到底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是否可以在当年扣除,需要看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处理,就需在年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有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就不需在年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百福润财税咨询】提醒朋友们,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必须熟悉掌握国家及地方各项法规才能让公司提前规避各项纳税风险。
[应付职工薪酬年末调平]
篇2:应付职工薪酬包含
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财会[]8号),并规定自20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的主要变动之处还有:
(1)对职工和职工薪酬的定义做了更全面的阐述;
(2)将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定义和处理方法由指南和讲解移入准则正文;
(3)提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和核算方法。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符合提存条件的,适用设定提存计划的准则规定,否则按设定受益计划的规定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包含]
篇3: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
贷:银行存款 18900元
然而,在2月份的时候有员工辞职,所以计提2月份工资时也就减少了,此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7000元
篇4: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科目,
贷方登记按职工工作岗位当期计提的应付的职工福利增加数,
借方登记当期已支付的职工福利,期末应没有余额。
2、应付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财企[]242号
税前扣除依据:
国税函[2009]3号
企便函[2009]33号
2、应付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内容
财企[2009]242号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医、食、住、行” 四大类:
1)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
2)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3)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职工福利费里会出现餐饮业发票,这应当准扣,不能就全认为是业务招待费

*统一供应午餐支出是实物支出,纳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工资,发放的现金补贴就要计入工资纳个税了.
4)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5)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6)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7)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上述三项也不纳个税.
8)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以实物形式发生的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以货币按月按标准发放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一定标准后应纳个税;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计算个税。
3、企业应付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1)企业当期发生职工福利费但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有余额的,应先冲减以前年度余额: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库存商品(将企业资产用于职工福利)
注意:一定要查明福利费动用的用途,改变用途的纳税调增
2)企业将职工福利费余额直接转到利润账户或其他用途的
借:应付福利费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银行存款(业务招待等纳税应调增的支出)
纳税调增
3)企业当期发生的福利费,期初无余额的,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确认职工福利时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篇5:应付职工薪酬如何核算
设置“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本账户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按产品或商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篇6: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②计提五险一金:
借:管理费用 930(2000*46.5%)
营业费用1395(3000*46.5%)
生产成本23250(50000*46.5%)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9250(55000*35%)
-住房公积金4400(55000*8%)
-工会经费1100(55000*2%)
-职工教育经费825(55000*1.5%)
③实际支付上述五险一金两费时,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没有规定计提比例和计提基础的,企业应该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合理的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数,应该补提;实际发生额大于预计数,应冲回。
(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按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折现前与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不折现。
(四)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例2:好老婆厨具公司有职工220人,其中:生产工人200人,销售人员10人,管理人员10人。2008年3月将自产的电磁炉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电磁炉每台成本700元,含税售价1000元。相关帐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200000(200*1000)
销售费用 10000(10*1000)
管理费用10000(10*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0000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754.7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45.28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4000(700*220)
贷:库存商品 154000
(五)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车辆等资产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根据受益对象,将其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给职工无偿使用的,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例:鑫鑫公司为2名副总每人提供一辆奥迪轿车免费使用,每辆车的月折旧额为6000元;另为其每人提供一套公司自有住房免费使用,每套住房的月折旧额为5000元;由于公司没有宿舍,于是租用了一栋宿舍楼为生产工人休息使用,月租金30000元。相关帐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22000(6000*2+5000*2)
制造费用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2000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000
贷:累计折旧 2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3、辞退福利
(一)概念: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确认为辞退福利,并计入当期损益:①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将实施。②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二)具体包括两种情况:①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职工没有选择的权利。②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继续在职。
(三)确认与计量:符合确认条件的辞退福利,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为职工薪酬。
①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辞退计划规定的数量和标准,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②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建议,要合理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数量和辞退补偿标准,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计提职工薪酬。
③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应选择合理的折现率,用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4、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计提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计提时:借: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