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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报告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A-25819为20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整,在20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A-25829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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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固定资产处置会议纪要格式
大连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于20XX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由业诚主持,领导小组成员王国栋、张印才、齐春桥、邢玉臻、辛晏,专家组成员徐光辉、田维玲,管理部门王谢勇等列席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设备处关于我校第四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情况的汇报。领导小组坚持资产管理原则按照相关程序,充分考虑资源再利用和我校实际情况,做出同意第四次报废仪器设备的决定;领导小组研究了造成不良资产的各种原因,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责成设备处与财务处完成后续工作;最后领导小组就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忠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第四次仪器设备报废工作情况简介
仪器设备报废是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必然过程,也是优化实验室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清理不良资产,提高资产效益,强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按照“大连大学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受大连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设备处组织报废专家小组于20XX年3月7日开始,历时约3个月完成本次报废工作。共报废设备609台(件),原值人民币3286474.53元。
领导小组一致同意专家组的意见,认为本次报废工作检验了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并对专家组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提出了表扬。
二、整改意见
针对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一致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明确原则,结合评估工作制定标准。
1、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及报废审批制度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学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各个部门要继续坚持勤俭办学、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同时使用部门要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对仪器设备严格管理,精心维护,及时维修,尽量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与行政办公、生活服务中的作用。
2、无论是学校经费还是自筹资金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到设备处办理入库手续,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外单位捐赠的仪器设备应有捐赠协议,注明仪器设备名称、价格以及捐赠形式,且必须到设备处办理入库手续。避免资产流失和管理混乱。
3、调转、租、借(包括对二级单位和学校内部门之间)仪器设备必须得到设备处批准,并且办理相关手续。
4、管物人(或仪器设备使用人)在校内岗位调动、调离学校或长时间离校必须进行仪器设备交接。特别是校内人员岗位调动,要及时交接,到设备处更改领用人。
5、丢失仪器设备必须在向保卫处报案的同时,向设备处报告所丢失仪器设备的详细情况。当事部门和管理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做出相应处理。若不处理将在以后限制该部门购进新设备,隐情不报加重处分。
篇3:固定资产处置会议纪要格式
地点:调度楼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牛正杰牛胜建宋福成孙震李建龙宋文雷杨东岳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关于鱼仙山煤矿房屋拆除鱼仙山煤矿为我矿资源整合兼并矿井,20XX年资产评估后,设备材料均保留在鱼仙山矿区,且保留4人留守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丢失,目前我矿已把遗留财产全部转运到盛泰矿区,鱼仙山矿区内只剩下破旧的房屋及构造物,由于房屋年久破损,墙面有大面积裂缝,屋顶也已破损,职工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并有村民在鱼仙山煤矿破旧房屋内居住,前段时间房屋突然倒塌,幸好没有造成伤亡,并且雨季即将到来,房屋已经不起风吹雨打,为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把鱼仙山房屋全部拆除。
附鱼仙山矿区房屋照片。
篇4:固定资产处置会议纪要格式
6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邹琴同志在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会议,会议集中研究了目前我办固定资产投资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强调部署了下段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元-5月份,我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13.1亿元,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固定资产投资既不只是工业专班的事,也不只是统计站的事,必须工业、农业、城建和平台建设、商业专班齐发力,围绕项目入库紧锣密鼓地做工作,至少提前半年时间备案,作为统计专班的协管员共同申报、密切关注完成进度,才能够确保我办50亿元的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各战线要顾全大局,精心组织,把工作做在平时,积极和发改委备案负责人对接,确保7月10日左右入库项目超过20亿元,力争达到25亿元。
会议就有关问题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任务分解和项目来源等问题
1、工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扩规项目(二期)(顾大嫂、泡吧、远大、中粮、弘方科技等项目)和新建项目(天和堂、中博、宝珍香、巴拿米、宏硕等项目),必须保证按时按统计要求入库。
2、商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电商建园、富迪物流园、中和农产品大市场等物流项目,部分可作为商业项目的个体工商经营户等。
3、城建与平台建设必须完成2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道路管网建设、绿化亮化工程、土方回填和平整等。
4、农业战线必须完成1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农田小型水利建设、土地平整、道路桥梁、拆迁补偿、剅闸泵站的建设等。
二、关于资料准备等问题
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执照;
2、亿元以上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发改委的备案证或文书;
4、亿元以上的企业公章;
5、施工方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符合统计要求的合同。
三、关于任务完成奖惩办法
1、年底完成任务50%以上的奖3000元的工作经费;
2、年底完成任务100%以上的奖6000元的工作经费;
3、年底完成任务低于50%的扣减战线相应的年终奖励分值。
四、关于工作后续安排
由丁达同志协助罗仁斌同志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工、农、城、商业四条战线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项目的入库情况、实施情况和入库情况进行汇报,由何敏同志负责汇总报送给主要领导阅示。
篇5:处置固定资产会议纪要
20XX年1月31日,县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召集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就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预算问题、修改《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等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委对《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同时,其他各成员单位也分别从查找超预算原因、完善《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分析了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预算的主要原因,主要是:①县发改委预算控制严格;②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设计与实地不符,有漏项;③为了少交项目前期费,项目法人单位在招投标时存在减少科目的行为;投标单位为中标,采取降价策略,工程开工以后,项目单位随意增加工程量;④由于20XX年物价上涨因素,造成工程原材料和人工工资上涨;⑤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管理不严造成工程超预算。
三、会议决定:
(一)关于20XX年固定资产项目超预算问题。
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只因项目前期费、设计漏项、中介漏项和原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等原因造成工程超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追究,并经复核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剩余工程款;对因项目变更多、法人单位乱签字以及未按程序进行变更、项目法人单位管理监督缺位造成工程款超支的项目,由法人单位负责。
县城建局、水利局、畜牧局要尽快对所属的项目因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在复核未结束前,县财政只拨付已完成审计的项目的人工工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负责监督工资发放。
(二)关于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问题。
1、县发改委在下达投资计划时,要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原材料涨价等因素,按照项目概算10%的增幅确定投资额。由项目法人单位、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基建股、政府采购办)、审计、中标(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共同议定审计价格。
2、成立自治县合同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自治县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合同,县发改委负责拟定领导小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县委批准。
3、项目法人方面。要切实履行好自身项目法人的职责,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和监督。在今后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明确注明“在遇到设计变更等重大问题时,除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外,必须由项目法人本人签字盖章同意,由自治县合同审查小组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项目法人单位严禁乱出条子、乱盖章子,一经发现,造成的损失由签字、盖章人全部负责。因项目法人单位管理不善、把关不严,造成项目超支的,由项目法人承担全部责任。
4、项目设计方面。在今后项目设计合同中,要明确注明“因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重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部分的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如若因设计单位不负责任的设计造成重大变更,设计单位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工程施工方面。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开工前)可对图纸提出意见;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对于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变更,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的变更(含累计变更超过5%的),需要提前1周向项目主管单位、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在1周内给予请求变更方答复,答复要通过自治县合同审查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答复,否则费用自付;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变更。若因有关部门在1周内未及时答复,施工单位可按图继续施工。
6、工程监理方面。在今后监理合同中,要明确注明“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图纸进行审查,并对指出重大设计缺陷、避免严重经济损失、节约建设资金的监理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比例为节约资金的1%”、“工程设计重大变更时,监理单位的总监必须到场,亲自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我县对甲方代表的签字不予认可”、“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签证要通过甲方同意,甲方要通过自治县合同审查小组书面批准,擅自根据施工单位意见乱签证的,一经发现,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并处以2倍的罚款,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会议要求,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对不够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若干小项目合并后打包招标的方式进行;要严厉查处将大项目分成若干小项目,逃避招标的行为。
四、此会议纪要须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没有参加会议的领导在书面传阅后签署意见,全体表决通过,报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参加此次会议并同意以上纪要的还有:……
篇6: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的涉税处理论文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的涉税处理论文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退出现有正常工作状态。固定资产退出企业的原因常见的有出售、报废和毁损;从广义角度来看,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债务重组、捐赠等也应属于固定资产处置业务。
税法和会计制度在界定固定资产的含义时均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一经购建,一般不作轻易处置。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围绕固定资产处置业务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加上94税改的原有条例,基本规范了其中的涉税处理问题,现简单小结如下。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3月13日下发的财税[]29号《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1、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其中规定:
①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②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受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③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④执行5%的营业税税率。
2、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及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营业税税率为5%.
三、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果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额。税率为12%.自20**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契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财政部门征收。但对在企业改组、改制中的特殊情况规定如下:
1、公司制改造。
①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②对独立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③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收契税,其余征收契税。
3、企业分立。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4、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5、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含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五、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涉及的印花税有:
1、购销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2、财产租赁合同,税率为千分之一。
六、企业所得税
企业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较复杂,因为会计制度从及时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稳健经营的谨慎性原则出发,制定了一整套的会计核算办法;税法从历史成本和收入与成本相配比原则出发,也制定了相应的税务处理方法。由于二者的出发点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在此仅就股权投资和债务重组情况进行分析。
1、固定资产股权投资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即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上述所得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由此可见,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会计上不确认收益;而税务上却要确认相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由此也带来了二者在股权投资成本计价上的不同。
如:20**年1月,长城公司以其拥有的一套房产对中原公司进行投资,其账面原值为1800000元,已计提折旧300000元,公允价值为1600000元;20**年3月,长城公司将该股权转让,取得价款1700000元。假设长城公司没有计提与上述业务有关的资产减值准备。
①20**年度: 按照《通知》的规定,甲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出售固定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600000元,账面价值为1500000元,税务上应确认的固定资产转让所得为100000元(1600000-1500000)。在本项业务中尽管会计上不计收益,而税务上则需确认固定资产转让所得100000元,公司当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②20**年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甲公司转让股权投资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即会计上应确认200000元投资收益, 按照《通知》的规定,公司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为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该股权投资的转让收入为1700000元,计税成本为1600000元,税务上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100000元(1700000-1600000)。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多计收益100000元。因此,公司20**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在这项房产的处置业务中,长城公司20**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20**年又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2、债务重组情况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六条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篇7:固定资产的处置及相关涉税业务的分析与处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及相关涉税业务的分析与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调整产品结构、转变投资方向、盘活资产、偿还债务等方面考虑,需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抵债以筹集资金、清偿债务.在处置过程中,是否需要纳税、需要缴纳哪些税项以及如何正确计算等问题笔者谈几点认识.
作 者:李金林 孟凡新 张晓萍 赵萍 作者单位:森工集团总公司 刊 名:林业财务与会计 英文刊名:FORESTRY FINANCE & ACCOUNTING 年,卷(期):2003 “”(7) 分类号: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