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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宋明理学中的心性本体思想
宋明理学中的心性本体思想
陆九渊、杨简、陈献章、王守仁、王畿、罗汝芳对心性本体特征的揭示层层深入,直至二曲达到极峰;明末冯从吾、高攀龙以及清初李二曲等学者分别主要从工夫和适用角度,在程朱、陆王基础上完善了儒家内圣外王结构模型的'圣人理想.
作 者:朱康有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理论教研室,北京,100091 刊 名: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EINAN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19(4) 分类号:B21 关键词:心性本体 修养工夫 内圣外王篇2: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宋明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
【内容提要】宋明理学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所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是体用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其在中国教育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实现了从性习分离到性习合一的转变,从而构成了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于人性和性习关系的理解。没有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便不会有明末清初理学批判和自我批判思潮的实践创生论。【摘 要 题】教育史研究
著名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在《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1989年第1期上,发表了题为《儒家哲学是教育家的哲学》的著名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达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儒家哲学是儒家学者站在教育家立场上探讨教育问题的产物。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哲学的主题是“成人之道”,即如何通过教育和修养活动而使人成为真正的人。与此相联系,儒家学者关注和反复讨论的两个重要问题是“人是什么”(人的本性和本质)和“人应该成为什么”(圣贤人格)。它们与成人之道一起,共同构成了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哲学的,也是教育的。或者说,它们是儒学视野中的基本教育哲学问题。正因如此,性、习关系之辨一直是中国教育思想史和教育哲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如果对有关教育思想史的研究成果作一系统考察,我们便会发现,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诸如“性善”与“性恶”、“化性起伪”、“性三品”、“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变化气质以复性”、“发明本心”等性、习关系论概念或命题的形式变化,较少关注潜藏于这些形式背后的思想模式和理论逻辑的变化,难以揭示在传统儒学不同发展阶段中性、习关系论的特定思想内涵及其理论深化。而作为性、习关系之辨的阶段性标志的“本体―工夫”之辨,要么没有进入研究的视野,要么语焉不详。我在《中国教育哲学史》第3卷的引言中,首先提出理学的“本体―工夫”之辨是“自先秦以来性习关系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尚未展开论述。本文将通过寻求“本体―工夫”范畴与“体―用”范畴的内在联系,阐明理学“本体―工夫”之辨的教育哲学内涵,揭示其理论的深化发展和特定历史地位。
一、以“体―用”之辨为基础的“本体―工夫”之辨
宋明理学是宋明时期以本体论为基础,以心性论为核心,以天人合一的圣贤人格和精神境界为理想追求的学术思潮和思想流派。本体论之所以构成整个理学思想的基础,不仅在于对宇宙本体(天地万物生成发展的根源及其统一基础)的理论设定构成了理学探讨人的本性本质以及天人关系的逻辑前提,而且在于其本体论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思想方法,一种思考自然、社会、人生的思想模式。它使理学超越了汉唐儒学的宇宙生成论思想模式和以章句注疏之学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思想方法,而达到了一种新的理论水平,获得了新的理论深度。理学的本体论思想方法集中体现在“体”、“用”范畴上。如果说胡瑗所首倡的“明体以达用”是理学复兴儒学的总纲领[1](P10),那么,程颐所提出的“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则构成了其后几个世纪中理学思想的基本原则[2](P153)。它们分别从思想目标和思想方法两个方面展现出体、用范畴和体用关系对于理学思想发展的核心意义。何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程颐在《程氏易传序》中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在程颐看来,理无形不可见,故曰“微”,为体;象有形而可见,故曰“显”或“著”,为用。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虽有显微之别,但二者之间却是“一原”和“无间”的关系。体是用的根据,用是体的显现。有体必有用,有用必有体。体和用是并生共存的,二者并无时间上的先后之分,此即所谓“体用一原,显微无间”。
在理学中,体用范畴被广泛运用。“本体”和“工夫”这对范畴,就是体用范畴的具体展开形式之一。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分别表示事物的本然状态、事物间的本然关系和人们运用这一关系的具体途径、过程和方法,如阳明哲学中“知行本体”和“知行工夫”二者间的关系就是如此;从心性论的角度看,本体和工夫则分别表示人的本性本质与人的后天经验活动,当阳明以良知为本体、以致良知为工夫的时候,所表达的就是这样一重思想内涵。在后者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本体、工夫之辨看作是先秦以来儒学性、习之辨在宋明理学中的具体展开形式。同传统的性、习之辨一样,它所要解决的也是成人之道的内在根据和人的发展方向问题。具体说来,它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作为教育和修养过程的“工夫”与作为人的本性和本质的“本体”具有何种关系?前者如何可能、何以必要、应沿着何种方向进行?
当然,我们说“本体―工夫”之辨是“性―习”之辨的具体展开形式,仅仅是就两对范畴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的一致性而言的,它并不意味着“本体”与传统的“性”范畴、“工夫”与传统的“习”范畴在内涵和外延上完全一致。就工夫与习的区别而言,习(如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包括习染(在习染中,人是被动的)和习行(在习行中,人是主动的)两个方面,而理学的工夫范畴仅指习行。在理学思想中,只有当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从事学习和修养活动时,其活动才具有工夫的意义。在本体与性的区别方面,就与生俱来的先验性而言,本体与性具有一致性,但除此之外,本体还具有经验呈现和经验规范(所谓“先天统后天”)的性质。这也就是说,当性、习之辨发展到理学时代,通过以体、用关系为基础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演变为本体、工夫之辨的时候,性和习之间的关系已表现为体和用之间的关系,获得了“一原”和“无间”的新内涵。
上述范畴内涵和外延上的差异预示着,以“本体―工夫”范畴为核心展开的“性―习”关系之辨所体现的,不只是范畴形式的变化,更是理学对于传统性、习关系论的深化与发展。
二、“本体―工夫”之辨使传统的性和习由分离走向合一
我们知道,在传统儒学特别是先秦两汉儒学中,性始终与先验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人们赋予性以何种具体内涵。在孟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仁、义、礼、知为内容的道德性,是表现为“四端”的“良知”、“良能”,而“良知”“良能”又以“不学而能”(先验性)和“不虑而知”(直觉性)为根本特征[3](P529)。在荀子那里,人性被理解为以人的自然欲求(“欲”)为代表的自然素质和自然本性(“本始材朴”),它是“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4](P290)。人性的先验性不仅意味着它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即在受生之初就先天给定的东西),而且意味着先验和经验两者是可以分离的,先验人性遂成为对象化的存在而构成了后天经验活动的对象。在孟子,人性是活动扩充和扩展的对象;在荀子,人性是变化、改造的对象。因此可以说,传统儒学的性、习关系论是以性和习的分离为基础的。
从程朱到陆王的宋明理学,不管是以性为体还是以心为体,均赋予了人性以本体的含义。“本体”的提法本身就含有本来如此和天然如此的意义。因而,理学中作为本体的人性,并没有摆脱其先验性。但是,按照“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的思想逻辑,本体虽为先验,却不能脱离经验而存在,它必然要在经验中显现自身而成为经验活动的内在根据;工夫虽为经验,却不能脱离本体而自成其体,它要表现本体并接受本体的内在调控。在时间之维上,性和习由先后关系而变为共生关系。而人性的先验性,主要表现为本体对于工夫的逻辑优先性而非其时间上的在先性质。所以,在论及本体和工夫的关系时,王阳明才说:“合着本体的,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5](P1167)“合着本体的.,是工夫”是强调工夫不离本体。作为工夫的内在根据,本体发挥着对于工夫的调控作用,只有与本体的价值定向相一致并接受本体规范的习行,方称得上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是强调本体不离工夫,只有通过自觉的习行,自在的本体才能化作真实的德性而获得其现实性品格。这样,在本体与工夫的范畴框架内,性与习由分离走向了合一。
相对于性、习分离,性、习合一在理论上的深化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发现并肯定了人的本质对于实践的规范作用,人不可能在自己的本质之外去做任何事情,不管我们是把这本质理解为人的潜在资质(它有无穷的可能性,很明显,不管如何训练,猴子永远不可能成为人),还是理解为特定人生阶段的习得性(在人生的特定阶段业已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模式,不仅构成了其新一轮实践的“历史”前提,它们同时也弥漫和渗透于新的实践之中)。其次,它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性的实践建构特征。从本体说工夫,工夫不过是本体的呈现;从工夫说本体,则惟有通过工夫,人的现实本质才得以生成。就此而言,人性的现实性与其说来自于本体,勿宁说来自于工夫。因此,性习合一之论通过肯定性和习的相互规定而深化了人们对于性习关系的理解。
三、“本体―工夫”之辨是从先验人性论到实践创生论的过渡环节
需要指出的是,以程朱陆王为代表的理学通过本体工夫之辨而达致的性习合一之论,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辨,还没有真正实现对于性习关系的辩证把握(真正的辩证把握只有在把人性和人的实践置于历史运动过程之中才有可能)。这使其性习合一之论充满了深刻的矛盾。它表现为其本体的抽象性、非历史性与工夫的具体性、过程性之间的矛盾。
在程朱理学那里,作为心之体的本然之性,与终极的普遍之理具有同一性,它具有超越时空的绝对永恒性,不受物质世界、自然也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一个人能够通过主敬涵养和格物致知的工夫去呈现和认识它,却不能改变它。这样,体现着过程性的工夫(如,朱熹认为格物致知的工夫需经过“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渐进积累过程,方能达致“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之境界)之对于本体就只具有呈现而不具有创生的意义。
陆王心学以心体取代了性体,通过标揭“心即理”,把与理(道德原则)合一的主体意识看作是心之本体,亦即是本然之性。这一思想转向包含着沟通个体性与普遍性、感性与理性、存在与本质的可贵努力,使正统理学以理为性的超验色彩有所削弱。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本体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质。为了保证道德实践的普遍有效性,心学仍然不得不把道德主体本体化,从而使心体重新沦为一种抽象而普遍的存在。故陆九渊说:“千万世之前,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万世之后,有圣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6](P273)王阳明也说:“自圣人以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是所谓大本也。”[5](P279)从这个意义上讲,体现为过程的“致良知”工夫,也只能是抽象而普遍的永恒之体的呈现:“须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有加损于毫末也。”[5](P63)
这种对于性体或心体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的强调,使本已建立起来的性和习的相互规定之论,面临着解体的危险。一方面,如果坚持本体的非历史性质,那么,工夫的过程性乃至于工夫本身的意义将被取消。这是因为,按照“合着本体的是工夫”的逻辑,任何称得上是工夫的东西,都是合乎本体的,本无过程性可言。这不仅与经验事实相悖,也会使理论退化到先秦以前的状态中。另一方面,如果要强调工夫的过程性,那么,抽象的本体将被扬弃。这是因为,按照“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的内在逻辑,工夫的过程性使得被人们所自觉和呈现的本体具有了不断变化的性质,那抽象不变的本体就完全变成了一个主观设定,又如何规范具体的工夫?于是,理学建立在“本体―工夫”范畴框架内的性习合一之论,在沟通性与习的同时,又使二者处于空前尖锐的矛盾对立之中。它孕育着扬弃先验本体而走向实践创生论的思想契机。
四、明末清初理学批判与自我批判思潮中的实践创生论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沿着王阳明的思路继续前进,发展了其就工夫说本体这一向度。
东林学派的顾宪成指出,不仅不学而能、不虑而知是良知、良能,学而能、虑而知也是良知良能。他说:
孟子以不学而能为良能。吾以为不能而学亦良能也。何也?微良能,彼其有不能也,安于不能已耳,孰牖之而使学也?孟子以不虑而知为良知,吾以为不知而虑亦良知也。何也?微良知,彼其有不知也,安于不知已耳,孰启之而使虑也?又曰:孟子以不学而能为良能,吾以为学而能亦良能也。何也?能之入处异,而能之究竟处同,非学不学之所得而歧也。孟子以不虑而知为良知,吾以为虑而知亦良知也。何也?知之入处异,而知之究竟处同,非虑不虑之所得而歧也。[7]
孟子把人性理解为以先验(所谓“不学而能”)而直觉(所谓“不虑而知”)形式存在着的东西,这实际上是以本能为人性。顾宪成把“不能而学”、“不知而虑”和“学而能”、“虑而知”都当作良知良能,不仅扩大了人性的内涵,而且使性体由先验给定的、限定性的存在,变成了向可能性、向后天的实践工夫敞开的存在。也就是说,本体为工夫提供了可能,而工夫把本体开展为现实。所以他又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一语,看个‘为’字,委是表工夫;看个‘可’字,却是表本体。”[7]这就把本体完全理解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而展开着的工夫则构成了人性的实质内容。他由此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惟知学,然后可以言性。”[7]其理论的真实意义,是通过把学知虑能输入人性之中而对先验人性论进行解构,使人性变成了以工夫为基础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黄宗羲也是就工夫说本体的。他直截了当地把本体与工夫的统一看作是以工夫为基础和主导的统一。他说:
无工夫而言本体,只是想象卜度而已,非真本体也。[8](P1473)
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8](P9)
如果说前者还只是强调本体对于工夫之依赖性的话,后者则直接扬弃了本体的先验性,把人性的实现落实到人后天的生活和实践中。与此同时,本体也在日进无疆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创生:“道体无穷尽,吾之功夫亦日进无疆。才操已至之心,便去道日远。”[9](《孟子师说》卷四)其理论的真实意义,是通过对于工夫的过程性的强调,赋予了本体随着工夫而日进无疆的历史性质。
王夫之的本体工夫论与黄宗羲如出一辙,更加强调人性的实践生成性及其过程性。其理论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他把人性理解为人的生存活动之理,认为人性的形成过程是以自然素质(“命”)为背景,心智能力发展(“权”)、情志选择(“情之所歆”)和环境习染(“习之所贯”)相互协调的过程:“生之初,人未有所权也,不能自取自用也,惟天所授,则皆其纯粹以精者矣。天用其化以与人,则固谓之命矣。已生以后,人既有权也,能自取而自用也。自取自用,则因乎习之所贯,为其情之所歆,于是而纯疵莫择矣。”[11](P299)在生存活动中,人的生理、心理机能也好,人的道德品性也好,都处在日新月化之中,“目日生视,耳日生听,心日生思,形受以为器,气受以为充,理受以为德”[10](P43)。这是一个“命日降,性日受”的性命交融并进、人性本质的不断的创生过程,“未死以前皆生也,皆降命受性之日也”[10](P43)。这种不断创生性正是人性与物性的根本不同之处,所谓“禽兽终其身以用天而自无功,人则有人之道矣。禽兽终其身以用其初命,人则有日新之命矣”[12](P133)。初生之际,人还只是具备了成为人的可能性(“初生而受性之量”);那些在生活历程中不断创造生成的,才是现实的人性(“日生而受性之真”),它“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如果把人性看作是受生之际就已完全定型而一成不变的东西,那么,人和器物就没有什么不同了:“谓生初之仅有者,方术家所谓胎元而已”,“为胎元之说者,其人如陶器乎?”[10](P43)
其二,无论是程朱理学还是阳明心学,都认为体善而用有善有恶,人都有善的共同本质而具体的人有善有恶。王夫之指出了这种先验人性论的理论困境:如果认为人性是善的,那么,人在后天的经验活动中就不会受不良因素的影响,那么,当一个人习恶成性的时候,他的善性到哪里去了?如果认为用有善有恶,而同时又坚持“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方法论原则,那么,这有善有恶之用倒反证了体的有善有恶,又怎么能有一个至善无恶的体呢?[11](P299)为此,王夫之更喜欢用“性―习”范畴而不是“本体―工夫”范畴来论述人的本质与人的经验活动之关系。因为,习与工夫不同,工夫始终是受本体规范、具有特定价值取向的活动,而习则是丰富多彩的生存活动,由习所建构起来的个体人性也必定是多种多样的。这一做法的重要意义,是突破了单一的道德人性论,有利于人们从多个不同层面去把握现实人性的丰富性,因此才有了后来的戴震从“欲”、“情”、“知”等不同层面对人性的全面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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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宋明理学德育思想的评价与反思
宋明理学德育思想的评价与反思
首先,从人格发展系统看。现代型人格是健全型人格,人作为行为主体是政治主体、经济主体、权利主体、道德主体的统合,是理性与非理性、精神(心理)与生理的平衡拓展,是适应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开放型人格,而理学德育要塑造的人格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同现代人格发展趋向相背离。第一,德性人格对权利人格的僭越。这种僭越是理学把道德与人的关系进行颠倒、并进一步把道德抽象化、绝对化的必然结果。理学不是从“道德为人存在”的唯物史观立场而是从“人为道德存在”的唯心史观立场展开其人格理论,剥掉了人的丰富的对象性关系,使人仅仅作为道德的附属物,现实的道德关系被抽象化、绝对化,三纲五常变成万世不移之理:“三纲之要,五常之本”是“人伦天理之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②以先验的德性人格规定人,强调人对封建道德规范的无条件遵从,这就导致其对权利人格的僭越,从人格内涵中排除人的社会参与的权利。宋明时期农业社会的文化结构,造成了权利意识的虚幻性和财产关系的不确定性。到明代中后期,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初步萌芽和市民意识的觉醒,理学内部一度出现了重视权利人格的思潮,如王艮的“重身”、“珍生”等思想,但总体上局限在自我保存范围,缺少参与社会的开拓精神。第二,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僭越。主体的价值理性侧重于对其自身及其环境存在的价值意义认知,而工具理性则侧重于对对象世界的客观事实认知。前者偏向价值论,后者偏向认识论。就理学德育思想本身而言,它属于心性修养之学,与近代西方德育思想尤其是康德、黑格尔等人以明确的主客分离的认识论为理论前提的德育思想不同,它以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为理论前提,“基本上不把主客关系和认识论放在视野之内”,这样,所谓认识就只能是道德认识,只能是对先天存在的道德之“理”的反思与体认,“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知倒妨害了对天理的体认,科学技术被贬为奇技淫巧也是必然的了。第三,心理发展对生理发展的僭越。同理学先验唯心的理气观相对应,其德育思想注重的是人的心性修养、人的道德品格形成,即人的精神(心理)发展,而忽略甚至轻视人的生理发展。我们知道,理学德育最根本的任务是“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即“天地之性”或“道心”,而“人欲”则为气质的“攻取之性”,是基于人的属物质的生理而产生的。由于人的心理品质(精神)先天完满,它只需要生理(物质)为载体使其现实化。
因此,本质上不是一个开放性的发展过程,而是封闭性的恢复过程。这样,人的心理两者之间并不是动态发展的辩证统一过程,而是封闭性的恢复过程。人的发展被简单地理解为纯心理发展,被认为是在克服人的感性生理欲求的过程中完成的。如此一来,理学德育思想就如同中世纪基督教教育一样轻视甚至贬低个体生理发展的必要性。即使持有唯物主义“气”一元论的张载也持有这种看法:“医书虽圣人存此,亦不须大段学,不会亦不害事,会得不过惠及骨肉间,延得倾刻之生,决无长生之理,若穷理尽性则自会得。”重视心理发展无可厚非,但心理发展只有在生理健康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正常进行,忽视生理的发展是理学德育思想的重大失足之处。在明清之际颜李学派的军体教育思想就是对前者的批判与改正。第四,道德实践对社会实践的僭越。实践是人存在的根本方式,只有在实践中,人才有可能显示自己的本质,人才能成其为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是人的本质。在理学德育思想中,人并不是孤立静止的,他是在日常生活中践履封建道德规范的社会的人,是道德实践的主体,王阳明甚至提出了道德实践本体的思想,让人在道德实践中显露自身的本质,这是理学德育思想的深刻之处。但它根本上属于“内圣”之学。在这里,个体的道德实践有了独立自主的价值和意义,它专门追求经世致用的社会实践便是不必要且不应该的,这从朱熹对陈亮的“义利双修王霸并用”的批判中表现得很清楚。这样,理学德育思想以个体道德实践排斥经世致用的社会实践,只能阻碍个体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来改造社会、改造自然,而在片面的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只能有片面的发挥,人只能是片面的人。
以上是就理学德育思想中人格发展论的消极意义而言的。而其积极意义,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表现人的道德主体性,肯定了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理学德育思想继承先秦儒家“为仁由己”的主体能动精神,通过抽象的哲学思辩,使道德品格成为个体先天主导心理构成,个体自身成为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主体。如果说在程朱理学中,天理的权威化使得人的道德行为带有被迫为善的性质从而主体性还不太明显的话,那么在陆王心学中人的道德主体性便高扬起来,主体道德行为不仅是克己,更为重要的是成己,是主体先天道德本性的自然流露,这无疑在更深的层面上体现了对自我的关注,自我的“良知”成为准则。“他人文字议论,但漫做公案事实,我却自出精神与他披判,不要与他牵判,我却会斡旋运用得他,方始是自己胸襟,”“只致良知,虽千经万典,异端曲学,如执权衡,天下轻重莫逃焉。”这种自做主宰的精神显示了他们不同凡响的主体性倾向。此外,在理学德育思想中人的存在具有恒定和普遍的价值,它不是在对每个人的经验真实(行为)的归纳总结中判定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而是从先验唯心的角度演绎出“人本善”即每个人先天地具有存在价值的命题。在这个关切人类安身立命的终极关怀的唯心主义命题中包含着深刻的真理。我们知道人作为道德存在是在人类已攀上自身本质的高度后表现出来的,虽然理学德育思想把人抽象化为道德人而失于片面化,但道德作为人的本质存在的一个方面甚至是其主要方面,则是毫无疑问的。理学德育思想用片面化、极端化的形式揭示出人人为道德性存在这一绝对真理。第二,注重培养知、情、意、行完善的品德心理结构。理学德育思想继承了先秦儒家注重完善的品德心理结构的传统。理学家大都认为个体的品德心理结构包含知、情、意、行四个方面。但由于他们的本体论、认识论、知行观以及时代背景存在一定差别,因此知、情、意、行在德育中的次序和地位有所不同,大致要分为三类:其一是以朱熹为代表的“知先行后”德育模式。先进行道德知识的传授,最终、最重要的是道德实践,要在整体上保持知行并进,而情、意贯穿其中,但由于情有善与不善,必须加以约束和控制。其二为陆九渊强调先立大志与“知先行后”的德育模式。
由于他坚持性情合一,“性、情、心、才、都只是一般事物”,情既为道德情感,也是道德理性,是性的自然流露,故为善,它贯穿于整个德育过程中。其三为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德育模式。真知必行,不行不可谓知。王阳明也是性情合一论者,但他把二者看成体用关系,性必有情,情也有过与不及,所以重视性对情的自我调停。至于道德意志,王阳明同其他理学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认为主体的道德意志具有“无规定”的特征,是自发的,也是自由的,是“不器”,即不“执一”、不“意必”,也就是不执于形而下的一事一物,使主体意志超越于一切现实目的性,随感而应,率性而为,以至无为无不为,“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此,王阳明的意志便是无意志,是超意志。总的来说,理学德育思想注重培养知、情、意、行统一的道德心理结构,基本上符合现代教育心理学,对我们当代德育有一定借鉴价值。其次,从人与社会的关系系统看。理学德育思想的最终目的.不在于个体,而在于社会;不在于个体心性修养,而在于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当时社会主要包括:人类整体;封建等级制度;家族;作为人类整体一部分的集体等几方面。
因此,所涉及的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有其合理之处,也有不合理之处。就其不合理之处看,第一,由于理学德育思想本身的价值倾向、思维途径等是建立在种族血缘基础上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大一统的封建等级制度,它的基本原理便是把血缘关系伦理化,把伦理关系政治化、层层递进,形成了伦理道德政治化的基本格局。因此,它与现代民主政治与人权平等观念格格不入,个体对国家、对社会的关系,化约为以忠君为核心的各种道德关系的集结,个体对于封建等级制度只能依从而不能改变或破坏。这些表现在理学德育思想的人格建立与人格生长理论上,便是讲求德性与政治的贯通,“内圣”与“外王”的统一,也就是《大学》所概括出的“三纲”、“八目”的“大学之道”。
其局限性在于:以伦理至上代替国家至上;以人格平等代替政治平等;以“匹夫有责”代替政治参与。第二,弱化民族刚健性格。理学德育思想中,心理(精神)发展对生理发展的僭越。由“内圣”到“外王”的思维倾向以及道德对于政治、经济等领域的不正常介入等,产生了弱化民族刚健性格的负面影响。通过理学德育所培养出来的人,表现为是精神片面发展而不是身心协调发展;以道德主体为主而不是道德主体、经济主体、政治主体的统一;注重道德观念而不是道德观念与科技观念、策略方法观念的统一。这从陈亮、叶适等人对理学言辞激烈的批判中可窥一斑:理学德育所培养的人,“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见闻几废,狭而不充,为德之脖。但从积极方面而言,理学德育思想注重整体利益,注重社会和谐统一,并把仁道原则与整体观念结合起来,渗透到个体的一切活动当中。张载在著名的《西铭》中写道:“乾称父、坤称母;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吾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在王阳明那里,仁道思想与整体观念进一步被发挥:“夫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凡有血气皆其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以遂其万物一体之念。”这种群体观念虽然建立在宗法血缘等级制度上,以剥夺个体独立性和发展条件为代价,与理学德育思想目的论、先验演绎的思维方式有直接的关系,但它毕竟是“人类自我实现的一个必经的历史阶段。”至少在形式上坚持以人类群体利益为重的价值倾向。最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系统看。人与自然,大致有认识与实践两种对象性关系。而理学德育思想所含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严格来讲既不属于认识论体系,又不属于实践论体系。因为自然是以对人的价值与意义为其存在根据,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进入人的视野的。它和人构成伦理审美关系。就其消极方面而言:其一,虽然程朱等人认为“一草一木皆有理”,含有一定的科学认识论思想,但从整体上看,自然界主要不是作为人的认识对象而出现,因此,对于工具理性(技、器层面的理性)未免有所忽视,使真的求索与器的整治越来越处于从属的地位,限制了自然科学本身的进步,使自然科学的发展始终未能得到正面的价值支持。其二,理学德育思想在扬弃人类中心论的同时,对于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实践作用未免有所忽视。尽管张载亦曾说过:“天与人,有交胜之理”,但这种“交胜”主要是德情涵养上志与气的相互作用,并不是广义的实践过程,将人与自然的关系限制在精神境界的层面,多少弱化了其历史的深度。如果说,朱熹等人由于其理气观的影响还曾明确承认事物为自然存在的话,王阳明则避开这一问题而直接从心的寂感来判定事物的存在,重视事物的意义存在而非事实存在,直接取消了自然事物作为人的认识对象和实践改造对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明显的理论缺失。就其积极方面而言,其一,从生态伦理学角度看,理学德育思想倡导人对自然的顺应关系,主张人和自然之间保持平衡、融洽、和谐一致。这一思想的深刻性和合理性在于认识到人和自然的伦理关系说到底是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当人攀上自身的本质高度而成为理性的认知主体和实践主体时,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关系着人与人的关系,关系着人类活动的自由度,关系到人类的历史命运。直到今天,当人与自然的关系恶化而直接威胁到人类自身的命运时,理学德育思想所倡导的这种缺少“对于世界的紧张感”的缺限倒给了人类拯救自身命运的一线生机。其二,理学德育思想继承了先秦儒家价值优先的思维趋向,并将善的追求提升并泛化为一种普遍的理性化要求,从而价值理性的主导地位由此得到最后的确立。
善的追求构成理性设计与主体行为的出发点,与此相应,人应当从价值理性而非工具理性角度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观点虽有其片面之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它确可抑制因工具理性的片面膨胀而出现的技术专制等现象,从而能有效地减少科学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方面许多学者已有较多论及。理学德育思想由于其深刻的思维力度、丰富的实践品格、高尚的仁德境界以及它对现实德育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指导作用使我们必须对其加以批判地继承。我们知道,对理学德育思想的批判与改造并不仅仅在思想领域内就能完成,它最终将由整个社会的长期实践来完成。从近代到现代中国社会中出现的对传统道德(尤以理学德育为重)的批判历程文化批判、革命批判、新文化批判和马克思主义批判虽然显示出层层递进、不断深化的趋势①8,但批判与改造的任务远没有完成,还需要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可以说,对理学德育思想的批判与改造既是促进现代社会进一步完善化、有序化的价值先导,也将是其自始至终的价值选择,两者互动统一。我们必须把对理学德育思想的批判与改造同社会现实紧密联系起来,从现实中而不仅仅是在思想中找到它的生长点,我想这种价值认识论的立场是比较合理的,也是唯一有效的。它本身的复杂性和社会现实的复杂转变决定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但无论如何,这项工作必须完成,因为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价值观与精神的重建,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
篇4:宋明理学德育思想的评价与反思
宋明理学德育思想的评价与反思
从发生学角度看,宋明理学德育思想产生于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自然经济与宗法等级社会中。它契合于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与思想统治的需要,显示出符合人的道德主体性不断高扬这一合乎历史、合乎逻辑进程的思想趋向,因而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历史合理性绝不等于现实合理性。由于“传统和现代化是生生不断的‘连续体’”,关键问题是对在封建社会后期历史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宋明理学德育思想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改造。这主要有三种立场:一是从文化本体论出发,把它看成是现代人精神发展的绝对的历史根据和逻辑起点;二是从政治批判出发,把对它的文化批判上升为政治批判;三是从价值认识论出发,把它作为未完成的意义系统看待,把它的思想精华融于现实当中,吸取其合理的精神因素从而形成现代人的思想飞跃。毫无疑问,只有第三种立场是科学的。本文拟从这种价值认识论出发,从人格发展系统、人与社会关系系统、人与自然关系系统三个角度对理学德育思想作一正反两方面的概括、粗略的评价。
首先,从人格发展系统看。现代型人格是健全型人格,人作为行为主体是政治主体、经济主体、权利主体、道德主体的统合,是理性与非理性、精神(心理)与生理的平衡拓展,是适应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开放型人格,而理学德育要塑造的人格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同现代人格发展趋向相背离。第一,德性人格对权利人格的僭越。这种僭越是理学把道德与人的关系进行颠倒、并进一步把道德抽象化、绝对化的必然结果。理学不是从“道德为人存在”的唯物史观立场而是从“人为道德存在”的唯心史观立场展开其人格理论,剥掉了人的丰富的对象性关系,使人仅仅作为道德的附属物,现实的.道德关系被抽象化、绝对化,三纲五常变成万世不移之理:“三纲之要,五常之本”是“人伦天理之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②以先验的德性人格规定人,强调人对封建道德规范的无条件遵从,这就导致其对权利人格的僭越,从人格内涵中排除人的社会参与的权利。宋明时期农业社会的文化结构,造成了权利意识的虚幻性和财产关系的不确定性。到明代中后期,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初步萌芽和市民意识的觉醒,理学内部一度出现了重视权利人格的思潮,如王艮的“重身”、“珍生”等思想,但总体上局限在自我保存范围,缺少参与社会的开拓精神。第二,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僭越。主体的价值理性侧重于对其自身及其环境存在的价值意义认知,而工具理性则侧重于对对象世界的客观事实认知。前者偏向价值论,后者偏向认识论。就理学德育思想本身而言,它属于心性修养之学,与近代西方德育思想尤其是康德、黑格尔等人以明确的主客分离的认识论为理论前提的德育思想不同,它以主客不分的“天人合一”为理论前提,“基本上不把主客关系和认识论放在视野之内”,这样,所谓认识就只能是道德认识,只能是对先天存在的道德之“理”的反思与体认,“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知倒妨害了对天理的体认,科学技术被贬为奇技淫巧也是必然的了。第三,心理发展对生理发展的僭越。同理学先验唯心的理气观相对应,其德育思想注重的是人的心性修养、人的道德品格形成,即人的精神(心理)发展,而忽略甚至轻视人的生理发展。我们知道,理学德育最根本的任务是“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即“天地之性”或“道心”,而“人欲”则为气质的“攻取之性”,是基于人的属物质的生理而产生的。由于人的心理品质(精神)先天完满,它只需要生理(物质)为载体使其现实化。
因此,本质上不是一个开放性的发展过程,而是封闭性的恢复过程。这样,人的心理两者之间并不是动态发展的辩证统一过程,而是封闭性的恢复过程。人的发展被简单地理解为纯心理发展,被认为是在克服人的感性生理欲求的过程中完成的。如此一来,理学德育思想就如同中世纪基督教教育一样轻视甚至贬低个体生理发展的必要性。即使持有唯物主义“气”一元论的张载也持有这种看法:“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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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释道心性道德思想与意义治疗
儒释道心性道德思想与意义治疗
受傅伟勋教授以及弗兰克(Frankle)意义治疗学(Logotherapy)的启发,笔者自80年代以来即开始研究儒佛道和新儒家的意义治疗思想,本文即是在多篇论著的基础上,尝试将儒、道、佛心性道德思想的基本义理运用于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和心理治疗。儒、道、佛的心性道德思想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华人文化土壤里,它们已经交融成一个不可分的整体。本文对儒、道、佛三家所作的概括各有异同,儒家用“意义治疗”一词,道家用“存有治疗”一词,而佛教则用“般若治疗”一词。但总体来说,皆可用“意义治疗”来概括。一、儒、道、佛心性道德思想的异同与融通
1.儒家:孝悌人伦、仁义为教、道德创性(仁)
儒家强调“孝悌人伦”,“孝”其实是对于我们生命根源的一个崇敬;而所谓“悌”,其实是顺着那个同样生命根源而来的一个横面展开。在华人文化传统,儒家讲“孝悌”,通过“孝、悌”而讲“仁、义”。仁,在孟子书里面讲:“仁者,事亲是也;义者,敬长是也。”仁义其实是从孝悌转过来的。当我们讲“孝悌”的时候,是落在一个“血缘性的自然联结”里,这血缘的自然联结的方式,也就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通过孝悌讲“仁义”的时候,就由“血缘性的自然联结”转到了“人格性的道德联结”。“仁”强调的是“人跟人之间”的一种真实的互动感通;而这种真实的互动感通从哪里来呢?是从家庭中对于自己生命根源的一种崇敬所引发出来的。“义”指的是在这社会上的'一个客观的形式法则,而这客观的法则从哪里来呢?是从家庭中由“敬长”学来的。
“仁”和“义”就道德来讲,他的概念就比“孝”和“悌”更高一层,“孝”、“悌”可以把他当成一个道德的德目,而“仁”、“义”则从这个道德德目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他可以一直往上升,升到最后是一个对于善的追求。顺着孝悌人伦关系所形成的一种客观的法则,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义”。所以从孝悌到仁义,是放在一个人最自然的亲情脉络里头,一步一步展开――由家庭进而跨入到社会。
儒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要回溯到那个宇宙造化之源,所以他进一步谈“道德的创生”,“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里所说宇宙造化的源头,是一个价值的源头,就儒学而言,宇宙论、道德哲学,两者是连在一块说的。
儒家认为,人活在这世间,家庭是他最基本的生活场域。从家庭里头开始伸展,人活着,他不是一个“个人”,人活着就是放在家庭的脉络里,自然而然地去理解、诠释与体会,在这过程中参与促成,别人帮助你,你也帮助别人。在整个华人文化传统提这个问题时,一定是不离家庭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就在家庭,我们现在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之所以不好,家庭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我常提“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三要素”,好像植物成长三要素“阳光、空气、水”,“阳光”是家庭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空气”是社会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水”是学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没有阳光,没有空气,猛灌水,根就烂了,这里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儒家强调家庭这个脉络,“人”的概念是放在一个网络里面,是放在一个可以yīn@②yūn@③调节生长的脉络下来看待你自己。“自我”的概念不能与外在事物分离开来,不能先把自己孤立起来作为一个认知主体去认识这个世界;而是人和家所形成的一种情感互动的关联,生命的互动关联。我从这样的一个场域来说明自我,可见华人的“自我”概念,与西方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的“自我”概念有很大不同。
这就牵涉到当我们展开心理辅导的时候,自我如何安顿的问题。通过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来安顿自己,就儒学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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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辨析朱子心性论中的心
辨析朱子心性论中的心
有关朱子心性学的研究和论争一直是学界的热点和难点,其中争议较多的集中在以下几个大的.问题上:心属理,或属气?心是形而上的,或形而下的?心是本体吗?心与理是相通,还是相同?朱子是心性一元论,还是二元论者?心在朱子的心性学说中到底处于什么地位?论文的立意就是抱着这些疑惑,力图在朱子的文本中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立场.
作 者:蒋昭阳 Jiang Zaoyang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33 刊 名:兰州学刊 英文刊名:LANZHOU ACADEMIC JOURNAL 年,卷(期):2007 “”(11) 分类号:B244.7 关键词:朱子 心性论 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