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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探

篇1: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探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探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探――基于罗村的调查

朱慧劫1 甘诺1 朱风富2(1.南京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江苏南京 210046;2.安徽省宿松县陈汉乡罗汉宕村,安徽安庆 246514)

【摘要】 农村社会工作在欧美国家得到较好的发展,但是我国的发展才刚刚起步。笔者在查阅国内外研究成果以后,在罗村地个案访谈以及田野调查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对贫困农村地区当前的需求现状、社会工作发展的阻碍因素与农村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内含做一个较为透彻的分析。笔者基于调查资料强调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对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可能性进行构建与探讨。

【关键字】 农村社会工作 新农村建设 无结构式访谈 精神文明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 ) 11-0068-03

DOI: 10. 3969/j. issn. 1672-4828. 2012.11.018

一、问题的提出

中央在早些年就发起建设新农村的号召,但是如何建设新农村、需要哪些力量介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在于满足农村居民的需要,使农村社区居民在获得个人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参与农村建设,走向富裕,同时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的和谐。有的学者提出将社会工作运用到农村的想法,认为农村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具有良好的效果(程建平,)。

农村社会工作,顾名思义就是在农村开展社会工作,是以农村为地域范围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农村社会工作的理念所强调的是:农村社区应该享受城市社区一样的社会工作服务。它所提供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社会工作实务可以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事实上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之间的微妙关系,也成为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一个重大问题(易钢,)。农村社会工作落后于城市社会工作体系的原因在于相对分散的人口分布和缺乏资金投入。但是,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大重要内涵应该涵括到社会机制所有层面,城市和农村在接受这一社会服务时应该是平等的。

很多学者从各自的角度指出农村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深刻而有迫切,亟待解决。李有发( )指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迫切性以及社会工作介入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分别从农村的黑恶势力(唐树华,)、农村青少年犯罪(袁立强,2007)、农村供养方面(吴泉源,2005)、农村老年人社会福利(周志凯,2005)等方面旁证了农村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国外的研究同时值得借鉴,Susan Letvak( )强调了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精神健康方面的重要性,Rose-mary Creen( )等则指出农村社会工作在个人和家庭的安全方面的作用。虽略显笼统,仍然可以看出他们强调的立足于个案和家庭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研究。

当前的研究普遍来自于理论分析或者观察法所得,并没有深入到农村切实了解农村居民的需求。有鉴于此,笔者以安徽省宿松县罗村为调查点,对村民的需求和可能的社会工作切入点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同时在政策层面上探讨了农村社会工作的可能性。

二、必要性:社会需求与社会问题

安徽省宿松县罗村位于大别山南麓,由原洪村、藕村两村合并而成,全村共1400人,现常住人口不过500人,中青年人均外出打工为生,在村里生活的妇女、老人在家务农维持生计。此次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农村问题迫切性,社会工作在农村介入的可能性。笔者对罗村村委主任和洪村小学校长进行了访谈,同时开展田野调查,以期对其需求进行了解。

(一)个案访谈

个案1(罗村村委主任):村委日常就做些处理村民关系的事情。基层工作一个要考虑到问题的多样性,农村事情特别多,像夫妻纠纷、两家人争田地等都是我们村委需要解决。第二个要考虑途径的合理性。我在村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权威的,没有权威的话调停别人也不给你这个面子。村委的事务很繁杂,但主要还是传达上级政府机关给我们的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像带领村民致富(如种植瓜蒌等)。村里发生过几次恶性事件,面对这些问题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管理科学论文 ) 罗村村委主任在村里工作近二十年,工作经验较为丰富。他对农村事务可谓是得心应手,但是在有些事情的处理上仍然存在疑虑。除了解决村民问题,村委工作主要还是带领居民致富,种植瓜蒌就是在全乡首先引进的,对提高居民收入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村民习惯将村委看成是政府部门,部分村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过激,产生冲突。所以农村社会工作可以在村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化解村内矛盾,同时是居民团结一心致富。

个案2(洪村小学校长):以前村小的教学楼是危房,现在争取到了建新楼的资金。学校有三个老师,四个年级,四十多名学生。学生来自洪村,他们的`父母基本上都外出打工,爷爷奶奶们在家照顾他们。而爷爷奶奶因为体力或者其他原因往往不能照顾好这些孩子。之前出现过一名三年级学生溺亡的事件,我们很遗憾。村里仍然有个别家长不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几岁就在家中做家务,或者有的干脆外出务工。

上述访谈提到农村的教育问题,现在农村的空巢家庭现象严重影响到子女的教育状况。由祖父母抚养的孩子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这一点村委工作显得很力不从心。他们能够争取到新教室的项目资金已经很不容易。在城市里,有很多像托儿所等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等保障,在农村这些却得不到保障,对于贫困的农村来说则尤为突出。在新时期的农村面临着很多新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

(二)田野调查

在村委的支持下笔者主要走访了洪村的几个村民组,收集到罗村近一年发生的恶性事件,如下表:

本村的一些恶性事件的处理一直都是棘手的问题,笔者在调查中收集了解到的恶性事件均属于一些家庭、医患、经济等民事纠纷,而这些均是在法院、公安部门或村委的工作下调解解决的。从发生的这些恶性事件来看,纠纷方没有得到一个缓冲和调解的时间,而基本上都是通过第三方的权力机关来组织调解和处理工作,这些调解均以强制力来处理,处理只针对纠纷而不考虑双方当事人,往往治标不治本,反而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村民关系产生不良的后果。而社会工作者的特长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以人为本的治疗模式,沿袭社会学关于人际互动与社会资本的研究,强调入际和谐。而这一点在农村的独特环境下尤其重要,在“差序格局”的农村,人际关系是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这表明社会工作在农村人际协调关系、调解纠纷方面的重要性。据此,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可以适当地加入服务的内容。

综合以上的个案访谈和田野调查,可以得出我国农村社会工作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1)乡村建设与规划。这种参与主要是反映来自基层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解决问题,让从上而下的一些政策以及从下而上的规划能够较好的契合。同时从人性的角度完善规划建设,真正地服务民众。

(2)参与和带领民众脱贫致富,利用其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农村社区的致富,同时利用经济社会学视角与企业社会工作知识,为本村的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3)村内和村际之间的关系建设、纠纷调解工作。这一点立足于农村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与纠纷,旨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乡村发展扫清不和谐的因素。

(4)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建设健康的精神文化,使民众拥有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5)农村特殊群体的工作。旨在通过团体的形式为农村的弱势群体提供解决问题、满足需要的服务,如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建设等。

(6)与非盈利组织沟通。如NGO的介入需要农村社会工作的协助,并促进NGO公益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用。

(7)城乡关系协调,主持城乡支援建设项目,以谋取城乡共同发展。

(8)其他。如村委工作的配合与监督等。

三、农村社会工作可能性建构

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提出本身所要面临的就是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体制。而以资源为主导的一种职业化的公益服务要如何在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开展的问题正是下文试图去探讨的。

徐祖荣( )指出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社会资源的重要性。对大多数农村社区来说,自身建立社会工作机构或者花钱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都是不现实的。如何提供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呢?或者更加现实的问题:资源由谁来提供。笔者认为这要从受益方的角度来看。显然受益者是农村居民,因为这些成效最终还是需要从人身上获得体现。在这个过程中所要看到的是,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必定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吻合的:和谐的人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给社会所带来的是更大的收益。所以,在社区尚不具备提供社会资源运用于农村社会工作时,政府应该承担农村社会工作所需要的社会资源。采用试点,在初期使用政府购买的办法,向城市社会工作机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也可以尝试建立一些依托于基层组织的社会工作机构,然后通过评估来改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工作。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农村社会工作应该是与我国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的,农村社会工作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与内涵。

保证农村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从四个方面开展:

(一)政策保障

社会工作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服务的一种,既然是公共服务就需要有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以政策作为社会工作的导向,在一个完整的社会工作体系建立过程中尤为重要。当前农村社会工作政策的缺失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策导向,同时也为社会工作提供一些岗位保障和人才建设的激励机制。

(二)机构(岗位)保障

岗位是社会工作的依托,贯穿于整个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建立一些农村社区内的社会工作事务所,而尚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可以建立依托于村委会,甚至可以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村官来获得部分类似于社会工作的服务,以期有效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技巧与特长。在贫困地区任用社会工作类专业人才来参与和组织基层事务,既解决了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也可以丰富农村社会工作人堆队伍,给我国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活力。

(三)人才建设

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主体。目前在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都空缺的情况下,试图收揽城市社会工作人才的可能性并不大,来自政策的支持可以适当的吸引部分有志于农村建设的大学生。而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可以向两方面靠拢:(1)对本村一些年轻的、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村民进行社会工作培训,将其变成社会工作者;(2)鼓励本村内一些学习社会工作的学生回村工作、鼓励村内适龄学生报考社会工作专业。

(四)认可度(宣传)保证

中国社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农村地区的认可程度较城市更低,这就需要通过宣传来扩大其影响,让民众能够正确表达出他们的利益诉求,积极配合社会工作者。扩大其影响力,也是社会工作更好地开展的前提契机。特别是在贫困农村地区在农村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后,社会工作主要工作对象――儿童和老人,可能会对社会工作这一种形式产生排斥,这需要大量的宣传,当然社会工作者和村委会鼎力的宣传不如社会工作开展后的成效有说服力。

四、小结

来自于罗村地实地资料论证了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目的在于指导正在发展中的农村社会工作,尤其是在贫困农村地区。实践告诉我们,在农村传统的农村社区正面临着比城市更大的挑战:农村正在城市化的趋势下悄然发生着改变――而这些改变或好或坏,需要正确的指引,这也是农村社会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所急需解决的。

篇2:农村贫困地区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贫困地区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的实际情况,我在__县妇联及调查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于20__年3月至4月,在__县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深入探讨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问题,总结经验,为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意见。

1 调研区域基本情况

湖南省__县位于湖南西北部,沅水中下游,素有湘西门户之称。总面积5852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2万人,占总人口的80%;全县共有劳动力35.5万人,其中女劳动力15.98万人,占总劳动力的45 %;少数民族人口近37万人,占总人口的56%。

__县从1994年开始被国家明确为“八.七”扶贫攻坚重点县,也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__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1595元,有贫困人口1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5%。

2 调研实施情况

__县版图面积大,交通又十分落后,考虑到县情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笔者分类选取了样本点:一是处于全县最高水平的县城所在镇__镇农村女性;二是319国道边乡镇马底驿乡,代表__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中等水平的地方;三是该县/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边远的贫困乡,也是少数民族乡火场土家族乡,代表该县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较低的水平;四是在该县其他乡镇再专题抽样调查部分农村女性人力资源情况。一共发放农户调查问卷200份(含女性劳动力个人资料200份),专题发放女性劳动力个人资料问卷100份。

调查采取问卷法收集资料。家庭调查问卷共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家庭基本情况;二是家庭对教育的评价;三是家庭获得收入的方式、方法。关于女性劳动力个人资料,共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二是个人主要经历;三是从事职业、收入来源及生活方式调查。

在此次调查中,共发放农户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42份(其中包含女性劳动力个人资料132份),发放女性劳动力个人资料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3份。

3 调查结论

通过调查看出,湖南省__县作为贫困地区,其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也反映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还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需要各级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教育因素——导致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先天不足。首先是贫困地区农村女性自身素质状况偏低,而低层次的教育成为一种恶性循环,她们自身认识不到教育的重要性,让贫困地区众多女性走不出低层次教育——低收入——低层次教育的循环往复。其次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影响很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作为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农村女性是首当其冲的受益者,反之亦然。

二是经济因素——导致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不足。作为贫困地区政府的财政,只能够在保工资、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还有剩余资金都投入到民生关注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中去。而其中对教育的投入,主要是保障义务制教育所需经费,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经费投入,大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若上级财政没有专项资金支持此项工作,人力资源开发只能依靠社会力量和人力资源自身,而这些力量,和政府这种强有力的推手相比,显得微不足道。现阶段,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还不能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更加充分的物质保障基础。

三是政治因素——导致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能力不足。女性参与权力是女性人权的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女性参政的比例较小,参与权力的层次低,直接影响到女性人力资源从自身生存和发展出发对社会资源支配权限的实现。

四是社会因素——导致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动力不足。在贫困地区,“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等传统思想依然存在,农村女性大部分缺乏成就动机、竞争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同时,社会上对女性的成就期望值不高,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更缺乏社会上、心理上的动力,出现中国的东、中、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人力资源分布不均,结构性矛盾突出。

五是法律因素——导致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保障不足。从美、日、韩等国人力资源开发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其人力资源的开发用法律来促进、保障它的实施和推进。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保障有些滞后和缺失,在人力资源开发上还需要通过超前的法律给于促进和保障。

6 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开发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组织能办好的事情,需要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重视才能取得实质性效果。为此,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与措施:

一是政府加大投入来规范。作为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这一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政治全面发展的工作,在现阶段,只有各级政府将其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投入上加大力度,才能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才能对此项工作有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各级应按照分类指导、按实际所需、分层次培训和以实践为中心的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原则来规范,明确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林、卫生、科技、信息等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作主体,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促使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格局下有大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来保障。在法治社会下,用法律来保障需要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手段,要建立健全以下几种法律法规:第一种是关于全民教育、建立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

等方面的法律。我国在国民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可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在关于终身教育、男女平等教育、科技振兴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第二种是关于完善男女平等相关国策方面的法律法规。西方国家已有将家务劳动有偿化作为基本国策的先例,还有关于男女同工不同酬、就业歧视等多方面存在的男女实际不平等问题,应以法律完善。第三是增设相关部门来确保法律实施。德国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并支付报酬,还成立“汉堡经济法庭”来管理此类案件。在我国建议在法院效仿德国建立专门法庭,来管理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

三是优化社会环境来促进。首先是在全国要营造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氛围。形成政府重视、部门主导、企业支持、行业行动的全社会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氛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强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各项措施、明确开发目标,促使全社会积极参与这一利国利民的事业。其次是加大女性参政议政的力度。女性参政议政力度的加大,第一要从数量上逐步提升;第二要从层次予以提升;第三要从内涵上赋予更多;第四要从外向度上着力。以女性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来加大女性对社会资源支配权限的实现,增强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方向引导、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突出农村女性特点来设计。在我国农村,男女不平等、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一定程度占据主导地位,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让众多农村女性难以跨出冲出家庭重要角色的一步。同时,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影响也不能忽视。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女性的特点,我们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如照顾生理周期的用工形式、可以兼顾家庭的开发方式都可以探索和扩大。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否则,操之过急,方式、方法不当,如伤害了她们参与人力资源开发的积极性,则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

五是第三部门充分介入来完善。20世纪中叶,西方国家发生了范围广泛的“第三部门”运动,政府退出了很多微观领域,把大量的公共服务交由第三部门来提供,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各国纷纷向第三部门转移社会服务领域的事权。这些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在政府部门和营利性组织之间发挥着协调、辅助和补充功能。在我国现阶段,对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这一系统工程,也存在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不协调现象,而第三部门等非营利组织在吸纳善款、扶贫济困、招募志愿者等方面有独特优势,更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质性、强化性发展。对这一领域,交由第三部门来做,可以弥补、完善市场和政府的不足。

六是强化自我开发意识来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最大的原动力就是自我开发意识的增强,我们要广大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从“要她学”转变为“我要学”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全社会行动来唤起这支庞大的力量:首先是不断提高女性文化素质,增强进取意识。在贫困地区农村女性义务制教育完成的基础上,分类别、分层次的通过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提高她们的学习能力,成为学习型、技能型、职业型的各类人才,增强她们顽强拼搏、不断进取的意识。其次是破除各类陈规陋习,增强自信意识。不要让传统的旧思维、旧观念束缚住贫困地区农村女性的头脑,让她们真正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成为突破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农村新女性。

篇3: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成本个案研究

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成本个案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成本个案研究是“中国基础教育成本与财政研究”项目的组成部分。进行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分析农村地区小学机构成本的现状,了解机构成本的变化特点,为改善现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提供有用的信息。

个案学校的选取是根据“中国基础教育成本与财政研究”项目的实地调研的抽样框架进行的。我们在贵州、江西、甘肃、安徽和四川等五个样本省的10个农村地区贫困县的20个乡共观察了29所小学,其中20所为乡中心小学,9所为村办小学。在进行个案研究的这些小学中,9所学校位于少数民族地区,11所学校位于贫困边远山区。

数据采集的方法是由学校的主管会计找出1991年和1995年的学校经费收支帐本以及资金流水帐本,研究组会同学校的主管会计一起,按成本功能分类和用途分类详细地登录这两年的学校各项收支细目,力争使数据准确、客观。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1.学校成本的分类

教育成本分类受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也就是说,政府拨款的方式和标准直接决定了教育成本的分类与结构;另一方面,成本分类也基本决定了成本分析的特性,即有什么样的成本分类构架,也基本上确定了成本分析所适用的方法。

根据国内外基础教育成本分类的不同方法,相应地也就有了三种不同的成本分析体系,即经费支出按用途分类的体系、经费支出按功能分类的体系和经费支出按活动性质分类的体系。本文着重分析前两种分类方法。

1)按用途分类的体系(参阅下页图1)经费支出按用途分类的'体系将全部教育经费支出分成人员部分、公用部分和基本建设三部分,这是我国长期来通用的经费分类体系。

2)按功能分类的体系(参阅下页图2)学校经费支出按功能进行分类与按用途的分类体系不同,其特点是将学校经费的支出与教学、行政、设备运转与维修和基建性成本相联系,通过这一分类,可以更为明确地考察学校经费的使用状况,从而为经费合理使用提供判断的基础。

2.单位成本的决定因素

单位成本最能反映经费使用的效率。在实际工作中,仅通过单位成本来评价学校的办学效率往往具有局限性,这是因为,影响单位成本的因素具有复合交互性,又由于衡量教育质量高低的尺度难以区分因素影响或作用大小,因此,在运用单位成本作出评价时就必须十分小心。单位成本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

1)教育经费数量在学生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单位教育成本与教育经费数量呈高度正相关。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条件下,教育经费越多,单位成本越高。

2)教师任职资格、工资水平与教职工数量教职工数量、教师任职资格与工资水平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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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探

篇4: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摘要]出于让孩子接受教育、看管孩子等目的,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家庭想送孩子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前贫困地区农村儿童还无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家庭经济因素、居住地位置和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是导致儿童无法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原因。

当前,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儿童;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安置形式;受教育机会;平等

近年来,随着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贫困问题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不仅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消除农村贫困现象,也有助于整个社会劳动力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贫困地区农村儿童是否获得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影响其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直面的问题。

一、研究对象

根据美国城市地理学家纳塞姆对农业社会的定义,我们以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1%人口的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选择其中符合农业社会定义的A省作为研究选点范围。

根据现场考察,我们最终选择A省B县C镇作为研究区域。

C镇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农业人口占全镇人口的97.1%,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人口的53%,具有财力薄弱、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等贫困地区农村共有的一些特点。

同时,C镇存在多种学前教育安置形式,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状况。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C镇203名刚刚升入小学的儿童的养育者以及数名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

本研究主要采用半结构访谈的方式。

对家长的访谈旨在了解儿童的文化背景资料,包括家庭养育环境、养育者受教育状况、儿童学前教育经历等。

访谈内容主要包括:(1)儿童的学前教育经历如何?几岁开始接受学前教育?进入哪一类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的时间有几年?未能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是什么?(2)家庭基本情况如何?家庭成员有哪几位?是否为留守儿童?家庭收入情况如何?家庭成员的受教育情况如何?(3)家长为什么希望孩子进入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如何?学费是否合适?如果学费上涨,是否还会送孩子进入学前教育机构?选择这所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是什么?

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包括各级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当地学前教育机构的负责人。

访谈内容主要包括:(1)当地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是什么?管理体制如何?(2)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3)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何?经费来源是什么?(4)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过程中存在什么困难?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1.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

在实地调研中笔者发现,尽管C镇居民都将小学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称为学前班,但实际上小学附属学前教育机构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学前儿童为招生对象,教室上挂着学前班的名称,使用学前班教材;另一种是以小学一年级学生和学前儿童为招生对象,教室上挂着一年级的名称,使用一年级教材。

与当地教师将这两种学前教育机构统称为学前班不同,笔者认为后一种不宜被称为学前班。

有学者曾经分析过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并且将这一教学组织形式称为“幼小复式”或“幼-复式”,但笔者认为这两种称谓都有不妥之处。

“复式教学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儿童合编在一个班级里,采用直接教学和布置、完成作业轮流交替的方式,在同一节课内由同一位教师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复式教学的核心在于不同年级儿童进行的是不同内容的学习,而C镇的这种班级组织形式是“不同年级儿童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同一内容的学习”,不具备复式教学的特点,因此不应该被称为复式班。

基于C镇的这种班级组织形式是将“学前儿童混合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跟读”,笔者将这种学前教育机构命名为“一年级混读班”(简称“混读班”)。

通过实地调查,本研究确定了C镇现有的三类学前教育安置形式为幼儿园、小学附属学前班(简称“学前班”)和混读班。

在接受调查的203名儿童中,接受过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儿童共有173人,其中具有幼儿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59人,具有学前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71人,具有混读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43人,其余30人没有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过学前教育。

统计结果显示,性别差异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不存在显著相关,但是民族差异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存在显著相关(入幼儿园就读的儿童中大部分为汉族儿童,苗族儿童很少有机会进入幼儿园),留守与否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也存在显著相关。

2.选择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原因

调查发现,在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30名儿童中,有64.5%的儿童养育者是因为居所附近没有学前教育机构而没有将孩子送入学前教育机构,12.9%的儿童养育者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将孩子送入学前教育机构。

这一发现与已有的相关研究结果是一致的:导致学前儿童未能接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最主要原因是“无机构或机构位置远”和“家庭经济问题”。

为了进一步分析家庭经济因素与儿童是否接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经济学研究中的“教育支出负担率与人均收入之间的相关”的研究框架,考虑到C镇农村家庭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支出主要是学费支出,所以重点考察家庭人均年收入与学费之间的相关,特别是不同人均年收入水平家庭在“对于目前学费的接受程度”和“学费上涨多少比率后就不送孩子进学前教育机构”上的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儿童入园(班)率随着儿童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提高而提高,但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与儿童入园(班)率之间未达到显著性相关;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与“对于目前学费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显著性相关(人均年收入水平越高,家庭对于学费的承受能力越强)。

但与“学费上涨多少比率后就不送孩子进学前教育机构”之间没有显著性相关。

这一调查结果说明,家庭收入水平与对学费的承受能力之间存在相关,学费上涨会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儿童的养育者不一定会因此放弃让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至于家长送儿童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72.8%的养育者是为了“让孩子接受教育”,28.3%的养育者是因为“家中无人照顾孩子”,21.4%的养育者认为“学前教育机构地点方便”,很少有养育者是因为“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质量高…‘孩子能得到足够营养”而将儿童送入学前

教育机构。

在阐述选择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原因时,89.5%的养育者考虑的是“离家近”,19.1%的养育者是为了让孩子“学到更多的知识”,很少有家长会考虑学前教育机构的等级高(0%)、保教质量好(5.8%)、将来可以上好的学校(4.6%)等原因。

三、分析与讨论

1.贫困地区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需求迫切

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乡镇,劳务输出已经成为C镇重要的收入来源。

由于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的激增给在家留守的老人增加了育儿压力。

老人们自己必须劳动以维持生计,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早出晚归的生活方式使他们很难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

只要孩子会跑了,老人就想着送他去学前教育机构。

如果附近没有学前班,老人也会想办法将孩子送到小学一年级混读。

因此尽管农村学前教育机构需要收取一些学杂费,但是总体费用十分低廉,所以在C镇将年幼孩子交给学校看管的需求十分强烈。

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不仅带来了家庭经济收入的增长。

而且增强了农民对城市以及现代城市文明的认同,随之产生了强烈的教育需求,他们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从小开始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学前教育在农村日益受到重视。

此外,独生子女政策、外出务工等因素也大大提升了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的消费能力。

2.贫困地区农村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存在一定差异

C镇现有的学前教育机构无法满足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要,许多学前儿童没有机会进入学前教育机构。

在三类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学前班、混读班)中,在政府开办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幼儿人数不到全镇幼儿总数的1/3;大多数幼儿是在小学附属学前班中接受教育,这些学前班全部实行混龄编班,实施统一的课程,这就意味着进入学前班后儿童要重复学习直至到龄进入小学;还有相当一部分幼儿进入小学一年级跟读,他们同样要在一年级中重复跟读直到自己升入一年级。

性别差异没有显著影响到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这说明由于性别差异导致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现在已经发生了明显改变,独生子女政策、家庭收入增长以及农村家庭关系的改变等因素正在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

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与儿童是否留守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原因可能是外出务工导致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需求上升,也可能是家庭收入增长所致。

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与民族差异之间存在显著相关,这可能跟汉族、布依族和苗族之间不同的生活环境、民族特点以及居住地有关:汉族人和布依族人大多居住在平原上,这些区域由于人口集中而设有小学和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离家比较近;苗族人大多居住在深山里,居住比较分散,由于地处偏远,住所附近往往只有小学教学点而很少有学前教育机构,邻近村寨的学前教育机构离家非常远。

3.家庭经济因素、居住地和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是影响儿童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因素

我们必须承认,尽管家庭收入有所提高,但是贫困地区农村家长对于学前教育的支付能力依然有限,家庭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重要因素。

虽然C镇学前教育机构依然按照A省物价部门确定的相关标准在收费,费用一直保持在极低水平(15元/人月),但是即使这样,一些贫困家庭的学前儿童依然会因为支付不起学杂费而失去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同样,居住地也是影响家长选择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因素,这一研究结论与国外相关研究结果一致。

位于镇上的幼儿园主要招收居住在镇上的儿童,其家长大多从事非农业劳动或者是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收入较高且稳定,以汉族和布依族为主;而小学附属学前班和混读班儿童的家长大多从事农业劳动,收入较低,以布依族和苗族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C镇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不满原居住地的学前教育状况而从农村(自然村)迁到镇上,没有能力举家迁到镇上的一些家庭则想办法将孩子寄养在镇上的亲戚家中,以便让孩子能够上镇上的幼儿园。

一些居住在镇上的家庭则开始在县城购房,以便让孩子能够在县城接受更好的教育。

这种移民现象折射出贫困地区农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

和这些有实力举家外迁的家庭相比,大量农村家庭必须接受并且向居住地早期教育资源稀缺的现实妥协。

全镇唯一的幼儿园位于镇上,几个学前班均分布在行政村中心位置,偏远山区没有任何学前教育机构。

地理位置偏僻造成的入学不便,使许多居住在山区的孩子没有机会进入学前教育机构,或者只能勉强进入小学一年级混读。

正是因为农村家庭对于学前教育机构的迫切需求和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混读班在贫困地区农村受到了家长的欢迎。

4.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政策思考

C镇儿童令人堪忧的学前教育现状是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缩影。

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现象看似是财政问题。

其实质是政策问题。

在城市优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政策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处于双重弱势状态。

长期以来,农村学前教育处于既缺乏政策支持,又缺乏政府财政投入的状态,发展缓慢,学前教育机构总量不足。

与此同时,现有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使得有限的政府资源投入过于集中,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匮乏。

在C镇众多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唯一能够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机构就是镇幼儿园,在镇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往往来自全镇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

对于那些没有任何财政预算支持的学前教育机构来说,学杂费是它们的唯一经济来源,而在这些机构就读的恰恰是那些家庭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家庭的孩子。

事实上,许多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落后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稀缺问题。

近年来,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利用不同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的经验,如积极提高入园率、积极改善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等,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贫困地区农村家长对学前教育的强烈需求以及其具备的基本消费能力使农村学前教育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义务教育基本普及的现实也使政府将教育资源更多地投向学前教育成为可能;与此同时,我国提出的公共服务均衡化政策突出强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等落后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这为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这大好形势下,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有效解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农村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

农村幼儿也需要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2】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每位儿童都享有受教育权,农村幼儿理应享有与城市幼儿同等的受教育权。

浙江安吉县在发展农村幼教、促进幼教公平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安吉县政府为发展农村幼教事业采取了给予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凝聚教师力量、提升教师素养等重大举措,从而大大推动了农村幼儿教育的协调、优质发展。

他们的具体做法为其他地区农村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关键词】农村幼儿教育;优质教育;教育公平

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教育资源配置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向城市倾斜。

以学前教育为例,有研究证明(蔡迎旗,),我国城市与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差距较为显著,政府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幼儿教育,对农村等薄弱地区幼儿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

正如《儿童权利公约》所言,每位儿童均享有受教育权,这个权利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

〔1〕农村幼儿理应享有与城市幼儿同等的受教育权。

浙江省安吉县在发展农村幼教,促进幼教公平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一、浙江省农村幼教的奇葩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长江三角洲,面向沪宁杭,是一个生态环境优越的山区县。

篇5:梭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由于奴隶占有制的发展,雅典许多平民因债务而受到氏族贵族的奴役,平民反对氏族贵族剥削 、 压迫和独揽政权的斗争十分激烈,公元前594年,梭伦被选为首席执政官 ,成为斗争双方的仲裁人 ,并以立法者身分实行了广泛改革。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

篇6:艺术作品哲学解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艺术作品哲学解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艺术作品哲学解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既取决于对艺术哲学的功能质、艺术哲学研究的重心及其实在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理解,更取决于艺术作品与哲学在功能性质上实际存在的诸多对应关系.

作 者:江业国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 刊 名: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XI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4(4) 分类号:B83-02 关键词:艺术作品   哲学解读   可能性   必要性  

篇7:精神赡养诉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赡养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老年人在追求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注重追求精神生活需要。而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也规定了精神赡养的内容,因而,目前出现了不少精神赡养的诉讼案件。据人民法院报介绍,原告沈某(84岁)向宝山区法院诉称,其养女及女婿自起因生活琐事与其不睦,渐渐疏远原告。即使在原告患病期间,也很少来探望。原告感到十分孤独。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每月探望原告两次,给予其精神慰藉和生活上的照顾。(见宝山《精神赡养是不是义务》,载《人民法院报》301月9日)。又据11月07日中国新闻网报道:重庆沙区小龙坎的70岁老人杨为(化名),老伴早逝没有再婚。,儿子在江北观音桥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搬出去后留下他在此独居。“儿子每年除了给我5000元钱,其它时候几乎连人影都看不到”。老人想儿子、孙子,还得亲自到江北去……倍感孤独和缺少安慰,所以他非常希望能够与亲人生活在一起。老人向儿子提出要求:给我精神赡养,即与子孙一起生活。但由于有的认为,“精神赡养属道德层面的东西,法律难于量化”。“反正法律也没有规定该怎么样对老年人”精神赡养“,所以,所谓的”精神赡养“不过是个提法罢了”(见《精神赡养:说来简单做来难》载2003年11月4日《法制日报》)。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支持精神赡养的案例也极为少见。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1.3亿,占总人口10%.据预测,到,中国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6亿,到2050年,将达到4.4亿左右。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年化人口的不断增长,有关精神赡养的诉讼将会越来越多。

面对日益增多的精神赡养诉讼案件,人民应如何处理, 能否判决支持精神赡养之诉,是一个不可回避,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理论探讨

从理论上看,目前,一般认为:精神赡养不可诉。但我们认为,从总体方面来说, 应当承认精神赡养具有可诉性。但由于精神赡养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法院能否支持精神赡养诉讼,应当根据精神赡养的具体内容而定,既不能完全否认精神的可诉性,也不可能一律支持精神赡养所有诉讼请求 .

(一)精神赡养的表现形式及其内容

精神赡养的表现形式或方式主要有作为和不作为:

1、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积极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包括(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籍(即情感的精神赡养)。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

2、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不对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包括:(1)、在行为上不伤害老人(如侮辱行为和动作),更不能殴打老人。(2)、在言语上不伤害老人(不讽刺挖苦老人),更不能辱骂老人。(3)、不能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如老人再婚,找伴侣、交朋友,参加文艺体育活动,以及对其他精神生活的追求,都不能进行限制。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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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试论构建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试论构建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摘要: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来的.目标.生态文明理论是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之一,是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的新的提法.可以说,生态文明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十年经验的总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作 者:叶长安  作者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乐山,614000 期 刊:全国商情・理论研究   Journal:CHINA BUSINESS(JINGJI LILUN YANJIU) 年,卷(期):, “”(8) 分类号:X3 关键词:生态文明    自然观    必要性    可能性   

篇9:浅谈我国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浅谈我国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人力资源会计是会计学科中一个正在发展的.新分支.它主要研究组织中人力资源成本和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问题,为人们提供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本文在对人力资源会计的内涵和作用阐述的基础上,对我国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详尽的分析.

作 者:杜玲  作者单位: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太原分公司,山西,太原,030002 刊 名: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XI INSTITUTE OF ECONOMIC MANAGEMENT 年,卷(期):2003 11(3) 分类号:F275.2 关键词:人力资源会计   必要性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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