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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下论文

篇1: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下论文

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下)论文

四、现值在负债计量中的应用

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现值在债务计量中的应用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前面提及的资产计量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对债务的计量同样适用。不过,有时候债务计量会遇到一些与资产计量不同的问题,需要采用不同的技术和方法才能够找到债务的公允价值。当我们使用现值技术估计一项债务的公允价值时,可以把它转换为对一项资产的估计,我们在当前取得该资产可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资信状况相当的另一实体让渡该债务。

为了估计企业应付票据或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会计师们通常需要估计出这样一个价格,在这一价格水平上,其他实体愿意将该企业的负债作为其资产。这样,问题就变得和资产计量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区别了。比如,来自一笔贷款的收入就是贷款人将借款人未来现金流量的许诺作为一项资产而付出的代价。同样,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就是该证券在市场上作为一项资产交易的价格。

使用现值技术对债务进行计量时,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是否要反映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FASB认为,对一项负债最具相关性特征的计量应该反映出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因为把企业的该项负债作为资产的债权人在决定它愿意支付的价格时必然会考虑该企业的资信状况。当企业为获取现金而借债时,我们很容易观察到企业的资信状况对债务价值的影响程度。例如两个企业都承诺在5年后偿还500元,那么资信状况好的企业现在就可获得374元(利率为6%),而资信状况差的企业现在只能获得284元(利率为12%)。两个企业都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债务初始确认的计量基础,那么它们的债务价值分别是374元和284元,其差额反映了两个债务人不同的资信状况对它们的债务价值的影响程度。

如上所述,企业资信状况对其负债计量的影响通常在利率的调整上反映出来,这一点和传统法下对资产计量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处理是完全相同的,它尤其适用于产生合同约定现金流量的负债的计量。不过,如果要反映资信状况对其他类型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时,期望现金流量法更为有效。具体来说,企业的一项负债意味着该企业必然发生向外的现金流出,从概率的角度看,这笔现金流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有一个可能的取值范围。如果流出金额很小,违约的概率也很小,如果流出金额很高,违约的概率也就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计量负债的现值(公允价值),更能反映出企业资信状况对债务价值的影响。

尽管企业的资信状况的.作用已经明显地体现在其借款利率或借款金额之中,也体现在其他企业买卖该企业贷款所愿支付的价格之中,但仍然有人质疑,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应该反映其资信状况的影响和变化情况?他们认为负债计量的目的不同于资产计量的目的,负债计量的重心应放在企业的义务上,这样才能更好服务于报表使用者。按照这些人提出的计量方法,两个拥有同样偿还义务担资信状况相差甚远的企业的财务报表将报告出相同金额的债务现值。事实上,已经有一些会计公告采纳了这种方法,如第7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和第106号准则公告《雇主对退休后养老金之外其他福利的会计处理》。

这些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存在理论和逻辑上的漏洞。FASB在概念公告中为坚持公允价值的计量目的而辩解道: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来证明,对于一些负债(如现金贷款)的初始计量应包括企业资信状况的影响,而另外一些负债(如担保负债或一些类似项目)的初始计量却可以对此置之不理。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在初始计量或新起点计量时,负债的帐面数应反映其他因素而不反映其市场上的公允价值。没有理论可以说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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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

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从1978年发表第1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到1985年12月发表第6辑《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取代前面的第3辑),初步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旨在为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指导的概念框架。这套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为美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浪潮开始冲击财务会计原有的概念和原则,对企业的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软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日益受到会计界和其他领域人士的关注。会计准则制定者越来越感觉到已有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会计师向外提供对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需要有新的概念公告来弥补和修订以前各辑公告的不足。于是,在第6辑概念公告发表之后的,FASB终于打破沉默,在经过的酝酿和反复讨论后推出了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为在初始确认或新起点计量(fresh-start measurement)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会计计量基础、以及发挥利息法在会计摊? 渲械淖饔锰峁┝艘桓霰冉贤暾?闹傅伎蚣堋?nbsp;

一、新公告出台的背景――近年来FASB等在改进会计计量问题上的努力

大多数会计计量都是采用某种可观察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比如已收到或已支付的现金、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但是,当会计师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价值时,常常会转而使用估计现金流量来决定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由于这类现金流量通常发生在未来的一个或多个期间里,这就自然引出一个问题:会计计量应该反映这些现金流量的现值还是没有经过折现的总和?在1988年10月,FASB启动了一个研究项目,开始考虑在会计计量中更广泛地使用现值技术。虽然在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第10号意见书(1966)之后,已经有好几份会计公告引入了现值技术,但它们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还有一些文告,本来可以使用现值技术,却没有使用。FASB把现金流量和现值作为一个项目专门考虑,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现值在何种条件下可以作为一个恰当的计量工具以及应该如何使用这个工具。

到1990年12月,FASB发布了一份讨论备忘录――《现值会计计量》(Present Value Based Measurements in Accounting),确定了该项目的三个阶段:

a、决定项目欲达到的程度和目的;

b、识别哪些领域需要制定新的强制性会计文告;

c、制定新的 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

FASB在1990年12月到12月间共发布了32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其中15份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11份涉及现值技术的应用。在这个过程中,委员会逐渐认识到过去的FASB第5辑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并没有回答使用现值进行会计计量的条件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

第5辑概念公告提出了5类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计量属性,它们是: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结清)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折现值)。其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实现净值3种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各期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或分配;而现值计量属性主要是作为一种摊销方法,在某项资产或负债得到确认并按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进行了计量之后使用。

2月,FASB在1990年讨论备忘录的基础上发布了一份题为《以现值为基础的计量:对讨论意见和技术问题的一个分析》(The FASB Project on Present Value Based Measurements,an Analysis  of Deliberations and Techniques)的特别报告,分析了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Expected Cash Flow Approach)计算现值时面临的一些技术问题和利用利息法进行摊销时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6月,FASB发布了一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征求意见稿――《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经过广泛地征求意见和辩论,FASB在193月发布了第二份征求意见稿――《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第二稿与第一稿相比,在一些重大问题和立场上都做出了修正,包括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技术的目的和企业资信状况在负债计量中的作用等。

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在积极地考虑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技术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问题。例如194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UKASB)发表了一个工作稿――《财务报告中的折现》(Discounting in Financial Reporting)。“G4+l”集团(指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就现值问题也进行了多次讨论。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现值技术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把现值计量纳入工作计划,目前还拟单独就“新现”制定一项会计准则。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只有FASB才把现值在会计计量中的目标和理论基础上升到概念框架的高度,并进行了长达10年的探索和研究。

今年2月,FASB正式发表第七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其结论适用于那些以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初始确认时的计量、新起点计量和后续的摊配技术;显然,对于那些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的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可观察市价为基础的会计计量,应以现金、资产或市场观察值为基础,而不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这辑公告可以被看作是原先第5辑公告在会计计量问题上的补充和完善,不对第5辑公告构成否定和替代关系。

二、现全流量、现值和公允价值

会计师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必须解决计量目的和计量属性的选择问题。按照传统的会计惯例,会计计量通常是采用某种可观察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比如实际收到或支付的现金、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但当会计师无法获得这种可观察的市场金额的信息时,只能转而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值来计量某项资产或负债。由于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发生在未来的较长或较短、单个或多个的期间里,那么计量时应该对这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还是只做简单的算术加总?第7辑概念公告认为,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捕捉和反映各种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量之间的经济差异。在不使用现值计量的情况下,投资者看不出明天的1000元现金流量和10年后的1000元现金流量之间有什么重要区别。由于现值计量能够区分出那些容易被人误认为相似的不同的现金流量,所以与未折现的现金流量相比,以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基础的会计计量能够提供与决策更相关的信息。

从数学上讲,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和利率的结合都可以用来计算现值。然而,现值本身不是会计计量的目的。仅仅使用某个随意的利率对一系列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到的现值只能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非常有限甚至是误导的信息。为了使财务报告能够提供具有决策相关性的信息,现值必须能够反映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某些可观察的计量属性。第7辑公告把这种属性称为公允价值,它是指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

近年来,FASB已经把公允价值作为大多数会计计量的目的,包括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期间所进行的新起点计量。“虽然1984年的第5辑概念公告没有明确使用公允价值这个术语,但公告所界定的一些计量属性在实质上和公允价值是一致的。例如在初始确认时,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数额(历史成本或收入)通常被假设为公允价值的近似数;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也都在公允价值的定义之内;只有可实现净值和现值,该照第5辑概念公告的定义,不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

公告指出,在初次确认和新起点计量中使用现值的唯一目的是估计公允价值。换言之,现值计量应该能捕捉到形成市场价格(如果有的话)即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这些能够捕捉到不同资产(即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的经济差异的要素包括五个方面:(1)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是对一系列在不同时点发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2)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3)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4)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5)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例如变现困难和市场的不完善。

一个不应忽视的问题是,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与其公允价值并不一定是相同的。这是因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预期的基点与真实市场(如果有的话)中的其他市场交易人是不完全一致的,换言之,特定的企业相对其他交易人常常具有特定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与其公允价值产生差异。比如企业管理当局对该项资产(或负债)的使用(或清偿)具有同其他市场交易人不同的打算和意图,或者管理当局具有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或者掌握某些特定的信息、商业秘密和程序,能够在未来实现与其他市场交易人预期所不同的现金流量,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资产或负债,那么它的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可以在资产实现或债务清偿时体现在企业盈利之中。反之,如果企业使用非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那么它的比较优势和劣势将直接体现在资产或债务的初始确认之中。

有人认为,用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优估计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更符合财务报告的第二目标(即提供对估计现金流量前景有用的信息)。他们的理由是管理当局对最可能的未来现金流入(出)量的估计比公允价值更有助于投资者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然而,持这种主张的人没有看到,由企业管理当局做出的最优估计并没有传递有关未来现金流量在不确定性方面的信息,而这正是财务报告的第二目标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这种计量排除了不确定性、市场参与者承担不确定性的价格(风险收益)以及市场参与者用来评价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

作为一种价格的公允价值,它为现金流量和利率在现值计量的过程中提供了一个意义明晰的目标。相反,其他所有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在估计现金流量和利率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随意和武断的因素。例如,有些人可能认为资产盈利率对债务的成本累计计量是合适的,另外一些人则可能主张使用增量借款利率或内含利率。到底孰是孰非,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理论基础来判断。支持这些备选方案的人常常以企业管理当局打算如何使用一项资产或处置一项负债的意图为基础来判断一种计量目标的可接受性。然而,一个单位在现行交易中必须按照市场价格来取得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而不论其管理当局的意图和期望如何。

当然,采用公允价值作为现值计量的目标并不排斥使用建立在管理当局的期望基础之上的那些信息和假设。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企业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时通常并不清楚其他市场参与者在评估该资产或负债所使用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会采用相反的假设,那么采用企业自己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进行估计就与公允价值不相矛盾。但如果有这类证据存在,那么企业应该调整自己的假设以便与市场保持一致。

三、现值的计算方法――传统法与期望现金流量法

(一)总的指导原则

第7辑概念公告对比了两种计算现值的方法――传统法(Traditional Approach)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Expected Cash Now Approach)。这两种方法在不同的环境下,都可以用来估计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告认为,无论是哪种方法,在具体应用时都应该遵循以下4条指导原则:

(l)在可能的程度内,对未来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对有关未来事项和不确定性的假设,这些假设是市场参与者在决定是否通过公允的现金交易来获取一项资产或一组资产时必须要考虑的。

(2)用来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所内含的各种假设应该与估计现金流量时所内含的假设相一致。否则,一些假设的影响将会被重复考虑或者被忽略掉。例如,12%的利率可以被用于贷款时的合同约定现金流量(Contractual

Cash Flows),它反映了这笔贷款未来特有的违约风险;但同样的12%不能用来对这些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因为这些约定现金流量中已经包含了未来违约相对应的风险溢酬。

(3)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不应受主观偏见和其他与被估资产和负债无关的因素的干扰。例如,如果故意低估净现金流量,以增强某项资产未来表面的获利能力,就会使计量产生偏差。

(4)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可能结果的范围,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最可能、最悲观或最乐观的金额。

(二)现值计算的传统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

现值计量始于一系列的未来现金流量,但现有的会计准则在对现金流量详细说明时采用了各种不同的方法。有些现值计量使用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在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不能获得时,有些便采用最可能金额或最优估计现金流量。

用传统法计算现值时,通常只使用单一的一组估计现金流量和“与风险成正比”的单一利率。显然传统法总是假设一个单一的利率就能够反映对未来现金流量和相应风险溢酬的预期。第7辑概念公告希望会计师能在某些计量上继续使用传统法,因为在有的场合,传统法简便易行,况且对那些只具有合同约定现金流量(Contractual Cash Flows)的资产和负债,传统法和那些市场参与者对资产和负债的表述是一致的,其最终结果并无区别。

但是,传统法的关键在于选择一个恰当的利率,而要选择这样一个“与风险成正比”的利率至少需要同时识别、比较和分析两个东西,一是待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二是市场中存在的`、具有相应可观察利率和相似的未来现金流量特征的另一项参照性资产或负债。所以传统法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计量问题束手无策,比如某项非金融资产或负债并没有市场价格,在市场上也找不到类似的参照物。

为了解决传统法遇到的问题,FASB在第7辑概念公告中提出期望现金流量法是一种更有效的现值计量方法(当然首先要符合成本收益原则)。与传统法不同的是,期望现金流量法考虑了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期望值而不是只寻找一个最可能的现金流量。例如,一项现金流量有100元、200元和300元等三种可能,其概率分别是10%、60%和30%,那么期望值则为220元。同样道理,这种方法还可用于现金流量的时点也具有不确定性的场合,这些都是传统法难以恰当解决的问题。可见,期望现金流量法的优点在于它把计量的重心直接放在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和计量时所采用的各种假设上。

以前现值技术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范围非常有限,传统法所固有的局限难辞其咎,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通常都是不确定的,很少是那种合同约定现金流量。由于期望现金流量法能有效地处理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时点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所以在第7辑概念公告中得到FASB的推荐。实际上,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我们可以在很多地方看到期望现金流量法的思想痕迹,例如对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的计量、对某些保险责任的计量、对长期资产减损的计量、对一些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等等。

不过也有人并不认为期望现金流量法能够如实反映未来现金流量的真实情况。例如有一项资产或负债可能产生两种未来现金流量:90%的概率是10元,10%的概率是1000元。这时的期望现金流量为109元,显然不能恰当地代表最终可能收入或支付的金额。

面对这样的诘难,FASB的辩解是: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技术的目的是估计公允价值,虽然前面例子中的10元是最可能发生的金额(90%的概率),但它不可能是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为它没有反映出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相反,市场交易人会认为公允价值应该更接近109元而不是10元或1000元,没有人会在市场上以10元的价格出卖这项资产,也没有人愿意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这项资产。

四、现值在负债计量中的应用

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现值在债务计量中的应用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前面提及的资产计量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对债务的计量同样适用。不过,有时候债务计量会遇到一些与资产计量不同的问题,需要采用不同的技术和方法才能够找到债务的公允价值。当我们使用现值技术估计一项债务的公允价值时,可以把它转换为对一项资产的估计,我们在当前取得该资产可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资信状况相当的另一实体让渡该债务。

为了估计企业应付票据或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会计师们通常需要估计出这样一个价格,在这一价格水平上,其他实体愿意将该企业的负债作为其资产。这样,问题就变得和资产计量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区别了。比如,来自一笔贷款的收入就是贷款人将借款人未来现金流量的许诺作为一项资产而付出的代价。同样,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就是该证券在市场上作为一项资产交易的价格。

使用现值技术对债务进行计量时,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是否要反映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FASB认为,对一项负债最具相关性特征的计量应该反映出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因为把企业的该项负债作为资产的债权人在决定它愿意支付的价格时必然会考虑该企业的资信状况。当企业为获取现金而借债时,我们很容易观察到企业的资信状况对债务价值的影响程度。例如两个企业都承诺在5年后偿还500元,那么资信状况好的企业现在就可获得374元(利率为6%),而资信状况差的企业现在只能获得284元(利率为12%)。两个企业都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债务

初始确认的计量基础,那么它们的债务价值分别是374元和284元,其差额反映了两个债务人不同的资信状况对它们的债务价值的影响程度。

如上所述,企业资信状况对其负债计量的影响通常在利率的调整上反映出来,这一点和传统法下对资产计量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处理是完全相同的,它尤其适用于产生合同约定现金流量的负债的计量。不过,如果要反映资信状况对其他类型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时,期望现金流量法更为有效。具体来说,企业的一项负债意味着该企业必然发生向外的现金流出,从概率的角度看,这笔现金流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有一个可能的取值范围。如果流出金额很小,违约的概率也很小,如果流出金额很高,违约的概率也就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计量负债的现值(公允价值),更能反映出企业资信状况对债务价值的影响。

尽管企业的资信状况的作用已经明显地体现在其借款利率或借款金额之中,也体现在其他企业买卖该企业贷款所愿支付的价格之中,但仍然有人质疑,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应该反映其资信状况的影响和变化情况?他们认为负债计量的目的不同于资产计量的目的,负债计量的重心应放在企业的义务上,这样才能更好服务于报表使用者。按照这些人提出的计量方法,两个拥有同样偿还义务担资信状况相差甚远的企业的财务报表将报告出相同金额的债务现值。事实上,已经有一些会计公告采纳了这种方法,如第7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和第106号准则公告《雇主对退休后养老金之外其他福利的会计处理》。

这些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存在理论和逻辑上的漏洞。FASB在概念公告中为坚持公允价值的计量目的而辩解道: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来证明,对于一些负债(如现金贷款)的初始计量应包括企业资信状况的影响,而另外一些负债(如担保负债或一些类似项目)的初始计量却可以对此置之不理。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在初始计量或新起点计量时,负债的帐面数应反映其他因素而不反映其市场上的公允价值。没有理论可以说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属性不能用于以后的新起点计量。

还有人认为,企业资信状况变化的信息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的决策不相关。在他们看来,在新起点计量中反映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会产生令人混淆的结果。如果债务计量中包括了资信状况的变化,在新起点计量法下,资信状况的恶化必然引起负债价值的下降,而负债价值的下降意味着所有者权益的上升,这个结果显然违反常理――怎么一件坏事(资信状况恶化)反而导致一个好的结果(所有者权益增加)?

公告认为,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反映的是两类权益人(股东和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索取权的相对变化。企业资信状况恶化,债权人索取权的公允价值就会下降,按理说股东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价值就会上升。但不一定,因为股东剩余索取权价值本应增加的金额很可能被资信地位下降引致的损失抵消掉。所以借款人资信的变化必然改变股东的权益价值,反之亦然。

公告还认为,如果在负债计量中不反映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那么就难以反映不同债务之间的经济差异。比如一个企业有两笔债务,一笔是在企业资信状况很好的时候发生的,所以利率很低,另一笔是在现在已经恶化了的资信状况下发生的,利率也较高。现在要对这两笔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做新起点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中不考虑企业资信地位的变化,那么我们就难以看出这两笔负债之间的差异。

五、现值技术与会计摊配――利息法

第7辑概念公告专门讨论了现值技术在会计摊配程序中的应用。大多数会计师熟悉的是溢价或折价摊销时使用的利息法,实际上这类技术在会计中有广泛的应用,FASB的好几个项目都对摊配中的利息法进行了研究。

新起点计量与会计摊配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当前所有的信息和假设基础上全面充分地反映一项资产或负债的3种变化:(1)资产的物理损耗(或负债的减少);(2)一些估计的变更;(3)由于价格变动导致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后者可以反映第五种变化,部分地反映第2种变化,不能反映第3种变化。

从原则上看,所有会计摊配的目的都是报告资产和负债在某段时间内的价值、效用和实质等方面发生的变化。从程度上看,会计摊配试图把资产或负债的这些变化与真实世界中的某种可观察现象联系起来。利息法的实质就是把某项资产或负债报告金额的变化和一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变化联系在一起。

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各种摊配方法都只是用于反映――而不是对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并没有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理论来指导不同摊配方法的选择,只能随具体情况而定。FASB认为,如果资产或负债具有以下一种或几种特征,使用利息法作为摊配程序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

(1)该项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借贷行为;

(2)相似的资产或负债也是采用利息法进行摊销的;

(3)该项资产或负债存在一系列关系密切的特定的现金流量;

(4)对该项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是以现值为基础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利息法的使用都是以合同约定现金流量为基础并假设一个不变的实际利率。第7辑概念公告认为,利息法的使用应包括对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的机制,因为实际发生的现金流量往往与原先估计的金额和时点都存在差异。如果在摊配中忽略这些差异,难免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现金流量形态和摊销形态不相匹配的尴尬。对最初的现金流量金额和时点的估计发生了变化,应该在摊配的利息法或新起点计量中及时反映出来。在利息法中反应估计现金流量变化的方法有三种选择:

(1)未来法(Prospective Approach):这种方法根据帐面金额和未来期间现金流量计算出一个新的实际利率。

(2)补正法(Catch-up Approach):根据修正后的估计现金流量和原来的实际利率(折现率)调整帐面金额至现值。

(3)追溯法

(Retrospective Approach):根据最初的帐面金额、到目前为止的实际现金流量和估计的今后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出一个新的实际利率。再根据这个新的实际利率和修正后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把现在的帐面金额调整至现值。

FASB推荐第2种方法,因为它满足利息法“把某项资产或负债报告金额的变化和一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变化联系在一起”的内在要求,而且执行成本不高。在补正法下,只要估计现金流量不变,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就等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初始实际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第1种未来法不能反映出估计现金流量的变化,其信息也缺乏决策相关性,用这种方法推导出的新的实际利率与初始确认时的利率、现在市场利率都缺乏关联,资产负债表中的帐面余额除了表示它是一个“未摊销金额”外别无它用。第3种方法虽然已经被一些会计公告使用,而且一些人也认为它是三种方法中最精确和最全面的方法,但由于使用这种方法需要非常详细的关于过去现金流量的记录,执行成本很高,不一定符合成本收益原则,所以在第7辑概念公告中没有把它作为推荐方案。

六、简短的结论和评价

FASB最新发表的这辑概念公告对以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会计计量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包括(a)确定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的目的;(b)为现值的使用,尤其是在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或者时点以及两者同时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使用现值技术提供一般性的原则。它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和结论,诸如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反应各种未来现金流量之间的经济差异以便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为了在财务报告中提供相关信息,现值必须能够体现资产或负债的某些可观察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现值计量的唯一目的,但它并不排斥建立在企业管理当局预期基础之上的那些信息和假设;使用现值的会计计量应该反映出各种估计现金流量具有内在不确定性这一特征;期望现金流量法比传统法能更好地捕捉不同现金流量之间在数额和时点等方面的不确定程度;对负债的现值计量与资产的现值计量虽然在一些具体技术上不尽相同,但它们的计量目的是一样的,而且在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时应该考虑企业资信状况的变化;作为一种具有良好特性的摊配程序,利息法的实质就是把某项资产或负债报告金额的变化和一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变化联系在一起;如果估计现金流量的时点或数额发生变化,而该事项又不适用于新起点计量,那么在采用利率法进行摊销时应采用补正法,即把帐面金额调整为修正后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初始实际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等等。

第7辑概念公告的正式发布并没有完全消除一个存在已久的担忧,那就是在会计计量中使用“公允价值”这样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作为计量目的,具体到这一辑公告,是使用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作为计量属性,这样的信息可能更加满足相关性的质量特征,但是否符合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呢?

FASB认为,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始终存在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象期望现金流量法这样的方法使现值技术在原先被认为不适合使用现值计量的领域得到了应用和扩展,与未折现的现金流量信息相比,现值计量不仅更具相关性,而且也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虽然FASB强调,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直接解决财务会计和报告中的实务问题,其正式发表不意味着对目前仍然具有效力的准则公告的改进、修订和解释,但是,作为今后准则建设的方向和工具,第7号概念公告已经向人们发出了清晰的信号,即公允价值和现值这两个概念将在未来日益复杂的会计计量环境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篇3: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

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从1978年发表第1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到1985年12月发表第6辑《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取代前面的第3辑),初步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旨在为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指导的概念框架。这套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为美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浪潮开始冲击财务会计原有的概念和原则,对企业的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软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日益受到会计界和其他领域人士的关注。会计准则制定者越来越感觉到已有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会计师向外提供对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需要有新的概念公告来弥补和修订以前各辑公告的不足。于是,在第6辑概念公告发表之后的15年,FASB终于打破沉默,在经过10年的酝酿和反复讨论后推出了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为在初始确认或新起点计量(fresh-start measurement)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会计计量基础、以及发挥利息法在会计摊? 渲械淖饔锰峁┝艘桓霰冉贤暾?闹傅伎蚣堋?nbsp;

一、新公告出台的背景――近年来FASB等在改进会计计量问题上的努力

大多数会计计量都是采用某种可观察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比如已收到或已支付的现金、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但是,当会计师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价值时,常常会转而使用估计现金流量来决定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由于这类现金流量通常发生在未来的一个或多个期间里,这就自然引出一个问题:会计计量应该反映这些现金流量的现值还是没有经过折现的总和?在1988年10月,FASB启动了一个研究项目,开始考虑在会计计量中更广泛地使用现值技术。虽然在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第10号意见书(1966)之后,已经有好几份会计公告引入了现值技术,但它们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还有一些文告,本来可以使用现值技术,却没有使用。FASB把现金流量和现值作为一个项目专门考虑,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释现值在何种条件下可以作为一个恰当的计量工具以及应该如何使用这个工具。

到1990年12月,FASB发布了一份讨论备忘录――《现值会计计量》(Present Value Based Measurements in Accounting),确定了该项目的三个阶段:

a、决定项目欲达到的程度和目的;

b、识别哪些领域需要制定新的强制性会计文告;

c、制定新的 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

FASB在1990年12月到年12月间共发布了32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其中15份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11份涉及现值技术的应用。在这个过程中,委员会逐渐认识到过去的FASB第5辑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并没有回答使用现值进行会计计量的条件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

第5辑概念公告提出了5类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计量属性,它们是: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结清)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折现值)。其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实现净值3种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各期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或分配;而现值计量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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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允价值计量论文

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下论文1公允价值涵义辨析

我国新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此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篇5:公允价值计量论文

2、1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计量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同时新准则还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至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了避免给财务报告带来过大的波动,应当考虑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

2、2公允价值法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提出,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高速膨胀,并且业内也预计涨势将来会有个渐进攀升的过程,由此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在账面上充分体现巨额利润。未来以公允价值体现的公司账面资产,其参考价值大大提高。

2、3公允价值法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旧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且,债权人一方亦不能确认重组收益。应该说,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减少会计寻租行为的决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公平规则,少数企业将无法借债务重组达到操纵损益,欺骗利益相关人的目的。新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明确肯定了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对债务人来说一般为营业外收入),企业或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巨额利润。执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债权人让步,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2、4公允价值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交易》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我国先前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按照交易的账面价值入账,只有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按比例确认收益,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法,基本不产生利润。这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一定机会,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价反映账面价值,将直接大幅提高公司的估值水平。

篇6:公允价值计量论文

在,公允价值计量出现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所以在修订后的准则中,公允价值被我国的`监管层限制使用。但是在今年新颁布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的会计准则中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从而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是否难达“公允”,是否极有可能再次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过去发生的“故事”是否会重演?我们应该怎样的对待公允价值?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公允价值可以并且应该适度地运用。

所谓适度,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新会计准则仍是站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次,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新准则把能够运用公允价值的业务限定在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为数不多的领域,就是因为这些领域已基本满足公允价值运用的必须条件。当然,新准则没有专门设置公允价值一项,对于哪个项目能用哪个项目不能用,分散在不同的业务中加以规定。这样的结构也使新准则更具有开放性和拓展性。

(2)加强对公允价值的监管:统一规定。

我国新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规定是分布在不同的会计准则里,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而且对于不同的项目,公允价值的应用条件是不同。针对广泛运用公允价值带来操作上的难度,我们认为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对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给予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这个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总体上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一致性。

(3)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影响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中会计方法的运用。就公允价值而言,采用现行市价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和应用交易商品的市价,采用估价技术,熟悉理财学方面的知识,经过综合分析、判断,才能熟练地操作。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计算机方面的技能,以摆脱复杂的计算,减少人工计算的失误,提高精度。

(4)完善市场体系以促进公允价值的推广。

必须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各种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公允性。首先,企业应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类别标准,建立对公允价值变动专人负责、定时按既定途径收集数据,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其次,外部制约力量应加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一方面,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法律,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给违法者以刑事处罚、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以震慑他们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心理。另一方面,中注协、财政部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对于企业财务报告中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发表恰当的意见。这样才能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4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虽然前些年,我国曾出现过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利用估计、假设、判断来进行利润操纵就否定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和利润操纵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公允价值是利润操纵的一个手段,而非其根源。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同时通过增加对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对会计准则的恶意误用,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等手段多管齐下,减少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保证公允价值在新准则执行过程中能被正确使用,使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可靠,对信息使用人更加有用。

篇7: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论文

摘 要:是我国的会计改革年,财政部出台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较之以前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变化之一是重新提出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新准则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确实公允价值的应用有利于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决策信息。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决策信息;公允价值

1 公允价值涵义辨析

我国新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此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篇8: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论文

2.1 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计量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同时新准则还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至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了避免给财务报告带来过大的波动,应当考虑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

2.2 公允价值法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提出,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高速膨胀,并且业内也预计涨势将来会有个渐进攀升的过程,由此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在账面上充分体现巨额利润。未来以公允价值体现的公司账面资产,其参考价值大大提高。

2.3 公允价值法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旧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且,债权人一方亦不能确认重组收益。应该说,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减少会计寻租行为的决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公平规则,少数企业将无法借债务重组达到操纵损益,欺骗利益相关人的`目的。新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明确肯定了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对债务人来说一般为营业外收入),企业或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巨额利润。执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债权人让步,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2.4 公允价值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交易》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我国先前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按照交易的账面价值入账,只有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按比例确认收益,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法,基本不产生利润。这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一定机会,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价反映账面价值,将直接大幅提高公司的估值水平。

3 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几点建议

在,公允价值计量出现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所以在修订后的准则中,公允价值被我国的监管层限制使用。但是在今年新颁布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的会计准则中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从而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是否难达“公允”,是否极有可能再次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过去发生的“故事”是否会重演?我们应该怎样的对待公允价值?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公允价值可以并且应该适度地运用。

所谓适度,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新会计准则仍是站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次,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新准则把能够运用公允价值的业务限定在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为数不多的领域,就是因为这些领域已基本满足公允价值运用的必须条件。当然,新准则没有专门设置公允价值一项,对于哪个项目能用哪个项目不能用,分散在不同的业务中加以规定。这样的结构也使新准则更具有开放性和拓展性。

(2)加强对公允价值的监管:统一规定。

我国新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规定是分布在不同的会计准则里,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而且对于不同的项目,公允价值的应用条件是不同。针对广泛运用公允价值带来操作上的难度,我们认为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对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给予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这个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总体上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一致性。

(3)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影响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中会计方法的运用。就公允价值而言,采用现行市价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和应用交易商品的市价,采用估价技术,熟悉理财学方面的知识,经过综合分析、判断,才能熟练地操作。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计算机方面的技能,以摆脱复杂的计算,减少人工计算的失误,提高精度。

(4)完善市场体系以促进公允价值的推广。

必须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各种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公允性。首先,企业应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类别标准,建立对公允价值变动专人负责、定时按既定途径收集数据,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其次,外部制约力量应加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一方面,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法律,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给违法者以刑事处罚、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以震慑他们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心理。另一方面,中注协、财政部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对于企业财务报告中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发表恰当的意见。这样才能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4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虽然前些年,我国曾出现过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利用估计、假设、判断来进行利润操纵就否定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和利润操纵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公允价值是利润操纵的一个手段,而非其根源。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同时通过增加对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对会计准则的恶意误用,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等手段多管齐下,减少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保证公允价值在新准则执行过程中能被正确使用,使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可靠,对信息使用人更加有用。

参考文献

[1]?段全虎、王云莉.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的分析[J].生产力研究,,(3).

[2]?刘延军.公允价值与会计职业判断[J].会计之友,,(7).

[3]?张学谦.会计信息披露目标下的公允价值计量[J].会计之友,2006,(6).

[4]?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J].财经论丛,2005,(5).

篇9:《公允价值计量的探析》的论文

《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探析》的论文

一、当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存在的争议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之争

新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如下:“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IASB32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而FASB于9月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

对比以上三个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公允价值的定义是经常变化的,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并不统一,我国主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允价值的定义方面国际会计准则与FASB的主要区别在于:FASB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的脱手价格而不是交换价格,因为它认为脱手价格能够更好地代表现金流入与流出,更加符合现行的资产、负债的定义。

(二)公允价值运用的后果之争

公允价值的运用无疑是对以前计量属性的重大创新,它被运用的本意是为了能够提供对决策更为有用的信息,以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及经济学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和国家经济形势走向做出预测和判断。然而,20爆发的金融危机却使得公允价值遭受了一片责难之声,有人就认为是金融工具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导致了本轮金融危机的发生。SEC在对金融企业及部分上市公司调查后认为,金融企业在资产及负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报表中确认的比重并不高,它不可能是银行经营失败的原因。它进一步发现,金融危机的根源是贷款质量审核的严重失误、风险管理的不当措施以及现行监管政策所存在的漏洞与缺陷。因此,本文认为公允价值仍是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最恰当的计量属性。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给审计带来的影响

公允价值会计是基于价值和现值,具有“真实和公允”本质特征的计量属性,无疑具有很多优点。一般认为公允价值具有公平交易、假想交易、为实现性及非客观性的特点(葛家澍,;孙丽影、杜兴强,),但就是因为它所具有的这些特性,使得它从诞生的第一天就存在着广泛的争议。

公允价值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其实这里面暗含着交易应该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因为,一般认为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其交易价格的确定可能并不是资产的真实价格。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很大比例的是受国家统一控制的国有企业,虽然它们之间可能并没有相互的持股关系,也并没有形成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但是它们的终极控制人都是同一个主体。如果说仅仅就此认定它们是关联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因而交易不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话,笔者认为这似乎不太合理。最终受国家控制的上市公司之间,只要不存在控制、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关系,其发生的交易应该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也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并没有关于公允价值的专项准则,只是在其他的准则中对公允价值做出了一些规定。在运用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价格进行确定的过程中,首先要根据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确认,如果没有相同的则要根据同类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确认,最后才能采用特定的估值技术对未来的现金流、折现率等进行估计,从而得出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由此可见,公允价值并不是那么完全可靠,其估计价格会出现偏差,尤其是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适用折现率的时候,因为包含了一系列的估计和假设,这也就给我们做出合理、恰当的审计判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实现现代审计目标之一——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发表意见,符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也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审计界和司法界之间在“公允表达”理解上存在的重大分歧(谢诗芬,2006),但是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确认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的时候,也给我们的审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公允价值审计的应对策略

(一)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时的公允价值审计策略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这就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尤其是当市价不存在需要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并且还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的时候。所以在审计时,首先,注册会计师需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诚信度、能力和态度的分析。注册会计师进行公允价值审计时应对管理层的诚信度和能力进行评价,关注其是否存在公允价值计量舞弊的可能性。同时,注册会计师也要对被审计单位对待公允价值审计的态度进行分析。如果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一反常态,出现一些怪异行为,对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资料迟迟不予提供,对注册会计师的提问含糊其辞、甚至是故意回避或绕开话题,这时注册会计师要提高警惕。

其次,要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融资扩股情况等相关内容,要把握其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被审计单位的市场占有率情况,被审计单位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作假大多是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特别是上市公司,其作假往往是为了达到再融资指标、避免退市以及管理层的期权行权等方面的考虑,如以前股市上的10%现象以及现在的6%现象。

再次,注册会计师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要特别关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实施程序;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评价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另外,注册会计师还应该特别关注管理层采取特定措施的意图,对其意图获取审计证据、做出评估,并考虑管理层实施相关行为的能力。因此,注册会计师要考虑以下事项:当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了选用估值方法的标准时,管理层是否充分评价和适当运用这些标准来支持其选用的方法;根据被估值资产或负债的性质以及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判断采用的估值方法是否适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行业状况和所处的环境,判断采用的估值方法是否适当。

(二)实质性测试阶段的公允价值审计策略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可能非常简单也可能非常复杂,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本着谨慎、怀疑的态度,贯彻风险导向的审计意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与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实质性测试时,首先,要对管理层采用的重大理论假设、选用的主要估值模型、采用的基础数据的来源、准确性等进行测试和分析;然后对依据管理层选用的假设、模型、数据对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重新计算,来印证管理层计算的公允价值是否真实、是否恰当有效;最后,还要考虑或有事项、期后调整等对期末公允价值计量及披露的影响。在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合理性、有效性、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仔细考虑下列因素:管理层的假设是否建立在合理的理论推导之上,有无理论根据;公允价值估价运用的模型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考虑了相关的制约因素;能够及时、可靠地获取管理层的假设、模型需要的信息。

总之,目前国内外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存在广泛的争议,各国准则对它的定义也是各有不同、时常变化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具有的假设性,非客观性等特性给我们的审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不断地学习、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展自己的视野,科学谨慎地对公允价值的有关信息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葛家澍.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J].经济与管理研究,,(12).

[3]葛家澍.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7,(11).

[4]李红霞.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8,(10).

[5]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篇10: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分析论文

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分析论文

一、引言

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经过三年多反复研究讨论之后发布了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公告(SFAS157),目的是统一和改进其公认会计原则(GAAP)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及相关披露,为进一步拓展应用做好铺垫。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也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日程。SFAS157发布后,IASB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角度对其主要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初步形成了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2006年11月,IASB将这些看法与SFAS157一同发布,作为其“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讨论稿[1]。SFAS157及IASB的相关研究将对国际财务会计计量领域产生深远影响。我国新准则体系将公允价值列为基本计量属性并在许多具体准则中应用,了解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成果对我国改善公允价值应用、推动会计国际协调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背景

FASB整理了GAAP中的公允价值定义和计量指南,指出:有40多个准则要求或允许主体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但是SFAS157之前,不同的公允价值定义并存,指导应用这些定义的指南也非常有限;这些指南分散在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同会计文告中,不同指南导致公允价值计量多样化(尤其是非活跃交易项目),增加了应用的复杂性。FASB制定SFAS157的目的是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可比性并增加披露。SFAS157没有要求拓展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但对一些主体而言,执行SFAS157会改变当前的操作方法。

三、主要内容

SFAS157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公允价值定义,建立了一个详细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导框架并要求扩大公允价值计量披露,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计量和披露三部分。

(一)范围

SFAS157适用于现有会计文告中要求或允许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但SFAS123“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公允价值计量的实务例外以及计量近似于公允价值但确无意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

(二)计量

计量是SFAS157的核心,具体包括公允价值定义、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级次三部分。

1.公允价值定义。公允价值是指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SFAS157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就是确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即使采用不可观察参数估价,“脱手价目标”仍保持不变。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定义,FASB还解释了与定义有关的术语。市场参与者(marketparticipants)是资产或负债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的卖家和买家,他们独立于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主市场(principlemarket)是指主体出售某一资产或转让某一负债交易金额最大、交易活动最活跃的市场,它要根据主体的具体经营活动来确定。例如,经纪人交易商可以在批发和零售两个市场中交易,而其客户也许只能在零售市场中交易。如果主体没有某一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则需确定最有利市场。最有利市场(themostadvantageousmarket)是主体出售资产收到价格最高、转让负债支付价格最低的市场。交易成本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要扣除,但计量公允价值时却不能。例如,某主体可以在A、B两个不同市场中出售某一资产。该资产在A市场中的售价是$50,交易成本是$5;在B市场中的售价是$48,交易成本是$2。如果A市场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50。如果两者均不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将B市场确定为最有利市场。因为,在B市场中销售该资产获得的净额是$46,多于在A市场中的销售净额$45。但是,交易成本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不予扣除,因此在没有主市场的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48。

估价前提(valuationpremise)是对市场参与者可能使用一项资产的方式所做的假设。SFAS157要求主体在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以“最高最价使用”为基础来确定估价前提。最高最佳使用(thehighestandbestuse)是资产评估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市场参与者能够使某一资产或其所在资产组价值最大化的使用。据此可以确定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估价前提:(1)在用(in-use),如果某一资产主要通过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方式给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是“在用”,其公允价值通过“在用”估价前提确定;使用“在用”估价前提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当前交易中的出售价格确定,并假定该资产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2)在交换(in-exchange),如果资产主要以单独形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是“在交换”,其公允价值通过“在交换”估价前提确定;使用“在交换”估价前提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当前交易中单独出售的价格确定。资产最高最佳使用是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考虑确定的。

2.估价技术。与资产评估实务一样,SFAS157确定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价技术。市场法(marketapproach)依据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估价;收益法(incomeapproach)运用某些估价技术将未来多笔金额(如现金流量)转换成当前单笔金额(贴现后的);成本法(costapproach)使用当前重置一项资产的服务能力所需支付的金额进行估价(常指当前的重置成本)。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要同时使用三种估价技术,它们也不可能适用于所有情况。SFAS157要求使用适合环境、信息充分的估价技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没有具体指出在什么环境下应使用什么样的估价技术,因此,确定某一环境下估价技术是否恰当需要依靠判断。

3.公允价值级次。公允价值级次(fairvaluehierarchy)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时估价技术所用参数的可靠程度所划分的等级。SFAS157将估价技术所用参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参数是计量日主体准入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二级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其他可观察市场参数,包括活跃市场上相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上相同或相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市场参数及其他得到市场证实的信息;三级参数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公允价值级次是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范围的重要因素,公允价值级次越低,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

三、披露

在公允价值级次中,一级公允价值计量依据客观市场参数,但二、三级却介入了主观因素,给主体遗留了一定的利润操纵空间,这是当前市场条件下无法避免的。为弥补这一不足,SFAS157要求扩大披露,尤其是扩大三级计量披露。SFAS157披露的信息涵盖三个方面:①主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的范围;②主体计量公允价值所用的估价技术和依据的假设;③公允价值计量对主体当期损益的影响。SFAS157要求三级计量披露期初、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的余额变化,分别列示:①实现和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收益中的利得或损失及其来源;②购销、发行和结算时发生的金额;③转入或转出三级估价的金额。此外,SFAS157还要求中期和年度报表的数量披露以表格列示,年度报表要说明计量所用的估价技术及其变更原因。这些披露全面充分、易于理解,便于报表使用者全面掌握主体公允价值计量情况,对主体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

四、对SFAS157的评价

SFAS157明确提出“脱手价计量目标”、全面引入“市场参与者观”并制定了兼顾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级次”,它是国际公允价值会计研究的最新成果,将对财务会计计量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统一的公允价值定义、明确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辅以详实的计量指南,会增加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实务操作性;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披露,将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好的决策信息。但是,目前看来,SFAS157已经突破了现有概念框架的范畴,如FASB的SFAC5没有将公允价值看作是一种计量属性,而SFAS157则认为它是对资产和负债均适用的计量属性,这可能会使SFAS157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撑。另外,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的拓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可审计性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在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中,存在活跃市场的是少数,没有的是多数。从公允价值级次的角度来分析,一级内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较少,二级、三级内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较多。因此,如何确保二、三级内计量结果的可审计性,是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制定者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在SFAS157生效后,可审计性可能会成为影响准则实施的重要问题。

五、SFAS157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SFAS157的理论和方法,笔者认为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明确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活跃市场中的现行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价的首选,将活跃市场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为第二选择,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该准则同时指出,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上述规定充分说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隐含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也是“脱手价”,即已持有资产的报价是现行出价、已承担负债的报价是现行要价,只有在活跃市场报价不存在情况下才把采用估价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权宜之计或替代方法,这些理念与SFAS157是基本相同的。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SFAS157,将隐含的“脱手价计量目标”明确化。首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也将资产和负债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脱手价计量目标符合我国的资产和负债定义。其次,脱手价计量目标有利于统一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认识,集中精力解决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实际问题。

2.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制定全面统一的计量指南是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操作性的重要途径。在我国17项直接要求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准则中,仅《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年金基金》三项提供了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且前两项的指南还不一致。《资产减值》将销售协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首选,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首选。要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实务操作性,尚待制定更为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

3.划分计量级次、增加计量披露。分析《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不难看出该指南也隐含了公允价值级次理念。当前活跃市场报价为一级、近期活跃市场报价为二级、采用估价技术为三级。限于级次的隐含性,该指南未能对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计量区别对待并要求根据各级次的可靠程度进行不同范围的披露,因此该级次理念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通过级次划分将可靠程度不同的公允价值计量区分开来,在披露上区别对待,对增强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可靠性有重要作用。

4.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合作。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二、三级计量不同程度地介入了主体的估计和判断,这些估价和判断受制于主体的利益取向,会降低估价结果的市场性,破坏计量的公允性。独立资产评估机构不受主体利益取向的影响,其评估结果与真实公允价值的差异一般是由于技术误差造成的。因此,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陈小悦(2006)认为,我国企业应尽量委托合乎资格的评估师或评估机构来估算会计计量所涉及的公允价值。刘玉廷(2006)指出,会计与评估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关性,评估界与会计界形成联动机制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应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相互合作,鼓励主体通过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主要参考文献:

[1]FASB,StatementofFinancialStandardsNo.157FairValueMeasurements,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陈小悦:《资本市场呼唤企业价值评估—2006年中国评估论坛演讲摘要》,《中国资产评估》2006年第5期。

[4]于永生:《IASB公允价值计量讨论稿及其启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第2期。

[5]中国会计学会:《公允价值专题研讨会》,《会计研究动态》2006年第6期。

篇11:公允价值计量与会计准则应用的论文

公允价值计量与会计准则应用的论文

一、公允价值定义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2.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先发表FAS157“公允价值计量”,2月,FASB再发表了FAS159“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进一步允许主体选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多种金融工具和某些特定的其他项目,扩大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在FAS157中,公允价值的简单定义与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相结合。

3.IASB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与IASs中与FASB在财务会计准则(FAS)157号所表述的公允价值,至少有以下五点差异:第一,IASB所表述的公允价值,既不是指脱手价格(exitprice),也不是指入账价格(entryprice),而FASB在FAS157定义的公允价值,明确是指脱手价格;第二,IASB讲的负债的交换价格是清偿一项负债的支付价格,而FASB讲的负债的交换价格则指转移一项负债应支付的价格;第三,IASB在定义中描述交易参与者是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FASB则只用市场参与者来概括,不过IASB认为这两种不同提法的本质内容是一致的;第四,IASB对于公允价值应面向市场的观点与FASB是一致的,但FASB明确指出,在计量日并不存在一项实际交易而只存在假想交易,后来在FAS159中又补充说,存在着确定承诺,但始终明确公允价值是估计价格;第五,FASB非常明确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是确定资产销售或负债转移的脱手价格,其所以强调脱手价格,是因为脱手价格代表未来的现金流入或流出,从而符合关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二、我国的公允价值概念

1.在我国20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定义如下:“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第42条)。

2.公允价值的主要特点及其局限性。公允价值有四个主要特点:第一,以市场而不是以特定主体为计量的基础。第二,以基于确定承诺的假想交易为对象,因为此时并无实在的交易。第三,计量日不是交易日,而是确定承诺日和清算交割期以前的每个报告日。公允价值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它的价格主要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三级估计——即采用与市场无关的各种估计技术——除外),即它始终跟踪作为价值影子的市场价格的消长而调整自己的升降,从而使资产或负债的计量与市场息息相关。第四,由于它主要是参照市场的估计价格,因而即使估计未必完全可靠,它始终面向未来,在它的金额、时间安排等方面力求反映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而这是历史成本计量所办不到的。

当然,公允价值计量也有一个重要的局限性,那就是估计价格会出现偏差,损害会计如实反映的基本要求。不过,随着估计技术的发展,这一局限性会逐步得到改进。

三、应用公允价值须创造的条件

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运用,最好逐步创造以下几个条件:(1)在计量日,该资产或负债有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或有序市场)存在,随时可取得作为公允价值估计参数的市场价格(即可实行一级估计),或者,应有相似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随时取得相似的资产出售价格或负债的`转移价格(并作必要的少量调整,即可实行二级估计),尽可能不采用脱离市场的估计技术的三级估计;(2)同类或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最好不只一个,其中要有一个主市场或最有利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资产的出售价格最大化,负债的转移价格最小化;(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估价和判断水平;(4)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独立性,提高他们对公允价值估计的审计能力。

我国在基本准则定义公允价值时同IASB一样,并未明确:(1)公允价值是以假想交易为前提;(2)是一种脱离现实交易的估计价格。这样,我们运用公允价值时应注意:(1)要有可能取得公允价值(按我国公允价值定义);(2)所取得的公允价值应当或尽可能可靠,因此,我国公允价值的采用将不受美国FAS157和FAS159的限制;(3)明确公允价值计量目标。

四、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准则应用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双方自愿交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避免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发生。

2.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可能产生利润,如以优质资产换取劣质资产等。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将会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上市公司将可以通过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提高当期利润。虽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但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一定的会计弹性。

3.《债务重组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而原来是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引入公允价值,以实物抵债,将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准则对于部分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势必大幅增加利润,从而提高每股收益。对于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特别是ST、PT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负债较大而且可能发生债务重组的公司,其利润有大幅提升的可能性。投资者可以通过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分析识别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进而作出理性的选择。

4.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还应当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会计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可以说,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很好的规范。但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只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划分,而没有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如何进行分类以及分类标准进行严格的界定。

总之,相对于IASB和FASB而言,我国公允价值在使用的前提、范围及具体方法上更加谨慎,这既是对我国过去曾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出现问题的总结和改进,也是基于我国国情,确保公允价值不被滥用的现实选择。如在基本准则第43条中就明确指出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此外,公允价值使用的限制性规定还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股份支付、套期保值等会计准则中得到体现。新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向企业传达的信息是严肃而鲜明的,只有在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基础上才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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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勋.公允价值计量研究[J].财会月刊,.(1).

[3]郭永清,高伟.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分析及国际趋同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4,(5).

[4]苏莉.改进公允价值应用研究[D].复旦大学学位论文,.

[5]陆宇建,张继袖,刘国艳.基于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7,(2).

摘要:新会计准则的应用已经过去了三年,而由于鼓励提倡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得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应用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试图从公允价值计量影响会计准则应用的角度来分析怎么样才能更好地避免所带来的经济后果。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经济后果

篇12:公允价值与当代会计理论研究论文

公允价值与当代会计理论研究论文

一、公允价值的现状

1990年,在一次美国议会的会议上,当时任SEC主席的理查德.布雷登,曾经这么描述过公允价值:“历史成本形成于一个与现在大量市场参与者相互作用的经济环境大相径庭的背景下……在这种环境下继续使用历史成本是不恰当的,它会减少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并且希望能够在银行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而在这之前一直以来,在会计理论中,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通用的模式。从此,公允价值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当中,并且得到了业内的广泛接受。

但是公允价值也曾经被人们所指责。在,有很多人认为公允价值在某种层面上来说放大了金融危机,从而使得投资的信心受到打击。但是总结以往的理论与经验,可以发现这种指责是不对的,该次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并没有必然或者直接的因果关系,至此,公允价值才未被业内抛弃,而是在挖掘其优点的情况下,继续为人们所使用。而随着近些年的发展,公允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整个国际上来看,公允价值也成为了重要的方向。在重新获得生机之后的公允价值,其应当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对公允价值进行指导。

二、公允价值的特征

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之处是在于能够反应市场的'基准与参照。其所体现的对象是公司或者企业资产的价值,然后将这些价值同市场的基准进行参照,进而对相应的账面记录进行调整,最终使得会计账面的价值和报告时点的价格能够对应起来,从而最真实地反应相关资产的价值。根据其含义,市场上对公允价值计量还有另一个称谓,便是“盯市价格”。将公允价值同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计量方式作比较,公允价值的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在计量问题上,公允价值一直以价值为其计量过程中的指标与目的。根据官方对公允价值的定性,我们发现,公允价值其实指的就是现行市场价值,而能够反应现行市场价值的指标便是现行市场价格,即我们常用的简称现行市价。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中的运用,使得会计计量从以往的“价格”关注,成功转向了“价值”关注。从而使得会计计量能够比以往更加科学。

第二,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计量中具有突破性的改变。主要是能够根据变动的数据或者相关的会计信息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而不是按照传统上固定不变的方式进行。这种变革表现在能够持续对后续报告时点进行跟踪,即使此时交易已经完成,通过收集不同时间段资产的现行价值,并进行相关的信息记录工作,进而对已有的账面信息做出调整。

第三,之所以要改变传统,采用公允价值,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允价值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反应会计的真实性。我们知道,计量在会计工作中是关键环节,而公允价值中的动态计量方法,则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体现所计量财产的真实价值状况。财产的真实性一直是众多衍生金融工具遭受指责之处,而公允价值会计能够将这一问题很好的解决。

第四,我们知道,会计计量的关键环节是计量,而公允价值会计中,不管是在资产计价还是收益确定这两个层面,都表明整个公允价值会计围绕的都是会计中的计量问题。而不是对传统会计模式下的摊派模式的仿照。

三、公允价值在当代会计理论背景下的冲突与地位

(一)公允价值会计与当代会计理论体系的冲突

公允价值与当代会计理论体系中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不能够很好地应用现行会计计量中的一些概念,从而使得公允价值在某种层面上来说,不能够很好地融入现行的会计体系当中。现行的会计理论是由FASB构建而成的,其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以及《财务报表的要素》等,这些内容都是在1978年由FASB发布。在进行理论体系构建的过程中,一直以会计目标作为理论构建的主要依据。在构建过程中,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会计目标,即为的是提供能够为人所使用的会计信息;(2)运用一定的方式保证所获取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相关并且可靠。(3)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划分。当对公允价值会计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其目标与FASB完全不一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背离。公允价值在构架理论体系时,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定公允价值的会计目标,即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性;其次,本着真实性的理念基础,对会计信息进行调整与选择;最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分类计量,进而得出公允价值,即我们所言的现行市场价格。在FABS的理论体系中注重的是信息的实用性,而在公允价值体系中注重的则是信息的真实性,因此二者在制度构建的基础上存在着冲突。

(二)公允价值在当代理论体系下的地位

当代会计理论主要以两个理念作为支撑,一是信息系统论;二是历史成本原则,进而以“本质导向”为其方向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但是这一理论体系不能够很好地揭示会计学科的本质含义,严重干扰了会计目标的实现。如上文所述,历史成本原则所体现的是静态的会计信息。这两个原则,都使得整个会计理论体系发生混乱,而引入公允价值会计,公允价值会计能够对会计信息进行动态真实的反应,这是建立科学会计理论的基础。

四、结语

随着近些年的发展,公允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整个国际上来看,公允价值也成为了重要的方向。通过公允价值会计方法,能够使得账面价值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真实性,从而保证其他环节中的真实意义和真实性,因此这也集中反应了会计的重心是计量这一理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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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统一论文

关键词:现行主要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分离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从财务报告模式的转换角度分析了建立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目标、要素定义等相符的计量标准。基于此,提出了统一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会计计量的可能途径,从而未解决当今以FAS。

一、财务模式从“成本观”向“价值观”的转换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曾很好服务于工业时代的历史成本模式已经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源,而1978年FASB首先将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义为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的信息,并以此建立起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由此引发了财务模式从“成本观”向“价值观”的转换,但从总体看,“价值观”下得财务报告能够跟好地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从以下几点分析说明:

1、从权益投资者角度

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影响,财务报表所含信息对于权益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而言应当有助于他们推测企业的基本价值。因而,FASB和IASB在准则制定中主要关注的对象是权益投资者。就权益投资者而言,财务报告主要用于向其提供关于投资决策目的的和关于价值或价值的估计变量的信息,或提供用于评价公司权益价值的估值模型所需的输入信息。而“价值观“所隐含的信息是:投资者在投资时需要对公司进行估价,所有对估价有用的信息都与决策有关。因此,相对于“成本观”,“价值观”下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好地满足权益投资者的需要。

2、从债券投资者的角度

作为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之一,债券投资者要求财务报告能够及时真实地反映资产(以房地产和有价证券为例)的市场价值。因为在SEC和正式的准则制定产生之前,资产负债表的形成主要由贷款估值的需要和债务契约的需要主导,因此,债务契约对公司资源和债务求偿的估计主要运用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以此来评估负债人的流动性和偿还能力。总而言之,基于“价值观”的财务报告比基于“成本观”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好地满足债券投资者的决策需求。

二、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分离的原因

1、FASB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差异

根据SFAS157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是考虑持有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参与者的前提下,确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时可能收到的或转让出负债时可能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它与价值计量的要求是一致的。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时,首先应当确定其估计价值的前提,之后运用估价技术及其参数进行估计。FASB涉及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准则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公告第114号》(SFAS114)和《财务会计准则第115号》(SFAS115)。在现值计量中SFAS114要求从债权人角度的最佳估计来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并运用利率进行折算。因而,SFAS114关于用现值技术对减值贷款的计量并非公允价值计量。而SFAS115规定确认减值损失的条件是债务性和权益性证券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公允价值。

因此,就FASB而言,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公允价值计量参考参与者的假设估计;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参考特定主体的假设估计或参考基于市场参与者的假设估计

2、IASB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差异

目前,IASB尚没有专门规范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相关规定主要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教育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该定义中引入“交换价格”的理念,却没有明确交换价格为买入价或是脱手价,也未涉及“市场参与者”假定,因此并不完全符合“价值计量”的要求。在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中,IASB运用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并规定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使用价值二者中的较高者。IASB对可收回金额的运用主要是从管理者的理性行为出发处理资产。而管理者做出的决策需要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使用价值。而在资产减值计量中,IASB主要从主体自身的角度出发,基于最有效使用假设来剂量可收回金额,这与“价值计量”的要求并不相符。

因而就IASB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价值计量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公允价值计量参考市场参与者估计;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参考特定主体估计

3、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分离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采用不同的标准,一方面是概念的演绎不彻底,另一方面二者的分离也提高了准则的复杂性,同时给准则的执行也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统一

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根本区别在于估计时所站的角度及由此产生的估价假设不同。公允价值计量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估计,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则从主体管理者的理性决策出发,即本质上是站在主体自身的角度估计。从财务报告的“价值观”看,公允价值计量更恰当。原因如下:

( 1) 从概念层面看  站在主体自身的角度估计的资产减值会计计量, 没有提供一个价值计量的中立基础。而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的公允价值计量为基于“价值观” 的财务报告提供了一个中立基础,市场是资产和负债价值的最终裁定者。在有效市场中, 市场所形成的估计不仅是无偏的, 而且是无误的,因此为了避免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负面影响, 应当通过确认和计量的分离来限制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

(2)从执行层面看,在资产减值会计计量中,即使资产存在市场价值,也需要从自身主体出发估计其持续使用中的价值,特定主体估计和市场一致估计是并列的。而在公允价值计量中,通常只能使用市场一致估计,特定主体估计只是市场一致估计的替代。

(3)从计量结果看,当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时,两者的结果是完全一致的。当不存在任何可观察参数的极端情况下,计量公允价值并不排除使用主体预期的信息和假定,但这些信息和假定应当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隐含的假定是特定主体估计和市场一致估计的结果一致。

(4)从准则趋同的角度看,FASB一直积极推动公允价值计量,而IASB 在征求意见时也采纳了FASB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实现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计量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财务报告的价值观下, 对资产而言, 何时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何时应当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施加约束, 实施资产减值会计? 我们认为, 对于在交换的资产,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是最相关的, 而对于在用的资产而言, 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 实施减值会计可能更为恰当。无论如何, 在价值计量中,不仅需要对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权衡, 而且需要对财务报告的估值功能和非估值功能进行权衡。在无法获得可观察的市场参数时, 充分披露则是非常必要的。

在初始计量中使用公允价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实际意义, 除非资产的成本无法获得, 如企业合并交易中取得的资产。同样, 基于价值观的财务报告也并不排斥在初始确认时对交易采用成本计量, 因为价值计量总是针对财务报告而言的。明确这一点十分重要, 可以避免我们陷入在初始计量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是否应当确认首日损益这样的争论。

总之, 与财务报告目标和相关概念相一致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考虑到财务报告的非估值功能和市场的非有效性, 现行准则中需要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施加不对称的约束, 即实施资产减值会计, 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建立单独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在界定资产减值确认条件的基础上, 基于公允价值来建立单一的减值计量模型, 以形成内在一致的逻辑, 并简化准则的制定和执行。

参考文献

Danbolt J,W.Rees. Mark-to-market Accounting and Valuation:Evidence from UK Real Estate and Investment Com-panies .Scotland: University of Glasgow,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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