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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内容提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商业贸易、劳工输出、移民和难民,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人员流动,使得传统的、相对于国家定位的公民与公民教育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本文简述了西方社会公民与公民教育的基本概念,公民教育的不同模式,分析了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中,民族国家公民教育面临的问题。【摘 要 题】德育研究
【英文摘要】Along with
通过教育使个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是民族国家对个体发展最基本的期望,也是教育最基本的目标。世界各国,对公民资质的要求与公民教育的内容会有所不同,但对公民与公民教育问题历来都是十分重视的。公民教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它也是民族国家得以凝聚、延续、稳定的根本所在。近年来,由于全球范围内人们频繁的跨国迁移、流动,使得公民的定位在全球化背景中超越了传统的国家定位,对民族国家的权威、认同构成了挑战。人们开始从全球化的视野重新审视公民与公民教育问题。本文简要叙述了西方社会公民教育演变的历史,并对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一、民族国家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公民问题一直以来是政治和教育中的核心问题。公民作为一个古老的概念,我们可以追溯到希腊城邦时期及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形态。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思想是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因此西方民族国家对公民问题的理论探讨和实施框架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分析单位的。西方国家一直认为一个健全稳定的民主社会除了要依赖基本社会结构的公正性以外,公众的素质和态度以及行为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西方政治家和学者极为重视在一定政治体系中的社会成员早期学习过程中所获得及形成的政治认知和政治态度,认为这种早期形成的倾向很难加以改变,往往成为其政治自我及价值取向的一部分。因此培养公民道德感和认同感的公民教育对社会的凝聚和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民教育是泛指培养年轻一代建立一种自诚、自省、自律的公民责任的一种教育。
西方国家对于公民教育的研究与实施是随着其对公民身份认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公民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法国革命,民族国家的兴起一方面抹去了诸如世袭的种姓和等级这样传统的社会阶层界限,给社会成员一个新的定位即公民身份。《新大英百科全书》对公民(Citizenship)身份的解释是指“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受这个国家的法律约束而在这个国家拥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早期的公民身份首先强调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民族、社会阶层及社群属性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赋予个人的普遍属性。追溯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不难发现,早期公民身份的确定具有封闭性特征,与主流文化相异的民族或原住居民不能获得公民身份。若要获得这一身份,需要在行动上表示对民族国家的效忠,放弃或贬低本民族的文化或弱势民族成员的身份,因此公民教育强调文化同质和政治忠诚。在传统的公民观下,国家作为一个地域的政治共同体与国家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是相关联的,作为国家成员的公民被共同分享的历史、价值和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然而,大多数国家是多种族群体的混合或结合,而被分享的文化往往是主流群体的文化,少数民族群体和文化往往是被压迫和被排挤的。民族国家对文化同质性的追求,反而常常引起少数民族的反抗和分离的运动。特别是二战以后,争取公民权利运动成为西方民族国家的一股强大的政治潮流,到70年代末期,基本确立了不分民族和社会阶层在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和地位。西方国家弱势群体公民权利的获得往往通过以下的途径达到的:1.因歧视引起的社会冲突,其动力来自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如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20世纪70年代的女权运动等;2.因归化而引起的'公民数量的扩张,即外国人加入所在国国籍引起的公民人数扩张。在争取公民权利的运动中,新兴的利益集团和既有的利益集团彼此发生冲突,冲突既发生在不同的阶级群体之间,也发生在不同的种族和社群之间,因此国家十分重视公民教育对于国家稳定和安定的作用。然而如何达到这一目标,各国因为历史传统和社会现状的不同,出现了很大的分歧,有的国家继续维持原有的教育模式,而有的则开始反思过去的公民教育,开始了新的探索。随着西方民族国家形式化的民主程序架构基本完成,争取公民权利运动告一段落,关于公民身份的研究一度也陷于低潮。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公民身份和公民教育的讨论再度引西方学者的关注,美国学者Kymlicka认为这个趋势是由两个主要原因所造成的,一个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虽然在法律上确立了每个个体的公民身份和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仍然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20世纪80年代社群主义公民观的出现就是这种社会矛盾的反映。其次,世界范围内不断发生的种族冲突和政治事件以及发达国家对劳工的需求,引发的移民、难民浪潮使个体不断在不同的民族国家间流动,形成了民族国家公民身份认定上的矛盾与冲突。早期的公民身份理论过分强调了个体在政治结构和制度系统中的地位问题,而忽略了公民对国家及其政治架构的认同。特别是在全球化的时代,文化的多样性和个人的身份的复杂性使得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公民身份,以承认和包容多样化为主题的公民教育模式渐渐成为了西方公民教育的主流取向。
二、西方国家早期排斥及同化的模式
排斥及同化的公民教育模式是有其哲学基础的,18世纪启蒙运动的发展推动了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发展,二元化的思维模式导致了民族国家对待少数民族排斥及同化的极端政策。在政治层面上,民族国家发展早期,人们把文化的同质性看作是国家的重要特征。政治家们一方面是为了稳定国家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由于主体民族和主流文化的优越感,对于移民和少数民族以及弱势群体文化多采取排斥态度,其目的在于达到社会的同质性建构。这一理念直接导致国家制定了许多带有歧视性的法律和法规,它们虽然保护了主流社会成员的利益,但排斥了外国移民和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享受平等地位的权利。政治家们认为,要求社会正义和保证基本人权,潜在地伴随着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当少数民族要求得到平等对待,以及给予他们表达自己的文化和宗教身份的空间时,国家却试图通过把少数民族边缘化的策略,以剥夺和限制他们的公民权利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美国学者杨(Young)从三方面探讨了国家同化政策:1.从整合的角度出发,同化策略的目的在于使先前被排除的少数民族能够顺利进入到主流社会之中。但是这些被排除的少数民族必须遵守、承认社会中主流和优势民族的文化标准,以这些标准作为社会行为准则;2.从普遍人性的理想来看,同化策略的目的在于促进个体融入到主流社会之中,这种理想是基于族群中立(group-neutral)的假设,即个人不受其民族或种族背景因素的影响,以一个平等、理性的自由人身份进入社会生活,以排除个体在主流社会中的族群和阶层差异;3.从心理的层面来看,同化策略使用的是以压制或取消族群差异的方式,对个人或族群进行同化。同化模式会使少数民族个体对自己与主流文化的差异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受到自我厌恶和外界排挤的双重压力,甚至会因为自己的少数民族身份而产生污名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典型的移民国家中,1970年之前主要都是同化模式,直到20世纪70年代之后,才渐渐地被多元文化模式所取代。而在西欧一些国家(英国、法国、荷兰)中同化模式占主导,而在另一些国家(德国、瑞士、奥地利)排除差异模式占主导地位。其中,德国是排斥模式的代表,法国是同化模式的代表。从70年代中期开始,这些国家的公民教育模式遇到了新的挑战,正在被新的模式所取代。
德国公民教育模式是基于排除差异的方式,它强调德国不是一个移民国家,所以招募来的外国工人、难民以及他们的子女最终要被遣送回国,他们只是暂时性地被整合到社会中,所以提供给他们的教育采纳了双重的策略。这种策略既提供给学生维持他们的母语和国家文化的课程以便为把他们遣送回国做准备,同时也提供给学生在德国被“暂时性整合”所需要的基本的语言和文化技能。这一策略最终导致了移民子弟低入学率、低成就率、犯罪率高的现状。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简单技能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这部分人获得工作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种族主义教育政策导致了他们只能做需要简单技能的工作,贫民住宅区、低教育成就、少数民族的外表特征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耻辱的标志,代表着边缘和不可靠的身份,所以年轻移民寻找工作经常遭到拒绝,社会问题日益严重。
法国的共和模式是基于同化的理念,共和模式的中心原则是基于个人的平等,而不是基于承认文化差异和少数民族的权利基础之上的平等。对于要成为公民的移民和他们的孩子而言,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和一个强大的福利国家的保障被看作是整合的前提条件。法国的教育系统是高度集中的,教育当局要求移民要学习法语和法国文化,这是他们成功地成为公民的先决条件。教育不应该为少数民族或移民的孩子提供任何特别的准备,而是要让他们完全融入正常的法国学校和法国的社会文化之中。
这两个国家是同化及排斥策略的代表,随着时代变迁,德国和法国都出现了许多社会矛盾。近年来在法国、德国出现的极右翼势力就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事实证明无论是同化或排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变化的要求,也无法从根本上调和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两国都开始进行适度调整以缓和社会矛盾。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西方民族国家公民教育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文化中心论”或“西方中心论”的影响已日渐式微,其文化之魂的基督教价值体系亦遇到世俗化、多元化或后现代化的强烈挑战。值此机遇,西方公民与公民教育思想的研究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学者们开始以批判的眼光来审视公民思想与公民教育,特别是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培养什么样的公民,如何培养公民日益成为国家必须应对的重大问题。多元文化论的基本观点是,不同的社会群体都有维持其独特的文化认同,享有其文化特质的权利,民主主义的多元文化公民教育能用两种不同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公民权利平等。首先,通过传递容忍文化差异的民主价值观,使人们能够包容和尊重文化差异和价值多元;其次,通过承认文化的差异并培养青少年在其生活的社会中的跨文化适应能力。对文化差异的宽容和承认都是多元文化公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在公民教育观方面,多元文化教育论者还强调,合格的公民不仅能够良好地适应主流文化,而且也应该适应本民族文化和其他亚文化。教育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文明、延续文化的基本载体,也是了解多元文化的主要途径。学校在学生社会化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要传递社会共同的文化和价值取向,而且也应该能够呈现多元的文化,把各种文化差异呈现出来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成为能够尊重差异,善于处理矛盾、冲突的未来公民。
班克斯(J Banks)系统地归纳了多元文化公民教育的内涵。他认为首先要反思所谓教育价值中立的原则。他认为没有中立的教育,所有的教育都有价值倾向性,某些特定的价值被确立为适用的,而另一些则被排斥在外,以此审视和检讨所谓的民主和平等的教育体系。公民教育应强调对少数民族以及弱势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积极的肯定与尊重,以减少少数民族群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进一步承认民族之间的差异,帮助社会中多样文化的延续;驳斥所谓对国家的忠诚要必须使国家在文化上同质化,认为在民主的多元民族国家中,不同民族对国家的热爱与忠诚是建立在国家肯定并尊重他的存在的基础之上的;学校不是复制社会和阶级的不平等,而是帮助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提高他们未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信心和能力,培养真正的民主和平等的意识。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应该在教学活动中考虑来自主体民族以及少数民族孩子不同的学习方式,并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这些孩子的特点施教。
基于这样的公民教育理念,多元文化取向的公民教育模式在教育目标、内容、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在教育目标上,学校要培养未来公民的健全的人格特质包括开放的自我,对待他人的宽容态度,与他人共享价值的能力,多元而不是一元的价值趋向,信任人类环境并对自己有信心。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历史转型。在教育内容上,公民教育内容中既要强调普世伦理即一种以人类公共理性和共享的价值秩序为基础,以人类基本道德生活、特别是有关人类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道德问题为基本主题而整合的伦理理念,也要呈现多元的文化,使得学生在公民认同上,除了共同的国家认同之外,也能理解族群独特的文化认同。在教育的权利上,要考虑到族群成员的差异性,给予族群特殊的权利保障,使族群不同的利益、文化经验、生活态度得到公开展示的机会。在教育途径上,要着重从实践入手,培养未来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增进公民对政治体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传授公民政治知识,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技能。强调培养学生相互尊重、理解、及处理差异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手段上,既要积极改进传统的教育手段,又要充分运用新的技术手段,使教育形式多样化,能够更有效地展示文化的多样性,提高教育效果。
澳大利亚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的政策是同化的模式,政府认为他们不需要为移民和少数民族的子弟的提供特别的教育准备,认为这样可以避免社会的分裂和维持国家文化的同质性,同时也认为这体现了平等主义。公立学校教育为移民学生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和进入社会上层的可能性。而事实上,这些移民的孩子逐渐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他们的父母主要是熟练工人,而且集中在大城市的市郊。孩子所进入的社区的学校,缺乏仪器设备、活动空间以及高质量的师资,一开始他们就已经处于不利的社会经济地位了。一些中心城市的学校也有了大量的不会讲英语的孩子,而在这些孩子们之间,广泛流行他们的母语。由于不能讲英语,移民学生只能进入比较低的年级,而且学习进步非常缓慢。到了20世纪60年代的后期,教育主管当局不得不改变他们的政策,他们认为移民的孩子学习上有特别的障碍,学校应该通过设立补习班等方式,强化英文教学来帮助他们克服障碍。自由主义的模式或机会均等的模式已经被“补偿少数民族的赤字”的模式所取代。政府训练和任命了专门的老师而且宣布了一系列计划为移民子女改良学校教育。1971年联邦国会通过了移民教育法案,为英语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提供经费。拥护该法案的学者强调,少数民族学校是维护文化遗产和建立学生自尊的合法方式。少数民族的社区建立了他们的自己学校,州和联邦政府为专门为移民子女设立的学校提供资金,并帮助它们提高教学质量。一些多元文化主义者认为,为了消除传统教育中隐含的民族优越感应该全面校订课程和学习方法,多项多元文化教育计划受到了联邦和州政府的鼓励。多元文化教育在澳大利亚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学校为了满足有特殊学习问题、特殊文化的背景孩子的需要,在学校中尽量多地讲授他们的语言和文化。学校教育的改变不仅仅表现在课程方面,学校在尝试解决文化多样性问题过程中,深刻地改变了教育的内容和整个学校与社区。由于教育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少数民族和移民子弟就业后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四、多元文化公民教育
多元文化主义意味着放弃了民族国家必须保持同质和只有一种文化的设想,但它仍然是在民族国家里控制差异的一种理论和政策,因为这种政策是在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意识形态统一的前提下寻求认同和差异的平衡。它的基本假设是移民将会长久定居,他们的后代将既有国籍又是公民,他们在文化和政治上都会属于主流团体,都会对唯一的国家保持忠诚。但是,事实上在全球化的时代,公民身份确立的基础不仅仅是以民族国家的领土范围和政治体系为基础的。有学者甚至认为民族国家的权威以及对公民的控制在一些基本层面上已让位于其它全球化力量,这些力量包括大众传媒、一些社会运动、全球化经济或全球化文化等。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包括跨国界迁移的增加,临时性、经常性和循环性的移民的增加,廉价而方便的旅行以及通过新的信息科技可进行的长期沟通。社会出现了所谓的“跨国的群体”和“世界公民”,他们的身份并不主要附着于特定的领土,生活游离于不同的国家政治体系之间,个人复杂的社会经验所造成的自我身份的多重认同。因此他们的出现对民族国家个体归属的传统理念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社会凝聚力以及独特的人格文化认同的矛盾成为民族国家无法回避的问题。民族国家所无法忽视全球性公民身份,国家未来可能不得不认可它的公民们所持的那些相互竞争、交叉性的忠诚。有学者认为全球性的变迁必然导致国家理论的重建,国家观与民族观的脱钩,这是从民族国家定位时代向全球时代转变重要特征。
当今世界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是文化的同质化与异质化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是各民族国家的经济文化日益全球化,另一方面则是各种寻求自主性的社会运动的兴起。这些运动诉诸启蒙运动以来日渐深入人心的平等原则,但对平等的诉求并不仅仅表现在追求普遍主义的平等权利,而经常是以保存差异性为目标,存而把平等问题作为某种集体独特性的权利诉求。加拿大学者泰勒建议接受这样一种假设,即所有的文化都具有平等的价值。这就引申出了文化之间相互承认的问题,即对文化的认同是以相互的承认为基础的。因为我们的认同是部分地是由他人的承认构成的,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认,不仅会影响我们的认同,而且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多元文化的公民教育观既包含着文化的自我认同,也包含着对相异文化的承认。
多元文化的公民教育是否可以解决当今世界的问题不得而知,因为文化的相互承认是一个远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全球化过程中,人类面临的诸多问题表明,强调同质的、统一的全球文化是不可取的,它的确会导致文化的冲突和文明的对峙。无论是从国家的角度还是地方社区的角度来看,只有培养从道德上、文化上对其他不同种族、地域和文化敞开胸怀的公民才能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多元文化的民族国家必须迈向更开放,接纳多种文化、民族和身份的人们共存的公民定位的理念。新的公民定位应该建立在对身份选择的宽容、对社会的不同和多样性充分承认和尊重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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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
【内容提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商业贸易、劳工输出、移民和难民,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人员流动,使得传统的、相对于国家定位的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本文简述了西方社会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基本概念,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不同模式,分析了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中,民族国家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面临的问题。【摘 要 题】德育研究
【英文摘要】Along with
通过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使个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是民族国家对个体发展最基本的期望,也是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最基本的目标。世界各国,对公民资质的要求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内容会有所不同,但对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问题历来都是十分重视的。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不仅仅是一个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问题,它也是民族国家得以凝聚、延续、稳定的根本所在。近年来,由于全球范围内人们频繁的跨国迁移、流动,使得公民的定位在全球化背景中超越了传统的国家定位,对民族国家的权威、认同构成了挑战。人们开始从全球化的视野重新审视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问题。本文简要叙述了西方社会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演变的历史,并对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一、民族国家中的公民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
公民问题一直以来是政治和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中的核心问题。公民作为一个古老的概念,我们可以追溯到希腊城邦时期及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形态。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思想是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因此西方民族国家对公民问题的理论探讨和实施框架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分析单位的。西方国家一直认为一个健全稳定的民主社会除了要依赖基本社会结构的公正性以外,公众的素质和态度以及行为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西方政治家和学者极为重视在一定政治体系中的社会成员早期学习过程中所获得及形成的政治认知和政治态度,认为这种早期形成的倾向很难加以改变,往往成为其政治自我及价值取向的一部分。因此培养公民道德感和认同感的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对社会的凝聚和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泛指培养年轻一代建立一种自诚、自省、自律的`公民责任的一种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
西方国家对于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研究与实施是随着其对公民身份认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公民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法国革命,民族国家的兴起一方面抹去了诸如世袭的种姓和等级这样传统的社会阶层界限,给社会成员一个新的定位即公民身份。《新大英百科全书》对公民(Citizenship)身份的解释是指“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受这个国家的法律约束而在这个国家拥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早期的公民身份首先强调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民族、社会阶层及社群属性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赋予个人的普遍属性。追溯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不难发现,早期公民身份的确定具有封闭性特征,与主流文化相异的民族或原住居民不能获得公民身份。若要获得这一身份,需要在行动上表示对民族国家的效忠,放弃或贬低本民族的文化或弱势民族成员的身份,因此公民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强调文化同质和政治忠诚。在传统的公民观下,国家作为一个地域的政治共同体与国家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是相关联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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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模范公民教育
模范公民教育
何进(深圳)
近日,我阅读了民国初级小学学生用的公民训练小册《模范公民》,逾1了,故纸堆里似乎依然有鲜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封面上印着《愿辞》:“我愿遵守中国公民规律,使我身体强健,道德完全,做一个中国的好公民,准备为社会国家服务”。
公民小册共有七部分,二十三款。内容包括:进取的精神与精细的态度、自制的习惯、节俭和爱用国货、避难和救险;对人的态度、爱人和爱生物等。训练的教材,有外国加利里、牛顿、瓦特、南丁格尔的故事,也有古代解衣灭火、盲人与蛇、涸澈中的小~、王献之的故事以及寓言。这些文章通俗易懂,简单明了,从细微之处明察事物,阐明做人做事的态度和精妙道理。
譬如,《我看见新事物要常留心研究》,就是要从小培养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发明的动机;《我不信鬼神》,通过歌曲的形式,它告诉人们“你们对我烧香跪拜,我真莫名其妙”,从小破除封建迷信,培养科学精神和文明意识;《我不私用公共或别人的物件》,通过阮孝绪从幼年始,就不肯用公家纸笔,恐污了为官之父的清名,培养孩子的正心公德;《我不浪费金钱》,教育孩子们不要奢华,要抱着当用则用,当不用则不用的态度,既不可浪费,也不要吝啬。国民初年,开设了儿童储蓄银行,让孩子们掌握储蓄方法,引导他们学会节俭;《我爱本国货》,告诫孩子们用外国货是国民羞耻的事,购用国货既可表示爱护我们的国家,又可挽回外溢的利权,进行朴素的爱国主义教育;还要求看见同学有危险的举动,立刻劝止他;说话轻而和气;对人和颜悦色;竭力做有益于公众的事情,培养爱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等等。
国家统一进行模范公民训练,让新生代从小知道如何做人,做仁善之人,做有礼义之人,做守规矩之人,使其精神不饥、信仰不乏、止于至善,让生命滋于有地气之土,尊重公德,才是国家的希望所在。教育是国之基,是强国之根本。我们要切记梁启超公所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的教育已有现代教育思想的雏形。最难能可贵的是,提出了公民教育的概念。并且把中国古代和西方教育的精髓都吸收进来,它旨在培养健全精神的下一代。难怪现在一些有见识的家长会弄来民国教材给孩子读。反观我们现在的教育,学生一上学就沦为考试机器,被大量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完全抑制孩子的创造力和对学习的热爱。其实,小学阶段最重要的是培养孩子对知识的热爱,养成终生学习的能力。而我们眼下的教育只会让孩子厌学。
我们再来看看西方的教育观。西方教育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比我们日常理解的要大许多。它的核心是培养一个人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对事物的批判精神。它强调多元的思维方式,它不看重你记住了多少知识,而看重你如何运用和整合这些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它始终认为人的创造力是第一位的。为此,从小学开始,学生们就开始做“报告”,那其实就是一篇篇论文。这种思维训练,我们要一直到研究生阶段才开始。这个体系培养出来的人,更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常会思考、提问,凡事都会问“为什么”。他不是考试机器,却有无限的创造力,且后劲无穷。是时候了,各路有识之士,是该好好反省我们的教育哪里出了问题,并在现实层面上实施改进。已经到了非如此不可的时候了。

篇4:全球化时代的公民意识
全球化时代的公民意识
中国已进入小康社会,正在向高度商业化的社会迈进。传统的田园诗的生活已经或正在被打破,代之以核心家庭结构、高度个人自主的、等价交换形式的、强烈竞争性的、以个人才能和业绩为主要价值衡量的社会体系。中产阶级正在壮大,知识经济亦正兴起,传统意识形态退居次席,新人新事不断涌现,经常让人“看不懂”。不管人们怎么怀旧和伤感,怎么留恋昔日的温情,却很少有人愿意回到茅草屋、菜油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级制、慢节奏的生活,多数人有意无意地卷入了、认同于高度商业化、效率优先、平等意识日张的新环境。全球化正向我们走来,咄咄逼人地走来。跨国公司打进来,中国产品走出去。加入WTO不只是贸易的国际化,而且意味着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巨大革新,贸易的一体化迟早促成人的观念的国际化,这同样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在这样的情势下,一种新型公民正在诞生和成长。他或她不同于传统公民之处正在于开放而宽广的心胸,其眼界和处事方式不再局限于狭隘的、地方的、局促的传统,而真的是“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这就是所谓“大公民”的观念。这种新观念要求今天的人们不仅在商场的拼搏中是个好手,而且懂得并尊重普遍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讲信用、重道德、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有文化、懂得世界大势。然而,人的惰性是可怕的,考察身边世界,许多人并没有适应这种新的情况,尽管穿着西装、讲着洋话,思维和处事方式却仍然相当陈旧和狭隘。
我常给企业家们讲管理学,师生讨论之余,感触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企业家的素质,二是雇员们的“窝里斗”。许多私营企业家在特殊的情境下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个性、加上某些机遇而获得了成功,但企业做大、资产上千万之后,便明显地有点力不从心。他们所受的教育基础和知识面相当有限,并不了解今天的世界大势,甚至也不了解年轻一代的心理,因而大多仍然停留在家族管理阶段,“传子不传贤”的心态妨碍他们向国内乃至世界招聘一流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武大郎开店”岂能越开越红火?不少人不懂得管理心理和多样化的激励术,活脱脱是一个西楚霸王,除了训斥威吓,别无他术。而许多雇员也缺少现代意识,一些美国和台湾的企业家对此深感头痛。一个新的公司刚刚成立,虽是各地招聘来的人员,但很快就形成了若干个派别,无论大事小事,也不管是否有必要,“窝里斗”起来再说,耗费掉大量的精力和资源,影响生产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当然,并非到处如此,那些观念比较开放的地方如上海和广州,情况就好得多。
这说明我们的大公民意识还相当缺乏,还需要培育和锤炼。既然进入了现代化和商业化的世界,就要改变陈旧的思维和处事方式。放眼世界的襟怀还要求公民们不只是积累自己的财富,还要从大处着眼、从人类的生存出发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比如环保意识、博爱的胸怀、支持公益事业的意识等等。我在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年走遍了世界的主要大陆,今年春夏从欧洲十多个国家考察归来,感慨颇深。到处是蔚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水、湛蓝的大海,英伦三岛随处可见葱绿的草地和森林,在英吉利海峡畅游更可亲身体验其海滩环境保护得好。就连昔日的雾都伦敦也难见有雾,因为污染的工厂大都得到了治理或者搬迁。伦敦泰晤士河和巴黎赛纳河之美,不仅在河上数十座桥建造得婀娜多姿,而且河水治理得好,河两岸到处都是剧场、影院、美术馆、博物馆,绘画、舞蹈、游艺等各类文化人丰富多彩的艺术表演更让人流连忘返。而欧洲各地绿色和平组织的活动更是最积极的保护环境之举,普及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促使各国政府在处理工业废料特别是核废料时谨慎小心。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唯一的家园中的空气、水源、山川,需要每个人去精心维护。当解决了温饱问题、生活水平提高以后,环保和文化意识自然要提到议事日程。人们生活舒适度的标志之一是闲暇时间及其利用的方式。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体育馆等各类文化设置便成了新型公民经常光顾的场所,而不只是喝酒行令、打牌赌博。可惜人们对文化远远不够重视,我在北京看到,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工艺美术馆不再陈列工艺美术的瑰宝,而成了某百货商场的服装门市部,心中不免生出一丝悲哀。相比之下,我在英国免费的大英博物馆、英国国家图书馆、伦敦市立博物馆、格林威治天文台、科学馆、维多利亚艺术中心、莎士比亚剧场等数十个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和音乐厅当中看到的不止是英国的历史和文化,也是世界文明和科技发展的一些重要记录。今天一个中国公民如果除了丰富的饮食、豪华舒适的住宅、轿车以外,不再有任何文化的追求和人文教育,那就只能是相当狭隘片面的人,而不能成为这个世界的公民。
社会信任度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方面。一些人只是个土财主,并不知道如何确立自己的社会信誉,做生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笔马上走人,所以生意总是做不大。做假账成风已经成了人们对股市缺乏信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大量的欺骗行为加大了交易成本,也毒化了社会风气。社会为消除这些负面影响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公共开支,至今还未见多少好转。
我们的生活在不断改善,但周围也免不了弱势群体,如伤残人、绝症患者、生活不能自理者、失业者,这些老弱病残的人恰恰是需要社会予以特别关爱和帮助的对象。患难中的朋友乃真朋友,在关键时刻给人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正是公民的一份社会义务,也是一种博爱的伟大胸怀。非常遗憾,我们的传统意识中还有不少东西叫人看了不舒服。每当我看到一群健康的孩子追打一个弱智儿童时,不由心生悲凉。难道仅仅是无知顽童之错吗?非也。一些幼儿园、学校乃至大学对于残疾人的歧视随处可见,甚至保险公司也拒绝接受他们的投保。而各种各样的歧视在我们的社会经常见怪不怪,那么多的招聘者拒绝接受女性,不少大学非表演类的系科(如法律、外文、师范等)竟然在招生广告中对考生提出身高、体貌的要求,这是公开表示要剥夺身高低于某个标准的人们的受教育权利。现代公民的平等权利是超越国家、民族、性别、年龄、体貌、才能的'普遍要求,宪法就是要保障这些权利,不得例外。
任何社会都存在弱者,社会风气对待弱者的态度反映了其公民的精神面貌。我真不愿意看到类似“笑贫不笑娼”的恶劣风气滋长蔓延。学校正是一个社会的晴雨表,弱势者的孩子本来已经受到心灵的创伤,如果在学校再受到同学乃至老师的歧视,则是雪上加霜。全社会不仅需要在精神上同情弱者,而且应当建立发达的社会救助网。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还需要大力加强,尽管有一些群众团体和政府机关在主导社会救助,个别急需换肾的大学生得到了同学和社会人士的捐助,但与国际上强大而广泛的慈善机构相比,我们的社会救助实在太小太少。以治疗白血病的骨髓库为例,台湾地区只有大陆人口的60分之一,却拥有比大陆大得多的骨髓库。世界上许多社会均存在大量热心于公共慈善事业的人们,或者是出于宗教的信仰,或者是出于道义良知,但都出于真诚的博爱仁义之心。每当天灾人祸,总有大批民间慈善团体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其言其行,着实令人感动。
我们的周围正在产生一批富有者,但他们每个人在精神上是否真的富有,是否承当起了自己的社会义务,并且热心于慈善和公益事业?这些却让人心存疑虑。一些富有者的逃税行为令人发指,更不同情和赞助弱者,似乎弱势群体与他们完全无关。其实一个社会的人们永远是相互联系的,高度贫富悬殊的社会里,富者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度都会受到影响。这里我决没有把富人一棍子打死的意思,毕竟富人中也有不少颇有觉悟和社会责任心的大好人。但的确有些人与大公民的观念相去远矣,比如虐待打工者,对其劳动保护等权益置若罔闻,甚至克扣其血汗钱。需知,值此全球化时代,公民捍卫自身权利的途径不断扩大,甚至可能超出国界。我在欧洲看到不少国家的公民向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控告本国政府和跨国公司对自己权利的侵害,而且往往取得胜利,可见人心今非昔比。
总之,值此步入小康社会和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培养有文化教养、了解世界大势、自觉捍卫公民权利、讲求信誉、追求平等、赞助弱者、博爱仁义的大公民意识。
本文发表于《21世纪经济时报》元旦特刊
篇5: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
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
司法局作为承担公民法制教育的主管部门,自1986年起,在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已连续实施了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三个五年规划。“一五”普法主要是法律的启蒙教育;“二五”普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突出专业法学习;“三五”普法是强调学用结合,促进依法治理。这三个阶段的普法都是从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理的角度来筹划的。而“四五”普法则提出了“两个转变”的目标。这既是新时期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也是对我们承担普法任务部门的新要求和新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认真真的在总结以往三个五年普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抓住普法的重点、难点,积极寻找对策,扎扎实实抓落实,以极大的工作热情,来进一步推动全民普法向纵深发展。 今天的调研课题,主要是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现状,重点、难点及对策建议,下面,结合我们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领导参考,有不妥之处,请给予指正。 一、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坚持法德并重,是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基础 总书记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理论以来,又在之后的多次重要会议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最近中央又下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们在学习之后,深感江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论是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和内在联系。江总书记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一重要思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明了方向,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安邦治国基本方略的精辟概括,是在总结历史和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论断。我们认识到,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讲,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支撑和基础;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则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保障。普法不仅有助于公民法制观念的培养,而且也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深入人心,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形成;而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了他们的道德素质,也有利于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作为普法主管部门来说,法德并举、共同普及,是贯彻落实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在今后的“四五”普法工作中应更好地去寻找“两个结合”的最佳结合点,把公民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共同推上一个新的层面,积极营造全体公民遵法纪,讲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公民教育中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现状 1、公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通过连续开展三个五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法律常识得到极大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列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部门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并实施了“一把手”工程。从“一五”普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都能高度重视、制定规划,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应有的位置。二是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得到了普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及时、广泛宣传,例如我区在“三五”普法中,在教员落实上抽调30名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同志组成讲师团,先后举办22期普法教员培训班,培训教员1500余名,在教材落实上,我们通过反复宣传做工作,主动送书上门等,为全区共订购、发放教材10余万册,实现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手一套教材,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人手一册书的目标,使各部门、单位讲解有教员,学习有教材。三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我区每年都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9%,合格率达100%;在校学生的法制课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各校做到了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此外,我们还聘请了38名政法干部担任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我区关工委还专门组织政法战线离退休干部19 人成立了“建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定期给在校生上法制课,使我区3万多名在校生没有发生一例违法犯罪;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工作中,我们制订并实施了“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职能部门,相关组织和单位都确立责任制度,同时,还通过流动人口法制培训中心,组织轮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学法用法。近三年来,我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比以往同期下降了25.5%。 2、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法制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了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不仅增强了公民法制观念,使公民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权利义务平等,民主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观念,形成遇事找法、办事说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靠法的依法办事新时尚、新理念,而且,还使广大公民懂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有效地扼制各种违法犯罪,保障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我区近年来部门和单位荣获“双文明”的比例逐年上升,“五好家庭”越来越多,公民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民间纠纷逐年减少,重大恶性犯罪率下降,城市建设发生较大的变化,城市管理及我区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远发展,先后数十次荣获国家、省、市的表彰,我区连续三次九年度荣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今年又被中央六部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称号。 三、法制和道德教育的难点和对策 法制和道德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操作难度大,硬性指标少,易于产生畏难情绪和走过场,突出表现在: 1、认识上不去。主要是对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与其他工作相比,指标不够硬,致使有些领导热衷于抓经济,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群众认为自己不做犯法的事,法制、道德教育于己无关,要解决认识问题,我们认为:首先要立足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逐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对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到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中来。其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可量化的目标责任制,使公民法制建设、道德建设指标明确,责任到人,便于检查督促,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2、公民普法教育的组织难度有不断加大的趋势。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大,企业转型中私营和个体企业增加,一方面 “单位人”变“社会人”的比例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外来人口的增加,都给普法的组织教育增加了新的难度,如果仍然按照过去那种主要依靠单位进行教育的方式,就会给普法留下比例很高的盲点和死角。要消除盲点死角,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大众传媒的宣传教育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刊物等传媒和电影、电视剧、戏曲、小说、诗歌、报告文学等文艺作品,以及标语、口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公民的启迪、教育和引导。二是对“社会人”主要通过街道社区这个新的普法载体,加强对他们的普法和道德教育。由于社区自身人力物力资源有限,我们考虑首先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要抽调专业普法人员下到社区,建立社区普法宣传站,吸收比较精通法律的社委会工作人员和辖区内居民中的法律志愿者为普法宣传员,形成专业与业余合一的法制宣传组织网络,这是我们主要的依靠力量。其次,职能部门下去后帮助社区培训普法教员,定期到社区进行法律咨询,开办法制讲座等。第三,街道还应协调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协助社区开展工作,要挖掘社区内的普法师资力量,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帮助,担任社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顾问。第四,社区调委会、居民调解小组还应利用纠纷的调解过程进行法制宣传,作到“一事一法一宣讲”。第五,还可以在社区推广“法制教育明白栏”,开展“遵纪守法”、“五好家庭”、“文明楼道”等评选活动,以及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与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录象片等,调动群众参加法制和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使法制和道德教育进社区,入楼栋,到住户。此外,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我们在以往已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落实好组织网络化、责任制度化、内容系统化、形式多样化,并以即将建成的流动人口社区为依托,进一步抓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法制学校建设,通过普法主阵地的作用,向周围幅射。 3.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要深化,关键是基层。然而基层最突出的问题是普法经费得不到保障。购置教材需要钱,举办活动需要钱,办专栏、出版报等都需要钱,基层自身无法解决,需要上级给政策,逐级抓落实。 以上是我们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四五”普法刚启动,“三五”普法中还留下许多难点和薄弱的环节需要我们去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基层的调研力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寻求解决的对策,一件事一件事的抓落实,同时虚心向兄弟区县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力争使“三五”普法未解决的问题在“四五”普法中得到有效解决。
篇6:科学与公民社会
科学与公民社会
科学研究学科分类的精细和研究手段的.复杂,使得科学和技术与公众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拨款控制导致整个研究过程呈现出科学仅仅是政府和科学家团体之间的事情.
作 者:李大光 作者单位:中科院研究生院 刊 名:民主与科学 英文刊名:DEMOCRACY & SCIENCE 年,卷(期): “”(1) 分类号: 关键词:篇7: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
去年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报导了xx省xx市毒火腿事件,说的是xx地区一些食品厂为了防止火腿被蚊蝇叮咬、生蛆腐烂,用敌敌喂农药化水浸泡,敌敌喂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残留性很强,被它喷洒过的蔬菜、果类,人如果长期食用,都会引起重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等农作物上使用的一种高效农药,而一些人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竟然不顾公民的生命安全,用这种农药作为加工供人们食用食品的原料。 今年前不久,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又报导了xx省xx地区毒奶粉事件,说的是一些厂家生产的劣质幼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几乎为零,与国家规定的奶粉标准低了几十倍,这类奶粉经常服用会造成严重的营养不良。xx地区有16名经常服用这类奶粉的儿童均变成了大头娃娃。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给他们的生长发育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中有几名儿童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被其夺去了幼小的生命。 当然,这两起事件经中央电视台及相关媒体报光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及时派出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对流入市场的这类食品进行了及时的封存、收剿,避免了更大范围的伤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及时严肃的处理,取缔了生产这类产品黑窝点。 通过以上两件事例可以看出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因为每一个产品都是要与人接触的,不论是供人们使用的产品,还是供人们食用产品,产品质量的优劣都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尤其是供人们食用的产品,它的质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因为这类产品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有的还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有的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可见得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紧密,多么的重要。 因此,对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是多么的重要,是绝对来不得半点马糊的。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产品质量,为了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公民生活安全,制定了产品质量等门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范围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通过以上两起事件的处理,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鲜明态度,彻底杜绝和根除不合格产品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抓手。对制假、贩假的行为,已加大了打击力度。 法律法规的完善,不代表就没有违法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对产品质量,行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而伪劣产品、冒牌产品,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的产品还是经常出现。这其中是因为受到暴利和趋使,他们为了获得暴利,还是会不顾一切的赚取坑害人们的黑心钱。因此,打击生产制造不合格产品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只靠国家职能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必须要有全体公民的参与,必须要长期坚持。 以上两起事件都是在我国产品质量法颁布之后发生的,法律的制定,对违法行为提供了制裁依据,法律的建立最终目的是制止犯罪,制裁犯罪是制止犯罪的手段。因此,为了要更好的预防犯罪,彻底的根除犯罪,保证公民生活不受侵害,就必须要坚持长期不断的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建立起法治社会,只有全体人民都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存在,使广大公民清楚产品质量受到产品质量法保护和制约的。每个公民有权力、有义务监督检举生产制做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我区是一座正在建设中的新城区,在新区建设初期,区委、政府就采取了依法治区的举措,依法治区是一个广泛的话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就如何做我区的产品质量检查、监督,有效预防和治止辖区类制假、贩假事件的发生,保障公民生产、生活安全,是亟待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我区与老城区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对老城区的管理模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采取适合我区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一、特点 1、功能配套不齐全 我区与老城区相比,城市功能配套不如老城区齐全。大型综合商场、超市正在建设中,人们消费主要靠小型零售商和小卖部,正常的市场秩序尚未形成,容易被不法分子专空子。 2、范围广、人员杂 我区共有面积80多平方公里,四个城市街道和三个涉农街道。四个城市街道也是较年轻的街道,有一半是河西开发后新建立的街道,这里的城市功能配备与老城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三个涉农街道的功能配备与老城区就无从可比了,他们的生产对象目前主要还是农业,居住情况主要还是以农田分布而形成的自然村庄,而这三个街道又都地处城郊结合部,是我区的边沿地区,离城区近,交通方便,外来人员多,市场管理,法律普及难度大。 3、出租房多 三个涉农街道都地处郊区,经济较发达,农民生活较富裕,住房宽敞,几乎户户都有房屋出租,地理位置与城区相比相对隐蔽。这些人的农民意识较重,法治观念淡薄,只要给钱,什么人租房都可以出租,容易给制假、贩假人员提供可乘之机,这些地方一直都是制假、贩假人员看好的地方。 二、措施 1、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应在辖区内,特别是在三个涉农街道中,结合健康教育做好产品质量法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公民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使他们明确制假、贩假是违法行为,制作、销售伪劣产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促使他们做到自觉拒绝不合格产品,从而达到抵制不合格产品的漫延。 2、教会群众识别真假 结合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对群众进行识别真假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正确地挑选和使用商品。这样也可以达到制止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漫延的目的。 3、群防群治 教育群众不把房屋租给从事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不给他们提供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从源头堵住制假、售假,一旦发现自己或他人出租的房屋在从事制假活动,做到及时向工商、质检部门举报,主动配合国家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使违法经营者没有立足之地,形成一个良好的群防群治网络。 4、建立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本着为人民负责高度的责任感,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力度。做好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法宣传教育工作,从法治的高度来提醒和要求他们,自觉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章守法,合法经营,不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赚坑害公民利益的黑心钱,对私自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经营者,给予严厉的处罚,并把处罚的结果在全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他是不法经营户,近而远之他,让其他的经营者不敢就范。具体可采条块共管的方法。 一方面,由工商、质检、税务、安全等部门,对辖区的工厂、商店、小卖部、路边摊点,进行不断的资格论证,产品质量检查,预防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在我区范围内出现。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居委会、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作用,他们身处基层,分布较广,与群众接触多,得到各类信息的时间较快。我们可以把产品质量监督作为当年的目标任务来考核,把产品质量监督与他们工资、奖金挂勾,使他们明确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是其一项份内工作,要求他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把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做好,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个局部地区不存在或不出现不合格产品,只有保证各个局部地区的生产者、经营者做到合法生产,守法经营,才能保证全区的整个市场景然有序,蓬勃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全区人民安全生活,放心销售;才能做到更好的吸引外来资金加入我区新城建设;才能引来更多的金凤凰来我区落户。从而达到加快我区建设的步伐,实现依法治区的目标。 因此,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成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xx毒火腿、xx毒奶粉,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做到有效地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做到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利益。篇8:宪政与公民社会上
宪政与公民社会(上)
「内容提要」公民概念是公民社会的特有概念,它界定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平等、自由的关系,揭示了公民的权利对国家公共权力的本源性。公民社会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并同时对政治国家形成了有效的制约。公私法的划分对宪政具有重要的意义,私法是公民社会的基本规则。我国宪政建设应当以公民社会的建构为起点,将经验理性与建构理性相结合,并以经验理性为重点。「关 键 词」宪政 公民社会 私法自治 经验理性 建构理性
近年来,对公民社会的研究已成为一种时尚。无论知名学者还是刚刚进校的研究生,都试图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或者以公民社会理论所特有的逻辑、思维方式为工具进行某种“学术”演绎,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法学领域,一些学者对公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极有价值的探讨。如美国学者阿兰。S.罗森鲍姆认为,“西方民主社会的近代宪政主义通常都包含一种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 .我国学者也认为,以公民社会为基础形成的多元文化环境是宪政实现的一般条件之一,“公民社会的建设乃是宪政建设的基础”。就总体而言,公民社会的理论还不为我们所熟悉,以此为工具对宪政进行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本文尝试探讨公民社会对宪政的意义。
一、公民概念的宪政意义
“在近代史上,公民比任何社会人物都更有活力”。但在宪法文献中,“公民”仅仅被简单地界定为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这与“公民”概念所承载的价值蕴涵极不相称。公民的存在是公民社会的第一个前提。Edward Shils强调,政治共同体的观念是市民社会的一个特征,而“这一特征包含公民观念”,“并孕育了城邦的概念,亦即一个都市以及一群有担任公职并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和决策权的公民的概念”。公民概念是宪法学中第一个需要明确界定的、最具价值的基石范畴之一,其核心要素是公民资格。公民资格既是政治国家对其成员身份、地位的'法律确认,又意味着一种公民个体自愿归属于政治国家的观念。正如约翰。罗尔斯在其新著《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一书中所说的,“任何文明社会的成员都需要这样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能够使他们把自己理解成为具有某种政治地位的成员-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就是平等的公民身份的政治地位,以及了解这种政治地位如何影响他们与其社会之间的关系”。
公民概念的宪政意义在于:
(一)它是一个具有公共特性的概念,对公民内涵和公民资格构成要素的界定反映出一个国家对宪政的价值预期、宪政制度的基本内容。具有某一国家国籍,使公民与某一具体国家相联系,并依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各国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结构和法律的差异,使得不同国家的公民概念的具体内涵特别是公民资格的构成要素各不相同。公民概念必须与政治国家相适应。因此,公民概念具有极强的公共特性,公民资格绝不仅仅是公民“私人”的东西,尽管公民资格只有相对于公民个体才有意义。定义公民概念,界定公民资格,是现代公法所要完成的第一项重要使命。
(二)它蕴涵了公民之间关系的普遍意义即自由、平等、独立。
首先,“公民”是一个比较性的概念,公民概念意味着平等。“公民身份是平等的表述”。现代公民概念的存在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公民群体)的存在,二是该国家或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的普遍性即平等。因此,说某人具有公民资格,意思是他是某一公民群体(即政治国家)的成员,并与这一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具有平等的地位。在早期,“公民”概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古希腊奴隶制国家最早使用公民概念,当时是指那些征服了其它的城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统治的征服者,即所谓自然公民,他们的后代也就先天地享有公民权,成为城邦公民。公民是一个特权阶层,垄断了城邦的统治权,城邦政治生活是公民的专利,公民之外的奴隶和自由人都被排除在政治社会之外。古罗马的公民概念更为发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古罗马的公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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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政与公民社会①
宪政与公民社会①
「内容提要」公民概念是公民社会的特有概念,它界定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平等、自由的关系,揭示了公民的权利对国家公共权力的本源性。公民社会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并同时对政治国家形成了有效的制约。公私法的划分对宪政具有重要的意义,私法是公民社会的基本规则。我国宪政建设应当以公民社会的建构为起点,将经验理性与建构理性相结合,并以经验理性为重点。近年来,对公民社会的研究已成为一种时尚。无论知名学者还是刚刚进校的研究生,都试图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或者以公民社会理论所特有的逻辑、思维方式为工具进行某种“学术”演绎,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法学领域,一些学者对公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极有价值的探讨②。如美国学者阿兰。S.罗森鲍姆认为,“西方民主社会的近代宪政主义通常都包含一种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1](4页)。我国学者也认为,以公民社会为基础形成的多元文化环境是宪政实现的一般条件之一[2],“公民社会的建设乃是宪政建设的基础”[3].就总体而言,公民社会的理论还不为我们所熟悉,以此为工具对宪政进行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本文尝试探讨公民社会对宪政的意义。
一、公民概念的宪政意义
“在近代史上,公民比任何社会人物都更有活力”[4](1页)。但在宪法文献中,“公民”仅仅被简单地界定为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这与“公民”概念所承载的价值蕴涵极不相称。公民的存在是公民社会的第一个前提。Edward Shils强调,政治共同体的观念是市民社会的一个特征,而“这一特征包含公民观念”,“并孕育了城邦的概念,亦即一个都市以及一群有担任公职并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和决策权的公民的概念”[5](36页)。公民概念是宪法学中第一个需要明确界定的、最具价值的基石范畴之一,其核心要素是公民资格。公民资格既是政治国家对其成员身份、地位的法律确认,又意味着一种公民个体自愿归属于政治国家的观念。正如约翰。罗尔斯在其新著《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一书中所说的,“任何文明社会的成员都需要这样一种观念,这种观念能够使他们把自己理解成为具有某种政治地位的成员――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就是平等的公民身份的政治地位,以及了解这种政治地位如何影响他们与其社会之间的关系”[6](5页)。
公民概念的宪政意义在于:
(一)它是一个具有公共特性的概念,对公民内涵和公民资格构成要素的界定反映出一个国家对宪政的价值预期、宪政制度的基本内容。具有某一国家国籍,使公民与某一具体国家相联系,并依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各国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结构和法律的差异,使得不同国家的公民概念的具体内涵特别是公民资格的构成要素各不相同。公民概念必须与政治国家相适应。因此,公民概念具有极强的.公共特性,公民资格绝不仅仅是公民“私人”的东西,尽管公民资格只有相对于公民个体才有意义。定义公民概念,界定公民资格,是现代公法所要完成的第一项重要使命。
(二)它蕴涵了公民之间关系的普遍意义即自由、平等、独立。
首先,“公民”是一个比较性的概念,公民概念意味着平等。“公民身份是平等的表述”[4](13页)。现代公民概念的存在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公民群体)的存在,二是该国家或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的普遍性即平等。因此,说某人具有公民资格,意思是他是某一公民群体(即政治国家)的成员,并与这一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具有平等的地位。在早期,“公民”概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古希腊奴隶制国家最早使用公民概念,当时是指那些征服了其它的城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统治的征服者,即所谓自然公民,他们的后代也就先天地享有公民权,成为城邦公民[7](292页)。公民是一个特权阶层,垄断了城邦的统治权,城邦政治生活是公民的专利,公民之外的奴隶和自由人都被排除在政治社会之外③。古罗马的公民概念更为发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古罗马的公民也是一个特权阶层,解放自由人、奴隶、拉丁人和外国人都不具有公民的资格。这一时期拥有公民资格的“公民”人数极为有限,它是建立在巨大的、且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不平等基础上的。对特权与等级的容忍,使得古希腊罗马的“公民”概念与近现代的公民概念存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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