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特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我的白马王子,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我的白马王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我的白马王子
我的白马王子
有一个人,他很爱很爱我。从小。在我难过的时候,他逗我开心;在我开心的时候,他跟我一起笑;在我失败的时候,他鼓励我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他帮我熬药……他总是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他就像颗星星,不是太阳的'热烈,也没有月亮的柔情,却始终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在我看得到,或是看不到的地方。
一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天,外婆因为严重的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在ICU的病房外,我看着妈妈在哭泣,看着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来来往往,看着窗外蓝得决裂的天空。当他的身影出现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时,忽然眼泪就掉了下来,咸咸的。不想自己是那么的脆弱,可在他面前,我从不能隐藏自己。他轻轻地把我搂在怀里,什么话也没说。渐渐的我才平静下来,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他一直默默地守护在我的身边,让我在他无声的爱中宣泄。
他真的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不苛求他能给我豪华的城堡,漂亮的衣裙。我要的,只是他能够永永远远能够开心快乐。
其实每个女孩都有这么一个王子。他们一直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的公主,生怕她们受到一丝伤害。
而王子们都有一个相同的名字――父亲。
篇2:我的白马王子作文
我的白马王子作文
我还是和往常的一样去魔法学校上学,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叫凯迪,个子高高的,老师让他坐在我的旁边,就这样我们成了同桌。过了几天,他就成了校草,而我是校花。我的好朋友陆路迪说:“校草加校花,好配对哦,你真有福气!”“你瞎说什么,我才不喜欢他呢!”“真的?”她笑嘻嘻地说。顿时,我的脸红了。他看见了,大声说:“我们的校花脸红了,肯定是看上某个帅哥了!”全班爆笑。放学了,他说:“你家住在魔法式宫殿吧!”“你怎么……怎么知道的!”“我住在你的旁边啊!”“魔法式宫区?”“恩,对了,明天就是情人节,你明天到魔法花园来,OK?”说完,他就飞走了,只留着我傻乎乎地站在那,我的心热乎乎的,难道我喜欢上他了?不可能,从我出生开始就没有我喜欢的男生,而他就住在我的`旁边,我怎么不知道?回到了家,我就拿着金币去买咖啡喝,我想了想,为什么 以前没有见到他呢?很快,情人节到了,我早早的就在魔法花园等着了,想不到,他会迟到,别人都用车接送人,哪有这样的,车不接就算了,还迟到!我等了20分钟,他终于到了,他拿着我最喜欢的巧克力说:“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买着的!”“知道了。”“我……我喜欢你,我做你的BF吧,I LOVE YOU!”我笑着说:“OK!”
“哈哈,多浪漫啊。”我和陆路迪说。
篇3:我眼中的白马王子作文
我眼中的白马王子作文
在读过《三国演义》后,我就崇拜赵云。
在我的心中,赵子龙永远都是一位白袍银甲,手持长枪,胯下白马的少年英雄。《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大多身负绝艺,相貌奇特。比如刘备的`“大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比如关羽的“蚕眉凤目,面如重枣”;比如张飞的“豹头环眼,燕额虎须”;比如孙权的“碧眼紫髯······”而赵云是极少数相貌英俊者之一。岁月流逝,人在变老,虽然在《三国演义》中,赵云最后成了赵老将军,可是我心中的英雄永远年轻。
我崇拜他因为他有一身虎胆,长坂坡前,面对曹操百万大军,他面无惧色,单人独骑,几入重围,如入无人之境,直杀得曹军落花流水。汗水营前,赵云单枪匹马,打开寨门,三千人马吓退曹军二十来万·······
我崇拜他因为他慧眼识人,情深意重。赵云最初投奔公孙瓒,却发现公孙空有其名。与刘备一见如故,却不忍背弃公孙,直到最后公孙瓒不听劝告,兵败自焚,赵云才立志投奔刘备。这期间袁绍屡次招纳,赵云不为所动。想象一下,当时袁绍势力雄厚,割据一方,而刘备现在还无立身寸土。赵云倾尽一生为刘蜀出力,成就了生前身后千古英名。
我崇拜他因为他做事谨慎,顾全大局。读《三国》时曾有一个自认为独特的发现:凡是需要耐心细心需要运用智慧和策略的任务,诸葛亮一般会交给赵云去办。刘备去东吴招亲,处处风险,是赵云时时警醒,刻刻用心,使得诸葛亮的计策一举成功。
我崇拜他因为他侠骨中自有柔情,长坂坡前糜夫人受伤不忍拖累赵云,投井自尽,赵云推倒土墙,掩盖枯井,唯恐曹军盗尸,怀抱幼主,斩将杀敌······每每读到此处我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关于赵云的死,《三国》中只有几句简单的介绍。我看过一个凄美的传说:赵云虽然身经百战,但从没受过一点伤,直到老年,依然像年轻时一样英伟,皮肤相貌和年轻人一样。他的妻子很是不解,赵云说:我的一生是见不到流血的,如果见了血就会不治而死。赵云的妻子不信,偷偷的用绣花针刺了他手指一下,赵云阻止不及,血一下子滴了出来·,最后果然不治而死。我很喜欢这个凄美的传说,因为我觉得其实赵云本来就不是一个凡人,他完美得没有一丝缺点,当完成了他的使命后,就飘然而去······
假如我生在三国时期也要学成一身武艺,像花木兰一样女扮男装,上阵杀敌。当然我追随的一定是赵子龙将军!
篇4:我的白马王子夫妻买车记散文
我的白马王子夫妻买车记散文
好几年前就梦想着买车,哪怕就算买一辆面包车也好!曾几何时,看见路上跑着的、路边停着的、车管所管着的一辆辆五花八门的大车和小车以及面包车,哪怕就是摩托车,我都垂涎三尺,梦想着哪一天其中有一辆就是我的了!
可不,现在广州连摩托车都不准开了,我这个最低要求又不得不泡汤了。好吧,天无绝人之路,我唯有把目标往上拔了,哪怕拔苗也能助长不是吗?为了使自己拔起来的苗真的快速长起来,我唯有努力拼搏,勤奋工作,正所谓“天道酬勤”不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嘛!
眼看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近了,谁知金融风暴又接踵而至,很多老板都变成农民了,或变成打工仔了,我这做得好好的一份工作也就光荣地下岗了。幸好,上帝还是没有怎样亏待我,最近圆满完成了一项不大不小的工程项目,手头便也宽松了起来!
好,一不做,二不休,拉着爱人看车去!这次可不是去路边看了,也不是去车管所看了,而是去车展中心看车展!我们来到白云体育馆大型商务汽车展览中心,哇,车展大厅里的车真多啊!走近一看,我的天哪,几百万的车我们近都不敢近,几十万的也只能上前去瞧上那么一眼,便赶紧往一边溜了,呵呵,心虚啊,要是被帅哥、美女销售员拉住不放那不糗大了?!
爱人建议去看看我们能力范围之内的车市,不料,他一眼就看上了――比亚迪,仿佛当年看上我一见钟情似的!也难怪他,谁叫我们只能买得起这种档次的车呢?于是,我也就顺着他的意,陪着去看比亚迪了。我们去了解比亚迪的性能;去打探比亚迪的身价;去上网查询比亚迪的销量;去汽车市场询问比亚迪的详情......为了比亚迪,我们不怕风吹雨打;不顾腰酸背痛;不畏肚子空空;不惧人言嘈杂......为了比亚迪,我们披荆斩棘;奋发进取;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地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手里终于掌握了一张比亚迪的购取通知单!
当我们满怀信心地又一次来到那个大型汽车市场看比亚迪的时候,我却意外地看见了清新亮丽的吉利远景――我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欢欣雀跃!吉利远景的帅哥、美女销售员万分热情地领着我们看车,并详细地跟我们讲解车子的性能与构造,还热情地替我们端茶倒水,服务之周到岂是比亚迪可比?
我这人怪就怪在这里,车子好不好,看看您的服务就知道!虽然有点不科学,但却非常受用!您的服务态度冷若冰霜,哪怕您的货再好也被您自己给糟蹋了,大伙儿说对吧?这下可好了,我看好了吉利远景,就像当时爱人看上了比亚迪一样――哈哈,一见钟情了!而我看准的东西,便是抱着非他不嫁、非她不娶的那种绝色痴情之态度!我有多开心您知道吗?看了这么多车,我从来都没有像这回这么开心过,这么满意过,这么幸福过!
好了,最后就是车身的色泽,我们的意见又不统一了,他喜欢黑色,或者银色;而我却偏偏喜欢纯白色。后来好说歹说,拗不过他,心想就顺他一回吧。虽然我的潜意识里并不认同他的观点,但也总不能强迫他百依百顺吧?嗯,不管了,到时候再看吧,反正他还得去考驾照呢,说不定等他考完驾照回来又会认同我的观点呢?!
我这人有这么半个“优点”,不是自夸,我从来不喜欢跟别人来硬的,也就是不喜欢跟别人吵架;我讨厌吵架,同样也看不起动不动就想吵架或打架的人!因此,我试图来个“以静制动”,看看到时是否会有转机?
为啥我如此钟爱白色呢?这话说来就长了,在此,我就概括性地总结一下吧:“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白色,白色是我字典里天使的'代词!”当然,白色的小轿车对我来说,就等于是我的白马王子了!哈哈哈哈哈......
果然,他那天同我去广州跑马场大型汽车市场订车,仍旧一口咬定非买黑马不可!我也不表态,只微笑,偶尔点点头!虽然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买黑马,我只一个劲地幻想着我的白马王子,幻想着奇迹一会儿就能出现在我的眼前!表面上的平静并不能显示出我内心激烈的思想挣扎。我一直静静地坐在桌子旁喝茶,貌似一尊会喝茶的雕像,微笑着默默地凝视着爱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微笑是我的特长,更是我的天性,别人可以阻止我哭泣,但却不可以、也阻止不了我微笑!
正在我幻想并等待着奇迹出现的当时,靓女销售员手拿订单合同书朝我们这边款款而来,我心里甭提有多紧张了,签合同,就意味着不可更改!咋办?咋办?我的内心像十五只吊桶似的七上八下跳个不停......
“先生,来,您来签约吧!”这个叫小廖的靓女销售员彬彬有礼地把订单合约递到我爱人的面前,问:“您决定了什么颜色的车呢?”
“哦,给我太太吧,叫她签!我的字写得丑,哈哈!”哦,我的天!这是从我爱人口里说出来的话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可是从来没有夸过我的字写得比他的好啊!
我接过合约书,定定地看了一会儿,正准备签名,忽听他说:“还是买白色的吧,白色的感觉与众不同!”
篇5:我家的白马王子高中作文
我家的白马王子高中作文
我8岁生日那天,爸爸抱着一个箱子回家。一进门就冲我神秘地一笑说:“琦琦,猜猜爸爸给你带什么来了?”就在我左思右想时,箱子里露出了一个小绒球。我仔细地一看,原来是我梦寐以求的小狗。
我的小狗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一身雪白毛。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子——白马王子。
一开始白马王子对我很生,一见我就钻进沙发底下半天不出来。我想抱抱它比登天都难。我问爸爸:“它是不是不喜欢我这个小主人呀?”爸爸说:“人与人之间相处得需要一段时间,何况是动物呢?”我点了点头。
于是我每天放学回家就给它买肉骨头,盛在小碟里为它吃,一开始它不肯吃,很警惕地看着我,我只好躲在一边看着它吃。它见我走了,就跑过去闻闻骨头,好像确定了十食物没毒,就放心地吃起来。
过了两个星期,它和我混熟了。我一放学它就亲热地迎上来在我面前又蹦又跳,给它喂食时,它非让我给它喂连我爸爸喂它它都不让,我心想:“它真的和我成为好朋友了”。
有一次,我带“白马王子”去公园玩,它看见了一只小鸟,想捉住它,于是“白马王子”冲上前去扑在地上,它抬起胳膊一看,发现小鸟不见了,然后迷惑地看着我。此时我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
我可爱的小狗——白马王子,给我的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同样也使我懂得了:如果想要与动物或者某个人成为朋友,需要不懈地努力和认真地交流。
篇6:大学,让你认识自我,而不是结识白马王子
很多人18岁之前的目标是考上大学,考大学的原因林林总总什么都有,而在美国,有一群特殊的女孩子,她们考大学是为了钓到金龟婿。由于就业竞争激烈,不少女大学生开始转战情场,事实上,在大学里,学到真本事,比取得夫人地位更重要。
为什么上大学?是为了成为学位夫人!
一个朋友曾这样跟我说。多数女孩可能对这样的回答嗤之以鼻,或许也有意见相同之人。我认为同意这样观点的人很另类,原因如下:
上大学能启迪你的思维,为你的未来铺路。尽管很多人对将来想做什么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但是我们却在不断地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和我们自己。
上大学是发现自我的最佳时期:学习新东西,追求新爱好,找寻这个世界属于你的位置。
篇7:大学,让你认识自我,而不是结识白马王子
大学允许你有点儿迷失,因为它带你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里有新朋友、新责任和新机会。
没人会监督你、告诉你要做什么,也鲜有先见者告诉你,你是谁,你应该成为谁。上大学就是一个真正让你发现自己是谁和你想成为谁的时期。
如果你一味追求两性关系,你就冒着被另一半定位自己的风险。你将仅仅看到自己是某人的一部分,而剥夺了自己真正发现自我和珍爱自我的机会。当你真正了解自己是谁、真爱是谁时,你会更有准备,也更可能获得成功的两性关系。
这种身份确认一部分与你设定的目标有关,这些目标将规划你的未来。
一开始你就要找到新的兴趣点和尝试新东西,这会帮你更多地了解自己,鼓励自己接触更多的事物。当你开始只关注那个飘忽不定的白马王子时,便会注意力涣散,不再关注你努力想成为的独立的人。
尽管上大学是发现自我和安排未来的时期,但是大学生活的绝大部分还是要得到快乐。不要太纠结于小事情,不管这些小事在当时看起来是多么不得了。
记住仅仅是为了自己找乐,你可以加入你考察已久的俱乐部,还可以试试攀岩,尽管是第一次,还可以和女伴一起来个疯狂之夜让自己逍遥一下。
做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事,你会更幸福,这其实很简单!
如果白马王子的出现是在你已发现自己是哪样的公主之后,可以发展一下彼此的关系。否则,别把找另一半当作你蓝图的一部分,那样你会承受极大的压力。
未来的你会感谢这段没有烦恼的时光。
篇8:有钱无爱,我甩了只捐10元的"白马王子"
她是出生于八十年代中期的独生子女,有着傲人的美貌,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家境殷实,一自由职业者,有时为企业制作文案,宣传策划,有时为某广告公司做广告设计,有时为某杂志写写专栏,报酬丰厚,有钱有闲,日子过得惬意极了,不像朝九晚五的坐班族,不能控制自己的时间。可谓千般宠爱集于一身,追求者踏破了门坎,可是未曾心动,对于爱情,她有自己的看法,一切随缘,直到遇到了他。
他是在一次丽江旅游时遇到的,两人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他有着潇洒的外表,不俗的谈吐,举手投足都是儒雅的绅士派头,合乎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经过攀谈,原来他们同住于一城市,而且相距不远,缘分要来时,挡都挡不住啊。
旅游回来,开始了交往,他们志趣相投,而且他善解人意,她喜欢的东西,只要眼睛在上面多停留几秒,在下次约会时,出其不意地带来意外惊喜,虽然她不是个虚荣心极强的女孩子,但是还是会隐隐的欢喜,不是有人说过嘛,有人舍得为你花钱,证明他是真心爱你的。他很会浪漫,情人节那天,变戏法似的送来了999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满足了她对爱情的全部幻想,他俩简直是一对璧人,天造地设,走在街上,经常引来了极高的回头率,作为女人,她是骄傲的。但是她又是内敛的,从未承诺过什么,表示过什么,心里却已将他当成将来的结婚对象。
可是谁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一场地震,震散了他们的爱情。
5月12日这天,她像往常一样,漫不经心的翻着电视频道,突然间目睹了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灾难场面,触目惊心,从未受过挫折,极少流泪的她,那几天,几乎是以泪洗面,是啊,全国人民都在流泪啊!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了寝食难安,天天守在电视旁边,流泪,不梳洗,不化妆,不逛街,如果此时还像原来那样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她会有罪恶感,有种“商女不知亡国恨”之感,也没那心情。自出生以来,一直是顺风顺水,一切得来太容易,所以不大懂得感恩,有时,还是一“愤青”的她,自从目睹了这场灾难,也看到了全国人民的凝集力,她有了从未有过的激情,她突然热爱起自己的祖国,为生长在这个国度而骄傲,更爱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人民,因为他们懂得了守望。
擦干眼泪,该为灾区人民干点什么,她拨通了他的电话,她是一个矜持的人,这是自相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约他,他受宠若惊的接受了,她也要象电视里那对新婚夫妇那样,手拉手,共同献血,把生命之液献给灾区伤员,这是爱心的见证,也是爱情的见证。她想去捐款,共同献爱心,来一次浪漫的约会。
走到大街上,一排排的募捐箱象一簇簇红色的火焰,温暖而又醒目,捐款的人群如潮水般,有两三岁的孩童,耄耋之年的老人,残疾人……人们神情肃穆的把大小不等的钱币放进了箱子里,一阵暖流涌上了心头。她拉着他走近了捐款箱,说道“我们也来捐一点,”他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猝不及防,忙打开钱夹,谁知,钱夹里没零钱,忙四下翻找着衣服口袋,也找不到,嘴里嘟哝着,“也不早说,我好准备点零钱”,最后在钱夹里拿出了十元钱,投进了募捐箱,嘴里还骂骂咧咧的,“真晦气,怎么就没零钱了”。她不动声色的从钱夹里掏出了五张鲜红的人民币塞进了捐款箱,他大声的叫道,“你怎么捐那么多,没名没姓的,尽点义务就行了,”不过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我回单位去捐”,自始至终,她一句话没说,后来,她推说身体不舒服,就独自回家了。
第二天,她就打电话要求分手了,他苦苦哀求,也无济于事,最后,恼羞成怒的说,“就为这点破事,太小题大做了,你这莫名其妙的女人”。她也没反驳。
不明就里的父母骂她不懂得珍惜,她缄口不言,女友死缠乱打询问分手原因,烦不得,只好说了,女友大惊小怪的说,“这是哪门子的事啊,哪跟哪啊,只要对你好就行了”。她抢白道,“对于一个最起码的爱心都没有的人,他还能爱谁,这次大灾,我看到了大爱,只有无疆的爱才是大爱,而我也看到了藏在了他光鲜外衣下的“小”来,国难当头,他那猥琐的样子,跟鲁迅笔下那群麻木的看客有什么两样”。女友又说了,“像他这样可多了,甚至还有人发国难财”。她说,“我不管别人怎么做,但是作为男朋友,他是过不了关的。”女友又劝导,“他是前途一片光明,以后升官发财,后悔都来不及”。她又说了,“但是心穷啊”。此话噎得女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还再三告诫女友,看在曾经相爱过的份上,一定要守口如瓶,千万别对第二个人说这件事。接下来,她要向有关政府部门咨询,准备到灾区当志愿者,当一名人民教师,相信自己一定能胜任。这次大灾,让她重新定位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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