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用3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生育政策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促进合理生育和人口平衡。主要规定如下: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包括: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第一个子女经医学鉴定为非遗传*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一方为非遗传*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