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等级的划分(汇总3篇)
一级伤残 4.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陷(智商 20 以下)或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c. 四肢瘫痪(三肢以上肌力 3 级以下); d. 截瘫(肌力 2 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4.1.2 头面部损伤导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 5 级。 4.1.3 脊柱胸段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