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接收江西省
关于2004年接收江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精选3篇)
感谢函 谨致谢意,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鼎力支持和协助!为切实做好 2004 年江西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第一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江西籍毕业生 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携带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前往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以下简称“分配办”)办理手续。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