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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篇2: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篇3: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篇4: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 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 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
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 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 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 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篇5: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 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 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 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 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 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 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 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 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篇6: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学生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学生处与学生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根据《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六、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学生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金。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账本,用于下次活动使用。
七、社团账本转交
各学生社团在换届时应在换届现场经学生会办公室人员核对无误,公布于在场会员后当场交接账本,接任的社团财务负责人应核查确定财务无误的情况下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财务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及在场的学生会办公室人员签字。否则无效。
八、社团账目的清查
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学院所有学生社团进行不定期的账目检查。如有拒绝、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核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账困难者,学生会办公室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学生会办公室
学院学生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篇7:大学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篇8: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篇9: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二条 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 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各社团秘书长管理本社团财务,秘书长如实管理帐目,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 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
第六条 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各社团报帐统一时间、地点。暂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议室。
第七条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主席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 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 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并随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条 各社团每学年支取的资金必须小于总会费的80%。
三、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授权的学生社团财务监督和管理机构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社团自律监督小组设组长一人由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兼任,组员为各社团代表(部长以下社员)担任。
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学术、实践、文娱、爱心2:2:2:1)。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末向外公布各社团学期财务状况。
四、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财务状况纳入“十佳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标准。对帐目模糊、管理混乱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
2.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1)(2)第十六条 对违章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免除其在社团中的一切职务,并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另行处理。
五、附 则
第十七条 各个社团的财务制度必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团联合会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1】【2】篇10: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 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三条 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四条 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第五条 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六条 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第七条 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第九条 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十条 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十一条 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条例
第一条:本办法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条:会员证分级管理:
1、社团联合会为全院各个学生社团会员证颁证单位,主要负责会员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和回收工作。
2、各个学生社团主要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颁证后的发放工作和活动记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员证的.使用:
1、会员证为协会会员的身份证明。
2、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记录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会员可凭借会员证享受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定优惠。
5、会员可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所举办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篇11:学生社团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联社团自身的管理,有效地发挥办公室的职能,推进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有明确的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是在我校校团委领导全力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地管理和服务,校社联由办公室、督导部、外联部、财务部、宣传部等五个部门组成,现有27个社团。
第二条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工作职能总体分为传达大会决议,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收集社团计划方案及总结报告,定期发布社团活动列表,负责社联文件起草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干事必须做到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团结各部门成员,保持良好的通讯和沟通,与其他部门和协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促进社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办公室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公室工作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一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 ,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 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 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 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 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四章 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 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 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 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 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 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12:学生社团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及规章制度
(一)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具体安排社联日常工作,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文件的起草、打印、汇总和存档。
(二)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做好会议准备及记录工作。
(三)负责学生社团报账业务,监督学生社团财务状况,发现违规行为,移交院团委进行调查处理。
(四)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采购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办公及各项活动所需物品,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用物品流转事宜。
(五)负责学生社团成员注册工作。
(六)编排活动推进计划。
(七)制作规范化文件模板。
二、负责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包括对办公室、活动室的管理、办公室文件档案的管理、拟定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等,具体如下:
(一)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新学期注册登记工作,协助社联主席团合理安排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及各社团的工作,负责对各社团运行状况的监督工作。
(二)指导各学生社团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收集整理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绘制总表,整理完毕后归档管理。
(三)指导拟成立学生社团的筹备、申请及成立等相关工作。
篇1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联财务部
二一八年九月
篇1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工作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的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主办各类活动的费用和各次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的相关费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单独设立银行账户,经费独立,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混管。
第六条 协会的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协会会长审批。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协会经费收支每季度通报一次,由秘书长在理事会会议上通报,并接受审议。
第七条 协会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并接受审议。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鄢陵县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
财务部职责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并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季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登记管理机关。
四、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等会计核算和监督,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审核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等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七、接受财税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篇15: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对酒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酒楼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名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区域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区域经理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计划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促销主管审定,经促销主管审定或酒楼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的方式、促销的费用、促销的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规定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电工因公到餐厅出差的费用回酒楼报销,不得在餐厅报销费用。
2.餐费补贴,出差至本地区以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两张,至岛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一张。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全年可凭有效的正式发票报销交际应酬费,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内。
2.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大(日营业额超万元)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别在200元、100元以内。其他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内。
3.交际应酬费的用途:用于与酒楼和餐厅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酒楼、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300元以内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即可购买。超过3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物资保障中心采购(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按先入后出的原则办理。
3.对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厅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登记注册,可以维修的、还有残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维修的、没有价值的由区域经理监销。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食品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公司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酒楼或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物资保障中心的营业外收入不能参照餐厅的“营业外收入”管理,其营业外收入全额上缴财务部管理,所需的集体活动经费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核拨。
5.财务部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稽查,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16: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D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
1、成立司机班,由后勤统一管理。
2、小型轿车司机每月定补100元,微型面包司机每月定补50元。设年终安全奖每人300元。
3、司机下午5点半交汽车钥匙,早8点领钥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机值班,(接送领导和路政值班,按司机值班编排)。
5、车辆限额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长安之星每月250升。由总务跟车加油。
6、修车由司机申请,班长和股室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总务跟车修理。
7、实行每月一日例会制,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8、其它事项仍按公路局(20XX)52号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职工监督,举报一次经核实后奖举报人现金5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篇17: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设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第三条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6、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7、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
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
1、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
2、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3、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价值大小,如若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占为已有,更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费用开支管理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三、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
2、财务部主管按用途、计划、实际开支情况审核。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部门主管、财务部意见以实际需要另外审批。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审批借款单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根据会计凭证给予付款,借款人签名。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将票据粘贴好,填写内容、金额,送部门主管、主管经理。
2、财务部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各级主管的联签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批示。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批签的票据进行核算,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要报销人或收款人签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或冲帐,实行多退少补。
第五条存货管理
一、建立以仓库工作为基础,生产、采购参与管理,财务给予监督的存货管理体系。
二、建立存货月终(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制,并填制盘点表。
三、仓库工作,在实物管理上,仓库管理员必须处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货物的收进、发出及登记工作。
第六条往来帐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正确、及时地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债权、债务的存在和坏帐情况,定期清理各种往来帐款,每月与客户核对,防止坏帐损失。
3、应分别将不同单位的名称和个人姓名设立明细帐户,并及时催收货款或清偿材料款。要与客户每月对帐。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货款,监督检查销售收入的回收、保证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财务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客户一份;
2、认真进行销售核算、严格按规定的先开单后发货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切实做好收发工作,详细核对品种项目,防止差错。
3、签订销售合同,先收取30%订金。
4、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关的财务规定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后根据业务发展的要求补充增加。
篇18: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D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1、成立司机班,由后勤统一管理。
2、小型轿车司机每月定补100元,微型面包司机每月定补50元。设年终安全奖每人300元。
3、司机下午5点半交汽车钥匙,早8点领钥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机值班,(接送领导和路政值班,按司机值班编排)。
5、车辆限额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长安之星每月250升。由总务跟车加油。
6、修车由司机申请,班长和股室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总务跟车修理。
7、实行每月一日例会制,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8、其它事项仍按公路局(20XX)52号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职工监督,举报一次经核实后奖举报人现金5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篇19: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篇20: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