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KU”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希望大家喜欢。

篇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xx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方便和服务毕业生就业,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事项
本、专科学生毕业时,户口一律从学校公共集体户中迁出。学校保卫处将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去向于6月中旬统一到昌宏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办理离校手续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直接在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凡省外、省内地州(市)的毕业生符合昆明本人购房、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条件或原籍地址有所变动的,请于6月10日前到保卫处更正户口迁移地址,逾期《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将按原籍生源地打印。按昌宏派出所要求:为不影响户口迁出,从即日起,不再受理毕业生身份证和暂住证办理,只能出具户口证明。
二、落户注意事项
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须按《户口迁移证》上的.落户地址和有效期限尽快办理落户,以免《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过期给自己造成不便。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封面为蓝色)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
(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云南生源本、专科毕业生,凭《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封面为粉红色)将户口迁移回原籍生源地派出所;外省生源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封面为蓝色)将户口迁移回原籍生源地派出所。此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档案同时托管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专户上,办理托管事宜具体见“招生就业处 ”网页《昆明学院20xx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通知》。
(三)专科升本科(专升本)、考研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于报到时交给录取院校。
三、户口改迁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从派出所出具后,迁移地址如有变动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变更: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个人原因未到单位工作的,必须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到“中心”将《就业报到证》改换成《就业登记证》(云南生源),外省生源的改换成回外省原籍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行政户籍科更改户口迁移地址。
(二)已考取专升本、研究生的毕业生,如因各种原因不到录取学校报到的,须到录取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凭退学证明到“中心”办理《就业登记证》后到保卫处行政户籍科更改户口迁移地址。
篇2:办理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关于办理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根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有关毕业生户口政策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办理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一)凡户口在学校的2016届毕业生(含2016届毕业的研究生),毕业时必须把户口迁出学校,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在与学校签定暂存协议后,可把户口暂存于学校保卫处,暂存时间为两年(从7月1日至6月30日)。
户口迁移去向
(一)迁回原籍。
(二)迁往就业单位。
(三)迁往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申请户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需具备的条件(一)毕业之时仍然未签约工作单位的。
(二)就业单位不能入户的。
符合以上二项之一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户口暂存学校两年。
户口迁移工作时间安排(一)登记阶段(5月18日——5月31日)1、请各学院派人到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领取《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电子文档(保卫处已按学院分别建档)。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需在“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中详细登记本人户口迁移的详细地址。如(X省X市X区X街X号)或(X省X市X区X县X镇)3、2016届研究生的户口迁移,由研究生处统一登记户口迁移地址,于205月31日交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3、申请户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重庆工商大学届毕业生户口暂存协议》,一式两份,填好相关信息后在5月31日前以学院、班级为单位交到学校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二)汇总报送阶段(6月1日)1、6月 1日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等相关资料汇总报保卫处。2、户口迁移办理阶段(6月1日——6月15日),保卫处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3、学生领取户口迁移手续阶段(6月15日)(1)领取户口时,以学院为单位,到学校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2)毕业生户口迁移到重庆市内的,只须在保卫处统一领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学生本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及相关手续直接到接收地办理入户。(3)毕业生户口迁移到重庆市以外的,在保卫处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手续直接到接收地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在登记户口迁移地址等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和一致。
(二)毕业生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各项登记内容,如有错误请立即提出以便查证。
(三)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不得丢失、损坏、私自涂改,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户口的迁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丢失、损坏、涂改、过期不入户的后果自负。
(四)户口暂存在学校的,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毕业生可以到保卫处办理身份证、借用户口、办理户口证明等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一律不提供办理身份证、借用户口、办理户口证明等方面的服务。在协议规定时间期限结束前,毕业生应主动来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学院要及时发放毕业生《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如未及时发放出去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请及时交回保卫处户口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一)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3-62768488。联系人:黄老师。
(二)保卫处网址:baowei.ctbu.edu.cn/。
篇3: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外推读研毕业生户口迁移
1、持“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学生:
到北京市内读研,一定记住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学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录取学校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卡”。
2、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到京外读研,一定记住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录取学校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
就业毕业生户口迁移
1、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
报到地址在北京,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单位报到时,一定记住上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报到单位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卡”。
2、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报到地址在京外,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时,一定记住上交“户口迁移证”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报到单位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
相关问答:
外推读研的学生什么时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即可立即持《录取通知书》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避开高峰期排队。
毕业日集中离校的,怎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可在院系直接领取户口迁移手续,不用来办理。
未赶上毕业日集中离校的,怎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持北京市教委签发的《报到证》(请咨询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62783128)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户口迁往北京市外的,还要再到中关村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户口迁出后,丢失“户口迁移证”的,须本人持丢失情况说明、迁往地派出所开具户口《未落户证明信》(迁往地若为家庭户还须复印家庭户口本首页,迁往地若为单位还须单位开具《未帮助落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开具补办手续后,到中关村派出所补办。
**注:因“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手续繁琐,请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明:委托办理何种事项,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上海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2.上大学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3.广州同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4.北京集体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5.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7.集体户口已婚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8.杭州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9.2017届毕业生离校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0.商品房的土地证怎么办理
篇4:办理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等人因故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
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
年月日
篇5: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户口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证件齐全一切都很简单,但是如果所需要证件中的`任何一个出了错都很麻烦,
1。因为每个地方迁入户口要求条件不一样,所以先要到你准备迁入地所归属的派出所询问都需要哪些证件。比如:有的地方就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如果有孩子的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所有证件上的名字、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样,有一个不对都不行,哪怕有一个数字不对都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
2。准备好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拿到迁入地派出所,派出所会给开一张“准迁入”证。
3。拿着这个“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到准迁证会给开一张“迁出证”
4。拿着“迁出证”交给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就会把户口迁过来了,迁入以后会办理新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注意,一定要先到迁入地派出所问清楚所需要的所有证件,自己先要仔细审查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免得来回跑趟耽误时间
篇6:南通户口迁移办理
南通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条件
1、南通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南通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南通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南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火车站派出所
地址:苏皖宾馆附近
电话:(0513)87144110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区分局文峰派出所
篇7:梅州户口迁移办理
梅州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条件
只有符合以下政策规定可以迁移户口:
一、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二、父母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父母投靠子女” 迁移户口。
三、夫妻双方分居两地可以申请“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四、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调动工作的人员办理“工作调动”迁移户口。
五、在梅州购买有房产的,凭房产证可以申请“购房迁户”。
六、满足政策规定的“非转农”“农转非”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梅州办理户口迁移需多长时间
按照广东户籍管理规定,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 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
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篇8:徐州户口迁移办理
徐州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条件
1、徐州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徐州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徐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徐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徐州市翟山派出所地址:城南大道16
电话:(0516)83658232
铜山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 - 详情»地址:铜山区307县道
电话:(0516)83148110
全景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大龙湖派出所地址:徐州市云龙区
电话:(0516)83309110
全景大郭庄派出所地址:三环东路
全景新区派出所保安大队地址:衡山路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园林管理所附近
全景美尔社区警务室地址:美尔小区附近
全景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地址:铜山开发区
全景徐州市黄楼派出所地址:电北巷
电话:(0516)82389010
全景城西派出所第四警务室地址:轻工路新沂市第八中学附近
篇9:如何办理居民户口迁移
,
杭州户口迁入流程
市区内城市居民因婚姻嫁娶、分(购)房等原因需要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迁移人的.照片(16周岁以上者每人交一张一寸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毕业生户口迁移 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和报到证等材料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可将户籍挂靠在该中心。
篇10: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篇11:韶关户口迁移办理
韶关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条件
1、韶关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韶关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3、韶关市内申请“农转非”户口,
(1)韶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韶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1、非农业户口之间的户口迁移
(1)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2)移入地户口簿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移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若落入旁系亲属户内,应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办理);
2、结婚迁移
(1)申请人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户口常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迁入地户口簿,
3、“农转非”市内迁移材料
(1)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a.申请人的申请书、结婚证及申请人、被申请人(年满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b.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
c.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a.申请人申请书;
b.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身份证;
c.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亡户口已注销证明以及被申请人在其它地区无亲属投靠的证明;
d.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费用
免费。
篇12:潮州户口迁移办理
潮州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条件
1.应当是在潮州市经常居住的人;
2.同时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办理材料
凭移入人员的:
1.户籍证明;
2.关系证明;
3.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1.潮州市公安局
地址:新南路1号
电话:(0768)2355588
2.潮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潮州大道北段
电话:(0768)2800129
3. 潮州市古巷派出所
地址:枫榴路
电话:(0768)6934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