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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进一步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1:交通局进一步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全系统“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仆意识,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按照市、县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局党委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治理公路“三乱”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依法行事、规范服务,高质量高效率,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开创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关于做好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行风建设,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局属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全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我县交通事业的支持有着重要作用。各单位的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教育,站到转变工作作风的高度,站到优化经济环境的高度,站到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高度,站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感,切实把行风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第一位大事来抓,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主动争取群众监督,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巩固成果,形成制度,使之规范化、经常化。

二、突出队伍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两个重点,全面加强全系统的行风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交通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以队伍建设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交通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一是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法律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适应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要抓紧完善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行风建设考核制度和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执法队伍领导,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行为,决不允许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存在。以行风建设为突破口,推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的成果,巩固交通行风建设。

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是交通行风建设能否取得明显成效的又一个重要标志。要通过行风建设、行风评议使当前个别单位存在的官僚主义、精神疲塌、办事拖拉推诿、手续繁琐和效率低下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牢记树立机关就是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诚心诚意为基层服务,时刻牢记并模范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纠正贪图虚名、不务实际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坏作风。切实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解决好履行职责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问题。继续深化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抓好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企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务求行风建设落在实处

一要结合软环境建设,坚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公正执法,增强工作透明度;二要克服不作为、不正确作为和乱作为及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坚决制止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的现象;三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程序繁琐等问题,在正确执法的前提下力争简化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行政审批,缩小自由裁量空间,建立内部权力制约机制,促进办事公开,杜绝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各“一条龙”服务窗口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既为政府分忧又为百姓办事。

四、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体制,确保行风建设取得良好的群众满意度

行风建设实行责任到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单位和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对行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的行风建设由其党政正职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有关方面按工作分工由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对其责任进行分解,做到事事有人做,做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优劣有奖惩。《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事项必须做到做好。在谁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谁负责,就追究谁的责任。与此同时,局党委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有关力量检查督查,并将行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考核。

五、开门评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局属各单位要以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为契机,深化职工道德、职工责任、职业作风、职业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对各种权力的监督制约。同时,要在总结几年来行风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办事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把交通行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常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单位要虚心接受各界批评意见,揭短不怕,亮丑不怕羞,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认真解决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坚持边评边纠、纠建并举的原则,用行风评议检查行业作风建设成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按责任追究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以行风评议工作促进行风建设的进一步深入。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达到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较大提高,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交通行业面广线长人员多,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会有“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与时俱进,把行风建设抓得更好,努力让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以实际行动迎接各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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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广华林业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促进林业行业作风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结合林业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行风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的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林业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林业建设关注和参与的热潮逐渐兴起,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在建设资源大市、产业强市、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行风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提出了“以人为本强素质,开拓创新树形象,加大投入搞建设,求真务实保质量,自我加压谋发展,加快步伐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承诺兑现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不正之风在少数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风建设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站在实践“三个代表”、优化经济环境,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找准影响行风建设的问题,切实把机关效能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使之贯穿于林业工作的始终,坚持不懈地抓行风,促政风、淳民风,为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一)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林业部门肩负着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光荣职责和任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林业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林业行业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优质服务,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是林业事业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林业发展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对林业工作重新进行科学定位,为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我市林业投资逐年增加,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潮已经形成。林业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好的行风,只有行风好,才能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行风建设,是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开展行风建设,将民主监督渗透到权利运用的过程中,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参与中,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直接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的机会和反腐败工作的平台,通过群众参与,建立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使执收执法行为受到监督,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执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林业行风建设

开展林业行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林业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文明新风,为推动潜江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水乡园林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行风建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准确把当前行风建设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市林业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的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把行风建设的目标定在群众满意上,把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林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上,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全市林业系统的行业风气得到明显改变,林业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大力在政策、机制,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利于深化改革,不利于对外开放,不利于林业发展的文件规定,及时地进行清理和废除,彻底解决妨碍林业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障碍。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已有文件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予以取消,对必须保留的也要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强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分局、林业工作站、森林植物检疫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是林业行业的“窗口”单位,直接代表着林业系统的整体形象,是行风建设的重点。要加强对林业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制定行为规范,完善制度措施,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树立林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滥用手中权利、耍特权、抖威风、滥罚款及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循私舞弊、贪脏枉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森林公安要坚决防止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杜绝随意执法、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身权益的问题发生,要以落实“五条禁令”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强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清除。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上岗资格。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服务窗口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增强办事透明度,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人员照片、监督电话等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公安科要把立案标准、处罚依据、五条禁令等公布上墙。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五公开”、“三上墙”的制度,即公开证件申办条件和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工作制度、申办审批办法、工作标准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上墙公布并搞好宣传。林业工作站,要把采伐计划分配、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按期公布,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林业部门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作风。

(四)要加强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执收执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风建设,关键要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继续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林农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举办各类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林农、果农的业务素质。

三、创新方法,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行风建设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作风建设为主的“五大建设”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七查七看”:一查公仆意识,看有无衙门作风;二查政策法纪观念,看有无违纪违规行为;三查办事效率,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四查组织纪律,看是否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五查敬业精神,看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任务;六查工作作风,看有无推诿扯皮现象;七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尽职尽责。通过“七查七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坚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标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行风建设与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一环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途径,在从严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行风建设与转变部门职能相结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纠正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明确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四)行风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责任。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行风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寓行风建设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开展行风建设,使每一个同志自觉地从我做起,立足本职,把日常工作干实、干好、干出成效。以日常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推动日常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与提高队伍素质相结合。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是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在行风建设中,要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着力在选人用人导向上做文章,在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上下功夫,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来推进行风建设。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行风建设事关党风民心,事关发展大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既管业务又管行风,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行风建设就延伸到哪里。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直接拿在手上,切实加强领导。市林业局成立全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左后福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办事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细化行风建设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地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林业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依靠群众、加强监督。行风建设要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市林业系统实施以下十条行风建设新举措:

一是实行全员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局机关及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局直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针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实行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全市聘请100名热心林业事业的同志为林业行风监督员,监督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定期分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同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是实行局长接待来访日制度。将每个星期一确定为局长接待来访日,由局长、副局长轮流在办公楼局办公室值班,负责答复群众咨询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

四是实行主动征求意见和听取批评制度。市局将采取下基层听取意见、请上来听取批评、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征求市直各单位,区、镇、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建立林业系统上下相互暗访评议制度。市局将派出暗访组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各单位也可以对市局各科室进行暗访,重点是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责任、服务态度等方面,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待人接物是否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送行。

六是实行局机关干部亮牌上岗制度。市局将继续实行亮牌上岗制度。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科室名称等内容展示在自己办公桌上,方便群众监督。

七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市局的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八是进一步健全林业执法人员岗位约束机制。修订和完善公安科、稽查大队、广华林业分局、野保站、森防站、林业工作站等林业执法机构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约束机制,全面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九是实行热线电话举报制度。市林业局对社会公布两部行风评议热线电话(0728-6243295、6290933),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林业行风问题,以便认真整改。

十是实行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到惩处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目的。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局将成立行风建设督察组,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征求行风建设意见,抽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推动行风建设的举措,把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四)认真考核

市局将把行风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打分排序。对行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行风建设做得差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责令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交通局进一步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篇3: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我县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区、市关于关于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的要求,贯彻落实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运作规范、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简明扼要、浅显易懂。

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优势,着眼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不断完善,着眼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着眼于有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机制,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在村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有关乡(镇)要切实搞好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财务收支详细情况;

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4、基本生活救助、危房危窑改造等困难对象的确定情况;

5、国家及其他社团组织投入本村的扶贫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6、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

7、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8、水、电等费用收缴情况;

9、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10、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此外,村民委员会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根据大多数村民的要求,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的参与下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方案,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四)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制

1、加强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公开村务;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强化群众监督。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有关街、乡和有关部门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有权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通过舆论监督作用,防止出现对村务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

4、加强工作督查。县村务公开协调小组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县民政局要定期对各乡(镇)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要依法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计划和完善方案阶段(3-6月)。 在充分总结

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7-8月)。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各乡(镇)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年9-10月)。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加大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1-12月)。

由县民政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重点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篇4: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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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十*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增收节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县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县财政收支也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1―9月份,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21万元,为预算的61.94%,同比增长16.14%。全县财政支出85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财政改革也取得了新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财政收支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影响,农业税收占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到37%,因农业税税率下调一个百分点和取消特产税,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二是部分企业财务上划管理,导致税收转移。三是财政支出势头猛,各部门要求增加支出的呼声超过财力的可能。

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是各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不仅对巩固和发展当前我县大好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而且对于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尽快跨入全疆经济发展快车道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加强增收节支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刻不容缓地抓紧抓好。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发展。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把自治区、州、县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住机遇、打好基础,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优化经济机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为新一轮发展做好准备。要努力培养财源,认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经济平稳协调较快发展,特别是支持工业、第三产业经济的更快发展,要认真落实各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要合理调度政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三、加强财源建设

第一、要把支持、服务于经济发展,作为财源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继续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的企业、项目和资金,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下大力气抓好这些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产业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利用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抓好夏塔温泉、冰川、古道、格登碑、圣佑庙等旅游景点的开发、规划、立项、建设,充分利用昭苏大草原风情、以中国油菜之乡为特色的农业风光、边境风情等优势,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加快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期运作,大力发展旅游业并以此带动二、三产业发展,培育特色财源。

四、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税部门要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依法征税,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把该收的钱都收起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要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监控及税收征管力度。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办法,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偷、逃、骗、抗税行为,要把税收征管工作作为今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加强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积极清理欠税,对重点行业和新的收入增长点要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对收入波动较大的行业和乡镇,要及时查找问题和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强政府综合财力

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地方财力配置的重要举措来抓。要继续实施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办法,对实行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所收取的各项收费,应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等地方规费(基金)的征管;要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费款由地税部门核定、个人缴纳部分费款由社保部门核定的做法,积极推广“税银联网、税保挂钩”的'社保费扩面征收办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效率。

五、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一)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要保吃饭和应急的钱,保维护社会稳定的钱。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推进城镇社保体系和城乡低保制度建设,做好以大病统筹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等帮困工作,以及加强农村环保建设等。

(二)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要及时发现一些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指导面上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一些重点支出情况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支出的方向和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公共卫生等各项重点支出也要想方设法优化内部结构,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在刀刃上。要集中财力办大事,对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资金需求应予以重点保障,对经济欠发达乡(镇)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等要提出财力支持的长远规划。

(三)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各部门要对财政已批复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适当调整,除必须保障的重点支出外,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要严格控制新建(购买)、改扩建和装修办公楼;严格会议审批制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大力压缩会议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管理;规费和基金等扶持政策而减少的收入,主要由各部门和单位调减支出项目自行消化,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追加。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政府负债能力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坚决抵制和杜绝不切实际地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基本建设支出管理。要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共享率高的重点项目建设,暂缓非生产性、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奢侈之风。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跟踪评价管理制度的要求,抓好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跟踪评价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

篇5:医院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医院党支部、院部研究,决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文秘部落原创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负担,满足不同层次病员的需要。现就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个合理”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二项任务。

一个目标: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杜绝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围绕“三合理”想办法,添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县”作出贡献。

二项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正气,倡导先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戒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廉洁行医行为,完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住院费用清单制和门诊药品价格清单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开单提成”,收受患者“红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创行风评议先进集体。

(二)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包括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科室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合理”是我院今年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由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院、科室两级领导要提高对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承担抓业务工作的责任,又要承担抓医德医风建设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出成效。

1、调整和充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由邹兴贵院长为组长,张加宇、向维民为副组长,郑素蓉、王永科、谢国安、谭瑛、简明安、徐发勇、李华成、刘翱为成员。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医院行风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查检、监督各科行风建设及“三合理”的落实并评价其结果,听取各独立督察组的督察意见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奖惩决定。

2、成立三个具有独立职能的督察小组,直接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负责。督查组分别对各科室的用药、检查、收费情况进行督查,使之逐步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完整体系。

合理用药督察组:

组长:王永科

成员:谢国安李建华贾永强雍建张顺银张兴麟

职责:对科室用药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用药案例进行裁定;对不合理用药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合理检查督察组:

组长:刘翱

成员:谭瑛涂斌任明彪徐发勇李华成李凤福

职责:对科室临床检查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临床检查案例进行裁定;对不合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合理收费督察组:

组长:简明安

成员:郑素蓉杨小敏杨小兰汪迪陈红赖秀明

职责:对科室收费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对本院具有争议的收费项目进行裁定;对不合理收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提出处理建议。

(二)加强职业教育,大力弘扬正气。

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的服务理念,营造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及实施“三合理”的强大~氛围。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护病人的权益成为我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讨论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布的行业纪律与法规,以进一步明确省卫生厅关于制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关于重申、明确卫生行业“~准”及医院“十不准”等行风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违规违纪。

(四)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1、坚持防范为

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建立科主任、护士长一手抓科室管理、一手抓行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院、科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和实施“三合理”作为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重要职责。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医务科要做好病历质量的检查、审评,认真落实医疗服务的各项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各科室要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增加“透明度”。建立临床用药指导、抗菌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制度。继续开展大金额病历评价制度,每季从病案室随机抽取上月大金额(5000元以上)病历6份以上,交督导组围绕医疗质量,主要针对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护理部要配合医疗的各项工作,抓好护理人员的“三基”训练,确保护理质量能够适应治疗的要求,让患者满意。门诊部要组织做好就诊流程,病人选医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病人,服务好病人。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4、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我院药品候选品种的确认工作,严格规范非标药品采购行为。经常对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监管。检查内容包括: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混淆药品质量层次与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销售;医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费;医用耗材不按规定加成比例作价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加强收费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落实收费投诉查实处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

6、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患者的权益,完善医患协议书、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同意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耐心回答患者的问题,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系统”“住院须知”等形式及导医人员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积极运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接受患者和群众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

医院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医院办公室、审计监审室负责核实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重犯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六)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收到实效。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对纠风工作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投诉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具体安排

根据卫生局党委的部署,~年我院行风建设及实施“三合理”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

4-5月份,院部及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大讨论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一位职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牢记“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要求,在全院形成重视行风建设的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

6月份,各科室要根据本“三合理”实施意见和要求,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依据卫生行业“~准”、医院“十不准”和服务承诺的内容,查廉洁自律,是否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查经济纪律,是否有科室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查院、科公开,是否做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规范,方便患者等;查职业道德,是否有乱开药,开大方,滥检查等现象;查服务质量,是否有生、冷、硬、推等现象;查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等问题。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自纠整改意见于7月20日前上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三)接受明察暗访。

(四)总结完善。

医院按阶段向卫生局党委报告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合理”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每季度将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度末上交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向卫生局党委报告。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篇6:进一步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中院济中发[2000]133、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l、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信访和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负责信访工作的统筹领导和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立案庭庭长和各业务庭分管业务的副职为小组成员,并作为该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为陪同院长接访,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本局、庭、室、队的信访案件。

2、立案庭是信访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l)负责日常来信来访及院长接访日的组织、登记和接待工作;

(2)负责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本院院长交办案件的转办、催办和督办工作。

(3)申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

(4)上访老户的接待、处理工作;

(5)定期通报信访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信访动态;

(6)院长交办的涉及信访的其他事项。

3、各部门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访工作,不得推拖不办或推卸责任,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及时或方法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当事人因非诉讼事项来访、进行法律咨询及要求起诉、申诉立案的答复解释工作由立案庭负责。

(2)当事人就法院正在审理的各类案件或裁判文书在生效后半年内的.,服判息诉工作由各相关审判业务庭室负责;

(3)涉案当事人因执行方面问题来信来访的,其解释说服工作由执行局负责;

(4)已立案复查和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由审监庭负责做服判息诉工作;

(5)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或就司法鉴定方面问题来信来访的,其服判息诉工作由司法鉴定中心负责;

(6)当事人就司法赔偿问题来信来访的,由赔偿办公室负责处理;

(7)当事人来信来访涉及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接待处理。

(8)各部门应按照分工在院长接访日陪同分管院长接访,涉及本单位案件当事人发生重大赴省进京上访及集体上访事件的,到场协助立案庭处理有关问题。

4、立案庭对信访案件实行立案转办及督办制度。催办及督办案件由立案庭向相关责任部门转办或督办,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该部门应在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及结果反馈给立案庭。

(1)来信来访先由立案庭接待,输入微机登记后签发转办单,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2)上级法院、党委、人大等部门和本院领导交办、查办和督办的信访案件及有矛盾激化危险的重大信访案件,由立案庭报分管院长签发督办、催办函,交有关局、庭、室、队限期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处理结果。

(3)凡半年内到本院信访三次、到上级法院信访两次或进京上访一次的为上访老户。立案庭应建立上访老户档案,各相关业务庭与立案庭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做服判息诉工作。

5、立案庭对信访情况及信访案件处结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l)信访接待室对每月的来信来访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及重点信访案件有关情况向全院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来信来访数字,到省、进京上访数字,重点信访案件的申诉人、反映情况、案件承办人、领导批示意见和处理结果。

(2)、定期将信访考核的情况向全院各业务局、庭、室、队进行通报。

6、对信访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与各业务庭室(局、队)年终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

(l)政工科负责对本院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奖惩。

(2)立案庭信访接待室负责提供有关信访数据。

(3)考核具体标准为:以业务庭上年度同期来信来访数与结案数之比为基数,当年来信来访数与结案数之比较上年同期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减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0分。

(4)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引发当事人到省上访的,每起扣10分,进京上访的每起扣20分,引发集体到省上访的每起扣20分,引发集体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0分。

(5)对交办、转办及督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局、业务庭、室、队应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的,每起扣10分。

7、各局、业务庭、室、队应把涉案信访考核情况考核到人,与个人年终业绩考核挂钩。

8、各局、庭、室、队亦应制订相应的制度,比照该实施意见实行。

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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