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丽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法家思想核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法家思想核心,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法家思想核心
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循名而责实:
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
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
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
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好利恶害: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
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法术势结合: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
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布于众:
法要“布之于众”。
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刑无等级: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
法家思想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篇2:法家思想核心
1)所谓势,指权力与威势,一个领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
势就是绝对的权威,是不必经过任何询问和论证就必须承认和服从的绝对的权威。
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这个道理,秦始皇之前秦朝有个国王叫秦襄王,有一次生病了,有些百姓向神灵祈祷他的.健康;等到他病愈的时候,百姓们杀牛宰羊来感谢神灵。
秦襄王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奖励这些百姓,反而责罚了他们和当地的地方官。
大臣们很奇怪,他说: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是惧怕我的权势,而不是因为我爱他们。
如果他们现在这样做,说明我已经放弃了权势而与他们讲仁爱了。
这样很危险,他们就不怕我了。
所以我要责罚他们,以绝爱民之道,立法势的权威。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
”听听,这是什么逻辑!用现代话说,势讲的是领导的职务权威。
很多国家机关、公司单位的领导人一定要做出跟下边人等级分明的样子,其实本质道理来源于此。
他们认为领导就是要让下属怕的。
势的核心是“独断独揽”,所有现在企业领导的“一把手”思维,或者说是“天才+1000个助手”的思维,本质上是“势”的影响。
2)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神出鬼没,这就是“术”。
势是目的,术是手段,在过去来说,术就是皇帝统治、防备、监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的隐秘的具体的权术和方法。
“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用现代话说,讲的是领导如何“管理”下属。
每次去机场我都要去逛逛书店,几乎每次都失望而归,书店里管理学方面大多数的书都是关于此类“术”的书,什么管理下属的36招啊什么的。
现在一个流行是把所有的古代的书,都跟“管理”和“权谋”挂钩,从周易学权谋什么的,让我非常的讨厌。
的确很多领导者愿意用权谋的方式来驾御下属,但这不是常道,是不正常的。
曹操同学就擅长此道。
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他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睡觉时会杀人,让人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候接近他。
他的一个侍妾看到他睡觉的时候被子掉了,就来给他盖被子,果然被他起来杀掉。
曹醒来之后,还故做不知。
隋文帝也乐于此道,为了考察大臣是否廉洁,他自己给他们设置了一些圈套,安排人给大臣们贿赂,结果很多人中圈套,就被杀了。
3)所谓法,指法律和规章制度,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绩效评估,说话算数。
商鞅同学刚开始变法的时候,担心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就在南城竖起一个大木头,然后公告天下:如果有人把木头搬到北城,赏10金。
开始时,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不知道这个家伙要干嘛,没有人相信他的话。
后来商鞅又把赏金提高到50金。
人们更是疑惑而又奇怪了,更认为是个骗局。
后来人们怂恿一个愚汉去搬这个木头,当他把木头搬到北城的时候,商鞅果然给了他50金。
举国为之轰动,人们相信商鞅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了。
借着这个信任,商鞅开始了他的变法事业。
儒法之争:
法家和儒家历来争论很大。
儒家推崇“王道”,法家向往“霸道”。
儒家认为法家严刑峻法,急功近利,法家认为儒家迂腐可笑,纸上谈兵。
孔孟两个人周游于列国,希望国王相信并推行他们的“仁义之道”来治国,可是各国国王都觉得他们的方法好归好,就是太慢,等不及,他们更愿意用法家思想,他们认为法家思想见效快,重实际。
这种争论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关于气宗和剑宗的争论,或者说内功和外功的争论。
秦朝就是一个最重要的例子,在秦始皇之前几百年他们就开始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了。
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买了奴隶百里羊,开始变法。
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重农重兵,很快秦国开始富强起来。
秦始皇更是任用韩非子的同学李斯为相,把韩非子的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很快便实现了统一六国的伟大事业。
但是治理国家和夺取政权是两回事。
夺取政权的时候可以急功近利,但是治理国家的时候取需要长治久安啊。
可惜秦始皇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取得天下的时候,继续实施法家道路,继续严刑峻法,结果这么强盛的一个国家,一个一举扫平六国统一天下的国家,之后,就被两个农民率先揭起的起义给推翻了。
刘邦取天下之后,儒生陆贾劝告他说:“乃公天下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刘邦深以为然,借鉴秦灭国的教训,废弃严刑峻法,采用简单的法律;采用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之道,形成了王霸兼用的治国方针。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开始了中国儒法兼用、儒道兼修的治国策略。
法家的主要代表著作有哪些
《邓析子》
相传为春秋时代名家的邓析所作,分为无厚篇与转辞篇两篇,无厚篇所强调的是君主与臣民的共生关系,劝勉君王治国时应该以平等的心对待臣民,归结到最后就是无厚,是民本的反映。
而转辞篇主要强调“缘身而责名,缘名而责形,缘形而责实,臣惧其重诛之至,于是不敢行其私矣”,也就是君王对官员的控制。
《慎子》
作者为战国法家重要人物慎到。
该书据司马迁《史记》中介绍,有“十二论”;班固《汉书·艺文志》着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而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
由此可见,《慎子》的佚失情况相当严重,大多已经失传。
《慎子》一书,集中体现慎到在提倡法治的基础上重视“势”,也即权势的思想,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慎到的理论,意在法治的基础上依照事物的本性,顺其自然,法也必须遵循自然本性。
很明显,慎到的思想是老庄道学与法家的合流。
《申子》
为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申不害所著,其中主张君主“无为”,即不从事任何具体的工作,只是不动声色地用“术”去驾驭臣子。
申不害指出,君主要掌握权柄,由大臣去做具体的工作。
即君主要把立法、任免、赏罚等大权掌握在手,做事要抓要害,抓大事。
因此,君主要防止大臣蒙蔽君主的视听,防止大臣主权独断,侵害君主的权力,坚决遏止出现大臣谋杀君主而自立为王的情形。
《商君书》
由战国商鞅及其后学著成,也称《商子》,现存24篇。
《商君书》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该书解决了在当时条件下实行变法的理论基础问题,提出了变法的几大原则,既有宏观理论阐述,也有具体的法令军规,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篇3: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首先,先秦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版,第2487页。
]和“立公弃私”的法治观,能够为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智识支持和历史镜鉴。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法律具有绝对权威、至上性地位和据此产生的支配性效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就是强调宪法和法律在社会治权结构中的绝对性支配地位,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以宪法和法律为最终行动准绳。
法治能否实现,关键是政府权威服从于法律的权威,任何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和社会团体和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服从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包括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反对存在超越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行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西哲柏拉图就曾在其晚年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
转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
]在法律享有绝对权威这一点上,先秦法家思想和西方主流哲学是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的。
先秦法家思想文化的核心主张,就是“以法治国”,“任法而治”。
在先秦法家看来,法治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就内在地要求对统治权力必须予以必要的法律约束和控制。
必须任何人,包括君主,都应当服从作为公义的法律,因为“令尊于君”,所以“不为君欲变其令”[ 《管子·法法》],最终实现“立公弃私”。
而当下执政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重申执政党的行动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强调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这些主张都与法家的基本思想存在实质上的共通性。
与此同时,法家强调法律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商鞅指出“立法,必使明白易知”[ 《商君书·定分》],韩非子强调法治必须“易见”、“易知”和“易为”[ 《韩非子·用人第二十七》])、
主张维护法律的统一(“法莫如一而固”[ 《韩非子·五蠹》])等主张,对于当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法治建设目标,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其次,法家的改革发展观,能够为当下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识支持和历史镜鉴。
改革发展是当下中国政治的首要主题。
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和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根本动力。
当下中国正在处于历史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着无限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着一系列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国际地缘政治斗争日益复杂、国内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彻底打破、东西部区域发展差距持续扩大、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人口老龄化加剧、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诸多约束、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以及改革红利并未遍及全民等,
都制约着中国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从而制约着“中国梦”的实现。
因此,有必要反思和重视先秦法家“不法古、不循今”、“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改革变法观。
先秦法家的变法实践辨明,为了实现“国富”、“兵强”和“统一天下”的政治战略目标,必须凭借政治自信,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冲破思想观念和体制上的束缚,打破利益固化状态,全面深化改革。
邓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就旗帜鲜明地指出,要以“三个有利于”来作为判断工作得失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这种政治判断,无疑符合并发展了先秦法家关于“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改革变法主张。
而当下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也应该批判性继承和发展先秦法家的改革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
法家思想的作用
法布于众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韩非强调:“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依法办事
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其权威性。
法家坚决反对在“法令”之外讲仁爱、道德,韩非子明确指出:“明其法禁,察其谋计。
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则外无死虏之祸。
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他认为,“任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正所谓“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
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刑无等级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
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形象说明了“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所谓“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皆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保持法律稳定
“壹法”、“一尊”强调统一法律的内容、立法权,并保持法的稳定性,即:“壹法”、“一尊”。
“法莫如一而固”,“一”指的就是“法”的内容,不能“故新相反,前后相悖”,“固”则指保持法的稳定性,“朝令夕改”只会是亡国之道,这也反映了战国末期,法家从“变法”到“定法”的立场之转变,
只有“政法独制于主”,才能保证“政不二门”,达到统一立法权之目的。
法家思想的局限性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
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 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法律绝对
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
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他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而这些东西用法律强制,只能促成逆反心理。
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给人们一个自我约束的空间。
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自君出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国家)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至秦始皇时更加刚戾自用,法完全成了君主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
我们知道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是可怕的,《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
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
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但在封建专制社会,一切用法来衡量和判断,是很难做到的。
那些权贵是不会甘心受法律约束的,所以法家代表人物,如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最后都为变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法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法家认为是农战,但法家认识到“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民之外事,莫难于战”。
农事之苦,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那么如何驱民耕战昵?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法家的“强国弱民”理论上,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力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
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他们就不会再抑仪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
这个简单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家没有认识到。
“刑用于将过”
法家认为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应处以刑罚。
《商君书.开塞》说:“刑加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两赏不能止过者,必乱。
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
就不应定罪处罚。
因此,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
法家将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为的罪犯等同起来,给予同样的刑罚,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是极不相符的。
此外,法家这种“刑用于将过”的理论,还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无疑是重刑主义的表现。
思想概论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性论评价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表现性质
法家被认为只是在战国时期才发挥其历史作用。其实不然,中华其后二千年的政治表现都可以看到法家所表现的重要作用,其中最为显然的就是吏治。中华所谓的法治其实是强意志理论。法家的思想重心只是一种对权势的体现方式,而几乎没有重要的理念。它没有真正的法的公正认识,其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精神的律治,着重于对统治者意志的律令体现,从而助长了中华形成了权力单极的社会形态,政治强盛而民间力量无有。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古代中华的人的权力被极大的压迫。而且人民也有被压迫的意识,使得中国的国民性极其的淡漠,在近代战争中表现出无国家性的麻木。中国社会的这一性质可以说是法家所刻意打造的,也是它对政治建设的最大功绩。可惜它是反面的。
篇4:法家思想的缺点
1、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
2、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

篇5:法家思想的缺点
法家的法治一个最重要的实践就是秦朝的商鞅变法。
众所周知,秦原本是一个“僻在雍州”的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小国,无权参与中原各国的事务,常受中原诸侯的鄙视,直至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弃礼任法”,实行“法治”而使秦一跃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并最终实现了“六王毕,四海一”的伟业,可见其“法治”是具有其积极意义的。
其实,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很多具有持久生命力和可供现代法治借鉴的东西。
法家的法治也有诸多负面性。
法律万能主义
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
秦二世而亡即是明证。
法家要求“事皆断于法”,否定道德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主义的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虽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依然需要道德的调解作用来缓解社会矛盾。
如果一切都用法律来调节,除非是机器人才能做到。
法律专制主义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王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起“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有其进步性。
但是它却把君王给漏掉了,如果君王犯法,怎么办?没法办。
法家是以法治国而不是依法治国,法律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它只是君王用于统治的工具。
这与以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有根本上的区别。
现代法治没有谁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法律是由民主选举出来的立法机构制定的。
民主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础。
极权主义
诸子百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法家也不例外。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法家认为是农战。
然而,法家实行法治的基础是人性好利恶害,而“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民之外事,莫难于战”,农事之苦,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
那么如何驱民耕战呢?法家认为,必须“强国弱民”,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己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能强盛。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法家的“强国弱民”理论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利益,这体现了法家的极权主义。
法家的法治下,富的只是国,不是家,强的也只是兵,而不是民。
这也是与我们以人为本的思想相抵触的。
法家的富国强兵只是满足了统治者的个人私欲,并没有带给人民以真正的富强。
现代法治虽然依法治国,但是贯彻的却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与法家为了满足统治者的一己私欲的'严刑酷法有极大的不同。
重刑主义
在法家看来,重刑是力量的源泉,是禁止犯罪的根本,可以导致“无刑”。
“铸刑鼎”的子产曾经说过:“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这可谓重刑论的萌芽。
在法家看来,之所以“禁奸止过莫若重刑”是因为“刑重而必得,故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
因此,在实践上,法家的代表人物基本上都有酷吏的评价。
“刑用于将过”则是重刑主义的极端表现,法家认为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应处以刑罚。
然而,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将要犯罪仅仅只有犯罪的思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尚未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不应定罪处罚。
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
这是极不符合法理的,而且,这还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法家思想主张“不法古,不循今”,核心精神是以法制为主。
法家思想的表现性质
法家被认为只是在战国时期才发挥其历史作用。
其实不然,中华其后二千年的政治表现都可以看到法家所表现的重要作用,其中最为显然的就是吏治。
中华所谓的法治其实是强意志理论。
法家的思想重心只是一种对权势的体现方式,而几乎没有重要的理念。
它没有真正的法的公正认识,其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精神的律治,着重于对统治者意志的律令体现,从而助长了中华形成了权力单极的社会形态,政治强盛而民间力量无有。
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古代中华的人的权力被极大的压迫。
而且人民也有被压迫的意识,使得中国的国民性极其的淡漠,在近代战争中表现出无国家性的麻木。
中国社会的这一性质可以说是法家所刻意打造的,也是它对政治建设的最大功绩。
可惜它是反面的。
篇6:谁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他在总结批判前期法家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法家思想体系,成为古代法家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和封建法治理论的奠基人。
他提出的法、术、势三种理论观点,一直是封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理论依据。
所谓“法”,就是指法律、法令。
所谓“术”,就是指统治的权术。
所谓“势”,就是指权力,势力。
这三者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其中“法”是公开的,是约束公众的;“术”是统治者个人掌握的,要深藏不露;“势”是“法”和“术”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只有握有实权,有了巨大的权势,才可以推行法治,使用权术。
在文学方面,韩非提倡文学的“功用”标准,他的“画犬马难,画鬼魅易”的论点,含有现实主义文艺观的因素。
有许多名著、名言,如《守株待兔》、《自相矛盾》、《滥竽充数》和《削足话履》等至今仍为人们传颂不已。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法家的代表人韩非子主张的思想就是“依法治国”,这也成为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独霸中原的一个关键点,自秦国开始,就已经实行了唯一的君王制,后来逐渐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民主社会体系,建立了中央集权制。
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也因为他的轻罪重罚思想,
导致了后来因为滥用权利的`暴政,秦始皇在政时非常的重视并且重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并且推广实施韩非子的政治政策,不幸的是,韩非子在收到重用后,也遭到了同门师兄弟李斯的嫉妒羡慕,李斯与韩非子出师同门,因此密谋毒死了韩非子。
法家思想的优劣
韩非子的“法治”也成就了现在我们的中国,法家思想成为了法律的起源点,它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国家政权,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但同时他也认为在追求利益的社会中是没有道德可言的,
两千年的法治社会也和我们现在追求的法治有着很大的区别,在刚建立起的法律下还不是很成熟,很难做到人人平等,虽然说法治的思想跟本是“公平公正”。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有利也有弊,法律成为了当时统治国家的一种重要工具,不过秦国虽然因统一六国而强大,也因为了他的暴政走向了改朝换代。
如何评价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两千年前就将中国引导入“法治社会”,也是现在法律的发源点,法的根本维护了君权中央的权利,也维持了社会人文人口关系;他也是一个出名的教育家,许多让人受益匪浅的名言名语都出自于他,
例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守株待兔”等等,他的文章结构非常的细密,精确的向人们描述了其中的意义,不过也有很多学者也认为韩非子是一个阴谋家,在他的文章里面,大多数都在描述着阴谋,政治,君权。
韩非子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就是法家最基础的思想,法家的思想适合乱世里收复国家,但是却不适合在太平年间里治理国家。
法家和儒家相结合,才是比较合适的治国之法。
篇7:《金刚经》核心思想
《金刚经》核心思想
《金刚经》是一部表述般若经典思想的核心代表作,整部《般若经》的核心思想就是在阐述缘起性空的教义,这也正是《金刚经》的核心思想。在《金刚经》中处处可以体会到缘起性空的般若之理,如《金刚经》最后所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又如经文所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意思是说世界上一切有所作为的事物,都是虚妄不实的,如同梦、幻、泡、影、露、电一般。因为这一切都是缘起的,既然是缘起的,那必定是性空的,这缘起性空的般若思想,就是《金刚经》的核心思想。
缘起性空的般若智慧思想对我们学佛来说,非常重要,如《大智度论》云:“般若波罗密,是诸佛母。诸佛以法为师,法者,即是般若波罗密。”又如《大般若经》中说:“摩訶般若波羅蜜,是諸菩薩摩訶薩母,能生諸佛。攝持菩薩。”
如此重要又如此甚深的般若思想,但在《金刚经》中却以日常的朴实生活来作为他的发起因缘,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我接下来第二点所要谈的“以朴实生活为修行的起点”。同时也是修行的重点。
第二点:“以朴实生活为修行的起点”。
说到修行,通常会让人联想到诵经、坐禅、礼拜等等,总之是有固定的形式。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是修行,但“修行”二字,并不仅仅局限于此,就如《金刚经》的开篇,有一段关于佛陀生活的细节描写,很细致的交代了佛陀入城乞食,回到僧团后,“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的简朴生活过程。这在其他经典中,比较少见。那么,为什么《金刚经》要以佛陀的这段生活细节,做为本经的开篇之首呢?
我们知道,世间上的一切技能,都可以分为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佛法更是如此。如果我们不能将高深的`佛法理论,运用在日常的生活实践中,那么,佛法将失去活泼的生命力。在这段经文之中,佛陀就是以自身为表率,示现于实实在在的生活之中,处处都可以展现佛法最尊贵的般若之光!
据《传灯录》中记载着这样一个公案:当年马祖道一年轻时在南岳坐禅,但苦修禅坐而无法开悟,其师怀让禅师为了点化他,前去相问:“你坐禅图什么呢?”道一说:“图作佛。”於是,怀让禅师就拿砖在他面前的石上磨,道一诧异的问:“你磨砖作什么呢?”怀让禅师说:“磨作镜。”道一顿时觉得好笑:“磨砖岂能成镜?”怀让禅师不失时机地反问他:“磨砖不能作镜,坐禅又岂能成佛?”道一又问:“那应该怎么办?”怀让禅师进一步开导他说:“如果一个人坐一辆牛车,假如车突然停下来,那你应该打车还是要打牛?”马祖道一当下就悟出了其中的道理。
我们平常修行也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总是把修行局限在某种固定形式上,却不知道其实修行就在修我们的一颗心。那么,如何修这颗心?这里告诉大家要在日常生活中去修持,为什么呢?因为只有在日常的待人接物中才真正显现我们内心的烦恼,也只有在日常中才真正显现我们凡夫的一面,当真正烦恼现前的时候,才是修行的最佳时机,这也就是《金刚经》以日常生活为发起因缘的目的所在。
古大德也常说:“挑水担柴,无非是道;行住坐卧,无不是禅”。
在古代禅者的修道中很重视将修行落实在简朴的生活中,落实在平凡的日常作务中,从吃饭、穿衣中体会道,从采茶、砍柴中体会道。
因此,当你请教禅师们如何修道时,他会告诉你:吃饭、睡觉、喝茶……但禅者吃饭、穿衣不同于我们一般人。凡人吃饭不好好吃,挑挑拣拣;睡觉不好好睡,百般思想,碾转反侧。而禅者吃不住吃相,穿不住穿相,处处随缘,处处自在。
那么,既然说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去修行,那我们又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去实践如此甚深的般若智慧呢?这是我接下来第三点所要谈的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来作为我们生活实践的核心内涵。
第三点:“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禅宗的六祖惠能,就是由听闻《金刚经》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悟道。可见,“无住生心”是般若法门修行的精要。
无住是相对执著而言。我们凡夫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凡夫执著身体、家庭、财富、名誉、地位等等。
这里我们不妨对世人的生活作个透视:每天从早上起床开始,无非是吃饭、上班、下班,有家庭的人还要操持家务、教育孩子,此外的时间,可能就被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占据了。由于长期对外境的攀缘,逐渐就会对外境产生依赖,然而,就会不断的引发内心的贪嗔痴烦恼种子,造种种业,使内心失去和谐与清净。甚至唯有在外境的刺激下,内心才会感到平衡和充实。因此,尽管现代人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物质环境中,依然感到空虚无聊和孤独失落。
而《金刚经》的无所住的修行,就是叫我们破除对外界种种的执著,时时要如实的观照我们的一颗心,要时时防止自己不要被世间的假相所迷惑。因而本经也告诉我们:在度众生时,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样才能广度无量众生;在布施时,不住色生心,不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如此才能成就无限功德;菩萨在庄严国土时,同样不能住庄严国土相,如《金刚经》所说:“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正如维摩诘居士“虽处居家,不着三界;示有妻室,常修梵行”,他过的就是一种无住的生活。
我们虽然也在修行,但往往不懂得如何用心,由于我们对内心以及外界时时执著,时时抓着不放,所以,总是被种种事相所转,无法突破。正如《坛经》中六祖慧能大师对一个叫法达的和尚所说的“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诵经久不解,与义作仇家”一样的道理,如果不懂得破除内心的执著,看破内心的真相,那就像法达和尚一样,既使诵了三千多部的《法华经》又如何呢?当他见到慧能大师的时候还不是一身贡高我慢的心。
所以修行,关键还是在于如何用心?而《金刚经》的这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给我们指出了如何用心之道。如果真能做到这样,那么,人世间的功名富贵,人我是非,利害得失种种,又怎能奈何我们呢?那时,我们就能达到如同“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的那种境界。
所以《金刚经》所说的无住生活,就是给我们指明了一条解脱生死之道。无住生活,实是一种最为美满的生活。不住相的修行,能使我们消除心灵上的负担,拥有一颗宁静的心;更能使我们增长智慧,通达宇宙人生的真相。
拓展阅读:《金刚经》四相
佛教中所说的相就是表现于外而能想象于心的各种事物的相状,也就是形象或状态。根据众生的业力不同,所得到的相也不同。相是相对于性质、本体等而言,它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所照见的对象,万物本性虽然是空,但在六识的观照之下就会显现出各种不同的相。
总相与别相
有些相是适用于一切情况的,如无常之相、无我之相等,所以称它们为总相。而一切事物又都有其特殊的相,例如地的坚相、火的热相、水的湿相、各种事物的颜色形状的区别等等,这叫做别相。
同相与异相
众因缘和合而得到一缘起之法,因缘虽多却互不违背,这叫做同相。例如眼、耳、鼻、舌、身、意合成为人,虽然六识各不相同,但它们却能共同得到一个人。异相与同相对称,指一切诸法互相差异的状态。眼、耳、鼻、舌、身、意共同成为一个人,但它们的性质却互不影响。
成相与坏相
由主因缘和合而成一具体事物,就叫做成相;但万事万物都不是永恒不变的,等到诸因缘各自散去,事物就不复存在了,就是坏相。
六相存在于万法之中,一切事物圆融无碍、互涉互入,它揭示了万有一切法之间的矛盾,万物都有对立的一面,同时又彼此联系、相互制约。这六相于一切事物中同时存在,同时又表现在每一具体事物之中,体现了佛教的一种辩证法。
在《金刚经》和《坛经》等禅宗经典中,“无相”是一个重要思想,如何破除诸相,是禅宗乃至佛教修行的一个重要目标,因此首先认清万法诸相的本质是十分有必要的。众生执著于各种相,使自己的本性被蒙蔽,形成了种种烦恼,而一旦看清了诸相本空的实质,就可以用金刚般若之智,扫除诸相,直达本心,立地成佛。
相因人而异。一切外相都是虚假的,既然是虚假的,那么它就没有固定不变的形式,同样的事物在众生的眼里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恒河的水,它的本性到底是什么呢?对于天人来说,它是美丽的琉璃世界;对于人来说,这是水,可以在里面游泳、划船;在鱼的眼里它就是房子,是它们居住的地方;而对于地狱众生来说,则是可怕的火海。
篇8:先秦法家思想--一把双刃利剑
先秦法家思想--一把双刃利剑
先秦法家思想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与此同时,先秦法家登上了历史的政治舞台.他们曾无数次地书写了人生和事业的辉煌,并凭借法家思想这一锐利武器缔造了一个伟大国家.然而,历史旋即将他们的.生命和他们创造的伟大事业迅速终结,发人深省.
作 者:林永强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刊 名: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年,卷(期): 22(3) 分类号:B226 关键词:先秦 法家 秦朝 法治篇9:试论先秦法家社会整合思想
试论先秦法家社会整合思想
先秦时期,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化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陷入了严重失范状态,以<管子>为代表的齐法家和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三晋法家,就如何重建社会秩序提出了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社会整合思想.他们崇尚法制,一切依靠法来整合.但如何使得社会积极协调,发挥出更大的能量,在法家内部主张也有不同.齐法家主张顺民性立法,满足民的需求,发展生产,增加财富;而三晋法家认为人性是自私的,他们主张利用赏罚两手,以严刑相威,以重赏相诱.在先秦诸子各种社会整合思想中,法家最务实、最法制化.
作 者:马斗成 孟天运 Ma Doucheng Meng Tianyun 作者单位:马斗成,Ma Doucheng(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历史系,山东,青岛,266071)孟天运,Meng Tianyun(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刊 名:管子学刊 CSSCI英文刊名:GUANZI JOURNAL 年,卷(期): “”(3) 分类号:B226 关键词:齐法家 <管子> 的知识脉络' > 三晋法家 商鞅 韩非篇10:文艺复兴的核心思想
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是提出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肯定人的价值和威严。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现实生活中的幸福,倡导个性解放,驳斥愚昧迷信的神学思想,认为人是现实生活的创造者和主人。
篇11:《金刚经》的核心思想
《金刚经》的核心思想
一部《金刚经》,主要谈三般若的义理与实践。下面是《金刚经》的核心思想,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金刚经》的核心思想就是破执著,这指的是破除我们的贪欲,而不是要我们什么都不做。我们活着,是要有愿望的。欲望和愿望有很大的不同,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去做的,就叫欲望;能给别人带来利益的发心,才叫愿望。每个佛在成佛之前,都要发大愿望,不发愿,成不了佛的。比如,阿弥陀佛在成佛前,曾发了四十八大愿。欲望和愿望的区别,在于起心动念,不在事情的表面。
欲望来源于贪婪,是没有满足的时候的,官当多大、钱赚多少,根本没底。陷于欲望之中,就是陷于痛苦之中,只有破除对欲望的贪着,才能打掉痛苦的根源,出离苦海,获得快乐。人生成不成功,不在于有多少钱、当多大官,而在于快不快乐。今天你过得快乐,你今天便是成功的;今天若不快乐,今天便不成功。
从更深一层上讲,这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无常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谓有为法,就是指人造作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一切东西,这些东西都不是恒常的。就像我们人,生下来是一个小不点儿,然后长大、变老、死掉,每时每刻,都处在变化之中。有的人不想老,为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痛苦不已,这就是执著无常的结果。执著于无常就只能痛苦。苏东坡在其词作《永遇乐》中写道:“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新欢旧怨。”人生的确是一场梦。人在开悟之前,其实都是在做梦。你们想想看,所经历过的事情,是不是都如梦幻一般?佛用梦幻泡影、露、电来形容人生的无常,是不是很恰当?可是,我们凡夫看不到这一层,总是执著于无常,执著于贪婪的欲望,结果就总是痛苦不堪。《金刚经》从头到尾讲的,就是破除这种执著。
可是,有的人很害怕自己没有欲望,认为没有了欲望,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掉到“偏空”里了。学《金刚经》,弄不好就会掉到“偏空”里。那么,破除了对欲望的执著,是不是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呢?其实,没有了贪婪、执著,就会得到清静、快乐的真心。真心是快乐之源,也会指引你发心做利益别人的事。愿望是我们需要的,你看地藏王菩萨,发愿度尽地狱众生;阿弥陀佛,发愿让人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成就无上佛果。
真心发出的愿望,才能够帮助我们确定人生正确的方向和准则。不执著,不是什么都不做,反而是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成就自己。因此,所有的菩萨都很精进,没有一个是懈怠的。
拓展阅读:为何古今中外推崇《金刚经》
佛教传入中国已1700多年了,当佛教在它的发源地印度衰落的时候,在中华大地上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自东汉以后的帝王,很多就非常崇奉佛教,甚至将其定为国教。和儒、道一起,佛教在中华文化史上打上深深烙印。千百年来,中国人的言行举止和日常生活,无不潜移默化地受到佛法的影响。佛教智慧已成为中华智慧宝库中天然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像提起儒家想到《论语》,提起道家想起《老子》一样,提起佛家,中国人首先想到的是《金刚经》。《金刚经》是佛教史上最伟大的一部经典,包含了大乘佛法的最高智慧,被奉为“诸佛之智母,菩萨之慧父,众圣之所依”。
在传介到中土的大量佛经中,《金刚经》是译介最早、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经典之一。千百年来,从僧众到俗众,从皇室贵族到平常百姓,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在研究《金刚经》、念诵《金刚经》,因《金刚经》而得感应,因《金刚经》而开悟成道。最典型的,就是禅宗六祖慧能,因听闻《金刚经》而顿悟成道。
《金刚经》的最伟大之处,是超越了一切宗教性,但又包含了一切宗教性。经文句句乃宝中之宝,妙意尽藏。句句说理说修,句句都可贯通全经,随拈一句体悟,皆可由此悟道。一般人喜其哲理丰富,禅修者视其为修心的指针、开悟的钥匙。
佛教般若思想典籍的汇编就是《大般若经》,共600卷,包括十六部经典,称十六会。学术界和佛教界都共同认为,十六会600卷之多的《大般若经》之核心,即是第九会《金刚般若》,也就是《金刚经》。所以,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可以不信佛教,但不可不读《金刚经》。因为《金刚经》会赋予你一柄无坚不摧的智慧利剑,启发你彻悟世事人生的真谛和实相!
《金刚经》虽然出自古印度,但它的中文译本在中国却影响极为巨大,从古到今,从佛教界到世俗社会,从皇室到寻常百姓家,都非常推崇这部人类最伟大的智慧经典。
一、历代注疏《金刚经》
《金刚经》传入中国后,深受佛界欢迎,历代研习不衰,流通甚盛。各类注、释、论、颂、疏、记、解、述多不胜举。除了早期鸠摩罗什、僧肇等人的注释外,后来较为著名的有隋代智顗的《金刚般若经疏》,吉藏的《金刚般若经义疏》,唐代智俨的《金刚般若经略疏》,窥基的《金刚般若论会释》、《金刚般若经赞述》,义净的《略明般若末后一颂赞述》,宗密的《金刚经疏论纂要》、慧能的《金刚经解意》(亦名《金刚经六祖口诀》)。据慧能说,唐初时已有800余家注疏。
宋代又出现了数十家注疏,著名的有子璿《金刚经纂要刊定记》,柏庭善月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会解》等。
明清又有50余家注,著名的有宗泐、如玘同注的《金刚经注解》、元贤的《金刚经略疏》、智旭的《金刚经破空论》、《金刚经观心释》,德清的《金刚经决疑》、曾凤仪的《金刚经宗通》、清代通理的《金刚新眼疏经偈合释》等。
近现代以来,最少又出现了20多家注释,其中著名的有印光法师的《金刚经研究》、江味农居士的《金刚经讲义》、王恩洋居士的《金刚经释论》、太虚法师的《金刚经讲录》、《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释》、圆英法师的《金刚经讲义》等。
总之,在长达1500多年的历史中,各代所出《金刚经》注释总数近千家,成为所有佛经注释之冠。
二、各宗奉习《金刚经》
《金刚经》在中国的盛行不仅表现在历代高僧的竞相翻译注释上,而且表现在各大宗派的普遍尊奉习诵上。
三论宗专弘般若学,故而特别推崇《金刚经》。该宗创始人隋代吉藏曾称扬此经曰:“非云非雨德润四生,非日非月照明三界。统万行若沧海之纳众流,荡纷异若冬霜之凋百草。”吉藏的三论学说体系与《金刚经》的般若思想有明显的理论渊源关系。他所著的《金刚经义疏》六卷为诸多注释中最详明恳切的一种。
天台宗重《金刚经》在于该宗的义理多以般若为基础。天台创始人隋代智顗著有《金刚经疏》,文虽简略,但天台与《金刚经》之瓜葛于中昭然若揭。明代天台宗僧人智旭曾撰《金刚经破空论》、《金刚经观心释》,直接以天台宗义解释《金刚经》。
华严宗也非常重视《金刚经》。华严二祖智俨在所著《金刚经略疏》中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者,盖是实智之美称,真德之通号。宗本冲寂,神疑湛一,独曜幽原,圆明等觉。含晖至郎而泯于分别;冥津玄旷而隐于缘数。斯乃真可谓众生之本际,涅槃之圆旨,因缘之实性,法界之说府。”华严五祖宗密从诸多《金刚经》注释中“撮掇精英,黜逐浮伪”,著成《金刚经疏论纂要》3卷。另外,属华严一系的还有宋代的子璿、明代的德清、清代的通理等人的《金刚经》释义著作。
《金刚经》是一部空宗经典,但属于有宗的法相宗也很推崇《金刚经》。法相宗创始人之一的窥基著有《金刚经赞述》4卷,《金刚般若论会释》3卷。此作直接继承了印度大乘瑜伽行派学者无著、世亲的《金刚经》论释,并对其作进一步的合解、融通和发挥。在法相宗内,还有唐释知恩撰的《金刚般若经义记》2 卷,唐释昙旷撰的《金刚般若经旨赞》等。
在中国佛教八大宗派中,与《金刚经》关系最密切的还要算禅宗。禅宗自北魏时代南印高僧菩提达摩在嵩山少林寺开创,中经二祖慧可、三祖僧璨至唐初的四祖道信一直奉《楞伽经》为印证。四祖道信时已开始参以般若法门。至五祖弘忍则直接以《金刚经》为心印。他在黄梅双峰山东的冯墓山传法40多年,聚徒众多,常劝僧俗持诵《金刚经》,并以其非相无住理论教导徒众。禅宗六祖慧能更是因听闻《金刚经》而一念开悟,所以禅宗在慧能时代更加推崇《金刚经》。慧能说:“若欲入甚深法界入般若三昧者,直须修般若行,但持《金刚般若经》一卷即得见性入般若三昧。”
近代以来,该经仍被广为持诵。龟山白衣王恩洋居士曾说:“此经流传世间最为遍广,上自儒宗学士,下自走卒贩夫,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乃至皇坛道士,无不持诵是经。”直到今天,《金刚经》仍为广大佛教徒所普遍习诵奉持,各种形式的经本、经注广泛流传于各地寺庙和居士中间。
三、帝王推崇《金刚经》
《金刚经》也为历代统治者所推崇。罗什首次携此经进入内地,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前后秦皇帝的发兵邀请。第一个汉文本的诞生也是在后秦皇帝姚兴的“甚见优宠”,甚至直接参与下译出的。
南朝梁时,昭明太子对《金刚经》进行研究,科判为三十二分,从而出现了至今仍然十分盛行的三十二分本。当时江南有大居士名傅翕,自号“善慧大士”,人称“傅大士”,信佛极为虔诚,精通三教典籍。因其孤傲清高,群臣很是不满,但虔信佛教的梁武帝却力排众议,遣使迎入宫内,请其讲《金刚经》。但大士刚一升座,便挥案一拍,随即下座,梁武帝愕然。宝志和尚告其大士讲经已毕,后来再请讲,大士索板升座,歌四十九颂便去。梁武帝遂题大士此颂于荆州寺四层阁上。《金刚经颂》历史上名气极大,惜后世多有假托附会之处,傅大士原旨颇有湮没。
太宗对《金刚经》也十分欣赏。据《慈恩传》记载,唐太宗曾专门就《金刚经》译文的完备与否询问过玄奘。玄奘回答说,鸠摩罗什译本就标题看缺少“能断”二字;就内容来看缺少“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摄服其心”三个问题的第二个问题;在两个颂中缺少后一颂;在说明一切有为法性空假有的九喻中缺少三喻。针对这种情况,太宗让玄奘根据带回的梵本重新翻译。玄奘译成后,直接呈奉太宗,太宗立即将新译本发布全国。
唐玄宗为推行三教并重政策,在各教中选出一部最具代表性的.经典亲自注释后颂布全国,其于儒教选的是《孝经》,于道教选的是《老子》,于佛教选的就是《金刚经》。他在注序中对《金刚经》的般若义理大加称扬,赞其“皆众妙门,可不美欤!”认为注释此经即可起到“弘奖风教”之作用。该注完成后,立即受到广大僧众的热烈欢迎,连连提出“表请”、“表贺”,文武百官在都城举行隆重的接经仪式,佛寺里也“设斋庆赞”。与此同时,又颁赐天下各馆,精写入藏,以图永恒。现已在北京房山石经中发现了昔日的玄宗释文。这是距京师千里之外的幽州百姓于注经后的七八年内刻就的,由此足见玄宗注释在当时影响之大和流传之广。那时长安青龙寺有一高僧名道氲,深通内外经论,玄宗朝应进士科,一举擢第。出家后奉玄宗敕撰《御注金刚经宣演》3卷,根据玄宗注义而敷宣其意,绎演其文。因假帝威,此作格外盛行,人称“青龙疏”,前往寺内听讲者常有数千人之多,一时间风靡神州。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下诏令禅宗太师宗泐、如玘为《金刚经》及《楞伽》、《心经》三经作注,颁行天下。
明成祖朱棣的《金刚经集注》更为有名,古今盛传不衰。在书中他高度评价《金刚经》说:“是经也,发三乘之奥旨,启万法之玄微,论不空之空,见无相之相,指明虚妄,即梦幻泡影而可知;推极根源,与我人众寿而可见。诚诸佛传心之秘,大乘阐道之宗;而群生明心见性之机括也。”如来所说此经,“大开方便,俾解粘而释缚,咸涤垢以离尘,出生死途,登菩提岸,转痴迷为智慧,去昏暗即光明” 。所以,“是经之功德广矣,大矣。”
四、世俗传诵《金刚经》
《金刚经》亦备受世俗社会之礼待,尤其是唐宋以后,皇家屡发敕令,颁经于天下,以使万民传诵,永消灾祸。在官方的大力提倡下,《金刚经》几乎成为一般民众的伦理教科书,几乎是无家不有,无人不读,其普及之处,家晓户喻。
与此同时,社会上的善男信女们广泛宣传《金刚经》的神奇效用,《金刚经持验记》、《金刚经灵感录》、《金刚证果》、《金刚灵验》、《金刚果报》及《报应记》、《感应记》等册子大量出现。人们相信,一些久治不愈的痼疾因受持《金刚经》而解除,贫贱之人因受持《金刚经》而升官发财,甚至因为诵经还可以死里逃生,还阳复活,猛兽不伤,罡风不能坏,大水不能没,山崩不能伤,久饿不得死,百矢不能击;还可使哑者复音,盲者复明,求寿得寿,求子得子,迷途还家,为官标率,善根不灭。这些灵验故事大多为增福延寿、排忧解难、往生荐亡等个人福慧内容,同时也有表现降敌防盗、为政清廉、和善爱人等社会生活方面良好愿望的内容。
五、海外广宏《金刚经》
《金刚经》是印度佛教发展变化的产物,在其产生后的三四百年间,《金刚经》的传播主要在古代印度的范围之内。由于该经言简意赅地阐述了大乘佛教般若思想的核心内容,而这种思想正好顺应了当时的社会,体现了佛教理论体系的逻辑发展并构成整个大乘佛教的理论基础,所以自其登上佛学舞台后便迅速流传,影响日益扩大。早期,由于大乘佛教被正统佛教视为“非佛所说”,所以,《金刚经》只是在信奉般若经的人群中流传。后来,随着大乘势的增强及其在印度佛教中统治地位的确立,《金刚经》便在广大范围内传播开来。除了口耳相传外,许多人开始为其造颂做论。现存最早的论是公元三四世纪时弥勒所作的《金刚般若经论》。到公元四五世纪时,著名的大乘学者无著、世亲兄弟二人又相继为《金刚经》作释。无著的注释名《金刚般若经论》,此外他还作了颂,名《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颂》。世亲注释有北魏菩提流支汉译的《金刚般若经论》3卷及唐代义净异译的《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3卷(只存汉译本)。该书对其兄的论颂做了进一步的注疏,以“二十七疑”明经义,更具独到之处。论释中认为,《金刚经》共有二十七个主题 ,实际包括了般若的主要思想。此后,金刚仙又造《金刚仙论》,对世亲的《金刚般若论》再做注释。
除上述瑜伽行派的注疏外,中观系的功德施菩萨也曾造《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著不坏假名论》2卷。该论站在大乘中观学派的立场上,用真、俗二谛理论解释《金刚经》,正如论末之颂所言:“我今功德施,为破诸迷取,开于中观门,略述此经义。愿诸众生类,见闻若受持,照真不坏俗,明了心无碍。”(《大正藏》卷25)公元8世纪时,印度著名的中观瑜伽行派学者莲花戒也为《金刚经》做过注,现只存藏文译本。该注将《金刚经》的内容分为十八点加以论述,竭力调和无著的修行阶段论和中观派的解释。
印度大乘佛教分为中观学派和瑜伽行派两大体系。上述《金刚经》注释中属两大派者皆有,其中多数为非常著名的大乘学者,这充分说明了该经在印度佛教中的显要地位及流传普及的广泛性。
《金刚经》梵文本在中国、巴基斯坦、中亚等地都有发现,中国吐鲁番等地并有和阗、粟特等文字的译本出土。
《金刚经》由印度传入中国后,又由中国传入日本、朝鲜、越南等地。历史上这些地区的《金刚经》一般都是汉文译本,尤其是罗什的译本。日本历史上的许多民间故事均涉及《金刚经》,还曾出现以《金刚经》命名的诗歌。近代以来,随着佛教在欧美各国的传播及西方佛学研究的进展,《金刚经》也传到这些地区。
《金刚经》传入西方后曾被译成多种文字,1837年修弥笃根据藏译首次译成德文,1881年马克斯·缪勒将汉文、日文及藏文译本加以校订,译成英文,收入《东方圣书》第49卷。1957年爱德华·康芝又再次译成英文,收入《罗马东方丛书》第8卷。达尔杜根据梵文并对照中国满文译本,译为法文。
近年来,国际上的《金刚经》研究也较盛行,其中日本学者的研究最为著名。
篇12:创业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如今,人人都想要投资创业,但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创业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呢?如果一个企业从零做起来都是你一手操办的,最后做大了你就是创业者。而一个希望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创业者,需要的是一种创业精神,需要继续奋进,需要不断坚守。
创业的核心无非是“创”和“业”这两个字。
那么创业首先是业不是创,每个人身上都有创的基因,都想做事。但是关键是做什么事,有没有事情做。
那么什么是“业”呢?捡垃圾也是业,考试也是业,业本身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创业者用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来做这个业,就是怎么样来适应。创业的业,应该是一种信念,这种信念是创业者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并且创业者始终想把它做好。业同时是一种坚守,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不管是金融海啸,还是雪灾地震,都不能放弃自己所坚持的事业。哪怕最后你反复摔倒无数次,心中都得坚守对这份事业的热爱。
其次是“创”。创是什么概念呢,其实创就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稚嫩到成熟的变化发展过程。
创新的概念是创业本身,从小做大的过程中间,要经历很多脱胎换骨的痛苦,要有企业、人事、人际关系包括利益改变。对于你的合作者和你本人来说,创业和创新不是拥有高科技,也不是拥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就一定能取得成功,而是在于创业者本身善不善变,会不会跟着市场的发展改变企业的营销策略,提升企业文化,再通过培训等手段帮助员工改变,去适应这个公司,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创业的根本归根到底就是人的问题,怎么样随着你事业的改变不断地改变自己。随着事业的改变不断改变你周围的人,然后共同改变向世界标准迈进,直到你符合世界标准,你才能走向世界,最终成为专业的领航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