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s1990”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书,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书

篇1: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工程,根据建设需要在高陵县岩王村(桩号:K23+209)与甲方的延炼-西安成品油管道发生交叉穿越一次。

成品油长输管道属高压、易燃易爆。一旦管道破损,成品油大量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身伤亡等事故,同时造成重大的社会不良影响。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油管道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乙方承建的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工程建成后运营安全,需要对交叉处的管道进行保护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保护措施

1、严禁在成品油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机械开挖,确需动土开挖时,必须在甲方人员监护下人工开挖,人工开挖过程中严禁损坏管道防腐层、光缆等设施。严禁移动、损坏、拆除管道及附属设施

2、在管道中心线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爆破作业。

3、甲方允许乙方施工机械从采取了保护措施后的车辆通道位置通过,其他未经保护的管道上方禁止施工机械、车辆的通行、碾压。

4、乙方施工便道、堆料场应选择离开管道5米以外,严禁在管道上方堆放物资。

5、除以上各条中甲方允许施工和横穿管道的行为外,其他的施工和碾压横穿管道行为一律禁止。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在与管道交叉或平行的'乙方施工作业区内负责:A、明确标示成品油管线走向;B、在成品油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拉警示带;C、划定50米范围内禁止爆破作业控制线。

2)、负责审查和批准由乙方提出的项目建设保护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品油管道安全保护的方案和管理措施。

3)、负责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工作,对乙方的违反管道安全管理的作业有权制止,以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等,及时做好与乙方的协调工作。

4)、甲方委派专职技术及安全人员全程监护管道保护施工至整个施工完毕。

5)、有权对乙方不符合施工方案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告知书下达后,乙方仍继续该行为,甲方在第一时间内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并向有关部门报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业主承担管理责任。

6)、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进行管道保护施工并提供相应的便利和帮助,不得以各种非正当理由推诿,以影响施工进度。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执行,并落实各项管道安全保护措施。

2)、根据交叉穿越的实际情况,制定管道安全保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备案。

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本约定中相关的规定,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在管道安全运营的条件下施工。

4)、因乙方不遵守本协议而强行施工造成甲方管道的损伤、破坏、爆炸等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负责指派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措施。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有异议,需及时向甲方提出,待双方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方可施工。

三、工作程序

1、乙方提前与甲方联系,由双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与延炼-西安成品油管道交叉地段的管道埋深、方位,为设计单位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2、乙方在与延炼-西安成品油管道交叉段施工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告知施工区段的具体位置、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甲方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人员达到现场,会同监理方、施工方对施工进行监护,施工作业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执行,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3、严禁乙方在不通知甲方或甲方人员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擅自开挖交叉段,若乙方私自在交叉段作业和未采取措施在管道上方通过,导致施工受阻、管道损坏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监护范围和监护期

1、监护范围:高陵县阎王村,桩号:K23+209

2、监护期限:20__年 月 日至 20__年 月 日。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西安市人民法院裁决。

六、交叉处施工监护费用

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书(通用3篇)

乙方承建的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分别在高陵县阎王村(桩号:K23+209)交叉穿越施工。乙方承担甲方的现场监护、标识、探测等费用,共计叁万圆元整(¥30000.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及业主各执两份。

甲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篇2:保护网络的安全协议书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_]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_]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_〕672号文件)、《工为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_]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协议内容

(一)网站主办者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网站主办者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 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

第六条 金万邦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日 期:

篇3:保护网络的安全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协议内容

(一)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乙方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三)乙方保证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三条 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第四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保护网络的安全协议书3

甲方:_单位

乙方:_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单间租房协议书)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单位QQ群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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