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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路径浅探

篇1: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路径浅探

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路径浅探

加强我国社会诚信的建设,是时代的`呼唤和要求.在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探索并遵循自己的文化路径,注意消除社会生活中拉关系、走后门诸多“潜规则”的消极影响,着力构建社会诚信建设的社会路径和个体路径,着力构建社会体制、群体契约、个体道德修养等方面的保障机制.

作 者:陈若莉 CHEN Ruo-li  作者单位:中共长春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吉林,长春,130022 刊 名: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OF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 年,卷(期): “”(6) 分类号:B824 关键词:诚信   社会诚信   诚信建设   路径  

篇2:我国的法律移植问题浅探

关于我国的法律移植问题浅探

   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是比较法学中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在世界各国法律相互交叉融合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及研究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能否与世界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法律移植,孟德斯鸠在他著作《论法的精神》中曾作过精辟论述,即“为一国人民而制定德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① 这番论述,曾影响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比较法学家的思想。然而,社会在不断进步,孟德斯鸠在作出论断时所依据的条件(“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风俗、习惯”②)等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全球信息及学说充分交流的今天,法律移植已成为可能并已成为本国法律进步的一个重要条件。

那么,何为法律移植呢?通俗来说,是指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某些因素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国家的“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行为。③ 我们知道,法律制度是相对独立的,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两国完全相同的法律制度。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不但不会影响其本国法律制度的独立性,反而会在一定程度起到促进和完善的作用。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1、社会的不平衡性是其主要原因

人类在进步过程中,发展是不平衡的,小到村落之间、县或省相互之间的不平衡,大到国与国之间的不平衡,在这种状况之下,落后的国家为了赶上发达国家,就有必要移植发达国家的制度,其中当然包括了法律。这种状况,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史上已不为少见,举近邻日本为例,在中世纪,由于我国唐朝政治、经济、文化呈现繁荣之象,日本便全面引进当时唐朝的法律制度,引发了一场“文化革新”运动,大大促进了日本经济及文化的发展,也使其成为中华法系的国家;而到了明治时代,由于西欧诸国经济文化迅猛发展,日本又出于自身需要而全面引进了德国法和法国法,史称“明治维新”,这次维新运动使日本紧跟潮流,抓住了社会进步的机会,同时,日本也从中华法系转变为大陆法系;二战之后,日本又因历史原因而大量引入美国法,从而又进一步加速了其民主与法制化进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日本在法律移植方面的成,充分说明了法律移植对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2、是当今国际社会一体化的要求

当今世界各国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一个趋势就是求同存异,一方面要能在各个领域能多方位地接轨,以便能够更好的交流,另一方面又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在求同过程中,便要求各国能够相互学习及借鉴,以便共同进步,这种趋势在法学领域也不例外。在借鉴的过程中,共同的属性,如对外开放及市场经济等因素,决定了在这些领域可以相互进行移植,让本国的法律国际化,从而使各国在大的环境中能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就我国而言,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就有90%以上的规定来自于各国法律或国际条约,这一法律,从颁布之日起便受到了世界各国的赞同及欢迎。

3、是法制现代化的需要

在世界各国之间,彼此的方法或技术也差别不大,但是,其法律理念及价值观念相差可谓大矣。这种法律观念或精神,并非一朝一夕便可形成,它需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沉淀与积累,就落后国家而言,无论在技术上、方法上或是观念上都与发达国家有差距,如果落后国家仍然是闭门造车,仍然要化上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时间去实践发达国家早已形成的原则和观念,那其代价及损失实在是太大了。因此,对落后国家而言,发达国家总结出来的符合社会发展一规律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就应该大胆地吸收,从而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本国法制的现代化。

1、法律职业的性质所决定

英国苏格兰的法制史专家阿兰・沃森(Alan Watson)就认为,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偏好”是与法律职业的性质有关联的。法律职业者(包括立法者、法官以及法学家)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制定法律的群英群体,他们被赋予解释、保存、发展法律的任务。对于这个群体,沃森指出:他们是习惯的创造物,倾向于把法律规则视为自己的最终目的。在改变法律的时候,他们寻求要么缩小改动的范围,要么从某些具有伟大威望和权威性的外国法律制度中借得规则。因此,法律是典型向后看的东西。④ 这种观点,也是法律移植具有必然性的一个 因素。

就我国而言,法律移植也是促进我国法律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曾任最高院院长的任建新也曾说过,“属于一般市场规则的先进法律制度.,我们应当坚决移植过来,以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极为先进、有效。”⑤ 80年代,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大移植,以及90年代对移植范围的扩大化,所取得的效果都充分说明了移植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当然,在移植的过程中,并非是完全地照抄、照搬,而是有选择地吸收和借鉴。这种方式,与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所描述的态度有相识之处,即关键一点是能“为我所用”,而非非全盘照搬。因此,我们在移植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研究、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有选择的移植

在移植之前,有必要对输出国及输入国(本国)的法律进行研究,首先研究本国的法律在该领域的现状,是否需要移植,以及应该移植何种类型的法律;其次是研究输出国的法律形成过程及其社会环境及最终的.社会效果;接着还要对输出国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进行比较,看某法律规则的原产地与移植地、输出国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是否相似;最后才决定是否进行移植。因此,在法律 移植问题上应采取具体情况具体 分析的态度,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都是不可取的。

1、选择适合的法律移植类型

法律移植归纳起来有三类:第一类是水平相当的国家之间进行移植;第二类是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法律移植;第三类是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⑥ 就其方式而言,第一类着重是“互补”,第二类着重于“完全采纳”,第三类是“同化或合成”。在我国,不同的部门法需要法律移植,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比如,在已经得到较大发展,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律部门,便应采用第一种方式进行互补;而对于涉及高科技领域,我国起步较晚,而发达国家已经具有较完善体系的部门法时,就可以采用第二种方式进行;而第三种,则是在我国签订有关法律公约时所采用。总之,法律移植是一项技术工程,应针对不同的法律领域采用不同的方式。

2、做好法律 的“本土化”工作

比较法学家奥托・柯恩・弗龙德认为:法律制度可能是在不同程度上深深植根于一个 国家的生活之中,因而或多或少易从一个 法律制度移植于另一个 法律制度。然而,在这个范围的另一端则是,法律扎根太深,移植实际上不可能。⑦ 这段话说明,在移植的过程中,还要考虑一个 法律 的扎根深浅的问题,这也就涉及到法律 的“本土化”的问题。我们知道,一项法律制度在形成及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与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相结合,使其更加适合社会的需要,如要对该法律制度进行移植,就必然要对该法律制度进行“改造”,使其能在移植之后适合本国的环境。这就是法律“本土化”过程。因此,我们说,任何一个法律移植,它并不仅仅是外国法的直译或再现,而是在研究其法律理念及规则基础上的“再创造”。从而使移植成功并在本国发挥效能。

3、法律移植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整个法律体系犹如一座“金字塔”,其底层是法律理念、精神及原则,然后逐级向上是部门法及法律规范等等。在移植过程中,就应该考虑此种情况,使植入的法律能在“金字塔”中找到适当的位置,并不至于影响整体的结构。这就要求,在移植的时候应该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进利,急于求成,最终导致“金字塔”的基石松动乃至于倒塌。这是我们所不愿看见的。

4、克服两种错误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便是“法律移植”是否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对于此种观点,我们可以从法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在法的社会作用与职能中有两个部分:一是阶级统治职能;一是社会公共职能。其中,前者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后者,虽然具有阶级性,但是其作用显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民众。资本主义社会中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婚姻关系、国际贸易等方面,显然也是有利于广大人民的。对于这种法律制度,我们完全是可以移植的。同样,在移植之后为我所用,也不会改变我国的性质。第二种观点是“中体西用”,即要求总体上应该是本国的资源,对国外的制度仅仅是进行参考,这种观点是一种盲目排外的表现,当今世界融合一体的趋势更加明显,国与国的交流成为大势所趋,仍然抱有这种观点的人只能说明其思想的陈旧性。

法律移植,就我国现状而言,是我国法律迅速赶上发达国家,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条重要途径。就其范围而言,包括了外国的法律 及国际公约和惯例,就其内容而言,我认为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主要是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规范,如交通、环保、资源、人口、水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二是法律实践中的制度,如庭审方式、审讯方式及调查原则等等,三是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等方面,如法律技术、概念、术语等等,也可以适当地移植,四是高科技领域的规范,目前我国也较为欠缺需要大量地移植。

总而言之,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建设中的一个大问题,现在虽然已经起步,但其具体操作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

注释:

① 孟德斯鸠,《论法德精神》 (张雁深译本,商务出版社1982年版)上册第6页

② 同⑴,第305页

③ 孙国华,《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1页

④ 沃森,《进化》,第110页

⑤ 任建新主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版,第108---109页

⑥ 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版,第213页

⑦ 郑强,《法律移植与法制变迁》,《外国法评译》19第3期,第33页

《电大教学》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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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探现今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

浅探现今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

浅探现今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社会诚信建设路径浅探引言

环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生活、作用于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过程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系统。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人创造了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了人,人类与环境的关系,特别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

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是逐步被认识的。环境问题也是逐步被认识、重视和解决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人们开始辩论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进而转向对于环境的关注。197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提出了“生态发展”的概念;1980年UNEP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关系的讨论会,指出这四者之间是紧密联系、互相制和互相促进的,新的发展战略就要处理好这四者之间的关系。1982年2月,《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明确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概念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1982年5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理事会特别会议提出了新“环境”概念。1992年6月《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发表。到目前环境问题仍然是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关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幸福和未来。

1、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1.1.环境问题

人和自然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对立统一整体。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自然环境发展史。自然环境创造了人,人又改变自然环境。人以其社会活动影响和改造自然环境。人类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能量、信息交换,以维持其生命过程。在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中,人类社会活动是一个引起生态系统变化强有力的因素。当人类的活动与外界环境相协调时,人类的活动就可以促进人类和环境的共同优化,反之,人类的活动与外界环境不能协调时,将导致外界环境的恶化,而环境的恶化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在近代大工业建立之前,环境对于人类作为一种自然界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存在着,环境问题只是在大工业发展到相当程度之后才为人们认识。

1.2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的普遍性

从大多数国家现代化过程或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发现或多或少都出现了环境问题。

19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意识到自然界赋予的公共环境产品已相对稀缺。在城市中,饮用水也不能免费任意使用。1895年左右,工业废物的排放问题被提到了议会。伴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开始出现并引起人们的关注。

日本、韩国也有类似的经历。在“开发的十年”的60年代,韩国的经济出现了腾飞。被称为“汉江奇迹”。但同时,以“汉江污染”为代表,韩国的环境、生态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日本于战后50年代中期,经过经济恢复之后,进入了近的高速增长时期。1955――1973年平均增长9.8%。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偏重重化工业,这一时期的产业技术整体上具有“重、厚、长、大”和高资源能源投入的特征。巨大规模经济加上巨大的能源资源消耗,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60年代后半期,日本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公害大国。

战后台湾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忽视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后,被称为“富裕中的贫困地区”。

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近年经济也有了较快的增长,但同样出现了环境恶化等问题。

从这些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着经济的增长都出现了环境问题。无论是美国这样的先发展的国家,还是日本、韩国这样的后起之秀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在目前的初步发展中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这不能不令我们警醒。

1.3出现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1.3.1.由于认识不足。

由于人类缺乏对环境、资源、经济发展等之间的关系的`正确把握,认为资源环境的无限供给性,所以往往单纯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安排活动,这样不可避免会打破人与外界环境的均衡,导致环境问题。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当然后起的工业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问题。

1.3.2.从人类的效用偏好分析

我们可以把一切可以给人们带来效用的物品分为环境和非环境两类。由于人类存在边际效用递减,所以当环境物品非常丰富时,人们对其的边际效用接近于零,而对其它非环境物品的边际效用很大,所以人们往往选择牺牲环境来生产其它的物品,直到两者相等。而在这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牺牲环境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环境问题。这在所有的国家都得到了体现。

1.3.3发展过程中一些客观限制

在发展初期,由于技术等的限制,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另外,由于人口等一些原因也会造成对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造成环境问题,如印度等国家。

1.3.4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国际分工问题,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只能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出口初级产品,并接受一些有污染的国外企业。以获得发展。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将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搬到发展中国家,这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造成破坏。

1.3.5制度失灵

包括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市场机制可以被理解为配置资源的制度。由于现实的市场中存在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完备等问题,市场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导致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政府由于不恰当的行动或缺乏行动,也会导致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

2、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治理过程

2.1.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过程和治理过程

在当时的开发年代,包括发达国家都未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问题为世人所关心,主要在1972年如开联合国环境大会之后。

美国1899――1948年期间,环境污染在美国尚未成为全局性问题,加上联邦政府的经济实力有限,因此,在这一时期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管制职能主要靠地方政府行使,且侧重于水资源的保护。从整体来说,各个地方的政策成效很不平衡。1948――1970年时期,1948年颁布水源污染控制法,联邦政府开始真正介入环境保护。1970――1980年时期,环境保护政策开始取得成效。1972年颁布了净水法。由于财政经费充足,加上美国各界对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环保手段大大强化,进一不提高了环保系统各层次措施的协调配套能力。但是,巨额环保开支成为美国财政赤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严厉的管制措施对整个经济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引起了美国朝野的极大关注。

韩国60年代开始“汉江奇迹”,那时,工厂的烟尘被称为“繁荣的烟尘”。人们陶醉于经济的发展之中。在经济增长至上主义的时代,虽然也有一部分舆论强调环境意识的重要性,但占压倒多数的立场反倒人为经济增长才是维护环境的先决条件。只有经济增长国家和个人才能富裕起来,只有富裕了,才能维护环境。进入70年代,由于经济增长一边倒政策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日益暴露,国民也开始切实感受到,经济增长和环境,大体上处于“相抵消”(trade-off)的关系,这时环境问题得到重视,政府和民间都开始行动起来,但力度还不是很大。环境保护的社会意识到了80年代末,才开始初见成果。到了90年代,环境意识在国民之中极大高涨起来。但韩国的环境保护,总的来说仍只停留在“改良主义”的水平上。

日本和台湾也大致经历了相似的过程。所以我们分析,这些国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是一个“试验和失误”(trialanderror)。从环境无知的阶段,到环境认识的模糊阶段。然后是知到行的过渡阶段。最后达到环境保护的官民共同行动阶段。

2.2.治理和管理手段、方式

美国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多层次的。就整体而言,其特点是以立法为基础,以行政措施为主,辅之以一定的经济手段。主要有:1、直接的行政管制2、自愿管制3、责任赔偿制4、污染税制5、津贴制等。

日本现在强调的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首先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计划中明确社会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第二,把环境考虑纳入政府的政策、计划和重在公共项目。第三,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综合决策。第四,日本民众和NGO的参与及其综合决策活动。

台湾的对策有:1、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区,保护自然环境。2、对城市与重点经济区、工业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3、推行“清洁生产”。主要措施:1、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正常机制。2、较大幅度地增加环保投入,积极治理污染,加快环境保护建设。3、加强以立法为中心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完善法规,强化法治。4、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促进污染处理。

从这些国家治理和管理环境的手段、方式来看,都强调了政府的干预。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且,各个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在具体的行动中不尽相同,有各个国家的特色。

3、对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参考意义

3.1.必须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如资源禀赋,人口众多等问题。

从上面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其资源禀赋不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也不尽相同。同样,在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具体手段和方式上也不同,这就要求我们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合我们的发展道路,采用适合我们国情的环境策略,处理好我国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3.2.采取适合于我国国情和地位的政策

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是大问题。我们应当结合国情和发展阶段,将环境问题放在发展的进程中加以解决。综合处理环境和发展的关系。

3.3.注意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即包括有效的利用市场机制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利用市场机制方面可以参考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管理方式。在目前应注意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加强立法和执法。()用行政管制手段,通过国家权力强制执行,以禁止、限制或要求经济主体的特定行为。如最低技术标准、排污限额或指标。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手段,主要通过创造一定的刺激方式,将资源环境的成本纳入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从而间接地改变经济主体的行为。如排污收费、污染税、生态环境补偿税、财政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等。

3.4.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也即在决策过程中对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从决策开始就要在环境、经济、社会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这样才能使三者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

3.5.政府和民众一起行动。根本在于人们的效用偏好,人们真正认识和感受到环境对自己的效用的影响。

3.6.正确认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大系统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些国家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中,我们应该吸取经验教训。那就是正确认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大系统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发展目标上,追求单一的经济近期高速增长逐渐转换成追求近期与长远相统一、经济与资源、环境、人口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路径上,主要依靠拼资源、上规模扩大生产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换成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发展内容上,应该注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益。

篇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是当代各国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到我国整治、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大发展较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逐步完善农村的社保仍然是我国工作的重点。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我国实现小康社会;有利于我国实力增强,提高我国综合地位。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设措施

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判断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政府工作的中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道路。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深远的意义,因此,我国必须重视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本文主要针对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社会发展的意义及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作分析,提出相关思考,希望对于我国的社保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有一定的作用。

一、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对我国发展的意义

1.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保障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保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各国的经济发展都说明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的二次分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解决经济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关键,是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稳定器。社保制度通过政府利用社会保障资金,同时利用其他行政手段控制或增加社会的总体需要,推动和改善市场的供需之间的相对平衡,提高我国市场的`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内需动力要靠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础。由于人民对自己的未来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于自己以后的生活省吃俭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的经济消费,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树立人民对于自己未来的信心,不再为自己以后的养老、医疗、教育等问题而担心,积极消费,拉动我国的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对社会进步有重要安全价值

社会保障制度被人们称作社会的“安全阀”,对于社会的安全价值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安全是人们对于自己生活维持的一种预期,人类社会的变革、自然灾害、疾病、个人原因等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重大事故的出现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有极大的威胁作用,甚至危及生存。社会保障在危险发生时的及时介入,提供帮助,将个人所面对的危险由全社会解决,极大降低个人解决风险的成本,也能更好地解决风险问题,从而维持个人生活的稳定,并将整个社会生活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有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个人在面临生活困境时可以及时获得社会的救助,使个人单独面对困境变为社会整体为其解决困境。这样可以使个人得以尽快从困境中解脱,维持个人生活的相对平稳甚至能重新开始创造个人新的生活。这种对于社会保障的预期给个人提供了在社会生活中可靠的安全感,满足了其心理的安全需求,提升了个人的幸福感。社会保障权将享有社会保障视为个人的权利,使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方,能更好地保证其在面对危险时更全面、及时地解决困境,重新开始生活。就社会而言,社会保障作为“安全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有效工具。

二、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实施的方法

1.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为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甘肃社会保险扩面、增强保费征缴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要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以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力争“十二五”覆盖到百分之九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以第三批试点范围扩大到百分之四十的县为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新农保试点地区适龄农民普遍参保缴费,力争“十二五”中期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要以城镇居民、大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建立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挤压重复参保和补贴的水分,力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失业保险要将所有企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特别是将通过市场机制招聘职工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点,以事业单位、服务型企业、高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巩固农民工参保成果,彻底解决“老工伤”问题,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要继续推动扩面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有大的突破。

2.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显得更加重要。加快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例如在城镇可以通过实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完善我国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市建筑随之变多,所以城市的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急需完善。在规范的条件下,逐步完善我国的工伤医疗保险,对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此外,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有待完善,生育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我国生育保险的能力,对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保障和基本的医疗待遇有保障,积极提高我国的社会化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是一天二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尺度之一,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必要的。我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明确规定社会保障责任。只有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才能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国家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参考文献:

[1]许尔君.关于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讨[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03.

[2]许雍卓.关于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2,02:7.

[3]徐永峰.社会保障权研究[D].吉林大学,,06:3-4.

[4]张太宇.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

篇5: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浅探论文

关于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浅探论文

“管理会计”这一术语在1922年H-W?奎因坦斯出版的著作《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入门》中被首次提出,标志着管理会计的产生。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引进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是一种管理思想,即用会计思维来解决管理问题;是一整套科学管理体系的汇总;也是一种素质和能力的体现。

1.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现状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管理会计理论传入中国。但是,经过了三十多年,我国管理会计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首先,管理会计自西方传入我国至今,国内业界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引入及介绍国外的研究成果,并没有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研究属于自己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致使我国管理会计尚存在许多缺陷以及不足。其次,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不高,从事管理会计研究的人员和研究资源较少,使得国内业界并不热衷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同时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远比财务会计要复杂很多,导致人们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再次,多年来,管理会计理论虽然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得到实施,但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未能从真正意义上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首先,对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依赖,导致管理会计信息的获取经常太过集中、迟缓;其次,管理会计理论较少关心企业在市场上的长期竞争力和获利能力;再次,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脱钩现象较为严重,无法使为内部管理服务的管理会计得到实质的应用。

2.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对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探讨,脱离了企业管理实践,不能及时为企业决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建设不完善。国内学者主要通过对欧美管理会计理论的引入进行研究,但国内学者一直从事翻译文献或者介绍类的规范性研究,没有形成自身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即使对于管理会计实践应用的具体研究,也仅限于案例分析或特定行业、企业的试点研究,管理会计理论发展缺少外部客观环境的促进。

(2)管理会计的应用对企业环境要求较高。当代,国外管理会计已经发展到一个较高水平,而国内企业的管理会计水平还差之甚远,其重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会计有些方法的应用需建立在较高的管理水平基础之上,而国内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企业发展步伐不相一致,更谈不上将管理会计的职能应用到企业管理中。另外,在我国企业中,大多没有设立专门的行使管理会计职能的组织机构,在内部管理制度上无法实现管理会计的作用。

(3)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由于管理会计g身学科的边缘性特征,在国际范围内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具体到国内,管理会计仅仅是为内部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的工具,因此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体系,这就使得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4)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的缺乏。随着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推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据调查,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缺□达三百万之多。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在低产出、低效率、低科技含量、高能耗层面徘徊,除去体制、机制、结构等方面的问题,管理会计高层次人才缺乏导致工作管理滞后也是其根本原因,须加强管理会计领域各层次人才的培养,才能使我国管理会计跻身于世界先进水平行列。

3.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

(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会计体系。中国的经济背景、文化环境、政治制度等外部客观环境与西方国家都存在明显的不同,在“管理会计中国化”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与国内现实的结合。相关学者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要加强对于理论的深入探讨并开展典型案例研究,在引入西方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和理论体系时,应该把中国的具体国情考虑进去,增强管理会计运用的可操作性,并且要不断检验管理会计应用理论的指导作用,创立属于_己完整的管理会计体系。

(2)营造管理会计的良好环境。面对我国竞争日渐激烈的市场环境,要营造一个适合管理会计运用的良好环境,就必须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将成本管理中心由制造成本逐渐转移到战略总成本上,实现企业的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的`结合,体现企业的短期效益及长期效益。从而使每一个企业都能真正考虑依靠改进内部管理来保证g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建立服务于管理会计的统一规范。管理会计的实际应用,不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约束,提供的会计信息、内部报告也不具有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与管理会计相关准则的缺失和不健全。虽然管理会计侧重于服务企业内部使用者,但是管理会计要想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必须基于上层建立统一的规范体系。因此,要围绕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建立与其相关的一整套体系,规范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流程,使管理会计的实施标准化。在管理会计的实施上,将合规性作为管理会计实施的首要依据,统一管理会计准则指导规范,建立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规范。同时,也应注意到,管理会计准则体系要注重与财务会计相关准则的协调性、一致性,保证管理会计在实践中的顺利实施。

(4)抓好管理会计基础教育工作。要想管理会计得到广泛的应用及推广,需要加大管理会计的基础教育工作。一门成熟的学科最主要的标志是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规范的教材,才能架起一座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的桥梁,促进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及运用。因此,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组织相应专业知识及实战经验的编写团队,编写出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教材。

在我国,管理会计的管理机制虽然还没有健全,但是已经有很多人看到了它对企业带来的巨大利益影响,因此,合适有效的管理会计正在慢慢崛起。随着管理会计理论在实践应用中的发展,必然推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融合及发展。

蒋笑宵(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台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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