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停止狗狗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欢迎大家分享。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

篇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育专业招生专业加试报名已经开始,请具有音乐、体育、美术基本素养的初中毕业生于5月12日前登录我校网站报名。

一流的学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培训基础教育和幼儿园师资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创办,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学校具有1的办学历史且体系完备,在中国师范教育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师范学校,第一所创办五年制师范教育的学校,也是同类学校中唯一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

一流的设施

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新校区占地600亩,将于209月启用。新校区建有现代化的音体美教学设施。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专用教室和电脑作曲教室、音乐欣赏教室、数码音乐实验室(MIDI)等国内一流。现代化的体育馆、体育场、乒乓球教室、体操房、动作影视室以及其他配套体育设施配置齐全;美术系专用的画室以及书法、中国画、手工制作、电脑美术教室和师生创作室、陶艺制作室等一应俱全。

一流的师资

学校现有专职音乐教师36人、美术教师33人,体育教师3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45人。他们分别在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电脑音乐制作和美术教育理论、油画、国画、装饰画、平面设计、立体设计、电脑设计艺术、书法以及田径、球类、体操、游泳等方面各有专长,并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杰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艺术创造能力,不仅在教育教学中屡创佳绩,而且发表了大量的'作品和论著,很多人在省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大奖。

一流的成果

学校创办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40多年,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毕业生。他们中的很多人已成为小学、中学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的中坚,为南通的音乐、美术、体育教育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有的进入了高等院校深造,获得了硕士学位,或留在大学任教,或出国发展;还有的进入了专业艺术、体育团体和省市级电视台,并成为骨干;在全国声乐、器乐、舞蹈以及书画大赛和体育比赛中我校学生屡获金奖、银奖,在全国第四届、第五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我校代表队蝉联专科组团体冠军,并囊括了个人五项全能的第一、第二名,连续四届获得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团体冠军,为我校乃至南通、江苏教育赢得了荣誉。

一流的管理

学校是南通市首批最安全学校和治安模范单位。学校实行封闭式校园生活和宿舍管理,配有专业的保安队伍和生活指导老师队伍,负责维护学校和学生宿舍生活的秩序和安全,每个寝室都有盥洗间,并配有电话、热水器及全套卫生设备。学习之余,学生既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又有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保证体育课课时。今后,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一大批合格的音体美师资。热忱欢迎有基础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我校音体美专业。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均可参加“5+2”专转本考试,获得进入本科院校深造的机会。

篇2: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启事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招生启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学校现设有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等7个专科专业,面向湖南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男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联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体美专业招生启事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六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条 学校官方网址:www.xnyesz.com;招生就业处网址: www.xnyesz.com/zsjy;招生办公室信箱:xnyeszzjc968@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735-2295666 传真电话:07352839525 邮编:423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篇3: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60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六、奖、助、贷政策

1、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2、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元。

七、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邮编:154107

网址:

电话:(0468)3593550 3593180 3593118

E-mail:hgszzsb@163.com

篇4: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设有哪些专业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建设的全省唯一一所师范高专。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于(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和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升格后合称名)。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2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3000万元;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专业级的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学校有教职员工190人,其中,专任教师176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7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89人,省级、市级骨干教师25人,双师型教师59人,市级教学团队(李玮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

篇5: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排名哪些专业比较好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介绍: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于20经省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1962年建校的.原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和原长春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组建)。是省、市政府重点扶持建设的全省唯一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篇6: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西南路369号(邮编:243041)

五、招生计划: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600名,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安徽省20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备注:学前教育为师范类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所有专业文理科兼招。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安徽省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考生可填报1个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专业服从志愿无需填报。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并划定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我校依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总计划数1:5分别确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3月24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一)文化素质测试:省统考

1.测试内容与方式:含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三科内容,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测试。考试纲要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 。

2.测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19日(9:00—11:30)。考点设在各市、县,考场信息详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

1.测试内容与方式: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自我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数字应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五个模块,每个模块60分,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测试。测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

2.测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8日(8:30—17: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校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缴纳测试费120元。2017年4月9日(8:30—11:00)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场信息详见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参加

1.测试内容与方式:

(1)学前教育专业:主要考核考生语言、音乐、舞蹈、美术基本技能,包括故事演讲(自备儿童故事或寓言故事,时长不超过3分钟为宜)、歌曲演唱(自备艺术歌曲或儿童歌曲,时长不超过3分钟为宜)、舞蹈表演(自备成品舞,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3分钟为宜)、儿童画创作(命题,需着色,时长60分钟)四个模块,每个模块75分,总分300分。测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

(2)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主要考核考生计算机操作技能,包括文字处理、数据处理、图像处理三个模块,每个模块100分,总分300分,时长60分钟,统一上机测试。测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

2.测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8日(8:30—17: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校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缴纳测试费120元。2017年4月9日(8:30开始)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点设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场信息详见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九、入学测试成绩

入学测试成绩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十、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所有专业文理科兼招,不分文理科,统一录取。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17年4月13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17年4月27日—28日,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相关事宜

(一)入学待遇:毕业证书、学杂费标准、奖助学金、日常教学及其他管理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收费标准:学杂费及测试费等均按省物价局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省教育厅,按相关规定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五)监督举报: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所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5-8215019。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5-8215015、8215009、1895553

(二)学校官方咨询QQ群:280952043

(三)学校网址:www.massz.cn/ 招生网网址:218.22.170.75/zs/

(四)特别提醒: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篇7: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2017年3月19日(9:00—11:30),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

(二)2017年3月24日,我校招生网公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三)2017年4月8日(8:30—17:30),考生至我校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缴纳测试费120元。2017年4月9日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2017年4月13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五)2017年4月27日—28日,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六)2017年5月5日,我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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