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虎饼干”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

篇1: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

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

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办法》及《河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考试)。现就20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学岗位专职教学人员。

二、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个阶段进行。

笔试阶段:

1、年6月21日-24日:网上报名并预定考试大纲;

2、2011年7月5日-7日: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考试大纲;

3、2011年9月13-14日: 考生现场确认点领取准考证;

4、2011年9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教育学8:30-10:00 心理学10:30-12:00

5、2011年9月28日: 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专业技能考试阶段:

1、2011年10月10日-16日:专业技能考试网报;

2、2011年10月17日-19日:现场确认;

3、2011年10月24日-26日:学校统一网上下载准考证加盖单位公章;

4、2011年10月29日-30日:专业技能考试。

三、有关事项

1、本次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办法,根据报考情况在全省设立若干考点。

2、专业技能考试按以往形式举行。

3、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各有关高校要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报名网址: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jszg.hee.cn/

4、各高校要及时对外公布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做好考试咨询工作。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篇2:河北: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7月1日—15日。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

特此公告。

篇3: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川医考办[]2号文件精神,现公告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报名网址:

各县区考生(网上已报名和未报名的考生)4月10日—4月22日在各县区卫生局医政股确认(或补报名),在此时间内未到县区卫生局确认(或补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23日—4月25日到泸州市卫生局(医学会)确认(或补报名)。

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附二院、附属口腔医院的考生4月10日—4月25日到泸州市卫生局(医学会)确认(或补报名)。

现场确认(或补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与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7、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4张;

8、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6年或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2)师承证明(19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至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2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7年9月22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四川医学网和泸州市卫生局网站()查询。

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篇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大纲

20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6月30日止,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为年7月3日—7月14日。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www.gz.stats.gov.cn贵州省统计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选择所在地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后,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需携带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复印件1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报名表》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统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直接现场缴费。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贵阳市”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 月3日— 7 月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贵阳市统计局人事处(贵阳市金阳市级行政中心B区306,联系人:王小燕、电话0851-87989120)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成功并通过终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自行登录报名网页打印。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字233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篇5:云南曲靖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云南曲靖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河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公告

关于做好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曲教人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行业准入制,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以及《云南省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2]4号)文件的要求,我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教育系统

(1)近年来刚参加工作,因种种原因未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部分新录用教师(主要是中专类教师);

(2)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3)因工作变动,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4)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

2、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曲靖籍公民均可在网上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请查看云南教育网:(www.ynjy.cn/Article/List/List_11.shtml )和进入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页面。

三、报名地点

以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或网上报名。户籍是麒麟区的,可到麒麟区教育局报名。曲靖市市直学校需要申请报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带着相关证件,到市政务中心(曲靖会堂)报名。自己在网上报名的,请把相关证件交到本人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指定报名的地点)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四、日程安排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要求,2012年教师资格受理时间,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如下:4月16日至4月24日全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认定权限,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25日至4月27日统一报送申请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5月18日至20日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1日至5月30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5月28日至6月1日,曲靖师范学院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现场确认,6月2日至6月30日,上报信息,领取证书、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初给遗失教师资格证者补办。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成员及测试的形式

各县(市)区在认定教师资格时,特别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过程中,要根据职责权限建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建每学科不少于10人的专家库,每次测试按抽签决定专家组人员名单,测试组每组由3-5名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要求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所任学科的高级职称,认定高级中学或中专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员,应该是在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包括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

2.面试包括说课和专家提问。

六、注意事项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所开设和选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重新申请认定高层次教师资格人员的在职教师,需提供原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人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号码。

4、普通话证书

七、加强领导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重要性,把好教师入口关,宁缺勿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专用设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掌握好政策。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一概不得受理;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追究其单位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篇6:佛山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自行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规格数码照片。

二、受理报名对象:佛山市辖区内合法医疗卫生机构试用合格人员(户籍与试用单位均不在佛山者不予受理)。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址:

(二)现场报名(考生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0-25日,由考生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可以报考的学历:

(1)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

(2)月31日前入学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

(3)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历;

(4)9月1日前入学取得的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5)209月1日后入学取得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维医、蒙医、傣医医学专业的中专学历;

(6)-入学取得的广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医学类专业中专学历。

(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含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不能报考的学历及情形:

(1)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教育学历;

(2)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属自主招生办学的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3)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

(4)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5)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6)医学专业毕业,但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7)医学专业毕业,但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8)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9)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

(10)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11)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二)试用期要求

1、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者,毕业后必须试用工作满1年,试用期截止至2007年8月31日。

2、医学类专业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但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但在学习期间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

3、试用时间书写格式统一为:x月x日至2007年x月x日。

(三)报考级别

1、执业医师

(1)本科和本科以上(硕士、博士等)学历。

(2)大专学历: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连续工作2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连续工作2年的证明材料(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②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须提交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中专学历:①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工作5年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注册后取得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工作5年的证明材料(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②196月26日以前毕业并转正,取得医士资格的,须提交医士任职资格证明和由人事部门存档的转正证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医士工作时间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1)中专和大专学历。(2)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类别(分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5个类别):

1、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

2、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者,只能报考临床类别。

3、中西医结合类别:已获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又取得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二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

4、学历类别、试用岗位类别、报考类别三者必须一致。

六、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全部报名材料用a4规格纸张)

1、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与执业证书和医士职称证(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如身份证与毕业证出生日期不符的,应同时提交错证发证机关的证明。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4、持中专学历报考者,提交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

5、试用单位录用表或录用合同复印件(审核原件);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篇7: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安排

贵州省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安排

做好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黔招考成〔2013〕18号

各有关考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时 间

类 别

3月16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学段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M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M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专业课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的科目三即“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贵州省内(指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贵州省)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自《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起,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申请人员原则上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三)报名流程: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4年1月6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所选考区报名确认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确认和缴费等事宜。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将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要仔细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确认点工作人员在考生签字确认信息和完成缴费后要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名审核通过确认”操作,否则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生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14年3月10日-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试卷申报

各中心考点应在2月14日前,将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1)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试卷申报表是申报和领取试卷的唯一依据,各中心考点务必详细、准确填写。

八、考务管理系统

各中心考点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考务工作,网址: kaowu.ntce.cn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考场编排、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均须在该系统上完成。各中心考点若考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考务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的,请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传真到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办理。

九、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联系电话:0851-5952119、0851-5951499,传真:0851-5952119、5959665。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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