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契”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读者的世界散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读者的世界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读者的世界散文
读者的世界散文
读者不仅成为陪我度过无聊生活的朋友,也因为她,我结识了这个世界,这个日新月异,而我却远远落后于时代的世界,从文章里知道另一篇文章,或者另一本书,因此我便得以知道另一种思想,另一种关于世界的认知。
比如《看见》里的那个文艺女记者和她成长的故事,比如麦家,那个爱写逻辑神秘小说的人,以及他正在扶植的新作家,当然,最近感触最深的是美国作家DJ赛格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见过的书名里,我最喜欢的或许就是这个名字了吧,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我从听到他的那一刻就开始的故事猜想,或许和大多大数想法一样,我的.猜想总是想象力过于丰富而曲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直到打开故事的那一瞬,我的想象力完全崩溃在平常近乎粗俗的文字里,这里见不到麦田,看不到浪漫,满纸的陈述来自一个青春叛逆期的不良少年,在那段青春灰色的年华里,我看到了落跑的自己,于是悲伤逆流成河。
每个人的青春都会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席卷那段悲伤逆流的时光,而那个时光机里,自己的画面狰狞而落魄不堪回首,没有专注的意志力,不能坚持的梦想,培养的高不成低不就的清高文艺趋向,在生活面前,我曾那么无力的徘徊在那个叫青春的路口,用自己的落寞看着别人的繁华,在落跑的路上一直颠沛流离,不知所终。
像故事里的少年,一腔愤世疾妒的怒火,憋在胸腔里,酝酿已久的火山本要用来毁灭世界,只是最终毁灭了自己。
只是,时光淘洗过后,守望的田野平淡无奇,一如生活,本身,平凡就是伟大。
篇2: 读者短篇散文摘录
不久前,女儿一双磨砂皮鞋晒在门口,不知被哪个缺德的人用刀片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那是我们花了两百多元买的新鞋,上脚没几天就不能再穿,女儿难过得哭起来。我把鞋子拿到小区门口的皮鞋手工店,小学徒看了一眼说:没办法,除非换皮换帮。老师傅接过来看了看,说:你要是放心的话,我就在皮鞋上再多划几道口子,两只鞋子都划上。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老师傅说:这样看起来显得对称,是刻意而为,会显得别具一格,又不影响穿着。我还是不太理解,反正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我把鞋丢下走了。第三天下班我顺便去取鞋,一眼就发现那双鞋,鞋子上果然又划了五六道伤痕,用铁锈红色的软皮补好,四周用的是粗针大线的细麻绳,针脚故意歪歪扭扭,显得质朴粗犷,与磨砂皮的风格一致,一双鞋看上去比先前更独特也更有趣,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更具审美品位,我连声夸道:师傅手艺真棒。
在流水线上打工的妻妹有一天拿出一件衬衫给我们看,那是一件白衬衫,因为不小心被钉子勾住,后背上撕出老大一个口子,她惋惜地说:一百多块买了件衬衫,才穿了三天就不能再穿。老婆接过来左看右看,说:我拿回家帮你补补看。结果三天后,再一次看到那件衬衫时,我惊呆了:所有不规则的裂痕和口子全被
像北方冬天树枝上的冰花或雾凇一样,美极了。为了强调这种效果,老婆特地还在树枝下用花棉布头拼贴了一个胖乎乎的小雪人和森林木屋。一件原来撕毁不能穿的衬衫,现在变得比原先那件更完美更独特。我赞叹道:太漂亮了,就像艺术品一样。老婆说:都是那个做皮鞋的老师傅给我启发。补丁,原本是一种遗憾,却可以通过巧手匠心,让它呈现出一种完美。
老婆的话也给了我更大的启发:世界上万事万物不可能总是十全十美,补丁作为一种缺憾是免不了的,包括人的生命,生命也是这样――伤害、残疾、病痛等等。伤口既已存在就无法回避,你不能指望展览伤口博人同情,那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你能做的和你该做的,就是用补丁缝合伤口,并且还要努力在“伤口”上开出最美丽的花朵,生命之所以有意义就显现在这里――像被处以宫刑的司马迁、像双目失明的博尔赫斯、像耳聋的贝多芬、像瘫痪了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为残缺的不完美的生命打了一个最完美的“补丁”。
篇3: 读者短篇散文摘录
我在杨柳青租房打工。一天回家,看到门上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上月电费,一共15.5元,隔壁。”我这才知道隔壁原来住着人,并且我们合用一个电表,塞条子是为了要我出另一半的电费。我赶紧拿了8元钱准备送过去,可一看铁将军把门,只好把钱用方便面袋装好塞进了门缝。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刚打开门,就发现门缝里塞着那个方便面袋,里面装着2.5元钱和一张字条:“你刚来不满一个月,所以不应该收你全月的电费。”
看了那几个字,我的心里一暖。哟,这人还挺较真儿,给他(她)小便宜,他(她)都不要
此后,我一直留心隔壁的一举一动,可奇怪的是,从来没听到过他(她)屋里有什么响动,也从来没有见过他(她)的庐山真面目。
半个月后,我的煤快烧完了,连续几天到街上去等卖煤的,都没等到。附近的居民都说,一个月才来一次卖煤的。没法子,只好给隔壁的他(她)留了一张字条,问
个 问哪儿有卖煤的。
第二天我下班后,看见门口放着一袋煤,上面还用细铁丝穿着一张明码标价的字条,写着:“83×0.19=15.77(注:实付15元)。”
这样心细的一个人,我想她一定是女的,可又一想,四十多公斤的一袋煤,一个女人根本没法弄回来。既然不是女的,那就一定是男的了!于是我就想:如此心细的男人可真少有
老样子,我把买煤的钱塞进了他的门缝,当然少不了好处费,不算多也不算少――5元。
谁知道,我的做法惹恼了他。隔天,我在门缝里看到了我那5元钱和一张怒气冲冲的字条:“小姐,你会不会算帐啊,有钱你救助失学儿童呀!!!”
看得出来他是生我的气了,不然他的措辞不会如此严厉。想到我的做法伤害了他的好心,我很自责,愧疚地找了纸和笔,郑重地写上:“对不起!”顺便还画了一个流泪的小女孩。
我的字条换来的是10块阿尔卑斯奶糖和一张温情脉脉的字条:“乖,不哭,告诉你一个秘密,门口的编织袋里有劈柴。”
为了确定他的性别,更为了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关照,我给他回了张字条:“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星期天我休息,你有衣服要洗吗?”
他的回复是:“谢谢,恕在下不能成人之美。”也许是怕拒绝会伤害我,他在字条的下端画了一枝小小的玫瑰,虽然画得不是很好,看起来像朵喇叭花,可我猜想他想表达的一定是玫瑰。
那张字条让我胡思乱想了半天。他可真会说话,以为我是免费洗衣机啊,还成人之美。我也较起真儿来,在纸上画了一台洗衣机,旁注:“免费,不洗白不洗。” 第二天,我在门前看到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两件格子衬衣,我发现衣服一点也不脏――他是怕拂了我的好意!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门上贴了两张字条,一张上面画着美丽的雪花,雪花的下面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另一张上面写了一句话:“小心路滑。”我一看就明白是下雪了,他要我走路小心。下楼一看,外面果然白茫茫的一片,一般暖流顿时涌上了我的心头。
我迫切地想一睹他的庐山真面目。第二天,我在他的门上贴了一张画,上面画了一个腼腆的女孩子,睁着好奇的眼睛说:“隔壁的,我想见你。”
你猜怎么着,他的回复是一只龇牙咧嘴的恐龙,没有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在告诉我他是一只恐龙,怕吓着我。于是我礼尚往来地画了一只吐着舌头扮着鬼脸的画像,言下之意是说我才不怕他呢。
篇4: 读者短篇散文摘录
一天,老乞丐对璐丝的父亲说:“你的孩子很有音乐天赋,该给她找一个好老师
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郊外,有一座掩映在绿树丛中的豪华别墅。每天傍晚时分,
了。”璐丝的父亲说:“我本想请本市著名的钢琴家吉斯尔教授,他是世界上一流
从别墅的窗口会传出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弹钢琴的是一个小姑娘,名叫璐丝,长
的钢琴家,可我登他的门时,他说什么也不愿意见我。”
得漂亮又可爱,曾在欧洲少年钢琴比赛中夺得冠军。
老乞丐听了,叹了一口气说:“这样吧,我给你写封信,拿着这封信再去找他,他也许会给我一个面子。”
就这样,璐丝的父亲带着女儿又一次来到了著名钢琴大师吉斯尔教授的家门。这回他拿出了老乞丐的信,没想到仆人十分客气,领着璐丝的父亲来到吉斯尔的工作室。仆人指着那位正在弹钢琴的老人说:“他就是吉斯尔教授。”
璐丝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那美妙的琴声。天啊,这乐曲璐丝是那么的熟悉,这不就是老乞丐抄的谱子吗?一曲终了,她走上前去,向老教授深深地鞠了一躬:“吉斯尔教授,您好。”老教授缓缓地转过身来,璐丝父女俩大吃一惊,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老教授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给璐丝抄乐谱的老乞丐!
吉斯尔教授朝他们父女微微一笑说:“没有想到,是不是?”为了解除这一尴尬局面,老教授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原来,吉斯尔教授是个十分严谨的音乐家。不久前,他收到璐丝父亲的信,请他收他的女儿跟他学钢琴。可是吉斯尔教授带学生有个原则:要学艺,必须先学做人。为了了解璐丝的思想品德怎么样,他就故意扮做老乞丐来试试她。让吉斯尔教授感到欣慰的.是,小女孩璐丝不仅钢琴弹得好,而且人品也好。这正是作为一个未来的艺术家所必不可少的优秀品质。于是吉斯尔教授愉快地收下了璐丝做自己的学生。后来,璐丝终于成了世界上优秀的女钢琴家。

篇5:读者写景散文精选
山里人,城里人,城里人看不起山里人,山里人老实巴脚的,不会油嘴滑舌,不会花言巧语,山里人心地善良,淳朴憨厚,本分,不愿与人争事非。山里人不识字,走时城里来,很容易迷路,往往分不清东南西北。
哦,最近上班这里来了一位陈阿姨,和我一起上班,她憨憨地笑着对我说:我是山里人,不识字,以后靠你多关照。我对她说:我也是山里人,我就喜欢我们山里人……
哦,山里人,哦,大山,我的思绪一下子被勾回了老家的山里去了,那些千姿百态的群山啊:将军山,红伞庙,杨塞山,兔子垭,刘家峰儿,白马关,龙王山……
这些山环绕着我的老家关庙镇将军乡。
有一种思绪一下子汹涌深沉,像想起了久别的恋人,那样亲切,生动,让人思潮翻涌,让人牵肠挂肚,哦,大山,那是我的摇蓝,那是我的乐土,那是我生命的诞生地,我热恋的母亲的怀抱,我生命中最熟悉的无法割舍的根啊。
有一种情愫默默被勾起,忆起大山,忆起山的片段,那些关于山的形象,我犹如想起了最亲的亲人。
哦,远山,那群山环绕,那连绵不绝,那依依偎偎,那大大小小的群山啊,你们是故乡最忠实的精灵啊,守望着与呵护着山村和山村的一切生灵……
居住于城市的中央,我仿佛遗忘了大山,却发现自己其实是从未离开过山,城环绕着我,山环绕着城,把安康装扮成一个别具特色的小山城。
我是山的孩子,血液里流淌着大山的精髓。我是山的孩子,以前是,现在是,将来是,永远是……
水是清清浅浅的一潭清泉,或者一个沟道,一弘小流,一口老井,水清纯甘甜,是最天然无清洁无污染的水源,水,是大山的血脉,她们从石缝间渗下来,渗下来,冰凉可口,清爽沁心。
溪流是随处可见的,在林间,在树丛,在深涧,在庄稼地的里边,水,清清浅浅,连绵不断,就这样流下去,不知道流向了哪里,不知道是不是白白流逝,白白浪费,没有人理会这,仿佛这一切是上天的赐予,不用出钱,任意攫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溪流淙淙,小河叮咚……
水滋润了山,把山养得浓浓绿绿的,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与无比的活力,那些山的生灵们便互相雀跃了,山总是绿得葱茏,绿得浓郁,树与草儿仿佛是拼了命地疯长着,山坡上芊芊莽莽的,挤满了各类的植物……
人就淳朴得如同这些平凡的小草野花,与世无争,独放芳香,人就老实的如同这沉默的大山或者坚硬的石头。山里的人们坚强,倔强,不怕吃苦,不娇气。
人点缀在山里,就像是山的蚂蚁,或者一个黑点一个音符,山里的人家稀稀落落的,家家关门闭户的,哦,年轻的,都进大城市里去打工了,山里就只剩下几位孤寡老人,还虔诚地守护着他们的草窝,不离不舍。山里便沉寂了下来,冷清而又荒凉,山的生灵们便猖狂起来,那些野猪,那些野物,便都像是这里真正的主人一样,见人不惊不咋的,一点儿也不怕人,倒是人处处怕它们了。
有些小路草长没了,有些院坝树草或者竹子全霸占了,竹林一片片,槐林一坡坡,桦林一面面,哎,这些天然的风景保护区啊,就这样子悄然无声地存在着……
像这里的人们一样默默平凡无声无息……仿佛被尘世遗忘,却又活得比城里人更有福气。山里人活得硬朗,活得健康,吃得健康,那些不用花钱的天然的新鲜的氧气啊,就是无比宝贵的生命的财富……
山里人有赏不完的山景,可他们习以为常,面对不会惊奇,山里人有干不完的农活,勤劳与辛苦远胜过城里人……
出门是山抬头是山,低头是山,一切是山;面对是绿左边是绿,右边是绿周遭是绿。
这样的美景哪儿寻,这样的幸福哪儿找,到我老家山里去,任君赏遍不思回……
[读者写景散文精选]
篇6:最佳读者散文
最佳读者散文
写作是愚人的事业。痴迷的作者,似牛一样反刍着生活的苦辣酸甜,那百投一中的惊喜,心灵倾诉后的畅意,都不足以抵偿精神的巨大付出。惟有读者心灵的真诚呼应,才是作者最希望获得的酬报和拥有。
在我之作品有限的读者中,我拥有一位最忠实、最痴迷的读者。已发表的她要读,未发表的她也要读,刚写就的她更以先睹为快。她就是我这头笨牛眼前的一根挥之不去的鞭子,催赶着我,策逼着我,在短短四年里,除了无法以字数统计的当面切磋,她竟为我写下600多页近20万字的评析意见。使我深受裨益,文章日渐成熟,得以忝列省作协会员那长长的名单之中。在我的心中,她就是一名最佳读者--焦作市作协会员赵桂梅。
我与桂梅是在《莽原》的一次组稿会上认识的。虽然她已过不惑之年,却仍葆有一颗晶莹碧透的童心,她的热情和坦荡一瞬间便驱除尽陌生的距离,给人以似曾相识的祥和感。后来,通过电话、书信交往,相互有所了解,我们成了能够畅开心扉交流的文友。赵桂梅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出手不凡,两年间在《文学青年》、《中国妇女》、《辽宁青年》《科尔沁》、《准葛尔》、《中国妇女报》等报刊发表诗文数十篇。风头劲猛的她突然身患重病,八年抗病,九死一生,至1991年再次执笔,灵感心智已大不如前,但在市级作协会员中,她仍是姣姣者,年年都有佳作问世。与之比较,她的业余有点专,我的业余没有恒,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做梦也想不到,她会认为我“很有潜力”,心甘情愿对我挥起了助推的鞭子。桂梅在致我的第一封信中便坦言我与她文心相通,鼓励我说,做小草就去染绿春天,做沙子也要做一粒金沙。从此,她的坚持使我不能懒散,她的批评使我不敢轻心,她的褒奖使我不会放弃……她那20万字饱蘸情谊的评析意见,促我文思渐敏,作文有了长足的进步。尽管我这人没有什么雄心大志,也常常深夜笔耕不辍,细想,那动力便是不想让桂梅这样好的读者太失望。
岁月饱满了我们的友谊,友谊丰盈了我们的文思。于是,在记忆的深处,她为我的`《朋友的断想》拍案叫绝,我为她的《战胜自己》扬眉吐气;她为我的《让生命去迎接下一个伤口》心潮起伏,我为她的《泪眼观苍海》热泪盈眶。从桂梅“不知今夕谁持缰/万里荒原共徘徊/他年我若书青史/不教翠竹染尘埃”的诗句里,我读出浓浓的情义;从寒竹“扬起梦帆/航程不会搁浅/带上希望这块干粮/旅程忍得饥寒”的诗句里,她读出耿耿信念。于是,我们面对万丈红尘,懂得了所有的苦乐,所有的悲欢,都来自一个源--文学爱好。我们浸在文学的源里,心绪往往会很自然地化作缕缕清风,和着彼此的心灵恣意潇洒。
在文学的边缘,我与桂梅共品生活的酸甜苦辣。是生活使我们有了永不枯竭的思想火花。她说,想到做不到,做不到却还在想是最难受的感觉。其实,这种感觉就是梦里有现实里没有,现实里没有却还在梦里追求的巨大诱惑。为了这永远无法满足的诱惑,无论现实多么的差强人意,伤透人心,多情的人们仍苦挣苦扎地生活着。于是,在桂梅爱人的建议下,我们有了一次还算成功的合作,就是那篇《伤心》:
伤心,是最难堪的回首;是最彻底的付出;是最清醒的失败;是最深刻的记忆。
伤心,是欲望得不到满足时的失望,是真诚得不到理解时的渴望;是真情得不到回报时的绝望。
……
伤心的人最容易沉沦也最有望崛起。伤心是左右生命成败的萧何。
伤心不是丧心。伤心是在理智的温床上的自我折磨与挣扎。
最令人伤心的,是伤心人的报复与伤害,最令人欢心的是伤心人的宽容与奋起。
……
多少年过去了,读着如此《伤心》的文字,我仍能感觉到那种合力的茁壮。
最难忘,一坐车就晕的桂梅,为了我的一篇《围城三题》,三番五次乘车去编辑部催问。她说,好文章发不出去她替我着急上火。我说,编辑只能枪毙文章,又枪毙不了人的。文章终于刊发了,听说她还为此写了两篇出赞助费的报告文学,我真服了她了!她却不无幽默地说:“‘绿灯’也需要添油。”最难忘,她为了避免友谊受到无端伤害,未雨绸缪,框定我与她的“兄妹”关系,大俗大雅,亲情融融,“智者不自毁”的努力使我们的心灵净化,人格升华,文彩相得益彰。
有了桂梅这样的第一读者,寄出去的文章即使石沉大海,我也不再失落、沮丧,有她的肯定足以鼓起我追求文学的信心。如果说才疏学浅的我耗费心血为文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但能够拥有像赵桂梅这样的读者,我会一辈子痴迷无悔。
.5
篇7: 第一位读者散文
第一位读者散文
最开始在博客上发文,主要是一些诗词。那时候写了一些自认为格律诗词的东西,除了发到博客里以外,还拿到贴吧里去发。有吧友指出不合格律,还有一个吧友真诚的说,你一首一首按格律写,多好啊。他们把我说得有点蒙。后来有一个吧友发了一个诗词吾爱网的链接给我,我这才知道了什么是押韵,什么是平仄,哪里要对仗。于是把先前写的格律诗词重新改过,以后的古体诗词就严格按格律写了。
写了一段时间,有一些诗词自己还比较满意。就在网上找到一些书法家,请他们把自己的诗词写成书法作品,装裱起来。有些诗还让书画老师配上画,在画上题上诗。看着一幅幅书画作品,感觉自己像古人一样,很有一点穿越的意思。把书画都拍成照片,放到了博客里。在欣赏书法的同时,回味一下自己的诗词,别有一番风味。
除了格律诗词,我还写一些新诗,新诗写得不多,比古体诗词少多了。我写诗的时候,完全是兴之所至,轻松自如。想到哪写到哪,想不出来就不写。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苦思冥想,搜肠刮肚。当然更没有心血成诗的感觉。我只写感动自己的,和有感觉的人和事。 没感觉的`就不写,勉强写也写不好。
我诗中所写的历史人物,有曹操、秦始皇、隋炀帝。现在对曹操的评价,已经是正面的多,当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而秦始皇和隋炀帝,我认为对他们的评价有很大的问题。他们两个历史人物,对中国的贡献都是很大的。我们做为受益者,首先应该大力肯定他们的历史功绩,颂扬他们的进取精神。至于他们的负面行为,是因为受历史的局限性。我们知道就行了,没必要恩将仇报了。
后来我有了个想法,就是把自己的诗词放到小说里去。按着几首诗词,构思了几个短篇,写小说的同时,把诗词插到里面去。这也是受了曹老先生的影响。小说的人物,却大都是借用了吴老先生的。写着写着,忽然觉得写的东西够一本书了。于是就找到我要印书网,把自己的诗词,几个短篇,再加上一些书画作品发给他们。经过他们排版,设计封面。几个回合下来,就可以开印了。书印好了寄过来,虽然不是正规出版的,但也是像模像样的一本书。这时我在上碰到一个网友,我对她说我写了一本书,还主动提出送给她一本。她答应了,就把她的地址发给了我。她是出头岭镇、出头岭村的人,我在书里签上自己的名字,把书寄给了她。以后又陆陆续续的送出了十几本,但出头岭镇、出头岭村的那位网友,却成了我的第一个读者。
这时候我开始写散文。在此之前,好象只在中学写作文的时候,写过一些类似于散文的东西。构思了几篇,第一篇是写在贵州的一些经历和感受,写得还挺顺手。虽然不知道写的算不算散文,反正是有头有尾的写完了。后几篇就不太顺手,一直写不出来了。直到最近,受一些事情的影响,才又写出了一篇。不过这不是以前构思的。那几篇一直还没写完。
以后我想写一首关于汉高祖的诗。心里一直想着,总也没下笔。有一次出去,看到王立群老师百家讲坛“大风歌”的光碟, 就买下来回家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讲座看完了,长诗“高祖歌”也一气呵成。这是我写的第二首长诗,第一首是“国庆阅兵歌”。
后来做出版的葛风芹、门立伟两口子找到了我。经过几次接触,相互有了了解。我把稿件发给了他们,他们给我寄来两份合同。我在合同上签了字,把其中的一份寄回给他们。接下来又是排版、设计封面。修改和校对书稿。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告诉我书号下来了,是现代出版社的。又经过几次修改校对,终于定稿了。样书印好寄过来,感觉很不错。就这样,我的第一本文集“平沙日落集”正式出版了。再后来他们出版“心灵诗者”这套书的时候,又把我的几首诗词收了进去。虽然我的第一个读者是出头岭镇、出头岭村的,我还是没能出头,却误打误撞的出了本书。其实出不出头的对我并不重要,而出书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
篇8:世界读者文章摘抄
世界读者文章摘抄
我们倾向于对这个静态的世界赋予动态的意义,你在秋天里看到收获,他在秋天里看到冬天,在同一个事物里,我们读出了不同的内涵,这就是我们的知觉,我们用知觉来指导我们的行为,而不是客观事实。
我们的知觉并不准确,一个清秀的女孩在文科班大概只是长得不错,而在一个女生匮乏的理科班却显得光彩夺目;我会因为一个人的缺点而记住他,在我的眼里他或许就只是这个缺点。
我们习惯于去解释他人的行为,当一个人偷窃了,我们会把他和他的过去比较,如果他过去亲切善良,我们会认为他是有苦衷的,如果他过去孤僻冷漠,我们认为他就应该是个盗窃犯;当我们得知他确实有苦衷,我们还会和他换位思考,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会不会这样做?如果会,那么他值得同情,如果不会,他天生就是个盗窃犯。我们就是在这种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中,理解这个世界。
我们以偏概全,一个学习好的孩子一定品格优良,一个学习差的孩子一定品德欠缺,一个热情的人一定幽默,一个冷酷的人一定人缘不好。
我们天真的认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别人应该跟自己想的'一样。
我们觉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清华的每个孩子都是才华横溢,技校的每个学生都是淘汰品。
在刚刚遇到魔鬼之后,我们会觉得天使如此可爱,在一群天使之中,我们觉得每个天使都是平常人。
我们就是这样,以有限的信息来认识这个世界,而这些有限的信息又是根据我们的兴趣、背景、经验、态度甚至是心情而主观采集的,我们可以在一个模棱两可的事件中,得出一个毫无根据的结论。
世界是一个圈子,我们把自己放在一个更小的圈子里,比来比去,以自己失真的眼睛来审视这个世界,这就是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所以,我们必须更为冷静的看待这个世界,我们在乎的别人未必在乎,我们认为的真理未必就是真理,不要在一个小圈子里跟他人比来比去,这样看低了别人,更看低了自己。以一种更为开阔的视野,在一个更大的空间,更长的时间里来审视自己的行为,以一种自主客观的心态,和主流体系保持理性的距离,把时间浪费的更有意义。
我们属于时间长河中阶段里的阶段,让我们慢一些,更慢一些,清楚的审视这个世界,看的更真一点,更长一点,让自己活在一个客观世界里,而不是他人的言语和期望里。
篇9:寄小读者散文
寄小读者散文
似曾相识的小朋友们:
我以抱病又将远行之身,此三两月内,自分已和文字绝缘;因为昨天看见《晨报》副刊上已特辟了“儿童世界”一栏,欣喜之下,便借着软弱的手腕,生疏的笔墨,来和可爱的小朋友,作第一次的通讯。
在这开宗明义的第一信里,请你们容我在你们面前介绍我自己。我是你们天真队里的一个落伍者——然而有一件事,是我常常用以自傲的:就是我从前也曾是一个小孩子,现在还有时仍是一个小孩子。为着要保守这一点天真直到我转入另一世界时为止,我恳切的'希望你们帮助我,提携我,我自己也要永远勉励着,做你们的一个最热情最忠实的朋友!
小朋友,我要走到很远的地方去。我十分的喜欢有这次的远行,因为或者可以从旅行中多得些材料,以后的通讯里,能告诉你们些略为新奇的事情。——我去的地方,是在地球的那一边。我有三个弟弟,最小的十三岁了。他念过地理,知道地球是圆的。他开玩笑的和我说:“姊姊,你走了,我们想你的时候,可以拿一条很长的竹竿子,从我们的院子里,直穿到对面你们的院子去,穿成一个孔穴。我们从那孔穴里,可以彼此看见。我看看你别后是否胖了,或是瘦了。”小朋友想这是可能的事情么?——我又有一个小朋友,今年四岁了。他有一天问我说:“姑姑,你去的地方,是比前门还远么?”小朋友看是地球的那一边远呢?还是前门远呢?
我走了——要离开父母兄弟,一切亲爱的人。虽然是时期很短,我也已觉得很难过。倘若你们在风晨雨夕,在父亲母亲的膝下怀前,姊妹弟兄的行间队里,快乐甜柔的时光之中,能联想到海外万里有一个热情忠实的朋友,独在恼人凄清的天气中,不能享得这般浓福,则你们一瞥时的天真的怜念,从宇宙之灵中,已遥遥的付与我以极大无量的快乐与慰安!
小朋友,但凡我有工夫,一定不使这通讯有长期间的间断。若是间断的时候长了些,也请你们饶恕我。因为我若不是在童心来复的一刹那顷拿起笔来,我决不敢以成人烦杂之心,来写这通讯。这一层是要请你们体恤怜悯的。
这信该收束了,我心中莫可名状,我觉得非常的荣幸!
冰 心
xxxx年xx月xx日
篇10:朗读者的散文
朗读者的散文
一
有几年,妹妹热衷于各种朗诵比赛。在选择朗读作品、作品所需把握的语调乃至情感处理这些细节上,我充当了她的编导、指挥和听众。作为前期准备和训练时期唯一的见证,我对妹妹来说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那几年,各种名义的竞赛在社会上此起彼伏,单位接到来自任何机关的比赛通知,无一例外都要将此重任交给妹妹。而妹妹在踌躇间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我――她的姐姐,一个可以依靠的比她年长的人。
当时,我是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热爱诗歌,喜欢民谣,照相机,并附庸着学了一段吉它演奏。黄昏时分,我穿着长裙,走在小城的街道上,忧伤漫漶,对任何事情充满着无法企及的伤怀。除去知识竞赛的规定题目,像主持人大赛、普通话大赛、巾帼风采演讲这些需要自己准备篇目的比赛,我会选择一些诗歌让妹妹练习,然后将自认为把握最到位的那首作为参赛作品,誊抄在信纸上,为她具体讲解这些诗歌的写作背景,情境,以及隐藏在句子下面的一些我所能察觉到的秘密讯息,并在句子中间标注朗读时所需停顿或者拉长的符号,让妹妹来试读。开始读得时候,她的声线和对作品的理解都是令人遗憾的。一帆风顺的经历使她的声腔和举止中拥有一种超然自信,这种自信,恰恰是我所欠缺的。而我选择的作品常常充满伤感、创痛、犹疑、深情。像《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她朗读起来,轻巧而甜蜜,完全是另外一种诠释。我让她闭上眼睛,想象黑暗、淤泥、伤痕、饥饿和暗淡的灯火,然后用声音里最低沉的部分,缓慢地演示那种深厚的、感伤的、带着一种疼痛的爱意。她无数次地对我所表达的作品意思表示关注,她努力一句一句地,将尖利的声线从鼻息中压下去,压到声带中,用宏亮、圆润、充满质感的语调说出来。在当时,妹妹以为,只要是我所推崇和确定的,便是她所要抵达的。
事实上,在比赛中,当更多人用奇怪的装束和化妆来赢取评委和观众的眼球的时候,他们忽略了比赛本身所需要的那种庄重感,这种略带敷衍的姿态使他们在选择朗读作品时欠缺了深度和广度,他们用报纸上的一则时政新闻,或者中学教材上一篇课文来作为自己的比赛作品,这就多少使妹妹在选材上占到了一定的优势。可惜评委们的水平有限。那次,当妹妹饱含深情,克制而热烈地朗读出余光中的《等你,在雨中》时,全场第一次响起了如雷的掌声。但评委当场质疑,参赛者选用的诗句中,“红焰”是什么意思。观众席上的我,不得不解释一番。也就是在那次,我突然觉得,朗读者所肩负的责任,只是将这些文字用语言说出来,仅此而已。他无须承载更多的,诸如传达给人一种震撼或者带来快乐伤悲。即便他真的传达出来一些除去诗句之外的东西,面对的这些观众和评委却是麻木的,他们不懂不接受这样一种深度的传达,他们更容易接受平易、简单的词汇和讯息。
我把妹妹的朗读录到盒带里,在夜里反复聆听。我发觉为妹妹选择的都是自己喜欢的诗句。突然就感到了内疚,我更像是利用了妹妹,利用了她的比赛和她的努力,而实现内心埋藏的某个秘密愿望。妹妹试图将我所体会到的内质表达出来,但她永远也无法抵达我想愿里所需要抵达的那个地方,所以,每部录下来的作品,都有或深或浅的遗憾。妹妹曾说,姐你为什么不自己来朗读?当然,其他人并没有这样的体会,他们仅仅用普通话说的好,或者形象好这些表面袒裎出来的东西评价妹妹的朗读,妹妹对此深感满足。
一直感觉,妹妹之所以没有完美地表达出那些诗歌的含义,是因为她尚无法体会到生活所赐予的一些苦难和无可奈何,更无法体会到巨大失落和失败所带给一个人的灰心,伤感。我推荐一些书籍给妹妹读,幻想在不久之后,她能够通过书籍中的故事和启悟,更准确地将诗歌中所传达的隐秘意味表达出来。妹妹后来参加巾帼风采的比赛,比赛要求朗读作品必须是原创,于是,我写下一篇现在无法找寻到的朗读稿。我用过怎样的谴词造句,怎样激越澎湃过,到现在已毫无印象。但通过妹妹的朗读,所有观众和评委都看到了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似河流山峦,久久不息。那次,我跟妹妹同时站到了领奖台上,像一个完满的结局。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之前妹妹的朗读之所以从未达到过我的期许,并非她的错,还有我的。如果追溯源头,是我从未真正正确体味过诗者所要传达的那种独一的味道,才使我们一次次错失作品中所蕴涵包裹的气韵。我跟妹妹同时成为被隔阻其外的朗读者,用自己的判断表达出部分外在的显露,而更深的东西,我们从未触及过。
二
仿佛还能听到不甚整齐的朗读:“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那时,我是朗读者,也是倾听者。别人的声线穿过我的耳膜,给我感觉自己更像一架发声机,机器本身听不见自己发出的任何声音。这种朗读,宛如河流的合奏,满世界都是流水声,但你不是流水。我们空洞无味的朗读所带来的效应,仅仅使教室里充满人声,使教室之外附近的人们走过时,心里因这种毫无目的和收获的朗读感到一丝安慰。老师在我们的朗读中会做一些她自己的事,比如织毛衣或者绣花。而我们之中有的人会在课桌下做小动作。我们的朗读,更像是声音制造出来的庞大而虚假的遮蔽物,它所带来的一切均是毫无意义的。
学校是唯一提供众人朗读的场所,在这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大家一起朗读书本所规定的字句,不动心肠,亦不动他人心肠。许多年后,跟建筑工地上的人聊天,他问起县城的街道,大致方位以及构成情况,当他问到一些具体事情时,我茫然无知,那一瞬,觉得自己是个带着面具的朗读者,用另一种无声朗读,来诠释现实的字句。满当当算下来,我在这里居住已近三十年了,虽然其间搬过四次家,但怎样的搬迁亦未曾离开过县城半步。仔细想想,这么多年来,除去居住过的地方,以及周围的学校和医院,我从不关注那些小巷子,民居,庙宇和牌楼。我更像一个自私而目光狭窄的人,只敷衍着生活表层的物事,而不做试图陷入到生活的内里的任何尝试,更未用匀称的气息和抑扬顿挫的声调,成功地做一个真正的体验者、践行着。我尚不如他――一个外乡人对一个小区、一栋楼房、楼房的内部结构以及外在构成更清楚,他甚至了解楼房在建筑之初,这块地盘曾经的样貌,他记得树长在哪里,地里长着什么样的庄稼,庄稼的长势情况,他记得地里的'地鼠和虫子,飞走的麻雀。就像时常对问路者心怀愧疚一样,此刻,我对他也心怀愧疚。
不止一次遇见来自外县的出租车司机。他们对县城路段的熟悉程度令我惊诧,他们竟然知道北草市,猪毛沟这些旧年传下来的街巷名称,也知道近年来城市改造,那些街巷已被和平路,新华街之类的替代了,亦知道某超市有几个分店,知道馒头店和纸火铺,他们说这些的时候带有炫耀的成份,似乎很明白,在这里居住的人,并没有他们知道的多或者更多。我心里亦有羞愧,为自己对居地的冷漠,甚至在城北的一条街巷里迷过路,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都让我用来找寻出去的路了。那些相似的房屋和道路,甚至墙壁上的透气孔,冰冷的后墙,角落里昨年残留下来的干叶子,偶尔一两个老辈人用过的磨盘,都我令人迷惑,我在短时间内失却了方向感,直到夜晚来临,灯光亮起,我才从恍然中醒悟过来,遁着一弯淡月,从熟悉的迷宫中走出去。许多年后,在我的居地,会有更多的外乡人把它当做故乡,这样的趋势是社会的,也是像我这样潦草的生命个体所造成的。
朋友曾疑问,为什么我的大部分文字都是回忆性质的,故意营造出某种仙境般的假象,并浸淫其中?为什么我不用笔去描述现代生活中的缺失,人们的麻木和无路可走?当时我的心疼了一下。就像要逃避某种悲痛一样,现实越是痛意丛生,我愈是没有勇气撕裂。一个浮于表面的旅人,生活在一个窠臼里。一个容纳几十户人家的村庄,一条消失的河流,一些早已死去的人,一段记忆,这些构成了我全部的生活,我以为自己拥有足够的财富,却原来,自己更像一个表情苍白,内心肤浅、语调平淡的朗读者,只用现成的字句,将它说出。拾荒者的吆喝声是一种异于正常口吻的叫喊,“破烂”这两个字,被他们演绎出千奇百怪的调子,某次,我居然听成是一个熟人的名字,而我正好出门,楼下阿姨同样也在这声叫喊里听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但无论他们怎样喊叫,他们都无法走脱来自工种的特色。当他们面无表情穿过,或许是跟我一样的,没有对房舍以及周遭的人、路过的狗和猫,茂盛或稀疏的植物,树上停驻的鸟雀有任何感觉,他们只是机械地摇着手中的小鼓,机械地喊出那两个字,表情平淡,眼神空荡。写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莫不成,我在此居住了三十年,貌似认真而负责地活着,拿文字记录和刻画着部分生活真相,却到底,竟然只是一个拾荒者的愿望,只求拣拾自己所愿意牢记的过去、一点小安慰、见不得人的欲望、深藏的回忆?这种醒悟仿佛是不小心点开了电子书的读音开关,一种来自机器设定的朗读,无任何起伏,无感情流露,甚至忽略词组和标点,这样的朗读,让我陷入了绝望和厌恶。
三
更多的朗读者更在意当下场景所包纳的一些浅表组成,在专注的同时亦茫然体悟。仿佛一些既定形式必须要通过朗读来完成,包括生命的,生活的,还有强加来的不得已感受。朗读似乎仅仅是一种可以出声的阅读方式,对于心灵的震撼却很粗糙。麦克和汉娜用朗读的方式彼此靠近,取暖,朗读成为欲望和驱除寂寞的理由。朗读宛如一种媒介,连接着生命个体与个体之间隐秘的心迹,这种不能示众的、无法理直气壮被现实认承的事件质地,让羞涩、怀疑、不信任、甚而略带恐惧的心理,充斥着整个朗读过程。而所谓的尊严,恕求,还有爱,都在刚刚逝去的声音和画面变淡变浅,同时也变暗变深。总有些东西在失去的时候会留下很深的印记,或许已非当初的具体呈现,但它深刻存在的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
我常常会记起那次朗诵。一个独属于他的舞台,一个独属我的剧场,这世上,仅有一个表演者,仅有一个观众,场景很小,很隐秘。后来我曾怀疑当时在我们所未知的角落里,是否还有一些事物存在并分享了我记忆里印象最深的朗读,但这么多年,从未有过相似的提醒,来自某些固定的建筑,灰尘或者季节,一条河流或者一株草,直至连同我自己有时都不屑记起那场朗读所带给其他物种的震撼。除了我。或许原本就没有吧。我矫情地以为自己会在闭上眼的时候,真切地回到跟他在一起的那个黄昏,想象着思绪一点点穿过起伏的山峦,河流,道路,抵达他的城市。然后,会像风,追随着公车的脚步,穿过那些熟悉的街道,来到他门前,不必按响门铃,他会像以往,披一件外衣在门边等我。那是秋天吧,秋天的植物之中有一种浓郁的味道。特别是雨后,门前的石砖缝里残留着雨水的痕迹,使我的步子不自觉地循着某种既定的节奏,像跳跃,像舞蹈,也像蹀躞。当我坐在他面前,季节已经抵达冬天,窗外开始飘雪,瓦楞和树隙里开始细细收集。只有冬天才有那么温暖的灯光,宛如一团团桔色的云朵,将我围在其间。我会故意放慢到达此时的想象速度,有时,我会返回去重走一遍。所有故事的高潮,都在结尾部分。当他亮起灯光,当他将披着的衣服搭在椅子上,当我坐到他对面,狭小的空间里,我们被书籍拥抱,于是,在他写字台玻璃板的反光中,我第一次听到了朗读的声音――来自他的。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记忆宝藏。那么美又那么痛。像一把刀又像一副药,刺伤的同时让我痊愈。他朗读的那句“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棵水草”至今令我心神荡漾。我再未遇见过那样的声音,那样的眼神,那样闪光的字句,那样一场所谓的爱情。一个朗读者,用运了朗读之外的情感,能将字句通过情感注入到我的内心。俨然一场影事,只要灯光亮起,一切便将结束。
风朗读给大地,河流朗读给堤岸,小鸟朗读给绿色,麦克朗读给汉娜,他朗读给我,这世上总有两两相望的缘分,既短暂又长久,无法更改也无法消磨。但风已非是去年的风,流水亦非是当初的流水,小鸟也不是昨日的小鸟,他跟我,在频易的岁月面前,早已陌生不堪。但这些,似乎并没有带给我更多的伤痛。比起生活本身,记忆的衰老和频繁更替的面孔、声音,更令人惶遽、折骨惊心。
时至今日,我依旧会在疲惫的时候,去听一些朗读,一个人,面对一种声音,一种来自未知的孤独。这些貌似深情蚀骨,却总有瑕疵的朗读,在安慰我的同时构成了更大更多更深的遗憾。我愈发沉默,不着一言,并更愿意通过想象,用心脏这个无法出声的器官来朗读,而不轻易动用日渐苍老僵硬的声带。意念里,那个黄昏,那首诗,是我短暂青春的完美句号,当他朗读完毕,我也就完毕了。
他和他的朗读永远被截留,从未走远过,亦未走近过。我流于浮世的经历经不起任何推敲。更多的来自心理的不稳定,永远漂泊的情绪,使我陷入无比尴尬的境地。时间所裹挟的粗砺风沙慢慢浸淫到骨头缝隙里,我日渐迟钝、粗俗、陌生。当然,世上更多的物种都被迫卸掉曾经拥有过的身份,同时又被强加的其他身份所替代。青丝白发,沧海桑田。电车撵过厚厚的雪,他的琴声响在许多年之后,那时他在遥远的地方,住在一间温暖的大房子里。作为一个成功朗读者的过去式,他或许会说,他依旧愿意读出那首诗。如果那样,我也会说我依旧愿意当你最杰出的听者。在山溪依旧清澈、天空依旧蔚蓝、青春依旧的时候。而此刻,山风浩荡,枯色的北方春天,一两枝桃晃人心动。这些表面上的风景使人安慰和喜悦,但我依旧无法用完美的表达方式将它们依次说出,即便效仿风、流水和鸟雀,或者仅仅以空洞的、无表情、无感觉的朗读者身份。他亦不能。
篇11:《平凡的世界》的读者感悟
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读者感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给中国文学创造的神话,不仅是一个呈现在眼前的小说世界,以及他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地活在我们中间,而且还打开一扇精神世界的大门,人生格局就此改变:空阔、宽容、坚硬、柔软、写实,这是一部集大成的作品。名著总是不缺乏读者对它的赞赏与品读,以下的读者感悟希望能令大家从不同角度去感受《平凡的世界》。
1、读者感悟: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人,甚至于不算一个读书爱好者。但是,对于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却感到有千言万语想表达。
我想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应该有同样的感受。但由于语言贫乏而退却或者没有与读者分享自己感想的强烈愿望而没有在此留下自己的语言。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曾经读过这本书!
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如果不是我姐姐从广东打电话给在湖北读书的我,给我介绍《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如果不是亲戚家里恰好有这本书,我想我也许会失去人生当中一笔宝贵的财富。的确,我是这么认为的,平凡的世界最适合高中读。我也是高一时开始阅读这本书的。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的路上,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夕阳听见我的歌唱也愈发红火。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读书四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私”吧(因为我们的经济也有公转私了嘛)。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是的,也许路遥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让他们之间一人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任何书中主人翁是不能死的,所以我们的晓霞注定成为了牺牲品,为成全主人翁的完美而牺牲的。从而也锻造了一部凄美爱情。向来凄美的爱情更能打动人心,所以晓霞啊,可惜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
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不是那些读了以后毫无感觉的书。你们是否认同呢?
2、读者感悟:总有一些东西吸引着你
有人说,《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版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确,两本书在很多地方是有相通的地方。主人公的信念都一样坚韧,百折不回。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书里是对于新农村的全景式的描写,突出了从以前的农业模式向新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是改革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孙少平,孙少安,金波,田润生,田晓霞等许许多多各具特点的青年人,他们是整个时代的代表,是整个时代的主人公。
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是全书的主人公。尤其是孙少平更是全书着重刻画的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中午只能吃两个黑馒头,即书上写的“非洲”。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拓展知识面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即使后来去黄原县城揽工的日子里,他也没有放弃阅读,一本一本的书带领着这个农村出来的年轻人走出了现实的小圈子,进入了人生的这个大舞台,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庄稼汉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对比着来看,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相信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和现在的状态不一样,会好很多。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很快,因此而产生浮躁等不好的情绪。也许我们都需要精神上的洗礼,对于信念的执着我们都应该向孙少平学习。
书上写孙少平第一次去黄原县城揽工,无处安身,于是找到了贾冰一家。当然,小说描写的很真实,贾冰的家人可能是见惯了老乡来家中投宿,所以态度上不是很热情,只是孙少平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在第二天一早就去找到了工作,然后带着一盒饼干来到贾冰的家,送给他的孩子吃。贾冰夫妇这才感受到这个后生和其他人不一样,很懂人情世故,很有做人的原则。于是孙少平给了认识他的人很好的印象。后来临走前,少平向贾冰借书,贾冰很爽快地答应了,后来贾冰还给少平在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看来真的是将心比心,世界上的人只要你去真心对待,一定会获得回报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少平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的建立,自己这一方一定要努力去做好,这样才能得到对方的尊重,双方之间才能建立一种超越了年龄和社会地位的联系,这种联系对于一个初涉社会的青年来说太重要了。
书中后来有写到了少平去到了他的一个远房的舅舅家,他舅叫马顺。可是他舅和舅母对他并不好,他只有主动去担水,才能得到他们的一点好脸色。后来在曹书记家上合口石的时候,少平点出了他舅马顺犯下的一个很大的错误,于是虽然帮助了主家,可是却惹怒了他舅一家。他就再也待不下去了。于是继续他的揽工汉生涯,期间得到了曹书记的帮助,在黄原落了户。书中的孙少平是一个明哓是非的人,在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他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社会上有许多的事情发生了,却没有人站出来。时常看见电视上有公益广告,可是现实中能够不顾自身安危站出来说话的人实在的不多了。记得近来在网络上,还有电视上,有一位女记者被人们称作是中国最美的女记者,她的名字叫曹爱文,是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记者,她在采访突发事件--女孩落水的时候,不是继续新闻报道,而是去参加救人,自己给女孩作人工呼吸,作急救。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给予了详尽报道,一时间,曹爱文的'名字被人们所广为了解。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有人可以站出来,需要大家都尽自己的一份努力,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在《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青年。在和包工头胡永州的斗争过程中,他表现的是一种正义,不畏邪恶的正义。他帮助了小翠,可是小翠已经堕落了,因为她的家里,也因为她的自身原因,她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即使孙少平一次两次可以帮助他,可是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救,那么别人给予他的再大帮助也是徒然。作者路遥对于小翠也许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任何人都要树立一个自尊自强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失掉人的最宝贵的品格。即使是出淤泥也要不染。心中一定要有一个声音,不断提醒自己,要自强,不要破罐破摔。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不愧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儿。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出去工作了以后,总是想着往家中寄钱。在到了铜城大牙湾煤矿,拿到了第一笔钱,他就给家里寄钱了,他想像着父亲拿到汇款单去邮局取钱的幸福画面,真的是一种荣誉感。友情方面,少平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金波。他们两个人之间都尽量为对方着想,他们深深地了解对方。记得在孙少平去黄原揽工的时候,有一次去金波的住处。金波一看到少平,就去食堂打了半脸盆白面片,他知道少平的饭量。而且回来的时候,换了一身很朴素的衣裳,头发也弄乱了,为的是和少平一样,不让他感到差距。他们之间相互的理解和信任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后来吃完饭,金波知道了少平的处境后,邀请少平来邮局扛包,可是少平太了解金波了,于是说,好朋友各闯天下,不要在一起看对方的难过。少平何尝不是替金波着想呢。好朋友的友谊真的是人生最美好的记忆和财富啊。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堪称是一段美好并且经典的爱情,相信感动了阅读的每一个人。他们相互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充满了知识分子心心相吸的感觉。他们是思想领域的好伴侣,现实生活中也相互体贴。田晓霞欣赏孙少平的上进和好学,还有思想上的独具想法,不盲从,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执着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而孙少平喜欢田晓霞的真,既是真实的真,也是真诚的真,在那个年代,一颗温暖的心温暖了另外的一颗心。田晓霞对于少平的帮助很大,借给了少平很多的书,可以说,在思想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彼此的支柱。田晓霞从来没有嫌弃过少平的揽工汉身份,相反,她和少平的感情在一步步加深。后来到了煤矿,田晓霞去看望少平一段。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写得很细致。在麻雀山上,那个夕阳的傍晚,一切的记忆仿佛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段最美的回忆。后来田晓霞因公殉职,少平陷入了人生的最低谷。这段感情的结局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那就让我们将它深深的留在心底吧。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田晓霞,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擦身而过,把握现在,珍惜现在。
孙少平是一个责任心很重的青年。他对惠英和明明是一种责任,所以后来他回到了煤矿。至于金秀对于他的爱情,他心里清楚,这只是一种由类似兄妹感情过渡来的爱情,所以他选择拒绝。我觉得这是少平的原则,也是他的责任,他不会去接受这一段感情,正如他不会忘记田晓霞一样,这都是一种责任,做人的责任。
孙少平这个人物的形象之所以如此丰满。离不开作者的着力刻画。在作者笔下,孙少平具备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所有条件,他的原则,他的责任,他对亲人朋友以及社会上的弱者和主家的态度,就充分说明了他是一个足以担当任何事情的新青年。他的身上有着太多闪耀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的孙少安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从十三岁起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他又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在改革了之后,他首先建了一个砖窑厂,用自己勤劳的双水打下了一片事业,他身上的许多优点和少平很相像。通过他和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他没有跳出门当户对的封建老套套。可是我们不能怪少安,毕竟他只是想让润叶更加幸福,让她不为难,始终是为她着想的。至于润叶和李向前之间发生的种种,也是少安没有预先想到的,令人欣慰的是,虽然是向前失去了双腿,但是他却收获了爱情,他和润叶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总之,少安是一个勤劳,敢于前进,勇于挑战的青年,和他弟少平一样都是好男儿。
孙兰香也是作者偏爱的人物。兰香自小就很懂事,去捡柴禾,喂猪,还有和他二哥少平一起在清晨采集青草叶上的露水,为奶奶治眼睛。有一次,采好的露水因为兰香的跌倒而全部洒掉,兰香因此还哭了很长的时间。等到兰香去上大学的时候,她和吴仲平之间的爱情也开始了。他们是典型的校园爱情。两个人都一样好学,在很多问题的理解上,论争的很厉害,互相在讨论学问的时候建立并加深了感情,相信他们会有一段不错的美满婚姻。
金波这个人物具有太多的优点。他是少平一生的好朋友。金波的爱情充满了浪漫。但是结局却是漫长无期的思念。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成就了一段传奇。藏族姑娘,美丽的歌声,军营,竹笛,军马厂,夕阳,黄昏,构成那段美好记忆的所有内容。金波是一个感情十分丰富的人,我想一定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要人物就是上面了,还有很多的人物也很个性鲜明,比如田福堂,孙玉亭,孙兰花,王满银,孙玉厚,金俊武,田五等等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我也时常会想像自己像孙少平一样揽工,还有下到井下挖煤,当然我知道我不可能有孙少平的人生经历,但是我可以具备少平的许多好的品格,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我相信劳动可以改变人,孙少平一开始不也是小学教师,后来去黄原揽工,还不是硬挺了下来,在年青的时候吃点苦,会对以后的人生有很多的好处。也许我的身体条件不行,但是我应该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还有一年的时间我们就要毕业了,我们应该想想以后的路应该怎样走,不要徘徊不前,也不要妄自菲薄。《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励志的书,也是一本心灵史。希望这本书给更多的处于人生抉择路口的青年朋友带去好的建议和指引。
篇12:《平凡的世界》读者心得
《平凡的世界》读者心得
一、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读后不但深受教育外,还能激发读者,积极向上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它深深地吸引我读下去。
十年的时间(1975-1985)演绎了感人至深的生活画卷,那里有气势磅礴的“斗争”,有汹涌澎湃的激情,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少年不羁的豪气。那是一个交织着“情”的世界:暖人的亲情、可贵的友情、真挚的爱情。
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虽然是个农民出身的孩子,他却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他学生时代的恋人,给了他精神上的支柱,从此,让他的生命有了意义,生活有了目标。
他的恋人,一个省委高干的女儿,从不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荣,相反,却为认识少平而自豪,她在日记中有这样一句话“在那个偏远地方,我有一个多么伟大”挖煤丈夫“……可见少平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有重要。
他们曾有一个浪漫的两年之约,那是在一个美丽的地方,一个梦幻的地方,2年后,无论对方在那里?都要准时来到这个地方,可他的恋人却永远的失约了,葬身在那场洪水中,她的心就像雪莲一样洁白,她用年轻的生命,诠释的那个年代的青年,铺就了一条可歌可泣壮举。
少平按相约的时间,来到那个美丽的地方,却没有了他的恋人,所有的景色,顿时在他眼里都黯然失色,他伫立那课伤心树下,一步千徘徊,含泪离去,晓霞走了,而记忆在少平心里,却永远不会风化。
我从少平身上学到了两点:一是对生活的客观认识,不放弃希望,有一份执着进取之心;二是他对书的爱好,是书让他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也是书让他与田晓霞成为最亲密的朋友。
书者,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书喜爱的.无论如何都是让人可敬的。读一本好书,如同饮一杯香茗,其味,只有自己知道,它会让你浮想联翩,爱不释手,它就像一首无声的歌,有声的诗,在人们心目中荡起永远的涟漪。
二、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少安、少平两人平凡的的一生,却是充满了奋斗,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但就像少平一样,为了生活,放下学业,忍痛放下爱情,但他没有被生活奴役,至少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还懂得思考,懂得反思自己的生活,考虑自己的前途,并不像大哥少安那样为了生活而生活,少安开砖厂,无非是为了养活一家人,当然对于少安,我并没有贬低之意,在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在那种生活条件下,人们当然先是为了生存下来,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追求精神世界?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各种贪腐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