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已亡”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合集,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合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合集

篇1: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着,也是世界的名着,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着。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参考 (二)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某年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到得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经典的《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三)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篇2: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优秀的《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五)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篇3: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参考 孔乙己读书心得 (二)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经典的 孔乙己读书心得 (三)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篇4:《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某年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到得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参考《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经典的 《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三)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借鉴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合集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篇5:《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优秀的《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 (五)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篇6:名著《孔乙己》笔记

看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之后我想了很多……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篇7: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500字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

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

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篇8:推荐的名著《孔乙己》读书心得

《孔乙己》读书心得 (一)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孔乙己》读书心得 (二)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孔乙己》读书心得(三)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 “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

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凌辱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心得 (四)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孔乙己》读书心得 (五)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篇9:经典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当徐斌老师发下《我与地坛》这本书时,我并不知道这是史铁生的散文集。喜欢上他,仅仅因为书签上史铁生淡定的样子,两眼微眯,在洁白的书签上,静静地望着什么东西。那种目光,仿佛穿越一切,就那样直直地望着你,躲不开,逃不掉。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双腿残废后,在地坛中见到那些充满活力的人后,发出的内心感慨。作者把地坛当做了自己不愉快时发泄的地点,地坛也是史铁生思考自己前途命运的地方。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老师说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禁被作者母亲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在《秋天的怀念》这一篇文章中。作者双腿残疾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喜怒无常,悲观厌世。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让孩子开心,让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不再颓废下去。当儿子答应她第二天去北海看菊花时,她欣喜若狂。但是几分钟过后,她却无法支撑自己患有重病的身体,旧病复发,倒在了血泊之中。她临终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他那双腿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不忍再读下去,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在三年级时骨折的情景:记得那一天,晚饭后,妈妈带我逛超市,我高兴极了,飞快地冲向超市门口,却被一根铁丝绊倒,把左手摔骨折了。从此,我的噩梦开始了。夹上了夹板,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便回了家。因为左手手夹了夹板,再加上疼痛,回家后我几乎什么事都做不了了,全都得依靠妈妈来照顾。一到晚上,妈妈简直不能睡觉。因为妈妈怕我睡觉时翻来覆去把手压着了,一夜之中每隔1小时就醒来一次,看看我有没有翻来覆去而碰到夹子。而且每当我半夜要上卫生间时,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扶着我到卫生间。就这样妈妈陪我度过了两个月的夜晚,一直到我手臂完全康复了为止。每天早上起来看见妈妈眼睛布满了血丝,不断地打哈欠的样子,心里总不是个滋味??????

伟大的母爱让史铁生身残志坚,成就了作家,也演绎了精彩人生!也让我再一次懂得了母爱所激发的创造活力。

篇10:读书心得体会名著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篇11: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读罢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无法猜测当时作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部作品。但我作为一个读者,在读这个作品时候,深刻的觉得《活着》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面对那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更是给我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

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富贵的形象,平静地讲述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用近乎冷漠的语调,编织了一幅人性的挂毯。作品的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戳人心。让读者走进主人公富贵的世界,同他欢喜同他忧愁。

人生是一场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旅程。可是书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他出生在地主家庭,命运却一次次与他开玩笑。他的顽劣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手中。最亲密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承受着一个又一个的痛苦。可就算是这样,命运依旧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一个,整本书的故事很压抑。但也有转折,富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对象二喜出现后,富贵以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会走向好转。可是最后就连他的聋哑女儿也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失去了生命。命运到最后,只有老黄牛陪伴着他。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是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就像这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篇12: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来自《活着》这本经典作品里的话。从这简单的两句话里,我似乎读到了一个有着倔强、麻木性格的人内心的无奈。

透过这两句话,我能感受到这个人对生活的希望一点点被时间和现实所剥夺,他是一个满是伤痕的人。在面对现实这个怪物面前,他无疑是懦弱的败将,但在一次次跌倒、爬起、再跌倒、再挣扎的中,他变得比最初更加成熟,他也更加清楚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都会是过往云烟,包括虚名、钱财、甚至是刻苦铭心的爱情、血浓于水的亲情、两肋插刀的友情。也许这样很残酷,也许这只是福贵的绝望、也许这只是那个时代产物,但是这却深深地扎进了读者的心,让读者看到生活这两字之于福贵来说就是一种习惯而已,只要这世界能给他一片生存的空间、一口空气、一滴水,他便就可以这样苟且地活下去。他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只想顶着这副皮囊任现实的鞭子抽打,尽管鲜红的血液止不住地从血管流出,他也不想去理,更不想睁开眼睛一瞥。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样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好像身边的老人看上去也是这样的平静,对于生命旅程中的一切他们都变现得很平淡,即使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举世无双的功成名就、动人心魄的豪言壮语也不能勾起内心的一丝涟漪。也许在偏理性的人眼里,这是长大的标志、这是思想成熟的标志。可这样一个对喜怒哀乐都没有知觉的人不应该很可怕吗?可这样一个被岁月剥脱了激情的人的生活不应该很单调吗?可这样一个把生活当做习惯的人不应该很可怜吗?他之于生活就像是一块寒冰,而生活之于他就像是多点了的一道菜,吃不吃都无所谓,只是到收银台时会多拿一点的钱。

余华在《活着》这本书里,用了一生的时间让主人公福贵一点点沉沦。年少的福贵只是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对这个社会还是存在一点点期待。可当他的家族破产,他被强制安排到军队里,他的母亲和爱人一点点远离他的生活,他的儿子和女儿被现实折磨得满是伤痕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何要活下去,他不知道为何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发生在周围最亲最爱的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要知道他们都是没有一点罪恶的人呀,错的人是他,该被上帝带走的人也是他。

在庸俗的人眼里,死亡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可在余华的眼里,的痛苦不是拿走这个人的生命,而是折磨他,让他在无尽的悔恨、无尽的悲伤中苟且地活着。在《活着》这一本小说中,余华就这样给福贵安排一场悲剧接着一场的悲剧,他要让这个不珍惜生活的人被生活蹂躏到连哭都难。他要福贵看着一幕幕亲人死亡的惨象,他要让福贵明白在现实面前他是多么无能无力,他要让福贵连在睡觉时都被这样的噩梦惊醒。在小说的结局,余华还安排了一个更加残忍的剧情,他连福贵生活中的希望也给剥夺了。苦根是福贵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是福贵对未来的一种期盼,但作者却滑稽地安排了他的死亡。苦根,他是纯洁的,似乎和这个世界无怨无仇,可最后被安排撑死了。余华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个叫福贵的人,对他的可怜是让他继续苟且活着。到最后的最后,福贵仅剩下年老的自己和一头老牛。

除了余华的《活着》,还有很多类似的作品,那些作者都在用手中的笔写下生活的可怕、战争岁月的艰难。在看《活着》这本小说和电影时,我感到很压抑。我想任何一个人在看着一幕幕死亡场景时,都会觉得心在一点点被撕扯,都会感到有一种侵入五脏六腑的寒冷,甚至会害怕自己也成为了现实版的福贵吧!福贵的悲剧并不是特殊的,在看了巴金的《寒夜》之后我便更是这样觉得,巴金以一家四口的在战火纷飞的破裂来反映主题,给人的感觉很亲近,表现得也很自然。汪文宣和曾树生相遇在寒夜的薄雾中,他们的离别、各自的结局也在这样一个寒夜。汪文宣和曾树生曾经对生活充满着期待,他们的理想是办一所学校,可以在教堂里把自己的知识传递给一个个渴望学习的青年,可在战争年代这样的生活就是妄想,那黑暗的时代嫉妒他们身上的光,所以它便露出獠牙嚼碎了这样的梦想,而《活着》也是这样在把幸福毁灭给我们看。

余华是成功的!他笔下的福贵生动了演绎了一场生命的悲歌,现实摧毁人性的好戏。同时他也惊醒了一些把活着视为习惯的人,他提醒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倔强地、有意义地活下去。

篇13: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

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

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篇14: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我最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小说,名字叫《简·爱》是英国小说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其代表作,出版至今已近两百年,仍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主人公简·爱,很小的时候就成了孤儿,寄居在舅舅家里,舅妈和表哥对她非常不好,她的童年很不快乐,直到她在寄宿学校认识了海伦,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从她的身上学回会了面对困难不能屈服更不能抱怨,也懂得了爱和忠诚。

长大后的简是一个不怎么美丽的小女人,却有着倔强和率真的性格,也因此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真挚的爱情……尽管人生的道路还有很多曲折,但简爱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努力奋斗,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坚定的追求,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生活的磨难形成了她坚强和独立的个性,她有过要好的朋友,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还遇到了热心帮助她的伙伴,虽然简爱经历了种种难题,但最终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简爱这种执着和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面对困难就要迎难而上!只有坚持自己的梦想,才有可能成功!

篇15: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法学名著《论法的精神》有这样一段话,我认为很经典: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当没有阴谋诡计的时候,也预示著共和国的悲哀将至。这一切发生在人民被人用金钱收买的情况下。人民变成了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他们并不为政府分忧,也不关心政府为何有打算,而是悠然地等著薪金。

也不知道老孟是如何在几百年前得出这样的语句的,但这不正是几百年后我们的写照吗?

没有人关心国家、民族的前途,反而对超女、好男儿、明星绯闻有超于正常的热心。媒体对政治的关注和监督,仅限于传话筒的作用,披露的都是有关部门愿意透露的,没有引导公众知情权存在的有效价值。学生忙于考级、失业,哪有时间关心政治和国事。有钱人也忙著在香港生小孩或者送孩子到国外,都不想呆在这里。

之所以谈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有能力有责任来关心国事。从知识层面来说,他们只要不是太愚笨,就能形成自己对国事的观点并加以表达。但先富起来的口号让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奶就是娘,一切围著钱转,所谓感动哪一年的人物什么的评选没有任何意义,这不能触动心灵,人们不是已冷血了吗?法规、政策多多,为什么出台也没有人关心,相关部门不也总得找

篇16: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海蒂》。这本书的主人公——海蒂,她是个心地善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可当我看到《海蒂》的第一段时,这个心灵中充满爱的孩子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己的继续看了下去。

作者通过海蒂的性格展示了心地善良和天真纯朴中蕴含的幸福与欢乐。读懂了很多,海蒂用纯真与爱心温暖了他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她陪瞎了的奶奶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不再寂寞……海蒂那纯真的、那善良的心,还有海蒂那天真烂漫的性格,我的心被感动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十分自私。自己拥有的东西从来都不愿意与别人分享;当别人指责他的时候,不但不承认错误,还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当别人有病时,他不但不去鼓励别人,还嘲笑别人……为什么不去帮助、关心、尊重别人呢?如果人们能像海蒂那样关心他人,帮助需要的人,尊重他人,关心他人,那这个世界该多好啊!

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看到羊儿们总是争先恐后地向海蒂涌来。我明白了:你想让别人尊重你,那你也要尊重别人。有些人边口口声声说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边杀害动物。这样动物见到我们怎能不逃呢?

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可以击败病魔,爱心还可以给我们快乐……

篇17: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位少年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意义非凡人生,是一首革命英雄的颂歌。

这本书以十月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穷苦的不懂事的少年,在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之后,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了自我的青春,自我的健康。最终,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我,用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暴风雨所诞生的》,并拿起纸笔继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我:“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最大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次任务,他都认真地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修好铁路的如期修通、依法洛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的奋斗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自我。然而,回首往事,有多少岁月在消遣娱乐中逝去,而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可是我们能够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自我的梦想,能够尽己所能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来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来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是啊,虽然我曾无数次对时光从我身边走过视而不见,可是从此刻开始,我要一点一滴地珍惜时光,不再让他们白白流逝;我要跑起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在我心中一片迷茫。度过的年华虽无法在挽回,但今后,我的未来由我做主,由我百炼成钢,去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讲仅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这本书最精彩的一句,也是最振奋人心的一句。这句话就像我的导师,鼓舞我、鞭策我努力实现自我的梦想,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同时,它还告诉了我人生的意义:人生可谓短暂,在这短暂的岁月里,仅有努力丰富自我的人生,才不枉这次“人间之游”。

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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