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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明日起打破终身制
最新资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篇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日起开始实施 将打破职工终身制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明日起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此次条例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
尹蔚民: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
尹蔚民:我们也要看到,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贯彻《实施条例》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篇3:起重庆教师资格打破终身制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重庆等28个省市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省市,于春季启动改革试点。
教师职业不再是“铁饭碗”。昨天,市教委发布消息,从明年起,我市将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师范生也要考教师资格。同时,全市27万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定期注册制度,五年一个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师范生要考教师资格
市教委表示,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前期对浙江、湖北等15个省(区、市)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基础上,新增北京、江西、河南、重庆13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其中,重庆、云南等6省(区、市)于20春季启动改革试点。
“按照要求,我市将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全市27万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证须每五年注册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试点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以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全国统考增考综合素质
改革后,全国统考与当前实施的地方考试有何不同呢?据了解,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全国统考的教师资格考试依旧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普高教师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在职教师5年注册一次
想当老师不仅要参加全国统考,教师资格也不再终身拥有。记者昨天同时了解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试点省份原则上选择1~2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我市将研究出台试点实施细则。
声音
老师:激励我们提高素养
“打破终身制,有利于师资队伍优胜劣汰。”巴蜀小学教师田冰冰认为,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有利于激励教师钻研业务、提高素养,也让教师们能够不断学习、探索更好的教学方法。
“当上教师后职业稳定,有的老师就不思进取。”北部新区星光学校校长瞿拥军指出,“逐渐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促进老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重庆18中校长罗丞坦言,告别“终身制”将促使教师不断“充电”,主动完善知识结构、教学理念、教学能力等,能够促进中小学的教学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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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打破终身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四城将实施以房养老 投保30日内可反悔
中国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指导意见称,7月1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目前申请获批的险企有7家,包括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大都会人寿和中宏人寿。
以房养老类保险简而言之,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这类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7月1日起大客大货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7月1日起,新增或更新的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12吨及以上)强制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这是新近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出台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
该管理办法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并规定,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 (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平台服务商,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将追究领导责任
6月9日,交通运输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予以审批、许可,发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追究单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责任。
试行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方式、程序以及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试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试行办法规定,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未建立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突发事件预警预防;隐患排查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追究单位责任。
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质量好坏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国家铁路局近日发布了7月1日将实施的《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今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不合格的铁路产品不再盖着遮羞布。
《管理办法》要求对铁路建设、运输和设备制造中涉及安全、质量及环保等的铁路专用产品,组织开展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抽查情况通报。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发布的《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广东规定农民工失业保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广东的农民工在失业保险上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广东是中国劳务输入第一大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3日对该条例的新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在该条例修订前,广东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根据该新政策,广东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将大幅提高,由原规定的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篇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政法规今起施行,但这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就会马上看涨,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问题上,不少人认为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7月1日开始就实施养老金并轨,但事实并非如此。
工资不会马上涨
针对个别地方出现事业单位招聘因人设岗的“萝卜招聘”问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指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早在2005年,原人事部就曾作出类似规定。新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从部门规定上升为法律行为。
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还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但这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就会马上看涨。
市人社局表示,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不能与涨工资直接划上等号,工资水平的上涨是与市场、平均工资、物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各地实际情况都不一样。而重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涨不涨、多久涨、涨多少,都是未知数,具体措施还要依据今后国家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来制定。
养老保险不会马上并轨
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问题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少人认为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7月1日开始就实施养老金并轨,但事实并非如此。
市人社局表示,规则的制定到规则的执行不是一个概念,从制定到执行,还需要一定时间。至于具体的实施时间,还是得看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如何制定。
此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对签订长期合同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新条例指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