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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黑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呈四特点 到基层成主渠道
黑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呈四特点 到基层成主渠道
“到基层就业已成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和各类民营中小企业就业的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万人;同时,毕业生出省就业比例增幅降低,创业人数呈增加趋势。”在12日举行的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层论坛上,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张明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呈现出四大特点。
年就业率高出全国6.71个百分点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及我省经济和就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张明华介绍说,但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省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和就业人数的继续增长。截止到去年9月1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0.71%,高出全国平均就业率6.71个百分点。他分析认为,从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看,到基层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基层已成为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人。同时,面向非公企业就业人数增多,毕业生到三资企业和各类民营中小企业就业的`比去年同期增加近1万人。随着省内接纳毕业生能力增强,毕业生出省就业比例增幅降低。由于高校支持学生创业的力度加大,毕业生创业人数也呈现出增加趋势。
确保就业人数增加
“当前我国及我省经济形势总体上呈现向好的势头,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张明华介绍说,20我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将达到“一稳二增三巩固”的目标,即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力争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增大;相关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得到巩固,全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2:基层成江苏大学生就业主渠道 六成毕业生进中小企业
基层成江苏大学生就业主渠道 六成毕业生进中小企业
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表明,各类基层单位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中小企业吸纳了超过六成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据了解,截至2009年12月31日,江苏高校毕业生年终总就业率达92.72%,其中协议就业率为68.67%,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灵活就业率为16.35%,同比下降6.64个百分点;到基层就业的接近32万人,约占73.2%。2009年江苏各类企业接收了32.74万名应届大学生,其中,中小企业接收29.93万人。
据悉,年江苏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达53.2万人,加上外省江苏籍毕业生、外省生源到江苏就业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大学生将达70万人。
篇3: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酒人社〔〕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近年来通过全省统一招考选拔到我县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基层旅游事业单位、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选拔招募,由省、市统一组织实施,正式录用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所考录的项目分别组织进行。
第四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缺额情况向人社部门提出分配意见,人社部门参考各业务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综合提出分配方案。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第五条 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进村进社人员与乡镇(社区)签订就业合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与县卫生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乡镇农技推广站工作人员与县农牧局签订就业合同;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县旅游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与县文化局签订就业合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与县人社局签订就业合同,
就业合同由人社局负责鉴证,所有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本专业岗位。
第六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各乡镇(社区)要做好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考录的项目全部安排到相应的业务岗位上,同时保证岗位的相对稳定,对确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的,要征得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离。
第八条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做好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日常业务指导,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适应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 县人社局根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做好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聘工作。
第十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双重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由乡镇(社区)负责,业务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以乡镇(社区)考核为主,考核结果计入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对服务期间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因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继续深造、重大疾病等原因离开服务岗位,各乡镇(社区)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各业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与其解除就业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篇4: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出炉 互联网等成主渠道
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出炉 互联网等成主渠道
日前,北京、上海、浙江部分高校陆续发布了各自的20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对去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梳理。报告显示,到西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人数正逐年上升。
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约749万 到西部、基层工作人数递增
据介绍,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总量为749万左右,毕业人数为历年最多的一年。记者发现,北京、上海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到西部地区、基层部门就业人数逐年递增。
据介绍,复旦大学2015届毕业生共7677人,总体就业率为98.06%。2015年赴西部就业毕业生共158人,地域上主要集中于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和云南等省份。
北京大学2015年共有毕业生9317人,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中有23%选择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工作,主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作。
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在毕业去向地域上的选择,第一次发生变化,选择留在北京就业的不足一半,只有45.8%。
△2015年12月5日,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专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会在京举行。
互联网等成为吸纳毕业生主渠道
报告同时显示,虽然各高校在专业学业发展方面各有侧重,但是毕业生所涉及行业逐渐趋同。制造业、金融业以及IT行业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成为毕业生就业量前三位。此外,公共服务、教育类行业也榜上有名。
金融业占据北大、清华、复旦“头把交椅”
签约单位行业上,金融业占据了三所高校的头把交椅,其中北大为26.50%、清华为19.1%、复旦为20.92%,上海交大学子的首选则是制造业(27.08%)。有趣的是,北大和清华学子的就业去向行业前五名一模一样,分别为金融业、信息技术软件业、公共社会组织、教育和科研技术,只是顺序略有不同;复旦和上海交大的二三名则基本类似,分别为医疗卫生和IT通信。
近四分之一学生选择民营企业
在对行业结构的选择上,民营企业开始受到关注,有近四分之一的学生就业选择在民营企业。同时,有近百分之十的毕业生选择回到家乡,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工作。
选择创新创业人数越来越多
据了解,在北京大学2015届毕业生中有接近四分之一是灵活就业,所谓的灵活就业就是签署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或选择自由职业,而这一人数只有17.23%,选择灵活就业的.最多是硕士毕业生,其中,自主创业的人数比20增长了一倍以上。
今年浙江大学大有10880位毕业生,近六成硕士进入IT互联网公司,据就业质量报告的统计,2015年毕业生中有83人选择自主创业,其中本科46人,硕士25人,博士12人。已经成立了公司并且向院系申报了公司名称的有30人,正在进行创业筹备的有53人。
清华大学2015年毕业生中的灵活就业者占12.5%,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直接创业人数为60人,创业最多的是硕士毕业生,主要集中在新媒体、互联网和文化创意等领域。
篇5:广西高校毕业生逾九成实现就业 非公企业成接纳主渠道
广西高校毕业生逾九成实现就业 非公企业成接纳主渠道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初,广西区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1.4%,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公企业是毕业生选择就业的主渠道,占就业总人数的65.7%。
来自自治区教育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区内高校毕业生数为16.92万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人数15.47万人,总体就业率为91.4%。其中,毕业研究生就业6694人,就业率为89.5%;本科毕业生就业5.54万人,就业率为90%;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9.26万人,就业率为92.5%。
从就业行业分布情况来看,非公企业吸纳毕业生人数最多。在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有10.17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65.7%。
每年广西都举办若干场全区性的现场“双选会”和网上“双选会”,进一步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今年上半年,广西举办全区性的大型“双选会”5场,举办了网络“双选会”13场,全区高校也举办各类校园“双选会”116场,毕业生人数与就业岗位之比超过1:2。
广西在全国率先全部开通和使用了“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并积极动员、引导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一体化系统”上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目前全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系统中可享受到全国实时职位信息的共享。自治区教育厅还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坚持帮扶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官”计划、“选调生”计划等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使近几年参加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届毕业生中,总共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5.20万人,其中已就业的毕业生有4.82万人,就业率为92.6%,高于全区总体就业率。
篇6:黑龙江省工商局“四放开”政策措施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黑龙江省工商局“四放开”政策措施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工商局近年来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部署,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制定出台四项方便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放开最低“出资额”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实行申报制,登记设立不受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限制,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二是放开“经营范围”限制。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实行前置许可的项目应依据行政许可规定的`经营范围具体核定;对新兴行业本着“法无禁止即为合法”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三是放开“经营场所”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设立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利用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场所,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四是放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限制。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