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乐娥”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篇1: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乡地处舒城县西南山区,万佛湖南岸,属典型的山区、库区和革命老区为一体的乡镇,辖14个行政村,29248人。距县城近60公里,20**年完成县下达的集中供养任务。

20**年,在县民政局的关心帮助下,争取到上级援建敬老院项目,乡党委、政府本着上级扶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计划增添床位40个。

二、建设规模、目标和工程布局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敬老院改造硬件建设和装修布置软件建设。其中硬件建设以房屋改造为依托,主要为改造主体结构、水电、门窗及墙壁等。软件建设以房屋布置为中心,主要做好室内装修、有线电视、娱乐项目、床位摆设和周边环境等配套功能建设。

三、时间安排

1、工程规划设计阶段:4月1日-10日;

2、招投标阶段4月10日-20日;

3、建设阶段4月25日-7月20日;

4、室内设备添置安装阶段7月21-30日;

5、宣传动员入住阶段8月1日-25日。

四、资金投入

预计工程总投入65万元,其中改建经费45万元,床、柜、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购置费用20万元。

五、组织领导及工程质量监管

1、为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和武装部长为副组长,抽调民政、经发办、社会中心、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技术指导组和工程质量组,乡农综中心和经发办承担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个人,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

2、工程建设所需材料一律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为标准。

3、工程采取招投标形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发布信息,吸引社会有资质单位前来招标。

4、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严格按上级批准的资金列支项目和数额报帐,各项支出报县民政部门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5、项目实施后,由乡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写出书面报告报县民政部门,由县民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篇2:乡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棚户区界定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三、棚户区基本情况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332.5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103.75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432.8万平方米。

四、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1.2万余户、4.8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改造原则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六、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七、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八、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九、组织实施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十、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篇3:乡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集镇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区住保办关于开展xxxx-xx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苏埠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社区。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庐州路南侧片(万圣国际花园地块)镇区棚户区拆迁户16户,拆迁面积.47平方米,占地面积5亩,安置房建设套数 26套;老供销社煤油仓库棚户区拆迁户33户,拆迁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7亩,安置建设套数35套;xxx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场棚户区拆迁户22户,拆迁面积2800平方米,占地面积6亩,安置房建设套数30套;老银鱼地块拆迁户31户,拆迁面积1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亩,安置建设套数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迁户580户,安置房套数650套,拆迁面积5平方米,占地面积52000平方米,安置房套数650套。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苏埠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宜居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六安市统一规定,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区域特色,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60—85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区财政支持。

2、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3、区、镇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投入的相关配套资金。

4、采取招商企业投入及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标准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工程建设材料、调查确权、拆迁补偿、建设安置、现场督办和宣传报道。

镇土地建设环保局、建设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贸发展局负责计划项目的可研报批,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镇财政局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中心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镇民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的核查认定工作;镇纪委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镇宣传办、文广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镇法庭、公安派出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各辖区居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篇4:老街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老街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乡情简介

二、工程简介

乡老街位于大柏地村委会,背靠乡政府驻地,南北两头均与新街相连,略呈弧形,长约800米,宽不足2.5米,沿街商户、住户34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乡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乡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乡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我乡建设“彝族毕摩文化传承之乡”的要求。在乡老街沿街居住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乡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800米的老街街面进行水泥道路硬化施工;二是按照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沿街商户、住户的建筑物进行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建设。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彝族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乡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卢正光乡长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老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详情请见“西政通〔〕10号”文件)。

五、实施步骤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2、20XX年10月底前,沿街各商户、住户根据规划要求对各自的建筑进行翻修、重建和新建;

3、20XX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800米的老街街面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六、工作要求

1、乡XX政府与沿街商户、住户在开工前签订《协议书》,明确在此次工程建设中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工程开工建设后,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靠前指挥,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

工程进度。

篇5:乡镇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根据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锅炉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质监发〔〕61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深入辖区燃煤锅炉单位,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区环保局、区质监局的要求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锅炉基本情况

目前,经排查,全镇辖区内使用燃煤锅炉企事业单位22家,涉及燃煤锅炉41台69.5蒸吨。

(一)已改造完成33台52.5蒸吨

1.淘汰6台5蒸吨(涉及太西商砼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1台1蒸吨、泰丰木业有限公司2台1蒸吨、豪威田园种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市区日胜新型建材厂1台1蒸吨)。

2.完成清洁能源改造6台6蒸吨(涉及区好年华蓄电池厂1台1蒸吨、镇卫生院2台2蒸吨、区镇二十里幼儿园1台1蒸吨、省家畜繁育中心1台1蒸吨、市泰鑫水泥制品厂1台1蒸吨)

3.完成脱硫除尘改造21台41.5蒸吨(涉及绿洲建民食品有限公司6台6蒸吨、武科种业有限公司6台11蒸吨、市区镇北河社区1台10蒸吨、豪威田园种业有限责任公司3台6蒸吨、陇玉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台1.5蒸吨、陇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台2蒸吨、市区陈左耐火材料加工中心1台1蒸吨、68068部队后勤部2台4蒸吨)。

(二)已查封8台17蒸吨

涉及(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台5.5蒸吨、农商银行支行1台1.5蒸吨、长瑞市政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陇玉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陇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藏贮项目1台1蒸吨、市区镇二十里农副营销专业合作社1台6蒸吨、市路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燃煤锅炉总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锅炉燃烧是我镇煤炭消费的.主要途径,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小型锅炉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强度大。

二是布局分散,以中小型锅炉为主,治理和监管难度大。经过整治,目前仍有燃煤锅炉任在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差,监管难度大。

三、整治目标

底前整改2台2.5蒸吨(涉及农商银行支行1台1.5蒸吨,陇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底前整改3台6.5蒸吨(涉及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台5.5蒸吨,长瑞市政路桥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底前整改3台8蒸吨(陇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藏贮项目1台1蒸吨,市区镇二十里农副营销专业合作社1台6蒸吨、市路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9月30日前)

209月底前完成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出2017年拟淘汰的燃煤锅炉名单和淘汰工作进度。

(二)宣传发动(10月31日前)

镇质监站在10月中旬召开淘汰燃煤锅炉单位动员大会,将淘汰燃煤锅炉的意义、要求传达到各单位;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对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淘汰燃煤锅炉、控制大气污染、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三)开展整治(11月30日前)

镇质监站会同环保、安监等相关站所重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整治;督促进行燃料改造的单位按期完成锅炉改造。整治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整治。

(四)全面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联系区质监局、环保局对改造后的锅炉进行全面验收,力争整治改造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是我镇大气防治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镇政府将对锅炉淘汰工作进行考核。镇质检、环保等站所按照行政职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二)强化协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我镇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邀请区环保、质检对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简化相关审批、建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篇6:道路维护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道路维护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沥青资源的改善,对道路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白色路面的行车震动和病害难以修复,近几年来尤其是随着交通量的增加,特别是重载车辆的增多,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原因,水泥混凝土路面产生了多种破损现象,水泥混凝土路面断板、破碎、错台、唧浆现象十分严重,导致结构承载力不足,使用品质不断下降。虽然采取换板等养护措施,但破损速度很快,维修养护跟不上,以至形成修不胜修的局面。单纯采用破板修复这个办法,实践证明,达不到路面质量的预期效果。水泥路面的破损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制约经济的发展。要改善和解决这一状况,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白改黑”,即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系对民政厅经中华北路,中华中路,中华南路到大南门转盘的水泥砼路面改为沥青路面。中华北路、中华中路、中华南路均为城市主干道,现状机动车宽度为 25~30米。中华北路、中华中路、中华南路一起构成贵阳市中心线。建成通车以来,由于交通量的迅速增长,导致路面破损严重,路面出现了破碎、沉陷,错台,得等严重病害,降低了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快了车辆的损坏,加大了运输成本,破损严重的路段还会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此段道路进行“白改黑”势在必行。

二.技术标准及设计依据

(一)、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 行车速度:50KM/H 路基宽度:保持原路基宽度

(二)、设计依据

1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 J TJ 04129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S] .

3 J TG F402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S] .

4 J TG D402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S] .

5 J TJ / T 019298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 三.旧水泥混凝土维修方法

根据现场路况调查情况,应先对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修复,然后对旧路面进行沥青加铺,以提高路面的使用性能。为此,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和国内外的.研究成果。针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实际状况和病害,提出旧水泥路面维修方法。 (一)、路面病害调查

1、路面破损状况调查分类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损坏可分为五大类:裂缝、变形、接缝损坏、表层损坏和修补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细分为:纵向、横向、斜向裂缝;破碎板或交叉裂缝;板角断裂;错台;拱起;脱空、板块活动和唧泥;边角剥落;接缝材料破损;坑洞;表面裂纹与层状剥落(露骨)等类型。

2、路面破损状况调查方法裂缝、断板、破损、变形可以现场调查;板缝弯沉和弯沉差,要求用弯沉仪进行测量;脱空板板块和活动板块可根据重车行驶观察或在板附近感觉振动来判定。再有可能时,要求使用落锤式弯沉仪和路面探地雷达等先进地仪器设备,可更加迅速准确地判断板低脱空。(雨后观察是判断唧泥的一种简单有效的办法。)尽可能采用路面探地雷达等先进地仪器设备进行旧路调查。

3、路面破损状况调查内容及处理方法

路面损坏状况是路面结构的物理状况和承载能力的外观反映。路面损坏状况调查是确定处理措施的依据。

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及处理方法

(二)、旧路病害处理方法和技术要求

为使加铺层处于良好稳定的工作状态,要求板必须稳定地支撑在基础上,对破坏严重的板块要挖除后重新铺筑,对裂缝、接缝、脱空、错台等病害也要处理。

1破碎沉陷板、严重脱空板处理

对于损坏严重的旧混凝土面板,如板块出现严重的破碎、断裂与沉陷、脱空板等,则需挖除旧板浇注新板,具体施工方法如下:

①.清除旧板

根据破碎板位置放样,形状宜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并与路中心线平行垂直,边缘位置应比破碎板宽出30cm。按放样位置锯缝,缝深应大于面板厚度的2/3,当锯缝位置距离纵、横缝不足lm时可将整块板全部挖除。用冲击钻等机械装置或钢钎沿锯缝位置凿除破碎板,凿除时应注意保护基层及周边混凝土路面。

②.浇筑新板

要求新混凝土板强度不应小于旧混凝土板强度,材料应选用早期强度高、后期强度稳定且收缩性小的混凝土,并按要求掺外加剂以控制其凝结时间,防止过早凝结或影响开放交通时间。新浇筑的混凝土板

用普通混凝土,掺加剂可用早强膨胀剂。混凝土配合比组成需经试验确定。混凝土板浇筑后要喷洒养护剂并保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进行养生,达到初期强度可承受车辆荷载时,才可开放交通。

2脱空板处理

唧泥、活动接缝和错台均可归为脱空板。一般脱空板,可以通过板底压浆进行板底补强。

板底压浆是在混凝土面板底部有脱空处钻孔,通过孔洞利用高强压力将流质材料压入脱空空隙,流质材料凝固后产生一定的强度,对面板产生均匀承托的作用,达到稳固板块的目的。

①.压浆材料

压入板底的材料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颗粒粒径小、流动性大,能顺利压进板底空隙;二是弱收缩性,能充分填充板底空隙;三是应具备比较高的强度以承受车辆荷载的作用。我们选用水泥粉煤浆,采用较低的水灰比就可达到较好的流动性,且强度较高,收缩量小。

②.压浆设备

主要有:钻孔设备、制浆设备、压浆设备、紧固装置。

③.工艺流程

具体的工节流程为:定位→钻孔→制浆→压浆→压浆孔封堵→交通控制→弯沉检测。 定位:根据外观及弯沉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卿泥脱空板,标画钻孔位置。

钻孔:使用钻孔取芯机按标定的位置钻孔,钻孔深度与板厚一致,孔径与压浆头直径相匹配。 制浆:按要求的配合比将材料在灰浆拌合机中拌合,至均匀无灰团方可使用,使用中应持续拌合,防止沉淀。

压浆:用灰浆泵将拌合好的灰浆由压浆孔压入混凝土板底,压力控制在0.2~0.4MPa左右,直至邻孔或接缝中溢浆或无溢浆而板块略有上升为止。压浆过程中溢浆的孔应及时用木塞封堵,防止压力过度散失。注浆孔也要在压浆头拔出后及时用木塞封堵,防止灰浆反流。所有木塞应保持3~5分钟方可拔除。

压浆孔封堵:木塞拔除后,用灰浆或取出的混凝土芯样将压浆孔封严。

交通控制:压浆完成后的板块,禁止车辆通行,待灰浆强度达到5MPa以上时方可开放交通,一般需要3天。

弯沉检测:压浆完成3天后,采用标准轴载车或贝克曼梁复测压浆板四角的回弹弯沉值,当弯沉值超过0.3mm时,应重新钻孔补压。

④.压浆效果检验

混凝土板底压浆的目的在于填充板底空隙,给板块提供一均匀的承托,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检验压浆效果。

a 直观观察压浆前后重型车辆通过脱空板时的位移情况(限于压浆前有明显垂直位移的板块),压浆前后对比相当明显,板的翘动幅度明显降低,垂直位移大幅度减小。

b 钻孔取芯检查灰浆充填情况。

c 采用标准轴载车或贝克曼梁逐块检测压浆板四角的弯沉值。 通过板底压浆处理,板的弯沉值可明显的减少,稳定性增强。

但是,压浆工艺施工要求严格,施工周期长,因此,在城市道路改造工程中较少采用。有条件时,也可以采用换填和换板处理。

3土基、基层处治

若混凝土板破坏是由于路基、基层原因引起,则首先应处理路基与基层。路基采用换填低标号砼方法处理。路基处理时应注意对下方管线的保护。

路基处理完毕后可立即用水泥稳定碎石铺筑新基层,水泥碎石宜采用集中机械拌合,水泥剂量控制在6%以内,碎石要求连续级配。水泥碎石拌合要均匀,含水量要略大于最佳含水量。要求分层压实,每层厚度不超过15cm。用自行式振动夯压6遍,拐角部分要用人工夯或其它夯实机具专门处理。

如果施工条件不好,基层处理也可采用不小于15#水泥砼浇筑。

4接缝错台处理

错台现象如由基层过软引起 首先处理好基层,防止进一步不均匀沉陷。处理方法通常与板底脱空处理基本相同。

接缝稳固时,错台小于1cm,可不处理;错台较大,要求调坡、铣刨或破除新建。如果加铺方案中考虑了较厚的补强层,则可不考虑错台的影响。

如果接缝不稳固,则按弯沉控制,进行处理 接缝两侧板块的弯沉差控制

接缝两侧板块的弯沉差,即在接缝区一侧板块上加载,接缝两侧弯沉的差值取正值。

对于相邻两板弯沉差大于等于0.06mm的接缝,在接缝两边各50cm进行全深度切割,清除切割的旧板,目测基层,老基层板体性差,则下挖至板体性好的层面,用C15混凝土修复基层,然后浇筑C30混凝土与原有道面平齐。

如果接缝活动较大,则按活动板处理。

5原路面一般接缝处理

在沥青加铺层施工前对原路面的纵横向接缝及路面裂缝,要全部进行清缝。原水泥混凝土板的接缝采用清缝机清缝,选用性能良好的密封材料机械嵌缝。清缝要干净、无杂物,灌缝要饱满,灌缝材料可用聚氯乙稀胶泥类等粘结性强、回弹性与温度稳定性好的材料。不得使用热沥青。

篇7: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毛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管理

毛里乡大冠岭石漠化山区共5个村181户836人,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将采取整合支农资金、融资和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新建6个安置点,其中毛里坪村为跨村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期12个月,2015年底全部竣工,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搬迁,增强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搬迁范围和安置方式

(一)搬迁范围

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贫困户.

(二)安置方式

1、统一选点,集中安置.针对跨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具备接受安置搬迁条件的毛里坪村实施空心村改造,毛里坪村原宅基地和空坪适当补偿后交由乡镇统一规划,有偿划拨给安置户,建立搬迁安置小区.

2、自行调节,村内安置.对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居住较为偏僻的群众,由村委会引导其搬迁到居住相对集中地,并由村级协调安置宅基地.

3、老弱病残,托养安置.即对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者,由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实行老年公寓、敬老院安置.

三、搬迁对象确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居住农户.

2、集中安置点空心村改造后无宅基地的农户.

3、下列人员不作为搬迁补助对象:

(1)在2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原户口所在地以外已购买房屋定居,但户口暂时没有迁出的农户;

(2)已经享受过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优惠政策,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农户.

(二)易地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

1、农户申请——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2、乡、村审查——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对农户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在村级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第一次公示).

3、县级批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搬迁对象,逐户核实,确定搬迁农户名单,并返回所在乡镇在乡村再张榜公示3天(第二次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搬迁对象.

4、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对确定的搬迁对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核准的农户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避免纠纷.

(三)搬迁户的权力、义务

权力.原有承包山地山林权属不变,迁出的搬迁户享受原有的耕地、山林政策扶持;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公益待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用电、燃气、供水、供暖、经营等.

义务.按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搬迁户原住房可处置给无房户或适当补偿后交由村委统一规划进行空心村改造.原耕地、山林承包使用权不变,但可由乡镇统一流转或自行流转.

四、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

(一)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由建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两项构成.建(购)房补助支付给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费补助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支农部门单独实施项目并按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整合资金项目由乡镇统一管理,乡村实施,项目部门以奖代补.

1、集中安置户,包括跨村和村内集中搬迁安置户,建房补助费为每户12000元.

2、扶贫部门确定的两项制度衔接对象户,每户增加补助4000元.

(二)发放方式

1、建新房的搬迁安置户,在新房封顶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外装修完工入住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

2、凡属新建房的搬迁安置户,按“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原旧房未拆除交村委统一规划或处置给其他相邻户的,除停止发放建房补助外,原发放的补助一律收回.

(三)资金来源

除农户自筹资金外,前期启动适度融资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实行多渠道支持.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实际情况,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有关部门的资金用于搬迁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由挂乡的县级领导任顾问,县以工代赈办、毛里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做好跟踪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搬迁户新建住房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除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房的之外,全部按迁入地当地农民建房对待.

2、易地搬迁至县城或乡(镇)集镇,可选择城镇户口在新居住地上户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管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只收户口工本费.

3、对主动接受移民安置的行政村或乡镇集镇,政府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等项目扶持.

4、落实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优惠政策.

(1)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已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规划中的搬迁安置地的乡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水利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饮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3)电力部门负责向上争取移民安置地的农村电网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建设投资.

(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迁建房宅基地的调整工作,对列入地质环境项目实施范围的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建房,按地质环境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扶贫部门要结合扶贫攻坚把偏远、高寒山区的贫困村作为移民的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

(6)教育、文化部门要将生态移民户的子女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对规范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7)林业部门应为易地扶贫搬迁户试点安置新建住房的搬迁户依法优先安排自用材采伐指标,依法优先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安置用地涉林事项.

(8)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办理报批、报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尽量简化手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9)民政部门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户,优先解决享受低保政策待遇.

(10)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点的设施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要在毛里乡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县推开.乡镇人民政府在集中安置地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要督促搬迁户统一图纸,在规划区自行建房并装修入住.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在2015年12月底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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