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申请大连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申请大连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大连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篇1:申请大连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大连市,辽宁省辖市,别称滨城,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国务院确定的中国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更多2021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大连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按照政府公布的全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标准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布(目前,暂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900元标准执行);;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5、未拥有机动车辆;

6、未有工商登记信息。

个人公租房申请书2021

尊敬的城郊村居委会领导:

我叫___,____年2月28日生,系下岗职工,属城郊村孙瓦组人,现租住在瑞景花园四单元501室,家有父母亲、妻儿三人代住在一起,自20__年至今来连租孙瓦组、九铺组、花园、乔院等共8家,象蚂蚁搬家一样搬来搬去,本人当兵退伍后,安排在植物油厂,后因植物油厂破厂,被迫下岗,一直无职业,夫妻靠打工度日,前几年女儿生病在上海医医治无效死亡,花去7万多元。

母亲身体不好,常年生病等家庭出现种种困难,现有家庭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房租及孩子上学开支,家里现只有一台冰箱,一台七、八年前旧电视,还外欠十几万元债务,在没有办法无钱买房今生也不想买房子条件下,恳请党和政府领导从实际情况考虑公租房一套。特此报请,请领导调查解决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篇2: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申请保障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为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1、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保障家庭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收入,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2022年10月13日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发布:

关于对公租房最低收入家庭

补贴转为实物开展配租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于本周开展公租房补贴转为实物的配租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配租工作流程

按照工作程序,本次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的387户公租房最低收入类家庭,已完成系统申请、公开摇号、公示环节。但因疫情影响延迟,为尽快完成入围家庭入住有关工作,现启动对入围家庭进行现场看房、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等工作,管房单位自本周开始陆续通知入围家庭办理有关手续,请入围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二、管房单位电话

泉水A区:39563203

泉水B区:39546312

前关:39578011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申请人需要申报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3、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单身人员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

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资产证明(详见《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5、申请保障家庭拥有房屋情况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与或者拆迁等房屋)。

申请大连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6、审核部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审核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居住证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按时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受理审核程序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委托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收入、财产情况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纸质和电子数据)。

4、市国土房屋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分局复审。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

篇3: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注意: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建议具体咨询各个申请点,小编咨询得知,申请点具体需要时间可能不一样,建议以个人情况去详细咨询。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三)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住房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年满十八周岁,在重庆主城区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2、个人收入与财产均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需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根据情况到指定的申请点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按申请人的类型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5.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篇4:申请重庆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公共性租赁住房朝向中等水平下列收益群体租赁,在确保范畴上完成了与商住楼的连接;公共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填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够。更多申请2021重庆公租房条件和材料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2、对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证金和预付的房租问题,保证金就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所以,承租人违反合同提前退租,出租人有权按照约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但是出租人无权扣留承租人预付的房租。

3、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应当和出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协议,然后和出租人约定时间检查出租房屋。如果承租人对房屋有所损坏,应当进行赔偿。如果租房的时候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退房的时候也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要提前退租,一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和出租人订立终止租赁的协议,并做好检查出租房屋等善后工作。

4、如果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就应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之时起,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订立合同时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还应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解除租赁合同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出租人应退回承租人交付的租金,但可以从中扣除居住期间的租金。同时,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出租人根本违反了合同,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追究出租人的责任。但承租人必须通知出租人并办理相关的手续,解除合同才有效。

篇5:申请天津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天津公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

答: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天津北辰区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北辰区)非农业户籍;

2、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

3、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包括机动车、非居住底商、工商注册及其他财产);

4、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5、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以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

北辰区住保中心地址:天津北辰区果园北道1号一楼大厅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产权属于谁

公租房的不动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承租的个人不能得到不动产所有权。因为承租人没有不动产所有权,那么就不存在继承等问题,只有承租人一方变更主体等问题。当然公租房也不能上市交易,当购买者想转让的时候,国家会以一定合理价格进行回购。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篇6: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2) 应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3) 家庭成员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公积金等信息;

(4)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

(5)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6) 申请人在禹州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一式一份):

(1)个人申请、租房协议(现在所居住房屋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2)1寸照片;

(3)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状况证明(城镇低保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6)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7)审核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或非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但已经在市区稳定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2) 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4) 申请人在禹州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一式一份):

(1)个人申请、租房协议(现在所居住房屋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2)1寸照片;

(3)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工作证明:单位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申请人)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个月工资花名册,均需签章有效);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6)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7)审核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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