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跟我舞舞扎扎”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1: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建立,广泛借鉴参考了世界各国已有的行政赔偿制度,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赔偿法理论的优秀成果。但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毕竟建立不久,立法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粗疏的情况,主要的一点就是略嫌简略,操作性差。下面笔者就不揣浅陋,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问题。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责任采取违法原则。但什么是“违法”?赔偿法未作立法解释,理论界的认识也很不统一,造成实践中较大的.任意性。然而,从确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本意看,应当明确“违法”是指违反严格意义的法律,具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我国承认或参加的国际公约等。对此,有权机关应作明确解释。

二、关于职务行为的标准与范围问题。执行职务是产生行政赔偿的条件之一,但对“职务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范围,赔偿法未作立法解释,不利于实践中的操作。笔者认为在今后制定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中应明确规定职务行为的范围不仅包括构成职务行为本自的行为,还包括与职务行为有关连而不可分的行为,如为执行职务而采取不法手段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目的所为的行为以及执行职务时间或处所内所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职务行为的标准应采取客观标准。

三、关于受害人及行政主体共同作用形成损害,行政机关应否赔偿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致害赔偿责任问题,但对行政机关与受害人共同致害的行政机关应否负赔偿责任及如何赔偿未予规定,但实践中此种损害又确实存在,笔者认为,对此种损害,可参照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混合过错”情形处理。

四、关于返还财产应否包括孳息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此处“返还财产”是仅指原物,还是含孳息,从该条规定中无法判明其义。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看,应包括孳息。具体作法可通过有权机关作扩大解释。

五、关于内部追偿问题。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8条)、《国家赔偿法》(第14条、第20条)、《行政复议法》(第44条)等都确认了国家赔偿后的追偿权,但是这些条文除了对行政追偿权的职权主体和条件作了几乎雷同和重复的原则性规定外,尚无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追偿权很难具体操作起来。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追偿权立法。具体来说,应进一步完善追偿权法律关系主体方面的规定、追偿权的期限、追偿金额的确立标准及有关程序问题。

六、关于行政赔偿范围问题。目前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机关内部惩戒行为、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造成损害、间接损害及精神损害等问题皆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实际困难以及缺乏这方面的立法经验积累、力求稳健妥当所致,但随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逐步实施,今后应逐步拓宽行政赔偿的范围,以适应国际行政赔偿制度的发展趋势。

篇2: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关于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原因之一。其根源在于食品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和监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比较发达国家监管模式、总结其先进经验,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正文】

行政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五大和新宪法确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政府各部门在积极运用各种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在食品安全领域,至,阜阳劣质奶粉、龙口有毒粉丝、四川敌百虫泡菜等一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国内又出现了亨氏“苏丹红一号”事件、雀巢“超典奶”事件、光明“变质奶”和“早产奶”等事件,件件触目惊心。一些老百姓用“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装、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矿油喷饼干”描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是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

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为例,通过分析、比较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标本。

一、食品安全监管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并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度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关于食品安全,国内外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定义。伴随不同的社会生活水平,食品安全从最早的避免中毒、保护生命,继而发展为营养、卫生、有利于健康、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其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和延伸。

1、狭义的食品安全概念,主要是食品卫生。即食品应该无毒、无害,保证生命安全、维持身体健康需要。

2、广义的食品安全概念,则是持续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生态质量,使人类社会可以持续、长久地存在与发展。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包含了卫生安全、质量安全、数量安全、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等六大要素。

3、从我国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来看,食品安全的着眼点主要还是卫生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本文所指的食品安全,除了特别说明,一般都是指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食品安全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有了明显改善。

卫生部的监测表明,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不断提高。《食品卫生法(试行)》前的1982年,我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为61。5%;《食品卫生法》实施后,1994年、和,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了82。3%、88。9%和93。4%。在、两年,全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继续保持稳步提高,在20一季度还达到97。1%。

农业部的监测表明,我国对蔬菜高残留和高毒农药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控制成效十分明显,出口食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食品安全现状令人忧虑

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增加食品供给数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中国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总体上看。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03月出具的分析报告,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二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中严重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四是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五是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

(2)卫生安全方面。按照卫生部提供的统计数字,中国最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波动趋势。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379起,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年前三季度,卫生部又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02起,7124人中毒,196人死亡。

(3)质量安全方面。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报告,从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看,农户生产规模狭小,经营分散,农产品分级和包装技术水平低,溯源管理困难;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我国食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比较小,全国现有的700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摊点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艺落后,20%—30%没有达到行业标准,五分之一无标生产,三分之二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厂不检验,四分之一对进厂原料不进行任何把关,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在流通过程,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篇3: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原因之一。其根源在于食品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和监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比较发达国家监管模式、总结其先进经验,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正文】

行政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五大和新宪法确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政府各部门在积极运用各种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在食品安全领域,2003年至20,阜阳劣质奶粉、龙口有毒粉丝、四川敌百虫泡菜等一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2005年,国内又出现了亨氏“苏丹红一号”事件、雀巢“超典奶”事件、光明“变质奶”和“早产奶”等事件,件件触目惊心。一些老百姓用“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装、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描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是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

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为例,通过分析、比较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标本。

一、食品安全监管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并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度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关于食品安全,国内外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定义。伴随不同的社会生活水平,食品安全从最早的避免中毒、保护生命,继而发展为营养、卫生、有利于健康、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其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和延伸。

1、狭义的食品安全概念,主要是食品卫生。即食品应该无毒、无害,保证生命安全、维持身体健康需要。

2、广义的食品安全概念,则是持续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生态质量,使人类社会可以持续、长久地存在与发展。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包含了卫生安全、质量安全、数量安全、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等六大要素。

3、从我国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来看,食品安全的着眼点主要还是卫生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本文所指的食品安全,除了特别说明,一般都是指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食品安全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有了明显改善。

卫生部的监测表明,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不断提高。《食品卫生法(试行)》前的1982年,我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为61.5%;《食品卫生法》实施后,1994年、20和年,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了82.3%、88.9%和93.4%。在2003、2004两年,全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继续保持稳步提高,在2003年一季度还达到97.1%。

农业部的监测表明,我国对蔬菜高残留和高毒农药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控制成效十分明显,出口食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食品安全现状令人忧虑

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增加食品供给数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中国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总体上看。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005年3月出具的分析报告,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二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中严重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四是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五是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

(2)卫生安全方面。按照卫生部提供的统计数字,中国最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波动趋势。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2005年前三季度,卫生部又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02起,7124人中毒,196人死亡。

(3)质量安全方面。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报告,从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看,农户生产规模狭小,经营分散,农产品分级和包装技术水平低,溯源管理困难;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我国食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比较小,全国现有的700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摊点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艺落后,20%-30%没有达到行业标准,五分之一无标生产,三分之二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厂不检验,四分之一对进厂原料不进行任何把关,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在流通过程,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4)营养安全方面。据中国营养学会的调查显示,近10年来,我国居民营养状况虽有明显改善,但营养不良问题仍相当突出,表现为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并存,营养缺乏同样是造成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所造成的“大头娃娃”事件正是突出的表现之一。

(三)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1、行政执法与食品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使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在本文中,行政执法并非行政行为之全部,仅指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实务界习惯上认定的行政执法。

在食品安全领域,虽然行政执法已经逐步走出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类行政管理层次的执法,但由于历史沿革、业内惯例,本文仍然以“食品安全监管”代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来使用。即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各行政执法机关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所进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

2、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1)在中央,依照法律行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有多个部门,包括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管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科技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照2004年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责分工的原则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

(2)在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实行由各省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对口管理,在本辖区形势相应的监管权限。2004年以来,为加强食品监管,北京、浙江等部分省市在地方政府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地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将这一做法向各市、县延伸。在强化整治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

(3)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分工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政府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方式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进行着监督管理。具体监管部门、环节分工及法律依据见下表:

监督管理环节 监督管理部门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农业部门(负责) 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质检部门 动物防疫法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质检部门(负责) 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食品流通环节 工商部门(负责)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质检部门 产品质量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商务(经贸)部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收购条例

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 卫生部门(负责) 食品卫生法

质检部门 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

工商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出口 质检部门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海关 海关法

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尚无法律可依。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获取职责。

(4)除此以外,从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上看,我国已经形成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基本构架;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标准体系框架。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共查处有关食品违法行为39万多起,货值超过14亿元。其中,立案查处12万余起,移送司法机关1585起,涉案人数5640人。一方面,这些数字表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绩效;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

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农户)、食品经营企业、消费者等食物链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但从行政执法角度,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

第一,“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监管冲突问题严重

理论上,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食品安全这一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却并非完全如此,监管重叠、缺位、推诿等形式的冲突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有关我国鲜肉监管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鲜肉流通市场目前是一个主体经营,多个主体重复监管:卫生部门负责肉品的卫生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肉品的质量检查和认证;农业畜牧部门负责肉品的检疫工作;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的主管部门对上市鲜肉进行复检,对掺杂使假行为予以处罚。但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领域,对非法屠宰加工行为监管常常因各种困难而缺乏监管,出现监管真空。一旦生产、加工领域的众多问题凸现在鲜肉流通市场内时,各个监管部门则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是现行食品监管体制的生动描述。

第二,“十几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违法的”——监管不力现象突出

1、从监管环境看,近几年由于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但没有正确树立以公众生命与健康利益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安全监管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对招商引资企业,重保护,轻监管,甚至人为地设置食品安全的执法障碍,有的甚至不管其产品及质量,只要能上税,就发给当地党委、政府的保护“绿卡”或牌匾。在实行领导负责制后,有的地方给各监管部门施加压力,出现问题不得向外界上报、公布,间接导致部分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惩罚。

2、从监管条件看,部分部门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检验设备落后、执法费用没有保证,无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监控,难以追究违法责任。据调查,截止2003年底,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具有食品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仅有83名。据卫生部有关资料,基层的食品卫生监督条件基本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有的地区不仅缺乏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取证和检测设备,就连销毁不合格食品的费用都难以支付。而在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连简单的检测手段也没有,只能查“三无”、商标侵权和过期食品。

3、从监管力度看,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都缺乏应有的力度,没有彻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再次违法犯罪的条件和能力,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法律的威慑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十几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违法的” 是现行食品监管体制的又一真实写照。

(二)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第一,现行食品安全立法上的原因。

1、立法空白。

尽管我国治理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及其基本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在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公众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立法上的空白一定程度上导致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局面。

(1)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来看,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散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和《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欠完善,相互间协调和配套性差,未能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留下了许多执法空隙和隐患。例如对于分散的农户食品生产的监管法规、对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财产与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等方面,都尚属空缺。

(2)从各政府部门监管职能的分工来看,有些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并没有有关法律的授权,其监管行为尚无法律依据。例如,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希望该局能履行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职责,但目前尚没有法律予以规范与保障,以至于难以发挥预期效能。

(3)从食品安全监管的内涵来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食品数量安全、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定义不够完善,食品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可持续安全等重要内容尚未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因此,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大的空白。

2、立法滞后。

在新形势下,现有法律中的部分对食品安全仅做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没能充分反映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因而在遇到一些实际情况时可操作性不强,造成难以追究违法责任的局面。

例如,《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监管的法律基础之一,它的实施对我国食品卫生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食品卫生法》部门立法的痕迹十分明显,单纯的“卫生”概念已无法涵盖当前食品安全的各类问题,法律滞后已显而易见。

又如,例如,我国早在就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剂量出台了国家强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但由于我国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法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滥用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

3、立法冲突。

(1)从法律体系的层次角度看,法律结构层次不清造成监管冲突。一个科学、高效的体系应当由核心规范和配套规范构成,但食品安全法律的问题恰恰在于未能形成法律的核心。法律冲突尤其表现在《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之间。食品与产品的概念是种属关系,《产品质量法》是调整普通产品的法律规范,当属一般法;《食品卫生法》是调整食品卫生的专门法律,当属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但我国的现状却是《产品质量法》在法律适用上不断延伸,一步一步地介入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而应当成为食品法律体系的核心的唯一一部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法,在实施过程中被不断地弱化,适用空间不断压缩,无法对体系内的其他法律规范发挥指导作用。两部并行的法律各自形成其配套规范和标准,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标准体系,都在不断角力,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层次完全打破。由此造成卫生部门与质检部门间的冲突不断。   (2)从各部门法律协调性较差造成监管不力:

例如《食品卫生法》规定,对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前者要求为结果犯,而后者要求为危险犯,两者的脱节容易造成监管部门无所适从,放纵违法犯罪分子。

又如,对市场上发现没有经过检疫的猪肉的处理,《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三种力度不同的惩罚措施,经常产生同类案例有不同处罚结果的情况。这就必然给执法带来困难。

第二,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的原因

根据本国现阶段情况合理设定监管体制是政府实施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保证。监管冲突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未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1、部门间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如上所述,分段管理下的管理格局,既可以形成“多头分散、齐抓共管”的局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类似鲜肉市场的“多头有责、无人负责”的现象。

2、同一部门上下级之间职责不清。由于大多数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的级别管辖无明确规定,造成执法部门的职权上下一般粗,上级能管的,下级在本区域内也可以管,下级能管的,上级也可以管。这种职能、职责不清的状况,直接导致监管工作低效运作,甚至有利争着做、无利没人管、发生问题互相推责任的混乱局面。

3、部门内部工作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没有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监管工作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往往靠搞突击检查“紧急救火”。 这样,日常的监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日常的违法行为也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追究与遏制。

第三,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上的原因。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管的有效开展需要得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的有力支撑。

1、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上看,标准欠协调、标准不完善是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

(1)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各政府部门、各行业分别制定,形成了一个内容多个标准、多种要求、多方管理的局面。依据未能协调一致的各种标准开展监管,各监管部门间必然会发生监管冲突。

(2)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未将一些重要指标纳入体系中来,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监管部门无法追究责任人的现象。“苏丹红”事件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2、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上看。多个监管部门各自执法、检测手段落后也造成了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现象。

(1)我国有四个监管部门拥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卫生部门在全国拥有一支20万人的卫生技术支撑队伍,目前已在全国部分地区设置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农业部建立了1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179个省级质检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全国设置的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更是超过3000个;目前,工商部门也考虑建立自己的检测队伍。多部门分工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在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时,就常常发生互不认帐的监管冲突。

(2)各部门检验检测部门虽然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检验检测设备,但在实施监测时,常常由于缺乏先进的检验方法和手段,无法快速对食品进行有效检测,造成监管人员无法取证、难以追究违法者责任。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及经验

(一)部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述

随着疯牛病、二恶英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凸显。目前,许多国家分别结合本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下表为部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比较:

国别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的环节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负责肉类和家禽产品以外食品的安全 《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FDCA)》、《公共卫生服务法》、《正确包装与标示法》、《婴儿食品配方法》、《营养标识与教育法》、《膳食补充剂与教育法》

农业部(USDA) 负责肉类、家禽及不带蛋壳产品有关的食品安全 《联邦肉类检验法(FMIA)》、《禽类产品检验法》, 《蛋类产品检验法(EPIA)》

环保总署(EPA) 负责饮用水的监管及相关标准的制定 《国家环境政策法》、《化学品安全信点和燃料释放法》、《清洁水法》

浅析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加拿大食品检察署 主要牵头复杂动植物健康和监督执法 《食品药品法》、《肉品监管法》、《鱼产品监管法》、《加拿大农产品法》、《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清洁水法》

卫生部 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工作 《加拿大卫生法》、《食品药品法》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管理部长委员会 统一负责制定涵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政策

奥新食品标准局(FASNZ) 制订食品法典、食品标准;向奥新食品标准委员会提出合理的建议 《舆新食品标准局条例1991》、《食品标准管理办法1994》

卫生部 牵头奥新食品标准局的工作

农业部 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

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建议、协调、监督各部门监管工作 2003年成立厚生劳动省 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食品卫生法》

农林水产省 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植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法》

英国食品标准局 负责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监控 《食品标准法》

韩国农林部 负责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农产品、畜产品的进口检疫 《农产品质量管理法》、《植物防疫法》、

《畜禽传染病预防法》

海洋渔业部 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管理和进口水产品的安全性检查 《水产品质量管理法》

卫生部 负责进口和流通领域种植业产品的安全性检查,并指导上市水产品的安全性检查 《食品卫生法》、《畜产物加工处理法》、

《农产品质量管理法》、《水产品质量管理法》

(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1、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共同认识

(1)各国政府认为,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和居于食物链中的其他人(包括消费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政府担负食品安全管理重任,各下属部门相互配合,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严密的全程监控,明确管理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政府有服务功能。当前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强大的科研力量、有效的控制措施和食物链中种植者、饲养者、加工者、销售者直至消费者间的充分合作来解决。这种充分的合作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2、各具特色的监管体系和中央、地方政府明确监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

(1)各国根据本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地域范围、人口数量和文化背景等具体国情,建立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多部门型监管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单一部门负责型、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综合型监管模式等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体系。

上述三种模式也在相互借鉴,不断完善。从国际经验来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这种协调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加拿大、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为代表,为了控制风险,将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由这一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另一类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虽然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依然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但却通过较为明确的分工、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来避免机构间的扯皮问题。美国根据食品类别作部门分工,并于专门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作部门和地区间协调;日本按照环节进行分工保证对“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并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在内阁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专门对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管理工作进行协调,两者在应对日常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时都有不俗表现。

(2)各国中央政府负责指导政策和标准的执行,并设立有专门的监测机构进行全国性的和区域性的定期监督和抽查;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督执法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有关法律均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并可取样分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食品,监管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和禁止移动、禁止销售等强制措施。在严厉的法律责任下,通过这上述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运用,确保了有关法令、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3、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严厉的法律责任

(1)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国政府都重视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建立互相配合而又各有侧重各项法律法规,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形成比较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这就为具体监管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和执行依据。

(2)严厉的法律责任: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这些制裁措施除罚款外,主要还有没收和销毁违法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判处监禁。在欧美国家,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个“最低赔偿制度”。消费者哪怕仅仅是为了一包瓜子去投诉,也有可能至少获得数十美元的赔偿。以美国为例,各个州都建立了“最低赔偿制度”。夏威夷的最低赔偿金额是1000美元,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州,最低赔偿金额也达到25美元。

(3)这些制度与措施又在不断完善中,主要体现在削减不必要的、重复的、具体性的法规和标准;实现部门间、中央与地方间法律法规的平衡等方面。

4、不断完善标准、检测等监管保障体系。

(1)完善标准体系:当前,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并予以强制执行被认为是各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首要的和最广泛的职能。这些标准既包括对掺杂、掺假食品的一般禁令,也包括对食品中不同化学残留容许量的具体限制;既包括对产品本身的标准规定,也包括对加工操作规程标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例如,欧盟国家政府着重是围绕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建立检验检测系统,监管部门可以在可能发生危害的任何一个环节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又如,加拿大食品监督署拥有22个实验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科学咨询、发展新技术、提供检测服务和进行研究。

四、规范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通过分析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等问题出现的原因,借鉴上述其它国家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

(一)统一认识,树立服务公众、服从全局、依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

1、从政府角度,各级政府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应统一认识,认准前提和目标,服务公众,围绕切实维护公众生命与健康这一宗旨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克服现有体制上、法律上仍然存在的不完善所带来的弊端。

2、从监管人员队伍角度,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应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监管人员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当时当地食品安全的现实状况,树立“违法必究、依法监管”的观念,通过自身实践和同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有了正确观念的指导,有了应对实际问题的经验,再隐蔽、再难查处的违法行为都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

(二)从法律层面上,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质量、完善已有法律法规体系。

1、制定统一的基本法。

立法部门应该参考日本等国的经验,及早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基本法要明确食品安全的定义,能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明确各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协调办法和协调机制。这样,我们就能确保立法空白、立法冲突等现象的产生,并在根本上防范监管冲突与监管不力的现象产生。

2、制定相应的部门法。

在行政部门积累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法部门应以宪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为依据,制定专门的法律保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等部门履行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职责。

3、整合修改现有法律,提高立法质量。立法部门应以基本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现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对于不利于实际操作的概要性规定作出进一步的阐释,增强其可操作性;解决法律规范的冲突,保持规则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因立法冲突造成的执法上的相互冲突。

4、加大惩处力度。

提高惩处力度至少是三个方面:第一、加大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第二、加大违法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第三、加大违法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通过加大惩处力度,监管威慑力将大大增强,有效减少监管不力现象。

(三)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在体制层面,鉴于美日两国新设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在应对日常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时的不俗表现,我们有必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尽早组建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机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各主管部门对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并为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建议,为企事业单位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和提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调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1、现阶段,从我国国情出发,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上成立相对独立的、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全部工作。委员会由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可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在部分省市地方现有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监管机制,包括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监管力量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在行动中加强信息沟通,实施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遏制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问题继续出现。

2、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下,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明确分工。首先,对监管方面存在交叉和重复之处进行明确的重新分工,一个环节或一个类别只能由一个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必须退出;其次,要对无人管理的盲区进行明确的分工,确定哪个部门负责哪些尚无人监管的盲区,以此防止新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现象的出现。

3、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中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明显。应借鉴美国经验实行食品安全机构联合监管制度,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网,在县市、省区和全国全面监督食品的生产与流通。由于中国尚缺乏完整的由上到下独立的垂直监管系统,只有质检总局的商检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其余的均为分级管理,各级监管机构的组织和任命由本级政府决定,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由各级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以此防止地方上新的监管冲突现象的产生。

4、从提升食品安全、节约监管成本的角度,中远期我国应整合执法力量,将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合并,在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监管部门,全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多头管理的弊端、大大降低因重复执法形成的监管成本。

(四)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网络。

1、按照上述思路,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应首先着手整合中央和地方、食品行业各项标准,制定符合公众对食品安全需求的统一的标准体系,确保各监管部门在所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上保持良好的协调。国家标准的领先性和及时修订是确保全国各地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要前提。凡是存在国家标准的,地方监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监测。食品在地区间的流通,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监管,各地不能变相设置阻碍或降低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各地可以按照地方标准进行监管。

2、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布局、布点,充分利用利用全国有关的实验室、检测中心、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设备、情报、技术、人力资源,积极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实验室认证工作,整合、完善监控监测网络,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达成提高现有检验检测水平和检测效率的目的,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组建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可以在卫生监督员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部分省市最近试行的联络员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与消费的各个环节的信息收集和处理,保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即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实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便能对食品突发事故及时反应并准确追查到事故来源和相关责任人。

(五)依法监管

在法律体系、监管体系和监管保障体系调整的同时,在操作层面上,各食品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应通过以下工作防范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现象:

1、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行监管责任制,规范各项监管行为。

(1)责任是法律的生命,也是政府管理的核心。各级政府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督管理权限,把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所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以此加强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心。

(2)各级监管部门应从公众健康与国家安全的利益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避免越权执法、相互推诿,防止监督工作出现“盲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保障食品监督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在法定的权限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种食品制假、销假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培养监管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监管的能力。在食品安全执法过程中,应尽量排除外来压力和不必要的干涉,不以小失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保证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3、食品安全监管既有很强的法规政策性,又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在现有监管队伍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必须要积极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结语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关注重点已从数量安全过渡到卫生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上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

近几年来发生了多起重大的食品污染中毒事故,对中国民众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问题中国民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政府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恶性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本文就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发达国家的作了比较,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尚存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验,从政府行政及行政执法所追求的统一、效能、正义和服务等目标出发,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此避免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现象的出现,有力地保障我国食品安全。

本文结稿之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付诸实施,部分省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始试运行。随着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必定会朝着好的方向转化。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等现象在文化出版、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中也普遍存在。本文所提出的健全法制、改革体制、提供保障等对策,为解决其它领域行政执法上现存的问题与矛盾提供一个借鉴,具有典型意义。但由于经验不足、时间仓促和理论水平有限,在这里只能进行初步的探讨。

致谢

大专毕业10余年后,我为能够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一名学子而庆幸、而忐忑。经历了近两年的辛苦,我由衷地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对我的培养和帮助。通过网络课堂上的理沦学习,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实践,我提高了日常工作中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一切均得益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老师谆谆教导。

在毕业论文写作结束之时,谨借此机会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

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传军博士。本论文从论题的确定、论文框架的设计到文稿修改与定稿,均得到了李传军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

同时要特别感谢《管理直接下属》、《哈佛管理导师》、《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导论》、《行政领导学》的各位辅导老师。虽然素未谋面、不知姓名性别年龄喜好,但你们热情洋溢的教诲和认真及时的解答让我感受到了网络学习的魅力。

还要感谢其他任课老师,你们渊博的知识和治学严谨的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教学,为写好该论文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同样,我还要感谢现所在工作单位曾经倾听我的论文写作思路、指导我如何完成写作的老师和朋友们!感谢辅导站的老师!感谢人大网院俱乐部各位热心版主!感谢提供过支持与帮助的其他同学!

网络无极限,情意永相连。授业之恩、师生情谊将化作我美好记忆,永留我的脑海。

参考文献:

1、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2、胡锦光,罗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3、胡伟:政府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1912月第一版

4、谢明:公共政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

5、叶富春:利益机构、行政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2月第一版

6、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令人震惊的食品行业真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1月第一版

8、姚卫蓉,钱和:食品安全指南,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9、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10、张守文:当前我国围绕食品安全内涵及相关立法的研究热点,食品科技,2005年第9期

11、任盈盈:食品安全调查,东方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

12、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食品安全法律手册,2005年2月第一版

13、杨海坤:我国行政执法的现状、困难与对策,政治与法律,19第1期

14、杨解君: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法理、行政法的思考,北京:法律出版社,第一版

15、徐景波,李勇:论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16、姜明安:论行政执法,行政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17、李卫明: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东方论坛,2005年第3期

18、刘书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行性分析及其对策,学习与实践,2002年第8期

19、陈伟红: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对策,卫生经济研究,2005年第2期,第22页

20、余晖:政府管制改革的方向,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5期,第63页

21、徐建功:食品安全监管期待高素质人才,中国中医药报,2004年7月30日

22、陈松,边建华:食品安全立法监管两面谈,中外食品,2005年第6期

23、任波:从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看我国食品问题,广州日报,2003年6月9日

24、徐梨 等: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案例的回顾及分析,食品科技,2004年第6期

25、吴楚平:“苏丹红一号”事件,食品科技,2005年第9期

26、肖学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问题及对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年第1期

27、梁小萌:论食品安全与政府规制,广东科技,2003年第11期

28、谢敏,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2年第1期

29、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2年第10期

30、梁进,曹增书:北京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及建议,食品工业科技,2002年第5期

31、王选平: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法定职责,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年第12卷第5期

32、雷家啸,王兆华: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综述,中国药品监督,2004年第3期

33、王铁军,张新平:食品安全国家控制模式的浅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5年第17卷第3期

34、朱允容: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农村经济,2005年第5期

35、高印: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对策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年第5期

36、刘俊华 等:我国食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3年第5期

37、杨丽: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年第6期

38、加拿大驻华使馆:加拿大食品安全体系,中外食品,2005年第6期

39、万运良:韩泰两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值得借鉴,肉类研究,2003年第1期

4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文件,2004年12月

41、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0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05年4月

42、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2005年4月

43、高强:转变职能 切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年第12卷第1期

篇4: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1、从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看

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已进人工业化的起飞阶段,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并在WTO规则下迅速与国际市场接轨。国民经济以年均10%--11%的速度增长,超过全国平均2个以上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5%以上,人均GDP达1700美元。这一地区形成3个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圈和都市圈,即以广州、深圳和珠海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区,这三个区域相继创造出区域发展的奇迹。今年以来,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更是高速赛跑,比翼齐飞,成为我国的制造业中心,占全国经济的权重愈来愈大。

2、从西部大开发取得的进展看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4年里,国债投资及其带动的投资达7000亿元人民币,五大标志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南水北调两线工程进展顺利。东部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资加快了西进步伐。产业结构正在调整,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出现可喜发展的势头。各省市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县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推进很快。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3、从东北经济发展新机遇看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决策的出台,给解决东北问题带来了一次新机遇。东北地区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和巨大潜力,是东部沿海地区所不具备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现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政策和操作方法都与西部开发不同,采取直接面对一个个企业的政策和方法,核心内容是用高新技g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技术,用市场化的先进管理取代传统管理模式,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方式,包括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

4、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大量地向东部地区流动,但产业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并没有实现,尽管国家在前几年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但西部地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发展仍较缓慢。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东部地区已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充分,产业结构升级迅速,制造业、服务业和外贸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西部经济增长主要靠基础建设投资拉动,国有资本仍占主要地位,外资、民间资本不足,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不快,投资效益不高。因此,东西部之间的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继续扩大。以西部的GDP增长速度为1相比较,年东西部比为1.43:1,扩大为1.57:1。人均GDP,20西部约600美元,东部则为1700美元,东部约为西部的3倍。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2、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3、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4、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5、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6、“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2、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3、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4、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5、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代发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6、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篇5:浅析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税收管理作为我国税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对税收建设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管理,提高其合理、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税收;税收管理;税收秩序

一、目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单纯追求收入目标,税收职能单一化倾向日益明显1994年税制改革以d写论文来,我国工商税收收入以年平均近1000亿元的速度递增。除了经济增长、加强征管等因素外,维系高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政府行为和支持政府行为的税收“超常措施”。为了完成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继续采取“超常措施”,“寅吃卯粮”、“无税空转”等现象日益公开化、普遍化。任务高压下的税收征管,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刚性的任务标准弱化了刚性的税收执法,看似力度很大,实质上是对法律尊严的自我践踏。其二,大面积的超常征收,人为改变了正常情况下的税收数量和规模,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为宏观决策提供了虚假的数字依据。

(二)一些税种先天不足,税收对经济调节乏力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的目的,最终要通过征收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使一些税种的设置初衷大打折扣。现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烟酒。由于大量的欠税和税收流失,该税种的调节作用无法发挥,与政策设计的初衷大相径庭。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对烟酒税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一些积极扶持政策,完全偏离了限制消费和生产的初衷,税收调节严重乏力。

(三)财务核算虚假,税收监督不到位1.偷税逃税普遍化、社会化,税收差额严重。税收差额是衡量一国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指标。据调查,我国的税收差额大体在30% -40%.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盗窃、伪造、倒卖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数额巨大,触目惊心。2.财务核算成果人为控制,经营指标虚假。受各种利益因素影响,许多企业建有两套或三套账目,在上报经营成果或计算税金时,往往使用虚假账目,形成税收监督的真空。一些没有设立两套账目的单位,在财务核算上也掺杂许多虚假成分,看似规范合理的会计核算掩盖着许多经过处理的问题。虚假的财务核算不仅导致税收流失,还造成国民经济统计指标的失真。3.某些企业腐朽严重,侵蚀税基。企业负责人的腐朽,屡禁不止,局部地区愈演愈烈,已经成为社会毒瘤和顽症。尽管企业腐朽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反映在财务上,毫无例外都是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财,侵蚀税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整个社会的执法状况欠佳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相继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一直严重困扰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下,税收执法始终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行政干预、人情干预、部门配合不力、司法腐朽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严格执法。1.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难。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以多种具体操作上的理由拒绝暂停支付和扣缴税款。金融部门为防范风险,实行贷款抵押,企业资产大部分甚至全部抵押给银行,税务机关扣押、查封企业财产,有时没有标的物。2.法人案件处理难。一般说来,对纳税人个人的税务违章案件比较容易处理,而对法人涉税案件的处理往往会遇到来自地方的行政干预和社会的压力。企业的税收问题被查实后,政府一般要予以庇护,税务机关一般也要作出让步。第6期何朝阳:浅析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9   一些地方企业普遍困难,税务机关在案件处理上,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和税源延续问题,因而手下留情甚至不了了之。3.涉税违法案件处罚难。税收执法专业性较强,司法立案需要重新取证,一些涉税违法案件查处迟缓,久拖不决,处罚不及时、定案不准确、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法制原因———税收立法滞后于改革进程1.大部分税种没有通过人大立法,而是以条例形式发布,法规层次低,而且具体条款频繁修改,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一些正在执行的条款不能作为认定纳税人犯罪的依据,客观上存在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上的双重标准。2.税收程序法律依据不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可操作性差。3.没有建立独立的税务司法体系,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脱节。

(三)内部机制原因———税收征管机制落后机构设置条块分割,重叠交叉,成本过高,效能低下。一方面,各种经济成分的重新组合,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频繁变动,各行业的相互交融,使得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式、隶属关系呈现明显的多极性和不稳定性。反映到税收征管上,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征管范围无法划清。另一方面,随着企业主管部门的合并、撤销、精简、改变职能,原有的行业格局、所有制格局重新排列,直属机构失去存在必要,城市税务直属分局和区局并存,给税收成本的控制、机构精简、管理效能的提高带来一定负效应,也给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带来诸多不便;征收分局与稽查分局在任务承担与职能行使上相脱离;交叉管理,税负不公,争抢税源,漏征漏管严重。

三、对策分析

(一)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1.实事求是,增强税收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2.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3.注重调查研究,增强计划分析的针对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制定税收计划的同志应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征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经济税源结构和变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提高预测税收收入的能力。在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中,要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分析主观原因,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比较、有办法、有预测,抓住重点。还要实行税收计划分析与税收统计分析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信息资料的作用。4.实行综合评价,增强计划考核的合理性。当计划与实际税源有较大的差距时,不能以计划冲击税法。对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考评,不能把计划完成情况好坏作为唯一标准,要强调依法治税,加大对执法情况监督考评的份量,以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一个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1.税收工作的基础就是征管,它既是组织税收收入、反映征纳关系、传递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内部秩序的基石。内部秩序只是对税收工作结果的一种状态展现,能否达到其既定目标,关键还是要通过税收征管体系来实现。内部秩序与征管体系的关系满足“黑箱理论”的原理,内部秩序最终体现为一种“输出”,至于这种“输出”是井然有序还是杂乱无章,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征管体系这个“输入”变量。可以说,内部秩序的全貌就体现在税收征管体系上。2.法治。良好内部秩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边界清晰规范,这种行为边界延伸到税收征管体系,则集中体现为一种法治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强化法治权威,弱化人治权威。3.高效。良好内部秩序也体现为一种动态上的有序,它要求行为人之间必须始终处于一种和谐、顺畅的互动关系中,其基本特征就是税收行政行为要富有效率,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生命线。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税收管理尤其是征收管理重视得很不够,还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管理水平高低、征管质量好坏无所谓。目前,依靠政策、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来组织税收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弱,而依靠管理、依靠提高内部效率来确保收入增长的要求将变得越来越强烈。

(三)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根本、起决定性作用的。税务人员是税收征管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效率的力量源泉。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内部秩序,税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变量。税收内部秩序的运作主要有赖于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秩序的最终效果

篇6: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介绍了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分析了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作 者:许桂兰 XU Gui-lan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环境经济系,山西太原,030006 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英文刊名:SCI-TECH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 ECONOMY 年,卷(期): 19(12) 分类号:X820.3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法律制度  

篇7:我国绿色食品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绿色食品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绿色食品概述 (一)绿色食品概念 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是在特定的技术标准下生长和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其标准涵盖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准和相关标准,构成一个从“土地到餐桌”的严格全程控制标准体系.

作 者:朱维军 陈月英  作者单位: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刊 名:河南农业 英文刊名:HENAN NONGYE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G71 关键词: 

篇8:我国智能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智能建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智能化建筑,是指通过对智能建筑的四个基本要素,即结构、系统、服务、管理以及它们内在联系,以最优化的设计,采用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建立一个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体化集成系统,提供一个投资合理,拥有高效率的优雅舒适、便利快捷、高度安全的环境空间(包括人类的生产、生活等空间)。OPC技术的完善和推广,为智能建筑系统集成时,实时控制域与信息管理域的全面集成创造了良好的软件环境。

关键词:

智能化建筑,系统集成,措施

1.智能建筑的含义

智能化建筑,是指通过对智能建筑的四个基本要素,即结构、系统、服务、管理以及它们内在联系,以最优化的设计,采用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建立一个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体化集成系统,提供一个投资合理,拥有高效率的优雅舒适、便利快捷、高度安全的环境空间(包括人类的生产、生活等空间)。其中,结构和系统方面的优化是指将4C技术(即Computer计算机技术、Control自动控制技术、Communication通信技术、CRT图形显示技术)和集成技术(Integration)综合应用于建筑物之中,在建筑物内建立一个计算机综合网络,使建筑物智能化。

2.我国智能建筑发展现状

我国的智能化建筑开始起步于20世纪9O年代,并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的发展速度居世界前列。1990年建成的北京发展大厦(18层)可认为是我国智能建筑的雏形,而1993年建成的位于广州市的广东国际大厦可称为我国大陆首座智能化商务大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建与在建的楼宇中,带有“智能建筑”色彩的'约有数千幢,上海约有800余幢。这些工程投资在智能化设备上的费用一般占总投资的5%~8%。国内已建成的180m以上的建筑,都具有比较完善的智能化功能。目前,智能建筑所分布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金融业、行政机构、商业、公共建筑(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住宅小区、交通枢纽等。

3.建筑智能化集成存在的问题

智能建筑多包含HVAC系统、电梯控制、消防、出入控制系统等多种系统和设备,这些系统和设备通常来自各个不同的供应商,他们仅仅关注自己的设备的应用,并不顾及他们的设备和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互联。为了实现多种不同系统间的通信和互动使得设施管理人员不得不操作多个系统界面,设备的管理不能发挥最大的效应。另外,这些子系统的封闭特性也大大限制了在系统扩建和改造时对产品的选择性。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选型受到很大限制,不能根据性能和价格随意选择产品和供应商,系统部署后,维修配件供应得不到保障,后期设备维护费用高,对产品和供应商存在很大的依赖型。免费论文。(2)用户必须面对不同的用户界面来管理不同的子系统,大大降低了生产率,同时大幅度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学习负担。(3)各个子系统间不支持互动,增加了操作复杂性。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HVAC系统之间的互动。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到火警时,需要改变风门的位置、关掉风扇或加快风扇的速度来消除烟雾,这就需要系统互动的支持。

4.改进:系统集成的主要技术手段

随着智能建筑的功能需求不断增长,使建筑内各种各样的机电设备的监控系统的种类和范围不断扩大,它们可能采用不同的网络平台、不同的通信协议。在实现BMS系统集成时,为了解决互联和互操作的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大致为以下几种:

(1)采用统一的通信协议实现系统集成的方式

建筑自动化系统应属过程控制范畴,长期以来没有建立国际性的标准通信协议,这种局面严重障碍了智能建筑技术的发展。1995年美国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推出了楼宇自动控制领域的第1个开放式标准通信协议一BACnet。该协议密切结合建筑工程特点,定义了23种对象、39种服务、六种数据链路结构、三层网络架构,正在向BACne/IP方向发展。同年通过ANSI认证,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很多空调、制冷、锅炉、变配电等设备制造厂商均采纳该标准协议,为智能建筑的系统集成开创了十分有利的局面。BACnet采纳了五种协议EIA232一PTP,EIA485一MS/TP,LonTalk,ArCnet,Ethernet。但是在先前的BAC—net协议中,不同厂家生产的设备互联仍需通过协议转换器,尚未达成开放系统实现互操作的要求。

(2)采用协议转换实现系统集成的方式

协议转换器分为专用的协议转换器和标准的协议转换器。专用协议转换器指两种协议之间专用的转换器。采用这种协议转换器,如果要连接多个不同类型的网络,就需要多种类型的协议转换器。有时协议转换器难于匹配不同的网络的安置机制和服务。另外,当协议转换器故障时,这种结构没有提供可靠的端到端的机制,所以这种专用的协议转换器不可取。采用标准的协议转换器,在局域网内部通信采用了简单的通信结构,包括物理层、链路层以及对应用层提供连接服务的会话,传送协议。这种方案中,接在局部网络上的所有站只使用简单的会话/传送协议,而所有协议转换器之间通信只使用同样的传送层协议IP,由此解决了互联网+的匹配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协议转换器方式的应用将越来越少。特别是OPC(OLEforProcessContro1)技术与ODBC(OpenDatabaseC0nneCtivity,开放数据库互连)技术的成功应用,为不同协议的网络互连,开辟了新的途径,协议转换方式的应用将会更少。

(3)采用OPC技术实现系统集成的方式

0PC(OLEforProcessContro1)是一种基于OLE的通信标准,用于过程控制的OLE0OPC重点解决应用软件与过程控制设备之间的数据的读取和写人的标准化及数据传输等功能。OPC提供信息管理域应用软件与实时控制域进行数据传输的方法,提供应用软件访问过程控制设备数据的方法,解决应用软件与过程控制设备之间通信的标准问题。当设备通过OPC互联时,图形化应用软件、趋势分析应用软件、报警应用软件等应用软件均基于OPC标准,现场设备的驱动程序也均基于OPC标准。在统一的OPC环境下,各应用程序可以直接读取现场设备的数据,不需要一个一个地编制专用的接口程序,各现场设备也可直接与不同应用之间互连。OPC的重要作用是使设备的软件标准化,从而实现不同网络平台,不同通信协议、不同厂家的产品方便地实现互联和互操作。OPC技术的完善和推广,为智能建筑系统集成时,实时控制域与信息管理域的全面集成创造了良好的软件环境。所以说,OPC开创了系统集成的新途径,OPC将成为系统集成的主要方式。如果我们将OPC技术与ODBC技术作以比较,可以发现OPC技术现在比ODBC技术更为成熟、产品更多,而且我国已有比较成熟的OPC技术和产品。所以目前采用OPC技术实现系统集成,可能会比采用ODBC技术实现系统集成更为广泛一些。两种技术的融合与补充,将会使系统集成技术加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庆吕.关于智能建筑的一些主要技术与发展趋势[J].中国智能网,.

[2]陆伟良.智能建筑主流技术及其应用[J].城市建筑智能系统,.

[3]张瑞武.智能建筑的系统集成及其工程实施[M].清华大学出版社.

篇9:我国城市供排水存在问题及预防对策论文

我国城市供排水存在问题及预防对策论文

摘要:文章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城市供排水工作的经验,主要就我国城市供排水存在问题及预防对策方面进行了简单研究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城市供排水;问题;对策

1我国城市供排水工程的重要意义

在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供排水工程对于居民生活以及工业生产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良好的城市供排水工程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则必然会导致生活、生产的秩序混乱。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化率的提高,许多城市供排水工程滞后,给水不足、排水不畅等问题制约着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功能的发挥。

2当前我国城市供排水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供需矛盾突出。城市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大大增加,工业用水、城市绿化、生活用水量日益增大。尤其是在夏季高峰供水时段,供需矛盾尤为凸显,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在我国600多座城市中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水源短缺问题,其中有100多座城市处于严重缺水状态。而且大部分严重缺水的城市都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

2.2供水水源建设难度大。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规模和工业生产的扩大,水量消耗不断增大而可继续开发利用的水源越来越少,且城市的集中分布对城市供水的量与稳定程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就导致很多远离江河湖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建设变得越来越困难,只得依靠大规模跨流域的调水工程。例如,南水北调来缓解供水问题。同时,北方大部分城市随着供水水源的不断开采,导致地下水资源利用强度过高,造成地面沉降形成地下水漏斗引起海水倒灌现象尤为突出,给供水水源建设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2.3供排水系统布置不合理、难以维护和管理。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相比,我国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步伐明显滞后,表现在:重城镇建筑物规划轻城市工程管线规划,重道路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线配套;工程管线设计中往往缺乏战略规划,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思想设计理念落后;供排水系统布局混乱,管线连接复杂、铺设冗余,系统使用维护成本高、管理困难、事故影响范围大。

2.4供排水管线设计落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城市供排水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主要有:爆管、污染和泄洪三种情况。一是发生频率最高的是爆管,爆管之所以会频繁发生,除了管道材质特性、管道老化和管道上方压力过大等原因外,还由于部分城市供排水系统档案资料不全,道路和建筑物施工方无法准确掌握地下管线情况,随时可能会发生施工爆管和施工机械辗轧爆管等事故。二是城市供排水系统应对水污染能力低下,对市民生活和工业生产造成很大危害。我国城市供排水系统由于设计不当,在夏季洪涝期间,水源水质极易被污染,当水源被污染需要被隔断时,由于管网子系统功能缺失,只得大面积停水。三是排洪问题,由于近年来极端天气的出现,夏天突然降水,而排水系统不畅使得一些城市街道大范围积水,严重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5污水处理水平低下,排水设施不完善。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多和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市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也越来越多,在全国污水、废水的排放总量中,工业废水占据了总量的60%,而生活污水则占据了总量的25%,这些废水和污水无法得到及时的排出和净化处理,使得城市地表、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2.6供排水工程建设资金短缺。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使大部分城市的市政工程设施处于滞后状态,在城市供水方面,形成目前欠账多、面大、点多而又须集中快上的态势。另外,给水工程是系统工程,一般工程量较大,施工较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故所需的投资相对较多。第三,广大人民群众长期形成的“城市自来水是社会公益福利性事业”的'观念,未能把供水行业当成工业,未视自来水为商品,使市场经济的机制无法在供水行业推行,造成不少城市供水行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靠国家财政补贴运营。

3加强城市供排水建设的预防对策

3.1建立多水源的城市供水系统。大力建设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多水源的城市供水系统,为城市供水的水资源来源提供可靠的保证,及时建立干旱季节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水系统的设备维护,提高供水水质,保证排水能力,城市增设及完善中水系统,加强中水的利用幅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自然环境的水资源利用系统。

3.2完善供排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供排水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管理城市供水系统,对存在着严重水源污染的企业要依法促使其进行合理改造,严格依据《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市供水体系的监督,并进行实地考察,依据城市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供排水管理体系。

3.3依靠技术进步,采用新型设备和新工艺。积极推进新的城市供排水设备研发和技术改革,努力提高城市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加强对城市供排水系统的网络建设,提高工业用水、城市绿化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使用效益,积极引进新型管材以及新的供排水系统维护工艺,对封闭、半封闭的水源应进行除磷脱氮处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控制与改造城市供排水系统,引进更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的循环利用效率,提高供排水系统的整体质量和可靠性。

3.4科学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科学的供排水管理体系和水价制度,利用对水价的调节,来提高人们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调整水资源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对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应实行超额用水累加价制度,对于自建供排水系统的城市单位,要加强对其监督,对老旧城区的供排水网络,要采取综合手段,改造其供排水管道和设备,进行科学规划,加强日常维护和检修,减少系统漏洞。利用好媒体和网络,加强对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宣传力度,让人们自觉树立合理使用水资源的意识,提高人们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光荣,铺张浪费、污染水资源可耻的风气。

4结语

总之,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城市供排水系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与国外城市的供排水系统相比,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理性分析我国城市供排水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供水水平,保证供水质量,从而为合理可持续的利用水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李新冬,黄万抚.关于我国城市排水系统的思考[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6(08).

[2]黄向阳,何丕文.中小城市污水排放的现状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5,31(10).

[3]杨虎.我国城市供排水存在问题及预防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与研究,(33).

[4]李莉.城市排水管道系统规划设计的研究[D].重庆大学,.

篇10:我国房地产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房地产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工作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龙头老大可以带动一些产业的发展,如建筑、制造、设备、运输、化工、燃料动力等企业的发展,但是它也给我们生活的空间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这也是我们大家不可以回避的话题。

1、资源浪费极端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就是“粗放型"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业,因为它的发展主要是靠大量地消耗土地、地表与地下水、煤炭等地下资源与空间资源,其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与重视。如大量耕地被建筑成别墅、豪华小区、住宅楼,及大量的工厂建筑等,地表水与地下水已经被严重地抽干,导致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困难或者附近庄稼绝产,严重的煤炭开采导致重大事故时常发生以及地表出现裂痕。这对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较低,资源相对不丰富的国家来说,空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这是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的,那么资源的合理利用将成为我们重新考虑的话题。

2、对环境的保护不够重视

片面地追求效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导致房地产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加,在“僧多米少”的情况下,建筑密度过高、容积率过高已经是城市居住的象征,“钢筋混凝土”包围着城市,绿化空间少了,居民居住密集了,市区的污染环境加重了,空气的质量下降了,雾霾天气时时笼罩了,现在人们出门戴口罩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居民不开门窗生活也极为普遍,诸如此类的状况带给人们的是精神的压抑和生活的不便不言自明。由于城市的空间有限,不少市区已经向县区发展和扩延,从而又导致我国大部分土地资源被占用,如耕地盖厂矿、湖泊被造田,这样严重违反大自然规律的开发方式值得人们去三思而后行。

3、金融机构体系尚不配套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由于周期长,成本大,资金占用比例高,所以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外部融资,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这部分资金多数是来自银行的借贷,由于资产负债比例过高导致了企业资金流转稍有不适则无法生产,以至于破产,特别是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一般都是银行的金融借贷,几乎没有其他渠道取得资金,这样使企业产生融资风险高,融资压力大,最终形成了企业无$钱找银行,银行无$钱找央行这种“三角债”,这种有了收益企业拿大头,有了风险国家承担大头,显然是失去公平的。

二、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业经济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1、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

首先要提高资源利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将粗放式经济管理方式向资源集约利用的方向转变,尤其是对土地和空间的利用上杜绝那些乱砍乱伐、过渡开采地下、地表资源,将资源破坏到没有再生的可能,这样做法即对不起我们的祖先,也对不起我们的后代,在这方面国家应该出台一些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给予经济制裁及刑事处罚,绝不能手软,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生存发展问题,不能因今天眼前利益去影响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

2、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事物是在普遍联系中发展的,房地产的经济发展与我们城市居民居住的生态环境也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开发商在进行项目决策前认真地组织项目调研及有关各方面的专家评审,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科学地规划,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去设计、去开发,这样既美化人们的生活环境,又保护了生态资源,同时又增加了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逐步完善相关的金融体系

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以金融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所以要逐步建立与房地产企业相匹配的金融体系,如要做好房地产贷款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的比重,现在我国大多数房地产金融借贷都是在房地产的开发阶段,国外的借款比重一般都在消费信贷方面上,这也是导致如果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过大,一旦倒闭破产,最终损失大部分将由国家承担。国家应该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多渠道取得资金,如通过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这样既能减轻国家的风险也能降低国家的损失。

4、加强监管与宏观调控力度

大家都知道,微观的市场调价与宏观的经济调控是一对孪生姐妹,房地产企业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就离不开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所以国家也在逐步完善现有房地产业法律法规政策,本着以人本,生态和谐、社会和谐的理念发展房地产经济。

三、结语

总之,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紧密相关的,它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同时也是提高社会经济实力的基础,所以正确处理好房地产业经济发展与国家的各种资源以及生态结构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11:浅谈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浅谈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并且代代相传,已经形成了一个自有的体系。如今的市场经济竞争如此激烈,企业之间不在只是拼资金的时代,还要重视会计管理,我国的会计制度发展要更加的规范化、,这样才能保证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回顾以前,许多的国际上市大公司,曾经是叱咤商场,最后因为会计制度的疏忽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觉得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迫在眉睫,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直接执行单位,也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对会计制度不断的开拓创新。

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现状

1.会计制度不够规范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企业多大还是机构多强都要有一套合理的管理方案,来约束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会计制度也是如此,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要按照一定的环节和步骤进行,这就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来约束和明确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细节规范。使快人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能够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减少错误的出现。目前我国的经济出现了信息的断层比较严重,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处理的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很多都是经过修饰的会计数据,国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有些公司为了能够上市,对于财务报表进行财务改造,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证券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

2.会计制度不够严谨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其责任很大,掌握着整个单位的经济命脉和经营状况,是企业负责人的左膀右臂,所以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每天跟金钱账务打交道,所面对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目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是不够完善,有的会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钻会计制度不完善的空缺,和许多的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在会计制度制定上还不够合理,总是存在着星星点点的漏洞,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设计也不够严谨,财务报表总是有所修饰,会计信息不真实,没有完善又严谨的审核手续,严重阻碍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

3.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不够专业

就目前我国对于财务的教育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得到很高的重视,可操作性并不高,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人员大多数都不是会计出身,都是从别的岗位调过来的,虽然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是后期培训没有跟上,事业单位的工作比较繁重,没有时间学习交流,业务能力也不够强,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错误频频出现,会计资料严重缺失,还有事业单位在会计人员的编排上比较混乱,一人多个岗位,记账、保管、经济业务没有很好的分离开,没有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这样就会导致现金收入公款被挪用,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

4.核算原则的问题

现行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核算原则是收付实现制度,这样核算制度是以核算期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为计量基础,不考虑收入和支出的权责,最为直接的后果是造成核算期内收入和支出的不配比问题,不管是什么期间内应该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只要在当期实现都要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而在实务中一般情况下当期收入均包含以前年度应该实现而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现的收入,同样支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从而导致会计核算信息不能真实客观的反映该期的经济信息,也使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和一致性,横纵双向都不具备可比性,进而当年的实际收入和支出计算出来的事业结余就存在问题,导致事业单位收支结余的核算虚假性出现。

二、会计制度的改革办法和措施

1.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采取的会计制度是收付实现制制度,由于国家的经济体制限制,以权责制为基础的会计改革还不能够大力推行,因为财政公共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还没有出台政策,我们不能过于着急,要一步一步稳稳前行,第一,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要能够准确的体现出来,要结合权责发生制核算制度,对于应该收入的还没有入账的,应该支出的还没有支付出去的费用,都要计入当天的损益里面,全部要登记入账,这样形成的结余才比较准确,第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追寻会计制度的客观性和谨慎性,要能够真实的反映每一笔收入和支出的来龙去脉,在收付实现制度下,核算依据是资金实际的收入情况,反映出的会计信息也只是资金的流动情况,并不能够反映整个财务的资金状况,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度呢,对于资金去向看起来就更加直观了,最后,要对要对整个的工作进行评价,真实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和结果。

2.明确财务监督的控制范围,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中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1)事业单位要定期编制财务预算,根据单位近期的财务计划和方针目标,再进行编制预算报表的时候要进行财务监督。(2)对于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每一笔款项的去向来龙去脉都要清楚明白。看单位的每一笔支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讲究经济实惠,各项款项的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财务标准。(3)对于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的监督,包括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正确使用现金。(4)往来账项的监督,往来账项的内容是否合理,要做到及时清理。

3.定期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提高专业

素质

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结合内部的业务,全面的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对待工作要保持一份责任心,这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从各个方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综合素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首先,深入研究培养会计人员的政治素养,每一名会计人员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要做好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其次,是要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和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最后是不断的提高自身对财务知识的了解,不断了解会计法,必须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功底,对于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要相当清楚。、

4.建立健全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要从财务管理的根本工作抓起,做好细节工作。对于财务的基本工作要加以重视,并且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不断的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从根本上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把财务管理的层面提高一大截,事业单位一般是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主要是以资金控制为方向,对于财务收支严格监督,建立以会计核算为中心,一高效理财为方向,将所有的账户及会计业务处理,全部的集中起来,同意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全面的核算和管理,努力做到核算、管理、监督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财政管理体制也在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也一定是势在必行。我国目前事业单位大多数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已经不足以反映现阶段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了,所以要完善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就应该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通过完善的制度建立科学的事业单位财务体系。

篇12:我国护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在社会不断进步以及科学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对自身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予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也更加重视人的价值和生活质量。现在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逐渐朝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不断的转变,在护理模式中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也开始逐渐的取代传统的功能式护理。护理职能也由于上述的转变而出现了很多新的内涵,护理工作的内容已经开始从医院延伸到家庭和社区的护理、从个人辐射到群体的护理、由传统的病人护理逐渐的扩展成为维护和促进健康的护理。所有的这些转变都导致我国护理教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近几年来护理教育工作处于不断的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并且已经取得了相当突出的成绩,然而比起世界护理教育的发展程度,我国的护理教育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制约我国护理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现在的护理教育无法与新时期的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因此必须要对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篇13:我国护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1.1不完善的教育层次结构

尽管我国的正规护理教育工作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具有了越来越大的办学规模,而真正的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比起来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能够全面地促进我国护理教育的不断发展。现在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很多发达国家都在大学设置了护理教育专业,很多国家都已经逐渐建立了一整套的、完整的从学士到博士研究生的护理教育体系。我国现在护理人员大部分接受的都属于中专的教育层次,其中只有较少的人接受的是专科教育,接受本科和硕士教育的人才更是微乎其微。大量的研究表明,现在我国的中专卫生护理学校高达数百多所,并且每年向社会输送数量庞大的护理人才;而我国现在大专护理教育院校数量少,每年只能够向社会输送比例很少的毕业生;而大学本学科护理教育及以上的人才则更少。现在我国拥有本科学历的护理人员在全国总护理工作人员队伍中占到了不足1%的比例;而中专以及中专以下学历的护理人员占到了高于95%的比例。现在美国高达30%的护理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高达90%。较低的护理教育层次,再加上护理人员较差的文化素质,使得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升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导致中专护理教育无法与现代护理职能的需求相适应。与此同时,现在还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目前临床上的高学历护士需求存在着非常大的缺口,而很多中专毕业的.护理专业人员却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就业困难,导致现在一些卫护校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困境。

1.2不合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的医学科学发展的越来越快,再加上护理模式以及医学模式的不断转变,对人文社会学科课程进行增设已经成了一个重要趋势。然而,不断增多的课程开设数量,导致学生越来越重的学习负担,其很难真正的将所学的内容消化掉,而且很少有时间进行课外知识拓展。原有的课程与新开设的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之间并不具备有机的联系,无法形成将一个完整的新课程体系。与此同时,在护理学科学以及医学科学不断发展,医学知识已经进入到了大爆炸的时代,再加上新增开设的护理专业、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等,这样就导致护理专业学生面临的有限的教学课时数和无限增长的知识之间存在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

1.3教师方面的问题

研究表明,目前美国所有的护理教育专业的教师都是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这些护理教师充当着护理社会工作者、管理者、研究者以及教育者等一系列的角色。我国的护理教师队伍中只有少数人具有高学历。除了护理专业教师之外,很多护理专业的其他任课老师的专业都属于医疗范畴,因此这些教师并不具备整体的护理专业培养目标思路,而且也不具备正确的护理教育理念,缺乏正确的护理价值取向,也很少具备对护理专业的认同感。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专业的压缩或翻版成为确定护理专业教学内容的非常突出的一个弊端。

篇14:我国护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2.1对教育层次结构进行优化,对高等护理教育进行大力发展

要想使不完善的教育层次结构得以有效解决,必须要采取措施对教育层次结构进行优化,大力发展对高等护理教育。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对中专护理教育层次进行压缩,现在我国在上海和北京等地已经开始逐步的落实相关的措施,致力于提升护理教育层次。从中专为主逐渐的过渡到大专为主,并且对本科护理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不断的扩大,这已经变成了解决我国护理教育问题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趋势。所以我国的医学专科学校必须要将现在对高等教育进行大力发展的契机紧紧的抓住,对护理专业的招生规模予以不断的扩大。如果国家级重点卫生中专学校具有较为充足的条件,就可以利用改制改体的方式提升为医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者医学专科学校,同时还要将龙头专业作为护理专业。采用这种方式除了对医学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十分有利之外,而且还能够对护理人才结构进行有效的调整。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对成人学历教育进行,利用自学考试、电大以及夜大等多种方式,对在职护士进行积极的培养,使其能够达到大专层次,最终能够不断的优化我国的护理人才层次结构,使之可以达到国际普遍水平。

2.2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护理人才培养目标

将微观的教学实际和宏观的教育观念和思想联系起来的一座重要桥梁就是课程,因此解决我国现代护理教育问题的核心工作就是对护理教育课程体系进行重新构建。为了能够将与新时期护理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符合的新的护理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起来,院校护理教育专业可以对医院的护理专家进行聘请,将护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成立起来,以此为基础,积极的研讨护理教学计划,并且要与一些先进的护理教育课程体系优化经验相结合,在反复的论证之后,最终将科学合理的护理专业课程体系建立起来。

①要将全面素质教育作为指导思想,对护理教育课程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护理职能由于护理模式以及医学模式的不断转变而增加了很多新的内涵,与此同时,加上我国医院现在对各种新的先进的医疗监护设备大量的引进,因此对护理人员业务能力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而且护理人员也面临着非常多的法律问题和伦理问题。总而言之,现在护理人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人文修养以及稳定的心态,除了要具有较高的生物医学科学知识之外,同时还要具有较为充足的社会科学知识以及人文科学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具体的护理工作中做到关怀人、理解人以及认识人。以全面素质教育思想要求为根据,可以将护理教育课程体系结构划分为五大课程模块,也就是专业课、医学基础课、预防保健课、人文社会科学课以及自然科学基础课。同时还要适当新增以下课程:护理管理、社区护理、艺术鉴赏、社会医学、医学伦理学、人际沟通以及医学心理学等。

②要利用组建学科群的方式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优化。现代化、基础化以及综合化是高校课程优化的总方向,而现在全球大学课程体系优化的重要趋势就是文科和理科之间的互相融合和互相渗透。所以必须要采用组建学科群的方式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优化,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学科课程之间的壁垒打破,使学科间在结构方面以及逻辑方面的联系得以不断加强,从而实现整体优化课程体系的目标。出现在以往的课程体系中的学生过重的负担、过多的门数和课程膨胀等问题都能够通过组建学科群课程而得到有效的解决。利用文化、护理以及医疗等内容的相互渗透和相互结合,护理专业课程组建学科群就能够将与新世纪人才培养目标的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相符合的课程体系建设起来。

2.3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使教学质量得以全面提升

要想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首先必须要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只有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才能够将对传统课程体系中对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进行强调的束缚摆脱掉,对目前教学内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纠正,从而使护理教育的理念和宗旨能够在教学中更好地体现出来,保持专业培养目标以及教学内容之间的一致性,防止教学过程中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的现象,从而能够使护理教育的整体效益得以全面提升。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的原则就是将“够用”以及“必需”作为教授理论知识的原则,将“应用性”和“基础性”作为教授基础课程的原则。在这里所谓的“基础性”主要指的是护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必须要能够将必备的学习方法和基础知识提供给学生,这样才能够将学生在专业课中所需要的实践操作基本技能基础,而并非是要求在某个学科领域中学生具备英才能力。在专业课的教学内容中要将“针对性”突出出来,在这里所说的“针对性”主要是要将护理专业的特点突出出来,从而使学生能够真正解决岗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立足于系统化的整体护理模式,在教学内容中必须要对学生运用护理程序筹集资料、对普通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和诊断、将护理措施制定出来、对患者实施全面的身心护理等能力进行强调。作为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解决护理专业学科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必须要让所有的护理教育工作者全面参与进来。

2.4致力于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

通过对我国现代护理教育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的护理师资队伍现状无法与新时期高素质护理人才的培养需求相适应,所以目前解决护理教育问题工作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致力于护理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使护理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得以提升。而要想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必须要有效的结合短期培训和长期进修、请进来与送出去、在职培训与人才引进等各种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我国护理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的不断加强。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健康观念的不断转变,护理教育工作在我国护理领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要想全面的推动护理教育工作的不断优化,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对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对护理教育中的中专教育进行压缩,对大专教育进行大力发展,对其中的本科护理教育进行稳妥的发展。其次要对护理教育的课程体系进行不断的优化,要严格的以文化、医学以及护理学相互渗透和相互结合的原则为根据,将科学合理的与新世纪护理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可以将全面素质教育思想反映出来的新课程体系构筑起来;再次要对护理教育的教学内容进行优化,要确保教学内容可以将护理教育的理念和宗旨全面的反映出来,从而能够有效的促进护理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要致力于护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