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ok”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加班费会议纪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加班费会议纪要,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加班费会议纪要
为贯彻落实皖发〔20XX〕19号和皖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安置到省直单位的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以下简称省直安置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9月14日下午,省财政厅预算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省编办督查处召开省级财政工资统发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统发有关问题。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从20XX年9月起,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纳入省财政工资统发。皖办发﹝20XX﹞29号确定的提前退休人员相关政策待遇中,发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过渡性补助和一次性补发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工资统发,授权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二、省直安置人员租房、交通补助,按省财政厅《关于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安置后租房、交通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XX〕1391号)确定的标准和范围,纳入工资统发,填入工资统发软件和审批表“其他2”项目栏。
三、统发单位申报省直安置人员工资时,需向省编办督查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有关安置人员的编制和职数批复、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以及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向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省编办编制审核材料和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
四、原地级巢湖市辖区内地税、质监、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和监狱、高速交警、检察院派出院人员津补贴暂按原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出台后再按新标准执行和补差。
参加会议的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周合秋、金虹、杨立;省财政厅预算处段焕松、陈小永;省编办督查处高亚非等。
篇2:加班费规定
加班费怎么计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解答: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解答: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解答: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
解答: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解答: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

2.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2016
4.劳动法2016全文
5.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6.2016新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7.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8.劳动法关于福利待遇的规定
9.2016劳动法辞退赔偿
篇3:加班费申请报告
公司领导:
总经理办公室后勤科食堂在餐饮接待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月度食堂接待费用已从年初的数千元增加到11月份的近13万元,且11月份食堂招待费支出已接近公司招待费支出(13.2万元),由此可见食堂餐服人员较以往,工作量大幅度提高,由于餐服工作的特点,食堂人员的早到晚返已成常态。
12月以来,公司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公司总部的驻港人员大幅增加,考虑到饮食的卫生和方便,驻港人员统一食堂就餐,并专门提高早晚餐服务,每周一晚餐至周五早餐由食堂安排餐服人员制作菜肴提供服务,满足每餐近20人的就餐服务。
食堂原有的加班费,是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区分为工作餐加班费和接待餐加班费,工作餐加班费按早餐24元/人(8元/小时*3小时)、晚餐32元/人(8元/小时*4小时)核定。接待餐按接待桌数核定加班费,以接待单为依据,由食堂按人头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由于食堂接待量和早晚工作餐就餐人员的大幅增加,需要更多的餐服人员投入到相关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核准的现行人员加班定额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为简化核算程序,我们考虑可否采用包干制,以300元/天包干(早餐:100元/天、晚餐及接待200元/天),每月按30天计,共9000元/月,由食堂根据人员加班情况,按劳分配,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月发放。
特此报告!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4:加班费如何计算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加班费如何计算]
篇5:加班费如何计算
据小张介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南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20÷21.75×300%=113.1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820÷21.75×200%=75.4元。
若国庆7天假期全加班,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休息日4天,这7天假期的加班工资=113.1元×3+75.4元×4=640.9元。
也就是说,若放假这几天你全部在加班,那你的加班费超过你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了。
加班证据应保留作维权之用
在现实工作中,很多人烦恼“加班费”不能拿到手,而每年节假日后劳动部门也会收到相关举报。
对此,小张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加班证据。该类证据包括考勤表、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表,甚至加班过程中的打的发票等等;另外,也可以让同事或部门主管证明,作为证人证言。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对于工资基数、支付标准存在争议,则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篇6:劳动法 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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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劳动法加班费如何定义篇7:国庆加班费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国庆节放假安排
的国庆节放假是从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篇8:国庆加班费
马上即将迎来2015年国庆小长假了,国庆放假安排已经出来了,如果要在国庆加班。那么,国庆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放假安排2015年最新通知:2015国庆节放假安排货币基金暂停申购提示
一、2015年国庆节放假安排
2015年国庆节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5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周六)上班一天。
二、2015年国庆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目前,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月。合肥人法定假日每天的加班费最低为173.79元(1260元/月÷21.75×300%);休息日每天的加班费最低为115.86元(1260元/月÷21.75×200%)。
如果你在10月1日、10月2日或10月3日加班的话,那你的加班工资为:173.79元
如果你在10月4日、10月5日、10月6日或10月7日加班的话,那你的加班工资为:115.86元
如果7天都加班的话,那你的加班工资为:(173.79×3)+(115.86×4)=984.81(元)
也就是说2015年国庆假期都加班,你能拿到的加班费最低为984.81元。
为保证货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2015国庆节放假安排,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的安排以及相关规定,各基金管理人将于假期前暂停部分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的交易业务,于端午节假期后恢复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见下表)。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安排交 易时间。
[2015年国庆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