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
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入伍相关政策简读(实用3篇)
上海市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入伍相关政策简读 政策出处:上海市委、市*、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9月)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
上海市关于逾期领取2009年度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汇总3篇)
二、领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成绩查询单(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单据上签名)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原件)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需原件) 特别提示: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可选择在今年10月份(国定假日后的第一个星期四)、11月份或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进行验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