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不上大雅之堂的下一句,常被人接为“却自有其人间烟火”。这句看似戏谑的补白,实则蕴含着对文化分层、审美标准与生活本真的深刻反思。大雅之堂,原指古代贵族举行礼仪、宴饮、会客的厅堂,后引申为高雅、正统、被主流社会认可的文艺或思想领域。而“登不上大雅之堂”,则多用于形容那些被边缘化、被认为粗俗、不够精致的事物——比如民间小调、市井语言、街头艺术,甚至某些非主流的生活方式。正是这些被排除在“大雅”之外的存在,构成了社会最真实、最生动的肌理。它们或许不登堂入室,却在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市井烟火中,生生不息地生长着。

在传统文化中,雅与俗的界限曾被严格划分。儒家推崇“文以载道”,认为艺术应承载道德教化,服务于礼乐制度;而民间艺术,如说书、皮影、秧歌、地方戏曲,则被视为“小道”,难入士大夫之眼。这种划分并非基于艺术本身的高低,而是源于社会阶层的权力结构。文人雅士以笔墨为武器,构建起一套以“雅”为尊的价值体系,而普通百姓则在日常劳作与节庆中,用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着另一种文化生命。《诗经》中的“国风”,本是民间歌谣,却被孔子整理、删订,纳入“诗三百”,成为儒家经典。这说明,所谓“大雅”,并非天生高贵,而是经过筛选、重构与权力赋予的结果。那些未被收录的、散落于乡野的歌谣,同样承载着人们的情感、记忆与智慧,只是它们的声音,未被书写,未被正典化。

更值得深思的是,许多被贬为“俗”的文化形式,恰恰因其贴近生活、直抒胸臆,而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传播力。以网络语言为例,早年“火星文”“谐音梗”“缩写体”被批为“不规范”“低俗”,难以进入教科书或正式文本。这些语言形式却在年轻人中迅速流行,成为他们表达情绪、构建身份认同的重要工具。它们或许不符合传统语法,却精准地捕捉了当代社会的焦虑、幽默与疏离。同样,短视频平台上的“土味视频”,曾被讥为“低俗”“无营养”,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城乡差异、代际隔阂与个体在数字时代的自我表达。这些内容或许“登不上大雅之堂”,却在无形中记录了一个时代最真实的面孔。它们不是对“雅”的否定,而是对“雅”的补充——提醒我们,文化不应只存在于博物馆、剧院与学术期刊中,更应流淌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与手机屏幕里。

进一步看,“登不上大雅之堂”这一说法本身,也暴露了我们对“价值”的狭隘理解。我们习惯于用“是否被主流认可”来衡量一件事物的意义,却忽略了文化的多样性与情境性。在乡村,一场红白喜事的唢呐演奏,或许不如交响乐“高雅”,但它承载着家族记忆、社区情感与生命仪式;在城市,一位街头艺人的即兴演唱,或许不如音乐厅里的演出“专业”,但它传递的是个体在喧嚣中的孤独与渴望。这些“俗”的存在,不是文化的对立面,而是文化生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的存在,让“雅”不至于脱离地气,也让“俗”不至于被污名化。真正的文化包容,不是将“俗”强行“雅化”,而是承认每一种表达方式的正当性,尊重每一种生活选择的合理性。

当我们说“登不上大雅之堂”时,不必以之为耻,更不必急于将其“提升”到所谓的高雅层面。相反,我们应思考:为何有些事物被排除在“大雅”之外?是谁在定义“雅”?这种定义是否遮蔽了更多元的价值?文化本应是流动的、开放的,而非固化的、排他的。大雅之堂固然有其庄严与精致,但人间烟火同样值得被凝视、被理解、被珍视。那些在菜市场吆喝的声音,在夜市摊前翻炒的烟火,在社区广场跳舞的身影,在短视频里自嘲的苦笑,都是这个时代最真实的注脚。

登不上大雅之堂,却自有其人间烟火。这不仅是下一句,更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多元文化的尊重,一种对生活本真的回归,一种对“何为价值”的重新思考。大雅之堂可以存在,但不应成为唯一的标准。真正的文明,不在于将所有事物都塞进同一个精致的盒子,而在于容纳千姿百态的存在,让每一种声音都能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自由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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