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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篇1: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终止期限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用人单位名称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善用备注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2: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常见法律问题

Q1: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Q2: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Q3: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Q4: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案例

某高校届一女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1.2万余元。虽然大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

就业协议不是废纸:小周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 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周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单位上班去了。7月,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周违约,要求被告赔偿。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履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主要是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案例的意见分歧是所签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3:毕业季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季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季也不知不觉地来临了,大学时光短暂而美好,毕业生们也即将踏上新的旅途。在开始新生活的时候,也要防止以下的“坑”。

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那么问题来了,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终止期限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用人单位名称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善用备注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

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4:考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考研毕业生在就业协议签约过程中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 用人单位出具或在录取研究生后双方达成一致,在协议书中注明“考取研究生协议自动无效”、“交纳违约金后同意解约”或“同意上研究生”等书面材料,否则不予调档,

考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办理调档手续时须将就业协议书交还就业指导中心审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篇5: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步骤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4.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并向用人单位和学校交纳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三、报到后离开单位的注意事项

若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必须单位同意,并取得相关证明,方能离开,不能一走了之。毕业生离开单位须获得如下材料:

1.违约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回学校办理违约手续。

2.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档案鼓励中心,或转寄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3.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须拿回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篇6: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注意事项及管理规定

一、毕业生应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逐步走向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纠纷,尤其是目前,到民营、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这些企业用人机制灵活,但也更容易产生纠纷。因而,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大学生求职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毕业生应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就业政策,信守签约诺言。

毕业生签订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

要对《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多一些了解,认识到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重要性,知道哪些合同不能签,哪些合同含义不清,日后可能引起争议等。当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找工作难的时机和大学生求职心切的特点,把大学生招来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如果事先没有签订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到时就有苦难言了。

(二)要对用人单位的情况多一些了解

诸如用工制度、养老保险、工资住房、工作条件,服务期等,在签定协议前应多一些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签订协议时提出相应的要求,以免日后后悔当初的选择。曾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例子,一位大学毕业生,被北京某外企招聘,报到后发现不大的房间里要住7个人,找老板理论,老板说:“我们单位的住房条件确实困难,你也没有对住房条件提什么要求嘛。”这位同学只得作罢。若是他先对该公司的职工住房条件有所了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提出自己的要求,或另作选择。另外,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与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他们的监督与指导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合理性,减少漏洞。

(三)、提高就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

从过去的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来看,双方违约责任主要在毕业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毕业生由于签约前没有认真作好思想准备,等清醒后后悔;有的毕业生抱着保底的思想,虽有学校关于就业协议一经签定“有关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经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和“要向学校交纳违约金”的管理规定,心想反正是要违约,不就是几百块钱,不妨先签,然后随时违约到条件更好的单位;还有的同学,到工作岗位上不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就“跳糟”,不辞而别。许多合同纠纷的双方并不诉诸法律,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多次哀求下不得不放行,学校也不得不放行,给学校的名誉带来损失,给今后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我们经常发现往往一个人违约会造成整个地区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的现象。有毕业生向学院反映,用人单位看到我们学校的推荐表,就说:“淮北煤师的,我们不要,签了也不来”,还和旁边的用人单位介绍起我院毕业生违约情形,我们的毕业生尴尬而去。可见违约的影响如何之大!为此,学院规定签定协议后凡用人单位不同意违约的,学院不同意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要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签定就业协议前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虽然现在日本已经打破终身雇用制。在日本还是有一种观念的,那就是进入了一个公司,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因此,在他们最开始选择公司的时候,会十分谨慎,因为进入了就是一辈子。所以,从大学3年级后半年开始,就会有相关就业指导。到大学4年级,基本一年都在找工作。

(四)注意签约截止日期

学院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于4月30日前报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就业指导中心报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因为5月初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要把毕业生就业协议列入就业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4月30日不交协议,学校将认为你未落实就业单位,把你的就业计划列入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由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进行二次推荐就业。

二、注意签约的程序

打算厦门签约的同学,找公司盖章之前请务必看看自己是否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你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厦门生源可能不限学历);你打算签约的公司与厦门当地的人才市场必须有签约代理关系。如果你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请按下列流程办理:先找公司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之后让公司人事经办在网络上办理就业呈报表的申请手续,当厦门人设部门网络审批完毕,你将拿到公司盖章、厦门人事部门盖章的《就业呈报表》(一式三份),之后你才可以拿着《就业呈报表》和公司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厦门当地人才办理盖章手续。如果你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请绕道找别的地方的公司和人才市场盖章吧。

1、12月1日开始毕业生可以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协议书。

2、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协议书内个人基本情况等项目。填写协议书时应注意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

3、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盖章。并填写备注栏(如无特殊要求,备注栏一般可不填)。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一般情况国办中小学的主管部门为县市教委、企业办中小学主管部门为该企业组织部或人事组织部等人事主管部门。高校只需盖学院人事处一个章)。

5、所在系同意后盖章。

6、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有单位为保证毕业生能一定到他单位就业,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未盖章前,要求毕业生一定先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章,遇到这种情况,毕业生一方面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我院关于协议书的有关管理规定,让其放心,另一方面如用人单位仍不放心可建议其直接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联系,由学院向其解释。)

三、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社会服务的义务。毕业生以及签约诸方应信守诺言,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就业政策。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定的协议必须在4月30日以前报院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列入就业方案。4月30日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协议一经签订,有关各方面不可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征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并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提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学院交纳违约金。上报计划以后学院原则上不受理违约事宜,毕业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违约的,报安徽省教育厅,经同意后,向学院交纳违约金后办理。

毕业生每人只能有一份编好号的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丢失协议书,将不予补发,在9月1日后按改派程序处理。

安徽省确定的师范类紧缺专业的皖籍毕业生只能使用安徽省教育厅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本省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四、遇到情况应随时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答:需要。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所以,如果在offer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当你不去时,就算违约,仍然要交违约金。这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违offer也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上面规定的话。如果offer上没规定违约金事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但这时,你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所以,在签offer时,还是要慎重。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毕业前夕往往是大学生们最忙碌和紧张的一段时光,找工作,选择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在这个过程中,户口和档案的安置、三方协议中的细节条款、试用期的纠纷等等让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应接不暇。医药英才网不久前邀请了劳动就业领域的资深律师专家史晓英女士,从劳动法的角度为大学生们指点如何应对就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申请者条件:想提高英语水平,但国内的学习语言环境又比较应试,不能从根本上提高英语成绩,对于申请者没有IELTS的具体要求,只要英国学校同意录取就可以。

史女士认为,应届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总结起来大都与三方协议和试用期有关,她分别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

关于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由于三方协议是大学生就业的第一步。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应届生要正确理解和使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第二,法律效力有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违约金的数额符合规定。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不是空白。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也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行。见习期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用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在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对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篇7: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要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毕业生填写的自己的相关消息。要如实填写,要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认定的信息资料相一致。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填写后交给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和签署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要与用人单位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档案转寄地址,要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入户地址,即户口迁移地址,要明确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细则要写清晰具体;“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签章”,不得缺项。

第三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地人力资源部门签章。此项签章主要是为档案寄存和户口迁移之用。

公有制单位通常有上级主管部门,但这里所指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享有进人指标和户口指标的省一级单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属单位,是以下单位的主管部门通常没有进人户口指标。

非公有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指管理其单位员工人事关系的.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此,只要牵涉到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转移的,都要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签章,并办理接收函。

第四步,见证方签署意见,即系和学校签署意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已经成立,系和学校签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和监督协议双方守约,也是为了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落实毕业生户口档案事项。

毕业生必须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回系里签署意见,后送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目前,如果不牵涉户口转移而内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签署意见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实习分散又有《劳动合同法》制约的特殊情况下,为了方便毕业生,有时系和学校先在四方协议上签了章。

第五步,“四方协议”由系和学校盖章登记后,学校留取一份,毕业生要将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自己留存。如果毕业生在外地实习,可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的第三联邮寄给系里。

篇8: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一、如何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签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先按协议书的“说明”填写好协议书中由毕业生填写的基本内容(一式三份同时填写);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3、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寄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证后加盖公章,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同时列入就业建议方案。

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恰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了解录用岗位和工作地点、待遇等。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道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关细节。

3、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4、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签约。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始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始,使用人员在试用期,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加以约定。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试用期只能试用一次,在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紧急补偿金。

☆什么是见习期

根据国家教委和劳动人事部《高等学校毕业生间隙暂行办法》规定,为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其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地要求;同时也为了使用人事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查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

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经所在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半年至一年见习期,并将延期的理由通知本人。一年延期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执行。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工资要低于正式录用时的工资,有些公司按正式录用工资的70%发放。而且,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享有带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试用期内,尽职工作,争取早日跨越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毕业在转为国家正试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

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单位签订独立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续签劳动合同时,重复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篇9: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一、如何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签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先按协议书的“说明”填写好协议书中由毕业生填写的基本内容(一式三份同时填写);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3、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寄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证后加盖公章,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同时列入就业建议方案。

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恰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了解录用岗位和工作地点、待遇等。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道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关细节。

3、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4、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签约。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始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始,使用人员在试用期,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加以约定。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试用期只能试用一次,在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紧急补偿金。

☆什么是见习期

根据国家教委和劳动人事部《高等学校毕业生间隙暂行办法》规定,为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其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地要求;同时也为了使用人事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查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经所在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半年至一年见习期,并将延期的理由通知本人。一年延期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执行。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工资要低于正式录用时的工资,有些公司按正式录用工资的70%发放。而且,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享有带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试用期内,尽职工作,争取早日跨越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毕业在转为国家正试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单位签订独立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续签劳动合同时,重复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三、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为一式三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1、《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5)《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6)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2、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答:(1)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专升本)不发报到证;

(2)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4)港澳台学生不发报到证;

3、《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答:(1)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2)落实到具有人事接收权的企事业单位,报到证直接派到各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备注栏注明就业单位;

(3)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如找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人才中介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报到证直接派到灵活就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备注栏注明就业单位。

(4)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直接派回毕业生生源地人事局、教育局;

(5)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并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理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5、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4)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填报就业方案,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

6、《就业报到证》上报到时间有限制吗?

答:《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从报到证签发之日算起),

毕业生因不及时领取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7、毕业生该如何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答:(1)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请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本人的申请报告;

(3)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4)原用人单位的意见;

(5)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6)原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报到证》的备注栏上签署 “同意异地就业”或“同意改派”的意见或另附同意改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省就业指导中心接受改派的时间是毕业生毕业后的一年内有效。

【联系方式】

广州高校人事代理

咨询QQ:12484439

四、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之问答

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是否需要交费?

答: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不需要交费。但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考研、报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时,须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缴纳代理费。如果在暂缓就业期间要开计划生育证明或港澳通行证等,又无用人单位接收,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后回生源地相关部门办理。

问: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应该怎么办?

答:1、凭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包括人事局的意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凭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团员到学校团委、党员到党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

3、带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报到上班。

问:申请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答:

利: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本科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人事代理。

问:那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制度?

答:1、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部分国有单位以临时聘用的形式录用的毕业生;

3、一心要留在广州工作。

4、准备出国自费留学,不想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问:广州市有那些可以办理人才代理的中介机构?

答:有广东省人才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只是收费价格不一样,一般价格应不超过500元/年。

问:通过人事代理申请的入户指标是否是广州市常住户口?

答:是广州市常住户口,即使三年之后,将档案转离人才中心或跳槽,对户口不会有任何影响。户口可以选择迁到亲戚或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下面。

问:办理人事代理的利与弊?

答:

利:1、可以解决广州市户口;

2、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

3、办理护照、边防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

4、可以办理社会保险。

弊:办理了人事代理,就算做已就业,一年以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就业。

问:如果没有找到接收单位,能否办理人事代理?

答:可以办理,可由人才中心先出具用人报告申请入户指标,毕业后将户口迁入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搭户到亲戚家,再继续去找工作。

问: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如有接收单位还需要提供法人代码复印件。

五、档案与户口

一、档案

1、档案原则上不能由毕业生自带,但经就业单位(此类单位必须拥有人事权,多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升学深造学校开出同意学生本人自带的委托证明,经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批准后,允许本人自带档案。

2、毕业生档案寄送:(1)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代管。(2)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七楼,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报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个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况的毕业生档案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南海机要局直接寄送毕业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要求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

3、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半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好相关的档案托管手续,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未收到,应及时告知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并请求查询,如未按时间查询,一年后学校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一般查询全过程需二周)。因为根据邮政局寄送机要材料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寄送的机要清单最多在邮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后机要清单统一销毁,届时将无法给这部分毕业生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所以毕业生必须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4、对于已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是正式党员,党员材料应装入人事档案,一起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预备党员的材料不跟人事档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暂时由学校组织人事办代为管理。

二、户口

1、入户地址务必详细到门牌号码,而不仅是单位名称,没有详细地址不予受理。

2、户口迁回原户籍的,不论户口性质如何(城镇、农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证明,只须填写原户口地址即可。届时由毕业生本人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后自行办理迁户工作。

3、毕业生能提供户口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准入证明),则可迁往落户地址,书面证明统一上交毕业班辅导员鉴证保存;如不能提供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原则上迁回原户籍地。

4、考取了专升本的同学,户口迁移地址处填写录取学校的地址。

5、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迁移地址处填写暂缓就业。

6、如因毕业生本人未准确将迁移地址填报给就业办而造成错误的,则由毕业生本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篇10: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一、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 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注意查看交付标准: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三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篇11: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为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特签订如下合同:一、甲方责任

就业协议作为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双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特征,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2.按国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安排课程,并配置相关专业教师授课;

3.在乙方毕业前三个月或毕业后三个月,负责将毕业生推荐到_________相关单位工作。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完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道德操行评分合格;

3.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三、待遇及费用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南京上学,今年毕业,若毕业后档案派回原籍,2年内未就业,还可以保持应届毕业生身份吗?(想要报考公务员)若在2年内就业,应届毕业生身份是不是就没有了呢?谢谢,期待回复。

1.学校保证所推荐的单位试用期间每月总收入不少于_________元;

2.学生在前五个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学校前十名者,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就业并免交就业推荐费,其余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需另交纳就业推荐费_________元;

3.面试期间学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给予补贴;

4.无须学校推荐就业的学生,可退还就业推荐费。四、违约及责任

1.乙方符合推荐就业的各项条件并同时需要学校推荐的,而甲方不能给予推荐就业,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学费;

2.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由乙方自谋职业: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

(2)有打架、斗殴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

④身份的标志。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经国家教育部审核下达,即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备了正规高校毕业生的标志,与成教、非正规统招毕业生等相区别。我们国家有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之分,人才市场管理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学历较低的人。没有签约的同学会失去很多享受人才待遇的机会,因为社会要给你待遇时会看你给社会做了什么贡献。如果你档案上是空白的,它自然不会给你待遇。千万注意别把自己仅仅当作劳动力!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被撤消处分除外);

(4)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杂费,就业推荐费或其他所欠费用者,或中途退学、转学。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再安排就业:

(1)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学校通知面试而不到达三次者;

(2)学校安排成功,学生已同意就业而不上班者;

(3)就业后无正当理由自己辞职或因主观原因被单位辞退者。五、其它约定

1.学生一经报名交费,如因学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校一律不退费。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先由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填写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篇12:该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要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由乙方,即由毕业生填写的自己的相关消息。要如实填写,要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认定的信息资料相一致。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学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填写后交给甲方。

第二步,由甲方,即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和签署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要与用人单位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档案转寄地址,要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入户地址,即户口迁移地址,要明确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细则要写清晰具体:“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签章”,不得缺项。

第三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地人力资源部门签章。此项签章主要是为档案寄存和户口迁移之用。公有制单位通常有上级主管部门,但这里所指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享有进人指标和户口指标的省一级单位或政府所在地的中央直属单位,是以下单位的主管部门通常没有进人户口指标。非公有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指管理其单位员工人事关系的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此,只要牵涉到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转移的,都要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签章,并办理接收函。

第四步,见证方签署意见,即系和学校签署意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四方协议”上签字盖章。协议已经成立,系和学校签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和监督协议双方守约,也是为了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落实毕业生户口档案事项。毕业生必须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回系里签署意见,后送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目前,如果不牵涉户口转移而内容有合法的,由系里签署意见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实习分散又有《劳动合同法》制约的特殊情况下,为了方便毕业生,有时系和学校先在四方协议上签了章。

第五步,“四方协议”由系和学校盖章登记后,学校留取一份,毕业生要将一份送交系里,一份送人事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自己留存。如果毕业生在外地实习,可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的第三联邮寄给系里。

附:

三方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院方盖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丙方(学生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13: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因我校属全国普通高校系列,享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所以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程序”办理有关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毕业之时毕业生走向工作单位工作,人事关系(户口档案等)随之也要迁移,那么凭什么证明办理迁移手续呢,在教育部统一规定只有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再依据就业协议书开具全国高校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户口、人事档案和“各种福利金”等手续。

①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工作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毕业生落实单位后须履行的义务。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应届生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有关该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相关问题都会得到相应安置。

目前,全国各大高校在应届生毕业时要求网上签署就业协议现象已极为普遍,有关如何网签就业协议及签署后出现的问题也已成为高校生关注的重点。

以上就是签订就业协议所涉及到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毕业生们都能找到心仪的工作,并根据上述流程,高效地完成就业相关手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应届生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有关该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相关问题都会得到相应安置。目前,全国各大高校在应届生毕业时要求网上签署就业协议现象已极为普遍,有关如何网签就业协议及签署后出现的问题也已成为高校生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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