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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通知

篇1: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6日,注册地点在各单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所属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一般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4)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通知院系教务老师,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4.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的研究生,各学院(系、所、中心)应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务必于年3月18日前将对未注册和未按时注册学生的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

5.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所在院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研究生院。

6. 注册时,请各单位组织预计于2016年7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工作。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12月28日

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通知

篇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时间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现将-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学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包括全体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部分双证MBA、部分双证MPA和全体单独考试研究生此次不必注册。所有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必注册。

经研究生院批准的出国、休学研究生不必注册。

未注册学生不享有在校生的各项权利。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注册地点:各单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三、注册办法

1.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校园卡、研究生证到所在单位注册,不得代办。不能按时注册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见《研究生手册》)执行。

2.研究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后,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注册系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ss.graduate.bnu.edu.cn/)。

2.未准时注册研究生的处理办法:

1)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的,准予暂缓注册,实际到校后到所在单位办理补注册手续。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两周内到校的,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

3)无故逾期两周(含)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3.各院系不得擅自对未实际到校的研究生进行注册。

4.凡是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需在2月26日前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在一周之内的由各培养单位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各培养单位同意后于3月4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处审批。

5.报到注册系统中显示欠费者需到财经处补交学费,并持学费收据到研究生院变更交费状态后,方能到所在单位进行注册。

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顺利完成。

篇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15-20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9月10日报到;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院系研究生科。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

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学校将于207月1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关于2015年研究生缴费办法”的另行通知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中国银行卡”、“校园卡”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2015级研究生新生。

硕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院系在6月中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博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6月下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详见院系通知。

2015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选课等请用博士学号进行操作,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请到宿管办办理(硕博连读生暑期住宿保留,由宿管办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浙江大学的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篇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通知

-第二学期开学通知

全体师生,新年好。

根据本学年教学进程安排,经院部决定2013-20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如下:

1、全体教职工于2月16日(星期日)上午八点正式上班;

2、全体学生于202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点前报到注册,下午进行收心教育;

3、全校于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八点十五分正式开课。

特此通知。

院 部

二0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3.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补考(含缓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后第四周,具体辅修各类教学安排、教材信息等见教务处教务系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栏目。

六、教材领取

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9:00-15:00,各班级到打印中心领取教材目录。

松江校区:行政楼150室

延安路校区:中北158室

2016年2月28日(星期日)8:30-16:00,各班级到打印中心(由财务处收取现金,开具收据)集体购买教材。

松江校区:地点另行通知

延安路校区:中北158室

七、交流生

请去校外交流的学生(包括境内、境外交流生)登陆教务处网站,在线填写校外交流申请表并办理表格下方注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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