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酥脆红薯片”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篇1: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根据国家及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省从起开始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启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监制的新版证书,旧版证书停止补办。凡在此之后在我站参加测试,并能通过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系统(shanxi.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在线查询测试信息的考生,如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通过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系统在线查询,确定本人测试的基本信息。

2.携带《补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网上成绩查询打印件等资料,按照“太原语言文字网”上公布的最新《领证通知》时间地点,前往进行审核登记。

3.补办证书由我站工作人员统一到省语委办办理,周期约为40个工作日(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篇2: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1.凡参加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普测中心”)包括各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测试时间为准),可申请补办。

2.申请补证者须先填写《四川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补证者可到省普测中心(黉门街36号正成商翼312室)领取《补证申请表》或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psc.scedu.net)网页上下载《补证申请表》。

3.申请补证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补证申请表》,包括接受测试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地点、成绩、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核对准确,填写无误,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补证申请表》须经原测试机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向省普测中心递交,如在省普测中心参加测试的,可将《补证申请表》交中心办公室核查。

5.省普测中心在接到《补证申请表》后,于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6.申请补证者接到省普测中心领取补办证书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每周一领取证书(周二至周五不办理此业务,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省普测中心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7.此规定自5月1日起实行。

篇3:广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广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1.请考生到原测试承办单位查实证书编号后,登报声明遗失。

2.由原测试承办单位开具《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

3.遗失声明见报后,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及《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到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补办。

凡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可查实的成绩,均可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成绩记录,而在以前人工测试时取得成绩的,须查实有关档案后,可开具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篇4: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对原《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暂行规定》已进行修订,制定了《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规定》,新规定将于1月1日起实行:

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一)凡两年之内接受过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证书已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申请办理者需先填写《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至市语测中心报名大厅(延安西路900号)领取或在“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网”(www.shysc.edu.sh.cn)网页上下载。

(三)申请办理者应认真填写《申请表》。接受测试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地点、成绩、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必须准确无误,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四)在高校、区参加免费测的考生填写的《申请表》必须由所在测试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市语测中心报名参加社会测的考生填写的《申请表》无需加盖测试站公章。

(五)申请办理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语测中心(延安西路900号)递交《申请表》,并现场录制本人测试日当日应试的朗读篇目录音。

(六)市语测中心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七)申请办理者接到市语测中心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后,带好身份证(原件)取证。20天内不领证,市语测中心不予保管。若需等级证书,应重新申请。

篇5: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一、补办条件

《陕西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办法》第三十八条:“等级证书遗失,持证人可以向原测试机构申请补办证书。在领证后两年期限内,由持证人向原测试单位提出申请,持原测试单位出据的核实证明,到省测试中心办理补证手续;超过两年的,不予补办。”

注:“两年期限”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测试时间”算起。

二、补办流程

1.申请补办证书者,需到原测试站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并由测试站审核、盖章;

2.由申请补证者本人或者测试站,向省测试中心递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3.省测试中心受理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结。

4.申请补办证书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领证。3个月内未领取者,作无主证书处理,省测试中心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三、所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补证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四、补办费用

补办《等级证书》缴纳费用同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费用40元)。

五、补、领证书地点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3号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203室。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62396032

篇6: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办理要求

证书遗失只能开具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证明,原证不予补办。

1.在测试中心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带证件:

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截图(纸质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考点院校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带证件:

考点院校开具的证书遗失说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每周二或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办理地点

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三楼3311室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请从跳水馆旁小门进入)

特别说明:自8月1日起,全国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全部核发新版等级证书。此前旧版证书如若丢失,网上无法查询到成绩者,不予补办证明。(建议及时重考,重新获得证书)

篇7: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一、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电子版;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尺寸42mm×30mm,像素不低于600×400,大小不超过2M(不能使用大头贴、风景照、手机翻拍照及头部有配饰的照片等)。

二、办理方式和时限说明

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网址为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办事”按部门选择“省教育厅”,办事服务类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办结后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网上申请为2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网上申请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请勿重复申请。

三、其它说明

《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档案保存期为2年。申请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书》距原发证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我院在查到原始成绩(以市级测试中心、高校测试站存档为准)的前提下,为申请人办理证明。一级甲等证书如有遗失,在距复审确认时间两年内,由本人申请经我院向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申请补办。(具体参考国语普测2号文件相关规定)。

篇8: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保留的 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河北省取消或调整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河北省取消或调整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情况,将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程序调整如下:

1.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无需再到原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开具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明。

2.申请人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根据信息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可登陆“河北语言文字网”(网址:yczx.hee.gov.cn/),从“下载”专区下载。

3.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于每周三(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现场办理(如需他人代办,需持代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收取费用。

5.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联系电话:0311-66005775。

6.2010年以前,参加传统人工测试的考生,其个人测试信息未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不能申请补办,需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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