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0955050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会计之所得税知识,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会计之所得税知识,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会计之所得税知识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不是一个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利润进行调整之后的应纳税利润,可以理解成税法上的利润,这样说来纳税调整就好理解了。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其中: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这种情况税法上要确认收益,有收益就要交税,那么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纳税调增。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比如福利费在会计中是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而税法上只能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作为福利费扣除限额。成本费用是会减少税前会计利润的,那么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纳税调增。
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在会计上作为收入反映到利润表中使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但税法上对于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那么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纳税调减。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比如研究开发形成的研究开发费用,税法中规定该部分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其实也是按50%加计扣除的概念)。但在会计上这50%是不作为费用扣除的,那么在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纳税调减。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点在于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站在税法的角度看资产,资产的减少会形成费用或损失。
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按照会计准则该项资产可以作为费用或损失在以后列支的;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按税法规定该项资产可以作为费用或损失列支的,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属暂时性差异,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会计之所得税知识]
篇2:《妙法突破会计难点系列》之所得税会计
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
本期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会计折旧或减值-税法差异折旧或减值(这样做可以不用费脑子考虑到底是+还是-)
第二步:计算递延税款本期发生额(这一步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关键,也是最难的地方,解决好了递延税款的问题,所得税会计就算会了大半了)
非常好的公式:递延税款本期发生额=递延税款期末余额-递延税款期初余额
问题在这里:递延税款期末余额和递延税款期初余额到底怎么求?(思考一下你的方法)
妙法求解:递延税款期末余额=(期初时间性差异+/-本期会计时间性差异)*现行税率。(一定是现行税率。这里计算的关键之处在于+/-号的处理,大家只要记住一句话“会计折旧或减值大就在借方(+号),税法折旧或减值大就在贷方(-号)”)
递延税款期初余额=期初时间性差异*前期税率(一定注意税率是前期税率)
第三步:倒挤所得税费用
根据分录确定如何倒挤
现在我通过下面的一道例题来说明这一方法:
1.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0年以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0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20×0甲公司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等资料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20 0 60 6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0 100 0 16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300 0 3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 150 0 150
假定按税法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公司除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时间性差异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假定甲公司在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
(1) 计算甲公司20×0年度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2) 计算甲公司20×0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余额(注明借方或贷方)。
(3) 编制20×0年度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篇3: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之分析比较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之分析比较
摘要:针对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即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笔者试图通过对两种方法的分析比较,给使用者提供一些选择依据。
关键词:应付税款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2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用应付税款法计算所得税,2月15日财政部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各大中小企业到底该选择何种方式计算所得税,我们不妨做一下比较,再进行选择。
一、二者概念区别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中概念中所指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额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时,需要设置四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二者账务处理区别
下面我们以同一案例为例,用这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税,总结各自的利弊。
A公司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2075万元。
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4555万元,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4200万元。
(2)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75万元。
(3)对售后产品保修,预计负债250万元。
(一)若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
1、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75×25%=893.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93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借:本年利润8937500
贷:所得税费用8937500
2、2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620×25%=115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5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借:本年利润11550000
贷:所得税费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该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篇4:《中级会计实务》知识关于所得税调整的总结
1、会计差错的所得税处理:
(1)按题目给的条件去做,如果题中让调整则调整,不让调整则不调整;
(2)若题目中没有给假定条件,按税法规定,调整事项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在会计处理上应调整所得税,具体来说有以下几小点A、调整事项涉及损益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相同时,则应考虑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如销售退回等。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不同时,则不应考虑应交所得税的调整,如更正的各种减值准备B、调整事项不涉及损益类,但按税法规定可以调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也应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如实际付的诉讼赔偿(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只有在涉及暂时性差异时才调税(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其他均不调税,
不管会计政策如何改变,应交所得税都按税法规定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中不能调整应交所得税。
3、日后事项
首先,要看题目说明,按题目说明进行处理。如果题目中说明“假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则处理中涉及到损益的,都调整应交税费D应交所得税。
其次,如题目中没有说明,那么要看调整的内容是否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且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调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不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事项处理,调整本期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调整应交税费。属于暂时性差异的,调整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