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布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司法考试复习小方法,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司法考试复习小方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司法考试复习小方法

篇1:司法考试复习小方法

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

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合同法为什么重要?因为人“无往而不在合同中”。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效力为什么重要?因为这是合同法调整社会生活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地役权、占有制度为什么是民法的重点,因为他们是全新的,填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为什么每年考几分,因为他们是新颖的,同时也是重要的。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专利新颖性丧失的例外之所以考得多,是因为要求考生对新颖性这个制度有全面的掌握,同时由于一般规定比较容易掌握,因而就考相对不太容易掌握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条文,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只有*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得住的。我经常用: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

2.要有比较科学的复习安排。针对律师资格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

3.安排日常时间为考试复习开路,并且培养成为一种习惯。定好总体规划的时间后,就要有具体的作息时间。平时星期1-5应怎样安排,星期六、日又怎样安排?每天睡觉时问自己今天的进度怎样?明天又要达到什么目标?如我每天早上6:00起床,利用头脑清醒的黄金时间记忆一个小时。晚上从8:00-11:00是主打时间,其它事情都为它开路。

4.应该抵受住各种引诱,排除掉各种干扰。毕竟我们是上班一族,每天都有不同的事情要面对,如应酬、赴宴、娱乐活动等等,万不得已时不要放弃。既然你已经为律师资格考试付出这么多,就要有排除纷扰的心理准备。

5.保持一定量的练习。适当的练习是我们成功的有力保障,通过它可以验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2: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的方法

商经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分值分布可见:商法占50分左右,经济法占40分左右,总共占了90分还要强,可以说在司考中是七分天下有其一。在司法考试培训中,通常将这两个学科放在一起讲授,我们通常称之为“商经”。

商经的复习是大家学习中感到非常困难的学科――不仅很难学,凌乱琐碎,并且平时工作生活中很少接触,所以感觉比较陌生。这就让我们感到很为难:如果放弃,将会失去相当一部分分数;而如果要拿到这些分数,又感觉困难重重――因为商经涉及的法条最多、知识点最广,所以,如何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些知识,是每一位学员最迫切希望的。

和其他学科一样,对于商经的复习也需要大家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毕竟我们的复习时间有限,对商经法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能够以最少时间和精力记住他们。我们建议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希望大家能够跟着计划踏踏实实地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一阶段:基础理论

(一)阶段任务:系统梳理商经知识点,整体把握各科内容与民法有所不同,商经是由若干既有一定联系但更有显着不同的分支部门或分支学科组成的,这些分支学科或分支部门虽然有一定的相通性,但差异是主要的,各自的内容基本上都只适用于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适用性与封闭性。对商经法的复习应突出公司法,兼顾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和劳动法等。这一阶段大家不必花费太多时间在商经上面,只要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进行一点就行,不需要过多的练习题。

(二)阶段达成目标:构建知识理论框架这一阶段是熟悉各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在心中形成知识框架体系的阶段,要求透彻理解每一个知识点,在心中能够构建起各个部门法的大致框架。

比如公司法稳居商法的半壁江山,近几年也考查考生的理论功底,围绕重要知识点进行命题;但也会加大了对新的知识点重点考察力度;总的来说整体难度有所加大,注重综合运用能力。

因此在这一阶段对公司法的复习,应该能够熟知以下基本内容:第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二,公司决议瑕疵的后果;第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尤其是瑕疵出资对公司设立的影响;第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第五,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的差异;第六,股东的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累积投票权、自行召集股东会议权、提案权等;第七,一人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实缴资本、“计划生育”、推定混同、强制审计、身份公示、决议公示等;第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的程序与表决规则;第九,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第十,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各种措施,如横向转让股份、纵向请求公司回购股份、诉请法院解散公司以及发动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等;第十一,公司章程的自治性规定,如法定代表人的选择、表决规则的选择和分红方式的选择等。

第二阶段:系统强化

(一)阶段任务:背法条、做真题、看讲义和笔记三者必不可少随着司法考试大纲的颁布,最为系统全面地强化阶段复习将正式展开。这个阶段的复习应该说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时间最长、内容最多的阶段,也是整个复习最重要的阶段。

这段时间的复习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整体的复习效果,换句话说,就是直接影响最后司法考试的成绩。因此,对于每一个考生而言,这个阶段一定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力以赴地进行复习。大家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每天既要有听课,同时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时间消化理解和记忆。

这一阶段的复习要全面细致,注意细节。这个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细致梳理学习知识点的阶段,也是唯一可以如此细致地进行全面复习的阶段。因此,首先要重视老师上课所提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这些问题结合讲义、辅导用书和法条,认真仔细地学习一遍,同时对于非重点的问题也要梳理一下,在理解的基础上在头脑中留下印象。

此时的复习背法条、做真题、看讲义和笔记这三者都必不可少。其中做真题有益于了解出题思路、识别真题陷阱、检验复习方向、进行考场模拟、测试学习程度。同时要重视实践演练。复习的过程离不开试题,在每一个部门法复习完一遍后,要通过试题加深理解、强化记忆,发现复习中存在的疏漏,调整自己复习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一)阶段目标:熟记各科知识点,理解其理论背景商经没有太多深奥的理论知识,但对于重点的法条,历年司考常考的考点,要结合真题和老师的讲解,做到熟练掌握。

由于商经的内容理论性不强,整体来说不算太难,对重要的部门法(主要是公司法)应全面撒网。做到既领会其背后的法理,抓住主要的知识点,又要注意对法律具体规定掌握的准确度与精细度;对一些操作性强的法律,搞清其框架体系。如票据法,首先要搞清框架体系,理解透票据特征与票据行为的特征,在此基础上通读法律;对新增加或新修订的内容,如食品安全法、保险法等,按照大纲的要求,逐一掌握。对于各科的重点法条内容要做到理解其内在实质,熟知司考的考察角度。

总体来说,商经法除了公司法,其他部门法所考查的内容都是最基本的,每部法律常考的法条就那么几条,考生在复习时要重点掌握常考的制度或者规则,如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票据法中的票据抗辩以及票据无因性、税法中的税收保全、纳税申报和应纳税所得与减免措施等。这说明在复习备考时一定要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相应部门法的主要制度上,不要求全面和钻牛角尖。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

(一)阶段任务:回顾总结,打扫死角这一阶段的任务是对前几个月复习情况进行总结,在老师帮助你解决了复习中的重点、难点后,自己总结查看是否已经真正将老师讲解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或者是否还有自己没有复习到的死角。这个阶段大家应该适当多花点时间在商经的复习上。商经相对来说属于记忆型学科,在这一阶段像民法、刑法等理论型学科如果想得到很大的提高很难,但商经则完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里通过认真复习拿到较高的分数。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记忆是一个循环重复的过程,也是大脑最疲劳的阶段,商经知识点多并且杂乱,在记忆过程中的遗忘是非常正常的,不要为此而过分担心。记忆是贯穿于整个复习过程之中的,不要因暂时的遗忘就产生焦虑情绪。

商经难点不多,但知识点多、涉及面广,因而考点细致且重复率不高。比较容易失分的地方应该是记忆不准确、相似知识点间容易混淆。可以通过总结类似知识点之间的区别来准确记忆。比如合伙企业法,我们可以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类型之间的区别总结

1、普通合伙:①2人以上;②自然人合伙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③可以劳务出资;④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⑤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⑥合伙人死亡或终止时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⑦不能约定全部利润或亏损归部分人享有或承担;⑧竞业绝对禁止;自我交易相对禁止;擅自出质绝对无效;⑨对内转让自由、对外转让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⑩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司法考试复习小方法(精选10篇)

2、有限合伙:①2-50名合伙人;②自然人合伙人可以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③不可以劳务出资;④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⑤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而发生有限合伙人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时,承担与普通合伙人相同责任并应赔偿损失;⑥合伙人死亡或终止时可以当然继承;⑦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人享有;⑧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我交易、竞业、出质均自由;⑨对外转让份额自由,仅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无优先购买权,但在法院强制转让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⑩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二)阶段目标:融会贯通,综合串联这一阶段,复习进入了一个融会贯通的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将分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最终将法条和司法考试的命题结合起来,将学习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和得分能力。在有丰富辅导经验的老师的帮助下,通过整理、归纳、串联相关知识和法条,提高学员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比如近年来经济法命题出现越来越 “全面”的趋势,其考点高度分散,重点和非重点的界限日益模糊。面对这一现象,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全面撒网,重点培养”。考生既要结合大纲照顾全面性,也要结合历年真题和知识体系加强针对性。不同的法律采用的复习方法并不一样,千篇 一律是走不通的,必须“对症下药”。相比商法而言,经济法更是考法条,所以对经济法只能是多看法条,加强记忆。

这个时期同样不能忽视试题,而是要更加重视试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阶段:最后冲刺

(一)阶段任务:记准最重要的考点和考法此时更需要把精力放在最能够快速提升分数的学科上,商经无疑属于这类学科。此时老师也会更具针对性地为大家把握出题方向,进行科学和必要的预测,传授临场经验。大家要跟随老师将最重要、最可能考查的内容进行最后的整理和记忆,掌握有效的应试答题技巧,最终决胜考场。

(二)阶段目标:树立必胜信心,最后冲刺在这个阶段,自己的水平基本上定下来了,但没有到考完试走出考场前我们决不能放弃。在这段时间距离考试只剩仅有的几天时间,我们要花的精力在能够很快捞分的背记性的科目上,比如商经等;同时要看看自己平时掌握不牢的东西和大纲新增的内容。

毫无疑问此时大家都已经复习得很疲惫了,但千万不要轻易放弃,这一阶段心态很重要,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做最后的冲刺,相信胜利一定属于能够坚持到最后的每一位!

[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的方法]

篇3: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1、基础知识复习。

主要是看好三大本不一定要看当年的,去年的也没关系的。而且看三大本的时间不能算进复习的总时间里面。每天都要制定具体的时间表,来完成对三大本的复习。记住不能太粗看而是要细看,就是一字一句不落下的看。我对三大本的评价,很多人在学法网发帖都觉得三大本不重要,我倒觉得不然,对于没基础的人还是有必要的,只要看完后心里会有成就看,一字一句看完三大本练就的就是恒心和毅力。当然可能到了6月底你看完后,发现什么都不记得了,没印象了,这很正常,我也是这样的。但是其实在你的内心深处他已经有了法律的基本根基了。

2、主要是要做好真题。

买口碑比较好的真题书,每天坚持做,可能刚开始的做题正确率不高,但是大家不要没信心,错就错,对答案时无论对的还是错的都要看解释看详细解释,一定要理解,不要死记硬背。真题一定要多做几遍,三遍左右是最好的,但是一定不要背答案,对题目真正理解透,吃透才是关键。我的经验是每天拿出半天的复习时间做完你每天定量的真题就好了,往往对答案看解释的时间要比做题的时间还多,但是一定要有耐心。相信坚持到最后考试,你的收获肯定是很大的。

3、要看好利用好法条。

有的人忽视了法条的重要性,在复习中几乎不去利用法条的作用,我要说的是,法条的分值在司考中也是很重的,因为司考中不可能每个题都是那么的难,总有些简单的题,()这些主要是考法条的熟练程度和你对法条的`灵活运用,所以这时如果你对法条记得模模糊糊的,那你就会失掉很多分的。所以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每天拿出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来看法条,并多做相关的练习题,那到最后的考试时,你一定会拿到很多关键性的分数的。万国出版的重点法条,我觉得这边东西很不错它可以作为你遇到问题时的工具书,也是你复习时必不可少的一本重要复习资料。

4、做好最后的冲刺题。

最后的一个多月是最后备战的时刻,这时你的任务就是看看以前做错的题,看看自己平时标注的用的比较多的法条,再就是背背卷四中的热点关键词的材料素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材料概念等等,只要去熟悉了解,不要死记硬背。选两至三套最后冲刺的压密题来练练手,从头到尾坚持做下来,看好时间,把握好做题的速度,同时在做题时也就知道自己有还有那些知识没复习透,这样也给自己一个查缺补漏的机会。

我的司考成绩不高,但是也顺利通过了,复习过程中有苦有甜,但是当看到成绩的那一刻,什么都是值得的。所以希望大家复习过程中保持好心态,注重好方法,特别是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还要注意多运动,适当的放松也是很有必要的,相信自己只要一路坚持的复习下来,一定会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的。

篇4:司法考试复习顺序

早期先最好从民法和刑法入手复习,一是两门是基础学科,理论性较强,二是在司考中所占分值较高,以试卷为例,民法92分(卷一70分、卷四26分),刑法82分(卷一59分、卷四23分),这样高的分值完全值得花两个月甚至三个月来完成进行第一轮复习,而且民法、刑法尽量早期完成复习,在司考最后两个月通过做题查漏税补缺,那时再花时间掌握理论知识已经太晚。其次要重视诉讼法学,民诉68分(卷三46分、卷四22分),刑诉81分(卷二55分,卷四26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56分(卷二36分、卷四20分),需要大家重点对待,且诉讼法相对实体法理论性不强,只要下功夫比较容易得分。再次是商法和经济法,商法52分(卷三34分、卷四18分)、经济法27分,商经除了公司法之外,分值较散,纵观历年考题商经部分法条考查较多,复习时应以法条为主。最后,20卷一部分的法理23分、宪法27分、三国约29分、法制史4分、司法制度18分、而法治理念42分(卷一22分、卷四20分),这些学科许多考点需要记忆,可以在复习的最后两个月多投入时间,而一些分值相对较少的科目,可以通过平时刷题掌握,尽量少用时间。特别提醒大家:法治理念,随政策变动性较强,一定要等司考大纲和复习用书出版后按最新教材复习,以免白费时间!

篇5:司法考试复习定律

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对待司法考试,我们也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自己的学习。今天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司法考试复习十大定律。

1、坚信定律

当你对某件事情抱着百分之一万的相信,它最后就会变成事实。态度决定司法考试!

2、期望定律

期望定律告诉我们,当我们怀着对某件事情非常强烈期望的时候,我们所期望的事物就会出现。

3、累积定律

很多年轻人都曾梦想做一番大事业,其实天下并没有什么大事可做,有的只是小事。一件一件小事累积起来就形成了大事。任何大成就或者大灾难都是累积的结果。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的原因。有因才有果。换句话说,当你看到任何现象的时候,你不用觉得不可理解或者奇怪,因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必有其原因。你今天的现状,是你过去种下的因导致的果。

4、吸引定律

当你的思想专注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你吸引而来。

5、重复定律

任何的行为和思维,只要你不断的重复,就会得到不断的加强。在你的潜意识当中,只要你能够不断地重复一些人、事、物,它们都会在潜意识里变成事实。

6、二八定律

也叫巴莱多定律,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巴莱多发明的。他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这一定律在司法考试中亦可适用。那我们如何做到去粗取精、化繁为简呢?这边需要我们总结、归纳。当初听了国家司法考试网实验班的课程,老师们着实让我惊喜了一把!如果没有老师们的指点,光是啃“三大本”就得累个半死,切不可幼稚地认为“自力更生”即可解决问题。

7、辐射定律

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影响的并不只是这件事情的本身,它还会辐射到相关的其他领域。任何事情都有辐射作用。

8、相关定律

相关定律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情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没有一件事情是完全独立的。要解决某个难题,最好从其他相关的某个地方入手,而不只是专注在一个困难点上。“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9、情绪定律

情绪定律告诉我们,人百分之百是情绪化的。即使有人说某人很理性,其实当这个人很有“理性”地思考问题的时候,也是受到他当时情绪状态的影响,“理性地思考”本身也是一种情绪状态。所以人百分之百是情绪化的动物,而且任何时候的决定都是情绪化的决定。司法考试路漫漫,情绪难免起起伏伏,平常心尤为重要!

篇6: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1、选择正确的辅导方式

2、要做一定量的模拟题

通过做模拟题可以查缺补漏,而且可以模拟考场气氛,让大家适应考试氛围,在考场上不会产生紧张的情绪。做模拟题是可以给自己设定时间,可以按照正常考试时间来进行练习,然后对答案进行对比,查找知识遗漏点,在下一步复习中更加注意。

3、建议在考前10天左右,再快速看一遍教材

司法考试的备考时间长,很多前面复习的知识点,在复习到后期的时候又回到了原地,因此需要在快速的过一遍,加深印象。这样做还是对知识做一个系统的总结,可能之前不懂的东西,在返回来快速看的时候会恍然大悟,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反复的魅力。

篇10:司考经验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教材+方法

一、好的教材是成功备考的开始

(1)三大本指定教材即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历年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

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曾经有位考生仅通过看重点法条和做真题通过了司考,由此可见一斑。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

(3)考试大网的音频资料

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也方便了我们的交流。目前,网上有不少专门针对司法考试的网站和论坛,很多考生都会将自己学习的体会和经验发表于此,像考试大网论坛就有很多不错资料,此外,也会有很多复习的资料能从那里淘到。这些资料主要是考生自己整理和总结出来的要点、难点,以及大家从各个司考辅导班中整理出来的讲义和讲座的音频资料。应该说,这些资料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有时能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备考资料

二、有针对性地掌握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

基于各个部门法自身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在司法考试体系中的重要性的不同,在对各部门法的复习方法上,也是有区别的。根据本人的复习经验,可以将其分为四个梯队:

第一梯队:包括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宪法、知识产权法和司法制度及法律职业道德。这部分内容庞杂、法条冗多,而理论性相对较弱。对于这部分内容,可以只看重点法条,并且,从经验来看,掌握重点法条已经足够。这些法律中有很多法条是不具有可考性的。比如《环境保护法》中只有第10、11、41、42条四条可能作为考查对象,因此,在复习时,只需掌握这四条内容就可以了。如此,可以少走不少弯路。

第二梯队:包括刑法和民法。如前所述,得民刑者得天下,对于民法和刑法必须高度重视。从最近两三年的司考来看,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越来越侧重理论,所以,对这两门部门法一定要看透教材(此处所说教材一般指《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下同),这是基础,当然,对于刑法,可以只看总则部分,刑法学的理论基本集中在总则部分。对它们,必须站在理论的高度来学习,掌握原理性的知识点,而并非单纯的去记忆法条。然后在看重点法条,对于重点法条必须完全掌握,做到运用自如。之后,在把所有法条都看一遍,达到融会贯通之功效。

第三梯队:包括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法)。这两个部门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分值一般在180分左右,占了司法考试的三分之一,因此,从考试得分的层面看,必须把三大诉讼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且,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不像其它部门法那么灵活,诉讼法考查的多为法条的直接规定(行政诉讼法稍有不同)。在复习的时候,应当直接面对法条,全面掌握诉讼法的每一个法条,应该说,诉讼法的每一个法条都具有可考性,因为其都为操作性的内容。而对于仲裁法,法条内容不多,可每年分值都在10分左右,可以说,仲裁法是最好得分的一部法律。不少司考辅导机构的目标是“诉讼法不丢分”,我们也可以以此作为自己的复习目标,真正做到抓大放小、有的放矢。

第四梯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部分内容本身没有法条。

学习方法是要有针对性的,也要讲求因人而异。考生们要结合自己的特点等在借鉴别人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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