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k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湖南冷水江初级职称资格后审时间10月20日至22日,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湖南冷水江初级职称资格后审时间10月20日至22日,希望能帮助大家!

篇1:湖南冷水江初级职称资格后审时间10月20日至22日
湖南冷水江初级职称资格后审时间10月20日至22日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z{526号),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z{3号),现将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1、月8日起开始资格审查,2015年11月20日结束。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本地区初审工作,省职改办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复审工作。
2、成绩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必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登记表》上),到各市州职改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错过初级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
3、考生无特殊情况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当年度资格审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仅可参加下年度一次资格审查。
4、各市州职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确认并形成电子版。
5、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在本地区初审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以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市州职改部门已盖章确认的《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含电子版),整理上报到省会计考办进行成绩确认盖章并送省职改办复审。
6、省职改办对通过初审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7、各市州财政部门依据省职改办复审结果打印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资格证书,并将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送省职改办盖章。市州财政部门将制作完成的证书及《考试登记表》带回并负责发放。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z2014{3号)办理。
2015年8月10日
娄底:
地点: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8办公室。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篇2:青海初级职称考试资格后审时间10月19日至30日
青海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资格后审时间10月19日至30日
关于审核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下发到我省,为确保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10月19―10月30日
二、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三、审核地点
报名所属地区财政局、青海油田人事处。
各地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3539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监督检查科 电话: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0937-8922385
四、请成绩合格人员尽快到报名所属地区审核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证书将在11月上旬开始发放,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篇3:湖南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内容摘要:湖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不安排补报名。报名网址为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一、考试科目、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得混用。
考试于205月14日-18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为: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
三、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及考后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篇4:湖南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并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当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数据进行匹配、筛选(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考生报考初级资格,系统先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报考人员信息,随后判断其学历,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只有通过匹配、筛选后(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考生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资料、上传照片,进行网上订阅考试辅导资料、网上缴费等操作。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原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与现在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2.考生须完成20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3.本次考试不允许跨行政区划报名,请外省和本省跨市(州)、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4、因特殊情况(如军队会计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与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市州会计考办”)联系,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各市州会计考办应严格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5、考生须在考前15天内自行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后资格审查及发证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526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等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诚实承诺的义务。
考试合格标准及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自2016年起,由市州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发文及盖印颁证,具体流程另行公布。
考生可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了解报名所在地市(州)资格审查安排等相关事宜。考生应持《考试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等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资格审查。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自各市州会计考办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考生应及时领取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期未领取的,各市州会计考办不负有保管职责。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6日
篇5:湖南怀化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并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当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数据进行匹配、筛选(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考生报考初级资格,系统先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报考人员信息,随后判断其学历,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只有通过匹配、筛选后(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考生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资料、上传照片,进行网上订阅考试辅导资料、网上缴费等操作。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原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与现在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2.考生须完成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3.本次考试不允许跨行政区划报名,请外省和本省跨市(州)、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4.因特殊情况(如军队会计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与怀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怀化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45-2717125),到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501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市会计考办应严格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5.考生须在考前15天内自行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后资格审查及发证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等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诚实承诺的义务。
考试合格标准及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自起,由市州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发文及盖印颁证,具体流程另行公布。
考生可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了解报名所在地市(州)资格审查安排等相关事宜。考生应持《考试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等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因有特殊原因、未在怀化市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资格审查。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自本会计考办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考生应及时领取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期未领取的,市会计考办不负有保管职责。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怀化市财政局
11月16日
附件1: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须齐全,否则省职改办不予受理。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4、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二、资格审查必须提交的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后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篇6:湖南衡阳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内容摘要:湖南衡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月20日至30日。报名网址为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
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衡阳考区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衡阳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一、考试科目、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得混用。
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18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为: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
三、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及考后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篇7:湖南衡阳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并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当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数据进行匹配、筛选(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考生报考初级资格,系统先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报考人员信息,随后判断其学历,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只有通过匹配、筛选后(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考生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资料、上传照片,进行网上订阅考试辅导资料、网上缴费等操作。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原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与现在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2.考生须完成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3.本次考试不允许跨行政区划报名,请外省和本省跨市(州)、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4、因特殊情况(如军队会计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考办”)联系,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市会计考办应严格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5、考生须在考前15天内自行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后资格审查及发证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等所有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履行诚实承诺的义务。
考试合格标准及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自2016年起,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发文及盖印颁证,具体流程另行公布。
考生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了解报名所在地市资格审查安排等相关事宜。考生应持《考试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等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市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2017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资格审查。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自市会计考办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考生应及时领取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期未领取的,市会计考办不负有保管职责。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附件:年 考试登记表.docx
衡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