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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令范文

篇1:公布令格式范本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篇2:消防公布令

【清明假期防火提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祖活动逐渐增多,各类公墓、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莱芜消防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扫,保证消防安全:

1、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2、祭扫如需烧纸、点香,一定要清理周围可燃物,要有人进行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祭扫烧纸、燃放爆竹,要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

3、在参加祭扫活动时,严禁在墓区吸烟、乱扔烟头;

4、社会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发现停车场车辆漏油等,要及时用沙土覆盖或报警;

6、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如现场发生紧急情况,要保持镇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7、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投诉举报。

篇3:消防公布令

吉林省政府日前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明确今年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6月15日,其中4月20日-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防火命令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及单位领导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等方式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区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防火命令明确,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和当地气象部门建立联合火险会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森林防火基层组织要采取悬挂防火预警旗、设置警示标识方式确保预警信号发布到位。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县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防火命令要求,全省各地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开展扑救。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林区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各级林业公安、检察、法院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高效查处、审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违法必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篇4:消防公布令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全省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管理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三、严格林区用火管制措施。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部门批准,不得在林区野外用火。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林区入山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村社基层组织要严格实施森林防火巡护和入山检查,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建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其管理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严控火源入山。进入林区人员要自觉接受检查和教育,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对妨碍森林防火检查和拒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各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及中俄、中朝边境等重点区域在高火险时段要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全程管控 。

五、强化预警响应措施。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定期进行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各乡镇、林场等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规定,采取悬挂防火旗、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物等方法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宣传媒体要向社会公布和广泛宣传“12119”森林火警电话,充分利用宣传单、禁火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关注森林防火,全面提高林区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六、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森林防火期内,地方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部队以及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进入相应的预防和战备状态。要积极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和战术配合演练,确保遇有火情能够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快速出动、重兵扑救、迅速控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

七、实行森林火灾应急联动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森林防火联防制度。林区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制定联防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林场等基层单位要实行区域联防、十户联防等制度。遇有紧急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有关工作。

八、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相关单位要大力普及和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和基本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各级林业公安、检察、法院机关要依法高效查处、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用火、故意纵火和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严格执行热点核查规定,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遇有火情处置及时。对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和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离岗位等行为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十、本命令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及村民基层组织、各基层林场、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向公众宣读,并广为宣传。

特此命令。

篇5:公布令

第26届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发布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篇6:公布令

央视春晚主持阵容发布

羊年岁末,随着除夕夜日益临近,中央电视台20春节联欢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排练和准备当中。从整体的春晚现场设计来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央视春晚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形成五地联动,齐贺新春。而与之相对应地,今年的春晚主持阵容也将采用“6+4+4”新型模式。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春晚主持人已尘埃落定。

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主会场的共有六位主持人,分别是周涛、朱军、董卿、撒贝宁、李思思和尼格买提。

周涛的主持端庄大气、收放自如,其主持风格一直深受观众喜爱。

朱军主持春晚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是观众非常喜欢的老面孔。

从《直通春晚》到《春节联欢晚会》,董卿一直坚守在春晚最前线,是春晚的主持人也是见证人,今年她将在猴年春晚继续陪观众一起过大年。

“小撒”撒贝宁自首登春晚舞台后,凭借风趣幽默、颇具喜感的主持风格使观众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他。

李思思作为央视新生代主持人,在独自担纲《回声嘹亮》等节目主持后,清新活泼又不失稳重的台风,极具观众亲和力。

而同为新生代主持人的尼格买提在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今年还参加央视大型综艺节目《了不起的挑战》,让更多观众认识了这个率真活泼、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方面,央视将派出四位同样优秀的主持人前去与当地观众共度除夕。

其中,主持人李佳明将在福建泉州分会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赵琳硕合作主持;

朱迅将赶赴陕西西安分会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徐杰组成默契搭档;

任鲁豫将出现在广东广州分会场,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邓璐共同担纲主持;

而马跃则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欧仁图雅一起,陪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分会场的观众们共同守岁。

丙申将至,金猴送福。新的一年,春晚的14位主持人将联袂为您呈上一顿丰富的文化年夜饭,邀您一起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

篇7:公布令该注意什么

会议要求:

突出精益求精,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秩序;

突出特色亮点,积极打造创建比较优势;

突出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举措,以创则必成的信念、众志成城的姿态,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宜兴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展现出现代文明城市的全新风貌。王中苏、张立军、邵亚群、周中平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会主任王中苏在动员会上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放大宜兴人文优势的战略举措,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惠民之举。宜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不仅仅是为了拿牌子、争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在主动,贵在行动。王中苏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确保我市创建工作创出实效、走在前列。要突出精益求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强化市容环境、优化社会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秩序;要突出特色亮点,进一步彰显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文明、展现和谐新风,积极打造创建比较优势;要突出以人为本,进一步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王中苏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面广、系统性强,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督查、造浓创建氛围,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高效的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立军就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全市上下站在辩证看待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创建信心和决心;在深入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确立创建理念和方向;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把握创建重点和关键;在健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创建支撑和保障,聚全民之智,举全市之力,力争让家乡以优异的成绩早日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市委副书记周中平主持会议。市城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及宜城街道分别做表态发言。

据悉,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起步较早、举措扎实。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作为全省首批12个县级市之一,被中央文明委列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拿到了参加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入场券”。

篇8:关于消防的公布令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北京消防发布冬季防火安全提示,希望市民谨记在心,防患于未然,安全过冬。

1、清理居室内、厨房、阳台、走道的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疏散走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摆放废旧家具等;

2、生活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私搭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私自更改燃气管线,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长时间外出要关闭电源、燃气管道开关;

3、关爱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强化看护措施,帮助其检查室内火灾隐患,尤其对燃气、电气、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嘱咐张贴不卧床吸烟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每天开展防火巡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居民楼楼道、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的,告知住户限期清理,过期未清理的强制清理,并确保小区的消防车道畅通;

5、每名家庭成员要熟悉家庭及楼层环境,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开展一次家庭逃生演练,确保在火灾及断电情况下快速逃生,如遇火灾,不可贪恋财物,迅速逃生。时刻牢记“遇火先逃生,命比财重要”。

6、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篇9:公布令该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公布令范文(精选18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xx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xxx

xx年10月27日

篇10:公布令该注意什么

会议要求:

突出精益求精,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秩序;

突出特色亮点,积极打造创建比较优势;

突出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举措,以创则必成的信念、众志成城的姿态,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宜兴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展现出现代文明城市的全新风貌。王中苏、张立军、邵亚群、周中平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会主任王中苏在动员会上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放大宜兴人文优势的战略举措,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惠民之举。宜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不仅仅是为了拿牌子、争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在主动,贵在行动。王中苏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确保我市创建工作创出实效、走在前列。要突出精益求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强化市容环境、优化社会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秩序;要突出特色亮点,进一步彰显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文明、展现和谐新风,积极打造创建比较优势;要突出以人为本,进一步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王中苏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面广、系统性强,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督查、造浓创建氛围,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高效的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立军就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全市上下站在辩证看待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创建信心和决心;在深入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确立创建理念和方向;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把握创建重点和关键;在健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创建支撑和保障,聚全民之智,举全市之力,力争让家乡以优异的成绩早日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市委副书记周中平主持会议。市城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及宜城街道分别做表态发言。

据悉,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起步较早、举措扎实。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作为全省首批12个县级市之一,被中央文明委列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拿到了参加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入场券”。

篇11: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公布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及其直属机关。

(2)地方机关:

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

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人民行政公署。

(3)驻外国使馆及领事馆。

二、国徽之悬挂:

(1)国徽应悬挂于机关大门上方正中处;

(2)国徽之悬挂于礼堂者,应悬挂于主席台上方正中处。

三、国徽之其他使用:

(1)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荣誉之文书证件(如奖状、勋章及奖章证书等),外交文书(如国书、条约及全权证书等)及外交部所发各种护照之封面,均加印国徽;

(2)外交部及驻外各使领馆所用之钢印、戳记中间应雕刻国徽;正式公文用纸应加印国徽;

(3)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政务院总理及外交部部长与驻外各使馆馆长以职位之名义对外所用信封、信笺、请柬等上面,均加印国徽;

(4)外交部及驻外各使领馆得于外交官制服、信封、信笺及其他器具用品(如餐具、文具等)上之适当地方,加印或镶嵌国徽,其详细办法,由外交部拟订经政务院核准后施行;

(5)除以上列举外,如尚有其他必要用途时,由使用机关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批准后,始能使用。

四、国徽不得用于下列场合:

(1)私人婚丧庆吊礼节中的点缀;

(2)工商业品的标记、装饰、广告、图案;

(3)机关、学校、团体的证章、纪念章及其他徽章;

(4)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中央人民政府

篇12:公文命令:《公布令》实例

第三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94年7月5日

附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公文命令范文节选!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篇13:公文命令之公布令

公文命令之公布令

1.概述

公布令即颁布令,是命令中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而采用的一种公文体裁。

公布令可分为颁布法律和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命令,公布重大事项或必须严格执行事项的命令两种。因公布令一般都带有附件,故又称带有附件的命令。

2.写作要点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公布令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XXX

年10月27日

篇14:上海限购令细则公布

昨天,上海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市政协委员屠海鸣在提案中建议,对确实有自住刚性需求的特定群体,适当放宽非沪籍居民的住房限购政策。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在两会现场表示,目前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没有变化,仍将继续执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

,“限购取消”已成为楼市政策松绑的关键举措之一。到目前为止,全国46个限购城市已有41个退出限购舞台,仍在坚持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以及三亚市。在上海,住房限购令何时取消还没有时间表。

屠海鸣在其提案中说,1月31日,上海出台了落实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上海版细则。

其中明确规定了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6月,上海住房限购政策在执行层面再次收紧――单身、非上海籍购房者,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

根据规定,非上海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为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必须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三是能提供2年内在沪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屠海鸣在提案中指出,特别是非沪籍但一直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单身人士,以及需要到上海与子女团聚的非沪籍老人等群体,住房限购政策导致他们中的很多人或者其子女不得不离开上海。

“毫无疑问的是,上海现行的住房限购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也对稳定房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项严格的限购令也‘误杀’了不少确实有自住需求的非沪籍居民购房。”屠海鸣说。

他认为,对以上两类群体“一刀切”的禁止购房政策,不仅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上海的人才引进,以及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上海目前的房价仍居高不下,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依然很大,不宜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应继续坚持住房限购令。”屠海鸣建议,在此前提下,应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角度出发,针对确实有自住刚性需求的特定群体,适当放宽非沪籍居民的住房限购政策。

他建议,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沪籍居民拥有1套住房,特别是一直在上海工作、生活的人才类单身人士,以及子女为沪籍并确需与子女一起在上海生活的老人。对于这类居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不能让投机投资性购房趁机而入。

对于屠海鸣的这一建议,刘海生在两会现场表示,目前,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没有变化,仍将继续执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根据规定,非上海户籍的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但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非沪籍人士如果组成了家庭,是可以买1套房子的”。

同时,屠海鸣建议,继续严格执行其他群体的住房限购政策,严厉查处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税购房等违规行为,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于中介帮助购房人弄虚作假违反“限购令”等行为,应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此外,上海还应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的规划选址、房源数量,让暂时不能买房的青年职工可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居所。

刘海生回应称,在公租房方面,上海正在以区、县为主,继续建设和筹措公租房房源,如耀华路地铁站附近的公租房项目已完成土建工作。

篇15:公文命令之公布令

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下文是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发布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篇16:公布令的写作要点

公布令的写作要点

1.概述

公布令即颁布令,是命令中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而采用的一种公文体裁。

公布令可分为颁布法律和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命令,公布重大事项或必须严格执行事项的命令两种。因公布令一般都带有附件,故又称带有附件的命令。

2.写作要点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公布令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xx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xxx

xx年xx月xx日

篇17:公布令的写作要求及

1.概述

公布令文体即颁布令,是命令中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而采用的一种公文体裁。

公布令文体可分为颁布法律和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命令,公布重大事项或必须严格执行事项的命令两种。因公布令文体一般都带有附件,故又称带有附件的命令。

2.写作要点

公布令文体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文体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文体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文体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文体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文体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文体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文体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篇18:公文写作:公布令的写作要求及

1.概述

公布令即颁布令,是命令中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而采用的一种公文体裁。

公布令可分为颁布法律和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命令,公布重大事项或必须严格执行事项的'命令两种。因公布令一般都带有附件,故又称带有附件的命令。

2.写作要点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3.例文

例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1年10月27日

例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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