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系统思想研究(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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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系统思想研究

篇1:马克思系统思想研究

马克思系统思想研究

马克思著作中有着丰富的系统思想.归纳起来主要是:1.整个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系统.2.社会生产力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特别是协作将产生新的生产力.3.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这些环节的互动构成生产关系的.实际内容.4.物和人的社会质的规定具有二重性.5.具体思维的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作 者:李文管 毛建儒 LI Wenguan MAO Jianru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太原,030024 刊 名:系统科学学报  PKU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SYSTEMS SCIENCE 年,卷(期): 14(4) 分类号:N941 B02 关键词:马克思   系统思想   社会有机体  

篇2:马克思“世界历史”思想研究的几点思考

关于马克思“世界历史”思想研究的几点思考

关于马克思“世界历史”思想研究的几点思考

胡政阳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纵观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研究,成果众多,但也分歧众多,这样就不免让这一理论显得“扑朔迷离”,基于此,笔者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就现今学术界对于这一思想的研究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世界历史;全球化;欧洲中心主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而由此带来的全球性问题也日益凸显,面对着新的形势,学者们将目光投向了马克思,希望能在马克思这里找到应对问题的良方,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被充分“挖掘”了出来。如今,纵观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众多,但也分歧众多,这样就不免让这一理论显得“扑朔迷离”,基于此,笔者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就现今学术界对于这一思想的研究提出几点思考。

一、“世界历史”理论概述

“世界历史”,作为一个概念,从古至今都在被人们所研究,古希腊的“历史之父”希罗多德从对于希波战争历史的研究,论及了近20个国家的文化生活图景,渐具了一种“朴素的世界历史眼光”;而近代“历史哲学之父”维科将“世界历史”的研究从史学领域初步提升到哲学领域。并通过构思一种“理想的永恒的历史”概念来揭示世界历史的法则。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家圣西门、傅里叶则通过对“世界历史”发展分期和发展动力的揭示,来表达对于未来社会的向往和描述;而在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笔下,“世界历史”则是作为一种“绝对理念”的逻辑发展,是“绝对精神”不断实现自我的过程。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创立于19世纪40年代,虽然马克思并没有系统的表述过他的这一思想,而是散落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以及后来的《资本论》和《人类学笔记》中,但是马克思通过对于前人特别是黑格尔“世界历史”思想的批判和继承,指出:“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自我意识’、宇宙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怪影的某种抽象行为,而是纯粹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确定的事实,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一事实。”(论文范文 )同时,他进一步论述:“各国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得愈来愈彻底,历史也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例如,如果在英国发明了一种机器,它夺走了印度和中国的无数劳动者的饭碗,并引起这些国家的整个生存形式的改变,那么,这个发明便成为一个世界历史性的事实。”这样,马克思就从现实的、物质的前提出发考察世界历史,形成了科学的世界历史思想,同时,马克思还强调:“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其将人的全面发展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和唯一目的,这体现了马克思对于“现实的人”的关注,再者,在著作中,马克思通过“世界历史”的论述,阐明了世界历史发展的动力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普遍交往的发展,世界历史诞生的标志一世界市场的形成,以及由此导致的“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代替了”的世界整体化,最后,马克思在晚年还集中论述了落后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以及资本主义世界历史向共产主义世界历史过渡的必然性等问题,渐渐揭示出“世界历史”发展的真正奥秘,真正将“世界历史”从玄虚的“天国幻境”拉到现实的人间。

二、“哲学的世界历史”与“史学的世界历史”

对于“世界历史”的研究,起初只是从历史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是指与国别史相区别的人类诞生以来的所有历史,也是指对这种历史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的名称。对于马克思笔下“世界历史”基本含义的界定,国内学界分歧很多,多数学者认为此概念包含四层意思:第一,生产力、交往和分工的发展促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发展;第二,资本主义的全球联系所形成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将来共产主义的世界历史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三,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中蕴含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第四,各民族融人世界历史的道路是不一样的。也有学者认为世界历史理论概括为世界历史成因论、世界历史时代双重后果论、世界历史时代论、世界历史性个人论等。同时,国内众多学者认为马克思是在哲学意义上规定世界历史的基本内涵,是与以前史学意义上的世界历史相区别的,这一点,笔者持怀疑态度,因为经过对马克思文本的阅读以及国内各学者的研究,笔者发现,马克思本人以及其后的马克思研究者都认为“世界历史”不是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具体而言,它指的是16世纪以来建立在大工业和各民族普遍交往基础上日益形成一个整体的世界历史,它强调的是各民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整体性联系以及人的发展和最终解放。可以看出,这一基本含义的如此界定是建立在史学的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并没有脱离开史学意义上的研究,可以说史学意义的研究是马克思整个世界历史理论研究的基础,同时马克思后来对东方社会历史研究的著作,如《人类学笔记》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他的“世界历史”思想。可以说他的“世界历史”思想是史学和哲学意义上的结合,史学意义的研究让他排除了16世纪以前各民族国家相对隔离,孤立还没有形成有机整体的历史,同时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东方国家的跨越式发展理论等。而哲学意义上的研究,是从逻辑上进行提升,从历史主体的存在与发展的角度揭示出人类实践活动的进程,并且将之与“现实的人”的活动紧紧相连。

三、“世界历史”与“全球化”

纵观现今学术界对于“世界历史”思想的讨论,大多数学者将世界历史与全球化划上等号,或是说世界历史是全球化思想的源头,笔者对这样的言论持怀疑态度,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先分析什么是“全球化”。

据考证,“全球化”这个术语最早是由莱维在1985年提出的,他试图用这个术语来说明日益紧密联系的世界经济发展的状况。同时,对于全球化,如今学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哈贝马斯在其发表的《超越民族国家?――论经济全球化的后果问题》中所界定的“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转变”。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谓的:“全球化是指一个把世界性的社会关系强化的过程,并透过此过程而把原本彼此远离的地方连接起来,令地与地之间所发生的事业相互影响,全球化指涉的是在场与缺席的交叉,即把相距遥远的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与本土具体环境交织起来,其目的就是考察它如何减少本地环境对人民生活的约束。”诸如此类的界定不胜枚举,这也说明了,全球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而且更多的是指称一种经济上的全球化,同时对于“全球化”的态度问题,国内外学界有三种基本态度,一种是乐观态度,认为全球化是一种不可抗拒的事实,给世界带来一种新的发展,每个民族国家都无法不面对他。第二种是悲观态度,认为全球化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推行“西化”和“分化”的战略新手段,是西方国家推行其霸权主义的新工具。最后一种是中间派,认为全球化有利有弊。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全球化与世界历史之间有很多相同点,即都将历史看成是一种进步的发展过程,都将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看作为世界历史运动的必经阶段,同时两者都将人类相互依存,突破地域性存在,民族国家联系更加紧密作为自己的理论内核。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二者之间存在的不同,一个方面就是二者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不同的,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其最终的发展目标就是共产主义作为一项世界历史性的事业而存在,但是,对于全球化的最终发展去向,理论界多有分歧,特别是在西方学界,更多的人主张的是一种“全球化的资本主义”,如学者雅克,阿达就主张:“全球化,就是回顾资本主义这种经济体制对世界空间的主宰”,美国学者阿里夫,德里克也认为当今的全球化意味着资本主义进入了“全球资本主义”的新阶段等。另一方面,马克思眼中的世界历史,其发展的主体是“现实的人”,目标也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他也看到资产阶级在开创世界历史时的作用,称其为“不自觉的主体”,而“全球化”理论的主流更多强调的还是商品。资本,技术的世界性流动,在其中主导其发展的是资产阶级。

因此,可以看出,马克思“世界历史”思想的丰富性,全球化理论的复杂性势必要求我们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而应该理性对待。

四、“世界历史”与“欧洲中心论”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具有重大价值,这在国内外学界应该说是认可的,但在国外一些学者看来,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具有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倾向,例如法国学者米歇尔,勒维在美国《社会主义和民主》杂志(春一夏季号)上发表文章认为,马克思有封闭的和开放的两种历史进步观,所谓封闭的历史进步观实际上是黑格尔主义的、目的论的观点,“它表现了一种欧洲中心论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或封闭的辩证法“可以在马克思的若干著作中找到。在这些著作中,马克思似乎把源于欧洲都市的生产力发展历史进步等同起来,因为生产力发展必然导向社会主义。”类似的观点还存在于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中。这里,我们不禁要替马克思“鸣冤”,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关注的是全人类,其批判的正是黑格尔眼中那种将世界历史看作是“世界精神”的自我展现,并将“世界精神”从东方游历到西方最后在日耳曼达到了那种所谓充满活力、实现了“客观真理与自由”统一的“日耳曼民族主义”。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并不承认世界体系有特定的中心,或者由某个民族来主导,同时,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新的对华战争》,《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等文更是表现了他对东方国家反殖民斗争的由衷赞赏以及对殖民地人民的深切同情,正如美国学者奥古斯特,尼姆兹在题为《所谓欧洲中心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相关的无稽之谈》的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很早就以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进程作为自己的根本观点,从未将眼光拘限于英国或欧洲。”问因此,马克思的“世界历史”不能被定位为“欧洲中心论”,反而,他是把人类的解放与世界历史的形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作为唯物史观重要组成部分的“世界历史”理论,其本身充满着丰富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世界历史性眼光”和“人学”的新视域去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因为这样,更需要我们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思维去研究,不能过分神话这一思想,也不能对其做简单化研究。

篇3:人道主义的超越: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思想研究

人道主义的超越: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思想研究

在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把自己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上的人道主义改造为伦理学和价值学意义上来看待,是西方思想中固有的传统并且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这种人道主义偏重于对历史的人性化理解和解释,而缺少对人本身价值要求的.真正关注;把人道主义当作伦理和价值学方面的准则和要求来看待,并把其当作理解人道主义的出发点和全部内涵,则是马克思人道主义思想对西方历史观和世界观的人道主义的超越.

作 者:周峰 ZHOU Feng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广东,广州,510275 刊 名:合肥联合大学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FEI UNION UNIVERSITY 年,卷(期): 12(3) 分类号:A121 关键词:人道主义   经济学哲学手稿   历史观   世界观   伦理和价值  

篇4:按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

按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

《当代经济研究》第1期发表了拙文《评斯拉法的价格理论》,可以说该文就是本人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思想对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所阐述的价值价格理论的一个研究,亦可称为“按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虽然该文还有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补充和修正,但本文以“按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为题,主要目的还不在于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回答斯蒂德曼在其1977年出版的《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中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和攻击。斯蒂德曼在《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中虽然口口声声强调“它并不是要颠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整个理论大厦”,但是他在该书中所阐述的劳动价值论多余论和转形无中生有的错误思想却严重地毁坏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声誉。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做出的批判,流传面之广、影响力之大,都远远超出了任何资产阶级经济学界的领袖人物。在斯蒂德曼之后,国内外许多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者,都试图对斯蒂德曼的这些错误理论进行批判。但这些批判的影响力远远没能抵过斯蒂德曼的影响。以至于许多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人在斯蒂德曼面前也感到迷茫和困惑,出现了以斯拉法、斯蒂德曼的实物量关系体系补充和综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思潮。特别是近年来国内一些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人,他们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和传播斯蒂德曼的思想。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斯蒂德曼的《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的主要观点进行批判,以期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一、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

斯蒂德曼在《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中开宗明义地讲,斯拉法1960年出版的《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一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批判边际主义的工资、利润、地租和价格理论奠定基础。现在看来,对边际主义的批判进行得极为成功。由于斯拉法对工资、利润、价格和生产条件之间的关系如此地重视,这使人们很快地从中意识到,斯拉法的研究不仅为批判边际主义,而且为简单而明确地解答某些为马克思主义者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斯蒂德曼在这里所谓的“某些为马克思主义者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就是转形问题。斯蒂德曼认为,在一个竞争的资本主义经济中,一般说来,利润率并不等于〔s/(c+v)〕。在此s、c和v分别是剩余价值、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转形问题”是一个虚幻的、无中生有的问题,并不存在着从剩余价值到利润和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问题需要解决,因为利润和生产价格都可以无需考虑任何价值度量而加以决定。

1.斯蒂德曼的实物量关系和价值。斯蒂德曼从实物量关系出发,假定所考察的经济社会是一个只有三个产业部门的非常简单的经济。第一个产业部门是生产资料的生产者,以铁为代表;第二个产业部门是黄金的生产者;第三个产业部门是消费资料的生产者,以谷物为代表。在每个产业部门的生产中仅仅使用生产资料铁和劳动作为生产投入,而且投入在生产过程中一次性生产消费,不存在固定资本。斯蒂德曼以表一所列的数字为例进行说明。

表一

铁   劳动  铁 黄金 谷物

制铁部门   28 56 → 56 -   -

黄金部门   16 16 → -   48 -

谷物部门   12   8 → -   -   8

总计  56 80 → 56 48 8

表一中的第一行表示56单位劳动运用28单位铁生产出56单位铁;第二行表示16单位劳动运用16单位铁生产出48单位黄金;第三行表示8单位劳动运用12单位铁生产出8单位谷物。三个部门加总的结果是,整个经济运用80单位劳动、消耗56单位铁,同时生产出56单位铁、48单位黄金和8单位谷物。从生产的投入产出关系来看,因为铁的投入和产出相等都等于56单位,这个社会的经济没有增长。其净产量由48单位黄金和8单位谷物构成。斯蒂德曼假定支付给80单位劳动的实际工资为5单位谷物。在每年年终,资本家得到48单位黄金和3单位谷物。

为了求出价值和剩余价值,斯蒂德曼设1单位铁、1单位黄金和1单位谷物的价值分别用符号L[,i]、L[,g]和L[,c]表示。为了确定L[,i],斯蒂德曼首先从第一行开始进行推导。制铁部门的总产量是56,其总价值为56L[,i],它是由56单位的直接劳动时间加上凝结在生产中所耗费的28单位铁中的劳动量构成,后者的价值是28L[,i]。因此,28L[,i]+56=56L[,i],所以,L[,i]=2

由L[,i]=2,可分别从第二行和第三行求出L[,g]和L[,c]。从第二行来考察,48L[,g]等于16单位的直接劳动时间加上凝结在生产中所耗费的16单位铁中的劳动量构成,后者的价值是16L[,i]=32。因此,48L[,g]=16+32,所以,L[,g]=1。以相同的方法,由第三行可得 8L[,c]=8+12L[,i];因而 8L[,c]=8+24=32,所以,L[,c]=4

斯蒂德曼认为,商品价值(L[,i]=2、L[,g]=1、L[,c]=4)仅仅由给定的实物项决定的,它们完全独立于工资、利润和价格。按照斯蒂德曼的假定,支付给80单位劳动的实际工资为5单位谷物。这样劳动力的价值即为V=5L[,c]=5×4=20;由此可知,S=80-V=80-20=60。因此,S/V=60/20=3/1

斯蒂德曼按照S/V=3/1的比例将表一中的劳动分为V和S,再将实物形式以价值形式表示,就得到马克思所使用的那种图式,具体如表二所示。

表二

C V  S   W

制铁部门   56 + 14 +   42 = 112

黄金部门   32 +   4 +   12 = 48

谷物部门   24 +   2 + 6 = 32

总计 112 + 20 +   60 = 192

在此基础上,斯蒂德曼提出了两种价值和利润理论,一个是马克思的价值转化模型,一个是他自己的。

2.斯蒂德曼眼中马克思的价值转形。首先看马克思的价值转化模型及利润计算。他认为马克思是用总剩余价值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总额的比例来决定

利润率。相应的,用(C+V)乘以(1+利润率)来决定每一种商品的生产价格。这样用马克思的方法得到的结果是:

利润率=60/(112+20)=45.5%;铁的生产价格=(56+14)×(1+45.5%)≈101.85

黄金的生产价格=(32+4)×(1+45.5%)≈52.38;谷物的生产价格=(24+2)×(1+45.5%)≈37.83

斯蒂德曼写道:“马克思在他自己的分析的基础上‘证明’,总生产价格等于价值,总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自然,这种证明也能在我们上述的例子中进行。”(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30页。)斯蒂德曼对马克思的价值转化模型和利润率计算提出了两点批评:一、是老生常谈的所谓投入没有转形的问题;二、即使转形了投入之后,仍然不足以使马克思的利润和价格理论成为一种逻辑上一致的理论。马克思分析中更为根本性的错误在于,他认为一个经济中的利润率等于s/(c+v)。斯蒂德曼认为,s/(c+v)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利润率。s/(c+v)甚至不能作为利润率的一个较好的近似值。

3.斯蒂德曼的价值转形和利润率理论。在否定了马克思的价值转化模型和利润率之后,斯蒂德曼提出了自己的价格理论和相应的利润率计算。斯蒂德曼分别以符号r、w、P[,i]和P[,c]分别表示利润率单位劳动时间的货币工资率、每单位铁的货币价格和每单位谷物的货币价格。根据定义,每单位黄金的货币价格自然等于1。斯蒂德曼将表一的第一行和下列方程结合起来考察:(1+r)(28P[,i]+56w)=56P[,i]

斯蒂德曼认为,这个方程表明,制铁部门中铁和劳动两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价格,乘上1加利润率,等于制铁部门产出的价格。产出铁的价格包括预付资本的价格加上该资本量按照利润率r所得的利润量。对于黄金部门和谷物部门运用相同的办法分别可列出下列方程:(1+r)(16P[,i]+16w)=48和(1+r)(12P[,i]+8w)=8P[,c]

斯蒂德曼假定,支付给工人的货币工资必须使他们能够购买5单位谷物,因此有下式成立:80w=5P[,c]

斯蒂德曼从以上方程解出r、w、P[,i]、P[,c]四个变量。他们是r=52.08%;w=0.2685;P[,i]=1.7052;P[,c]=4。

由此,斯蒂德曼得出结论:s/(c+v)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利润率,甚至不能作为利润率的一个较好的近似值。斯蒂德曼还颇为自负地声称“和s/(c+v)是利润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样,总利润会等于总剩余价值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32页。)

斯蒂德曼还将上述三种产品的经济上升为多种产品生产的一般情形。假定一个社会经济中存在几种商品,每种商品只有一种可能的生产方法,通过选择合适的衡量单位,使每种商品的总产量等于1。设A是生产资料矩阵,A的第j列代表在部门j中耗费的投入量,a是表示每个产业部门就业水平的行向量。L表示a中各元素的加总,即总就业量。如果生产周期相同时的利润率是r,货币价格行向量是P[m],预付的货币工资率是m,那么有(1+r)(P[m]A+ma)=P[m]   (1)

这就是说,部门j的总货币收入Pj[m]等于生产资料和支付工资而预付的总货币资本加上总资本按照一个统一利润率而获得的利润。(1)式可改写为P[m]=m(1+r)a〔(1+r)A〕[-1]   (2)

斯蒂德曼又设非零列向量w为工人实际得到的实际工资组合,在工人不储蓄的情况下他们的货币工资恰好使他们能够在现行货币价格下购买实际工资所包含的商品组合。因此有mL=P[m]·w   (3)

由(1)、(2)、(3)联立而解得L=(1+r)a〔I-(1+r)A〕[-1]w (4)

在(4)式中,L、a、A和w都是已知的,唯一的未知数是r。以L>a(I-A)[-1]为约束条件,(4)式可确定唯一的正值r。由A、a和L表示的物质生产条件和工人的实际工资w决定利润率r。再加上既定的货币工资率m,就可以由(2)式决定价格P[m]。

斯蒂德曼得出结论:运用物质生产条件和实际工资决定利润率不涉及任何劳动时间的概念。不仅如此,斯蒂德曼还进一步认为,即使能够用劳动时间价值、总剩余价值S、总不变资本C和总可变资本V等来决定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这种决定也是多余的。而且,每一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量、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等都可以根据A、a、L和w的数值推导出来:价值l=a(I-A)[-1];劳动力的总价值V=l·w=a(I-A)[-1]·w;总剩余价值S=L-V〔L-a(I-A)[-1]w〕

斯蒂德曼的结论是,根据生产条件和实际工资就能决定l、V、S和C。斯蒂德曼说:“如果认真领会一下马克思许多著述的内含,就会发现马克思正是把l、V、S和C看作是反映技术的和社会的生产条件以及实际工资的最适当的指数。由此可见,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既然马克思的各种劳动时间量完全是以物质形式表现的实际工资和生产条件的衍生物,而这些物质的量本身足以决定利润率和生产价格,我们马上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的决定来说,劳动时间量是没有意义的。”(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42页。)

二、依照马克思思想研究斯拉法

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到:斯蒂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转形问题的分析上。在对马克思转形理论进行全盘否定的过程中,斯蒂德曼用实物量关系方程和货币利润率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转形分析相抗衡。现在我们就分别对斯蒂德曼的这些观点进行剖析。

1.转形问题的性质

(1)在什么意义上存在转形问题?斯蒂德曼援引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中意义不同的三段话,企图证明马克思已经意识到必须转形投入价格的问题,但斯蒂德曼完全误解了马克思。被斯蒂德曼引证的三段话分别是:

第一,“…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本的要素通常要在市场上购买,因此,它们的价格包含一个已经实现的利润,这样一个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连同其中包含的利润一起,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就是说,一个产业部门的利润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79页。)

第二,“我们原先假定,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等于该商品生产时所消费的各种商品的价值。但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对它的买者来说,就是成本价格,并且可以作为成本价格加入另一个商品的价格形成。因为生产价格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包含另一个商品的这个生产价格在内的成本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它的总价值中由加到它里面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构成的部分。必须记住成本价格这个修改了的意义,因此,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作和生产该商品时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有误差。”(

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4~185页。)

第三,“我们已经看到,生产价格同价值的偏离是由下述原因造成的:首先,加在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上的,不是该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而是平均利润;其次,一个商品的这样同价值偏离的生产价格,会作为要素加入另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因此,撇开对商品本身由于平均利润和剩余价值的差额而产生的偏离不说,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已经能够包含同该商品中所消费的生产资料价值的偏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0页。)

在这样长篇引证了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以后,斯蒂德曼最后说“如果认为马克思主张无需转形投入价格,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20页。)

其实,斯蒂德曼所引证的这三段话意义各有不同。第一段马克思原本是为了揭开一个表面矛盾。马克思在此之前的一句话是,“这个论点好象和下述事实相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本的要素通常要在市场上购买,…”接下来的一段,马克思证明了并不存在这种矛盾。其大意是:在资本主义要素市场上所购买的生产要素,其本身的利润计量有两种情况:a.只要在要素的生产部门按利润计算了,那就是说,在该生产部门的产品生产中,产品的生产就算完成了。这种产品就是最终产品。既然是最终产品,那它卖给谁,作什么用,对生产者来说也都无所谓了,只要它能等价交换卖出去就别无所求了。作为把这种生产要素作为生产投入进行新产品生产的下一个行业的资本家,它按包含利润在内的生产价格购买生产资料,他决不会把前一个行业的利润看作是自己的利润。因此,不会造成两个部门重复计算利润的问题;b.只要在要素的生产部门没有把成本以上的价格部分看作是利润,那就是说,该生产部门没有把自己看作是独立的生产部门,没有生产出最终产品,因此,只有在对其产品进行加工的另一个部门(或与其合并起来而形成的新部门)才能最终计算利润,因此,前后的利润也只计算一次,不存在所谓的重复计算利润的问题。因此,由这段引文而得出结论说马克思已意识到必须转形投入问题,纯属是斯蒂德曼望文生义。第二段马克思提出了成本价格的修改了的含义。指出在现实生活中成本价格要按生产价格来计算,这种计算和马克思理论研究中一直假定的按价值计算成本总要有误差。第三段马克思指出的是,从连续的两个转形体系来看,生产价格和价值偏离的二重原因。从后两段引文来说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有转形投入的思想。但问题是,马克思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承认有转形投入问题。

(2)转形分析的两个认识误区。第一,斯蒂德曼同许多西方学者一样,把马克思的成本价格修改了的含义理解为转形投入价格。他们由马克思关于成本价格修改了的含义的论述,而得出结论:马克思有从生产价格为出发点研究转形问题的思想。进而建立起了各式各样的转化模型。这些转化模型的一个共同错误就是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在马克思的转形理论中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的出发点是商品的价值,是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转形的结果是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价格。事实上,“转形投入价格”中所说的投入,和经济学中的一般用法是有明显区别的。投入和产出在经济学中一般是就生产过程而言的。价值生产函数说的是,要素投入的价值量和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量之间的关系。就马克思价值转形最初含义来讲,转形理论所研究的,是产品的价值到产品的生产价格的转化。如果我们从要素投入按生产价格计算出发来考虑转形问题,那么,从要素投入的价格到产品的价值,中间还应有一个生产过程。资本只有在这个生产过程中生产出了剩余价值,才能吸引各部门的资本为争夺利润而展开竞争,才有新产品的价值转化为新产品的生产价格。因此,在研究成本价格生产价格化后的转形问题时,成功的分析必须要将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的转形过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在进行这样的分析后我们会发现,作为转形出发点的价值,在成本价格按价值计算和成本价格按生产价格计算时是有区别的。前者商品价值等于不变资本加可变资本加剩余价值构成即W=C+V+S,后者商品价值等于不变资本加上按生产价格计算的可变资本加上剩余价值构成即W=C+βV+S。斯蒂德曼在批判马克思的转形理论时曾说:“现在,马克思的论证已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了。我们首先要指出,马克思只把产出的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然而他既没有把用作投入的铁的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C值不变),也没有把用于支付工资的谷物的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V值不变)。因此,铁和谷物在作为产出销售和作为投入购买时似乎具有不同的交换价值;这种论证是毫无道理的,因为销售和购买只是同一交易的两个方面。所以,必须同时转形投入和产出。马克思是知道这一问题并给予一定的重视,但他似乎没有据此修正他的计算。”(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30页。)斯蒂德曼用同一次交易的两个方面说明投入和产出应有相同的交换价值,显然是忽视了中间的生产过程。加入本次转形的作为投入的谷物和作为产出的谷物具有不同的价格是正常的。谷物作为产出和作为投入在转形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作为投入,谷物有价格和价值之间的差额问题,但是这个差额与作为产出的谷物的价格与价值的差额有所不同,后者是由本次转形r(或剩余价值分割)所造成的。而前者则是作为前提或作为外生变量加入本次转形体系的。谁也不会相信,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相同的平均利润率。第二,马克思所讲的成本价格修改了的意义,指的是按生产价格计算成本,而不是一般地以货币价格计算成本问题。以劳动时间为单位来计量投入和以货币商品作计量单位来计量投入,这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对马克思来说,这种区别是很清楚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已经研究过了,商品的价格从任何一个局部来说,都是经常会偏离商品的价值的。但是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价格和价值的局部偏离会互相抵消,价格总额仍等于价值总额。商品的货币价格和商品价值的这种区别,在马克思的转形研究中是存而不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前两篇集中研究转形问题时,经常直呼商品价值等于多少多少镑。特别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第九章集中研究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时,马克思直接称,“Ⅰ.80c+20v+20m。利润率=20%。产品的价格=120。价值等于120。Ⅱ.90c+10v+10m。利润率=20%。产品的价格=120。价值=110。”(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4页。)这说明马克思在这里舍象掉了价值和价值表现的差别问题,而集中研究价值的转化形式问题。按马克思的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也经常用“英镑”作为计量单位来计量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价值、成本价格、利润和生产价格这些范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价值和生产价格等范畴,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还是以货币单位来计量对转形研究来说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不是从以劳动时间为计量单位来计量的价值到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来计量的价值(或简称为价格)的转化。生产价格本质上是价值的平均值。生产价格作为价值的平均值,在它平均化的过程中在计量单位上它只要和价值保持相同就可以了。至于这个计量单位是劳动时间小时,还是英镑、美

元、日元、人民币元,对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化来说都不会有本质区别。

(3)转形分析的主要任务。既然转形问题第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投入——产出问题,第二不是价值到价格的`形式变化问题,那么,对马克思来说究竟存在什么意义上的转形问题需要解决呢?我认为,马克思的转形理论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剩余价值这个本质是怎样通过资本主义竞争在现象形态上表现为利润、利息、地租等具体形式的,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要着重解决的问题。马克思在谈到第三卷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时说:“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页。)既然是要研究剩余价值从全社会的角度如何表现为它的具体形式,那么,对马克思来说重要的首先是从质的方面看这种表现能否进行,其次从量的方面看各种具体形式的总和是否等于剩余价值总量。从质的方面,资本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竞争以及资本主义要素所有权,保证了剩余价值能够表现为它的具体形式。从量的方面,利润、利息、地租的总和应该等于剩余价值总和。否则,如果出现了利润、利息、地租的总和,大于或小于剩余价值总和的情况,那就说明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出现了总量到个量的转化中的无中生有现象,或出现了总量到个量的转化中转化渠道上的漏洞。这两种情况都说明劳动价值论失灵了。由于利润、利息和地租又是产业平均利润的具体形式,所以,论证劳动价值论的数量关系就理所当然地集中在产业部门利润平均化的数量分析上。因此,证明平均利润总额和剩余价值总额相等,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相等就是马克思转形分析在数量关系上要证明的主要目标。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有的同志根本没有弄懂转形问题是什么,居然要去证明三个恒等关系。(注:张忠任:《转形问题的最终解决》,《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第2期。)事实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九章已就要素按价值计算的转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至于生产要素按生产价格计算的转形问题,马克思则只是作了若干原则性的提示,并没有展开进行详细的论证。拙文《转形问题研究》所提出的扩大的马克思价值转化模型,就是对马克思的这些原则性提示的理论补充。斯蒂德曼极力宣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证明两个等量关系同时成立,其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否定劳动价值论。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确有转形投入价格的思想。但是,转形投入并不是象斯蒂德曼所误解的那样,转形是从投入的价格不经过生产过程而直接向生产价格转化。也不是从以劳动时间表示的价值向以货币单位来表示的价值的转化。价值转化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证明两个恒等关系。

2.关于实物关系生产方程

斯蒂德曼的生产方程中如果说还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那就是,在生产方程中将劳动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列入其中,这是斯蒂德曼比斯拉法前进的地方。斯拉法体系的生产方程中没有任何地方表现出了劳动的地位,而在斯蒂德曼的实物量关系方程中劳动是两个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之一。但斯蒂德曼的进步也仅此而已。他没有把劳动看作是生产的主观的、能动的因素,因此,他也不能把对劳动量即劳动时间的分析放在中心位置上。因此,斯蒂德曼的生产方程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斯蒂德曼虽一直标榜自己重视物质生产条件和实际工资对l、V、S和C的决定作用,但斯蒂德曼在确定实物关系方程式时却丝毫也不顾及什么物质生产条件。事实上,在斯蒂德曼的实物关系方程的建立过程中,斯蒂德曼可以随意让铁和劳动在生产中结合,可以随意让它生产出任何量的不同的任何物质。我们不知道,斯蒂德曼凭什么说28单位铁和56单位的劳动相结合生产出来的产品品种就是铁,而且在数量上恰好就是56单位。我们更无从知道,16单位铁和16单位的劳动相结合为什么生产出来的产品品种就不是铁而是黄金了,而且在数量上恰好就是48单位。同样,斯蒂德曼也没有对谷物的生产和数量关系做出科学的说明。实际上,现实的物质生产条件都是就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而言的。在已经过去的和即将到来的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中,人们还看不到这样的生产发展水平:在生产过程中人的意志可以使铁和劳动相结合任意生产出铁、黄金、谷物或任何其他物质,而且在数量上可以随意选择。斯蒂德曼根据这样随意选出的产品品种和任意选择的产品数量所列出的实物方程也是任意的。它和现实经济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可以以第一行方程“28单位铁+56单位劳动→56单位铁”为例来做些具体分析。在这里,铁是生产资料的代表,方程左边的铁和方程右边的铁,作为生产资料的代表是相同的,但二者在该生产方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方程左边的铁是作为生产的投入,更确切些说方程左边的28单位铁是生产资本中的不变资本。而方程右边的56单位铁是生产过程的结果,是产出品。它是能用于生产消费而尚未用于生产消费的生产资料。产出品,是生产中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不变资本)经过生产者的劳动加工而成。就生产的普遍规律来看,在一个生产过程中,作为诸多生产要素之中的一种或几种物品,与作为产出品的一种或几种物品相同的情形是存在的。但是,仅凭劳动用一种物品生产相同的一物品却是不可能的,或至少可以说这不是商品经济社会的普遍的生产方式。汽车厂工人运用汽车作为生产手段生产汽车,在这里,汽车可以作为运输工具用于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生产要素和产品。但是,汽车厂的工人仅凭汽车是生产不出汽车的。作为使用价值或物质财富,劳动并不是它的唯一源泉。在商品生产不很发达的时期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鼻祖威廉·配第就已经认识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以后在工人阶级政党内部出现了拉萨尔鼓吹“劳动是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拉萨尔的错误给予了严厉的批判。针对拉萨尔所谓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马克思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5页。)既然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那么,仅凭劳动去加工28单位的铁是生产不出更多的铁(56单位)的。没听说哪个钢铁企业可以只用活劳动去加工铁就能生产出更多的铁。事实上,如果钢铁企业生产钢铁不是仅仅使用钢铁和劳动,而是按照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再考虑进铁矿石、炼钢炉、燃料油等投入品,那么,铁的实物生产方程就不会那么简单。也就不会象斯蒂德曼那么容易地从本企业的实物生产方程中求出铁的价值(尽管我们不同意商品价值要象斯蒂德曼那样用生产方程去计算)。因此,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斯蒂德曼的实物关系方程“28单位铁+56单位劳动→56单位铁”是不能成立的。同理可证,斯蒂德曼的实物关系方程“16单位铁+16单位劳动→48单位黄金”、“12单位铁+8单位劳动→8单位谷物”都是不能成立的。

由于斯蒂德曼的实物关系方程不能成立,所以,由此所推出的价值关系也必然是错误的。同样,斯蒂德曼按这种方法所得出的所谓的负价值、负剩余价值和正的利润矛盾的说法也是十分错误的,它不能成为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根据。

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中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

值形成过程的分析,是以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条件为基础的。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首先马克思把生产过程的简单要素划分为有目的的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接着马克思以棉纱生产为例对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进行了分析。马克思假定纺纱厂用10磅棉花(价值10先令)、1/4个纱锭(价值2先令)和6个小时劳动生产10磅棉纱分析价值形成过程,在分析价值增殖过程时,马克思按比例地用20磅棉花(价值20先令)、1/2个纱锭(价值4先令)和12个小时劳动生产20磅棉纱分析价值增殖过程。在这里,马克思的例子中的投入和产出关系以及各种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都是严格地按照资本主义发展当时的情况反映出来的。因此,马克思的实物生产方程和价值生产方程是科学的。斯蒂德曼的所谓的实物方程和价值计算是对马克思科学使用价值生产理论的歪曲,丝毫动摇不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

3.关于转化模型和利润率计算

现在来分析斯蒂德曼的转形公式:(1+r)(P[m]A+ma)=P[m];mL=P[m]·w。或者,更具体的分析数例:(1+r)(28P[,i]+56w)=56P[,i];(1+r)(16P[,i]+16w)=48;(1+r)(12P[,i]+8w)=8P[,c];80w=5P[,c]。

先看方程(1+r)(P[m]A+ma)=P[m]。在这个方程中,r不是在成本价格以上全社会分配剩余价值的平均系数。就拿第一方程来说,28单位铁和56单位劳动结合生产56单位铁。我们在前面已经就实物关系方程从生产的角度分析了它的错误。在这里我们将从价值转形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就价格形态来看,28单位铁乘以铁的单位价格P[,i]等于铁这种要素投入的总价格。56单位劳动乘以劳动的单位价格W等于劳动这种要素投入的总价格。铁的投入总价格和劳动投入的总价格为什么要有一个增殖额?为什么这个增殖额恰好等于r·(28P[,i]+56w)?这个量是怎样产生的?是来自生产过程,还是来自流通过程?对此,斯蒂德曼既没有明确的说明也没给这种说明留下任何的存在空间。现在,斯蒂德曼不得不面临这样的抉择:要么,承认公式左边的(P[m]A+ma)或(28P[,i]+56w)是生产商品的全部劳动耗费,是商品的价值。如果是这样,那么,公式右边的P[m]或56P[,i]就是商品的价值通过一个没有定义的r而高于商品价值出售的出售价格。要么,首先承认公式右边的P[m]或56P[,i]就是按商品的价值出售的出售价格,这样,公式左边的(P[m]A+ma)或(28P[,i]+56w)是生产商品的成本价格,是商品的价值的一部分。但这样一来,斯蒂德曼就不得不承认商品价值的另一个部分即剩余价值的存在。马克思批判蒲鲁东的一段话对斯蒂德曼是十分恰当的。马克思说,“在这里也必须把价值理论先谈上几句,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蒲鲁东把人们的思想搞得十分混乱。他们认为,如果商品按照它本身的成本,即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格加工资(即加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的价格)出售,那就是按它的价值出售。他们不了解,商品中包含的无酬劳动也是一个同有酬劳动一样重要的价值要素,现在这个价值要素采取了利润等等的形式。”(注:马克思:《马克思致维克多·席利》,载《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1~242页。)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斯蒂德曼的转形方程中利润率r没有定义。

相反,在马克思价值转形理论中的利润率r的意义是十分明确的。它是生产过程中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在全社会的预付资本中进行分配时的分配比率。它是在成本价格之上在社会总商品价值之内剩余价值分割的比率。仍然以斯蒂德曼的第一方程为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28P[,i]+56W是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耗费,但28P[,i]+56W并不是生产的资本主义费用。一般说来,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费用要小于生产的实际费用。其差额就是资本家不付任何报酬而攫取的剩余价值。所以,就第一行来说,56单位铁的成本价格应该是28P[,i]+14W。r则是全社会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额被全社会的预付资本(预付资本和成本价格是不同的,只有在特殊假设下二者才相同)除所得的比例,它体现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本质。平均利润就是预付资本按平均利润率r所应获得的利润。在第一行铁生产的例子中,如果假设生产中不使用固定资本,那么,这个部门的平均利润就是r·(28P[,i]+14W),56单位铁的生产价格就是(1+r)(28P[,i]+14W)。因此,斯蒂德曼的方程(1+r)(28P[,i]+14W)=56P[,i],进而(1+r)(P[m]A+ma)=P[m],与马克思的利润率平均化的转形理论毫不相干。它不过是重商主义用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售来说明利润来源理论的翻版。甚至最多也没有逾越重商主义的科学复制者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注:马克思认为,詹姆斯·斯图亚特没有触及剩余价值本身的性质和起源,但他关于“让渡利润”是“财富的天平在有关双方之间的摆动”的理论,对考察剩余价值在不同阶级之间按利润、利息、地租这些不同项目进行分配,有重要意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分册,第12页))因此斯蒂德曼所得出的r=52.08%不过是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售时的高出率,它和马克思的科学的平均利润率毫不相干。

现在来看斯蒂德曼的方程式mL=P[m]·w,或更具体的80w=5P[,c]。从这个方程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德曼对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一窍不通。根据付出80单位劳动的劳动力需要得到5单位的谷物,斯蒂德曼就得出80单位的劳动的价格等于5单位谷物的价格的结论,由此写出了80w=5P[,c]这个方程。但按照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学说,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在斯蒂德曼的数字例子中,80单位的劳动显然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而劳动力的价值则是5单位谷物所决定的,等于20劳动单位。因此,马克思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解决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斯蒂德曼则相反,他是用不等价交换来解决剩余价值产生的。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80w=SP[,c],进而mL=P[m]·w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最后,关于平均利润率及其近似值问题。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斯蒂德曼的价值转化模型中利润率r是没有定义的,他所谓的利润率不过是商品高于价值出售的一个高出率,他和马克思科学的利润率毫不相干。现在我们来看斯蒂德曼是怎样攻击马克思的利润理论的。斯蒂德曼说:“马克思是根据商品中凝结的劳动来确定它们的价值,由价值尺度分别将这三组商品表达为剩余价值S、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然后按照价值形式的S/C+V来定义利润率。然而,如果要得到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利润率,人们必须依据商品价格定值这三组商品,随后再用总资本来除利润。……现在假设这两种利润率不同,哪一个更为有意义呢?哪一个将影响资本家的决策和行为呢?哪一个将是一个竞争经济中的各部门间的一般利润率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影响决策和趋于均等化的是货币利润率。资本家既不知道也不关心马克思所用的‘价值利润率’,经济中也不存在使各部门间的价值利润率趋于相等的力量。其内含是清楚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S/(

C+V)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利润率,而且它也不等于实际的货币利润率。”(注: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91年中译本,第17~18页。)在这里,斯蒂德曼混淆了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按价值出售时利润率和商品经济发达时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时的利润率以及所谓的货币利润率的关系。

第一,如果单纯地就价值度量单位(例如劳动时间)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和以货币的度量单位(例如英镑)为单位来计算利润率,那么,价值利润率和货币利润率二者是没有区别的。利润率是一个以百分比表示的相对数,不存在价值利润率,也不存在货币利润率问题。第二,如果是就以价值为基础,还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来计算利润率,或者说就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按价值出售时利润率和商品经济发达时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时的利润率来说,那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存在的。马克思所强调要记住成本价格的修改了的涵义,说的就是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对成本价格、价值和生产价格计算上的影响,当然也涉及到对利润率的影响。我在《转形问题研究》一文中将平均利润率写成r=∑S/∑(αC+βV)。这也是一个有条件的计算公式,这里的条件就是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我们看到在商品按价值出售和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售两种不同情况下,利润率的分子都是相同的,这是因为转形的出发点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也不是无条件地以(C+V)作为分母计算利润率的。实际上,r=S/(C+V)必须在许多限定条件下才能被看作是马克思的利润率公式。马克思始终以全部预付资本作为分母来计算利润。马克思说,“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剩余价值率;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叫作利润率。”(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页。)在这里,马克思显然是把总资本作为利润率计算的分母的。在另一个地方马克思说得更加清楚。马克思说“在m/C这个表现中,剩余价值是按照为生产它而预付的总资本的价值计算的,总资本在这个生产中一部分完全被消费掉,一部分只是被使用了。”因此不存在马克思只讲价值利润率r=S/(C+V)的问题。利润率公式r=S/(C+V)只是马克思在假设不存在固定资本、不存在周转时间差别的情况下分析转形问题时的一个简化公式。第三,斯蒂德曼显然不懂得经济规律作用的特点。经济规律是以一种在经济现象发展过程起支配作用的趋势发挥作用的。现象和它的概念不是直接同一的,因此,概念不能直接等同于把它从中抽象出来的现象。事实上,作为经济规律的平均利润率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资本家直接关心得到的。恩格斯认为,一般利润率“在每一个瞬间都只是近似地存在着。……在现实中,利润率是根据各行各业、各个年度的各种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般利润率只是作为许多行业和许多年度的平均数而存在。但是,如果我们竟想要求利润率(比如说是14.876934……)在每一行业和每一年度直到第一百位小数都完全一样,不然就把它贬低为虚构,那我们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注: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7~578页。)。我们同样可以说,斯蒂德曼根据马克思的利润率r=S/(C+V)资本家不关心来否定马克思的利润率和转形理论,说明他“对利润率以至经济规律的本质就误解得太不象话了。”

以上我们分别就实物关系方程、价值转化模型和利润率等各个方面对斯蒂德曼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我们的结论是:按照马克思的思想来研究斯蒂德曼,劳动价值论不仅不是多余的、必须放弃的理论,而且,恰恰相反,通过对斯蒂德曼这一反面教材的分析,进一步警示人们: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刻不容缓!

[收稿日期]2002-10-08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扬·斯蒂德曼.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篇5:试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与全球化研究

试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与全球化研究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世界历史的产生及发展演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阐述,形成了科学完整的`世界历史思想.这一思想为研究全球化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应加强对全球化的发展规律的研究和全球化与社会制度关系的研究.

作 者:张立艳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010020 刊 名:内蒙古电大学刊 英文刊名: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 年,卷(期): “”(2) 分类号:A81 关键词:世界历史   社会发展   全球化  

篇6:马克思跨越卡夫丁峡谷思想研究论析

马克思跨越卡夫丁峡谷思想研究论析

人类社会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社会阶段进入共产主义是我国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其中焦点问题包括马克思是否提出了跨越的思想;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文明成果能否跨越;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有何意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 者:汪青松  作者单位:安庆师范学院,安徽安庆,243002 刊 名: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CHUN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2(2) 分类号:A8 关键词: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   卡夫丁峡谷   马克思  

篇7:研究与及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的哲学论文

文本研究与及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的哲学论文

认真清理一百多年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史,我们可以看到,那些随着时代问题的凸现和转换而生发出来的对马克思思想形形色色的解释,大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反而是那些基于扎实的文本基础和严谨理性的研究态度而作出的理解,仍然具有恒久的价值。就国内马克思主义的专业研究来说,曾经受到过前苏联的巨大影响,但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并没有超越苏联的水准,特别是没有形成一支马克思文本、文献研究专家队伍,出现有世界影响的文本研究论著,反而文本、文献研究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可能正是出于这样一种反思,在近年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人们意识到文本问题的重要性,一些中青年学者也自觉地把研究重点转向这一领域。但或许是过去研究方式和路数的惯性使然,从总体上看,文本研究目前在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整体格局中仍然处于边缘化的状态,论者言说其重要性的多,但真正实际介入这方面的研究的少,很多人并没有把这种研究看作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基础、是理解马克思思想最重要的途径,因而应该是每个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份内之事,反而把它看作只是少数学者的特殊兴趣和研究路向;更有甚者,当这一方面的研究才刚刚取得一定的进展、涌现出一些成果的时候,已经引发出了不少负面议论,有得还颇为尖刻。我本人作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一个成员,对照大家的评论,经常反省自己的研究工作;同时为了保持文本研究的良好态势和应有生机,我也想在这里澄清一些误解。

误解之一:文本研究只是做版本考证而不研究思想。

或许是受到一时表面现象的影响,新近国内发表的马克思文本研究成果中,考察和清理马克思著述的总体状况及其流传情形、介绍和评论国外“马克思学”界的研究成果以及MEGA2编辑的最新动态、梳理和甄别某些文本个案(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过程和版本源流等方面的著述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引起论者的关注,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文本研究只是做版本考证而不研究思想。这种看法甚至引发了早几年前率先在国内开始系统地研究马克思文本的学者的“反叛”,指责我和同道只做缺乏“思想”的“伪文献学考据”。

究其实,上述看法的形成可能是由于不了解我们对马克思文本研究工作的通盘考虑、阶段设计和完整构思所致。正是痛切地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迄今为止依然十分盛行的寻章摘句、断章取义的方式的恶劣后果和影响,受过严格学术训练的新一代研究者特别期望通过扎实的文本研究体现或建构起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规范和通行规则。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完整的文本研究应该包括前后相续、层层累积而又相互支持和融通的三个步骤、三个阶段,即版本考证、文本解读和思想研究(每一个阶段又包含很多环节)。从中可以看出,版本研究只是文本研究工作的一个部分,并不是文本研究的全部内容,毋宁说,它只是更为重要的文本解读和思想阐释的前提性、基础性的条件,文本研究的意旨和归宿仍然是思想研究,但与过去的研究路数的不同是,马克思原始思想的理解和把握绝不能再靠思辨和想象,不能离开对具体文本写作过程、刊布情形和版本源流等方面的考察和梳理,离开对构成文本的各个具体章节所进行的翔实的剖析和解读,单纯依据作品中的片言只语便对马克思的观点进行无限地概括和提炼,对其思想作出随意的阐释和评论,更不能天马行空地“制造”出一个“没有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我认为,不论研究者的个性多么独特,在介入某一项具体研究时,你必须遵循这样一种严格的步骤和程序。

版本考证的成果将为客观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思想提供扎实的文献基础,解构长期以来这一方面存在的“过度诠释”现象。以在我国影响巨大、被约定俗成地命名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研究为例,迄今为止我们基本上都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2卷、第2版第3卷(与2000年单行本一致)来阐释其思想的,这样的结果是,将只在其中第1部分手稿中阐发的“异化劳动”的观点抬升到这一文本核心思想的地位,进而认为这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巴黎时期”(即1843年10月—1845年2月)的主旨思想。然而通过版本考证的新成果就会发现,这种概括所依据的文献学信息是不全面的,因而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结论也靠不住。其一,流行的研究没有还原马克思当时实际的写作情境。作为我们研究基础的文本,只是一部被后人将并不是连续写作的3部分手稿撺掇在一起的所谓“著述”。其实这一时期,除了这些手稿,马克思还穿插着写有9册经济学笔记;不仅如此,马克思当时还有一个编纂“一套社会主义史的资料汇编,或者勿宁说是一部用史料编成的社会主义史”[1]的计划,因此,他当时直接阅读了与其思考的主题有关的法国的文献,并且通过德译本或法译本了解了英国社会主义者的著作[2],并且都做了摘要。因此,研究巴黎时期马克思的思想,单独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从众多材料中撷取出来,没有完整地呈现马克思当时的理论视域,由此所进行概括必然是片面的。实际上马克思思考的议题很多来自他自己阅读和摘录的书籍和文献,“异化劳动”的思想不过是其中之一,只有把这些书籍和文献中所涉及到的思想通盘考察,才能厘清马克思思想的实际状况,从而避免作出“过度诠释”。其二,这部著述名称中所谓“经济学”、“哲学”的提法[3]割裂了马克思当时理论活动的整体状况。实际上在马克思的研究活动中没有我们后来习惯了的、作为现代学科分类的什么“经济学”或“哲学”的分野。第1部分手稿中所论述的“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是经济学议题吗?其实马克思把它们看作是当时的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三个阶层不同的三种收入形式,由此描述出他们悬殊的社会境遇,以透视当时森严的社层结构、相互关系及其未来命运,这是分明属于哲学和社会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是固守于马克思巴黎时期研究的所谓“经济学”领域,而把它们与他当时正在为甄别和了断与青年黑格尔派思想渊源关系而写作《神圣家族》和随后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开,怎么能完整地勾勒出当时马克思思想的原貌呢?

强调文本研究中版本考证的意义,极容易被指责为“唯文本至上”,搞“本本主义”。然而,从以上的叙述中不难看出,研究者之所以下如此大的功夫梳理和甄别作者的写作情形、作品的版本源流,正是认识到,虽然我们把文本看成是作者思想的表达,然而同时又必须保持警觉,即文本与原始思想之间其实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就是说作者的思想未必已经完全通过文本本身已经表达尽净了。文本本身其实只是作者表述其思想的一个载体,那么它的表述就有可能不恰当、不完备。按照文学理论中的“冰山原理”,作者的思想只有六分之一露出水面(是其自觉意识到的),六分之五则是处于形成过程中的或混沌状态的水下部分(自己也不明所以),如此说来,文本只能是对其六分之一部分的描摹和表达,那么它与这些确定性的`思想之间是否达到了自洽?作者的思想状态、写作心理与文本的表述方式之间是否存在差池?等等,就要求研究者者借助文本之外的佐证、作者同时代的文献研究以及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作出分析、判断、推理和构想。这是文本思想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前提步骤。

甄别思想与文本之间复杂关系的工作,对于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马克思本人的情况来说,显得尤其必要。尽管他从少年时代便开始写作、毕生最善于用文字表述其对世界的理解和看法,但回到他的文本世界就会发现,其生前发表过的论著不到其全部著述的三分之一,在他的著述中,已经完成的定稿也很少,大部分是成型稿之外的准备材料、先行稿、最初草稿、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因此要理解马克思、把握他的思想,单纯从那些现成的著述中概括是最方便的,但也是最不可靠的,因为马克思很多重要的思想就保留在那些杂乱的材料中,需要我们去悉心梳理;还有一部分思想甚至没有形诸文字,需要我们借助他阅读过的书籍、与人的交往情况、当时人的回忆等材料作出推断。

特别需要指出是,由于中国马克思研究的特殊性,他著述的原始手稿的复制件我们基本上没有收藏,于最新文献的掌握上很容易出现纰漏甚至差距,在具体研究中我们不占有优势,长期以来又不重视文本、文献材料的收集和研究,这些方面欠帐很多。但决这不意味着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必须放弃这一基础性的研究环节,可以凭空抽象马克思的思想。科学的态度要求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国外“马克思学”界在马克思具体文本、问题的探讨中所做过的工作及其最新进展,结合我们自己的分析和判断,作出自己的梳理和评价。我们喜欢强调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国特色,但我认为这种中国特色应当是建立在具备国际视野、把握学术前沿动态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另劈蹊径,与国际马克思研究界互不了解、互不往来。

误解之二:文本研究只是复述原著的思想而没有思想建树

很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不愿意介入文本研究,还有一个观点作支持,就是较之于原理研究和现实问题探讨,文本研究只是复述原著的思想,谈不上研究者个人的见解和创造,因而属于“次一层次”乃至“低一档次”的研究。

其实,通过对经典文本的解读来建构了新的思想体系,在中外思想史上都不乏其例。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注经”、“解经”可以说是思想家、哲学家们表述和阐发其思想最普遍的方式之一,大都数思想形态的建构是通过注释经典来完成的,比如,王弼通过为《道德经》和《易经》撰注而成为魏晋一代玄学大家,朱熹更是通过《四书集注》而成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在西方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进行对话以阐述其思想观点而开辟了希腊哲学的新阶段,中世纪一大批《圣经》解读者建立起经院哲学的宏伟大厦,康德、黑格尔的后继者更是通过对先贤著述的解说、其思想实质的揭示以及与时代关系的思考而提出“回到康德”、“回到黑格尔”等口号,实际上发展出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等流派,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中这种情况也相当盛行。

就马克思文本的解读而言,我这里特别想提醒国内的研究者不要低估了文本解读的难度。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为例,过去我们一般都以中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为蓝本,而在具体概括其思想时又仅仅以其中“正面阐述的自己的见解”的《费尔巴哈》章为依据。按照这样的选择所进行的解读,读出了什么?充其量是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及其原理的一种领会和证明!现在可以说,这种理解远没有达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本人的思想高度,而是处于“前马克思”的思想水准。理由是,《全集》第3卷是根据俄文第二版翻译的,而这一版本由前苏联的维列尔准备、阿多拉茨基编辑,它根据当时苏联流行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把马克思原始手稿中的编码打乱后重新进行了编排,“建立”起《费尔巴哈》章的结构;不仅如此,他们还把一部“事先并没有经过十分严密的通盘考虑和筹划,而是由多个事端引发,写作计划和框架结构几经变动、更改,由若干写法不同、篇幅长短不均的章节所组合而成的相当松散的、并且最终也没有全部完成并出版的著述”编辑成一部俨然是“完整”的著述!根据这样的版本所进行的解读怎么能不造成误读和歧解呢?

根据我自己的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结构并不能仅仅靠《费尔巴哈》一章来支撑,其中全书最难解读的是占了其中十分之七篇幅的《圣麦克斯》一章。如果不算这部著述的“先行稿”和第二卷中遗失的两章,那么按照中文第1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版式翻译成中文它有620多页,而《圣麦克斯》一章要占424页!不仅是篇幅巨大,就其思想容量和深度来说,这一章阐述的很多观点也是《费尔巴哈》一章替代不了的。

《圣麦克斯》章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作为青年黑格尔派一名重要成员、其实在这一群体中显得非常另类的圣麦克斯·施蒂纳当时引起轰动的一部书《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极其详尽地考察和分析。他们基本上是按照施蒂纳原书的结构来进行论述的。这一部分思考路向貌似逻辑实则散乱,叙述方式经常转换,条分缕析的解剖和淋漓酣畅的揭露杂糅在一起。迄今为止,包括前苏联和西方马克思研究界,没有详细解读和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一章的著述发表,由此可见解读的难度。总括地看,《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所阐述的见解与马克思、恩格斯对它的解读和批判,可以说是观照和把握世界的两种方式的交锋和驳难,常常因为思考的起点、过程、倾向、意旨诸多方面的不同,很容易将对方的观点看作是充斥荒诞的谬见。现在可以这样说,如果我们承认世界不是一种存在、一种理解、一种诠释,那么需要站比论争双方更高层次来分析他们之间的驳难逻辑与观点得失。可以说,这样一种不适宜于作出简单肯定或者否定的判断的解读,也正是考验新一代文本研究者耐心、见识的地方。

篇幅所限,我这里只举贯穿这一章始终的一个重要问题,即:精神世界究竟该如何把握?

施蒂纳声称他的书意在“书写人生的历史”;那么,对人而言,什么最重要呢?他认为是精神。他特别注意到,对精神的追求和理解是一个非常复杂、艰难的过程,因为同样是精神,其中有层次、境界等方面的区分,诸如贫乏的精神还是丰富的精神,不完善的精神还是完善的精神,类的精神、某个个体的精神还是“真正的和真实”的精神、“理想的、彼岸的”精神,等等,都是有差别的。精神探索史、追求史不可避免地就成为前者向后者嬗变、转换的历史。由此他认识到,任何世俗存在都没有力量驾驭精神,寻找这万能的精神的引导者、征服者——“唯一者”就成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和归宿。对施蒂纳关于人的发展及其精神历程的这样煞费苦心的追求,马克思、恩格斯以极端挖苦的口吻称之为“思维的绝技”和种种“花招”。认为他探讨精神但根本没有触及精神本质,研究思想“根本还没有触及这些思想,因为这些思想是表达现实关系的。”[4]

那么能不能据此就说施蒂纳的探索完全没有必要和价值了呢?恐怕不能下如此决然的断语。我们知道,精神、观念、思想诚然有现实的根基或依据,但同时她们的奥妙、奇异、诡谲确实又是超现实的、非逻辑的和非常规的。正因为如此,她们才值得人们去苦苦追索和反复深究。如果用一种外在于精神、观念、思想的规则、尺度、标准来衡量和探究精神、观念、思想,确实可以看到这一世界的荒诞和离奇,但据此而舍弃了对纯粹精神、观念、思想的研究,也将是极大的错失和遗漏。我们必须说,施蒂纳对精神世界探索的价值不是体现在本体论意义上的(这方面他的观点和推论确实有荒谬之处),但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和思路推进了人对精神世界无穷奥妙的理解,这是不能一笔抹杀的。施蒂纳正是痛切地感到,“现在我们才知道,我们迄今根本没有用精神来观察世界,而只是对它呆望而已。”[5]于是他做了应该说非常曲折地思考和探索,他的错误在于,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对世界的探索陷入纯精神的领域,而离开了与现实的关联。恰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他“没有经过考虑和清点”;他不知道,精神离不开它之外的现实,不仅是根源上离不开,过程和归宿上都离不开,它们是一体两翼,共存于一个世界系统,相互规定,相互表证,相互否定,相互提升。

以上这样一种解读,能说只是在复述思想吗?

误解之三:文本研究有意回避现实问题因而体现不出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

这里首先需要对什么是“现实问题”做些分析。其一,社会上存在的所有形形色色的现象和事件,彼此之间差异很大,重要程度很不相同,有的表征着时代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向,有的则与此关系不大甚至没有关系,因此,“现存的并非都是现实的”;其二,每一个时代都属于该时代自己的“现实问题”,并不是说只有当代的甚至目前的问题才是“现实问题”;其三,不只是社会物质活动和实践领域的事件是“现实问题”,重要的思想潮流和理论动向也属于“现实问题”。

循此我们看文本研究。由于我们选择的研究对象是马克思在19世纪写作的文本,特别是在具体研究中为了尽可能客观地再现把握马克思思想的原初状况和整体面貌,我们力戒从当代(目前)发生的那些具体问题甚至事件出发,去马克思的文本中寻找解释、说明和答案,因此在文本研究的第一阶段即版本考证中,的确没有触及这些当代的问题和事件。但由于马克思的文本本身不是抽象的空论,甚至也不完全是他本人生命历程和人生体味的记录,而是他对自己所属的那个时代重大的社会问题、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的反映和剖析,更是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考和探究,因此在文本研究中,特别是第二、第三阶段的文本解读和思想研究中,我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回避那个时代的“现实问题”。我们不得不一再回溯当时的社会现实和发展状况,厘清什么是那个时代处于重要地位的社会问题,再将我们所解读的文本所论述的问题与此相对照,以判别作者是否准确地把握住了自己时代的脉搏,是否客观地反映出问题的视域,是否到位地考虑到问题的症结,有没有独特的、解决思路,等等。

此外,文本研究需要对马克思思想作出评价,而评价需要有参照系,因此研究者还面对当时斑斓的思想图景和一系列复杂的理论“事件”。一方面要梳理与马克思发生过直接关系的思想家及其派别,诸如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费尔巴哈、施蒂纳、海涅、魏特林、威廉·沃尔弗、赫斯、卢格、格律恩、蒲鲁东、拉萨尔、福格特、巴枯宁等人,以及空想社会主义、古典政治经济学、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共产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者同盟、德国社会民主党等思潮或党派与马克思复杂的纠葛及思想差异。另一方面更要甄别虽然没有与其直接接触过、但对其思想发展和理论创作产生了深刻影响的思想先驱与他的思想关系。终其一生,黑格尔哲学可以说是马克思观照、把握世界,理解和诠释时代最为重要的参照系,迄今为止,就二者的关系而言,无论是对他们思想关联的具体细节和演变轨迹的探询,还是从整体上对黑格尔的实际影响作出程度和实质性的判定,都有很大的研究空间,这也直接关乎马克思思想与旨在全面颠覆黑格尔哲学的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此外,在还有一个比较的层次是为人们所忽略的,那就是与马克思处于同一时代、同一思想传统和社会环境,但思想意旨却迥然不同的思想家。比如被奉“存在主义之父”和鼻祖的克尔凯郭尔只比马克思小三岁,19世纪40年代开始流行的叔本华的唯意志论也是与马克思主义同时诞生的思想体系。相同的时代、相同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现实为什么会“塑造”出、怎样“塑造”出这些思想“另类”?这些比较和分析,可以凸现出人类哲学和思维探索的多元进路,以及在这杂色斑斓的图景中马克思的思想处于一种怎样的地位。

这样比较方式还可以进一步延伸下去,即梳理马克思文本中提出的思想或问题在后来哲学史、思想史严谨中的传承与变迁,辨析这些思想或问题在当代社会实践中的表征或地位。不理解这些传承和变迁,很容易把在马克思那里还处于十九世纪特定时代诠释的思想,无界域地与后来所获得的新的内涵混同起来。而把马克思的原始思想提升为当代的思想,实际上无助于确立其客观的历史地位。当然这不意味着否定马克思的时代与当代社会的本质关联。尽管二者已经有了一个半多世纪的时间距离,世界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但如果从资本所开辟的“世界历史”的运演看,在社会结构要素增多、社会现象空前复杂等程度和层次差异而外,二者尚有诸多本质上的相似性、同构性,因此马克思当年的言说至少仍能诠释当代的部分现实,马克思的文本及其思想不是已走进博物馆的陈列物,不只是记录一段思想史的文献,尽管解决纷繁复杂的时代课题未必会从那里找到现成的答案,但迄今它仍然指导并且参与着对当代现实的“塑造”,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寻找当代社会与马克思当年的思考的内在关联,将会理性而客观地使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呈现”出来。

而文本研究的目的、主旨和当代性不也正在于此吗?

[1]《恩格斯致马克思信(1845年3月1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29页,人民出版社,1972。

[2]当时马克思已经掌握了法文,但还没有掌握英文,他对欧文的作品就是就通过法译本和论述欧文观点的法国作家的著作来了解的。

[3]这是1932编入MEGA1第1部分第3卷时编者为了命名方便而加上的。

[4]Karl MarxFriedrich Engel.Die deutsche ideologie.in: Marx-Engels Werke 3.Dietz verlag Berlin,1958.S.111.

[5]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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