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an”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残疾人驾考制度人性化,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残疾人驾考制度人性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人驾考制度人性化

篇1:残疾人驾考制度人性化

今后,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也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了。今年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笔者认为: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是我国驾考制度向人性化迈进的重要举措。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这一交通工具已走进寻常百姓家。随之而来的是驾照持有人数的快速增长。据公安部最新数据:目前我国驾驶人数量已经达到3.2亿人,位居世界第一;预计到,全国驾驶人数将达到4.7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庞大的驾驶人群中,残疾人却寥寥无几。据统计,以来,公安部发放的残疾人驾驶证数量仅为7.4万个。

在交通事故频发的当下,提及残疾人驾车,人们首先联想到的往往是其安全性有无保障。尽管我国对残疾人驾车的条件非常严苛,但实际上却有很大数量的残疾人“无证驾驶”;而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能有效降低残疾人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率。

目前,国内右下肢、双下肢甚至上肢残疾人中,“无照驾驶”上路者至少有上千人。由于缺乏系统的驾驶培训,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仅如此,身体的残缺加上生疏的驾驶技能导致他们难以在道路上遵守法律规定安全行驶。这些无照驾驶人员一旦驾车上路,随时都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将促使更多残疾人通过正常途径学习、考取驾照,是国家在法律层面对残疾人外出人身安全的保护。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更多残障人士的“开车梦”将得以实现。目前,在我国,只对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的`人申请驾驶证做了条件规定。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健全的和单只眼睛具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尽管可以驾车,却无法申请驾驶证。139号令规定,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的驾车条件将逐步放宽。中国肢残人协会估计,在全国2800多万名肢残人士中,有着驾车愿望、能够开车上路却不被允许申领驾照的人不在少数。严苛的驾考条件将他们拒之门外。许多有着“开车梦”的残疾人都盼望政策早日出台,实现自己的“开车梦”。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将为残疾人生活工作提供更多便利。身体上的残疾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残疾人的生活社交半径。残疾人学会开车并且上路驾驶,不仅可以代步,方便出行,而且活动范围的扩大将提高自身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事实上,对比当前国外残疾人申请驾照的情况,不少发达国家已为残疾人申请驾照敞开绿灯。在美国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在配备好为自己量身定制的驾驶辅助设备车辆的前提下,残障人士申请驾照程序无论是笔试还是路考都与普通人没有区别。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意大利等国,残疾人申请驾驶许可的考试要求也与健全人相同。两者不同之处仅在于残疾人的驾驶证注明了所驾驶改装车辆的特殊要求及驾驶车辆时需佩戴的辅助工具。

自第一辆汽车诞生之初,它的发展一直围绕人的需求而展开。与之匹配的驾驶证申领制度也是如此,依据社会发展规律制定、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是其基本原则。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约为6.39%。他们的出行需求同样需要被关注、被满足。进一步扩大允许驾车的残疾人范围,目前还面临辅助装置研发、安全技术保障、驾驶员培训、交通管理等问题。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使得更多残疾人获得驾驶汽车的权利,凸显了驾考制度的人性化。

篇2:驾考新规残疾人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其次,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又有那些?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简单说,想要申请驾照,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暂住证,有地方也需要这两者的复印件)、体检表,此外,去驾校报名时有驾校还会要求带小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般需要8张)。

最后,既然并没有明文规定,那“残疾人学车是否需要提供残疾人证”的疑问又因何而起呢?

原来,大部分地区对残疾人学车都有优惠政策,如果是残疾人学车,残疾人自身的一部分学费可以获得减免优惠,另外政策方(民政、财政部门或者残联等)还会对招收残疾人的驾校进行补贴。正因为这样,在资格审核上就必须要有一个作为是否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而残疾人证就发挥了这样的一个作用。

总而言之,如果想要获得政策方面的优惠,就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关于这方面的政策规定来办,就需要残疾证了。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没有残疾证,残疾人至多也不过是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政策罢了,并不影响学车。

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驾考新规

篇3:驾考制度改革

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延伸阅读:驾考收费新规

规范透明收费,驾考总费用将更高

培训费构成:报名基础费+相关资料费+学时费+补考费

以某地C1为例,每个科目都有最低学时要求:科目二(16个学时)+科目三(24个学时)

报名后,先缴3780元的理论培训费和考试费,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开始上车训练后,按学时收费:周一至周五,每小时150元;周六、日,每小时180元以上,两科目总共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一般来说,学员是12个小时就非常熟练驾驶技术可以考试了),否则无法预约考试!按150/小时计算,科目二、科目三训练的总费用为7200元;

指纹签到,GPRS卫星定位(学时数据由教练车上的车载计时计程器自动上传录入到运管处和交警支队考试系统),不能用任何人替代;

补考的学员,必须重新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按150/小时计算,费用约1500元。

篇4:16省推残疾人驾考新规

变化一:全国16个试点推进自学直考“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变化二:科目一通过后,最快两天可考完所有科目

新规规定,驾驶员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就是说,驾考学员可以在第一天选择考试科目一后,在第二天分别再选择考科目二或科目三,用两天时间就可以完成驾驶人全部考试科目。

变化三:实习期处理违法更严格

根据新规,4月1日起,如果是发生在实习期的非现场违法,将以发生交通违法的时间为准。无论你什么时间处理,都会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变化四:残疾人申请条件放宽,单眼人士也可考驾照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允许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五类人员驾驶汽车。由于身体条件限制,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领C5驾照(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此次新规则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手掌条件,更加明确了允许残疾人驾驶的下肢条件。

变化五:70周岁以上老人一年体检一次

原本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定期检查。从4月1日起,将放宽至70周岁。但要注意的是,70周岁以上老人须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变化六: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变化七:初学(增驾)驾驶人需参加交通安全体验

杭州地区报名参加机动车初学(增驾)驾驶人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明》后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前,应当参加实际交通环境下的2课时(每课时45分钟)交通安全体验。其中,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和50周岁以上(仅限于报名时已年满50周岁)的人员除外。

变化八:驾驶证逾期注销可直接重考

此前规定,驾驶证到期未检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2年的',可以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2年的将不能恢复,只能重新到驾校“回炉”。

4月1日起,如果并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检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

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因为逾期满1年将被注销,如果从驾驶证有效期期满计算,则有3年时间),可以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

篇5:16省推残疾人驾考新规

残疾人驾考制度人性化

1、右下肢、双下肢缺失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丧失运动功能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5、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的令第123号)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又有那些?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简单说,想要申请驾照,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暂住证,有地方也需要这两者的复印件)、体检表,此外,去驾校报名时有驾校还会要求带小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般需要8张)。

最后,既然并没有明文规定,那“残疾人学车是否需要提供残疾人证”的疑问又因何而起呢?

原来,大部分地区对残疾人学车都有优惠政策,如果是残疾人学车,残疾人自身的一部分学费可以获得减免优惠,另外政策方(民政、财政部门或者残联等)还会对招收残疾人的驾校进行补贴。正因为这样,在资格审核上就必须要有一个作为是否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而残疾人证就发挥了这样的一个作用。

总而言之,如果想要获得政策方面的优惠,就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关于这方面的政策规定来办,就需要残疾证了。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没有残疾证,残疾人至多也不过是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政策罢了,并不影响学车。

篇6:驾考新规取消统一收费制度

驾照考试新规定

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这点好。考点下放至县。实行自主报考。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新规可以说跟直接服务群众了,其实也有坑的地方。

虽然总培训学时比之前的少了十多个学时,但不意味着学车越来越易。因为新大纲还具体规定了各学科中的小项目学时,即除了要完成总学时,还必须完成各小项所要求的具体学时。如C1C2证的科目三中的实际道路驾驶项目,具体学时为24学时,学员必须要完成24学时的培训。

驾照考试新规定人工考试评判

1月1日起所有驾考科目都要按照新规执行,过渡期的说法是有的,但与猜测的不一样。由于考试科目调整涉及车管部门考试系统升级,新的科目二考试来不及使用电子评判,因此在4月1日前,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允许采用人工评判。在1月1日前通过“旧版驾考”桩考,还没有参加内场考的学员,桩考成绩有效,1月1日后就不用考新版科目二中的倒车入库了,只需要考另外4个项目,如果补考的话也只要补考4个项目。

从201月1日起,国内将全面实施“计时收费”模式,也就是学员培训多少学时,就收多少钱。以上海为例,规定普通时段为120元/学时,节假日时段为180/学时,而C1驾驶证的学时为62学时,就算都是在普通时段去学车的,那光培训费用就要7440元。要是你平时要上班,只能节假日去学车的,那光培训费都要上万元了。还不包括报名费、理论培训费用以及给教练买烟买酒、请教练吃饭等费用。如果有一科需要补考的,又必须按照规定接受10学时的培训,那起码又得多交一千多了。种种费用加起来,15000元都未必能考到驾驶证。

驾考新规我感觉最大的改变就是计时收费,取消掉统一收费制度,这样的话在费用上又是一大笔开销,有些人估计要用一年的工资来学车。这也可能是国家在制约车辆过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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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7年驾考新规推计时收费规定

篇7:驾考制度改革新变化

2016驾考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2016驾考新规时间表:

上半年 开展实施,同时启动驾改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2017年 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
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驾驶人总数已达3.22亿,每年学车考证超过3000万人。随着汽车快速进入家庭,群众对便捷考证有着更多更高的期待。

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12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20上半年开展实施,同时启动重点事项的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实施,20完成改革的重点任务。

根据现行规定,“先进驾校再考证”已成为通行模式,可这种单一的学车考试方式,使得学车贵、练车难、教练不负责等各种问题也由之而来。而此次改革中最亮眼的措施,莫过于在部分城市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了,除了去驾校学习,想要学车的新人们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家人、朋友来帮助学驾。

篇8:驾考制度改革新变化

变化一:试点自学直考,某些驾照可以不去驾校学

曾几何时,为了一个驾照,咱是不是先得向驾校交三四千块的人民币,然后不厌其烦地求教练员给个学车机会。终于来到了训练场,摸到了方向盘,可耳边传来的也许是教练员粗鲁的呵斥声,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如今,这些遭遇将成为过去时。国办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话说回来,我们还是可以继续选择驾校培训的。《意见》在这方面也提供了更多的政策优待。比如,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再如,优化小型汽车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要求。

变化二:自主预约考试,遏制驾校包办时的“红包拿来”

曾几何时,咱是不是总是要和驾校、教练员好言好语,甚至需要送个红包,目的就是“别再让我等了,早些安排考试吧”。一直以来,驾校培训时间没多长,反倒是科目一、二、三考试,每次等待的时间都特别长,一晃差不多就是一年。

如今,我的考试我做主。《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形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选择权。与此同时,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社会化”是驾照考试的发展方向,除了考生,《意见》还对考场、考试员提出了要求,比如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再如,拓展考试员选用渠道,即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变化三: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

《意见》的.出台,让群众受惠,也将让驾驶培训行业发生变化。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学员也可以不用跟着一个教练员,学到毕业拿照了。

根据《意见》,有关部门将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将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参加培训。这意味着你可以在A驾校学习科目一,再去B驾校学习科目二,最后去C驾校毕业拿照。

说到底,这都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学得用心、学得舒心。《意见》还对驾校的培训质量、培训责任、教练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要求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的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看到这些,对选择高质量、服务好的驾校,你是不是不再发愁了?

变化四: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驾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简政放权、剥除利益、便民利民。为了让改革顺利推进,《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翻阅文件,记者看到,

——关于申领驾照的群众,如果选择小型汽车的自学直考,自学驾驶所用的自备车辆就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学习前还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关于自学的随车人员,如果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事故的,由其依法承担责任。

——关于教练员,驾校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推出机制。

——关于驾校,《意见》明确,发现驾校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者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校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考试,《意见》要求,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政府部门,一方面对符合法定调解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驾驶培训市场。另一方面,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总之,驾考改革亮点多多,总共涉及5大方面、27项主要任务。《意见》明确要求,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到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明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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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计委:严打北上广号贩子【公告】

篇9:驾考制度改革解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篇10:驾考制度改革试点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就驾考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学车不去驾校考试质量咋保

考试标准不降低,违规违法考试发证一律从严追责

核心阅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2016年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2020年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积极顺应群众呼声。有的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有的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要求精准对接,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教练员,驾校应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四是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自学之后,质量如何保证?“自学不充分,质量不过关,都会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威胁。出于安全的考虑,《意见》对自学车辆、随车人员、学车路线和时间作出了严格限制。有了这些限制,自学的人数未必会井喷。”范立说。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在闫文辉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驾校经营发展的一次促动,使驾校培训更规范了。“比如,以往有些驾校也有计时培训,但实际效果是为了尽快考试拿本,时间是凑够的,不是学够的。如今意见对市场监管、退出机制作出了严密的制度设计,这就让驾校培训更规范了。”

[2016年驾考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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