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幻co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上海入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上海入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上海入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2021入户申请条件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3、拥有上海市房产者。(本项条文里没有强调必须拥有本市房产);
4、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上海积分入户的流程有哪些?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和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上海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须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
3、《<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具有人才派遣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书;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篇2: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很多朋友都在关注20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是什么,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积分入户网站上发布的申请条件依然是需要积满60分且满足6个必要条件才可以申请!就让我们看看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是什么吧!
年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1】
评分满60分,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0年10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
政府、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
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
②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
③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
3、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视为同一单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社会保险:在广州地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4年是申请基本条件。
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无违法犯罪记录。
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流程【2】
广州积分入户所需材料【3】
一、基本材料(申请人应完整提交)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此表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2、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①验证《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为30天,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在线验证,以便审核部门网上核实;②专升本以本科学历申请的,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③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相片须为申请者本人);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学历为本省中专学历的,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5)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
(1)政府、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借住证明原件。
(3)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②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③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
5、《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业人员,验原件,收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①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②由证书核发机构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名称、级别、证书编号、核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证书核查证明。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8、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省内其他城市),须提供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2)持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3)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行业和省外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
(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还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1)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2)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证书复印件。
1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或从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并到现居住地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证明,出具《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12.随迁配偶、子女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显示子女关系,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证明,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居住证办理信息,献血证明,志愿者、义工服务时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纳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申请人只在网上填报信息,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篇3:申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深圳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
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申请办理入户。
深圳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户籍改革的重要举措,指在广东省各大城市务工的外来人员达到广东政府及各地级市制定的有关积分入户政策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相应积分标准即可申请落户。
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工的归属感,为广东省引进更多符合广东省各城市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先后全面开展积分入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深圳全面取消招调工入户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
,取消学历对积分入户的限制,无学历者也可以积分入户深圳。
依据来源
政策依据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为规范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1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204月10日,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市年人才引进工作于11日启动。
2012年的人才引进政策将对外来务工人员统一采用积分入户方式办理,取消农业户籍人员引进等限制。
“招调工”是过去深圳市人才引进的重要环节,是指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劳动局申请,将员工的工作关系及户口,从其他省市迁移至深圳。
而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一律通过积分入户,不再走招调工方式。
根据办法,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提出积分入户申请,不再设置入户上限。
对于积分分值的调整,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副处长王永杰介绍,2012年积分指标体系主要是两个大的要素,一个是个人素质,第二是纳税情况。
还有四个辅助要素,参保、居住、年龄、奖励。
除新增的投资纳税积分外,参保积分2012年有所调整,20是30分,2012年调到40分。
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拥有合法房产,由年15分提到30分。
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深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 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 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 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
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 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 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
当拟引进人才 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 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 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 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 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 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 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 管理工作
积分入户变化学历
2012年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学位不算积分。
20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有学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
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年龄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5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2分。
配偶为深户
2012年政策要求,配偶为深户的可以另加30分。
2013年政策要求,配偶为深户的可以另加40分
申请条件本指南是个人通过委托代理机构以积分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操作指引。
调入市外干部、接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不适用本指南。
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第二十四条 以下人才已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六)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加分指标1、提高自己学历(可加10-20分。
不建议,因为考取大专或者本科,需要至少三年的时间,时间上来不及)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
强烈建议,因为参加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只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定要在深圳考),深圳对持有技能证书的人士总有特殊照顾)3、参加献血(最多可加6分。
不建议,虽然简单,却也伤身。
咱鼓励献血,但不支持为了入户而做这样的事情。
要有献血证)4、参加义工(最多可加6分。
建议,义工是深圳人文关怀的一大重要体现,参加义工可以联系深圳市义工联,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要有义工联证明)5、参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
建议,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不过要记得拿到捐款证明)6、多交保险(最多可加10分,养老保险加分满一年加3分,医疗保险满一年加1分,工伤保险满一年加1分,生育保险满一年加1分,失业保险满一年加1分。
建议,这里指的保险是社保,不包含商业保险。
增加保险种类和年限都可以增加积分,不过这个比较难以操作)7、买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
不建议,难且不说,积分这也太慢了)8、有国家专利,获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赛获奖(最多可积30分,不建议,这种几率还是比较低了,可遇不可求)9、年龄加减分(18岁~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加1分,40~48周岁每增长一岁减5分,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也就是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2013年分值表2013深圳市人才引进最新的分值表2013深圳积分入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实施说明备注
个人素质文化程度及技术技能水平1.博士研究生学历;2.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高级技师;5.专项职业能力一级。
100分1.大专以上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的,加10分,同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另加10分。
2.以中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以高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
4.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如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另加30分。
5.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学位和技术技能水平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6.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持有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参加并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7.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1.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高、中专、职高、中技。
2.大专学历层次包括:大专、高技。
3.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高、中、初级,其中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五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参照专业技术资格积分,具体目录和对应等级见《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指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新职业新工种专项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证书,分为一、二、三级。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本科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技师;
5.专项职业能力二级。
90分
1.本科学历;2.大专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
80分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2.高级工;3.专项职业能力三级。
70分
1.大专学历;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员级)。
60分
中级工50分
初级工30分
高中学历20分
个人素质技能竞赛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6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5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4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30分;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20分;区级三等奖1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发明创造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积5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可累积。
专利积分以发明人、设计人为准。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最高不超过50分。
实用新型专利获得1项积3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不可累积。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1项积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不可累积。
表彰荣誉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政府、深圳市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纳税情况(3个年度内累计)在本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100分由本人提供纳税证明及与申请事由相适应身份资格的相关证明。
(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
2.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3.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10-12万元90分
8-10万元80分
3-8万元3-4万元30分,4-5万元40分,5-6万元50分,6-7万元60分,7-8万元7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
45万元以上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9万元以上9万元积3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4.5万元以上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参保情况深圳市参保情况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居住情况在深居住条件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设有抵押权的20分;未设抵押权的30分。
多人共有产权的,产权人所得分数按本人(含配偶)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信息后得分。
多套房产不累积,可申报所占产权比例较高的房产。
居住情况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在深居住时间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年龄情况实际年龄情况18-35周岁5分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下列人员不适用年龄减分: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3.配偶为本市户籍。
35-40周岁1分
40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2分。
奖励加分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参加献血(包括献造血干细胞)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献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市血液中心献血信息系统读取后得分。
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2千元积1分,最高不超过3分。
由本人提供《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经验证后得分。
申办类型单位申办,最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6个月以上10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减分不良诚信记录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每条扣20分由本人向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出申请,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根据本人申请提供查询结果。
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行为个人存在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80分由市公安局核实并提供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情况。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超生行为有超生行为的,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引进入户;接受处理满5年的,每超生一个子女扣50分。
本人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特殊人才一是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原人才引进办法和我市有关有专门规定,新办法中需考虑兼容和衔接问题, 同时还应简化此类人才引进的办理手续。
为此第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考虑与调干政策衔接,第二十条规定,市外人员调入驻 深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二是考虑到与政府“1+5”文件及我市调干政 策的衔接,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上限放宽到50周 岁。
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或技师以上职业 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适用附表“年龄 情况”指标项的减分规定。
三是为解决已入户深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经我市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深户高层次人才的配偶,人才引进年龄限制可放宽到退休年龄。
申请材料(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本人在“本人承诺” 处签名,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
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委托代理机构及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2.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六)投资纳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
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
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 -2012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内(2008 -2012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内(2008 -2012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政府或深圳市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政府或深圳市委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
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8 -2012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出具。
(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十二)近五年内(2008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
(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
(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
(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
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
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积分入户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代理机构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篇4: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上海户口申请条件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共有五点要求,涉及到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所得税、学历、计划生育及治安);二是哪些人群可优先申办(需满足高学历、高奉献、高付出、高投入);三是入户的基本流程(包括相关的证件、证明)
一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 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 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1、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三 入户的基本流程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3、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5、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篇5: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篇6: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ao.lawtime.cn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核心提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法律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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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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