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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分析论文
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分析论文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留守儿童(the“left-behind”children),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或不在父母身边城里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与隔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出现呢?以笔者走访的喀左县为例,它位于辽西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气候大部分时候较为干旱,这也决定了该地区的土地贫瘠,矿产和重型工业偏少。春季到秋季农民忙于耕种土地,过了秋季进入农闲时节。为了补贴家用、维持生计,亦或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农民一般会选择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劳动力流动呈现季节性流动的特点。因此,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达三个月以上的儿童非常多,就导致当地留守儿童的出现。笔者认为,造成留守儿童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生产力不断提高,相比农村而言城市经济发展较快。这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农村也就成为留守儿童的主要分布地区。二是流向的发达城市物价高,把孩子带在身边会使得其在外的各项花费偏高,加大生活成本。三是许多进城的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和教育孩子,不利于孩子各方面的成长。四是进城务工的许多父母工作流动性强,孩子无法稳定就学,频繁地变换成长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也有一定不利的影响。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存在严重的缺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4、16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0、11、12、13、14、15、16条规定,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监护职责由父母行使。父母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监护大致分为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属监护、同辈监护、自己监护这几种类型,但现实中往往存在很多问题。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留守儿童进行隔代监护,由于年事已高,他们的监护能力不足,无法对留守儿童进行有效到位的监护。绝大多数隔代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不能对孩子进行很好的教育。有的时候隔代人容易溺爱,这也容易为日后产生心理问题埋下了伏笔。甚至有的时候隔代老人容易身体抱恙,反过来需要留守儿童去照顾他们,出现了一种监护倒置的现象。单亲监护中,由于一方缺位会造成劳动力短缺,留下来的一方要承受照顾家人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双重负荷,往往忽视留守儿童,难以对被监护人的学习和心理成长提供较多的照顾。亲属监护中不利因素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是,因为留守儿童与自身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对他们监护相对自己的亲生子女而言比较宽松,只是注重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等基本需求,常常忽略了他们精神层面的需求。二是,这些亲属大多育有自己的子女,他们自己的子女会对这些留守儿童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甚至是歧视。自己监护和同辈监护的缺陷大同小异。首先,留守儿童自己在家亦或是是有兄弟姐妹在身边陪伴,在饮食方面无法做到营养均衡,对他们的身体成长发育十分不利。其次,无论是自己监护还是同辈监护,对他们来说都是过早承担责任,容易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最后,当留守儿童遇到困难时,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指引,无法正视问题。总之,正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受监护权保障不到位导致了孩子的人身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权利的损害。
(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受教育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民个人人格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留守儿童同样应当享受这项权利。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基本保障了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然而,近些年来留守儿童受教育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家庭教育非常容易弱化,甚至是缺失。他们年龄小自身缺乏自制力,在遇到学习困难或是因学习受到老师批评、同学取笑的时候,回到家中无人对其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和心理教育。这就他们产生厌学心理,最终导致辍学或过早地放弃学业。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这一现象尤为突出。以笔者走访的喀左地区为例,该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存在较多的蒙古族居民,这导致留守儿童中存在着不少蒙古族留守儿童。他们当中很多人从小接受的就是蒙语教育,不会汉语。就读的小学中大部分同学是汉族同学,由于语言存在障碍,他们本身和同学就缺乏交流沟通。学校的老师又用汉语授课,他们听不懂课程内容,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对学习失去兴趣。这种恶性现象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初中毕业甚至小学毕业即走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其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无法得到保障。从学校教育方面来讲,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保护困难重重。一是同城市相比,教师资源匮乏。留守儿童所处的地区大多地理位置偏僻且经济落后,无法吸引外界的人才。二是农村的教学设施不齐全、教育质量偏低、基础设施落后,无法让留守儿童与城市的孩子一样获得优质教育资源。三是教育资金的利用也存在一定缺陷,监管不到位使得资金用途不明。说到这里,同样是辽宁地区,朝阳作为辽西地区的代表城市,与辽南地区的大连相比,在教育发展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以大连金州某所乡镇小学和笔者走访的朝阳喀左某所当地小学为例,同样是小学,两所学校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师资力量。大连地区的师资相比于朝阳来说,要好很多。教师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二是教师工资。大连地区的教师工资也较高,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的流入,促进教育发展。
(三)留守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无法得到很好的落实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和受教育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这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限制,从而无法落实到位。如果留守儿童受到的来自于父母的监护不够,他们将无法享受那些同龄孩子所享受到的父母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思想观念上的引导,以及情感上的关心与呵护,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同时父母和他们缺乏沟通并且对子女疏于管教,很难在他们遇到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教育,容易使他们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从而对社会失去信心。而且父母不在身边,往往缺乏法制教育,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了精神层面的需求,孩子在生存方面的所获得的保护也不足够。经过多年的医疗改革,农村的医疗服务体系与城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差距,留守儿童的健康仍然受到很大的威胁。农村孩子的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普遍比城市高,而且得不到较好的治疗。再加上没有父母有效的监管,极易引起各类儿童安全事故,留守儿童受伤、死亡事件频频发生。
三、完善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对策
(一)订立、修改、完善关于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留守儿童权益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留守儿童保护的条文可谓是凤毛麟角。在《宪法》、《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只是做了零散的规定,并不具有实质性和针对性。因此应当出台一部针对专门留守儿童的法律,同时现有的条文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当进行修改或者删减,对于那些存在争议的条文进行解释。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笔者有几点建议。一是明确并强化父母的监护责任。父母不仅应当努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更应当注意子女的精神需求。在外出打工的时候也不应当忽视对于子女的关心和教育,应当每天与子女进行电话沟通,定期回来看望子女,尽可能地把自己不在子女身边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是对于委托监护人的资质作出规定。委托监护人本身应当是身心健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这样才能照顾好留守儿童。如果是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首先他们的身体状况不稳定,可能出现监护倒置的情况。其次他们和时代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教育。未成年的、未独立工作的兄姐由于经济能力等各方面尚未成熟,也无法照顾好兄弟姐妹。由于我国领土面积较大,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每个省份之间的实际情况之间仍然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各省可以在不违反国家制定的法律的情况下,结合本省的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下属的各个市、县等行政区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二)突出村(居)委会的作用
村(居)委会对于辖区内的留守儿童情况应当做到了然于胸。首先,应当将所有的留守儿童情况汇编成册,并且定期更新。其次,对于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进行审查。审查的方面包括是否具有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是否较好的照顾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最好与监护人签订书面的监护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所在,以便审查。然后,村(居)委会应当对于一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有指导、培训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的能力。这些工作人员,再对留守儿童和委托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最后,当发现委托监护人有违反监护职责的情形出现而致使留守儿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对其进行警告并记录。如果多次出现屡教不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知留守儿童的父母取消委托监护人的资格。
(三)加强政府(国家)的主导作用
留守儿童的问题不是只存在于个别家庭中,它是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在全社会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这就要求国家应当足够重视,并且想出对策。首先,加快户籍改革。现在我国户籍是分为农业和城镇两大类。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父母都享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只得被迫把子女留在乡村,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出现。因此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减少对于农村户口进城工作、就学的限制。其次,完善农村和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还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可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置一个场所对留守儿童进行集中监护,这样也解决了很多家庭无人可以照顾留守儿童的困境。同时招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也促进了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再次,可以扶持相关公益机构。对社会上已有的相关公益机构,比如说福利院,政府应当对他们进行补贴,以表示鼓励。当然,也可以委托具有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社会成员和民间组织,由国家给付一定监护报酬,民政和其他部门对其监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篇2: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查分析论文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查分析论文
摘要:为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及生活状况,受教育情况、身心发展和健康状况影响,作者组织学生赴随州市随县厉山镇进行了“走进农村留守儿童,携手共建和谐社会”社会调查活动,通过深入乡村走访调研,进行问卷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对厉山镇4所小学留守儿童进行了全面了解。
关键词:留守儿童;农村;儿童群体
1.实证研究调查范围―――厉山镇简介
随州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143所,在校学生34.83万人。小学学校总数200所,小学生总人数14.47万人,其中小学生中留守儿童4.7万人,占所有小学生总数的32.5%(随州市教育局提供,数据截止底)。厉山镇位于随州市西北郊,距市区20公里。厉山版图面积239.5平方公里,有6.2万亩耕地,1.55万亩水面,15万亩林场。其中镇区面积4平方公里,辖27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8万人,劳动力3万人。实现工企业总产值11亿元,农业总产值4.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862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5100元。
2.调查数据处理与分析
本次调查对象为随州市厉山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1~6年级在读学生,年龄分布在6~12岁之间。厉山镇4所小学总人数1938人,其中留守儿童553人,占所有儿童总数的29%。4所学校位置情况如下:厉山镇中心小学在厉山镇上,条件较好,人数众多,留守儿童总数较少。其他三所全在周边村子里,尤其是王岗中心小学,离镇区远,交通不便,条件不好,学生全部寄宿在学校,留守儿童比例较高。三河中心小学是调查重点,因其留守儿童众多,存在问题最大,全校286人,留守学生200人,占70%(所有数据来源于厉山镇各个学校提供,截止12月)。我们走访了全部4所学校的校长和部分老师,也走访了学校附近的各个村,发现农村70%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其中务工者中30%是夫妻双双外出务工。打工赚得的劳务费是当地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大量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使当地百姓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在远离乡镇较远、自然条件相对艰苦的王岗等地,外出务工人员比例上升到88%。我们面向小学各个年级450名学生(包括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发放问卷调查表,收回425份。按照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分类进行分析研究。
2.1农村儿童抽样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在抽样学生样本中,从父母外出打工情况看,父亲单独外出打工比例最高,占27.9%,其次为父母同时外出打工,占12.3%,母亲单独外出打工比例最低,占9.8%,三类合计比例50.0%,说明随州市农村留守儿童比例相对较高,若按此比例计算,全市约有7万名6~12岁农村留守儿童。
2.2农村留守儿童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从表4可以看出,在随机抽取的随州市厉山镇农村留守儿童样本中,留守儿童平均年龄较低,为9.5岁。小学留守儿童比例较高,说明农村留守儿童可能还会呈现上升趋势。在监护方面,9.8%的留守儿童由父亲监护,15.7%的.留守儿童由母亲监护,由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监护的比例高达72.5%,说明隔代监护现象较为普遍。
2.3随州市外出农民工样本特征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在抽样外出农民工样本中,男性占72.6%,女性占27.4%,男性比例远远高于女性,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36.2岁。在文化程度方面,小学文化程度占23.6%,初中文化程度占43.0%,高中文化程度占30.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4%,说明外出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在对子女的学习期望值方面,期望值高的占92.0%,期望值一般的占6.8%,没有期望的占1.2%,说明绝大多数外出农民工对子女都抱有很高期望。从中可以看出,虽然绝大多数外出农民工对子女的学习都抱有较高期望,但是由于受到家庭条件的影响,随州市外出农民工对子女的年教育投资平均值为2612元,按照目前教育投资需求显然偏低。
2.4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样本特征分析
从表6可以看出,在随州市厉山镇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样本中,男性占47.0%,女性占53.0%,女性比例高于男性,监护人样本的平均年龄57.6岁。在文化程度上,文盲的占13.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9.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9.4%,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5.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0%,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总比例占到82.3%,说明随州市厉山镇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整体文化水平偏低。
2.5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联系情况分析
从表7可以看出,父母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而对留守儿童生活关心不够,尤其对留守儿童为人处世等做人道理的教育不够。
3.结语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随州市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仍处于一般或较差水平,所占比例为85.7%(表4),生活困难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很多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得不到应有保障,基本生活状况十分令人担忧。
篇3:开封市留守儿童的现状分析
开封市留守儿童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活跃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的大潮把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带进了沿海发达城市。外出务工虽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也为劳动力输入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可是,大多数家庭为了生计,把孩子留给亲属,远走他乡务工。而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留守子女的教育和成长。据调查了解,留守子女50%左右的孩子学习成绩比较差。由于留守子女的年龄均偏小,自觉学习的意识还没有形成,更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更加上老一辈人对子女的溺爱,倘若从小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环境,将给孩子造成终生的遗憾,下面就调查的情况及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作一简析。 一、出现的问题 父母们在外打工,把孩子交给爷、奶、外公、外婆看管,有的则委托亲戚看护。可是受托人对这些孩子的看管毕竟不如孩子的父母更为直接和严格,加之一些孩子任性顽皮不听受托人的话,随意性强;已上学的孩子离校后缺乏监管,做任何事情都缺乏成熟的思考。具体表现为:有些学生已到节假日就到处乱跑、有的去网吧玩游戏夜不归宿,久而久之与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混在一起,吃吃喝喝,过早的沾染上吸烟喝酒的坏恶习;有的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给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这也是很多未成年犯罪最原始的原因;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留守子女,因为无人管教放任自流,以致成绩太差升学无望而过早辍学。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 1、现代传媒和新型娱乐方式的影响。现代传媒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可以说无孔不入,一些低级趣味的作品很容易诱惑没有自制能力的孩子们。另外,由于农村孩子缺少公共活动的场所及设施,他们既没有少年宫也没有儿童活动中心,只有网吧是对他们开放的,在网吧玩游戏成了部分孩子课余的'活动场所。 2、新的读书无用论。近年来国家对高校毕业生不再实行包分配的政策,而是自募职业,一部分高校生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的现象经常发生,毕业即失业也是客观存在的。几年前,农民把当兵和上大学看做是跳出农门捧铁饭碗的路子,时到如今,一些人看到了此情变化的负面影响,认为辛苦读书十几年、花费几万元到头来还是去打工,新的读书无用论已在一些农村家庭显现,因此有很多很小的孩子选择辍学,还有一部分孩子的祖辈受到的教育很少,他们的思想也左右着孩子们。 3、父母本身的影响。进城务工的农民不仅改变了职业和生活方式,而且价值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现在有许多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双方的思想观念都起到了较大的变化,金钱、富贵、婚外情引起离婚率在上升,这对大人们来说是一种解脱,而对孩子而言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往往单亲家庭的孩子不是缺乏父爱就是缺乏母爱,孤独感使这些孩子的心灵过早发生了扭曲。 4、监护人缺乏必要的教育知识。被委托者实际上仅担负着让孩子吃饱穿暖的部分责任,而忽视的孩子的教育问题。由于老人们大部分文化水平低,力不从心,根本无法对孩子有效的学习辅导和思想教育。 5、教育网点布局不够合理。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网点的合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这给那些年龄较小的孩子及其家长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学校减少了,但合并后的班级人数就太多了。为此,要想做到因材施教是不可能的,学生成绩自然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6、部分留守学生被升学率所抛弃。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机制仍在发挥着主导作用,考核学校和教师的主要标准还是升学率一类的硬指标,因此反映在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上,就是“带好一个差生,不如培养一个好生”,一些升学无望的孩子就在有意无意中被抛弃了,而留守学生占了被抛弃中的绝大比例。 三、建议与思考 鉴于以上原因,解决农村留守子女问题应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1、积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我们不仅要从理念上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弱化统考制度这根指挥棒的作用,为农村教育创新留下广阔的空间。只有创造宽松的环境,农村学校才能逐渐建立起以学生为本的机制,学校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兴趣、特长因材施教,只有这样学校素质教育才能抓出成效。 2、合理布局农村教学网点。近年来,由于一些乡村生源较少,于是教育部门就合并了部分学校。学校撤销与合并要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学校合并后仍应保留针对低年级学生的教学点,使学生能就近上学。 3、学校课外活动要多样化。每到节假日,留守孩子倍感孤独,在农村中小学校要成立课外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留守孩子有去处,从而弥补放学后或节假日无人管理教育的空缺。 4、适时开展监护人员培训。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它被委托人,大都缺乏监护知识和教育的基本理念。为此,学校应多组织“代理家长”培训会,对监护人以会带训,从而加强对留守子女的教育和管理。 5、搞好中专职业教育的招生培训。教育部门要把中专职业教育搞好,吸纳更多的农村留守孩子能学到一技之长。不仅使那些不能继续读书的孩子提供就业的知识准备和技能培训,也为社会输送出更多的有技人才。 总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要求家庭和学校决不能忽视对这部分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尤其是外出务工的父母一定要把孩子的教育和培养放在首位,决不能顾此失彼,鼓了钱袋子,苦了小孩子。只有彻底解决留守子女问题,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篇4: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小晴和小俊走失,背后有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留守孩子,父母都曾在外地打工。而老人的精力有限,看护孩子难免会有疏忽的地方。那么,在当地,留守儿童的现状是什么样的?记者也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屯昌县南吕农场转了一圈,发现幼童在家门口玩耍的情况很普遍。采访时,记者就见到好几个孩子在马路边玩耍。
屯昌县南吕农场三队 小朋友 小宇告诉我们,爸爸妈妈在三亚打工,两个月才回家一次,平时他跟爷爷奶奶住在场部。周末的时候,爷爷会带他回队里玩。当天,爷爷在老房子里睡觉,小宇就自己跑了出来。随后,记者也跟随小宇回了家。对于孙子独自一人在外面玩,小宇的爷爷显得不以为意。
小宇的爷爷说,儿子儿媳太忙,就把小宇托付给他们老两口来照顾,平时小宇也都在学校,而小宇出去玩时,他也会叮嘱小宇不要走远,注意安全。虽然小宇的父母不能经常回来,但是会经常打电话询问小宇的情况,跟小宇聊聊天,但小宇还是十分想念父母。
记者也了解到,小宇的情况还算好,父母在三亚打工,不是很远,隔个个把月就能回家看看孩子。而有一些留守孩子的父母则是背井离乡,去外省打工挣钱,一年只能回来一两次。居民们说,现在网络比较发达,也看过不少孩子走失的新闻,大伙都知道不能像以往“粗放式”那般去照顾孩子,对孩子都很上心。同时远在他乡的父母也会经常跟孩子网络视频聊天,可是爷爷奶奶毕竟不能代替父母,而且网络视频、通话并不能让孩子真真切切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
记者也了解到,南吕农场三队共有六十多户,留守孩子大概有七八户。
留守儿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并且人数还在迅速增长。没有完整的亲情,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很多人形容他们是“野草一样成长”。没有父母陪伴的童年,很多孩子无力抵御来自外界的凶险。溺水、交通事故、被性侵、被拐骗,这些字眼往往都跟留守儿童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该怎样呵护留守儿童?接下来,咱们通过一个短片来探寻答案。
农村留守儿童目前至少有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这个数字,来源于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3年过去了,这个数字还在扩张。
留守儿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他们无力独自抵御意外和凶险。据统计,中国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而溺水和交通事故成为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两大隐患。
或许有人还记得11月16日发生的“甘肃校车特大事故”,死亡的21个孩子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
6月10日,海南临高4岁的`留守儿童小诗在村口走失,最终被发现溺亡在隔壁村的涵洞中。
比危险更可怕的是死亡,现实是,很多留守的孩子缺乏关爱,逃避成了他们应对危机的方法。
6月9日,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在家中疑似农药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儿童是四兄妹,最大的哥哥13岁,最小的妹妹才5岁。
1月20日,安徽望江县9岁的留守儿童小闯在接到妈妈“过年不回家”的电话后,在厕所房梁上自缢身亡。
20,跟着爷爷奶奶在苏北农村长到13岁的留守儿童小宇约了好友小丽,与另一名留守儿童一起喝安眠药自杀,所幸获救。究其原因,是每年至多见到父母两次的小宇在一次吵架中害怕父母离婚,绝望中选择了自杀。
《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调查发现,如果父母不能保证每3个月与孩子见面一次,孩子的“烦乱度”会陡然提升,对生存现状产生焦虑。情绪容易出现躯体化、恐怖、敌对、偏执、强迫、人际关系敏感等问题。
如何让这些儿童们少一些留守和流浪,远离灾难与凶险。父母的关爱无法取代,各地政府的帮扶和疏导更是责无旁贷。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并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篇5: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一) 留守儿童现状调查分析
在5天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在城口县葛城镇友谊村、红坪村、城口中学、城口葛城二小、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展开调查,主要采取了问卷调查、入户走访、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的形式。
据调查,葛城二小有留守儿童200余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0%,据葛城二小一位三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反映,留守儿童在学校各年级和各班均有分布,约占1/3左右。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问卷60份,有效问卷58份,有效率为97%。通过对问卷进行分析,发现:如表1所示
调查题目
比例说明父母外出打工时,由(外)祖父母照料学习、生活35%其他的儿童由亲戚照顾或者自己住希望与父母生活在一起90%10周岁左右更加明显学校、社会对自己十分关心78%父母在电话中教授孩子为人处世道理11%更多关心学习状况具备生活自理能力81%在学校有伙伴55%因为是留守儿童,交友会受到影响害怕与陌生人交流14%自己目前的性格形成是因为父母外出打工50%从表1的调查结论,我们可以看出:35%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照看,90%的留守儿童希望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尤其是10周岁左右的留守儿童表现得更明显,70%的留守儿童一年以上才能与父母见一次面,87%的留守儿童通常与父母进行电话联系, 81%的留守儿童经常在家做家务,生活自理能力较强,55%的`留守儿童在学校有不少伙伴,14%的留守儿童害怕见陌生人,性格较内向,比较自卑。在调查问卷的主观题部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理想中的生活就是能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调查留守儿童“最想对父母说的一句话”时,多数孩子“希望爸爸妈妈早点回来”、“我想你们,我会好好学习的”“爸爸妈妈辛苦了”,部分学生表示“爸爸妈妈快来接我”“爸爸妈妈能多关心我”,这一方面反映了留守儿童与其他孩子相比更加成熟,另一方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外打工的父母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够,亲子关系不够融洽。通过与葛城二小的老师交流和问卷调查过程中我们的亲身经历总结出,留守儿童主要有以下特征:
1、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上表现参差不齐。我们在入户调查中一位叫做王浩然的小男孩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品学兼优,能够熟练地背诵古诗、唱英文歌,在家还要照顾仅仅2岁多的妹妹。他很理解爸爸妈妈离开家外出打工,在问到他最想对爸爸妈妈说的一句话的时候,他希望父母能早点休息,懂事程度已经超过同龄人。但也有的留守儿童劣迹斑斑,据葛城二小的一位老师反映,一位留守儿童有偷窃行为,经常偷窃超市里的商品卖给同学。
2、性格方面。不少留守儿童较内向、自闭,逆反心理较重。据老师反映,有些留守儿童很渴望和他人交流,但由于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外出打工,孩子的人际交流能力没有得到有效培训,而祖(外)父母多数情况下也缺乏这方面的技能,因此,当这些孩子长大后,人际交流的能力并没有得到同步发展,因而很难和别人沟通。小学和初中是留守儿童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而他们的监护人尤其是爷爷奶奶通常溺爱他们,造成了他们的任性;另一方面,和老人一起生活的孩子在反应力、思想行为方面相对其他孩子要缓慢一些,这也造成了日后和他人交流产生障碍。
篇6:留守儿童的权利保障研究论文
留守儿童的权利保障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向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过与实施,使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工作法律化、系统化。本文研究的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问题,建立委托监护制度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留守儿童;权利保护;委托监护
一、留守儿童的概念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由于农村的人地矛盾尖锐,在政治、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在城乡二元化和现有户籍制度下,进城务工人员无法真正融入和扎根到城市中,加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使他们被迫与自己的子女分开,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了“留守儿童”。根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留守儿童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二、留守儿童的特点
(一)生活方面。留守儿童尤其是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的家庭,一般都是因为家庭贫困务农的收入难以支撑家庭生活,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才选择到城市里打工赚钱维持家庭生活。但是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因为没有什么技能在城市里付出了大量的劳力还是只换来了微薄的收入,留守儿童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很重要,但是很多留守儿童只能勉强达到吃饱的状态。
(二)心理方面。留守儿童因为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亲情处于饥渴状态,遇到困难的时候,无法及时向父母倾诉,父母也无法帮其加以解决,时间一长,留守儿童就变得自闭,不愿说话;有些留守儿童在父母都在身边的儿童面前产生了自卑心理,有的孩子不理解为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自己却不能,在这种心理障碍下会缺乏自信心,自暴自弃;还有些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出门打工是因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由此产生了怨恨心理,在这种心理下慢慢和父母疏远,产生叛逆和逆反心理。
(三)学习方面。很多留守儿童是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大多年老体弱,思想观念落后,他们最多只能保证孩子吃饱穿暖,至于学习方面就无能为力了。而留守儿童因为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差,成绩好与不好也没人关心,逐渐就对学习产生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当孩子厌学、逃学的时候,他们就会把精力放在上网、娱乐等一些和自己年龄不相符合的事情上面,慢慢地有些留守儿童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留守儿童的权利现状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应该享有的包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在内的数十种权利,同时确立了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等4项保障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权利第一类基本人权,生存权、发展权、人格权、平等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二是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权利,受保护权、优先受助权、减免刑事责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理所当然是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保护并享有以上所列举的权利,但是现实是留守儿童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权利比起普通儿童来说更容易受侵犯。如教育权,很多留守儿童在无父母监管和委托监管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在义务教育阶段就逃学甚至是辍学;再如受保护权,留守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时间也缺乏应变和自救的能力,甚至对某些事物和现象的好坏缺乏辨识能力,因此容易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方向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这部法律虽然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作了全面的保护性规定,但是和《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一样因其较多的原则性规定和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没有详细明确的界定,不是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因泛而宽和缺乏操作性而被广为诟病,在保护留守儿童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做如下修订:
(一)设立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儿童权利公约》的四大原则之一就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笼统地规定了家庭、社会、学校、司法保护,但是对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却没有做细化的规定。只有确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制定地方实施条例的时候才能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结合各省情况制定出适宜的措施来保护其权利。
(二)监护履行监护义务瑕疵责任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条对监护人在监护未成年人时行为存在瑕疵时规定了一定的责任,但这种责任方式较为和缓,同时因为责任方式的笼统性致使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而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为经常不能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更经常出现履行监护义务的瑕疵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该在法律责任部分进行详细周密的规定,当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对留守儿童的义务时,首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其进行警告、训诫;如监护人继续不适当地履行其义务,可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严重损害留守儿童利益的,可通过司法机关撤销其监护权,签发禁止令,禁止法定代理人一定时期内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
五、设立委托监护制度
(一)委托监护的概念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是指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
(二)委托监护的性质
传统上的监护都具有排他性的,委托监护产生后与原有监护权的衔接与协调便成为设计这种监护制度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当然,这种监护权的主体是限定的,并且在留守儿童回复到法定监护人控制之下时,这种监护权将不再存在。从这方面来说,这种监护具有临时性。在法定监护中,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l)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中选任,而且选任具有次序性;指定监护中,也是由法院指定都有监护能力、监护资格的人中一个担任,而根据《未保法》十六条的规定,委托监护一般是法定监护人将留守儿童委托给其他人进行监护,尽管在这种模式下,委托人可以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此时也并不是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协议取得监护资格。此时的监护相当为一种“临时监护”[2],而且这种监护是和法定监护并存的,并不具有排他性。
(三)委托监护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监护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权利,遵循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模式应作如下的细化:首先,委托监护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来进行,受托人可以是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父母,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者学校等。委托人作为委托方应尽到合理选任受托人的义务。为了能使留守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或资格,具有如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受托人:1、年老体弱,无力监管留守儿童的;2、一人同时监管2名以上的留守儿童的;3、有吸烟、酗酒、赌博、家庭暴力倾向等恶习的,有可能损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4、学校软、硬件设施达不到监管留守儿童条件的;5、有其他不利于留守儿童身心的情形。如果委托人尽不到合理选任受托人的义务,使留守儿童疏于照顾、身心受损的,委托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可以是警告、训诫,也可以是现金罚,还可以效仿国外设定一定时间禁止其和留守儿童的接触,由社会福利机构对留守儿童代管。受托人对留守儿童负有如下义务:保护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管理和保护留守儿童的财产,代理留守儿童进行民事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在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当然委托人也可以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的职责范围。
(四)如何监督受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留守儿童父母通常是不和留守儿童生活在一起的,因此在监督受托监护人是否合理履行监护职责确有困难。此时留守儿童的其他亲戚、朋友、学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负有监督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当发现委托监护人怠于或疏于履行监护义务时,可以将该情况反映给留守儿童监护的委托人即其父母,其父母可以根据之前口头或书面的约定来处理该情况。如果怠于或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比较偶发和后果较为轻微,委托人可以口头提出并让受托人予以改正,或者通过减少报酬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这种怠于、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是经常性的和后果较为严重,则委托人可以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选择更换更适合的人作为留守儿童的受托监护人。
(五)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报酬问题
在委托监护中,受托人承担了教育、照管、保护留守儿童的义务,而其权利却较少,这种关系中被人称为片面义务,这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状况可以通过委托人对受托人支付合理的报酬来实现。委托人可以根据受托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时间、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委托费用,因此当受托人不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报酬,受托人享有向委托人要求支付报酬的权利。
[参考文献]
[1]林维,牛凯,吴用,苗鸣宇,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法规完善研究[J].调查与研究,2012.7.
[2]陈子文.建立在校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制度可行性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3.
篇7:浅析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法律保护
浅析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法律保护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离开农村去大城市务工,然而,他们的孩子却不得不留在农村学习,得不到父母的照顾,且这些留守儿童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采取法律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人身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应法律保护对策,旨在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使其学习和生活都能够更好地发展。
论文关键词:留守儿童 受教育权 法律权益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其中之一就是留守儿童问题。许多在外务工的人员只能自己进城的,但是却无力让孩子进城就读。所以,他们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由父母中的一方或托付他人代为照管,而子女在一年中也很少能和他们见面,甚至好几年也盼不到与父母相聚。这不仅增加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父母来自教育、医疗、交通及住宿等方面的压力。而且,长此以往也制约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法律保护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 据统计,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有隔辈监护,单亲监护以及亲友监护。而且在农村留守儿童中,绝大多数是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在我们调查的300户中,大约有60%的孩子是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有27%的孩子是单亲监护,大约13%是和其他亲戚住在一起。
这样,农村留守儿童从父母的双亲监护向非亲权的监护或着单亲监护转变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监护的不力。对于隔辈监护而言,这些监护人大都是年迈的老人,他们的健康状况也不是很好,身体身体较弱或是患有疾病,有的甚至久病不得不常年卧床。因而,他们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管已是极其不易,更不用说给予这些儿童更好的照顾来满足他们情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另外,这些老年人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子里,很少接受大城市中各方面的信息,这样由祖辈教育在观念和方法也是有所滞后,极易使这些孩子产生娇生惯养及放任自流的教育倾向。特别是,他们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可见,隔辈监护必然会使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弱化。
对于单亲监护的方式来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般是由农村留守儿童的父亲外出打工,由母亲对这些留守儿童行使监护职责,照顾这些留守儿童的生活,对他们进行管理和教育。但是,由于单亲监护人的母亲不仅要负责耕作自己的承包地和农田,还要照顾患病的亲人,因此,单亲监护的母亲在承受沉重的劳动负荷以及巨大的生活压力下,根本无法给予留守儿童适当的监护,这势必会损害孩子获得适当监护的权益与受教育的权益。
除了上述两种监护类型外,还有的就是由成年的亲属或朋友来对这些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监护。这些亲属和朋友一般也都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这就会使被监护的留守儿童处于管教真空的状态。而由同辈的兄、姐对其监护,一方面,此类监护人有的自身年龄尚小,并且也缺乏监护的能力,客观上无法去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面,有的自身缺乏教育能力,经常酗酒斗殴,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甚至,触犯法律。所以,此种监护也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益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
(二)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重视不足
无论社会发展程度的高低,教育都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民个人人格形成和发展,同时也是培育作为民主政治具体承担着的重要途径。此外,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基本保障了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然而,近些年来留守儿童受教育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在农村,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出外打工维持生计,无法在孩子身边帮助他们学习,因此,他们中有的孩子缺少监管,加之自制力薄弱,难以形成正确的学习观,而且无心学习,学习成绩也普遍偏低。此外,对于单亲家庭或是在祖父母辈的隔代监管中,这些孩子在饮食起居上有保障,然而,长久生活在不完全的家庭环境中对其自身的成长也或多或少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后果,极其容易导致孩子的性格缺陷以及心理障碍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他们逐渐出现厌学,甚至是辍学。
另外,除了上述所说的留守儿童家庭因素影响外,还存在学校教育的因素。首先,有的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教学设施不齐全,教育质量偏低,无法让留守儿童与城市的孩子一样获得平等的教育资源。其次,在一些偏远山区,教师资源资源匮乏。因而,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教育水平。最后,有些留守儿童处于叛逆期,不遵守学校的监管,在管理不了时,学校并没有积极处理,采取开除方式来规避学校责任。最终,使有些留守儿童流入社会成为问题儿童,以致使其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
(三)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因其家庭无法给予有效的保护,自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少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易产生人身安全问题。近日就有报道,在江西,宜春,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李细秀老人的五个孙子孙女,同时溺亡于村后的一口水塘。出事时,李细秀得到孙子报信,急忙向村里人求救,然而,却没有找到一个能下水救人的年轻人,因为这个季节,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而且,近些年也频繁发生留守儿童各种悲剧事件,7月湖南省涟源县遭遇一场特大洪灾,12名儿童死亡,其中11名是留守儿童。11月,广西贺州鞭炮黑作坊爆炸,11名被哄骗来的留守儿童受伤,扶风县5名小学生相约自杀,其中4名是留守儿童。 这次5名留守儿童的溺亡,全村找不到一个年轻人施救。 而且,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他们大都缺少父母关爱和教育,在心理和行为上极易产生消极情绪,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是与社会上不良分子混在一起,甚至触犯刑法,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危害。
篇8:留守儿童论文
摘要: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新时期的特殊群体,使学校的教育和教学遇到严峻地挑战。让我们用师爱弥补父爱和母爱,关心留守儿童心里安全;把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社会紧密连接,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让留守儿童获得健康、愉快地成长,有利于满足个体素质发展需求,稳定农村家庭幸福,建设和谐校园文化,丰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新时期的特殊群体,由于受亲情关爱缺失,家庭教育缺乏,在安全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从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心理健康失衡等角度,对“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进行分析。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留守儿童使学校的教育和教学遇到严峻地挑战。我对班级中22名“留守儿童”作了调查:这些孩子大多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守着,首先隔代的亲情关系,使得监护者在养育和管教方面过分溺爱,缺少必要的限制,从而容易让这些孩子养成不良的习惯。其次他们因大多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较低的人,对安全重视不够,或者没有安全意识,很少进行安全教育。当孩子有违纪现象时,有少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包容和支持,这样,纵容一些孩子养成了不听话、打架、上网、逃学、撒谎等坏习惯,不利于孩子安全、健康成长。面对这些现状,我们是这样做的:
一、用师爱弥补父爱和母爱,关心留守儿童心里安全。
留守儿童对未来充满希望,然而,从他们平时的成长日记里,我看到了他们因为家庭的缺少关爱,心里存在着迷茫。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空落,感到寂寞,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寂寞的心理必然导致精神上的空虚,进而导致行为上的出格。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和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为此我们学校专门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将留守儿童分成了12个组,每个组有两个“爱心妈妈”。“爱心妈妈”细心呵护他们,随时与孩子们交流思想、排解困苦,随时让学生感到很安全,带着学生与其远离的父母进行电话联系,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的各方面的情况,让父母经常了解孩子成长过程的细微变化。我就是我们班的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在与孩子谈心中,我了解到孩子的心里,他们周末都被监护人绑在家里看电视,不许出门同小伙伴们玩耍,因为出门怕孩子安全出问题。而孩子们又非常羡慕那些爸爸妈妈都在家的同伴,经常周末由爸爸妈妈带出去玩,而一到周末他们的心里就感到很失落。知道这事以后,周末我就带着这些孩子来到大关镇的文化站参观,他们在文化站的娱乐室里打乒乓球、下象棋、看书……看着孩子那开心、灿烂的笑容,我想这些留守儿童是多么渴望周末有人陪着走出家门好好玩玩,放松一下啊!我还经常利用周末或活动课时间带着这些孩子在镇政府前的广场以及附近的工厂参观,满足他们心里的需求。
我班上还有一名留守儿童超超,记得刚上一年级时他性格比较孤僻,经常早到或迟到,有时候早晨6点就到校,看见校园内没学生,他就一人到外面去玩,又没有时间概念,再次到校时就迟到,有时课间翻学校的后墙溜出去玩,长期是饱一餐饿一餐。像超超这一类的留守儿童,他们的行为给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作为老师我给予他更多的关心,我积极主动地和他多方面的沟通,虚寒温暖,问他有没有吃饭,从他摇头和点头中了解他的内心世界。
在他冷的时候把我家孩子的衣服、鞋拿给他穿;没吃饭时,买包子给他吃,拿牛奶给他喝,老师们也经常把他叫进办公室,给他一些吃的东西,真正走进他的心灵,多观察他的发展变化,以及时了解、疏导他的心理问题。今年学校庆“六一”广播操展演活动时,他看见同学们都穿着整齐的校服准备参加比赛时,心里感到特别失落,数学老师知道后,马上将自己的孩子校服送给他穿,让他和同学们一样快乐地过“六一”儿童节。
在我任教的班级中,留守儿童能够完全自觉地努力学习,并取得好成绩的并不多。心理问题影响到学习态度,大多对学习缺乏自信,成绩普遍较差,甚至出现了厌学心理;大多数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因为思念父母而分散了学习精力;在家里祖父母年纪大、文化低,没办法辅导孩子学习……针对留守儿童这一心里,老师们总是利用课间时间给这些孩子补缺补差,在班级中营造互助互爱的氛围,以主题队会、互结对子、节日祝福等形式,让人人都沐浴在爱的阳光中。
二、与家庭紧密连接,教育留守儿童注意安全。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指出,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就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容易倒塌。”由此可见,与家庭紧密连接,将是加强教育留守儿童安全的重要途径。因此,每年春季开学的时候正逢春节过后,大多留守儿童的家长还没出去打工,学校就利用这个时间要求各个班都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让家长交流在外工作的情况,以及对孩子的期望,利用学生父母创业艰辛的事迹来激励他们,使其变成学生学习的动力,鞭策他们不断进取。
记得今年我们班的留守儿童家长会上,瑞瑞同学的爸爸是一位建筑瓦工,他就向孩子们讲述了他的一天工作情况以及工作时必须做到的安全防护工作,孩子们都惊讶了,他一天的工作是多么辛苦,而世界上那么多的高楼大厦正是无数像瑞瑞爸爸一样的建筑工人一点一点地垒筑起来的,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多么高,孩子们深深懂得只有自己在家、在学校安全、快乐地生活,努力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父母在外才真正安心工作。在家长会上我还与学生家长谈儿童心理,现代环境下的孩子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我还利用“班班通”让留守儿童家长认真观看了《交通安全教育》和《游泳知识与防溺水安全教育》两部影片,让父母一定要强化实际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意识,孩子在家应该干什么,不能做什么,处处做到安全教育。让孩子从细微处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
三、与社会紧密连接,提高留守儿童安全意识。
卅铺中心小学地处206国道东侧,出校门就是合安路,交通安全是学校一直以来最关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有效避免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危害,学校特请来桐城市交警三中队从落实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入手,多措并举,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一是每天中午放学时间、下午放学时间交通警察提前五分钟来到学校前的公路旁护送学生过马路,每天学校安排值日领导和值日老师协助交通警察护送学生过马路。二是组织交通民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展示交通安全图片,作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等,强化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把交通事故案例做成板报来警示教育师生;四是组织“留守儿童”与交通民警开展互动交流活动,畅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使孩子们增强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安全教育,我们经常利用班会、队会、晨会对留守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多次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强化他们安全意识,评选“校园安全之星”。
总而言之,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让我们用师爱弥补父爱和母爱,关心留守儿童心里安全;把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社会紧密连接,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让留守儿童获得健康、愉快地成长,有利于满足个体素质发展需求,稳定农村家庭幸福,建设和谐校园文化,丰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9:留守儿童论文
一、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现状的成因分析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佳,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层面、社会层面的原因,也有学校层面、政府层面的原因。
1.家庭层面
家庭是人出生后的第一所学校。大多数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确的亲情关怀。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都很不好;其次,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者外婆这些祖辈,他们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有的甚至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上的精力有限,而且大多数祖辈只关心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忽略心理健康,加之在农村,祖辈的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不能在留守儿童的学习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更不能兼顾法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社会层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尤其是边缘山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不想再过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日子,他们想带领自己的孩子走出这片穷乡僻壤。因此,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打工,从而使子女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可以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原因。
3.学校层面
学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在思想政治教学方面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但是在偏远的农村,没有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更有甚者,有的学校根本没有开设这一课程,更别谈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了。其次,学校是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他们渴望在这里收获知识和关爱。而大多数老师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关心和爱护,这也是造成留守儿童问题存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4.政府层面
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程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再加上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大多数农民工与其未成年子女长期“两地分居”;其次,在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也没有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忽略了对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政府部门的放任不管,让留守儿童在其错误的人生道路上渐行渐远。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复杂综合性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关注和解决,家庭和社会都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
1.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
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变革现行的户籍制度,鼓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与父母团圆。农民工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情况,为了给予子女衣食无忧的生活才来到城市打工的。长期与子女分开也让农民工不能全心全意在城市工作,只有改变现在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与其未成年孩子长期“两地分居”的状况,促使更多的农民工及其子女更好的融入到城市生活,使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儿童结束远离父母的留守生活,健康的成长。其次,对进城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实行优惠的教育政策。政府应完善和推动有关留守儿童与家长共同进城生活的政策,特别建立和健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
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使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教育权益。再次,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帮助和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应该深入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了解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切身情况,建立以政府为主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真正关心留守儿童的各项具体措施并且落实到实处。最后,政府必须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经济,逐步缩小城乡经济差距。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样既能减少进城务工人员,让子女和父母团圆,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最终有利于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
2.注重家庭的亲情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想解决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应该从家庭抓起。第一、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目前,许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对孩子家庭教育的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误区。有的父母认为,改变家庭经济环境,为孩子提供物质帮助是最重要的;有的父母则认为,只要孩子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都可以最大限度的放纵孩子,不需要父母陪伴在身边;还有的父母认为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没有能力教育孩子,干脆就放任孩子不管。其实,这些都是导致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孩子一出生,首先接触的就是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然而,许多父母在孩子的各种意识形成的初期离开孩子外出打工,孩子缺失父母的早期教育和关爱,因此在思想、道德、情感、心理等多方面都存在偏差。所以,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尤为重要。如果父母不得已必须出门打工,必须增加与子女的联系,不仅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方面,也要着重关心子女的思想情感、心理健康、意识教育等方面;其次,外出打工的父母必须为留守在家的子女挑选一位合适的监护人,多与监护人联系,让子女感受到父母的关爱。第二、为孩子挑选一位合适的监护人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由祖辈看管或者寄宿在学校,祖辈由于身体状况、知识水平、生活条件等原因不能照顾到孩子的方方面面。要么放任孩子不管,要么溺爱孩子,不能给予孩子正确的家庭教育,甚至有的祖辈只关心孩子的衣食起居方面,而对孩子的学业、心理发展等方面一无所知。寄宿在学校的孩子缺乏父母的关爱,更是一步步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轨道。所以,外出打工的父母必须为孩子挑选一位合适的监护人。这个监护人不仅要关心孩子的日常生活,更应该对孩子的学业、心理、思想等各个方面负责做到真心关心孩子,补足孩子从父母这里缺失的爱。监护人还应及时与学校、父母联系,了解孩子的一切情况,做孩子的良师益友。
3.加强学校方面对留守儿童的重视
第一、建立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关爱机制。在农村,大多数留守儿童缺失家庭教育,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因此,学校就成为了留守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农村学校一般都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是无暇顾及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许多留守儿童有了心理问题也无处倾述。所以,学校应建立老师———学生之间的的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关爱机制,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思想上的正确引导,让学生感受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有学生的关心,老师的关爱,最终促进学生的思想、心理的健康成长。
第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设置专门的思想政治教师。许多农村学校由于环境艰苦、薪资水平低等等因素,导师学校缺失大量的教师,甚至出现一师教多学科的情况。有的学校教师年龄偏大,没有年轻教师加入,导致学校教学思想陈旧、教学方法落后、学生学习丧失兴趣。更有甚者,有的学校根本没有配备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老师,学生也就不能学到该方面的知识。使得本来就已存在的留守儿童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更加严重。因此,学校方面应该创造条件吸引更多年轻有为的教师,传授学生新知识、新思想、新理念。而且学校应配备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可能的话,成立专门的针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小组,引导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提高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
第三、健全留守儿童寄宿制农村留守儿童的家距离学校较远或者没有找到适当的监护人时就会选择寄宿在学校,而在寄宿学校老师就成为了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学校应该建立温暖的充满关爱的生活环境,使学校成为留守儿童的另一个家。这里有亲入姐妹的同学,有父母般慈爱的老师,使留守儿童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遇到困难时,都能及时得到老师的帮助。良好的生活环境可以促进留守儿童心理、生理的健康发展,提高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素质,学会为人处世之道,最终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篇10:留守儿童论文
摘要:农村学前留守儿童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客观存在, 既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客观原因, 也有农村家庭外出务工方面的主观考量。研究发现, 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发展主要存在营养健康不良、情感交流障碍、早期智力开发受阻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智力或身体不健全的儿童, 更是得不到系统的康复训练与教育。因此, 应提高学前留守儿童营养保健水平, 加强父母与儿童之间的情感交流, 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 尤其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留守儿童。
关键词:学前留守儿童; 发展困境; 学前教育;
学前留守儿童, 指的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 儿童自己留守在户籍所在地, 由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6周岁及以下的未入学儿童。[1]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结构制约下, 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地区流动和迁徙, 进城务工人员不得不将孩子留在农村老家, 这些孩子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监护而成为“留守儿童”。
一、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产生及其发展困境
农村留守儿童从区域分布来看, 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研究者走访了中部地区典型的山区Y县, 这里的农村留守儿童非常普遍。统计显示, Y县在园幼儿规模为2850人, 其中学前留守儿童有1780人, 占比60%以上。实地调查发现, 当地留守儿童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国家实施义务教育, 虽然免去了学生的学费和书杂费, 而且当地不少学生享受到了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但广大农村家庭并没有因此就减轻了教育负担。在缺少收入来源的情况下, 外出打工是当地农村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 所从事的工作不稳定, 经济收入有限, 无法将子女带到城里读书, 只好将子女留在家里, 于是当地农村家庭学前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这些儿童的发展困境主要表现在生理性、心理性和成就性弱势方面。
(一) 生理性弱势留守儿童:营养健康不良
外出务工的年轻父母将出生不久的孩子留在农村老家, 致使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婴儿得不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 直接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有研究者调查发现,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正常体型比例均略高于70%, 而留守儿童处于轻度消瘦、中重度消瘦的比例远高于非留守儿童, 超重与肥胖儿的比例远低于非留守儿童。[2]多数学前留守儿童在安全、卫生、自我保护等健康领域知识非常缺乏。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 农村儿童两周患病率为11.20%, 与父母均在家的儿童 (10.46%) 相比, 留守儿童两周患病率要高出许多, 达到14%。父母, 尤其是母亲的外出更容易使家庭疏忽对儿童饮食、日常卫生等情况的关注, 从而恶化儿童患病结构及状况, 使其更易患急性感染性疾病。[3]
(二) 心理性弱势留守儿童:情感交流障碍
幼儿期是依恋关系建立的关键期, 农村留守幼儿由于得不到足够的父母爱护, 其依恋关系的建立存在更多的阻碍因素。虽然留守儿童有爷爷奶奶或其他的亲戚朋友照顾, 但大多注重幼儿安全和生存的需要。由于缺乏与父母的沟通, 缺乏父母爱的滋润, 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受到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由于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得父母的关爱, 其在遇到困难时不能找到感情支撑, 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 如冷漠、自卑、敏感、缺乏自信等心理问题。这常常导致问题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形成, 使开展教育工作更加困难。
二、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关爱策略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 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 共同关爱。
(一) 提高学前留守儿童营养保健水平
学前留守幼儿营养保健问题集中体现在缺乏母乳喂养、园所饮食安全、预防接种等方面。从个体生理发育角度看, 缺乏母乳喂养影响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让母亲与孩子在一起, 坚持母乳喂养, 特别是在婴儿哺乳期。幼儿园学习期间, 孩子们需在园就餐, 饮食安全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卫生部门、教育部门、食品部门等联合行动, 食物从采购到加工等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同时, 要防止儿童挑食偏食, 制订科学的食谱菜谱, 注意营养食品的合理搭配。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监测, 提高留守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效益, 对家长进行、保健知识的教育培训。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父母的相关知识水平, 降低营养不良及相关疾病的发病率, 改善农村留守幼儿的健康状况。[5]
(二) 加强父母与儿童之间的情感交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与父母的互动交流是儿童情感发展的基础。心理科学表明, 婴幼儿时期是人的认知、情感与意志等发展的重要时期。婴幼儿的认知主要是通过动作与外界事物直接接触的方式来认识客体, 其情感的产生与生理需要满足与否有关, 意志的形成则体现在对自己身体的控制, 如进食、排泄等, 每一方面的发展都离不开与父母的互动交流。解决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孩子的父母, 让父母留在孩子身边, 尽可能减少隔代教育、旁亲照顾。
(三) 提高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
祖辈和亲友要改变教育观念, 重视学前留守儿童的早期教育, 在家中尽量多添置一些适合幼儿阅读和观看的图书与音像制品。在农村幼儿园建设方面,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求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在保障合格师资的基础上, 农村幼儿园教师需要着重关注留守幼儿中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 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 强化随班就读, 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教师应特别注意, 关注留守儿童组内差异化问题,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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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留守儿童论文
摘要: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伴随着农村劳动力以流动而非转移的形式进城就业, 这一特征直接导致了农村存在大量留守儿童。本文以家庭教育为着眼点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现实困境, 提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培育农民工家庭教育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水平等措施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教育问题。
关键词:流动; 转移; 留守儿童; 教育;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 (本文所称农民工与其含义相同) 进入城市就业和居住, 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带来进城农村劳动力市民化水平的相应提高, 大量农村劳动力仍然是以流动而非转移的形式在城市和乡村间流转:农忙和春节期间返家短暂居留, 然后再匆匆回到工作地点。农村劳动力的`这种流动方式导致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 由于大量农民工无法将子女带到就业的城市, 只好将他们放在家中由父母或亲戚照看, 或者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 一方在家照顾孩子。
因为儿童性格养成和智力发展为周围家庭和社会环境所塑造, 儿童幼时的教育经历对于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以及行为模式的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教育不力, 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引发了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 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也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表明,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着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对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农村留守儿童而言, 如何为他们提供充分而坚实的教育支持, 成了国家、社会和家庭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做些粗浅的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 这在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 也给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带来了不利影响。突出的表现为:第一, 教学条件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虽然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不断加大, 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 公共品供给不足, 农村生活吸引力不足, 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条件和城市的学校相比, 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第二, 留守儿童知识面狭窄, 封闭内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大多也出身于农村, 对外界了解不够, 与城市教师交流少, 日常的教学多受限于教材内容, 从而导致农村儿童所接受的知识往往不能及时跟上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环境主要限于农村, 即使有部分儿童在假期中能到父母就业的城市游玩, 父母也难得有充分的时间陪伴孩子, 农村留守儿童知识面普遍较窄, 对新鲜事物认识不够。第三, 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这也是农村儿童学习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每年高考前后, 社会上都会有大量的有关寒门能否再出贵子的讨论, 社会比较一致的看法是, 寒门越来越难再出贵子, 这里的“寒门”主要指的是农村, 这也可以从每年高考重点高校录取的农村考生比率很低得到佐证。第四, 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突出。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厌学、缺乏耐心等问题。
显然,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问题, 还对教育公平的问题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困境制约着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农村教育的发展。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困境的成因
(一) 父母教育缺失影响留守儿童心智发展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这一生理特征使得儿童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时自然而然地存在着安全感和依靠感。留守儿童心智发育还不成熟, 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 也会产生很多困惑。当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和困惑时, 留守儿童天然地会想到寻求父母帮助。对父母之外的其他人, 即使是至亲长辈, 他们也缺乏信任。当无法向父母倾诉而又不愿求助其他长辈时, 留守儿童只能将困惑留存内心, 这直接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心智发展。同时, 出于信任和依赖, 孩子最容易模仿父母的行为, 父母正确的言行举止可以塑造规范孩子的行为举止。因此, 留守儿童父母的陪伴是儿童心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
事实上,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是希望将子女带到就业的城市接受教育的, 但由于我国城市化自身的特殊性, 很多农民工难以承担一家人在城市生活和子女教育的费用, 加之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缺乏而使其难以融入城市;城市财政压力大不愿也很难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如教育、医疗等公共物品供给, 导致农民工只能如候鸟般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流动, 无法转移成城市市民。因此, 很多农村劳动力也只能在外出就业时将子女托付给父母或亲戚照顾。农民工的流动性就业导致了大量未成年子女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 父母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缺失造成了留守儿童内心封闭、心理问题众多等社会问题, 也直接导致很多已入学的留守儿童学习兴趣不够、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
(二) 隔代教育无法专注于儿童身心教育, 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均衡成长
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将子女委托给父母或亲戚照管, 被委托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我们统称为隔代教育。作为被委托人, 无论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是其他亲戚, 他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应对举措。这是因为他们对于留守儿童首要关注的是安全, 在陪伴儿童成长过程中, 他们为孩子提供丰富的衣食, 以确保留守儿童父母返家时看到体格健壮的孩子。至于学习成绩和性格养成, 因为血缘隔代的原因, 他们要么缺乏耐心去教育, 要么没有正确的教育方法。特别是隔代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即使他们非常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和性格养成, 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 对孙辈的教育缺少方法, 能采用的方法多是简单粗暴的打骂方式, 孩子表面上唯唯诺诺遵从了教诲, 但由于没有真正理解错在什么地方, 不明白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 这种教育的结果也无法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正向的导向作用。更有很多老人对孙辈天然的溺爱, 看到孙辈的学习成绩不理想或行为不规范, 也往往不去纠正, 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这种放任的方式进一步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健康, 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遵守规则的社会习惯。
三、改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分析
(一) 深入进行城市化模式改革, 推进进城农村劳动力转移式就业
农村劳动力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进行教育的原因在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就业方式, 因此, 推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 这需要政府推进城市化模式改革, 清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 引导农民工自愿转移成为城市居民。农民工如果想在城市安居, 成为市民, 需要政府提供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第一, 加大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 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可以将一部分预算费用转移到医疗、教育等领域, 如维护市容整洁的费用等。有些城市为了城市的表面整洁, 雇用大量城管禁止流动摊贩摆摊, 这实际上减弱了城市的活力。这部分费用完全可以应用到其他领域。政府也可以通过适度让利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到医疗、教育等领域, 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第二, 要求就业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解除农民工进城居住的后顾之忧。第三, 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实施社区化管理。农民工难以顺利市民化的一个制约因素是难以融入城市社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就业, 缺乏情感上的归属和社会关系网络支持, 而在乡村则存在大量的熟人亲友, 情感上有归属感, 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能得到乡邻和亲朋有效的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应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化管理, 引导农民工融入所生活的社区, 为他们提供与社区居民无差别的待遇。第四,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放宽农民工落户的限制。对农民工落户, 可以不以购房为前置条件, 也不要强制农民工退出承包的土地, 等到农民工从精神和经济上真正转化为城市居民, 再逐步引导他们退出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 加强农民工教育子女意识和教育方式的培训
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 虽然大多数农民工意识到子女教育非常重要, 但还是对子女教育的认识不够深入, 也缺乏有效的教育方法。目前, 国内很多农民工输出大省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 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但很少有地方政府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方法的培训。地方政府关心的是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 但事实上, 农民工更关心子女的教育, 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教育改变命运, 不再重复自己的就业道路。但由于认识不深入和缺乏方法, 他们往往在看到子女学习成绩不够理想时, 早早放弃了子女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打算。因此, 地方政府可以在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的同时, 为他们提供家庭教育的培训, 引导他们鼓励和支持子女的教育, 指导他们科学教育的方法。对于农民工外出委托照管孩子的亲人, 地方政府在平时也可以在农闲时为他们提供专门性的培训, 培育他们教育留守儿童心智发展的意识和教育方法。
结语
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有的现象, 要有效解决这一关系国家全面科学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 需要国家、家庭和社会通力协作, 着重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模式变革, 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 从制度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得到和城镇儿童同样的家庭及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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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研究论文
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研究论文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向城市聚集,在这些农民工中有相当一部分已为人父母,他们外出后将子女留在农村交由老人、亲戚、朋友抚养,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令人堪忧。剖析存在的问题,探寻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是我们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迫于生活大量农村劳动力来到城市务工,这些人中有很大部分已为人父母,他们外出务工后留下子女交由家中老人、亲戚及朋友照顾。据2014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人,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这些留守儿童大部分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由于受家庭经济状况限制和农村老人素来勤俭节约,他们在生活上因得不到精心照料而缺乏营养。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忙于农活和家务,无暇照看使留守儿童遭受意外伤害。临时监护人文化素质较低不能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学习成绩、成长经历等方面不同程度受到一定影响。
2.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2.1严重的心理缺陷
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呵护,亲情失落使他们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心理情感失去依附,看着别的孩子与父母亲密接触,内心感到无比的孤独。亲情的失落使一些留守儿童性格扭曲,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表现出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情感冷漠对他人缺少爱心,情绪不稳时常焦虑粗暴,行为极端做出过激的事情,生性多疑缺乏信任感、自私狭隘缺乏包容心等个性特征。这些心理缺陷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性格、品德形成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判断。
2.2教育缺失
教育缺失是留守儿童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享受不到与城市孩子均等的教育资源。大多数农村学校与城里学校相比其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都落后于城市学校,享受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二是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子女期待值不高。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认识不到知识的重要性,认为读不了书就外出打工,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上。三是临时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由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四是家务活的牵绊影响了学习。有的留守儿童家庭因家里缺少劳动力不得不帮助家里承担一些家务活,因此影响了学习。
2.3监护不力
多数留守儿童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不能很好行使监护义务。一是不能很好照顾留守儿童生活。儿童阶段是孩子身体发育的重要时期,合理的膳食营养结构有助于孩子身体健康发育。但有的家庭因经济困难不能为孩子提供必要的膳食营养,而有的家庭因监护人不懂得科学搭配膳食营养。由于缺乏父母的.精心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二是留守儿童人生安全受到威胁。在农村,由于监护人需承担农活和家务,对留守儿童疏于管护,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溺水、车祸、打斗等导致意外伤亡的事件屡见不鲜。
2.4行为习惯较差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监护人在管教孩子时大多不很严厉,只要不犯大错,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从而从容了孩子不良习惯的养成。一是自控力弱。在家不听监护人教导,对监护人抵触情绪在,常常语气生硬顶撞老人,做事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老师管理,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不认真听讲,心胸狭窄常与同学发生冲突。二是明辨是非能力差。性格偏执不能正确看待问题,一旦受社会上负面因素影响容易被不良青年拉拢利用,喝酒、抽烟、吸毒,沉溺于网络游戏,参与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
3.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应对措施
3.1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建立有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长效机制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一是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政府要提高对留守儿童工作的认识,引导和支持学校、社区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机制,为留守儿童搭建亲情电话、网络视频等与家长沟通的平台,以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感情交流。二是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学校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统计工作,建立留守儿童电子学籍系统,实现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建立起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与监护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三是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发展。妇联、团委等社会组织及各类社会团体要其实肩负起关爱留守儿童的义务,通过在小区设立“心语小屋”,组建一批有责任心的农村妇女担任爱心妈妈等方式倾听孩子的心声,抚慰孩子心灵。
3.2对问题儿童进行心理疏导
部分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失去亲人的关爱而出现了心理障碍,造成品德、行为等出现偏差而成为“问题儿童”。“问题儿童”是留守儿童的特殊群体,如果引导不好就有可能加重他们的心理疾病,行为走向极端做出过激的事情,必须引起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家长要随时保持与孩子的联系,与孩子进行交心谈心了解孩子的心理动向,从精神上多给予亲情安慰。学校要注意研究“问题儿童”的品德、行为等特殊心理现象,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障碍和品德行为问题,由懂心理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对问题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正,化解他们的心疾帮助他们走过人生的关键时期。教育部门要重视“问题儿童”工作,敦促学校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妇联、共青团等组织通过举办爱心活动为问题儿童搭建“爱心屋”,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3.3呼唤父母的回归
父母的监护和教育是留守儿童内心的渴望,减少他们与父母的分离,让外出务工父母回到子女身边,使更多孩子能在父母的陪护下健康成长,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之策。父母在外出务工挣钱的同時要兼顾子女的感受,在不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况下尽量降低母亲的外出率,尽量让母亲留下来陪伴孩子。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外出农民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争取回乡创业,这样既能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又照顾了家中孩子,回乡人员应把在外务工学到的技能用于自主创业。政府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农民工在家乡就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特别是母亲在当地就业的机会,缓解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离而造成的亲情缺失,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资金、政策、信息、培训等帮助。
3.4呼吁城市对留守儿童的接纳
改革开放后,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人同样的待遇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应有之策,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逐渐实现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化,使留守儿童能跟随父母共同生活在城市。首先要切实解决户籍问题。农民工市民化转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在城市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内接纳农民工及其家庭,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其次要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政府要出台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改变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的政策,农民工子女在教育上要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待遇,使农民工子女能享受教育公平就地就近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