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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WTO对中国电信业影响的分析
论WTO对中国电信业影响的分析
一、中国电信行业的实力评价
通信业全年业务收入完成3,498亿元,通信业增加值完成2,098亿元,通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5%。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25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达到6.8%。・20末,全国光缆线路长度达125万公里,长途业务电路达370万路,长途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549万路端,全年局用交换机容量达到179亿门,中国电信互联网国内总带宽达到800G,国际出口带宽达到2,000M;互联网端口达到348万个。・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526万户,无线寻呼用户达5,000万户。2000年全国移动通信交换机容量达到1.3亿户,GSM数字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占总容量的93%。2000年移动通信信道达385万个;移动通信机站达8万多个。移动通信网,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96%以上县(市),并与63个国家开通了国际自动漫游业务。・全年电话普及率达到20.1部/百人;城市电话普及率39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6.7部/百人。己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达80%。
二、中国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
1、美国和欧盟地中国基础电信开放提出的条件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基础电信的开放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条件(要价)。美国政府提出的反映美国电信企业愿望的要价是:
(1)建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完成电信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彻底分高;
(2)制订具有透明度的和非歧视性的电信管理规定;
(3)对外国电信服务者给予国民待遇,尽快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增值电信市场,准许外商投资并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4)提交其他增值电信服务、无线移动通信服务的时间表。有线电信服务包括国际长途服务向国内和国际公司开放竞争的分阶段的时间表。结束中国电信在国际电信服务中的垄断地位,和在基础电信服务领域与中国联通公司两家垄断市场的局面。 欧盟对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的指导原则与美国也是大同小异。
2、中国电信市场目前的开放程度总体来说,中国电信业已具备加入WTO的条件:
(1)中国电信设备市场对外开放本来就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中国电信设备市场对外开放,本来就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且透明度很高;在引进设备和技术时,遵循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在通信设备中程控交换机,是利用外资最早和最多的行业;“六五”期间约利用外资外资1美元,“七五”期间约2亿美元,“八五”期间约5亿美元,外资企业生产能力占全国的70%平以上;移动通信已有20多家合资企业,其中诺基亚、摩托罗拉、爱立信市场占有率在70%以上。光纤市场传输设备企业,大多是与国外同类知名企业的合资企业;卫星通信、传真机、微波通信基本上是整机进口,合资企业较少。在与著名跨国企业合作中,中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大批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2)中国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格局已形成中国电信业实行改革、政企分开之后,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卫星集团、吉通、网通、铁通7大主要电信企业,经营基本电信业务。这7家公司都可以为公众提供电信服务。信息产业部还将批准“中国卫星”经营国际互联网服务。另外,国内还有几家大型专用网络公司,它们分别是教育网、科技网、外经贸部的经贸网。这些公司还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不对外营业,只在系统内部构架专用的骨干网络。除了基本业务之外,国内经营增值业务的公司接近
3,000家。他们有的经营寻呼业务,有的从事信息服务,包括ISP、ICP等。其中,接近2/3为寻呼公司,而已经登记、发了许可证的ISP将近600家。七大“基本”和三千“增值”,这就是当今中国电信企业的大棋局。目前竞争局面初步确立,但有效竞争尚不充分。虽然中国电信市场“七雄并立”,从这点看,垄断已经打破。但是,从经营业务上看,IP等增值业务和互联网等新业务竞争比较充分,但移动竞争并不充分,特别是市话几乎仍是由中国电信垄断。从市场占有率看,即使有竞争的业务,也是大的太大、小的大小。因此,要真正形成有效竞争局面仍需推动。目前中国可以挖掘和利用的通信资源还很多,加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网,以及石油、电力、海运等系统的专用通信网,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新生力量加入中同电信运营行业。
三、WTO为中国电信带来的机会
1、电信设备制造业我国电信设备市场早已向外商开放,加入WTO后,对电信设备制造业的冲击,远远没有对电信服务业的冲击大。(1)市场竞争强度不会有太大的增加。由于世界电信设备制造业的“八大金刚”都已进入我国,它们已获得了国民待遇,甚至获得了超国民待遇。我国加入WTO之后,不会有新的更强的竞争对手进入,竞争的强度不会有太大的增加。
(2)我国民族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已实现群体突破,井开始步人国际市场,加入WTO后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我国民族电信制造企业在同“八大金刚”的竞争中,“五朵金花”(巨龙、大唐、金鹏、中兴、华为)已脱颖而出,群体突破。它们自主开发的数字程控交换机,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信令系统、网管系统、ISDN、各种业务接口及软件功能,更符合中国电信网的要求。 目前我国自主开发的交换机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60%。对这些企业来说,加入WTO为他们进入国际市场扫除了一些障碍,也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因而,进入WTO后,即使对信息产品实行零关税,国外产品在价格上也没有大大的竞争力,不会对我国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带来太大的冲击。
(3)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大大降低・无论是合资企业还是民族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很大一部分的零部件都依靠进口。电子产品进口关税高达12%以上,加入WTO以后,进口关税将大幅度降低,约为3%左右,甚至信息产品零关税,这必将增强我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但是,民族电信企业与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等通信巨子相比,综合实力差距较远。加入WTO后,虽冲击不大,但仍有一定的冲击。
2、中国电信服务业遵照WTO信息技术协议和某础电信协议,中国承诺加入WTO后,将在以前取消半导体、计算机、计算机设备、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的关税限制。加入WTO后六年内,将取消外资在寻呼机、移动电话进口,以及国内固定网络电话服务等领域的地域限制。同时,将在四年内允许外资在所有电信领域中,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49%;在寻呼业务、数据压缩转发等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51%。显然,一旦中国加入WTO,中国电信市场将会形成激烈的竞争局面。合资电信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技术和服务营销策略形成的竞争优势,将迫使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国内企业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模式和降低资费价格,形成有利于消费者的竞争模式。长期以来中国消费者要求降低电信资费、移动电话单向收费、电话以秒计费和取消初装费等问题,将有可能随着中国加入WTO而彻底解决或部分地得到缓解。
四、外资电信的实力和竞争领域分析
1、外资电信的实力2000年底,除早期进入的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外,日本NTT、法国电信、德国电信、澳大利亚电信等10多家跨国电讯公司,也将准备进入中国中场。・AT&T是外资电信进入的先遣部队,早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就在北京设立临时代办处。自1984年AT&T第一次被美国司法部拆分后,实力大减,只留下长途电话业务,90年代进入移动通讯和IP宽带网业务领域。其是最早在中国成立合作公司。・目前全球最大的移动通讯运营商英国沃达丰,于2000年10月初出资20亿美金购买了中国移动2.5%股份,这是外资电信首次通过资本市场来投资中资电信。・英国电信(BT)是一家综合性电讯公司,业务种类齐全,排名在AT&T之后,位居第二。AT&T商用公司和英国电信是联盟,且形成了电信业“巨无霸”,并且联盟双方的中国合作伙伴都是中国电信。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假如AT&T―英国电信―中国电信的联盟将无人能敌。・法国电信―德国电信―中国联通,也将形成联盟。德国电信和法国电信的联盟关系,建立在一个叫Wind的合资企业上。现法国电信又开始重新和联通谈判入股和开办合资企业,二者的业务范畴比较接近,特别是联通拥有国内电信业务最齐全的牌照,是这个联盟的最大优势。・联通的主业是移动电话业务,这个联盟的初期工作重点,可能也会放在移动通讯竞争上。在这个领域,中国联通要挑战的是中国移动。不同的是英国沃达丰的加盟,更让中国移动在竞争中优势大增。・除此之外,日本NTTDOCoMo-AT&T无线通讯公司―台湾和信(KG)联盟。NTTDoCoMo进入中国市场主要借助AT&T无线通讯公司,因为AT&T向中国申请的有多个合资项目。・香港汇丰电讯和中国第四大电讯运营商―中国网通,签署建立全球IP语音通讯网络合作协议。・澳洲电讯―盈科动力―香港电信联盟。并且中国电信拥有香港电信10.86%的股份,澳洲电讯希望借助李家旗下的盈科动力,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
2、外商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合作领域和可能合作方式在中国电信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潜在高度增长和投资回报丰厚的合作领域,将成为竞争的焦点。预计这些合作领域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电信业务的开发和经营;电信技术研发和设备生产制造;电信业务、网络的软件开发与应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及应用;电信网络的优化建设;通信网络的运营;合作开发国际电信市场。 根据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从事国际电信服务贸易一般分为四种类型:・跨境提供服务:通过国际通信线路,从本国向其它国家的用户提供通信服务。・跨境消费服务:通过电话卡业务、移动手机漫游等方式,提供国际间的通信服务。・商业存在:国外公司通过在国内设立电信经营机构,参与国内电信市场的竞争。・自然人移动:国外电信公司的员工受聘于国内电信公司,从事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活动。其中商业存在方式,又分为非股权投资进入和股权投资进入:非股权投资进入形式有特许经营、管理合同、经济合作等,并可采取独立经营、参与经营、委托经营三个经营方式。股权投资进入形式,主要有不产生新实体、创建企业和企业接管等。随着中国电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股权投资进入方式,将成为未来外商进入电信市场的主要方式。由于跨国兼并的风险和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影响,预计外面进入电信市场的方式,将采用不产生新实体的股权操作,及设立股权式合资企业的方式更宜于实施。
3、外商进入电信市场的具体方式・利用国际出租线路与本地通信网络相联,形成与本地通信运营公司的合作。・申办运营许可证,成立独资运营公司。・通过直接收购或间接收购的方式,购买国内电信运营公司的股权。・与国内电信运营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在WTO规定的电信市场准许入进程中,现有各成员国基本按照由增值电信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通信设施的开放顺序,实施逐步开放。从技术与业务角度考虑,宽带网络、IP网络和第三代移动通信,有可能成为今后合作发展的重点。
篇2:WTO对中国银行业影响
WTO对中国银行业影响
一、 加入WTO对中国银行业的要求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处单方面公布的所谓中国迄今为加入WTO与美国达成的市场开放协议。这些措施据美国称将在中国加入WTO时开始实施。其实这些所谓的协议实际上只是美国的要价,其中只有农业部分完全达成协议,其他仍未完全达成。但如果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开放应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和金融服务协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有限的,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及新的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相距甚远。
底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持下,有约7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并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包括:各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 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有关银行业,两国仍继续此项目的谈判。美方资料宣称中国已经同意,加入WTO后,美资银行可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美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美合资的银行将立即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二、 加入WTO对银行业影响
1. WTO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
首先,引入国外竞争,有利于商业银行体系的完善。中国金融业的特点是庞大的、高速增长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深化不足。外资银行的进入为国内银行提供参照体系和竞争对象,将促进国内银行加快改革、加强管理。外资银行在技术、金融创新上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起到示范、激励和交流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银行业技术改进和金融创新的进程。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方式对提高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内外银行业间的人才竞争和交流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
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有利于国内银行业拓展海外业务,增设海外分支机构,以占据竞争的有利地势。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银行业到海外拓展业务将主要受自身经营状况和东道国金融监管条例的限制,而较少受到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这就有利于国内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国际竞争中促进业务发展、人才成长和技术进步。
加入世贸组织有助于推动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向国际标准靠拢。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必然要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这将促进我国银行业加强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并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既有利于规范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又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的金融监管体系,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环境。
2. WTO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挑战或不利影响
必须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迅速为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目前中国主管部门已订出开放人民币业务的时间表。人民币业务开放速度之快可能会超出多数人的预期,在“可见的未来”极有可能在所有大中城市开放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将在中国加入WTO一年后,获准为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两年后可为企业商务活动提供人民币业务,而五年后可为中国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将取消外资银行营业性分支机构地域限制,从现在的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23个城市扩大到所有中心城市,同时正式批准美国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日本东京银行深圳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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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WTO对中国保险业影响
一、 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要求
关于保险业,美方要求中国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二、 加入WTO对保险业影响
1. WTO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机遇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保险业的开放还是相当快的。截至年底,已有9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设立分公司和合资公司。不久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寿险公司。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开放试点城市上海的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10.22亿元,约占全年保费总收入的10%,同时外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8家,已经超过了中资保险公司的数量。而我们的邻国日本,在“开放”了30多年的寿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只占到1.3%的市场份额。而在我国这个开放时间不到7年的`发展中国家的保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也已经达到了这个水平。
因为《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发展中国家有保护性地开放保险业。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很低,如果一下子全面开放保险业,势必会对我国的民族保险业带来极大的冲击,既不现实,也不可行。在保险业的开放问题上,只能是坚持逐步开放的原则。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保险业的开放情况看,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并没有做到全面开放本国保险。
同样,加入WTO对完善我国的保险体系,为中国企业与个人提供更多样的保险品种,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促进国内保险业的改革和提高效率、培养人才都有巨大的作用。
2. WTO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挑战或不利影响
在加入WTO后,中国将首先开放人民币业务寿险及产险市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马永伟也表示,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大局已定,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多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三、保险业面对加入WTO的对策
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引进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更多的地域。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允许其选择分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的形式;设立寿险公司的,则允许其采取中外合资的形式,且合资的中方合作伙伴必须是保险公司。在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缓冲期”,在有限的时间内,着力于提高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适当放宽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加快其市场化进程。中资保险企业则可以采取差别化的发展战略,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篇4:WTO对中国证券业的影响
WTO对中国证券业的影响
一、 加入WTO对证券方面的要求WTO对证券市场的基本要求:证券市场的开放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其主要有以下六项基本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性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对证券市场开放的要求,是由其基本的法律原则所决定的:
(1)在可协商的`原则中,对于逐步自由化原则,外资渴望进入中国证券市场,但目前中国坚持仍然会开放B股市场,但是A股不能开放。美方则坚持提出开放整个证券市场。对于这个要求,中国仍然坚持金融部门的开放必须循序渐进。并且因为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直接开放外资进入的可能性不大。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曾经提出研究组建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的可能性,以基金的形式吸收外资进入,采取组建中外合作基金形式的可能性极大。
(2)就证券市场准入原则来说,各缔约方的证券市场应该向其它缔约方开放,除非在承担义务清单中明确规定,否则,任何缔约方不得限制外资进入本国证券市场,包括限定其最高股权比例或对单个的或累计的外国投资实行限制;不得要求缔约方必须通过特定法人实体或合营企业从事证券业务;不得限制境外投资者的数量,包括采用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等方式;不得限制外资经营证券业务的总量。
(3)就证券市场的国民待遇来说,缔约方给予外国证券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证券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包括投资品种、投资数量、投资比例等方面都不应有差别。就证券市场的透明度来说,除紧急情况之外,每一缔约方必须将其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所有的其它决定、规定以及习惯做法,最迟在生效之前予以公布,以便给国内外市场主体有充分的时间予以了解和掌握,尽量使得市场环境变得可以预见,并进而决定自身的行为取向。
二、 加入WTO对中国证券业的影响
1. WTO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的机遇
(1) 加入世贸有利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人气回升。此外,加入世贸还有利于长期建设性国际资本放心地进入我国市场,扩大外商来华投资。加入世贸也有利于我国正在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到位。
(2) 我国宏观调控手段将加快市场化步伐,股市对有关政策调控工具的反应将更加灵敏。加入世贸后我国将逐步放开金融服务市场,国际金融资本进出我国的频率将会加快,通过市场手段调控国际资本的供求成为必然选择;而加入世贸后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外利率水平的对比及市场状况,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通过有关政策工具调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将逐渐加强。
(3) 中国保险和银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资金来源的扩大。在此次中美贸易谈判后,国家可能有限度地进行中外合作基金等试点,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证券市场中引进国外投资性资金。通过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我国证券市场有条件引进一部分规范化的国际资金,发挥国际资金支持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功能。
(4) 效益不断下降的国有大企业重组任务更为迫切,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证券市场的作用。从其他国家加入世贸前后经济发展情况看,由此带来的机遇往往大于挑战,关键是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产品老化,技术更新步伐慢,业绩不可避免大幅下滑,因此发挥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对趋于衰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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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中国三大产业的影响
1.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目前关于“入世”对中国农业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入世”与政府农业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管理权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权和农产品流通管理权在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管理权又在外贸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贸工农分割、产供销分离的运行机制显然不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注:田利琪、李清柳:《贸易自由化与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经济论坛》第15期。)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第7期。)但也有学者指出,中国贸易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市场化,而WTO规则对贸易体制的规范化有一定的要求,对加快国内流通体制改革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注:金丽馥、周德军、周爱春:《面向WTO的中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年第5期。)
第二,“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加入WTO大大改善了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环境。在WTO框架下,我国进入了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可以享受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量增加,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可以灵活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减少其它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注:朱泽:《WTO与我国农业政策改革》,《调研世界》第8期。)也有学者指出,中美协议中就含有对我国出口农产品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和美国国内法律中的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使我国农产品对美出口在较长时间内仍然受制于单边措施。如果类似条款也出现在与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协议中,就无法保证未来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能完全置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之下,增加了贸易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注:曾令良、韩桢:《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与发展中国家―兼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
第三,“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尽管有学者认为“入世”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将丧失,(注:陈敏敏:《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农业保护》,《中国农村经济》第5期。)但更多的学者却认为,不同的农产品情况不同。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容易的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生产竞争优势;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困难的农产品生产,即我们常说的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具有生产竞争优势;耕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竞争优势。具体来说,粮食、油菜、糖料和一些地区的棉花等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比较优势;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比较优势较明显。(注:黄季kūn@①、马恒远:《中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国际比较和差别》,《战略与管理》20第6期。)我国农民、农业加工企业和营销组织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国际市场所需农产品,更没有大型的农业跨国公司,自然就无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注:余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396页。)
第四,“入世”与农民收入、城乡收入以及地区收入差距。在中国大多数传统农业区,农民从种植得到的收入仍然占60%以上。“入世”后,外国农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冲击会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的“卖难”矛盾,引起流通渠道的混乱,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由于“入世”后增加进口的主要是小麦、玉米和豆油等,所以会对相应的主产地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南方一些需要饲料的省区“入世”后可以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价格低廉的玉米,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就成了受益者。(注:应育松:《“入世”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现代财经》2001年第6期。)农民之间,特别是西部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农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将增大。(注:雷海章:《WTO与中国农业应对策略》,《湖南农业大学学报》年第2期。)据预测,“入世”后至,全国农民实际收入将会下降2.4%左右,而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则会增加4.6%,城乡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加剧农村“贫困永久化”危机。(注:张玉和:《农业入世:想说“平等”不容易》,《江苏经济》2000年第11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入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注:田利琪、李清柳:《贸易自由化与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经济论坛》2001年第15期。)
第五,“入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入WTO后将加重农村的就业压力。(注:乔海曙、邓琼:《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成本、收益分析及政策选择》,《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2期。)2000年,按劳动年龄人口计算,我国有5亿农村劳动力。如按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计算,则有6亿多劳动力,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大约有1亿人口,绝对过剩的农村劳动力有4亿至5亿。“入世”后,乡镇企业解决就业的能力大幅度下降,每年向外排斥300万到400万劳动力。农民进城就业又受到重重限制。外资进入能够促进金融等服务行业的就业,对低素质的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就业难以起到拉动作用。(注:何帆:《21世纪中国仍然是小农经济?―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温铁军专访》,《国际经济评论》2000年第6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入世”能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注:应育松:《“入世”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现代财经》2001年第6期。)
第六,“入世”与我国的粮食安全。有学者担心“入世”可能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一方面,一些动植物病虫疫情有可能通过贸易渠道传播到我国,从而对我国农业生产构成潜在威胁。另一方面,在国际冲突仍然是一种潜在威胁的情况下,粮食进口需求的扩大,有可能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供给构成一定的威胁,其极端情形是少数处于垄断地位的出口大国对我国实行粮食禁运。(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特别是粮油产品总体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的冲击下生产将相对萎缩,粮食自给率可能下降,不利于保障粮食安全。(注:王兆阳:《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现状及应对措施》,《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5期。)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粮食自给率较高,有65%左右的粮食由农民自产自销。尽管进口配额将有所扩大,粮食自给率不会有多大下降。(注:杨鹏飞、洪民荣等:《WTO法律规则与中国农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2-83页。)而且,配额是进口机会,并不等于实际进口量。(注:徐景峰:《入世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世界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
第七,“入世”与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一般认为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型特别是土地密集型的产品,出
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注:卫龙宝:《加入WTO与中国农业发展政策的调整》,《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加入WTO也将对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关税降低和非关税措施取消后,对部分地区一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产品带来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农业结构调整其本质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是市场机制,而我国目前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尽完善,尤其是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无法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也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所以,从短期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入世”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与创新。(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
第八,“入世”与我国的农业保护。“入世”后,由于农产品关税只能减不能增,而我国因关税减让基期即1986-1988年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同时,由于各种非关税措施将被禁用,我国不能再用传统保护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只能去学习和探索我们所不熟悉并且在某些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绿箱政策”来保护农产品贸易,从而使我国在农产品的贸易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注:习近平:《加入WTO与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1期。)我国传统的农业保护理论、保护政策和保护做法将面临调整和修正的压力。(注:高滨淮:《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0年第4期。)农业保护的空间大为缩小,保护成本急剧上升:市场准入的保护空间缩小、国内支持空间缩小、出口竞争的保护空间可能缩小。(注:乔海曙、邓琼:《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成本、收益分析及政策选择》,《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2期。)
2.加入WTO对中国工业的影响
从国际经济的角度看,第二产业,主要是工业是中国三次产业中竞争力最强的产业。(注:金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工业》,《中国工业经济》2001年第5期。)按照有关协议,加入WTO后我国的产品关税将进一步下调,同时,我国工业产品也将进一步享受到自由贸易的好处,因此,加入WTO后,我国工业既存在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一般认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将获得进一步扩大市场的良好机遇,而技术密集型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将会在短期内面临一些困难。(注:杨帆:《加入WTO对中国产业发展》,《财经科学》2000年第3期。)按照比较静态分析,中国工业品进出口贸易比较优势状况呈现出下列倾向:第一,进出口产品中具有较高比较优势的产业种类少,但它们在工业品出口中所占份额较大;较高比较劣势产业种类也少,并且出口比重也小。第二,中国多数工业行业基本均处于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处于比较优势的行业少于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且处于比较优势行业的出口比重较小,而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出口比重较大。第三,具有比较优势的工业产品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与中国现阶段资源禀赋状况基本相适应。第四,大多数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或相对属于资源密集型工业产品在中国不具备比较优势。第五,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有些产品已成为劣势,而在某些具有比较劣势产业中,有些产品则具有比较优势。第六,中国经济发展中某些工业产品比较优势强化与某些产品比较劣势强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注:潘文卿、张伟:《90年代中国工业产品外贸优势变化及入世后的战略选择》,《统计研究》2001年第12期。)以下是理论界关于“入世”对几大行业影响的研究:
第一,“入世”对纺织业的影响。纺织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入WTO后仍然会具有较高的国际竞争力,能够保持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面对相对宽松的出口环境,纺织业有可能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注:《经济管理》特约评论员:《中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经济管理》2001年第3期。)但是,“入世”后竞争加剧,头5年还要受美国的配额所限制,因此该行业依然面对一段竞争激烈的日子。(注:丁元竹:《加入WTO后中国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中经网:www.cei.gov.cn)“入世”后我国必须削减纺织品进口关税和消除非关税壁垒的限制,这样一来纺织业作为我国相对具有优势的行业将率先撤除保护伞,纳入自由化进程,我国纺织行业中缺乏竞争力的行业,如化纤、染整、产业用纺织品、纺机行业将受到冲击,面临严峻的考验。(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87-88页。)
第二,“入世”对汽车工业的影响。我国汽车工业有6个方面的劣势:一是生产规模狭小。二是劳动生产率低下。三是产品开发能力低。四是技术水平落后。五是市场占有率不高。六是汽车消费环境差。(注:袁木:《加入WTO后我国汽车工业面临的形势与对策》,《管理现代化》2001年第2期。)加入WTO以后,随着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国际知名汽车跨国公司必将大举进入,这意味着依靠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的国内企业,将直接面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形成严重的威胁和冲击。降低关税和取消配额许可证将会使更多的国外汽车整车和零部件进口,从而对国产汽车产品造成冲击;开放汽车服务贸易,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畅通;取消鼓励汽车产品国产化的优惠政策,部分国内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将可能被挤垮,造成部分职工失业,而另有不少企业因竞争力不济,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地方财政收入也面临挑战,并且对相关产业会造成冲击。(注:王文彬:《加入WTO,中国汽车业何去何从》,《改革》第2期。)有学者指出,在进口汽车竞争态势下,大部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必然会被挤垮,转而生产汽车零部件,实现与国内外厂家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注:严瑞珍:《中国加入WTO面临的挑战与风险》,《河北学刊》2001年第4期。)也有学者认为,“入世”后,价格对国产轿车的冲击是有限的,但是,国产与进口轿车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方面差距很大,中国汽车市场将会受到价格与品质因素的双重影响。(注:刘光卫:《WTO情势与我国汽车行业政策矛盾之解析》,《经济前沿》2001年第7期。)但“入世”也将给中国汽车工业带来有利影响,会加速汽车产业调整的步伐,进行重组合并,关掉一些产品质量不高的小厂,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促进中国企业与国外汽车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有利于中国企业熟悉现今世界同行的国际规则,学习它们的经营理念和操作,也有利于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缩短我们与世界水平的差距;“入世”后,总体上会造成轿车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扩大汽车消费,也有利于汽车进入家庭。(注:于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271-273页。)
第三,“入世”对石油工业的影响。从中国石油产业的国际竞争
力来看,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装备、工艺水平、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上,同国外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中国石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不强,虽然中国已是公认的石油大国,但并不是石油强国。(注:杨嵘:《中国石油产业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4期。)加入WTO后,在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之后,国外产品大量涌入将使这一产业受到很大的冲击,(注:曹建海:《加入WTO对我国工业的主要影响》,《经济研究参考》20第7期。)届时约有40%的石油产品将面临低成本的国外同类产品的冲击。(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是加入WTO受冲击最大的领域之一》,中国国家企业网:www.chinabbc.com.cn)但“入世”还有许多对中国石油石化工业有利的方面,突出的一点就是“入世”将有利于推动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全面转换经营机制。(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97页。)
3.加入WTO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
“入世”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为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垄断局面,增强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性,促使国内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有利于引入新的服务种类;有利于参与新一轮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也将危及一国的主权和国家经济安全;会对我国一些刚刚起步的新兴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注:傅京燕:《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1年第1期。)加入WTO,国内服务企业将面临国际上大型跨国公司竞争的压力,内资企业的生存空间会受到严重挤压,将丧失部分原有的市场份额;国内消费结构转换和一、二产业结构升级对我国第三产业增长的拉动效应将会减弱,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拉动效应可能转移出去,成为国外第三产业的扩张的机遇;服务贸易逆差将会进一步加重,从而影响国际收支平衡;人才的竞争和流失,将使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高受到严重影响;此外,我们还面临体制不适应的严重挑战。(注:俞梅珍:《加入WTO与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中经网:www.cei.gov.cn)
第一,“入世”对金融业的影响。从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的角度看,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处于绝对的劣势。(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年第1期。)首先,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急剧增大,主要原因就是外国银行从此可以经营人民币的各种业务。(注:左大培:《入世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及对策》,《中国经贸导刊》2002年第2期。)我国的银行业因缺乏灵活经营的能力,业务限制在较狭隘的范围内,贷款主要集中在困难重重的国有企业,因而风险集中,增加市场竞争的难度,“入世”后会受到一定的压力。(注:邵望予:《浅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商务研究》2001年第1期。)其次,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已占金融业半壁江山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保险业总资产尚不足金融业的3%,发展极为落后。狭窄的投资渠道,单一的市场功能,远远落后于国际同行的服务品质和业务技巧,“入世”后将会使内资保险公司在市场份额、客户、险种、人才等方面受到外资保险公司的强力冲击。(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1期。)再次,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育不完善,“入世”后在短期内会削弱我国的证券公司同具有雄厚实力、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和技能的外国同行的竞争力。(注:王胜强:《中国加入WTO正、负效应的重新阐释》,《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尽管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会在短期内对我国的金融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我们看中的是它的长期效益。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具有引资效应、学习效应和扩大的鲶鱼效应,从更深的层次来看,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注:顾卫平:《金融市场:开放需要节奏》,《资本市场杂志》19第5期。)对保险业来说,外资的进入有利于形成保险市场的竞争格局,尤其是增强人们对市场经济下的风险防范的意识,转变传统的“福利”观念,对劳动用工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将起积极作用。“入世”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商业化和国际化步伐,也有利于新型保险服务的开发,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培养保险市场,也为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入世”还将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对于保证就业压力加大后的社会稳定是有利的。(注:丁元竹:《加入WTO后中国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中经网:www.cei.gov.cn)
第二,“入世”对电信业的影响。加入WTO为中国电信业带来了机遇,我们可以利用GATS服务贸易中的跨国贸易方式,向周边的WTO成员国提供电信服务,开放市场也有利于和电信息息相关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的发展,将大大增加对中国电信网的使用,从而促进电信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可以方便地引进先进国家的技术、经营和管理经验,促进网络向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注:于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114页。)当然,电信业的开放也带来了残酷的竞争,垄断局面行将打破,使内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1期。)将给本国的通信设备制造业带来巨大压力,影响我国电信企业的有序发展,加剧我国电信业发展的不平衡态势,并影响国家主权和安全。(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142页。)
第三,“入世”对旅游业的影响。我国旅游资源在世界首屈一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国外服务业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的示范效应,对国内企业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技术、管理水平产生正效应。“入世”后国外游客增长,国内消费水平提高,游客需求增多,旅游面临大发展。(注:李江帆:《WTO: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影响与发展对策》,《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2期。)但同时,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在一定时期,局部领域还有可能发生波动。旅游业的龙头企业――旅行社将首当其冲地承受最大当量的冲击;旅游饭店业将在结构、客源、人才等方面遭受一定冲击;旅游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可能导致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的流失;我国出境旅游可能将面临新的压力。(注:韩玉军、苗茜:《入世与中国的旅游业》,《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3期。)
二、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
加入WTO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首先就是对政府的挑战。从WTO的23个协议,492页的文本看,仅有两项条款涉及到企业,其余大量条款均与政府有关,特别是政府的立法与决策。加入WTO受冲击最大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因为以管制与审批为基本特征的管理模
式,与“公开、公正、公平”的WTO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注:李光:《政府在入世后的战略转变》,《决策与信息》2002年第1期。)政府是加入WTO的最大应对者,突出的有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按照公平的贸易规则减少对贸易的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要按照透明度的原则,增强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可预见性;第三,要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对经济行为不公平的行政限制和干涉;第四,要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对本国和外国的企业、商品及服务给予平等待遇。所有这些,势必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运行体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注:徐绍史:《深化行政改革积极应对入世挑战》,《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1期。)
1.“入世”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待解决,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注:丁维顺:《“入世”与我国开放型外经贸管理体制的构建》,《厦门月刊》2001年第8期。)WTO规则的核心是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市场经济原则。到目前为止,WTO的成员国中还有许多国家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或认为我国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注:李光:《政府在入世后的战略转变》,《决策与信息》2002年第1期。)“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一个新挑战,就是如何协调在国内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入世”协议的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清理和调整中国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以及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新规则制定和原有规则修改之间的关系;协调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的关系。(注:张燕生:《WTO背景下政府职能的确定及有效宏观调控体系的确立》,中经网:www.cei.gov.cn)也有观点认为,“入世”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照系。(注:桑百川:《入世―破解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难题》,《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2期。)加入WTO后可以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经济运行的总体效率。(注:陈清泰:《中国加入WTO最难的是政府“入世”》,《学习时报》2002年4月15日。)世贸组织的规则实质上是市场经济规则在世界范围内的运用和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加入世贸组织,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将推动外贸、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以适应这些领域逐步开放的需要。(注:《正确认识加入WTO的利与弊》,中卫网:www.chinah.com)
2.“入世”对现行体制结构的影响
现行体制结构的问题在于:一是体系的不完整与机构的过度膨胀并存;二是机构的设立缺少市场根据;三是缺乏统一协调,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仍较明显;四是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效率。(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由于政出多门,在利益协调中也易出现不和谐,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的'政策法规采取消极理解、变相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发展到与地方一些不法分子联合勾结,不执行中央的政令。这极易导致在“入世”后,由于地方政府实施经贸政策、法规与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不统一,而使中央政府被提起申诉的可能性增加,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也严重破坏投资环境。(注:张汉林:《入世:宏观经济体制需调整》,《经济参考报》2001年8月1日。)现行体制结构与市场经济特别是国际市场规范距离太大,加入WTO将面临根本性的改造,(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建立符合“规范、统一、透明、高效和服务”要求的体制架构,(注:桑百川:《入世―破解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难题》,《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2期。)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新华文摘》2001年第8期。)
3.“入世”对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
从适应WTO规则的要求看,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政府管理中的“错位”、“越位”、“缺位”问题十分突出,各级政府部门仍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而许多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好、管住。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仍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注:王预震、李勇军:《WTO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行政论坛》2002年第3期。)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仍大量存在,对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则明显不足,在涉及国家投资、贷款、技改项目时,表现出对国有企业的偏爱。各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不符合WTO确定的非歧视、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从政府和市场关系看,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普遍存在;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政府承担了大量本可由社会组织行使的职能。(注:沈荣华:《抓住入世契机加快推进我国行政改革―“加入WTO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2期。)因此,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二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三是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四是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公共服务职能弱化,乃至体制性腐败加剧;五是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六是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新华文摘》2001年第8期。)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问题,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有政府包办,而一些应该由政府职能到位的却没有真正管起来。我们的政府行政方式现在还不是十分规范,存在许多与市场相悖的问题,不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从总体上看,政府行为仍然没有摆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手段、三靠保护垄断这样一种行政支配的行为模式。(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具有浓厚的“部门行政”色彩,必然会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提出严峻的挑战。(注:宋世明、《胡奕军:》从“部门行政”到“公共行政”:“入世”后中国政府基本定位》,《体制改革》2002年第1期。)这无疑将会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治理方式带来全方位的和多方面的影响,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形成强劲的冲击波。(注:梁仲明:《论加入WTO对我国政府治理方式的影响》,《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转变职能是政府要面临的最大挑战。(注:王玉琴:《跨进WTO大门:我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农经研究通讯》2001年第11期。)加入WTO后,作为代表我国利益的政府一方面
要创造条件,积极利用“入世”带来的机遇,同时要大力建立有效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保护和监控措施,化解负传递给我国带来的冲击。因此,“入世”后我国政府的职能不是弱化,而是转化,由原来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化。(注:薛荣久:《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国际贸易问题》2001年第9期。)加入WTO意味着中国政府对自身行为要更加符合市场机制做出了承诺,通过引入外部规则与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职能范围和行为方式。(注:陈清泰:《中国加入WTO最难的是政府“入世”》,《学习时报》2002年4月15日。)预示着我国未来的公共行政改革与发展将是由“内部推动力”和“外部推动力”两种动力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一并牵引着我国公共行政的改革与发展。为21世纪中国公共行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机制和力量源泉。(注:王和平:《WTO与我国公共行政》,《新东方》2001年第1期。)转变政府职能,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做到政企分开,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注:黄健:《“入世”后的政企关系―兼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群众》2002年第4期。)政府的经济行为必须符合WTO所确定的非歧视原则:领域要准入,国家保护的政策要取消,政策的透明度要增大,政府不再控制企业,而应当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注:《厉以宁谈入世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价格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1期。)有学者指出,加入WTO后,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权利部门,而应该是服务部门。(注:张汉林:《入世:宏观经济体制需调整》,《经济参考报》2001年8月1日。)政府要调整自己的职能,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政府的主要作为是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市场秩序、建立信用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公正有效的执法机制。与此同时,政府必须以市场的方式经营自身以及国有资产,将低成本、高效率、公正作为政府行为的评价标准,倡导公众参与,提升政府的水平和能力。政府有所不为主要是指对资源配置不应有不当干预,对市场行为不应过度规制以及对微观经济不应施加直接影响。(注:孙潮:《WTO与政府行为》,《上海国资》2002年第2期。)也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一是要解决制约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利益障碍;二是要建立适应“入世”后开放经济下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政府要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四是政府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市场经济规则和秩序;五是在不损失效率的前提下解决好公平分配问题;六是如何解决好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外部性问题;七是如何加快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重组;八是“入世”后,从提高中国综合实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政府在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需要重新研究和总结。(注:张燕生:《WTO背景下政府职能的确定及有效宏观调控体系的确立》,中经网:www.cei.gov.cn)
有学者认为,“入世”将促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注:罗进华、李松龄:《“入世”与我国专业化分工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中国企业的运营成本与交易成本太高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的服务成本过高导致的。如何降低成本?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适应WTO的要求,对政府职能进行再造。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政府应着重以下几种能力的提高:其一,提高政府的谈判能力;其二,提高政府的法治能力;其三,提高政府的中介应用能力;其四,提高政府的整体能力,建立整体型政府。(注:辛向阳:《加入WTO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加入WTO,政府官员要更新观念。有的政府官员自觉不自觉把自己的职务和责任看成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一种权力,一种地位的标志。这种强烈的“权力意识”不淡化,不改变,很难适应“入世”要求。(注:张霁星、顾世宽:《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举办“中国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研讨会》,《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1期。)WTO背景下的政府必须本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理念,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注:刘武俊:《WTO与“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12月28日。)因而,加入世贸组织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各级政府更新理念、校正自身行为,规范市场游戏规则,提高行政水平和质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的全面展开。(注:王胜强:《中国加入WTO正、负效应的重新阐释》,《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
加入WTO后,政府要遵循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和中国政府作出的承诺修订与外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向监督和服务,政府管理方式趋于透明、规范和法制化。(注:王健:《入世后政府管理方式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有学者将之归纳为,规则导向取代权力导向,服务式替代命令式。(注:黄建春:《论WTO与政府职能》,《温州论坛》2001年第6期。)
WTO对中国法治进程尤其是中国立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谓“入世”首先是指法律“入世”,是中国国内法与规则及国际惯例的接轨。WTO为中国法律体系的丰富和完善提供了极其有利的契机。(注:刘武俊:《WTO与“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12月28日。)“入世”将促进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推动中国法律体系、司法制度及执法机制的现代化建设。将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逐步实行国际公务通行做法。(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有利于我们建设一个有限权力的、遵循正当程序的、负责任的法治政府。(注: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群言》2002年第2期。)
有学者指出,一般认为政府对WTO患“不适应症”主要指对内政府主导经济,对外,特别是政府谈判体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在政府谈判体制上存在着“不谋于众”的倾向:(1)不能让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充分表达意见,使谈判协议最大限度地反映各方面利益。(2)不能充分调动自己国内的研究力量。研究归研究,决策归决策,二者没有适当的联系、沟通渠道,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强了谈判决策的非科学性和非理性化。(3)政策信息服务的透明度差甚至采取保密政策。目前,一个在新的背景下新的利益分割的谈判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出现,我国必须抓住时机,改革“不谋于众”的谈判体制,增强政府谈判实力,为国内企业奠定迎接挑战、公平竞争的良好基础。(注:王俊华:《WTO与政府谈判体制改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三、加入WTO对文化的影响
加入世贸组织,扩大文化市场的准入范围,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艺术产品、文化服务进入,会对我们产生巨大的挑战。
1.“入世”对价值观念的影响
加入WTO后,外部文化对我国文化产业必然形成冲击,但这是表象,它由此将影响到我们的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继而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和政治,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注:陈高桐:《加入WTO与我国文化及其产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外国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
文化服务的进入,从积极意义上讲,它对丰富人们多元化的文化生活,对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对学习和借鉴别国优秀文化都是有作用的。但也应看到,一些宣扬西方的个人主义、道德伦理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念的文化产品的涌入,对我们要把青少年培养成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教育目标是有一定潜在的负面影响的。(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8-9页。)我国是一个封建主义传统较为深厚的国家,封建主义糟粕很可能与“入世”后“西风东渐”的资本主义文化同流合污,衍生出一个中西劣质、腐朽文化的共生毒瘤和怪胎,其价值观甚而比单一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价值观都更恶劣和低下。(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如何在理论上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的普遍性和文化的特殊性,如何在实践上正确处理吸收西方文化和抵制文化殖民主义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在加入WTO之后将越来越突出。(注:贺晓光、乔淑梅:《加入WTO对我国文化发展的挑战》,《理论前沿》2001年第12期。)
2.“入世”对我国主流文化的影响
加入WTO使中国人感受到融入全球经济的步伐在加快,这种全球化首先会对我国的主流文化产生影响。一是消费主义文化、商业性文化,通过大规模文化生产和现代传媒迅速传播;二是西方的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文化,通过各种出版物、传媒不断渗入。其次,会使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兼容性更为明显。这为我国文化建构提供了动力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也带来了文化建构的复杂性和某种隐含的文化危机,如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再度抬头,主张尊孔复古的文化保守主义回潮、“买办性”文化的重新泛起和通俗文化的日趋商业化等。(注:俞启义:《全球化的文化内涵及对我国文化建构的影响》,《新东方》2001年第5期。)有学者认为我们缺少制度文化、诚信文化、法治文化、权力文化、管理文化、生态文化和创新文化,提出了加入WTO之后要进行文化改良。(注:包国庆:《WTO之后的文化改良》,《新经济》2002年第3期。)加入WTO不仅仅是对一种法律体系、经贸制度和政策系统的接受,同时也是对一种法律文化、经贸制度文化和政策价值的接受,一种对交往行为理念和文化的认同。它不仅为中国彻底摆脱和走出自近代以来闭关锁国、疏离世界体系重新复归它应有的文化位置奠定了一个全面开放的基础,而且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和提供了一种世界的可能。其对中华文明形态的未来发展将可能产生的作用难以估量。(注:胡惠林:《关于WTO与我国文化产业创新体系问题的思考》,《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3页。)加入WTO后,外国的文化产品要进入到我国文化产业中来,由于一些外国文化产品大量地运用了现代科技成果,在一定时期会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消费者在欣赏的同时,不仅了解了外国文化和艺术,而且其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久而久之也会对消费者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会在少数消费者思想上形成外国文化比本国文化更能体现人的个性和自我精神的心理。(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3.“入世”给国内文化产业带来的影响
加入WTO可以使我们利用外来资金、技术、信息以及人才优势对目前国内狭小散乱的文化市场进行整合,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注:孟晓驷:《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前言》第3页。)但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文化产业规模尚在形成过程中,一方面生产能力弱、资金匮乏、质量偏低,经营管理人才也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增长很快,市场潜力很大。随着外国资本大量进入我国文化市场从事文化经营和服务,会给国内文化经营单位带来巨大的压力。(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因此,有学者认为,加入WTO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又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机遇方面,一是有利于促进对外开放,为文化产业提供广阔的市场与无限的商机;二是有利于借鉴和引进国外的高新技术,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技术含量;三是有利于重新整合我国的文化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四是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挑战方面,一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造成冲击;二是文化产业市场的准入对中华民族文化产业构成严重威胁;三是对我国文化经营单位的生存和竞争带来极大压力;四是对我国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业政策带来影响。(注:王慧芬:《加入WTO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对策》,《中国文化报》2001年12月19日。)
4.“入世”对文化市场管理的影响
“入世”后,互联网将成为全面开放的领域并成为全球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这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冲击将非常大。将使我们对媒体的管理、信息的传播、新闻的取舍、舆论导向的控制非常艰难,对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加入WTO必然会引起文化市场行业布局、地区分布、所有制结构的良性互动,必然要求文化市场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注:孟晓驷:《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前言》第3页。)美国等西方国家与我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对文化的认识和管理与我们有很大差异,我国政府采用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与它们有很大不同,和世贸规则也有冲突,修改和放弃原来熟悉的且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学习不熟悉的新规则,既会带来认识上的冲突,也会带来管理的实际效果与期望之间的差距。
篇6: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
仲东阳
提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现行税制产生许多直接、间接的影响。面队新形势,中国税制表现出很多不适应性。为了迎接挑战,一方面我们应该按照WTO基本规则改革现行税制,另一方面则应在WTO的“原则之中有例外”的框架内寻找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方针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