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滴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商场国庆节前安全通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商场国庆节前安全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范本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xxxxxx,传真:6xxxxxx)。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范本二: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xx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4、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好各类检查手续,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安全科。
特此通知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2: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部门、单位:
国庆节来临,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拟定于9月28日下午15:00对院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于节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所属区域内相关设施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假期内不常进入的房间要紧固好门窗,彻底关闭电源开关等。
参加部门:办公室、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部、酒店及物业公司。
集合地点:办公楼大厅。
后勤管理处
20xx年9月26日
篇3: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庆节将至,许多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这个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详和的节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9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非煤矿山和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娱乐休闲、商场、医院、饭店、车站、渡口、庙宇教堂、出租房屋、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重点要突出《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xxx〕36号)工作要求的落实。
三、检查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线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析、谋划对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深入一线检查,务求实效。要按照《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xxx〕36号)要求,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复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产。国庆节假日期间,建设工程仍在开工的,各职能部门、各地要督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市政府有关领导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狠抓整改,有效管控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复工潮、物流潮、学生潮、游客潮相互叠加、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人员和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隐患严重、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严密防范,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准确、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请各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在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市安办(市安办值班电话:6xxx813,传真:6xxx08,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办邮箱)。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xx年9月19日
篇4: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校内各部门:
xxx年国庆节将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9月30日下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部门在9月30日上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检查内容通知如下:
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情况。学生寝室、公共场所吸烟情况。办公楼、学生寝室楼道乱堆物、锁闭、封堵、占用等情况。
xx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安全生产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xxx年9月28日
篇5: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办(公司):
xxx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于国庆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该时段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中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街道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包括烂尾楼盘)、非煤矿山、油气管道、涉尘、涉爆、特种设备、职业危害、学校、旅游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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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xxxxxx,传真:6xxxxxx)。
篇7: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xx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4、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好各类检查手续,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安全科。
特此通知
篇8: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欢度国庆佳节,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各供排水分公司、建设工程部、管道工程部、营业分公司各在建工地。
二、检查时间
9月26日起至9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组成员
公司领导何琳、巴小萍;公司运行管理部俞红飞、孙海锋等。
四、相关要求
1、请公司各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相关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运行管理部。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运行管理部联系,电话:63xxx304。
xx富阳水务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篇9: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庆节将至,许多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这个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详和的节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9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非煤矿山和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娱乐休闲、商场、医院、饭店、车站、渡口、庙宇教堂、出租房屋、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重点要突出《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16〕36号)工作要求的落实。
三、检查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线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析、谋划对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深入一线检查,务求实效。要按照《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16〕36号)要求,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复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产。国庆节假日期间,建设工程仍在开工的,各职能部门、各地要督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市政府有关领导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狠抓整改,有效管控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复工潮、物流潮、学生潮、游客潮相互叠加、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人员和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隐患严重、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严密防范,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准确、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请各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在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市安办(市安办值班电话:6xxx813,传真:6xxx08,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办邮箱)。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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