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u030305”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体会,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
今天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篇2: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_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__”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_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_,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批斗。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批斗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批斗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篇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
今天20xx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篇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心情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篇5: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500字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篇6: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500字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篇7: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1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2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3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____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4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优秀读书心得体会5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篇8: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这篇文章以许三观卖血为时间线,描述了许三观一生因为生活所迫的卖血历程。
“许三观是城里一丝厂送茧工,在他父亲生活的乡下有这样一种说法,看一个男人身体是否强健就要看这个男人是否卖血,如果能够经常卖血并且还能吃很多饭的人,那么这个人身体一定很好。卖血成为了那个年代判断男人身体状态的一个要素,也成为女孩子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嫁的一个重要因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走在路上巧遇进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两人是许三观父亲的同乡),出于好奇便跟着他们二人一起去卖血了,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神气的对着跑堂的说“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许三观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
第二次,因为一乐闯祸,将方铁匠儿子脑袋打坏了,卖血补偿了方铁匠儿子的医疗费用;
第三次,林芬芳受伤,许三观去看望林芬芳时,和林芬芳做了不该做的床上运动,卖血买了补品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经历了人民公社、文明大革命后,又闹饥荒吃了很久的玉米粥,为了给孩子们吃上一顿好的、一顿饱饭,许三观选择卖血只为孩子吃上一顿面条;
第五次,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家后因身体不适不想回乡,许三观卖了血,给一乐买了船票,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一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城。
第六次,二乐乡下的队长来了,许三观为了招待好队长,争取让二乐早日被调离乡下回城,卖血后给二乐的队长准备了好酒好菜等。(这一次卖血与上一次卖血仅间隔了一个月,正常要隔三个月才可以卖血,卖血时许三观遇见同去卖血的根龙,得知了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了,卖血后又得知根龙因卖血离开了人世,心情复杂的许三观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也想到了自己今后的结局是否和根龙是一样的。)
第七次、第八次是因为一乐肺炎去上海医院治疗,为了凑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还曾卖血晕倒反被输血,差点因为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第九次,是在去上海的路长遇见来顺、来喜,带着他们去卖血,就像当年阿方和龙根带着许三观卖血时的情形一样。
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许三观唯一一次为了他自己想吃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去卖血,结果却遭遇了医院血头的侮辱,以失败告终。”
全文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都猜测许三观会不会像阿方那样,因为卖血而身体败坏,或是像龙根因卖血而亡,值得庆幸的是,许三观走过来了,走过了那些挫折与磨难。那些因为生活遭遇的苦难最终岁月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答复,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日子也越来越好了。
许三观这一生卖血的经历从开始的试一试,到后面一次次被生活逼迫着去卖血,生活的苦难就像一个深渊,好似无底洞一样的望不到头,吞噬着他。他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可以不要命的卖血,我们看到最多的也许是许三观一次次被生活所迫去卖血,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为了他的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的在卖血,我不能说许三观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父亲。
篇9: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说的就是真理,反对---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篇10: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 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 ,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 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爸一起去散步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妈聊聊生活琐事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给奶奶打一个问候电话了,都快忘记早些时候所得到的温情了,都快忘记多久不会轻易感动了……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 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 过了胜利饭店。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 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 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 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 ,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范文2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当然不想!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范文3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__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__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范文4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范文5
当苦难成为惯性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篇11: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篇12: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篇1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
篇14: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
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1
用了一个星期看完了这本书。前半段许三观用些小手段娶了许玉兰,婚后和玉兰吵吵闹闹中又不失恩爱甜蜜,在得知自己被带了绿帽子后,虽然很气愤,但更多的行为表现出像是一个小孩子被别人偷走了东西,生闷气说狠话使小性子,真的是很可爱啊!
后半段是许三观卖血的高潮,前半段许三观只是为了结婚娶妻去卖了一次血。后来因为一乐闯祸擦屁股、因愧疚给林大胖子买补品、给一乐零钱、讨好二乐生产队长、接连几次卖血为了一乐的医药费。
中间也用笔墨写了许三观与一乐之间的故事,不是亲爹、你去找亲爹、我只有你这一个爹、从今之后我就是你的爹,情节在其中变换,深深地感受到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尤其是为了让一乐早点回来给他钱去讨好队长、给一乐治病,许三观是拼了自己的命了。
最后许三观想要这一辈子为自己卖一次血,再吃上一回炒猪肝,喝上一回温过的黄酒,可惜新来的沈血头说许三观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他老了,他哭了,他很伤心,走在大街上,他怕家里以后再发生什么事,他不能再卖血了,他的血不值钱了。
读完之后,这部书记载了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卖血故事,也是许三观的成长史,在那个时代里,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坚强的活着。父爱如山,小人物的故事上面烙印着我们祖辈的身影,向他们致敬!
精彩片段触动我的心
1.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想起了过去的日子,与阿方和根龙坐在靠窗的桌前,与来喜和来顺坐在黄店的饭店,手指敲着桌子,声音响亮,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许三观在胜利饭店门口站了差不多有五分钟,然后他决定去医院卖血了,他就转身往回走去。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又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他在心里想: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他这么想着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走过了那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肉店;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五星桥,来到了医院。
2.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3.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
4.许三观一家人从这天起,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了,早晨一次,晚上一次,别的时间全家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一说话一动,肚子里就会咕咚咕咚响起来,就会饿。不说话也不动,静静地躺在床上,就会睡着了。于是许三观一家人从白天睡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白天,一睡睡到了这一年的十二月七日。
5.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想吃用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啊肉啊的。今天我过生日,你们都跟着享福了,连糖都吃到了,可我知道你们心里还想吃,还想吃什么?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三乐,你想吃什么?
6.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7.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8.这一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以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9.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就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
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2
把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看完了,前一小部分是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还没放假的时候就看了一些,最主要的还是今天在动车上,站了一个多小时看的大半,再加上回到家里,闲着无聊没事就想看书,然后一下就把剩下的半部分看完了。 看完了我觉得心情很沉重。
之前在学校、在宿舍看这本书的时候,看许玉兰和许三观等人日常生活的吵吵闹闹,前期描写许三观和玉兰的三个孩子一乐二乐三乐,还有和周边的亲戚邻里相处的关系,此处笔墨我觉得比较轻松比较愉悦,比较诙谐和幽默,时常看得我哑然失笑。然而今天在动车上看的书里的内容,看过程可以说是艰难得令人窒息。从到____大跃进炼钢时期到灾荒到邓小平时期,一个普通的家庭承受着一个个艰难的时期,经历着中国发展途中遇到的困难,由好到坏,由坏到好,无不展现了历史的兴衰。许三观一家是那个时代中国的一个缩影。 许三观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生计,不得不去卖血,一次又一次,差点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就是由这一次又一次的卖血连接成了整个故事的发展情节,小说的结构紧密,言语朴素,叙事生动。特别是他们的对话,极为有意思,从他们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人心的冷暖,感受到关系的发展,感受到社会的变革。 看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唯一的泪点是在许三观六十多岁了,牙齿掉了七颗,在路过饭店的时候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于是便想到了卖血。这一次他卖血不再是为了生计而卖血,仅仅是因为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而卖血,这次的目的更单纯更纯粹,也就是因为当下的生活不缺钱了,所以才使得这两者的因果颠倒了。然而,许三观老了,他不再能用血来换钱了。
他这四十年来引以为傲的生存技能,被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否定了,他说许三观的血只能用来涂家具。许三观觉得很委屈,哭着绕了小区一圈又一圈。他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三个儿子被人通知,来叫回哭泣的许三观。儿子们觉得许三观在这里哭丢脸,全都是挂着面子来领人,只有妻子许玉兰问他怎么了,想要干什么,并且对于他所提出的要求都一一应允。许玉兰在回忆许三观这几次卖血的原因的时候,我觉得是真的很心酸很艰难,那一段日子许三观一家之主,肩膀上担起了整个家的重任,这么辛苦地把三个孩子拉扯大,他三个孩子却这么对他。
看得我难受的只想掉眼泪,可是当时是在店里,我忍住没哭出来。最后许玉兰带他去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故事在徐玉兰和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时的聊天中结束了。 结尾我觉得不是一个那么皆大欢喜的结局,并不算是圆满,感觉还有很多缺陷,仿佛自己的心上还有一个缺口没能填满,但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不是所有的结局都应该圆满,可能这也是余华作品的一个特点吧。这是继《活着》之后看的第二本余华的小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悟透或者还没有看第二遍吧,目前觉得还是《活着》这本小说更生动,更有意味,更得我意。 又一本书看完了,又看尽了一个家庭的兴衰变化。越发的觉得书中的世界丰富多彩、艰难残酷、迷幻又充满戏剧性,以及生活的挑战性,各式各样的内容令我无比着迷。一次次挑动着我的内心,让我波澜不停;又一次次的鼓舞着我,给我慰藉。越来越喜欢看书了,这本看完,我又要开始找下一本书看了。
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3
余华,著名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 …… 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________,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 …… ”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4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心得体会5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 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篇15: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关于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1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关于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2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顾名思义是围绕卖血而展开的一系列事件。作者余华以五六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许三观的繁琐的一生。这一生中,有喜悦、有磨难、有伤感也有无奈。正是这平凡的事件让我了解了父母一辈的不容易与对孩子无私的爱。
故事开始于许三观遇见根龙和阿方后而走上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他把第一次卖的血的35元娶了许玉兰,而这过程简单却令我觉得心酸又很现实。俗语言: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又何况是自己的血呢?许三观的行为无不体现当时时代背景的萧条,人们为了生存的无奈。21世纪的今天,又何尝不是被物质牵连呢?在许三观时代是35元,在今天却是房子和车子!许三观遇到的苦难跟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遇的苦难在性质上别无两样,同样有生活的压迫,同样有病痛的灾害。
故事高潮部分,也是最令我感动的部分。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当他知道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而又纠结。因为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却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但是当一乐出事的时候,许三观又不惜生命一路卖血来挽救。天下父母都一样,宁愿自己受伤而不愿意孩子吃苦。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生病的日子,爸妈又是有多担心,多心急!只是一个小小感冒发烧,他们一晚上却睡不安,三番两次跑我房间。
到故事的结尾,许三观老了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却被告知再也不能卖血去吃雄黄酒和二两猪肝儿后大哭于街头时被三个儿子们嫌弃丢脸这一幕时。突然发现自己和他三个儿子一样,都是不了解父母到底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其实他们不缺钱,缺少的是我们的陪伴与了解。年少时父母陪了我们上辈子,年老时也让我们陪他们下辈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中,我看到了父母那辈生活的'心酸。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父亲那辈很少吃饭,经常喝稀粥或者番薯。有时甚至连番薯都没得吃,只得把剩下的番薯皮给吃了。所以他们很珍惜食物,常常警戒我们不能浪费他人的劳动成果。同时,我也看到了许三观精神。那种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命运做斗争的顽强毅力。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也要活出自己
关于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3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关于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4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关于周末读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5
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篇16: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字
读完此书,除了浅显易见的爱,总觉得作者应该还有想要表达。思之良久,得“公平”二字。
许三观在农村里知道了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去卖了第一次血,也吃上了炒猪肝黄酒。公平就是他想要和大家一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卖过血的男人,一个可以娶女人的男人。
许三观用了一个许玉兰父亲无法拒绝的理由“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公平就是香火的延续。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惹的祸,把许玉兰的家具要回来,卖了第二次血。公平就是要让这个家继续下去。
许三观和林芬芳干了事,卖了第三次血。公平就是他和许玉兰一人犯一次错,公平就是他要给林芬芳买肉骨头、黄豆。
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又卖了第四次血。公平是他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他有这个责任。公平是卖血换来了家人的一顿好饭。
许三观对一乐的区别对待,对何小勇的车祸救助,对许玉兰的批斗送饭,卖血给一乐钱,卖血请二乐队长吃饭,卖血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直在公平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到最后,他想吃猪肝黄酒,虽然有了钱,但是他依然想着那公平的开始,卖血才能吃猪肝黄酒,但是生活却不对公平了,他老了,他的血不值钱了,不能换猪肝黄酒了。
最后他知道生活并不公平,“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篇17:《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精选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 ……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篇1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篇19:《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篇2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