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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管理制度

篇1:退休管理制度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1、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水利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3、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4、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5、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的情况,为堤防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6、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局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100――200元。

7、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8、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汉发号文执行,即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职工管理服务费及办公费,由退休管理科会同计财科根据费用成本核定一定标准执行。以上经费由退休管理科统一掌握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篇2:退休管理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篇3: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的规定,使离退休人员安度晚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基层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设有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实施服务和管理。

第三条:从事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党和政府关于对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且身体健康。

3、有持久的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热心与耐心。

第二章政治待遇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要注重离退休职工党组织建设,离退党员多的单位要建立离退人员党支部,较少的建立党小组,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组织活动。

第五条:离退人员党支部,小组每月安排1天离退休党员学习日,学习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六条:上级要求传达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大政治活动和会议要邀请离退党员干部代表参加。

第七条:确保离退干部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阅读文件和其他内部刊物,资料,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理论材料,也要发给离退党员干部。

第八条:认真处理离退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涉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人员对待来访老同志要热情周到,做到来信必回音,来访必答复。

第九条:有条件的单位适时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现代水利建设工程和城市面貌,使他们开阔眼界,了解国家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的伟大成果。

第十条:建立健全领导与离退休干部不定期联系,通报情况日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定时了解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情况。

第三章生活待遇

第十一条: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第十二条:不折不扣地贯彻有关中央、国务院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凡是国家和水利部有明确规定的坚决执行,不允许出现“两费”拖欠现象。

第十三条:建立慰问看望制度,重要节假日期间,由局领导带队,离退工作科具体负责组织对离退休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干部、重病号,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他们的困难。

第十四条:离退休职工享受在职职工福利待遇,创造条件让离退休职工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第十五条:做好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定期为他们体检、保障健康。

第十六条:局属各单位应保障离退休干部活动,特需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离休老干部按规定定时发放护理费。在住房、用车、外地就医等方面应从优照顾。

第四章文体活动

第十八条:根据现有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文体活动。

第十九条:有条件的单位为老同志建立活动场所,提供书报、杂志、娱乐健身器材等,加强活动场所的软、硬件建设,使活动场所成为离退休职工学习、娱乐、精神文明建设容为一体的阵地。

第二十条:适时组织参加适合离退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地方老年文体活动,使老同志陶冶情操、强身健体。

第二十一条:在重大节日(春节、“九九老人节”)有条件可组织离退休职工举行娱乐庆祝活动,举行中小型文体比赛或邀请兄弟单位进行友谊赛等,增进兄弟单位的交往联系和老同志之间友谊。

第五章发挥作用

第二十二条: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余热作用,请离退休老党员上党课,讲党的光荣传统,对青年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关心教育下一代。

第二十三条:发挥离退休老专家的专长,请他们对水利工程技术指导,为水利事业再立新功。

第六章管理机构与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离退休管理机构,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必须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专司其事。

第二十五条:管理机构负责上传下达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督促并监督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情况,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服务性工作。

第二十六条:注重选派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对老干部工作热心的同志充实到离退休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离退管理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任劳任怨,热情服务的.精神,做到“四个一样”和“五个必到”。即:“四个一样”:走访路途远近一个样、身边有人照顾与无人照顾一个样、身体健康与否一个样,走访时天气好坏一个样。“五个必到”:有病住院必到、病危病重必到、遇有急事难事必到、行动不便,年龄高,报销医疗费必到、年节普遍到。

第二十八条:注重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使每位管理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水平过的硬,提高离退休工作管理水平,促进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开展。

篇4: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1、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水利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3、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4、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5、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的情况,为堤防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6、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局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100――200元。

7、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8、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汉发号文执行,即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职工管理服务费及办公费,由退休管理科会同计财科根据费用成本核定一定标准执行。以上经费由退休管理科统一掌握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篇5: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中组发10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镇区委26号《中共z市z区委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本着对退休人员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组员由工会主席、办公室、财务科、退管组长等组成。

二、局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机关全体退休人员不定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国内形势,了解社会、经济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老同志参加局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班或学习会。

三、按规定为老干部订阅必要报刊杂志,政治时事资料做到与在职干部一样发放。

四、每年两次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汇报局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对局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退休人员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做好情况通报和解释工作。

五、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和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适时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就近就地安排考察、学习活动,考察活动如分散进行,活动经费按规定发给退休老同志。

六、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一般慰问品为200元,对身患重病、有特殊困难老干部,报经党委研究,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对已故退休干部配偶建立走访慰问制度,退休干部离世后,对其配偶连续三年春节进行慰问,慰问费为500元。

七、每年高温季节上门走访慰问老同志,慰问费为200元,每年春节和重阳节对每位退休干部进行一次慰问,慰问费不少于200元。

八、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的经费按有关政策文件报销,退休干部就读老年大学的学费由单位支付。如退休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通信费每人每月补助50元,担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活动小组组长的每人每月补助30元,两者兼任的不重复享受,执行时间从今天起。

篇6: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离退休条件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均应对其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直接发放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形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方便、安全。

第二章 发放形式

第四条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分为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过渡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或邮局设立基本养老金发放专户,并与企业签订委托发放协议,由企业退管组织从专户领取基本养老金,再将基本养老金分别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过渡形式是为远离城市、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要创造条件尽快向基本形式转化。

第五条 对居住外埠的离退休人员也要通过银行联网或邮局邮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增设送发养老金业务。

第六条 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同银行、邮局签订必要的协议,以保证资金安全、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撤销其委托发放的资格。银行、邮局等部门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并适当增加发放网点,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做到热情服务。

第三章 完善基础工作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录入、汇总等几个环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库应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个人帐户储存额、离退休待遇标准、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业务流程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结合本地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科学、规范、平稳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的配备、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软件的开发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四行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其发放养老金的文件,加强同委托银行、邮局的联系,取得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及数据录入等资金的支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全省的统一要求,从事计算机管理和硬件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抓紧进行培训或予以调整。

第四章 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条 建立生存状况调查制度。生存状况调查可以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委托银行和邮局帮助调查及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等三种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可采取走访慰问信、请离退休人员邮寄户籍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的办法。委托银行、邮局帮助调查可采取要求离退休人员每季或每半年亲自来银行领取养老金、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同意退休人员见面等办法。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可采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家居外埠的离退休人员按市、县(区)排列名单,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的办法。对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其基本养老金。生存状况调查还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支持。

实行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鼓励,对冒领者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建立查询服务制度。查询服务的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查询服务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组建社会化发放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接待退休人员查询,设立值班人员面对面解疑答难,为离退休人员可随时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查询;三是开发语音查询系统,可通过电话查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投诉监督制度。为加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同委托的银行、邮局和其它委托机构区同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投诉监督制度。制度应明确投诉监督受理机构,受理及处理程序、处理规定、处理结果的公布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 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对下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各环节的运行及退休审批、基础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检查办法按辽劳合字[]30号文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对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的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同时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企业和任何部门从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要制止滥收费。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一律不得向离退休人员本人收取任何费用。语音查询只允许按市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向外埠邮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邮寄费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 设立专门的社会化发放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强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调整内部处(科)室设置,组建专门的社会化发放处(科)室。要充实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要明确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

篇7: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健全,有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

二、凡在本辖区居住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服务。

三、管理制度落实

1、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做到所掌握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查询便捷,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

2、业务管理:退休人员接转、协助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待遇申领,走访慰问、接待来访、组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效果良好。

3、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办法健全。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丰富和完善

1、为辖区内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2、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健全、作用显著,自管组织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

3、协助为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并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

4、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建设成效显著。建立退休人员活动场所。

5、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体育健身活动普及。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社区组织的政治、文体、健身等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政治时事学习、一次文艺会演和一次适合退休人员的体育健身比赛等活动。

6、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组织医疗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咨询服务。

7、开展帮困互助保障活动,对鳏、寡、孤、独、伤病和其他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进行帮困救助。

篇8: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档案正式移交社区,社区要认真进行整理、登记,认真填写档案移交登记卡,同时要配备专用档案柜。

2、社区协理员要将退休人员档案,按电脑编号归档,以便借阅查找。

3、妥善保管档案,做到不丢失,无破损,无霉变。

4、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归还制度。不许无关人员无故查阅、翻看退休人员档案。

5、借阅档案时要严格招待封签制度,不许开口借阅。

篇9:退休党支部的管理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1)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3)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

(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5)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2、党员学习制度。

退休管理制度(精选19篇)(1)一般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提倡自学。

(2)学习内容主要是政策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本部门单位政策措施等。

(3)学习形式可采取听报告会、观看党员电教片、座谈会、武当数字选学城网上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参观考察等;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3、报告工作制度。

(1)教育局党组每年至少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通报工作情况2次。

(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每月向教育局党组汇报1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3)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1次工作(特别情况下可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汇报)。

(4)党小组每月向支部汇报1次工作。

4、联系党员制度。

(1)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

(2)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四必访”制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各种记录档案以备检查。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2)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6、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离退休干部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地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督促党员缴纳党费,由教育局党组织统一上缴县委组织部。

(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局党组了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7、监督检查制度。

(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交纪检部门处理。

8、年度考评制度。

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严格程序,做好本支部的迎评工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将党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报教育局党组,提请教育局党组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篇10:退休党支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使离退休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如下制度。

一、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单独设立,在局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并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支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内容除局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外,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可根据老同志的情况,自行研究决定。

三、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根据局机关党委的.安排,研究制定离退休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老同志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每月集中一次,遇有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活动,随时组织集中学习。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会的离退休党员,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应帮助离退休人员党支部送学上门。

四、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积极组织老同志参加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加强与老同志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局机关党委反映老同志的合理要求。倡导老同志在社会需要、就地就近、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发挥作用,为推动“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五、局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重视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工作,要把有精力、有热情、有经验的同志选进支部班子。要加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按照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积极做好办理离退休手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关心新转入党支部的党员,按规定收缴党费。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11:有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 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 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 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二)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 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 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 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篇12:职工退休管理制度办法

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是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老同志之家,为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二、活动室由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关门,清洁室内卫生。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活动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二)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要大声喧哗,不进行赌博性棋牌活动。

(三)爱护公物,棋牌、报纸夹、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外来人员、儿童,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广大老同志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老年之家。

篇13:有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老交替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市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 退休条件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__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__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条 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__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__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退休后的待遇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对同级在职人员的规定,阅读有关文件,听有关报告,参加有关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与活工资(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单位固定工资70%,活工资__%;差额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固定工资60%,活工资40%)之和根据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在__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在__年至__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在__年至__年的,按80%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在__年至__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__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计发。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和活工资之和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比例计发:

1.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100%的比例计发,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规定数额的护理费;

2.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95%的比例计发。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荣获市(省、部)级以上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的职工和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一等功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高级专家获市(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比例10%至15%。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市(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科技成果奖中的四等以上奖(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可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对其他在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中有突出成就者,经市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提高退休费比例5%至15%。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和市其他有关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可按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并计算后,实际计发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额。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调整退休费。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样的非生产(工作)性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去世的,其安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同级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之前执行现行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所需住房,按同级在职人员的住房标准一起列入计划,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人员,其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篇14:退休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_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_,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三、政治学习和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认真学习实践20_,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对国家、地方、本单位、本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要上门传达。所阅文件由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党支部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六、其他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篇15:退休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为防止人身意外,组织者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

2、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的原则。依托各种文体团队,立足校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适当进行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和外出旅游活动。

4、分层负责的原则。

①校区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文体团队建设和校区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全院性的活动。

②学院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和外出比赛的选拔活动,协助离退休工作处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动。

③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参加校外比赛、表演和旅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派工作人员负责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工作处和院老年协会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各校区老年协会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校区的活动计划,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大型活动的方案必须经集体讨论制定。

3、活动的审批。组织全院性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外出参加比赛和表演必须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

4、比赛活动。组织全院性的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于离退休教职工。

①组织的院内各种比赛活动以校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②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麻将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两支代表队(共8名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门球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一支代表队(以胜出队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优秀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其它比赛,根据情况在全院公开选拔若干支代表队。院老年协会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代表期限为一年。

5、表演活动。组织全院性的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院老年协会研究同意和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院内退人员及教职工配偶参加。

6、旅游活动。以自费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组织。可适当吸收我院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自费参加。

7、活动团队。对文体活动团队实行年审制。每年二月各校区老年协会要研究文体活动团队的调整,并将各团队名称、负责人、队员名单报学院老年人协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8、书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由书画协会另行制定。其它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基本条件的经费。

1、器材。日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只提供活动场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将、棋牌、健身器、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门球、羽毛球网、乒乓球桌及网、台球桌及配套器材等),个人活动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门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剑、腰鼓等)。比赛时,除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参赛用具一律由参赛队员自理。(门球参赛队的号码布及队长臂章由离退休工作处提供)

2、交通。参加院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乘坐学院班车。参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租车。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学院班车或公交车(按比赛时间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须报请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3、伙食。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若因活动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伙食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院内白天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外出训练活动、交流活动,一律不得补贴伙食费(包括校区经费)。

4、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理。特殊情况下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艺活动和学院大型表演活动,可给予我院离退休教职工队员适当的补贴或纪念品。

四、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院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全院性的各类比赛活动,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20人以下的为前三分之一)的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成绩为前三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的个人。

3、奖励办法。

①参加全院性的各类比赛(包括参加襄樊市老年项目的.选拨赛),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分别按报名参赛实际人数每人奖励价值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一、二名的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三、四名的每人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五至八名的每人奖励价值8元的奖品。未获奖的参赛队员,发给每人价值不超过5元的纪念品。

②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教育战线比赛获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分别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5元、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前三名者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四至八名者,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老干局组织的全市城区比赛和全市比赛,奖励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15元。比赛的团体名次与个人名次均以证书为凭。

③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集体或个人获第一、二、三名,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参加城区组织的比赛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对外交流赛、友谊赛,一律不发奖品或纪念品。

⑤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为大型活动和推广新项目聘请的艺术指导或教练,离退休处给予一定的纪念品。

五、本规定此次修订变动较大,从20_年1月1日起试行。

篇16:退休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一、成立以后勤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退休党支部书记、总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总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指导、落实总公司的离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养、校区把离退休人员分成四组,推选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同志担任组长,协助管理小组做好总公司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为总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学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要求下属各部门参与离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体情况。

五、每逢单月离退休人员回校之际,管理小组派出联络员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做一些相关工作。

六、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离退休小组长、全体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讨论总公司离退休工作,传达学校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总公司有关情况。

七、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委派总支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定期组织退休、退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八、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好有关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同志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学习,每人每学期可向总公司报销一门课的学费。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总公司和该同志所在部门及离退休小组派员前往慰问。

3、每年老人节,组织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动内容有:登高、参观杭州新景点和展览等。

4、每年春节前,召开老同志迎春茶话会。

5、以部门小组为单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贺生日。

6、每年“三八”节,总公司组织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动。

7、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动。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难(如水电安装、维修、家具挪位等),总公司及时派员上门解决。

9、以小组为单位,给予订阅保健类报刊、杂志。

10、总公司聘用非在编人员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亲属。

九、总公司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所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总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总公司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17:退休申请书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xxx,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武警队伍服役,并在98抗洪中荣立过三等功。退伍后,我进入xx工作,现为副主任职务。

XX年我结了婚,妻子无业,无收入,XX年得一子。XX年,妻子不幸患脊膜瘤,下肢几近瘫痪,在哈尔滨历经两次大手术,花费近十万元,家中因此欠下大量债务。现在妻子仍在继续服药治疗中,每年需去外地复查两次,用药及检查费近万元,但病情始终未得到根本控制。妻父早逝,妻母精神状态因此始终不好,也需服药治疗,每月仅靠一百多元的低保费收入维持生计,日常还需我们夫妻帮衬照顾。小儿今年八岁,现在上小学,虽是义务教育,但每年花费也得两千余元。由于经济条件所限,现一家三口只能租往在不足三十平米的土房里,冬季寒冷,夏天酷热,孩子也因此常患疾病,身体素质较差。

妻子病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但为债务所迫也不得不四处打零工贴补家用,每月也仅三百元左右收入,且不能常以为继。我现在月工资为四百元左右,合家只以这每月并不固定的六七百元收入艰难度日。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按理并不应该给组织添麻烦,但家贫、妻病、儿幼种种艰难,加之债务压力、物价飞涨,我夫妻微薄收入实在无法支撑。现向组织申请困难党员补助,以解我家庭燃眉之急。若能获得组织批准,我必将以加倍的努力投入到粮库工作中去,以此回报组织的关怀与照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篇18:退休致辞

亲爱的朋友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欢送老瓦同志退休。为了给年轻人树立一个鲜明的榜样,我们不妨回忆一下老瓦一生走过的道路。和我们在座的每个人一样,老瓦本来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他有一个当汽车修理工的叔叔,一个肉联厂的厂长经常去他叔叔那里修车。

这样的机遇给老瓦提供了很多的机会,但是老瓦并不满足已经拥有的一切,他又成了一家大型市场经理的邻居,不久,好运再次降临,他成了一所经贸大学校长的小舅子。

但我们的老瓦仍然没有满足现状,他又成功地给自己找了一个爷爷,这个爷爷就是咱们市那家大型石油企业的厂长。

老瓦也曾遇到过挫折,但我们的老瓦顽强地摆脱了困境,不久又幸运地当上了市长保镖的女婿,但老瓦真正把自己的潜能都发挥出来。

今天,老瓦终于可以安安稳稳、信心十足的退休了。他所走过的人生道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就在昨天,他还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现任外交部长的弟弟。

老瓦,我们为你喝彩!我们为你骄傲!

篇19:退休致辞

亲爱的朋友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欢送瓦西里·彼得洛维奇·图戈杜莫夫退休。为了给年轻人树立一个鲜明的榜样,我们不妨回忆一下瓦西里·彼得洛维奇一生所走过的道路。

和我们中的很多人一样,瓦西里·彼得洛维奇本来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他有一个当汽车修理工的叔叔,一个肉联厂的厂长经常去他叔叔那儿修车。

这样的机遇本已给瓦西里·彼得洛维奇提供很多机会了。但是瓦西里·彼得洛维奇并不满足已经拥有的一切,他又成了一家大型市场经理的邻居。

不久,好运再次降临:他成了一所经贸大学校长的小舅子。

但我们的瓦西里·彼得洛维奇仍然没有满足现状,他又成功地给自己找了一个爷爷,这个爷爷就是咱们市那家大型石油企业的厂长。

瓦西里·彼得洛维奇也曾遇到过挫折。但瓦西里·彼得洛维奇顽强地摆脱了困境,又幸运地当上了市长保镖的女婿。

今天,瓦西里·彼得洛维奇终于可以安安稳稳、信心十足地退休了。他所走过的人生道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就在昨天,他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外交部长的弟弟。

瓦西里·彼得洛维奇,我们为您喝彩!我们为您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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