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标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标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标语
1、治理污水、消除积水、抵御洪水、安全饮水、高效节水
2、污水别乱排,洪水需防范,涝水常治理,供水保安全
3、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5、建立“河长制”,实现湖区、河道管理全覆盖
6、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
7、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8、科学治水,人水和谐
9、全面推行河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0、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营造清澈乡村视界
11、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
12、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
什么是河长制
1.什么是河长制?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河长制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1)意义: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作用: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湖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复,有利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3.实行河长制要解决什么问题?
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4.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定河道岸线规划,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河岸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界限。
(3)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龙岩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4)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5.河长制工作职责是什么?
(1)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2)市、县级河长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库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乡镇(街道)河长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4)村级河长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河库(湖)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职责,确保河库(湖)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6.我市“河长制”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到3月底,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206月底,建立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年底,全面建立完善、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2)到底,全市河长制管理实施常态化,全市主要河道基本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和河道直排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三全”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3)到底,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明显减少,主要流域和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形成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
(4)到,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大幅度减少,主要流域和湖库生态环境全面达到省政府要求。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32亿立方米以内;九龙江、闽江、汀江、梅江4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100%;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现象,维护河库(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篇2: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标语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标语大全
1、治理污水、消除积水、抵御洪水、安全饮水、高效节水。
2、污水别乱排,洪水需防范,涝水常治理,供水保安全。
3、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5、建立“河长制”,实现湖区、河道管理全覆盖。
6、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
7、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8、科学治水,人水和谐。
9、全面推行河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0、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营造清澈乡村视界。
11、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
12、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
篇3: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本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区域方略,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到上半年,根据流域面积和区域分布,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湖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人水和谐共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河湖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体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探索建立江河库渠联通联控联调制度,提高江河库渠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进土地、城乡、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湖环境有关规划“多规合一”。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和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从严执行国家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江河库渠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监管网络,完善省、市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六)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河湖,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湖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涝池水生态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江河库渠沿岸绿化造林。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基本生态流量。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继续实行渭河中游和秦岭山间河道砂石禁采制度,有序推进汉江平川段河道禁采工作。完善采砂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复平采砂场点,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跨河、临河公路桥梁范围内禁止河道采砂,保障桥梁结构安全。
(八) 严格行政监管与执法。严格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设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卫星遥测和无人机巡查系统,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索综合执法试点。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 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适时定期发布河湖健康公报。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建立水域岸线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建立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三、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省河长制工作。省内主要江河的省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省内大江大河的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省级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分别兼任渭河、汉江省级河长;副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并分别兼任丹江、黄河陕西段河长。
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我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主任由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订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省公安厅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各地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湖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省财政厅负责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登记;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及疏浚、涉河陆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污染防治;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跨设区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省地表水水质监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开展城市建成区水域黑臭水体整治,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管;省水利厅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及附属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省农业厅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省林业厅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省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湖保护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河务局积极发挥流域机构在黄河治理与保护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专业职能作用。
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依照省级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各级河长是所辖江河库渠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江河库渠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安全防护、水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江河库渠报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江河库渠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各级各单位涉及江河库渠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江河库渠管理保护工作。
(三) 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江河库渠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江河库渠管理与保护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结合江河库渠实际,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江河库渠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 落实工作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湖巡查、堤防维修、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
(五)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江河库渠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湖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库渠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总河长、省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名单
一、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娄勤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 河 长:胡和平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总河长:毛万春 省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冯新柱 副省长
二、省级河长
渭河省级河长:娄勤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汉江省级河长:胡和平省委副书记、省长
丹江省级河长:毛万春 省委副书记
泾河省级河长:梁 桂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
传部部长
延河省级河长:徐新荣 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
渭河西安段及
昆明池省级河长:王永康 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北洛河省级河长:张道宏 副省长
黄河陕西段省级河长:冯新柱 副省长
三、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省水利厅副厅长魏小抗担任。
篇4: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到,全省主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基本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在223亿立方米以内;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8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2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5%;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到20,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万头以内,全面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完成不符合养殖水域规划的网箱养殖清退;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减量化,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0%,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与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连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和异常报警机制基本建立。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到年,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4%以上,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到6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到72%左右;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所有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城镇平原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到20,全省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逐步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全省建成安全生态水系5000公里,水土流失率降至8%以内,完成封山育林8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
四、组织形式
(一)省级河长。设总河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省河长制工作;设副总河长3名,由省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省河长制工作。在干流跨设区市的三条主要河流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各设河长1名,由副总河长兼任,负责领导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市县乡级河长。市、县、乡三级分别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各流域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或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三)河道专管员。由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居委会)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居委会)河道管理,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调整配置。
(四)河长制办公室。省、市、县、乡四级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五)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设主任1名,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由省水利厅、环保厅各抽调1位副厅长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由省住建厅、农业厅各1位副厅长兼任副主任;设成员若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厅组成。
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省水利厅明确1个处室承担,省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各选派1名相应职级干部到该处室挂职担任副处长;省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和海洋渔业厅等部门分别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该处室挂职。挂职干部两年轮换一次。
设立由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性质的河务管理中心。
(六)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流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省环保厅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设区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污标准,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
省住建厅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省农业厅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省发改委负责推进河流保护管理有关的省重点项目,协调河流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
省经信委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省国土厅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监管和推进规划范围内的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省海洋渔业厅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省卫计委负责指导农村卫生改厕。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比照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相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情况,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省、市、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篇5: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七)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八)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篇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去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此后,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将在和20进行四次督导检查。
所谓“河长制”即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统筹负责辖区内河湖的污染治理,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源头治理。“河长制”优势在于环保追责明确到地方党政一把手,消除多头治水弊端。这一制度目前已经在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北京等地区试点推广。
梳理发现,部分省市推行进度及治理力度超预期。上海、湖北等地率先宣布20年底前完成“河长制”全覆盖,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的目标提前一年。
上海市的目标是到年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湖北省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覆盖到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
北京市提出,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聚焦黑臭水体,由“河长”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采取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水系循环、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计划到2017年年底前消除全市摸查确定的141条段665公里黑臭水体。
陕西省则计划投资177.7亿元用于无定河综合治理工程,期限为2017年至2025年。重点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优化配置、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防洪减灾、岸线利用管理、土地整理、水环境提升、智慧化管理等9项治理措施。
篇7: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发言稿
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刚才赵县长、马书记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分别作了安排和部署,讲得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赞同,请大家在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想结合当前的工作,围绕水这个话题,谈点个人的认识。我县位于澧水中下游,对我们来说,水情是最大的县情。
一是防汛抗旱压力较大。洪水给我们带来的创伤让人至今难忘;去年汛期澧水、澹水一度超警戒水位,让我们着实紧张了一把。可见,在防汛抗旱上我们还远远没到高枕无忧的时候。
二是水环境问题较为严重。每次散步路过臭味难闻的栗河,心中很不是滋味。“住在水窝子里没有水吃”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出现无水可用、有水难用的尴尬,水资源已经成为地方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是未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澧水傍城而过,栗河穿城而流,我们拥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优势。但是,我们没有将这种优势转化为城市的形象、城市的特色。面对新的形势,如何做好“水”的文章,推动我县水资源从制约要素向制胜要素转变?下面,我从“水安”、“水清”、“水美”三个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以“水安”为目标,全力抓好防汛抗旱
实现“水安”的目标,就是要抓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落实五个到位。
一是查到位。在今年前几轮检查的基础上,县防指要集中力量重点检查去年大汛后出现的险工险段、去冬今春开工的各项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区1000米大堤范围内项目实施工地、穿堤建筑物等隐患问题。针对河道采砂,严禁越界开采、超期开采,防止形成河道深坑,威胁大堤安全。
二是处到位。对今年检查发现的.73处险工险段,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处理,做到能够处理的尽快处理,一时还不能处理的要有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遇事不乱。在建工程要加快刹尾,4月底后所有涉水工程要坚决停止施工,各相关单位要抢抓近段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安全度汛。各单位要抓好机埠检修,一旦水位上涨,及时开机抢排。
三是备到位。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标准,备齐备足砂卵石、编织袋、彩条布等常用防汛物资。要抓好防汛队伍建设,县人武部要编实抗洪抢险民兵队伍,发挥好全县抗洪抢险突击队的作用。
县、镇、村三级换届,人员变动大,要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换届不换防,换届不换责”。有抗洪抢险、山洪地质灾害救援等演习任务的镇街,要加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尽快组织人员落实。要坚持防汛抗旱兼顾,加强蓄水调度,王家厂水库雨季结束前库容要尽量达到1.4亿立方米以上。
四是争到位。积极争取国家水利项目资金和防汛抗旱资金,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促成水利隐患除险项目、水利工程加固治理等项目上马。五是保到位。
去年汛期,涔水大堤连续多日超警戒水位浸泡,险工险段较多,要成为今年防汛的重点区域。我县西北地区的几个镇,容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必须对隐患地区予以重点防御。还有东部新区排渍调度、城区1000米范围内防洪安全等,这些都是我们力保的重点。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哪些是事故多发点,哪些是安全隐患点,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二、以“水清”为目标,全力保障饮水安全
水是万物之源,生命之基,人体x%以上都是水,安全的水资源对人来说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然而,改革开放后,我们一味地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污染了水资源、损害了水生态,导致水环境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制约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这是有前车之鉴的,我在石门工作过,石门有个白云乡鹤山村非常有名,不是因为山有多清、水有多秀,而是因为这里是远近闻名的“癌症村”。
上世纪中叶这里发现大量雄黄矿,人们开始用土法采矿,一时间小山村热闹非凡。随着开采的深入,村子里时常有人患各种疾病,间先后有157人死于癌症。后来人们就去查原因,在全村x人中抽查了x余人,结果是x人砷中毒,200多人为癌症患者。原来矿石中含有剧毒的砷,正是因为在开采过程中污染了水体,导致了当地居民砷中毒。
由于遭到严重污染,青山变成了荒山秃岭,河水被污染,种出的庄稼卖不出去,村民生存环境更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见,保护好水资源,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这不仅是民心工程,更是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刻汲取石门“癌症村”的惨痛教训,不讲任何条件,坚决打赢水资源保护战。
篇8: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广州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
据悉,广州自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
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 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 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 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天河区加强了区内河道管理和污染源查控工作力度,分管区领导带队督办检查,及时指导处置发现的问题。6月13日天河区河涌巡查人员发现,珠江前航道原泰丰码头东侧重新出现一非法余泥装卸平台,余泥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蓝小环常务副区长高度重视,指示属地车陂街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封堵余泥运输车进场路口,拆除违法搭建在堤岸的余泥输送带及铁架,以高压态势严控非法余泥装卸平台的死灰复燃,该装卸平台已于6月20日拆除。7月22日,天河区政府组织区治水办、相关街道和区住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对车陂涌(中海康城段)黄泥水排放口、深涌(盈彩路段)泥浆车偷排点及涉嫌偷排的在建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地违规排水及泥浆、粪便运输车非法偷排等问题的治理对策和分工。会议明确区住建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管,规范工地排水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黄泥水向市政管网排放的现象。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河涌沿线多次出现的泥浆、粪便运输车偷排点进行布控,严厉打击向市政管网及河涌水体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
今年2月份以来,市河涌管理处巡查范围覆盖全市11个区,累计投入人员640人次,巡查河涌134条,巡查河涌总长度约439公里,平均每周巡查15条河道,发现问题约30宗。同时,编制《河道巡查周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市治水办确定办理意见,重大问题以市治水办名义交办,其他问题则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回复办理情况,还对疑似的工业、餐饮、在建工地等污染源开展溯源工作进行判别。目前已提交了《河道巡查周报》19期,涉及问题519宗,按市治水办要求发出整改通知书326份。其中涉及工业废水排放问题的8宗,沿岸排水设施问题244宗,养殖污染问题20宗,违法建设问题66宗,建筑废弃物问题21宗,生活垃圾问题107宗,工程维护问题53宗。还定期组织复查交办问题的现场情况,及时为《广州水务简报》提供复查意见。
篇9:河长制宣传工作总结
一、概述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办字〔20xx〕90号)要求,我县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实施了“河长制”管理模式。我局也立即确定了1名科级干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并及时上报了县“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河长制”责任单位,环保局积极开展了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二、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和“水质恶化倒查机制”两项目标任务,经自查自评,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1、**县政府于8月20日出台了《**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39号),开展了全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
2、**县环保局于20xx年5月4日制定《20xx年**县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源水质监测工作。
3、**县环保局于20xx年6月14日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三、做法与成效
1、开展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县于20就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制定《**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14〕39号)。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公、检、法会同环保、工商、矿管、林业等部门于2014年8月出台了关于从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县16个乡(镇)在圩镇等人口密集场所、各村委会所在地,特别是小矿产品加工集中地等醒目位置,刷写、悬挂宣传标语和宣传横幅,张贴《通告》,累计张贴303份。二是2014年9月开始我县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单位停止向拟停产整治的污染企业贷款,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工商、公安、供电、矿管、安监、水利等部门于2014年9月底依法取缔了31家无证非法小矿产品加工作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扬眉江流域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进行了约谈并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环保局联合县供电公司和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组成工作组,于2014年12月31日、1月8—9日对上述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采取拆表断电的措施,实行全面停产整改。208月-11月,开展**县大江、小江、章水3大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对21家违法矿产品加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取缔1家家庭作坊式小矿产品加工厂;拆表断电,停产整改19家违法小矿产品加工厂;依法拆除1家非法小矿产品加工厂选矿设施。20xx年对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加强了日常监管,巩固了水质污染整治活动成果,各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河长制”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响应省市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我县制定了《监测工作方案》,按规范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我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有两处,分别在大江、杰坝七星湖断面和扬眉江、龙勾乡东山村断面,水质监测每月开展一次。根据20xx年根据**县国家重点功能示范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断面常年监测平均值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率100%,氨氮、cod等部分指标浓度低于往年。根据有关监测结果,如出现水质不达标情况,我局将立即启动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认真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找到污染源头并妥善予以处理。
2、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完成了长龙、关田、思顺、过埠、扬眉、龙勾、文英、聂都等8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以上8个乡(镇)饮用水地10个取水口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日常监管。依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保护区内的群众实行严格的环保措施。禁止修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严格管控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使用,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确保农户保护水源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持续增强。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标识、警告设施和隔离防护工程等建设工作。
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我局于20xx年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结合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序推进,在我县过埠镇(我省首批“百强中心镇”)、横水镇茶滩村、铅厂镇长河坝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第一批新建了5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下一步,随着我县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面铺开,我局将对环陡水湖周边11个乡镇内继续新建56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确保城镇生活污水不直接下河。
四、存在的问题
1、水源地保护有待改善。水源地树种结构不够合理,封山育林管护还不够到位,村民在山里生产生活,开荒种粮、种果树,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倒入河里,严重污染饮水水源现象依然存在。
2、历史遗留包袱沉重,影响流域环境质量。我县有色金属的采选有一百年的历史。长期的开采遗留下了大量含重金属的废渣、尾矿、尾砂,大部分没有得到妥善处置,重金属经过淋溶源源不断地进入土壤、水体,影响了流域环境质量。
五、自评结果
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我局主要涉及制定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方案、治理进展及水质情况、水质恶化倒查机制、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等四项目标任务。前两项我县无此项工作,可直接得分,计18分;后两项已完成目标任务,计13分。环保局总自评分31分。
篇10:河长制宣传工作总结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篇11:河长制宣传工作总结
xx社区东与三河镇为邻,西接丰乐街道,社区共计592户,居民均居住在丰乐河沿岸,自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社区成立了以总支书记王於华为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按照镇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我社区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xx社区河长制辖区范围西自肖家桥原刘运泰浴池,东至神灵沟,与三河镇交界,全长约5.4公里,占线长,任务艰巨,我们通过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对广大居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整治的意识,努力营造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201—8月份,我们集中动用了船只开展不少于20次的清理河道漂浮物和腐烂水萍,将沿岸边的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组织100多人次铲除可河道边的垦植,迎水坡厕所已基本清理拆除,目前只剩下5座在动员做工作,限期在9月底全部拆除结束。截止目前,今年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面社区已投入8000多元。
三、强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
首先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建立巡河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河检查,并认真的做好巡河记录,巡河时要有图片,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次要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水环境调查、登记,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水体治理工作中的问题,要使河长制工作形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相关精彩文章推荐:
1.河长制工作总结
2.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3.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4.河长制总结
5.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6.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7.街道河长制工作总结
8.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9.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
10.部门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总结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总结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省、市、县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镇“河长制”工作正有序推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实现“山青,水美”的目标,现将XXX镇河长制推进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XXX镇河流基本情况
XXX镇域内现有大小河流23条,其中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落实市、县级河长的.10条,分别为头道松花江、珠子河、头道花园河、宋家馆子河、暴马川河、砬门河、清江河、海龙河、龙湾河、四道河;其中宋家馆子河、暴马川河、砬门河远离村屯,流域内人类活动少,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其他河流流经村屯或多或少存在污染源。
1、构建河长组织体系,统筹协调推进。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包村为依据划分镇级河长,行政村设置村级河长,主要由村党政一把手担任。按照统筹兼顾、全面覆盖的原则,域内所有河流,包括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全部纳入管控范围,23条河流全部落实了责任人。
2、明确工作职责。镇级河长负责域内河流的管理保护和督导村级河长履职等工作;村级河长负责行政区域内日常巡查和信息反馈及河道清洁工作。
3、加强日常巡护。村级河长每周巡查2次,镇级河长每周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工作进展
我镇头道花园河沿岸的白江河村、永安村、护林村、燕平村等每年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行政区内林地大部分是国有林地,垃圾场无处可建,又由于缺乏资金,即使建设垃圾场,也难以达到垃圾场建设标准,所以大多沿河岸堆放。我镇自河长制开展至今共投入资金8万余元,雇用工程机械和车辆40多台次,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百余吨。
1、调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全面对XXX镇境内各河流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流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措施五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定期召开XXX镇河长制工作会议。X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梳理XXX镇所辖河流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3、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xx年,涉及XXX镇河道主要水污染无排放总量下降,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100%,跨村域河流交接断面。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重点加强XXX镇河道范围生态环境的多项整治及维护,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镇村建设。
4、河长制工作宣传动员。河长制推进工作在镇微信群对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普及。
三、下步工作计划
1、根据XXX镇河长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漏补缺;对各河流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建立五张清单,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2、科学制定XXX镇河长制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3、对巡视河流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篇13: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xxxx年以来,我县按照国家、省、州的安排部署,以剑湖流域为核心,辐射全县x个乡镇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库渠水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责任。目前,全县河长制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就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xx县河湖库渠情况
xx县辖区有湖泊x个(剑湖);径流面积在xx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xx条;水库xx座,其中中型水库x座,小(一)型水库x座,小(二)型水库xx座;灌溉排洪结合渠道x条;共计xx个湖河库渠。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扎实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工作方案出台情况。
根据《x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xxxx年x月x日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及时下发县级各有关部门和x个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州级工作方案和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x月xx日由县水务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于x月xx日以剑办发[xxxx]x号印发执行。全县x个乡镇也相应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县乡(镇)两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六大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情况。
1、总河长及分段分级河长设立、公告情况。在州委州政府安排副厅级以上领导担任州级河长的基础上,全县共设立县级总河长x名、县级副总河长x名、总督察x名、督察长x名、县级河长xx名、镇级河长xxx名、村级河长xxx名、组级河长xxx名、主要河道管理员xxx名。
2、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情况。xx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xx县河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编制x人,实际到位x人,其中主任x名(正科)、专职副主任x名(副科)、工作人员x人,安排了年度工作经费xx万元。
3、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按照省州关于规范设置公示牌的要求,并结合我县河湖库渠实际,我县在河湖重要节点、显著位置共安装公示牌xxx块,其中:安装了主要河道州县级公示牌xxx块,镇级河道行政断面公示牌xxx块
4、各级河长履职情况。一是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即包括所挂钩湖、流入河湖的沟渠、流出河湖沟渠、河湖周边的坝塘等。二是严格执行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x次,镇级河长每周不少于x次、村级河长每x天x次,组级河长实行每天巡查的常态化管理的巡河、检查制度。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根据国家及省州关于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xx县实际,编制印发了《xx县河长巡查工作细则》、《xx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xx县河长制会议制度》等xx项工作制度。xxxx年共召开县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x次,总河长会议x次,河长制工作会议x次,河长会议x次,报送信息xx篇。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一河一策”的编制。由县级河长牵头先行完成了剑湖、金龙河、永丰河等重要入湖河道“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编制(其余河湖库渠“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正在抓紧编制),明确了河长工作目标与责任。
2、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一是xx县配合完成了系统基础性信息录入及河湖位置信息的录入等工作。二是在州级层面建设x州县级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方面,积极配合州河长办工作,正筹建县级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河湖治理资金需求量大,治理难度大。
主要是影响我县水环境的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四个方面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资金需求巨大,而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难于有效开展工作。
(二)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够深入。
河长制是一项改革性工作,是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解决问题的一项新制度,部分乡镇、个别河长认识还不够深入,虽然建立了覆盖到县、镇、村、组四级范围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但在运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不深、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三)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是河长制的最终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但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人人都是小河长,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社会氛围。
(四)河长制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建议:一是解决和落实各级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一定的河湖治理经费;二是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建议由党委或政府直接领导,不宜设立在政府的职能部门;三是建议下拨河湖管理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经费由省、州、县、乡镇共同承担、否则保洁效果和长效机制得不到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河长制基础性工作的开展。
一是在完成全县xx条湖河库渠“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完成其余河道及水库、坝塘、沟渠“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编制。二是进一步加快xx县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加快完善“一河一档”台账建设。四是按照省州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时间及管护要求,对上积极争取指导,启动信息平台建设。
(二)紧盯考核目标,倒逼河长工作。
根据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目标,以考核倒逼河长、各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河长、各乡镇(办事处)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四)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
在入湖河道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道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坝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五)突出专项整治。
结合河长制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篇14:河长制工作汇报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xx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xx〕2号)。《万年县20xx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政府的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xx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 “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xx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