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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生命隐喻

篇1:鲁迅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生命隐喻

鲁迅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生命隐喻

鲁迅的《在酒楼上》和《孤独者》都出现一个“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其中的“我”既包含启蒙意味,又表现出生命的“荒原”、孤独之感。这样的叙述者不仅是鲁迅在理性上批判或同情的对象,他们更是人生存的孤独境界的隐喻。人们往往以一种理性的、启蒙的思维模式去思考这类叙述者的必要性和意味,从而得出这两篇文章中的“我”展现了鲁迅自我的矛盾思想与痛苦的精神状态,是鲁迅内心分裂的外化形象。然而,这样的观点忽视了小说中“我”的超越时代的生命哲学意味。作为个人,无论“我”在思想上与吕纬甫、魏连殳多么一致,情感上多么同情吕纬甫、魏连殳,但人既然是孤独存在的生命个体,就不可能与他人达到共在的生存状态,不可能完全参与他人的生命历程,从而,“我”与吕纬甫、魏连殳就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和解与理解,“我”也无法对其他生命个体生出真正的同情之心。因此,从生命哲学的层面看,“我”的形象是一种生命孤独存在方式的隐喻。

鲁迅是一个内心极其矛盾之人:一方面,他对启蒙思想、理性主义抱有一种极其热烈而崇尚的态度,希望以理性主义之光唤起民众之觉悟,推动社会之进步;而另一方面,由于对世态、人生有着深刻体验,他又有着怀疑理性、怀疑启蒙主义的悲观看法。从而,《在酒楼上》与《孤独者》的“我”和吕纬甫、魏连殳构成了鲁迅理性乐观和感伤绝望这两种心理状态的映射。因而,从这层意味上看,“我”这样一个叙述者的出现是为了表现同吕纬甫、魏连殳的矛盾纠葛关系以反映鲁迅的`自我矛盾。

《在酒楼上》中,“我”看似代表着一种光明的、不与社会同流合污的知识分子形象,然而,细细品读,我们分明可以看出吕纬甫的人生选择带给“我”的一种恐惧与挣扎。在吕纬甫叙事的过程中,“我”几乎一言不发,唯有默默地听着,随着故事的气氛愈来愈沉重,“我”的自我审视也就愈来愈严厉,乃至于当最后终于和吕纬甫分离,没有了精神的压力之时,“寒风和雪片扑在脸上,倒觉得很爽快”。

而在《孤独者》中,“我”和魏连殳关于孩童本来“全是天真”还是早有 “坏苗”的对话背后,隐藏了当时鲁迅内心深处的冲突:一方面是对青年的期望,一方面是对青年将来也成了恶人的担忧;一方面是对进化论的笃信与热情,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陷入对于人性、对于历史的悲观认识。从而,“我”和吕、魏二人一起,展现了鲁迅的矛盾的主观态度和哲学见解,呈现了作家复杂的心理结构。

“我”的形象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进行上述理解。然而,我们对于“我”形象的解读,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鲁迅作为一个受叔本华、尼采生命哲学很大影响的作家,理应赋予“我”以生命哲学的象征意义。

叔本华、尼采的哲学中提倡生命自由,将个体生命在道德上赋予无上地位,竭力将个人与群体、他人划开界限。人的行动受生命的激情、意志所支配,道德、理性成为后天的、强制人们所接受的而非先天的、人们有义务接受的标准。生命哲学将以往存在的世界理性本质所打破,创立个个没有秩序的世界。“上帝死了”,所以,“人就要为他生活着的一切所负责,为生于痛苦并注定为生活而受苦的一切负责”。人既然以抛弃世界普遍的理性价值为代价获取自由,那么,人便只能成为孤独的个体。海德格尔甚至认为,只有人经历了苦闷意识的震动,人才可能意识到自我。这种自我的发现方式决定了忧郁、孤独、绝望的“孤独个体”的存在状态才是最真实的“存在”状态。个人在创造自我过程中就注定了生命孤独、绝望的存在方式的宿命。

《在酒楼上》与《孤独者》中,“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而出现,这表明作者抛弃了第三人称叙述方法中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读者对吕纬甫和魏连殳所能获得的所有认知,全部来自单一的、非透视性的第一人称叙述者。这样接近人生本质的叙述方法本身在暗示读者,在“上帝死了”的时代,上帝视角也随之消失,我们无法与他人达到共在的生存状态。我们对他人认知的获得,或来自自身与之共同经历人生片段,或来自他人的叙述,但我们所能得到的认知都是片面的,任何两个个体的生命轨迹不可能达到完全并行的状态。这种叙述方式的选择本身也是生命孤独状态的表现。而从故事模式上来看,人的孤独状态表现得更为明显。《在酒楼上》中的“我”由于天气和心境的原因,暂返家乡,从而遇到了自己的旧同窗、旧同事吕纬甫。而当吕纬甫叙述完自己的故事之后,二人一时无话可说,并终于告别,向着相反的方向走去。而在《孤独者》中,“我”在回乡时认识了魏连殳,后多有交往。然而二人由于各自的生计问题,终于没有许多对方的音信,直到“我”去魏连殳家发现死亡的事实。这种被钱理群称为“离去――归来 ――再离去”的故事模式透露着生命渴望他人的温暖而终又无可奈何的现实。两个人的生命轨迹若偶然相遇的曲线,相交后终究各奔东西。

认识到人生孤独本质的鲁迅,不仅在小说叙事策略与故事上表现出这种孤独感,也总在试图流露出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的孤独之感。这种孤独感首先表现在“我”对于曾经熟悉时空的陌生而又惶恐的心理。在《孤独者》的开头,“我在寒石山的一个亲戚家里闲住”,已经有一些客居、孤独的味道。而《在酒楼上》的孤独感表现得更为明显,“我”暂寓S城之后,早已寻找不到“以为可以会见的旧同事”,不仅学校“改换了名称和模样,于我很生疏”,就连以往常去的一石居也“没有一个熟人”。所以才会生出感慨: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鲁迅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生命隐喻

篇2:鲁迅小说中的动物隐喻翻译

鲁迅小说中的动物隐喻翻译

一、认知隐喻与翻译

作为一门新兴的科学, 认知语言学建立标志是认知语言学奠基人Lakoff and Johnson合著的 Metaphors We Live By 一书的出版。从此隐喻的研究领域引发了一场革命。不同于传统隐喻理论,该书认为隐喻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 而且是重要的思维方式。认知语言学从译者思维层面入手,为隐喻翻译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

二、译本对比分析

例1)主妇是前头的头发始终烫的蓬蓬松松像一个麻雀窝,牙齿是始终雪白的露着,但衣服确是中国装,……(《幸福的家庭》《彷徨》P94)

杨译:His wife’s hair is always curled up like a sparrow’s nest in front, her pearly white teeth are always peeping out, but she wears Chinese dress…

蓝译:The wife’s hair is perfectly permed and set, her perfect white teeth permanently arranged into a perfect smile. But she dresses in the Chinese style―

麻雀是一种常见的鸟类,广泛分布在中国和欧亚大陆。麻雀以谷物,昆虫为食,因此常栖息在居民点和田野附近。它们用草、树叶、枯枝、羽毛筑巢于人类的房屋处,如屋檐、墙洞,为人们所熟悉。杨译本中运用了直译的方法保留了原文动物的意象,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与杨译本不同,蓝诗玲认为直译可能会引起读者对原文中主妇的形象产生不好的印象,因此蓝译本中删掉了麻雀的意象,把主妇的发型描述为烫过后的样子。

例2)伙计本来是势利鬼,眼睛生在额角上的,早就撅着狗嘴的了;(《肥皂》《彷徨》P126)

杨译: The assistant was one of these supercilious young fellows with eyes on the tops of his head, so he pulled a long dog’s face.

蓝译:The shop assistant was one of those snotty imps with eyes in the top of their heads―he’d been sneering at me all the white.(P 199)

狗在中国人的眼中是非常驯服,忠实于自己的主人。大多数与狗有关的成语都是带有轻蔑的意思,如“狗头军师,狗胆包天,狗血喷头,狗仗人势,狐朋狗友等”。在汉语中,狗也可以叫做犬,如“愿效犬马之劳,犬子”,这些短语多指地位较低或者自我贬低的意思。相反,在西方,狗被视作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所以大多数与狗相关的谚语多为褒义词。比如,幸运儿在英语里叫做“a lucky dog”; 女孩会会对自己的男朋友说“love me, love my dog”; 今天运气很好,可以说成“Every dog has his day”。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考虑到英汉文化的.差异,蓝译本运用了意译的方法省略了“狗”这个动物的意象,避免了中西文化的冲突。

例3)还是“杳如黄鹤”。你去簿子上补画一个“到”就是了。(《弟兄》《彷徨》P376)

杨译:No, still not a sign―“gone like the yellow stork.” Go and sign the register and that will that.

蓝译:Ha! Does he ever? Just mark yourself down as present in the logbook.

“杳如黄鹤”来源于唐代诗人崔浩的诗歌“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它原意指的是仙人乘着黄鹤飞去,从此不再回来。在小说中指的是没有出现,消失的无影无踪。由于文化的差异,加上西方读者缺少对中国古典文化的了解,因此蓝译本中佘略了“黄鹤”这个意象。而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把中国文化介绍到国外,因此保留了该意象的翻译。

三、结论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杨译本及蓝译本均能够根据不同的认知结果,采用灵活多样的翻译手法。但基于不同的翻译目的,杨译本运用直译及加注的翻译方法明显高于蓝诗玲,译本有效地传递了原著的微妙信息,成功地再现了原语的民族文化,使目的语读者最大限度地欣赏到了原文中那些趣味横生的隐喻之美。通过对文学作品不同译本间隐喻翻译的对比分析,深化了读者对鲁迅作品的整体认识,加快了鲁迅作品的传播和译本的接受。

篇3:鲁迅小说中的疾病隐喻策略

鲁迅小说中的疾病隐喻策略

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对社会的想象常常与人体官能相关,社会的稳定合理对人们而言就象征着一个健全的肌体,而社会的失范则意味着身体的某一部分生了疾病。而疾病是身体的不正常状态,是必须被控制或根除的,这是疾病的最直接的隐喻意义。一旦把人类为了应对和超越痛苦、死亡以至生活本身而展开的想象努力都视为多余、额外的铺垫,所剩下的便只能是一副纯粹的肉身,而这副肉身同时也就宣告了疾病作为一种主体性存在的终结,正是这种形式的主体性终系着诸种关于疾病的隐喻性思维。如此自主自足、纯粹生理的人体,同时却也向我们暗示出这样一个辩证法:现代人的主体性存在,本身即一种疾病,源自人们所目睹的意识与存在之间的鸿沟,或者说是言与行之问的断裂;现代主体性最富于创造性而又最根深蒂固的表现方式,则当推尼采所说的“怨恨”。而鲁迅对受疾病折磨的个体生命的关注,以及他对疾病的一般象征意义的探索,则成为鲁迅写作的基本出发点。

鲁迅的小说,所要关照的`不仅是生理的疾病,而是作为一种隐喻和形象化的疾病。鲁迅将医学的知识渗透到小说创作中,在具有医学病理学的“症候”真实的基础上来描写人物的心理、性格和行为,从中透射出“意在医外”的文学主题,寄托和隐喻作者与作品的双重“所指”。如《狂人日记》“准确入微地写出了狂人的精神病态,甚至经得起精神病理学者的检查。”[1](p35)林毓生认为,“用现代医学中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状态描写狂人有系统的幻觉,使故事从表面上看完全是写实,实际上却是作者为控诉中国传统而作的寓意的构思。”[2](p52)

除了医学的专业知识外,鲁迅始终还怀有一种医生的职业精神和治疗者心理。鲁迅选择学医是为“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的疾苦”,后来弃医从文是源于他对人精神疾病的痛心。“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3](p542)成为他的创作动因。如丁玲说过:“鲁迅先生因为要从医治人类的心灵下手,所以放弃了医学而从事文学。”[4](p383) 鲁迅在回忆自己“弃医从文”的最初的想法时说:“这一学年没有完毕,我已经到了东京了,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5](p416)在这时的鲁迅看来,“善于改变精神的”,首推文艺,而鲁迅弃医之后,所要从事的正是文艺,鲁迅是想用文艺来开具其独特的“药方”以医治国民精神之“病”。

鲁迅小说的疾病隐喻程式有三种:精神病隐喻着愚昧的民众与先觉者之间身份角色的颠倒,身心畸形隐喻着千疮百孔的病态社会,拙劣的医生和医术隐喻着传统秩序的统治者与庸众之间的荒诞。

人们把思想和言论离经叛道的人,很随意地描述为疯子。疯子的病理学意义是指精神失常,它的隐喻意义就是应该被放逐出正常人世界的人,疯子的话是不可信的,因此正常人就可以剥夺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这种对疾病隐喻意义的使用会让那些思想上的先知先觉者不战而败,他们话语的内涵被策略性地悬置,操作疾病隐喻意义的人并不与他们所界定的疯子作正面的思想上的交锋,而是以“疯子”的命名来直接剥夺他们话语资格。而一个被舆论看作是疯子的人,他的言论和思想也就很难被周围的人信服。事实上,任何新思想、新观念的产生几乎全由疯狂替这种思想开导先路、打破习惯与迷信的陈规。这就是鲁迅塑造“精神病”类型知识分子形象的契机。他认为这些自大的狂人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所以愤世嫉俗,渐渐变成厌世家,或‘国民之敌’,但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6](p17)。

《狂人日记》里的狂人、《长明灯》里的疯子就是旧的封建专制文化叛逆者的艺术象征。狂人能从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看出“吃人”二字,并且预言“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而疯子要不顾一切地熄掉吉光屯社庙里象征几千年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长明灯。疯子和狂人都无名无姓、身份不清,更不知他们病从何起、病到哪种程度,显然作者是有意虚置家庭环境和社会背景,从而昭示他们不过是那个时代不被庸众所认同的思想先驱者的化身。

鲁迅在小说中以社会学与医学的双重目光,关注和表现人的肢体的畸形存在。九斤老太和杨二嫂的病态的小脚和保守自私的思想行为异形同构,她们的精神和身体共同受到摧残从而呈现畸形,但可怕的是她们对此甘之若饴,将受虐视为正常并以此规范他人。孔乙己的身体最后被打致残,不仅仅是个偶然事件,其实是内化在身心之内、对人的精神和身体进行双重摧残的封建传统导致的必然结果,封建传统必然造成大批带有病理症候的身体畸形者。在一定意义上,那些封建传统的维护者和孔乙己这样的中毒者,都是“废物”、残疾者、不正常者和病人,都存在这样那样的社会性与医学性病症。孔乙己伤残后用手支撑身体走路的细节,就是一种“医学真实”的描绘。

封建传统思想和伦理在人性欲望与压抑强制上的病态结构和规训要求,不仅使民众“中毒”而变得愚弱麻木,成为患病而不自知的“愚弱的国人”,也必然使四铭、高尔础、七大人此类所谓的维护者而实际上的伪君子变态与畸形,成为自以为正常而其实心理畸形的“病人”。这些人物的身心畸形正是千疮百孔的病态社会的象征,隐喻着旧的社会制度的崩溃、旧的文化精神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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