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霏凡”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

篇1: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

最后请儿子和母亲上台演讲。儿子感动的流了泪。

如果我与这位主人公儿子相比,那我就幸福多了。我天天不愁吃,也不愁喝。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主人公儿子家里,有时还吃不饱;要是我吃不饱,就会吃些零食,她儿子吃得起吗?那孩子知道自己家每个月拿不出30斤粮食,要退学养家。平时爸爸妈妈让我干个活我都不干,更何况干农活了。儿子家虽然穷,但是人家学习也很好,得了许多的奖,有的同学甚至连一个奖也没得,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儿子的母亲为儿子做了这么多的事,真让我感动啊!这一切母亲付出多少的劳动呀!我们的母亲也像这位儿的娘吧!我们的母亲天不亮就起来为我们做丰盛的早餐。吃完饭还要去上班,晚上回来已经筋疲力尽了。如果换衣服,就得晚上洗,一洗就要2-3个小时。直到10点多才睡。到了第二天,还要重新做前一天的事情。她这样早出晚归地干活,是为了谁?当然是为了我们。

不错,每个人自己的母亲都希望望子成龙。长大了有出息,找个好工作。我们能辜负她们的愿望吗?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让母亲失望。长大了回报自己的母亲,因为是她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的。

篇2: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初一作文

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初一作文

上个月,我读了《我的白发亲娘》这篇文章,深受感动。

这是个真实故事,在主人公儿子上小学时,他的父亲去世了,他母亲没有改嫁,含辛茹苦的养着儿子。那时村里没通电,儿子每晚在油灯下学习,母亲缝衣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家的土墙上贴满了奖状。最后儿子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母亲却患上了风湿病,干不了农活,有时连饭也吃不饱。那时的高中,学生一个月得带30斤米交给食堂。儿知道家里拿不出,便要退学,母亲一巴掌甩在他脸上,之后去上了学。第一个月母亲交的是杂米,收粮的熊师傅说了几句,然后没说了,母亲又给儿留了5元的生活费。第二个月母亲又背来了一袋杂米来,熊师傅强调不收杂米。当第三个月送米时,又是杂米,熊师傅大怒,坚决说不收杂米,母亲只好把这米的来历——米是讨的。告诉了他。熊师傅很感动。最终,儿子考上了清华大学,校长也知道了这事在典礼上,校长把这事讲给大家听。最后请儿子和母亲上台演讲。儿子感动的流了泪。

如果我与这位主人公儿子相比,那我就幸福多了。我天天不愁吃,也不愁喝。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主人公儿子家里,有时还吃不饱;要是我吃不饱,就会吃些零食,她儿子吃得起吗?那孩子知道自己家每个月拿不出30斤粮食,要退学养家。平时爸爸妈妈让我干个活我都不干,更何况干农活了。儿子家虽然穷,但是人家学习也很好,得了许多的奖,有的同学甚至连一个奖也没得,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儿子的母亲为儿子做了这么多的事,真让我感动啊!这一切母亲付出多少的劳动呀!我们的.母亲也像这位儿的娘吧!我们的母亲天不亮就起来为我们做丰盛的早餐。吃完饭还要去上班,晚上回来已经筋疲力尽了。如果换衣服,就得晚上洗,一洗就要2-3个小时。直到10点多才睡。到了第二天,还要重新做前一天的事情。她这样早出晚归地干活,是为了谁?当然是为了我们。

不错,每个人自己的母亲都希望望子成龙。长大了有出息,找个好工作。我们能辜负她们的愿望吗?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让母亲失望。长大了回报自己的母亲,因为是她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的。

篇3: 读穿过你的白发我在长大有感

读穿过你的白发我在长大有感

我不想长大,以为我爱你。其实我一直很怕,在长大一点点,就失去你。你之于我,是千年永恒的美丽。

是不是。是的。你不年轻,你是苍老的。

以前认为,你会永远陪着我,直到我年华老去。我从不相信生离死别,生老病死这种荒诞而可笑的话。你怎么可能离开我呢?是不是!所以一直固执的欺骗自己。你舍不得我。

肯定是因为我太粗心了,没有保护好你,让你在白霜天气出门,所以回来会惹得满头白霜,星星点点的青丝掩盖住了;肯定是因为我贪于玩耍,没有照顾好你。所以让时光那个坏东西,在你脸上无情的留下了疤痕,他太用力了,你疼么!为什么这些伤痕不会好!

没错,我和你是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倔强而任性,不会轻易的低头,那你怎么就对时光低头了呢!你大可以不顾一切。和时光来场殊死搏斗,趁他不注意偷些时光过来。

其实我会怪自己,总是这么一次次的让你难过,也会朝你发脾气,你也只会耐着性子,转身离开。你我之间,似乎总有这么一层透明薄膜,明明能把对方的心看得一清二楚,可想要触碰,却无力穿透那隔阂,苍白而无力的背影总会在你走出去时候,世界开始静默无声。

不知什么时候起,发现你的背慢慢的驼了,突然很想念,很想念小时候一起去看露天戏剧的时候,我小,自然被人群隔开,真是只闻其声啊!好奇的我在那蹦跳着,你好像有点嘲笑我的意味。玩似的看着我。我一撅嘴,一叉腰,故作一副小大人状。“不看就不看!”你心里肯定为我的蠢样子儿暗暗好笑。你没说什么,就把我拎起来,放在你的肩膀上。我瞅瞅你,脸上暗藏得意之色。我可顾不得你,神色开心的看着戏子在上面舞刀弄枪的走来走去。那股子稀奇劲,心想,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啊。全然忘记了自己当时就是一个小胖子了,忘了累坏了的你。而我,还真是无忧无虑啊,竟然还睡着了。

所以不想长大,长大了,你就老了,老了就不能趴在你的背上流口水了;长大了,你的白发就会跃然而出了;长大了,你的脸就会越来越苍老了,你让我怎么舍得。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着你背影苍老,写下我度日如年的爱的离骚,写下我世界和琴声交错的城堡。

请让我轻轻为你吟唱这首小情歌。

篇4: 读《田野上的白发》有感

读《田野上的白发》有感

心而生一种微妙情絮,大千世界,我们理应感恩的事物不胜枚举。感恩窗外的阳光明媚;感恩友人的热情洋溢,感恩风铃的叮当作响,感恩……我以为,仅以我的一支拙笔是写不出如此丰富的内涵的,所以我仅想表达对于感恩母情的一番薄见。

我想,人到暮年,两鬓斑白已不多见。但为爱染白的双鬓更值得我们感恩。因此,每每读至“她的青丝是白发,是岁月所染。”我都会深思,如若没有母亲付出青丝,又如何能有我们的幸福?岁月无情,母亲飘逸肩后的黑发已无法挽回,唯一能够留驻,也应留住的是我们感恩的心。感恩“以C的`皮包骨头”的母亲,感恩“脸上任是慈祥的微笑”的母亲,感恩“被汗水湿透”的母亲,感恩母亲为自己付出的一切。

“夜风吹着,母亲的白发在田野上飘拂,飘浮,漂浮出我一脸泪花,漂浮出我一段回忆,”亦“飘拂”出我不尽的思绪……

仍记得过往与母亲一起背诵《三字经》。那时候,我是不识字的,母亲念一遍,我就附和一遍,读了不少知识懂得并不多。因此,每每读到动情处,母亲总不失时机地教育我。尤其是在“香九龄,能温席”那处,母亲流泪了,我问母亲这是很感人的故事么,母亲说是,她还告诉我,小学一年级时,她学着《三字经》上,为生病的母亲暖暖窝,可后来,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便偷偷地钻进母亲的被窝,想用体温驱赶寒冷,结果反倒让母亲为我暖冰冷的身体。母亲笑我傻,可眼角却分明含着泪珠。我仍是不解,却并没有多问,因为我不知道,以后我会懂得。

回忆至此,再读“啊,母亲的白发哟,还在田野上漂浮吗?”才终于领会,感恩即是要珍惜他人为自己付出的爱,也应努力付出自己的爱。正如歌中所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莫要待到失去才恍然,仍未来得及感恩。写到这儿,突然想起一则发人深省的故事,不知是否与题相关,但我仅是想告诉大家,用剩余的每一分每一秒感恩吧!

那是一位残疾的母亲,孩子总不愿亲近外貌丑陋的生母,虽然母亲一次次维护自己,关爱自己使孩子有些许感动,但这仅有的感动却因孩子的转学而化为乌。相隔千里,母亲对孩子的爱却丝毫未减。于是,母亲一瘸一拐,带着她从数十米高的树上采摘的野果,去隔着几座山的学校为孩子送去“爱的温暖”。孩子感动了,也才开始感恩母亲,但却不知早已来不及,母亲在第二次前来的路上坠下深渊,手里,还紧握着被鲜血染红的果子。

是啊,“母亲是勤劳的春蚕,吐着绿丝”,一“吐着”满心的爱,我们应用一生一世去感恩的爱。

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自己一直都在感恩中成长,同样也在成长中感恩最重要的人――母亲。如果现在让我说什么是感恩。我会说:感恩就是珍惜爱,付出爱,为爱我的人。

篇5:读《我飞了》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书《我飞了》。这本小说写得激情荡漾,写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主要写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仪,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够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了邻居和最要好的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身患白血病而离开了他。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一起成长。在毕业前夕,他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了起来。

文中的单明明虽然表面看上去是有些调皮,蠢笨。但其实他也是善良、聪明的。就说那次单明明和杜小亚两人一起玩滑板,不小心把筱桂花的孙子的儿童车撞倒,筱桂花却偏要他俩赔钱。

他们想了各种办法,却都不行。无奈之下,两个孩子找到杜小亚的妈妈,请求她妈妈让他俩来剧团扮成《青鸟》中的演员。经不住再三请求,杜小亚的妈妈答应了。

在试演前,他们俩都化了装,化装的结果是:杜小亚睫毛翻翘,樱唇娇嫩。漂亮得让单明明都不好意思看。单明明则被装扮得变成了一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

上台后,单明明非常紧张,机械地吐着台词,差一点就要晕了,他还从没有这么紧张过。结束后,单明明就像刚从蒸笼里出来,浑身大汗。

好不容易到了正式演出,这一次,单明明面对台下的观众,不再有了紧张,完美地结束了这场演出,这可以说是他做过的最认真的事。观众走后。单明明就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回想刚才,那真是以前脑子不灵活,呆板的单明明吗?连杜小亚都称赞了单明明。

最终,两个孩子都拿了工钱赔给了筱桂花。他们还真是遇到了不幸中的万幸呢!虽然说这万幸也让他们累了一个月,但是让他们尝到自已辛苦劳动得到的工钱也是好的呀!可是现实中的那些富家子弟却常常心安理得地花着父母的钱,甚至是浪费,从不晓得父母是通过多大努力,才挣回这些钱来养他们。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会知道,失去父母的资助后,他们什么都不是!更别提养活自已了。

书中经常写单明明很讲义气,这绝对没错。单明明把杜小亚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经常帮小亚,他俩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这是一种心灵和心灵的相互守望,是人世间最最无私、无欲、单纯、朴实的友谊。所以杜小亚知道单明明的梦想后,就帮助他提高跑步速度,就算变为小天使,他也不会忘记。杜小亚成了他小学时必不可少的伙伴,所以就算最后小亚离世了,“飞”的梦想却一直伴着单明明。他坚信他一定会“飞”起来的。

梦想每个人都有,可要看实际行动,向梦想一步步奔跑,最终生命才会到达一个自由得无羁的状态。也有人试着为梦想坚持到底,但最后还是经受不住这种磨练,中途放弃了。那么前面不管多少的辛苦都白费了。

读了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要实现理想终须奋斗,还需要一个在艰难中一直鼓励、陪伴你的伙伴。

篇6: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与冬妮亚结为朋友。他在装配工朱赫来的引导下,懂得了布尔什维克是为穷人争取解放的革命政党。他依依不舍得告别了冬妮亚,逃离了家乡,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但是他的身体状况每况俞下,右腿变成残废,脊椎骨的暗伤也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瘫痪了。但他并没有不此而沮丧,而且开始了他的艰难的写作生涯,从此有新生活的良好开端。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

我想,我国的创业者和建设者与他们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辛劳的劳动者和革命者用血汗换来的,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炼好本领,为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篇7: 读《我飞了》有感

读《我的白发亲娘》有感“飞”,一个人类千万年的梦想;单明明,一个重情重义的孩子;杜小亚,一个身患绝症的好学生。在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感天动地的友情故事。单明明和杜小亚是要好的朋友,而病魔硬将他们隔开。不过,去世之后的杜小亚变成了天使,伴着单明明飞上了梦想的云端??对,我读的这本书就叫《我飞了》。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友谊是来之不易的,但离你而去却十分容易。

如果说爱是连接生与死的棉线,那么友情就是制成这根棉线的棉绒;有过说爱是一根牵着两个人心的绳子,那么友情就是这根绳子的主要成分;如果说爱是一幅容纳了两个人的想法的画,那么友情就是绘成这幅画的颜料??当单明明和杜小亚的友情跨越了生与死的界限的时候,这个世界关于“友情”、“朋友”的注释清晰了,只有一个字,“爱”??

想一想,两个在几个月前素不相识的人,才经过短短两三天的相处,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他们分开。而我们,和同学相处两三年,甚至还有相处五年半的,为了稍微一丁点儿的摩擦,都要吵得比二战的战火还要响,相比之下,我们的友谊真是脆弱。这是为什么呢?都是因为我们太自私了,所以,我们的友谊才会这样的不牢固。怎样才能像书中的单明明一样,拥有一个可以为你两肋插刀的真正的朋友呢?这本书中,已经无痕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朋友不高兴时,我们就要去逗他开心,哄他高兴;当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们就要竭尽全力的帮助他;当和朋友发生摩擦时我们就要做出让步,心平气和地与他交谈??这样我们的友谊才能更加牢固,坚不可摧。我现在还想问一问:我们现在的友情难道就是这样的“牢固”?为什么单明明和杜小亚的友谊就这么持久,而我们的友谊却如工程一样脆弱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的思考??

篇8: 读《我飞了》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套黄蓓佳的亲情系列的书,其中的一本《我飞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亲。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的友情是多么的珍贵,多么的美好。单明明因为调皮、不爱学习,同学们都疏远他,而杜小亚却没有歧视他,主动帮助他辅导功课,两个人互相关心,互相友爱,从而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杜小亚因病去世后,单明明更加怀念他。

也许,在我们班上,平时跟同学相处时,遇到矛盾,或者为了一点小事就争吵,甚至打架,想想可真是不值得。我们应该像杜小亚那样,对同学关心,互相帮助,因为同学之间的友谊是最珍贵的,大家都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轻易地去破坏这份友谊。

书中体弱多病的杜小亚,因为疾病而随风而逝。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小天使,只存在于单明明的听觉和视觉之中,他仍然时时关心着单明明,两个人之间延续着最无私朴实的友谊。

这一刻,我明白了,童年的友谊是多么重要,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刻刻存在我的身边,以后,在跟同学相处时,我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尊敬老师,帮助同学,让我们童年的友谊之花越开越艳。

篇9: 读《我飞了》有感

我翻开《我飞了》这本书,起初读这本书一点感觉都没有,读《我飞了》有感作文。但后来被带入了一个美丽、感人的世界里。走到书的尽头,当合上书的那一刹那,仿佛故事已经结束;但那个梦,那份感动,一直在延续, 怀着美丽的梦,打开黄蓓佳老师的作品,翻开一页又一页,总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淡淡的,钻进我心里,一直钻到最深处,轻轻的敲击着心灵,一点点的颤动,一点点的泪。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翎,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杜小亚对单明明纯洁的友谊,使我感动。信任的基础是互相之间深深的信任,朋友之间的信任更是之种品质,我们才能真正的让自己完全信任朋友,我们就赢得了人生中的友谊。同时,我们也要做一个值得别人信赖的朋友。

生活中处处都有真挚的友谊。还记得去年冬天培服穿得太少,天又下着大雪,所以我十分冷,这时朱品铭向我走来,她好像看出我很冷,就亲切地对我说;“你很冷吧!我帮你暖暖手!她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顿时,一股暖流缓缓地流进我的心田,从头到尾都觉得很温暖,我想:这是友谊的力量吧! 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获得真正的并不容易。它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是无价之宝!

篇10:我读《琵琶行》有感

我读《琵琶行》有感

一首琵琶曲,寄托着无限哀思。每个音阶都透着伤感与悲凉。不同人听,会有着不同的情感。

琵琶女的高超琴艺,让我们“如听仙乐耳暂明。”“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意;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这背后,又是怎样一段凄凉的故事呢?小时候,天资聪颖,技艺高超。因为美,被嫉妒;因为琴艺非凡,收到礼品数不胜数。可,时光飞逝,再好看的容颜也经不起岁月的侵蚀。门前冷落,形单影只,嫁作商人,独守空船。弹着一首悲凄的歌,自哀自叹,自怜自伤。

正是这首悲歌,让醉不成欢的`白居易听见。这时的白居易真得是“举杯消愁愁更愁。”送别友人,被贬异乡,虽冤案一桩,却无言可辩,此曲又怎能不唤起他心中的愁苦?“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正是觉得命运相似,才更发得感慨感伤。他,因为直言敢谏,被贬此处;她,因年华已逝,嫁到这里。这,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

白居易,同情百姓,直言敢谏。忠言终归是逆耳的,他忘了君王有他自己的高傲,忘了达官显贵是趋利的。贬谪至今,心中愤懑不平,却无人可诉。今夜,闻此曲,听此话,又怎抑住自己的悲痛情感。泪,为己为人,久久不能平歇。

此曲中,决非只有一人情,决非只有一种情。此琴此曲,皆悲皆凉,若非命运相似,又怎会“江州司马青衫湿。”

篇11: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这两天,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买回家,用了一星期的时间读完了。从中,我学到了许多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尔光辉的一生。

起初,保尔家很穷,从小很苦,在19俄国十月革命爆发之后,保尔在革命者朱赫的教育下,他迅速成长。不久,便参加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保尔的头部不幸受了重伤。顽强的毅力使他“度”过了死亡。出院后,战争结束了,他参加了重建国家的工作。然而,在他建筑铁路时,不幸再次降临——他积劳成疾。可他顽强的毅力再次“赐予”了他力量,又投入工作。终于,他挺不住了,在1972年时,年轻的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而“毅力”再次和他与命运作战。他便开始写书,开始了文学的创作,开始他新的生活。

不久后,他写的书红遍了大江南北,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促进他们克服困难。他写的.书感人肺腑,因此他成了受人尊敬的人。这都是因为他他没相命运低头,屈服了命运给他的不幸。

读了这本,我懂得,既然一个全身瘫痪一个残疾人都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那我们健康的人更应该珍惜时间,珍惜这宝贵的生命时光。一些人总以家境贫寒作没成功的理由,可比起保尔的困难,是微不足道的。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目标,再大的困难,我们都能发挥出不可估计的力量。人生的价值何在,保尔就能给我们做个最好的回答!!!

篇12: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有关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在小学四五年级时,我读完了这本书,一直没有时间写一篇读后感,其实我早就想写了,思考了很久,无从下笔。也许是这本书太深奥了,也许是我的文采没有很好的散发,也许是还需要思考……不,太多也许了,总之,我现在,感到这本书的韵味无穷。

这本书以保尔健康的向上成长经历为主要内容,以1915到1930年的苏俄人民的艰苦生活为背景,以崇高的理想主义为精神,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英雄形象。心理描写细腻,景物、环境描写极为壮观,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

本书主人公保尔小时处在社会最底层,在神父的无理压迫下,弃学从工;到食堂里工作,但被堂倌儿给欺负;哥哥阿尔焦母把他拯救出来,让他当了钳工;后来受波罗的海水兵朱赫来的.影响下,走上了无比光荣的革命道路,这是保尔的又一次理想升华……

从中我看出了,只有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才是最理想的事业,要把整个身心投入进去,才能够对得起这种事业,要么就别做,要么做了就忠心耿耿。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轻言说放弃,放弃了理想,就等于放弃了人生,活着就如行尸走肉了,但绝不能放弃生命,因为即使不能在崇高的事业中工作,也得把精神层面下一层,再好好的生活,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应该活出不同!

还从题目中看出:钢铁,代表像保尔一样的英雄,这本书正是诠释了英雄是怎样诞生的,怎样锻炼出来的。但到底是怎样锻炼出来的呢?我理解的很浅:是本身能力很强的,是在艰苦的环境下磨练出来的,是在崇高的事业中奉献的,是品德高尚的,是精神上永远年轻的、有追求的!这才是英雄!

从即刻起,我要争取做一个像保尔一样的英雄,从现在打好地基,以后建一座漂亮的房子,充满生机的房子!一起努力吧!

篇13:我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钢铁,是经过熊熊烈火的焚烧后才形成的,而一个钢铁般坚强的人,则是在迎接过无数次困难的挑战取得最后胜利的强者。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把自己的一腔热血献给了革命。正是那如同熊熊烈火的革命,才塑造了保尔这一位具有钢铁般的意志、钢铁般的信念的强者!

保尔出生于一个小镇的贫苦工人家庭,自幼尝够了被剥削的日子。在被学校逐走的时候,他遇到了冬妮娅,可惜的是这段恋情并没有持久,保尔因为工友的嘲笑只好与自己不是同一阶级的冬妮娅分开,将全部身心投入到革命之中。

在革命期间,保尔曾断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得了一场重病,甚至还要去自杀!但他还是让自己活了下来。为什么?就是他那坚定的革命意志激励着他奋发向上。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修好了铁路,可见他的毅力;在自己的人生最低谷时重拾希望,可见他的不屈。这就是英雄,一个真正的伟大的英雄!

保尔的.一生走得坎坷不平,遇到了常人无法忍受的重重困难,受到了别人无法体会的痛苦,但他一一披荆斩棘走了过来,造就了一块在烈火中锻造的钢铁。在他逝世之际他能说自己已经把一生献给了革命,这是多么崇高的革命精神!保尔这一尝遍苦楚的英雄有如此崇高的精神,我们难道就不应该向保尔学习吗?生长在父母呵护下的我们,若想成为一个钢铁般的人,最主要就是“炼”!所谓一个“炼”,便是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能否克服困难只能看自己的努力,当你走完人生道路时转过身来,你会发现自己没有虚度任何时光!让我们在每一分每一秒中都准备迎接困难,最终百炼成钢,成为像保尔那样如同钢铁的人!

篇14:我读《老人与海》有感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是泛泛之交,也许是情深谊厚。不过,我却交到了一个情深谊厚的朋友——《老人与海》,这部小说以简洁凝练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意义与感情。我从这本书中获得了让我终身受益的哲理:在困难与挫折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所要表现的主要思想。是啊!人是不可以被战胜的,在苦难面前,在挫折面前,在自然灾害面前,即使肉体消失,但人类的精神永远不会磨灭。

这是一部描写人与大自然搏斗的小说。主人公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有钩到鱼。起初,一个名叫马洛林的小男孩跟随他一道出海,可是过了40天业没有钓到鱼,还在就被父母安排到另外一艘船上,因为他的父母认为老渔夫不会交到好运。第85天,老渔夫早早地将船划出很远,他以为地钩到了一条大鱼,但不幸的是,在返回途中,因为鲨鱼的进攻,最终鱼只剩下一副巨大骨架,老人也筋疲力尽地倒在岸边。孩子来看老人,却认为圣地亚哥没有被打败。老人谁在了茅棚里,他又梦见了那只狮子。还在准备和老人再度出海,他要学会老人的一切本领,传承老人那打不败的精神。

在这部作品中,令我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圣地哥亚所的。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现在倒霉的时刻要来了,可我连鱼叉也没有。这条多索鲨是残忍、能干、强壮而聪明的。可我比它更聪明。

在小说最后,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人的梦中总出现狮子?因为狮子是力量与雄心的象征,老人虽然年事已高,却能比其他渔夫做不敢去做的事儿。独自出海三天三夜,在海上与大鱼和鲨鱼搏斗。他希望自己能像狮子一样,有着雄心壮志。

我认为这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因为我在这部小说中学到了:人在失败中仍然要不失尊严,勇敢奋斗而不妥协的精神。

在学习上,也会有考试失败的时候,当时我都会感到非常沮丧,但每当我想起老人的精神,想的老人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我总会调整心态,努力学习。以前,我是一个胆小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不敢去问老师,上课不敢举手。现在,我学会了勇敢,在课堂上,我总会大胆发言,不懂就问。

在学舞蹈的时候,以前因为怕痛,基本功很差,我感到绝望,不想再学下去了。但我绝不会认输,每天,眼含泪水,忍住疼痛,坚持不懈。通过我的努力,我的到了回报,我的基本功每一天都在进步,虽然一开始很艰难,但我还是没妥协、屈服。

人生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要有信心、勇气,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这是《老人与海》给我的启迪,老人打不败的精神会让我的一生都受益无穷!

篇15:我读《游子吟》有感

我读《游子吟》有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爷爷今天教我背孟郊的《游子吟》,“游子是什么呀?”“这首诗讲的是什么呢?”我一点也不明白。爷爷告诉我:“诗里有一间破旧的小屋,屋子里闪烁着点点灯光,灯前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她正在为要到远方上学的儿子做衣服,她很老很老,所以眼有些花了,看不清楚了,可是她很怕儿子出门没有衣服穿,就努力地一针一线地认真缝着。”爷爷又接着说:“老奶奶是希望儿子出门穿着她缝的衣服,就会常常想起妈妈,会早点回家,这件衣服不仅是衣服,更是老奶奶对儿子的爱。”

“那什么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好奇的.问爷爷。爷爷说:“我们每一个宝宝,都是大地上的一棵小草,妈妈是照耀我们的温暖的阳光,妈妈的爱让我们一天一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爷爷说,妈妈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最幸福的,我和天下所有的宝宝一样,都有一个很爱很爱我的妈妈!

我很开心,今天学到了这么多知识,以后我要好好听妈妈的话,做一个爱妈妈的好孩子。

篇16:我读《再别康桥》有感

我读《再别康桥》有感

吴老师建议我读一些诗,今天,爸爸指导我读了一首徐志摩的诗——《再别康桥》。

作者徐志摩是我国杰出的诗人,他一生的诗中,有许多非常优秀的作品,《再别康桥》就是其中一首。“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已经成为中国诗的名句。这首诗抑扬顿挫、朗朗上口,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PPT,听别人诵读,妈妈还叫我背下了前八行。

在这首诗中,我最喜欢“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到“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两节,因为作者在两节中,分别把金柳比作夕阳中的新娘,把自己变成水草,抒发了作者依依惜别之情。在下一节里也写得很好,比如说,作者把树荫下的一个水潭写成:“不是清泉,是天上虹;”作者认为那水潭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还沉淀着像彩虹一般五彩缤纷、五颜六色的美梦,这是多么美好呀!

我以后要多读一些诗,增加自己的文学修养。

篇17:读《我小时候》有感

这是一本记录成长烦恼,童年快乐的书,同时也是一本剖析作者本人灵魂的书,本无意于这本书,谁知随手掂来竟被它吸引了,带我心回到那无忧而快乐的童年,我也因走进了这样一份内心,而多了一份思考。

作者提出哭比笑好的观点,是不是不掉眼泪就是坚强?这样一句质疑的话,折射出了无数人笑比哭强的观点与表达,而作者却认为哭是生命的一种进化现象,一片忏悔的泪,一片温馨的泪能够让心更加清明,作者自己觉得完全可以在大哭比赛中,赢得金牌大奖,妈妈担忧不像男孩的沈石溪以后无法做人,爸爸更是气得暴跳如雷,每当这时,只有迈着一双粽子似得小脚的奶奶,认为我的眼泪是吉利的,而书中与作者同龄的绰号叫“小猴子”的男孩,却以从不哭泣赢得了坚强、勇敢、将来一定有出息的美评。由此,作者也想到了自己的没出息,知道了爱哭的男人会被人瞧不起,知道了社会推崇的男子汉是宁可流血也不流泪的硬汉,是窝囊的象征,是无用的别名,是软弱的代名词,于是作者虚心向他请教,终于学会了忍住眼泪,学会了眉梢上扬、咧嘴露牙,哪怕犯错,也还在笑,这样的表现果然换来了勇敢的评价,当然也换来了看着老实,却也海水不可斗量的讥讽,同时换来了奶奶的一声叹息,作者已想好了与奶奶的谆谆教导针锋相对,但奶奶却晓之以理,让其动了情,回到了哭的本色,换来了奶奶的一片长舒,当作者不哭时,奶奶说道:“泪水闷在肚皮里是要害人的,泪水流出来,是可以救人的。”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常常用自己的观点来取舍学生的表现,只以我们的喜好来引导学生的去留方向,而忘了去尊重孩子这样表现的内心,也忘了去深入理解孩子这样表现的初衷,更可怕的是我们的表扬,多数时候失去了诚心诚意的赞美赏识之情,却转变成了一种变相的批评,用含沙射影的方式伤害着他们,因此,我想语言的简单粗暴,应不单单指奸巧语、秽污词。

篇18:我读《百年孤独》有感

我读《百年孤独》有感

前几天读完了两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此小说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是现实生活中一种人生的代表,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有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有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有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有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

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TA们无论是在战斗中情绪激烈的狂热首领还是沉沦于 的声色之徒;无论是执迷科学文明探索的学者还是勤勉安分生活的妇人;无论是为娶世上最优雅女子的跋山涉水者还是对世事不屑一顾的最美女人;无论是为爱情牺牲生命,不择手断者还是无情无义的走马观花者等等,无论你是什么职业地位,无论什么欲望追求,原来,尘埃落定都难逃孤独二字。

人类的所有追求,最终都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享受。

篇19:读我就是数学有感

龙港二小  陈云霄

选书理由

我就是数学,这是一种何等的胆识,这是一种何等的气魄!因而我坚信,那这本书必定有它的匠心独运之处,于是我开始翻阅此书,寻找那份属于华老师的“胆识”与“气魄”。

博览群书

这本书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我相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华老师丰厚的文学素养。他在每篇随笔中总能引用古今中外的名人名言,教育故事,是那样的巧妙,那样的广泛。

《脑袋磕破后的笑声》一文中,华老师竟然能把磕破的脑袋与一顶帽子合成一件难得的“教具”,与所教内容《中括号》结合得天衣无缝。华老师在阐述如何去发现事物之间存在着微妙联系的时候,引用了朱光潜先生在《谈美》中的一句话“在意识中思索的东西应该让他在潜意识中酝酿一些时候才会成熟。功夫没有错用的,你自己以为劳而不获,但是你在潜意识中实在仍然于无形中收效果。

“灯火阑珊处”的那人,如果不是“千百度”地有意识地寻,就不会有那份“蓦然回首”的惊喜与回味!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由此可见,华老师是读了很多很多书的,而博览群书,似乎是每位名师成长的共性!

华老师在书中也讲到:一个教师不读自己专业以外的书,是不会把这个学科教得很好的;但是,如果他不经常阅读自己专业的书,那么更是教不好这个学科的。

读到这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今天,我读书了吗?

宝剑锋自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的年历上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有的只是一天五六小时的睡眠。更深夜半,烛泪将尽,常常是和衣而睡。一觉醒来,跑跑步,暖暖身子,继续看书。热闹正月,人们打牌娱乐,遍尝山珍海味;我却钻进宿舍,捧着书本,啃着馒头,沉浸在教育教学的王国里。”

这是他对待事业的态度,反照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平时有一点忙,就喊忙忙忙,有些许累,就喊累累累,有微苦,就好像苦不堪言,用种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来欺骗自己,给自己的不思进取寻找原因;对华老师除了佩服之外,我自愧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宁静而致远,一点没错!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往往会在诱惑中迷失自己,多一些宁静,少一些浮躁,寻找那份属于静的丰富,这样,也许我们才可以走得更远……

课堂因差错而精彩

多少老师在上公开课时候,希望孩子的回答永远是正确的,生怕孩子的回答有错误。“课堂因差错而精彩”,在华老师的课堂上被诠释的淋漓尽致,而且华老师还有更深刻的理解,提倡“融错教学”。

华老师每接手一个新班,第一节课都会在黑板上板书:“错得好!”。在书中,华老师告诉我们处理差错的方法:

1、冷静地分析。对待学生出现的错误,我们要好好的分析学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要多问学生“你是怎样想的”,然后把握其错误的性质和原因,对症下药。

2、恰当地评价。完全的错误是不存在的,只是错误的成分有多少,正确的成分又是多少。对待学生的错误不要一棍子打死,重点应放在分析差错中的正确方面和出现错误的原因,先说明哪些地方时对的,差错可能成为正确的先导,它往往隐藏着正确的结论,学生差错大多是“差那么一点”、“拐个弯就对了”,就看我们老师是否愿意去开启。

3、灵活地纠正。一要相信学生有能力纠正自己的“偏差”;二要提高学生克服困难的信心;三要舍得花时间给学生思考的余地,多给学生一些自由呼吸的空间;四要期待学生自己走向成功,以理解的心去接近他们,以背后的手去帮助他们,以期待的目光去鼓励他们。

华老师说,教师的智慧就是要善于从学生95%错误的解答中发现那仅有的5%正确的东西,给予热情的肯定,并积极加以引导,让学生以步步推到那95%的错误。

为什么不在我的课堂上出现这些精彩的引导学生从错误走向正确的教学过程呢?其实这关系到执教者对教材知识的理解,比如“角的度量”中,对量角的本质是什么?老师自己是否清楚?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引导孩子清晰地认识。由此,提高自己的学科水平是多么的重要和迫切。其次是,平时自己是否经常思考?“有没有想,会不会想,有没有坚持去想”华老师的话,精辟、深刻,让人深思。

对于课堂的思考

他倡导:一节课 一碗米。也就是说,一节课一定要上的有价值。反思我们做教师的每天都要上课,但一节课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因人而异。有的一节课教给了学生一点知识,有的一节课教给了学生一种方法,有的一节课是传授给学生一种思想,有的一节课激发起的是学生求知的热情。一节课的价值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人对一节课的加工程度。加工时间越短,这节课的价值就越低,加工时间越长,这节课的价值也就越大。何为加工?如果我们没有迷茫过,如果我们没有思索过;如果我们没有比较过,如果我们没有质疑过;如果我们没有寂寞过,如果我们没有憔悴过;如果我们没有向往过,如果我们没有激动过,那么,我们就别说“加工”过,因为那只是“重复”。

现今我对数学课堂的思考,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作为数学老师,你必须借助数学这个通道,引导学生去感悟世界的奥秘,而不仅仅是传授数学知识本身。数学的好玩,学数学有趣,也就在这里。我没有停留在讲解数学知识上,而是展现了数学文化,展现了我对数学的理解。”

思想改变课堂,激情成就梦想。乘着思想的翅膀,师生一起飞翔,飞翔于课堂之中,如鱼之在水,如鸟之在林。

篇20:读我就是数学有感

林州市第三小学    张斌

我有幸拜读了华应龙的《我就是数学》这本书,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内心里是震撼、是崇拜、是敬重、更是思索。我被《我就是数学》深深地吸引了,华老师的睿智、博学多才、乐学善思、风趣幽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感动着我。这本书是华老师20年教学生涯的一个求索、思考和总结,更是体现创新性教育、教学思想的一部力作。从这本书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了华老师是怎样经历的“龙”的华丽变身,由一个灌篮高手变成一位全国数学名师的过程、了解了他对“容错”教育的滴滴思索过程、了解了他戴着帽子执教的《带中括号的混合运算》一课背后的研磨过程、了解了他在跟腱受伤之后对工作的敬业精神,等等这一切,让我的内心受到深深地震撼。

《我就是数学》这本书也给了我积极向上的动力。华应龙老师从课前慎思、课中求索、课后反思、听课随想、评课心语、生活感悟六个方面写下自己的教学随笔,其中既有华老师的教,也有他对别的老师执教的课的`评;既有他教学实践的反思,也有他对人生的感悟。一篇篇来自教学实践的真实短文,不仅操作性强、实用性强,使人想读,而且爱读。读完全书,我感觉仿佛每个章节的背后都蕴藏了无穷的玄妙,让人怀着更为真切的敬畏之心,希望走近作者、走进课堂。华老师致力于探索人文化的数学教学模式,“尊重、沟通、宽容、欣赏”使他的课堂教学充盈着时代气息,洋溢着浓浓的师生情谊,一股清新流动的生命活力让学生特别爱上他的“疯狂数学”。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课堂上,要解放孩子的思想,解放孩子的嘴,让孩子真正的成为课堂的主体。我们要不断尝试,努力为学生营造一种宽松的氛围,孩子们的思考才能任意奔驰。课堂上,要千方百计带给学生一些思考,让其寻找数学知识背后的东西。

追寻名师成长的轨迹,追问名师成功的原由,我有着强烈的感受,华老师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他的喜读善思成就了他的博学和大家风范,是他的不抛弃、不放弃、要扬弃的执着追求成就了他的缜密、严谨而又不失浪漫才情的教学风格,是他的“以学定教”“蹲下来和孩子对话”成就了听了华老师课的学生不愿下课的现实。华老师虽然是一名数学教师,但却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文章中经常引古论今,从我国古代的孔子、老子、  庄子、墨子到黑格尔、恩格斯、爱因斯坦;从诗歌到故事他都能结合课堂中发生的事,在全方位的反思中恰当地引用,而且他还善于以日常生活中的事,如农民种地、打篮球等事情联系到教师的教学,联系到数学。这些,都得益于他的喜读善思。一个工作繁忙的教育者,在有限的时间里阅读了如此多的书籍,真的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的年历上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有的只是一天五六小时的睡眠,更深夜半,烛泪将尽,常常是和衣而睡……他完全沉浸在教育教学的王国。正如李烈校长对他的评价一样,华老师是一个坐拥书城,手不释卷的酷爱读书之人。读书已经成了他的生活习惯,并享受其中。读书不仅能触发他对生活的感悟,更使他能够徜徉在数学教学的研究之中。

华老师虽然是一名数学教师,却是一个灌篮高手,并且从心底发出呼喊:篮球――我的导师。28年的篮球生活,丰富了他的生活和记忆,给了华老师一副强健的体魄,也给了他拼搏的精神,养成了他团结合作习惯和尊重对手,尊重学生,尊重每一个人的优秀品行。喜欢打篮球,喜欢读书,这一“动”一“静”在华老师身上得到了和谐统一。用他的话说,读书滋养了他的人文精神,而篮球锻炼了他的毅力。从打好每一个球到上好每一节,同样的不抛弃、同样的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事业,实现了华老师由一个球场上的灌篮高手成长为全国数学名师的华丽转变。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在仰望华应龙老师的高度时,不禁感叹,我能否实现从“经师”向“人师”的转变?如何提升自己思想的高度?《我就是数学》看完了,这本书带给大家的收获不仅改变着我们,更应该把这份收获变成教育教学方法的改变,带给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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