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添”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附件:附件1、县工信局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附件2、县工信局机关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
4—1、县工信局党员积分管理台账;
4—2、县工信局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篇2: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4—4、党员积分申请表;
4—5、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
4—6、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
篇3: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篇4: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
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是党员个人早做。
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小事嘛!要从多方面走出党员一年的坚实足迹: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先进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别是非、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干事创业、服务为民、创先争优。
三是群众勤监督。
要敞开大门,多让群众在公示栏前站一站、看一看,会上听一听、说一说,纳得点赞或批评,建议和意见,这个积分制管理就会成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树起党员的新形象,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从严科学应用。
积分是一个从实记录、评定和监督的过程,务必科学、规范、严格。积分过程不要短斤少两,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制度就管用;避实就虚、凌乱应付,制度无用。那种何必当真、没啥意思的观念,小处说是对积分制管理的不重视,大处说是党建责任感不强。
篇5: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总结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强新时期党员管理,这是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措施。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用一定的标准对党员定期检查衡量核定并促进其保持先进性的一种手段,为了切实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更好的让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新坝乡党委按照市县精神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制订了《新坝乡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经过长期的'组织运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积分制管理的具体做法:按照对农村党员的基本要求、发挥先锋作用、违纪扣分三大类24个小项来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这些内容包括:党员参加各种会议和教育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党员履责践诺、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联系帮扶贫困户、学习运用实用技术、参加公益活动等。每项内容都确定不同分值,使党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都能“对号入座”。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乡党委制作的《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为依据,党员每完成一项内容,积分册上便记上相应的分值,每月一小计。年终评议时,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上全年累计积分就是最终的考核得分。依据得分情况,再评定等次,并将评定的等次与党员干部和“三老”人员的待遇挂钩。积分制使农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规范党员行为。按照农村党员的基本要求、发挥先锋作用、违纪扣分三大类24个小项来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基本要求类包括党员参加村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活动、党内教育活动、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至少向村党组织上交一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月按时缴纳党费等;发挥先锋作用类包括党员履责践诺、参加党员责任区活动、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联系帮扶贫困户、学习掌握实用技术、参加公益活动情况等;违纪扣分类包括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党纪处分、参加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中途退出、闹党内不团结等。对每项内容都确定不同的分值,使党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都能“对号入座”。同时为每个党员建立积分台帐,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党员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群众进行客观评价有了一个衡量的尺度,也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行为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根据情况区别对待,量身定制不同标准。按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村委会主任;第二层次为村党组
织副书记、委员及党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再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确定基础分,即第一层次为10分,第二层次为20分,第三层次为30分,第四层次为50分。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一项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村党组织将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接受大家的监督。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列入积分考核范围,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评议后直接确定档次。
三、跟踪管理常抓不懈,使要求成为自觉行动。由乡党委制作《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党员信息、每月考核情况、每月积分情况和年度综合评价等项内容,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村党组织要对党员积分进行及时管理,及时记分,并定期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党员要做到一季一考核,半年一汇总,年底一评议,并将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和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不搞年终算总帐,不给党员记“黑帐”,积分制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相互监督,阳光操作。通过平时的跟踪管理,让党员记住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实践自己的承诺,作出群众的表率,使组织的管理和规范要求逐渐成为党员的自觉行为。
四、根据积分评定等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年终评议时,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上全年累计积分就是最终的考核得分,依据得分情况把党员评定为先锋型党员、带头型党员、本色型党员和褪色型党员四个等次。80分以上的可评为先锋型党员,70至79分的可评为带头型党员,60至69分的为本色型党员,60分以下评为褪色型党员。
近年来,党员积分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农村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农村党员积极主动帮助村党组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带头学习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兴建养殖小区,发展设施农业,各级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中新涌现出众多种植、养殖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带动全乡农民走上了致富道路。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吸引力明显增强。在农村党员的示范带动下,昔日只知埋头挣钱,不关心党组织工作的农民群众,如今竞相向党组织靠拢。
篇6:深圳学校积分制管理细则
需要了解深圳学校积分制管理细则的朋友,不妨参考以下的内容哦!希望能帮到你!
深圳学校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积分入学的总体要求
1. 我区继续全面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所有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参加积分制管理;
2. 通过查验,符合积分入学资格条件的才能申请办理积分;
3. 资格查验及积分结束后,我区将根据各街道(乡镇)当年可提供的学位余额数划定积分入学分数线,有效积分(零分及以下分数为无效积分)达到分数线者方可申请就读,未达到分数线者,其子女不能在我区学校就读。
二、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及条件
(一) 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20秋季要求在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以下简称新生)。
原则上不接收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外的其他年级插班生。
(二) 申请积分入学资格条件
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应具备如下五项资格条件:①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仅限于父母离婚或另一方死亡、服刑、残疾等情况的人员);②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截至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③在有合法稳定住所(有房产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⑤在合法稳定就业(截至2016年4月30日,与区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本区域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在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至2016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三、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查验材料和证明材料
(一)积分入学的查验材料
1.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在当地无监护人证明(父母离婚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父母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关法律文书;父母一方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者,无需提供无监护人证明);
2. 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已取得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有效的居住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租房的,须提供《商品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非商品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4.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经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查验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或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申请人提请查验前十天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5. 申请人与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在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在现居住地领取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
(二)积分入学的证明材料
根据《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积分所需递交的证明材料。
四、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新生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 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1.资格确认。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籍贯地户口簿等基础材料、查验材料和积分入学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的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符合的领取《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审验表》(以下统一简称“《资格审验表》”),接受窗口查验,各街道(乡镇)综合各职能部门对五项资格条件的查验意见,在《资格审验表》上签署是否符合查验条件的结论意见;

2. 申请积分。符合查验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积分入学申请表》(以下统一简称“《积分申请表》”),申请办理积分;
3.积分查询。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各街道(乡镇)积分专窗查询审核后的积分。
(三)申请就学
1.积分情况公示。积分结束后,在之窗网站上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向各街道(乡镇)积分专窗提出复核;
2. 积分分数线公布。公示结束后,根据各街道(乡镇)可提供的学位余额数,分街道(乡镇)划定积分分数线,通过教科网和之窗向社会公布;
3、提出就学申请。有效积分达到积分分数线者根据招生公告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到现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多处报名。
五、注意事项
1. 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因为学位余额数不足,达不到所在街道(乡镇)积分分数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无法在我区学校就读,请各位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同时做好回户籍地就学的准备;
2.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各街道(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深圳学校积分制管理细则]
篇7:党员学习积分制
省妇联权益部党支部通过开展以量化考核、科学管用、激发活力等为目标的党员积分制管理,把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的要求贯穿落实到日常工作,党支部焕发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一是以提高认识为基础,推动积分工作。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为目标,集体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权益部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办法》。
二是以量化考核为抓手,细化积分管理。针对党员活动组织难、党性表现评价难、服务群众量化难等党员管理上的瓶颈问题,党支部坚持以“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激励带动”为原则,在做细做小做实上下功夫,分别逐项逐条制定百分制评分标准。对党员日常发挥作用积分按基础分(30 分)、任务分(60 分)、奖励分(10 分)三大板块进行量化考核。
三是以科学管用为原则,规范积分流程。按照“科学、管用、实用”的原则,设计流程,规范管理。党员积分评定过程按照“个人申报——党员评议——支部审核——计分员记录”四个步骤进行。支部专门设计了《党员积分登记表》《个人表现情况登记表》,月初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每位党员分别对上月表现情况进行个人小结汇报、对照积分管理办法申请分值,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支部审定分值,最终累积得出年度综合积分。
四是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严格积分奖惩。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把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将积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与奖惩挂钩。凡年度积分在 60 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支部进行约谈。
五是以激发活力为目标,丰富积分内容。坚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与部门维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将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内容融入党员积分制管理中,进一步调动党员工作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党员的内在活力。
篇8:党员学习积分制
12月1日一大早,江津区白沙镇石坝社区的党务公示栏前,围满了前来了解该社区154名党员上月“党员积分”情况的党员和居民。这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江津区白沙镇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后常见的情景。该镇以积分制对全镇3400余名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推动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争当优秀党员,取得明显成效。
白沙镇是江津区人口大镇,总人口约15万人,有党员3400余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大,出现党员自我要求不高、宗旨意识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给该镇党员的有效管理和评价等带来挑战。为解决上述问题,今年6月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白沙镇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白沙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党员积分制”实行积分制管理,分值由日常行为积分占七成、年度评议占三成。日常行为积分,又下设基本项目、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如:为本村(社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视情况给予加分;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篇9:党员学习积分制
为切实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县直机关党员的实际情况,工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机关党员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等四大项十八小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积分办法
(一)党员教育培训(25分)
1.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学习政治理论。(5分)
2.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6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5分)
3.全年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5分)
4.全年撰写学习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5分)
5.全年撰写党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5分)
(二)党员义务履行(25分)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
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3.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分)
4.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5分)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5分)
(三)业务工作开展(25分)
1.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5分)
2.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5分)
3.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5分)
4.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10分)
(四)党员承诺兑现(25分)
1.党员承诺内容具体实在,切合实际,且有操作性。(5分)
2.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5分)
3.能按月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承诺兑现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5分)
4.全年承诺兑现率在95%以上,且基层群众反响良好。(10分)
二、奖、扣分办法
(一)奖分
1.在市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
2.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奖2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
(二)扣分
1.日常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2.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8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3.关键工作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业务工作项全部积分。
4.工作积极性差、办事拖拉或年度相对工作量极小的,酌情扣分。
5.不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的,酌情扣分。
6.受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的,或被发现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每次扣15-30分,严重的取消其积分资格。
四、评分办法
(一)积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积分办法进行得分。
(二)总积分为积分与奖(扣)分之和。
(三)总积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总积分90-100分(含90分)为良好;总积分80-90分(含80分)为一般;总积分80分以下为差。
五、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半年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每次评定结果应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六、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树模活动及推荐单位党员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确定年度优秀党员时,以总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优秀党员为对象,按照分配名额由支部推荐,工委审核,并在工委工作会上命名表彰。在推荐单位党员后备干部时,将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积分情况,经工委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
篇10:党员学习积分制
示例开展了优秀党员的授旗仪式上,镇组织委员首先作动员讲话,指出大溪镇每一名党员都是党员志愿队的组成成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要求我镇党员和准党员,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都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响应全市“五定五好”活动。
哈哈
会上还强调,下阶段大溪镇将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实行“一推两评三票决四公示”制度以规范党员入党程序,杜绝入党近亲繁殖、个人决断等行为。
2、推行党员积分制度。对于积分评定低的党员将转入镇后进支部,后进支部人员若学习转化不好,将按照温岭市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积分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将不考虑入党。
3、敞开党员出口,对于不合格党员将严格按照党章以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随后,镇副书记林泽米宣读大溪镇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调整及工作委员会成员任命文件。组织员范川丰对党员积分制实施(试行)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对积分周期、加分事项、减分事项、积分清零情形等都一一讲解,让在座的党员都有了更直观的印象。
在庄严隆重的授旗仪式后,谢明标等党员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表态,表示会牢记“党在我心中、我在群众中”的思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时时、处处、事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紧接着,在场的所有党员志愿者们全体起立进行庄严的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他们将坚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关爱温暖他人、用行动传播文明。
最后,温岭市委党校__老师为与会人员解读了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让在座的党员志愿者领悟到浙江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大溪党员应发挥志愿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的建设中去,为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11:党员学习积分制
作为九个试点单位其中之一,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路,不断积累党员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工作经验,提供可资借鉴的实施方案,逐步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在省直机关党组织全面推行贡献旅游力量。现在对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推进党员队伍建设的精准化和科学化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省旅委要当好先行先试的排头兵,通过此次试点工作,解决党员发挥作用难、考核激励难的两难问题,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平凡工作有激情,关键时刻能担当,急难险重敢冲锋,真正把党员队伍锻造成为加强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中坚骨干,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贡献旅游力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抓住重点,规范运作。在通用加分项目中,以“四讲四有”为主线;在自主加分项目中,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建设和规划、旅游扶贫、旅游宣传、行业监管、旅游执法、党员干部任免、党务政务公开、机关日常管理、机关党建、旅游学校提档升级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涉及游客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试点的重要内容。二是赋分具体、切实可行。积分内容和分值要具体明确,避免人为凭感觉印象赋分,同样的事不同分,吃大锅饭,无差距;积分内容要用党员努力能做到,跳跳能争取,让党员在平凡的工作中发现价值、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三是奖勤罚懒、加强运用。做好党员积分的成果运用,把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参加学习培训、示范岗命名、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后备干部、晋级晋职等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四是巩固基础,求实创新。要大胆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各支部与省旅游学校党委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自主加分项目。在自主加分内容上可以有所侧重,在加分方式方法上可以灵活多样,各唱各的优势戏,各打各的特色牌。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委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顺畅运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各党支部与学校党委要通力合作,共同配合,不断增强试点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身份,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好表率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及时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情况,该整改及时整改,该问责及时追究,切实把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利用有关媒体和旅游政务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及时进行推广应用。为全省全面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创造好经验、奠定好基础。
篇12:党员学习积分制
示例开展了优秀党员的授旗仪式上,镇组织委员首先作动员讲话,指出大溪镇每一名党员都是党员志愿队的组成成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要求我镇党员和准党员,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都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响应全市“五定五好”活动。
哈哈
会上还强调,下阶段大溪镇将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实行“一推两评三票决四公示”制度以规范党员入党程序,杜绝入党近亲繁殖、个人决断等行为。
2、推行党员积分制度。对于积分评定低的党员将转入镇后进支部,后进支咳嗽比粞白缓茫凑瘴铝胧胁缓细竦吃苯写χ谩;植缓细袢氲郴肿咏豢悸侨氲场
3、敞开党员出口,对于不合格党员将严格按照党章以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随后,镇副书记林泽米宣读大溪镇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调整及工作委员会成员任命文件。组织员范川丰对党员积分制实施(试行)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对积分周期、加分事项、减分事项、积分清零情形等都一一讲解,让在座的党员都有了更直观的印象。
在庄严隆重的授旗仪式后,谢明标等党员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表态,表示会牢记“党在我心中、我在群众中”的思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时时、处处、事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紧接着,在场的所有党员志愿者们全体起立进行庄严的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他们将坚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关爱温暖他人、用行动传播文明。
最后,温岭市委党校XX老师为与会人员解读了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让在座的党员志愿者领悟到浙江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大溪党员应发挥志愿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的建设中去,为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 篇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13: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无论是已经持有“北京绿卡”的人,还是已经奋斗了多年的“北漂”,从1月1日开始,都有望通过参与积分,争取在北京落户。昨日,本市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九大指标构成本市积分落户体系。备受关注的是,具体多少分值可落户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想申请积分落户
连缴7年以上社保是硬指标
想要积分落户,得先迈过四道门槛: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
按照新发布的文件,要想领取北京市居住证并不难,只需要提交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几项内容,等15天就能领取。
满足这4项以后,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两项基础指标,即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
如果这几项条件、指标都能达到,就可以通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这7项导向指标计算得分。
昨日发布的文件中,对每一项的分数有了明确规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一个40岁的申请人为例进行了计算。假设他大学本科毕业22岁就来到北京工作,工作以后在京买了房,合法稳定就业积分可以达到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是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还有20分的年龄加分,总积分就能到102分。
申请年龄放宽
职住迁出城六区最高加12分
去年12月,本市发布了积分落户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很多详细指标引发了市民讨论。当时,多条内容存在异议,例如对积分落户人员有45岁年龄限制;居住地和就业地从其他区域转移到城六区内,需要最高减12分等。
而在即将发布的文本中,记者发现,45岁的“硬指标”消失了;绝大多数减分的内容已经被去掉,只留有“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分”和涉税违法减分两项内容;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记录等重大减分项也被去除,从“逆势减分”变成了“顺势加分”。
政策实施后,申请人如果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那么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如果将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1年可加4分,相当于多获得了一年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积分,最高可加12分。
在新发布的政策中,最大的加分项是年龄和荣誉表彰。其中显示,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申请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都可以加20分。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收到了有效意见7658条。参考这些意见,正式推出的政策进行了三项重大调整。除了年龄以外,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积分的情况根据公众意见调整,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实施细则年底前出台
落户分值落户规模动态调整
月1日起,非京籍常住人口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从201月1日起到底,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试行三年。试行三年后,本市将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可行。
年年底以前,相关部门还将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
在发布会现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原则,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申请人的情况每年都发生变化,每年的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相关负责人还承诺,将建立公示制度,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达到落户分值要求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单位统一申报完成后,市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审核工作机制,分部门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汇总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积分落户信息系统计算出申请人综合得分
相关链接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近日正式出台,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这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市民除了可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好处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与积分落户。
核验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10月21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今年4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办法》明确,市民提交申请后,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符合政策可参与积分落户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认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根据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纳入法制化轨道,是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还专门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此外,《办法》中专门有一条款提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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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经过9个月的等待,北京市政府终于公布了积分落户政策。从最新的政策条例中可以知道,要落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并且还需要通过9个具体指标才能积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最新版
经过9个月的等待,今天北京市政府终于公布了积分落户政策。从最新的政策条例中可以知道,要落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并且还需要通过9个具体指标才能积分。
这份名为《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要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为此,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要同时符合4个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刑事犯罪记录。
在“门槛”方面变化较大的是年龄。去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而今天正式出台的文件则变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共有9项具体积分指标,其中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
基础指标为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积3分;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签有正式合同并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的住所或住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导向指标则包括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和守法记录指标。
在教育背景中,专科(含高职)可积10.5分、本科学士15分、研究生硕士26分、研究生博士37分。专科毕业生积分较征求意见稿的9分有所增加,而硕士和博士的分值较征求意见稿时分别降低了1分和2分。
在年龄指标中,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今天出台的文件中“减分项”共有2条,分别为: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最高减12分;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记者对比发现,正式版文件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减分项”有所减少,此前规定的有不良司法信息记录等每条减12分的规定被删除。
今天出台的积分落户政策仅规定了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指标、分值,市有关部门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包括各项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
要申请积分落户,得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也就是说,除了年龄达标和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之一。
据了解,北京市居住证政策也出台了。详情大家可以找找《北京居住证制度10月实施,非京籍持证可申请积分落户》。
可能你也好奇,社保连缴7年才有资格申请积分落户,这个门槛是不是也太高了?要申请户口先来个“7年之约”有啥依据?
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在设定落户条件时,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北京作为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自然会规定得更加严格。
符合条件了,积分怎么算?
1、合法稳定就业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以积3分。
2、有稳定住所
如果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租房并签正式合同或者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0.5分。
篇15: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 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年1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拓展阅读
发改委对相关问题的解答: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8个月后,北京市政府官网首都之窗今天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该积分落户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于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公众关心的话题,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新京报: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型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研究制定了《办法》。
新京报:请简要介绍一下政策制定的过程。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20以来,北京市就组织成立了积分落户政策起草小组,配合居住证立法工作,对北京建立实施积分落户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
起草组充分借鉴其他城市实施积分制度的经验做法,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起草形成了《办法》初稿。
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了专门汇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围绕资格条件、指标设置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专门听取了部分来京人员对政策制定的相关建议。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办法》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审议,并于12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起草组又对《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
可以说,《办法》的制定出台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和智慧。
新京报: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政策制定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普遍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制定了积分落户办法,坚持存量优先的原则,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二是统筹首都人口调控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总量控制、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好积分落户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的有效衔接和平衡。
三是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系统设计指标体系,平衡好指标间分值匹配关系,发挥好政策导向,促进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
四是符合公开透明、公开公正的要求,统一申请条件、指标认定标准和审核管理程序,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新京报:请介绍一下居住证与积分落户政策的关系。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条件。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应该说较为宽松,面向大多数常住人口,持证人能够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是对该项条款的细化和落实。
新京报:该办法提出,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分数线除了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制定,还受哪些因素影响?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新京报:公布分数线之外,是否会同步公布落户指标?如果出现积分相同者,如何取舍?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分值确定与规模确定应该是同步完成。积分达到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审核公示后都可以落户,每年会向社会公布当年的实际落户人数。
新京报:该办法提出,将根据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是否会形成机制?例如每两年或者五年调整一次?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政策的试行期为三年,每年我们将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试行三年后,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可行。
新京报:每年公示积分情况将公示哪些信息?如何对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达到落户分值要求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联动审核、交互校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新京报:在国家户改进程中,作为首都北京,将面临哪些压力?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不仅涉及人口服务管理的诸多方面,还关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许多重大问题。从北京的人口工作来看,未来一段时期,主要面临人口规模调控和布局调整双重任务。
新京报:有了积分落户政策后,大家落户北京相当于多了一个渠道。不过在人口调控的基础上,积分落户北京这条路并不容易,如何应对公众在积分落户政策后的心理落差?有没有评估过公众对该政策的期望值有多高以及最终的落差感?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坦率地讲,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作为超大型城市,我们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又要按照中央总体要求控制住人口规模,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本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同步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证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大部分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可享有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包括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7项便利。
此外,本市还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比如老年人持证可享有逛公园、乘公交等优待服务,遇到特殊紧急困难的人员可享有临时救助,符合条件可在京购房和参加小客车摇号等服务。在此基础上,部分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常住人口可以通过参加积分申请落户。
新京报: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北京的常住人口是否会瞬时增加?为什么?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政策是将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符合条件的常住外来人口转为户籍人口,就是说积分落户的人群是已经长期在北京生活的人群,因此短期看,这一政策不会导致常住人口的明显增长,但长期看有投靠落户政策的累积效果,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
新京报:在人口调控逐步收紧的基础上,北京为何还要出台积分落户政策?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一方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是国家对特大型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广大的劳动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立一条公平公开的落户渠道,增强其融入感和归属感,是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多层次人力支撑。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本市在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同时,要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积分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立足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城市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新京报:相比于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的积分体系,北京的积分体系有何亮点或者特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在研究起草过程中,学习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做法。但每个城市都有自身的城市定位,有不同的发展需要。
本市的政策注重三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的宽严把握。对资格条件年龄规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申请积分,与其他特大城市相比,适当扩大了可参加积分的人群范围;关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的要求,既与国家对大城市落户缴纳社保不超过5年的要求相衔接,也参考了外省市的做法。
二是积分指标体系设计相对简化,与外省市相比,本市积分指标数量相对较少,一共九个积分指标,便于操作。
三是积分分值上采取小分值设计,注重把握不同指标间的分值匹配关系。
篇16: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贾董事长提出的“创造民企一流的煤业管理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晋大矿字[20XX]3号《关于导入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26日开始在公司、下属矿井实施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改变目前工作中庸、懒、散、等、靠、要的不良状况,做到工作职责中无法具体明确的事和眼前突发的事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2、为企业年、季、月奖金、福利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期权、股权长效激励的'使用,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标准。
二、实施办法
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以矿、部室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办法。
3、建立个人积分档案,该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三、适用范围
矿井:区队、部科级及以下所有人员
四、分值确定:
1、固定积分
固定积分包括员工的学历、职称、职务、技能、工龄、特长。该分值将根据个人的月度出勤自动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将与个人日常做人、做事挂钩。一是对所有岗位职责规定以外的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二是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五、积分使用
1、与年、季、月度奖金挂钩;
2、与年、季、月度福利挂钩;
3、与内、外素质、技能提升培训挂钩;
4、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个人积分为零或负分时,个人应申请自动离职,或申请一次不离职的机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积分制管理是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引导员工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所有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重视积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原则,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干部要怀揣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心下属、认可下属、激励下属。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组织、贯彻、落实、运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执行好奖扣分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四)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积分制是我公司创新管理的新举措、新思路、新途径。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讨论、修订汇总各项奖扣分标准和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恶意破坏行为。







